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林】楚簡《尊德義》與孔門教化政治觀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1-11 17:37:46
標簽:《尊德義》、儒家教化政治、德治
宋立林

作者簡介:宋立林,男,字逸民,西曆一九七八年生,山東(dong) 夏津人,曲阜師範大學曆史學博士。現任職曲阜師範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教育中心副主任,孔子文化研究院副院長(兼),中華禮樂(le) 文明研究所所長,兼任喀什大學國學院院長,貴陽孔學堂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中華孔子學會(hui) 理事,山東(dong) 曾子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孔子研究》副主編,《走進孔子》執行主編等。著有《孔門後學與(yu) 儒學的早期詮釋研究》《出土簡帛與(yu) 孔門後學新探》《儒家八派的再批判》《孔子家語通解》《孔子家語探微》《孔子文化十五講》《孔子之道與(yu) 中國信仰》等。

楚簡《尊德義(yi) 》與(yu) 孔門教化政治觀

作者:宋立林(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曲阜師範大學中華禮樂(le) 文明研究所)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中山大學學報》2017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臘月十七日癸醜(chou)

          耶穌2019年1月11日

 

摘要:《尊德義(yi) 》是郭店楚簡中的一篇政治專(zhuan) 論,體(ti) 現了早期儒家的政治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史價(jia) 值。這篇出土文獻雖然在編聯和釋讀上仍存在爭(zheng) 議,但其中所反映的思想大體(ti) 可識。概括言之,《尊德義(yi) 》的主題思想是儒家的教化政治論,具體(ti) 而言,其內(nei) 涵則有如下幾個(ge) 層麵:第一是“為(wei) 政者教道之取先”的教化論;第二是“為(wei) 君之道在尊德義(yi) ”的德治論,第三是“明德者莫大乎禮樂(le) ”的禮治論,第四是“民,愛則子”與(yu) “動民必順民心”的民本論。這一政治思想,與(yu) 《論語》等文獻記載的孔子政治思想既有一致性,又有所豐(feng) 富。綜合各種信息,我們(men) 推測這一篇文獻可能是子思之儒所傳(chuan) 述的孔子遺言,至少可以視作孔門政治思想的珍貴文獻。

 

關(guan) 鍵詞:《尊德義(yi) 》,儒家教化政治,德治,禮治,民本

 

如所周知,儒家的政治思想濫觴於(yu) 堯舜,奠基於(yu) 周公,而真正的誕生則應該歸於(yu) 孔門——孔子、七十子及子思。著名政治思想史家蕭公權即將孔子視為(wei) “中國政治哲學的鼻祖”[①]。後經七十子及思、孟、荀的發展,底定了先秦儒學的基本政治哲學輪廓,也彰顯了儒家內(nei) 部不同政治理路的張力。而戰國楚簡《尊德義(yi) 》,對於(yu) 儒家政治思想的闡發,既合於(yu) 孔子政治思想,又有新的表述,因此發掘該篇的政治思想,對於(yu) 理解孔門政治思想,十分必要。

 

郭店楚簡《尊德義(yi) 》篇共存39支簡,簡長32.5厘米,與(yu) 《性自命出》《成之聞之》和《六德》等篇在竹簡形製、字體(ti) 特征等方麵如出一轍。然而,這一篇並不像其他三篇那樣受到普遍關(guan) 注,研究論著相對較少。正如美國學者顧史考所言,與(yu) 其他幾篇儒家簡如《成之聞之》《性自命出》《六德》等相比,《尊德義(yi) 》一篇思想內(nei) 容之豐(feng) 富不在前三篇之下,但是因為(wei) 難識與(yu) 莫名之字特多,且竹簡排列順序亦有不少不明之處,因此其思想內(nei) 涵至今無法徹底理解[②]。職是之故,學者對此篇的關(guan) 注顯然要少得多。盡管如此,我們(men) 仍然希望能夠在已有編聯成果及文字考釋的基礎上,可以大體(ti) 闡釋《尊德義(yi) 》的政治思想內(nei) 涵。

 

如果說,《性自命出》是早期儒家“性情論”,《六德》是早期儒家的“倫(lun) 理論”,那麽(me) 《成之聞之》和《尊德義(yi) 》應該可以看作早期儒家的“教化主義(yi) 政治論”。尤其是《尊德義(yi) 》一篇非常重要,其中所體(ti) 現出來的孔門政治思想,圍繞儒家政治哲學尤其是儒家治道的若幹核心概念展開,顯露出教化、德治、禮治、民本等觀念特色,非常富有發掘之價(jia) 值。

