孔子“義(yi) 利之辨”的價(jia) 值論分析
作者:孫秀昌(河北師範大學文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二月十二日丁未
耶穌2020年3月5日
儒門嚴(yan) 於(yu) “義(yi) 利之辨”,若追溯這一思想統緒的源頭,可將其歸結於(yu) 《論語·裏仁》所載夫子自道的一句話:“君子喻於(yu) 義(yi) ,小人喻於(yu) 利。”“義(yi) 利之辨”是內(nei) 在於(yu) 孔子思想中的根本話題之一,它所關(guan) 涉的是人在“依於(yu) 仁”而行道的過程中如何裁斷“利”的問題。
在孔子看來,人對“利”的裁斷不外乎三個(ge) 方麵:如何措置“富”與(yu) “貧”、“貴”與(yu) “賤”、“生”與(yu) “死”。在通常情況下,人們(men) 往往認為(wei) “貧”“賤”“死”是有“害”的,因而常常會(hui) 生出一種恥“貧”、厭“賤”、惡“死”之心。與(yu) 此相對,“富”“貴”“生”則往往被認為(wei) 是有“利”的,因而人們(men) 常常會(hui) 存有一種愛“富”、喜“貴”、好“生”之心。進而言之,在“富”“貴”“生”三者之中,“生”更是被人視為(wei) 最基本的“利”——隻是有了肉體(ti) 存在的“生”,人才有了對“富”與(yu) “貴”的求取;或者說,人對“富”與(yu) “貴”的求取,最終乃是為(wei) 了維護最基本的“生”的權利與(yu) 滿足活得更為(wei) 幸福一些的意願。鑒於(yu) 此,我們(men) 可以把人對“利”的求取進一步簡化為(wei) 兩(liang) 個(ge) 層麵:一個(ge) 是對“富”與(yu) “貴”的求取,一個(ge) 是對最為(wei) 基本的“生”的求取。與(yu) 此相應,孔子依於(yu) 人所“宜”行的“仁”道而作的“義(yi) 利之辨”也是從(cong) 兩(liang) 個(ge) 層麵展開的:一個(ge) 是對人在“富”與(yu) “貧”、“貴”與(yu) “賤”之間進行取舍而作的“義(yi) ”或“不義(yi) ”的價(jia) 值裁斷,另一個(ge) 是對人在“生”與(yu) “死”之間進行取舍而作的“義(yi) ”或“不義(yi) ”的價(jia) 值裁斷。
裁決(jue) 富貴貧賤需體(ti) 現“仁”
就“義(yi) 利之辨”在其第一個(ge) 層麵的裁斷來看,孔子並沒有在維護人的生存權利的意義(yi) 上否認“富”與(yu) “貴”之於(yu) 人的價(jia) 值,因而也沒有一概而論地貶抑作為(wei) 肉體(ti) 存在的人對“富”與(yu) “貴”的欲求。《論語·裏仁》記載了這樣一段話:“富與(yu) 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yu) 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首先在人之常情的層麵上肯定了人人都有欲求“富與(yu) 貴”、嫌厭“貧與(yu) 賤”之心。作為(wei) 儒門先師,孔子超出常人之處在於(yu) ,他為(wei) 人對“富與(yu) 貴”“貧與(yu) 賤”的棄取設置了一個(ge) 不得不有的前提,那就是必須依於(yu) “道”來裁斷,而這個(ge) “道”自始至終都有其確然不移的價(jia) 值取向,那就是人在任何境遇下都不可離棄的“仁”。如此看來,孔子“義(yi) 利之辨”的核心問題並不在於(yu) 人是否順乎人之常情而對“富與(yu) 貴”“貧與(yu) 賤”有所取或有所棄,而隻是在於(yu) 人在有所取或有所棄的裁斷與(yu) 抉擇中是否體(ti) 現了“仁道”。
“富”與(yu) “貴”在孔子這裏顯然並不是居於(yu) 主導地位的價(jia) 值取向,更不是唯一的價(jia) 值取向,人對“富”與(yu) “貴”的欲求自然也就會(hui) 因“道”的統攝而有“可求”與(yu) “不可求”之分。譬如,孔子曾這樣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wei) 之。如不可求,從(cong) 吾所好。”(《論語·述而》)那麽(me) ,這裏所謂的“可求”意指什麽(me) 呢?“不可求”又意指什麽(me) 呢?孔子對此雖然沒有明說,但是依循他的思想宗趣,凡是合乎“道”的就是“可求”的,凡是不合乎“道”的就是“不可求”的。在“不可求”的情境下,孔子斷然作出“從(cong) 吾所好”的決(jue) 斷,其實他“所好”的東(dong) 西指的就是他始終樂(le) 在其中的“道”。孔子曾頗為(wei) 坦然地說道:“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le) 亦在其中矣。不義(yi) 而富且貴,於(yu) 我如浮雲(yun) 。”(《論語·述而》)可以說,“不義(yi) 而富且貴,於(yu) 我如浮雲(yun) ”乃是孔子在“富且貴”與(yu) “道”不可兼得的兩(liang) 難處境下,自覺地依從(cong) 他所篤好與(yu) 樂(le) 守的“道”,對那些依然糾纏於(yu) 利害權衡而終以“富且貴”為(wei) 上的人們(men) 所作的一個(ge) 醍醐灌頂的督責與(yu) 指點。