 

一、教化論:為(wei) 政者教道之取先

 

儒學在曆史上曾經被稱為(wei) “儒教”,而所謂“儒教”所講的恰恰是儒家之教化。可以說,教化乃儒學之核心觀念。有不少學者將儒家政治哲學歸結為(wei) 德治主義(yi) 或禮治主義(yi) ,其實換個(ge) 角度來說,可以將之稱為(wei) “教化主義(yi) ”。在儒家政治哲學之中,德治、禮治與(yu) 教化是三位一體(ti) 的關(guan) 係。細繹之,其中“德”為(wei) 本(根據、基礎),“禮”為(wei) 用(憑藉、工具),“教”為(wei) 道(方式、途徑),其鵠的就是“和”(太平、大同)。蕭公權將孔子的政治哲學稱之為(wei) “仁治”,而簡括孔子治術為(wei) 養(yang) 、教、治三端。其中,養(yang) 、教之工具為(wei) 德、禮,治之工具為(wei) 政、刑。德、禮為(wei) 主,政、刑為(wei) 助,而教化又為(wei) 孔子所最重之中心政策[③]。確實,從(cong) 孔子“政者,正也”的定義(yi) 來看,儒家之政治,主要工作在於(yu) 化人,非以治人,更非治事[④]。因此,教化便成為(wei) 孔子、儒家政治之核心關(guan) 注點和用力所在。這一點,在楚簡《成之聞之》《六德》尤其是《尊德義(yi) 》篇體(ti) 現得非常突出。

 

《尊德義(yi) 》提出了兩(liang) 個(ge) 重要觀念:“人道之取先”與(yu) “教道之取先”[⑤]。所謂“人道之取先”就是政治要重視人道,遵循人道,要本乎人性以教化人民,遵循人類社會(hui) 規律來治理社會(hui) ;所謂“教道之取先”就是君子為(wei) 政要重視教化之道,而不能采取強迫、強製的手段治民。

 

“道”是先秦諸子普遍采用的範疇。如果說“道家”講“道”偏重於(yu) 形而上的哲學意味,“玄而又玄”,那麽(me) 儒家講“道”相對樸實得多,更多是指自然和社會(hui) 的規律而言。就古代思想的共性而論,儒、道等家無不重視道、肯定道、尊崇道。這一點在《尊德義(yi) 》中也有體(ti) 現。簡3指出:“不由其道,不行。”這裏的道,主要指規律而言。按簡文之意,不論是爵位,還是征禁、刑罰、殺戮,賞罰都需要遵循道。

 

如簡文所說,天地萬(wan) 物“莫不有道焉”(簡7—8)。隻有認識並遵循規律(道),人對於(yu) 自然的“利用”才能獲得成功。《尊德義(yi) 》提出“聖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的觀點。接著列舉(ju) 了“水之道”“馬之道”“地之道”的問題——“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禦馬,馬之道也。後稷之藝地,地之道也”以為(wei) 類比,隨之得出結論:“莫不有道焉,人道為(wei) 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⑥]人道就是上麵提到的“民之道”。其實這裏的人道、民道,是指人類社會(hui) 的規則,也就是在漫長曆史進程中形成的禮樂(le) 民俗、人倫(lun) 道德,它包含人性、人心、人情、人倫(lun) 等多個(ge) 層麵,統合而言之,則“禮”正是這一人道秩序的體(ti) 現。禮本乎天道,依乎人性,規範於(yu) 行為(wei) ,節度乎人情,感化於(yu) 心靈,進而構建人類社會(hui) 的秩序與(yu) 和諧。所以,“人道為(wei) 近”是相對“水之道”“馬之道”“地之道”而言的。“人道之取先”,意思是說對於(yu) 社會(hui) 的治理而言,“人道”要重要得多,應該居於(yu) “優(you) 先地位”,故君子要“人道之取先”。這與(yu) 《孔子家語·王言解》“雖有國之良馬,不以其道服乘之,不可以道裏。雖有博地眾(zhong) 民,不以其道治之,不可以致霸王”[⑦]的說法非常相近。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以“治水”“禦馬”“藝地”等來類喻“聖人之治民”,尤其是以“禦馬”來喻“治民”,我們(men) 可以從(cong) 文獻中找到很多類似的例子。除了上引《孔子家語·王言解》的例子之外,在《孔子家語·執轡》篇也記載了孔子向弟子閔子騫講述為(wei) 政之道:“夫德法者,禦民之具,猶禦馬之有銜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轡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執其轡策而已。”[⑧]然後孔子講述了“古之為(wei) 政”的經驗:“古者天子以內(nei) 史為(wei) 左右手,以德法為(wei) 銜勒,以百官為(wei) 轡,以刑罰為(wei) 策,以萬(wan) 民為(wei) 馬,故禦天下數百年而不失。善禦馬,正銜勒,齊轡策,均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馬應轡,策不舉(ju) 而極千裏;善禦民,壹其德法,正其百官,以均齊民力,和安民心,故令不再而民順從(cong) ,刑不用而天下治。是以天地德之,而兆民懷之。夫天地之所德,兆民之所懷,其政美,其民而眾(zhong) 稱之。”[⑨]

 

從(cong) 這一段記載可以看出,孔門之治道是成係統的。孔子的政治思想對於(yu) 德法、刑罰沒有偏廢,隻是主張“德主刑輔”而已。這裏,“德法”如禦馬之“銜勒”,而“刑罰”則是“策”。《尊德義(yi) 》簡24的“為(wei) 邦而不以禮,猶戶之無樞也”[⑩],因為(wei) 後半句字跡漫漶,學者的釋讀存在極大分歧。李銳、陳劍和單育辰等提出應該釋讀為(wei) “猶禦之無策也”。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麽(me) 《尊德義(yi) 》對“禦馬之策”的理解便與(yu) 孔子是不一致的。這涉及到孔門對禮樂(le) 和刑罰之功用、地位的認知,不可不察。其實,禮樂(le) 在治國中的作用,在孔門那裏是遠比刑罰要重要的,如果將之釋讀為(wei) “禦馬之無策”,恐怕就降低了禮樂(le) 的價(jia) 值。

 

《尊德義(yi) 》提出,在“人道之取先”的基礎上,還需進一步做到“教道之取先”。《尊德義(yi) 》簡27和簡12說:“善者民必富,富未必和,不和而不安,不安不樂(le) 。善者民必眾(zhong) ,眾(zhong) 未必治,不治不順,不順不平。是以為(wei) 政者,教道之取先。”[?7?6]我們(men) 從(cong) 這裏不難聯想到《論語·子路》篇所記孔子的“庶—富—教”的思想。善者,其實就是善政。其效果是“民必眾(zhong) ”和“民必富”,就是“庶”“富”,然而這還算不上“治”。要想實現“順”“平”,就必須“教道之取先”,也就是說必須要“教化”。這與(yu) 孔子的“先富後教”思想完全相合。教道,即教化之道,或釋為(wei) “教導”,其實意思沒有本質區別。

 

這裏應該注意的是簡4—5提出的“教非改道也,教之也。學非改倫(lun) 也,學己也”的思想。這就把“教道”與(yu) “人道”結合起來了。孔子反對對於(yu) 既有傳(chuan) 統習(xi) 俗的強行革新,在這一點上《尊德義(yi) 》是與(yu) 之相一致的,也是主張應該像“禹之行水”“造父之禦馬”“後稷之藝地”一樣,要順從(cong) 、遵循“道”而不是“改道”“改倫(lun) ”。其實,所謂教化的特點就在於(yu) 此。如果說刑政的特點在於(yu) “改”,而教化的特點在於(yu) “道(導)”。人民會(hui) 在“榜樣”的啟發下,依據人道而發生變化,社會(hui) 整體(ti) 也因此獲得和諧秩序、治理。所以,教化的手段在教,目標在化。所謂教,一是師儒對於(yu) 經典所蘊含之道的教授、傳(chuan) 播,所謂“先覺覺後覺”,一是為(wei) 政者以身作則所起的示範效應。而化則是一種潤物無聲、自然而然的結果。因為(wei) 教化的根據在於(yu) 人性,在於(yu) 人之道本身。

 

《尊德義(yi) 》簡21—22有“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強也”兩(liang) 句,龐樸等學者早已指出,這正是《論語·泰伯》所記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7?7]的另外一種表達。這一記載使人對《泰伯》那句話的誤解可以冰釋。孔子之語,絕非什麽(me) 愚民政策,而是強調對民眾(zhong) 應予引導而不能強製。教化即為(wei) 引導,政刑則是強製。因此,這是孔子提出教化之道的一個(ge) 根據,如簡39所雲(yun) “凡動民必順民心”。由此可見,無論是《尊德義(yi) 》還是《泰伯》的記載,都是強調不能違逆人心、不可強製民眾(zhong) 的意思。