當然,有所“好”就會(hui) 有所“惡”,有所“樂(le) ”就會(hui) 有所“憂”。如果說孔子之所“好”與(yu) 所“樂(le) ”的都是他所期許的“道”的話,那麽(me) 他之所“惡”與(yu) 所“憂”的則是“道”之難行於(yu) 天下的人生境遇了。《論語·衛靈公》載有夫子自道的這樣一句話:“君子憂道不憂貧。”正如“好”所當好、“樂(le) ”所當樂(le) ,孔子以其“惡”所當惡、“憂”所當憂的聖者情懷,為(wei) 他所顧念的“義(yi) 利之辨”作了一種並不在其天然性情之外的價(jia) 值裁斷。
生的終極意義(yi) 取決(jue) 於(yu) “仁”
孔子同常人一樣也看重“生”。正因為(wei) 如此,當子路就何謂“死”這一問題冒昧討教時,他才會(hui) 以“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這樣的反問式答複來予以指點。“生”是人所顧念的,“死”是人所嫌厭的,這乃人之常情。就日常處境而言,其實並不存在如何在“生”與(yu) “死”之間作取舍的問題。進而言之,在“生”與(yu) “道”並行不悖的情形下,根本就不存在舍“生”求“道”抑或貪“生”棄“道”的兩(liang) 難抉擇,自然也就不存在“見危授命”(《論語·憲問》)的問題。在孔子看來,隻是當人不幸遭際“生”與(yu) “道”不得兩(liang) 全而不得不在兩(liang) 者之間抉擇其一的人生危境之際,是否“授命”才成為(wei) 關(guan) 乎人生大端的一個(ge) 真問題。
孔子就這一人生難題所作的經典誨示是:“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意思是說,“誌士仁人”不會(hui) 因為(wei) 貪生而有害於(yu) “仁”,而能夠犧牲生命以成全“仁”。在這裏,孔子不僅(jin) 強調了“仁”對於(yu) 人成其為(wei) 人的根本意義(yi) ,而且提醒那些“誌士仁人”本當不斷地在當下即是的生命決(jue) 斷中踐行“成仁”之“道”。孔子雲(yun) :“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裏仁》)可以說,“道”的自覺讓孔子終於(yu) 獲致了裁斷“生”與(yu) “死”的價(jia) 值尺度,也讓他終於(yu) 可以坦然地麵對“死”的威逼而始終信守不可搖奪的生命重心。
孔子以“仁”立教,他所“誌”與(yu) 所“弘”的“道”說到底乃是以“仁”為(wei) 價(jia) 值底蘊的“仁道”。如果我們(men) 將“義(yi) 利之辨”在其第二個(ge) 層麵的裁斷歸結為(wei) “生”與(yu) “道”之間的裁斷的話,那麽(me) 對“生”與(yu) “道”作裁斷也就意味著對“生”與(yu) “仁”作裁斷。在孔子這裏,“生”誠然是人生最大的“利”,不過“生”的終極意義(yi) 畢竟取決(jue) 於(yu) “仁”,因此,“仁”便成為(wei) 孔子用以裁斷“生”的最高的“義(yi) ”,“殺身以成仁”也由此成為(wei) 孔子為(wei) 人生價(jia) 值棄取所作的最高斷製。
這個(ge) 最高斷製在孔子之後又被孟子表述為(wei) :“生,亦我所欲也;義(yi) ,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yi) 者也。”(《孟子·告子上》)同孔子一樣,孟子首先肯認了“生”和“義(yi) ”在日常處境下都是“我所欲”的,隻是在“二者不可得兼”之際,“舍生而取義(yi) ”才成為(wei) “誌士仁人”當有的人生決(jue) 斷。也正是在實施這一決(jue) 斷的過程中,“誌士仁人”才真正地把自己成全為(wei) “誌士仁人”。
無論是孔子的“殺身以成仁”,還是孟子的“舍生而取義(yi) ”,他們(men) 所點示於(yu) 人的,乃是一個(ge) 關(guan) 涉人生大端的價(jia) 值裁斷問題。從(cong) 根底處看,以價(jia) 值裁斷為(wei) 其內(nei) 在樞機的“義(yi) 利之辨”顯然不是一個(ge) 訴諸思辨的知識論話題,而是一個(ge) 訴諸生命踐履且同人的生命意誌與(yu) 生命意義(yi) 息息相關(guan) 的價(jia) 值論話題。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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