 

那麽(me) ,教化應該以何為(wei) 要呢?《尊德義(yi) 》簡18—19雲(yun) :“教其政,不教其人,政弗行矣。”教不是具體(ti) 的政策的灌輸,而是教以人倫(lun) 之道。如果“教以辯說,則民勢陵長貴以妄。教以藝,則民野以爭(zheng) 。教以技,則民小以吝。教以言,則民籲以寡信。教以事,則民力嗇以湎利。教以權謀,則民淫昏遠禮亡親(qin) 仁。”顯然,如果教的內(nei) 容不恰當,其效果也就不會(hui) 是正麵的,此所謂“政不行”。

 

那如何教?教什麽(me) ?簡文認為(wei) ,應該“教其人”,即通過教化培養(yang) 人,使人成人。而教的內(nei) 容自是以禮樂(le) 為(wei) 主。《尊德義(yi) 》認為(wei) 如果“教以禮,則民果以輕。教以樂(le) ,則民淑德清莊”。因此,要“先之以德,則民進善焉”,結果就如簡20提到的“尊仁,親(qin) 忠,敬莊,歸禮”。可見,教化就是將德治與(yu) 禮治結合起來,正如顧史考所說:“禮樂(le) 之與(yu) 刑罰的不同,在於(yu) 前者是順著人民性命之自然感情及其本有之倫(lun) 理關(guan) 係而加以疏導”,而“刑罰等則是逆著人性之自然趨向,強迫人民違背其情欲而接受抑製”,這是非常危險的[?7?8]。由此可見,在《尊德義(yi) 》那裏,教化主義(yi) 是統合所謂德治與(yu) 禮治的。

 

《尊德義(yi) 》的“教化主義(yi) ”與(yu) 《孔子家語·王言解》所謂“修七教”[?7?9]、《禮運》所謂“治人七情,修十義(yi) ”[?7?0]的記載是相合的。在孔子看來,教化乃是“治民之本”,是國治的基礎。因為(wei) “政教定”才會(hui) “本正”,國家的治理基礎才會(hui) 牢固。其立論之依據就是《孔子家語·王言解》所謂:“凡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則何物不正?是故人君先立仁於(yu) 己,然後大夫忠而士信,民敦俗璞,男愨而女貞”[?7?1]。由君之榜樣的教化力量,使得大夫、士、男、女、民、俗都得到改善,那麽(me) 就可以算是“教之致”了。據《孔子家語·致思》篇記載,孔子說:“夫聖人之舉(ju) 事也,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以施之於(yu) 百姓,非獨適身之行也。”[?7?2]言下之意,君主之德,並非僅(jin) 僅(jin) “獨善其身”,而是要影響天下,移風易俗,達到教化民眾(zhong) 百姓的效果。正如天地四時的規律一樣,“春秋致其時而萬(wan) 物皆及”,如果“王者致其道”,那麽(me) 也能實現“萬(wan) 民皆治”[?7?3]。這就是王道的效果,也是德治的目的。

 

其實,教化歸納起來就是一點:在上位的為(wei) 政者要率先垂範。這與(yu) 《大學》所謂“上老老而民興(xing) 孝,上長長而民興(xing) 弟,上恤孤而民不倍”[?7?4]的“絜矩之道”是完全一致的。可見,教化的內(nei) 容又無外乎“明人倫(lun) ”,目標無外乎“尊德義(yi) ”。

 

二、德治論:為(wei) 君之道在尊德義(yi)

 

《尊德義(yi) 》簡1說:“尊德義(yi) ,明乎民倫(lun) ,可以為(wei) 君。濟紛亂(luan) ,改忌勝,為(wei) 人上者之務也。”很顯然,此處的民倫(lun) 就是指人倫(lun) 。“尊德義(yi) ,明乎民倫(lun) ,可以為(wei) 君”,這與(yu) 《成之聞之》“天降大常,以理人倫(lun) ,製為(wei) 君臣之義(yi) ,著為(wei) 父子之親(qin) ,分為(wei) 夫婦之辨,是故小人亂(luan) 天常以逆大道,君子治人倫(lun) 以順天德”[?7?5]的表述庶幾一致。重德崇義(yi) ,辨明人倫(lun) ,進而以德化民,以人倫(lun) 順天德,則是君子、為(wei) 君者之本分。這顯然是一種政治思想上的德治主義(yi) 。如果再結合《六德》,則會(hui) 明確這裏的“德義(yi) ”恐怕與(yu) “六德”相呼應,而“民倫(lun) ”則與(yu) “六位”相觀照。確實,按蕭公權的說法,倫(lun) 和禮,在孔子政治思想中占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為(wei) 人上的君主所應該做的就是“濟紛亂(luan) ,改忌勝”。濟紛亂(luan) ,就是解紛救亂(luan) ,解救人民之糾紛、濟拔百姓中之暴亂(luan) 。而改忌勝就是改變人民中嫉妒好勝之心理。這裏需要辨析的是,“改忌勝”與(yu) “教非改道,學非改倫(lun) ”的說法是否矛盾呢?我們(men) 認為(wei) ,二者並不矛盾。“改忌勝”並非改變人性,而是通過教化來調節人之情感、心理,此乃教化題中應有之義(yi) ,而這種教化之道,也必須順應和遵循人道、人倫(lun) 、人性、人情,而不是強製地改變之、違逆之。

 

君主為(wei) 何要尊德義(yi) 呢?儒家德治主義(yi) 的根據又在何處呢?簡28—29說:“為(wei) 故率民向方者,唯德可。德之流,速乎置郵而傳(chuan) 命。其載也亡厚焉,交矣而弗知也。”我們(men) 這裏還需要注意“率民向方”四個(ge) 字,這與(yu) 《六德》“教此民爾使之有向”很明顯是一個(ge) 意思。我們(men) 知道,“道”由其“道路”的本義(yi) ,可以引申出“規律性”“規則性”涵義(yi) ,而“道路”本身具有“指向性”,所以又引申出“導/向”的涵義(yi) 。而此處的“向方”“有向”,正是“人道”的體(ti) 現,是有指向性、引導性的概念,體(ti) 現的是“道(導)之”的教化思想。

 

同時,需要特別留意的是,簡文“德之流,速乎置郵而傳(chuan) 命”一句,據《孟子·公孫醜(chou) 上》,知其出自孔子之口。那麽(me) ,孔子何以肯定地說“德之流,速乎置郵而傳(chuan) 命”呢?簡文給出了解釋:“其載也無重焉,交矣而弗知也。”意思是“德”之施於(yu) 民,不會(hui) 使民有“壓力”與(yu) “強迫感”,而會(hui) 在不知不覺中受到感化。

 

而《尊德義(yi) 》簡36—37還有這樣一段話:“下之事上也,不從(cong) 其所命,而從(cong) 其所行。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夫唯是,故德可易而施可轉也。”這句話在《禮記·緇衣》中曾經出現過,而且也是“子曰”的內(nei) 容。隻不過二者論述的重點稍有不同。《禮記·緇衣》在“下之事上也,不從(cong) 其所令,從(cong) 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之後,緊接著得出一個(ge) 結論:“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21]所以《緇衣》突出的是對“上”之表率作用的強調。而《尊德義(yi) 》則強調“上”對“下”之影響,即通過“上”之好德,實現民德之“易”。這裏“施可轉”一句比較費解。若聯係簡37—38“有是施小有利,轉而大有害者有之;有是施小有害,轉而大有利者有之”的說法來看,盡管學者對“施”理解不一,不過這裏應該表達了作者對君上施政目的與(yu) 效果的辯證認識。所謂“施小有利”似乎是指統治者出於(yu) 私利而施,結果可能會(hui) “大有害”,背離了自己的出發點。所謂“施小有害”似乎是指統治者損害一點私利而施政,結果可能會(hui) “大有利”,收獲意想不到的結果。為(wei) 何會(hui) 如此呢?根據儒家的看法,如果“上”好利,那麽(me) “下”也會(hui) 好利,結果如孟子所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22]。反之,如果“上”不好利,能夠施行仁政,做到“恭寬信敏惠”,那麽(me) “下”也會(hui) “進善”,進而社會(hui) 就會(hui) 和諧,國家就會(hui) 步入大治。這與(yu) 《論語》等所謂“身正令行”的觀點完全一致,也與(yu) 《成之聞之》“亡乎其身而存乎其詞,雖厚其命,民弗從(cong) 之矣”[23]的說法若合符節。當然,按照蕭公權、韋政通的看法,這種看法在春秋時期封建體(ti) 製內(nei) 是一種正常的合乎現實的主張。但是隨著封建體(ti) 製的消亡,君主之德是否能夠帶來臣民之德,是需要重新思量的。但是,即使在民主政治、法治社會(hui) 中,為(wei) 政者與(yu) 執法者的德行和德性,也絕對不是可有可無的事。任何製度、任何法律,其執行者終歸是人。因此,儒家對於(yu) 領導者之德行的要求,在現代社會(hui) 也不會(hui) 過時。雖然在今天很難實現“其身正不令而從(cong) ”的效果,但是反過來,“其身不正”卻完全可能導致“雖令不從(cong) ”的後果。

 

“尊德義(yi) ”,實即是德治主義(yi) 的政治哲學。這與(yu) 我們(men) 在傳(chuan) 世文獻中所見到的孔子和早期儒家的德治主張是一脈相承的。我們(men) 應該了解,孔子和早期儒家所提的“德”首先是針對君主和為(wei) 政者而言的,也就是說,孔子強調的德治,首先是指向對君德或者政德的要求,其次才是民德。徐複觀先生說:“凡善盡人君所應盡的責任的行為(wei) ,便都是德治。”[24]這表明孔子、儒家希望將政治納入到德性秩序的軌道之中,以道德來約束和提升政治。所謂“德者,得也”,換句話說,站在儒家人本和民本政治觀的立場上,“為(wei) 政以德”之德,就是指君主之德表現在使人民有所得,從(cong) 而使人民福祉得以增進。“孔子所構想的最高的政治之善是人的幸福。”[25]可以說,人、民,才是所有政治的目的所在。在孔子儒家看來,政治的本質在於(yu) “正”,所謂“政者,正也”,為(wei) 政者自身“正”,才能推行政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cong) ”,意思就是為(wei) 政者要通過自身修養(yang) ,樹立一種楷模和榜樣,實現“美教化,移風俗”。這裏的“正”,就是要為(wei) 政者符合禮的規範,符合倫(lun) 理的要求,具有道德的精神。這在《論語》中體(ti) 現得最為(wei) 清楚明白。比如《為(wei) 政》的“為(wei) 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zhong) 星共之”[26];《顏淵》的“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27],等等。當然,孔子也意識到,這種教化過程絕非一蹴而就、立竿見影的,而是需要長期的過程,因此《論語·子路》篇曾記載孔子的話:“善人為(wei) 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28]

 

在《孔子家語》中,孔子的王道思想也有精彩的論述。其中在《王言解》一篇有較集中的表述。在該篇中,孔子向曾子講述先王之道:“夫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尊道也。是以非德道不尊;非道德不明。雖有國之良馬,不以其道服乘之,不可以道裏。雖有博地眾(zhong) 民,不以其道治之,不可以致霸王。是故昔者明王內(nei) 修七教,外行三至。七教修然後可以守,三至行然後可以征。明王之道,其守也,則必折衝(chong) 千裏之外;其征也,則必還師衽席之上。故曰內(nei) 修七教而上不勞,外行三至而財不費。此之謂明王之道也。”[29]在這裏,道和德的關(guan) 係得到闡明。孔子所說的道,是價(jia) 值的源泉,是德行的根據,所以是體(ti) ;而德則是用,其作用在於(yu) 彰顯道。

 

這裏需要引起注意的還有一個(ge) 問題:在政治治理過程中,德(禮)與(yu) 刑(政)的關(guan) 係如何處理?我們(men) 知道,《禮記·樂(le) 記》有“禮、樂(le) 、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30]的觀點,其實,孔子及早期儒家都主張“禮樂(le) 刑政”並用,不過其間有先後主次之分,如《論語·為(wei) 政》中孔子給出了這樣的解釋:“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31]毫無疑問,孔子在德、禮與(yu) 刑、政之間,天平傾(qing) 向於(yu) 德與(yu) 禮。孔門的德治主義(yi) 必然強調“德、禮”而貶抑“刑、政”的作用。這一主張我們(men) 可以概括為(wei) “德主刑輔”。

 

在德教與(yu) 刑政之間,孔子和早期儒家固然一再強調德教的重要性,推重前者而貶抑後者,但是孔子和早期儒家也意識到了“教化”功用的有限性,認為(wei) 僅(jin) 僅(jin) 依靠“德”是無法真正實現“國治天下平”的,所以他們(men) 並未完全忽視“刑法”。在《左傳(chuan) ·昭公二十年》記載孔子的話:“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32]孔子曾經親(qin) 身參與(yu) 過實際的政治,並曾擔任魯國司寇,所以他對政治的寬猛相濟、德刑並用有來自政治實踐的理性認知。因此,他對德刑關(guan) 係一向有著辯證的看法,如前引《孔子家語·執轡》篇以禦馬來比喻為(wei) 政的話,可見,策(刑)是不可缺少的。在《孔子家語·刑政》篇,孔子也向弟子仲弓說:“聖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參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焉導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變,導之弗從(cong) ,傷(shang) 義(yi) 以敗俗,於(yu) 是乎用刑矣。”[33]這不正是孔子“德主刑輔”思想的正麵表述嗎?

 

這一思想,在郭店儒簡中也有反映。如《成之聞之》雲(yun) :“戰與(yu) 刑人,君子之墜德也。”[34]但是我們(men) 卻不能說,儒家完全否定刑、政的作用。《尊德義(yi) 》簡2說“賞與(yu) 刑,福禍之基也。”簡2—3接著說:“爵位,所以信其然也;政禁,所以□□□也。刑[罰],所以賞譽也;殺戮,所以除害也。”也就是說,爵位、政禁、刑罰和殺戮,都有其正麵的價(jia) 值,不容完全抹殺。隻不過,不能“法令極”而已,適當地運用爵位和政禁、殺戮,恐怕都是被視為(wei) 合理的。

 

三、禮治論:明德者莫大乎禮樂(le)

 

與(yu) 孔門的教化主義(yi) 、德治主義(yi) 相關(guan) 聯的,必然是禮治主義(yi) 。《尊德義(yi) 》簡24提出一個(ge) 鮮明的觀點:“為(wei) 邦而不以禮,猶戶之無樞也。”意思是治國不以禮的話,就好像門沒有樞軸,是運轉不起來的。將“禮”上升到治國之樞軸的地位。這與(yu) 《孔子家語·大婚解》中孔子所謂“為(wei) 政先乎禮,禮,其政之本與(yu) ”[35]的說法若合符節。對於(yu) 君主而言,禮的意義(yi) 更為(wei) 重大。《孔子家語·禮運》記載孔子認為(wei) “夫禮者,君之柄”,柄的本義(yi) 是斧柄,此為(wei) 引申義(yi) ,即“根本”的意思。在孔子看來,禮是治理國家的根本所在。為(wei) 什麽(me) 說禮是君主治國理政的根本呢?《孔子家語·禮運》接著說禮具有“別嫌明微,儐(bin) 鬼神,考製度,列仁義(yi) ,立政教,安君臣上下”[36]的作用。《孔子家語·論禮》則載孔子的比喻:“治國而無禮,譬猶瞽之無相,倀(chang) 倀(chang) 乎何所之?譬猶終夜有求於(yu) 幽室之中,非燭何以見?”[37]如果治國而不以禮,那麽(me) 就像瞎子走路沒有向導扶助,黑夜在暗室裏尋找東(dong) 西而沒有蠟燭,其無所得是顯然的,其危險也是可以想見的。可以說,禮對於(yu) 治國之人而言,其意義(yi) 不言而喻。因此,為(wei) 政者首先重視禮。這顯然是一種“禮治主義(yi) ”。

 

春秋以降,周代禮樂(le) 文化趨於(yu) 衰微,出現所謂“禮壞樂(le) 崩”的局麵。但是孔子一直以周公為(wei) 典範,向往周代禮樂(le) 文明秩序,因此為(wei) 了挽救禮樂(le) 崩壞的混亂(luan) 局麵,他一直努力揭示禮樂(le) 對成人、對為(wei) 政的重要作用。可以說,在孔子的政治哲學中,禮占據了一個(ge) 非常核心的位置。我們(men) 要理解禮在孔子思想中的地位,就必須首先將之放在其王道思想的視野中進行考慮。這一點在《尊德義(yi) 》也得到了印證。

 

那麽(me) ,《尊德義(yi) 》一開始提到的“尊德義(yi) ”的德治主義(yi) ,與(yu) 此處強調“為(wei) 國以禮”的禮治主義(yi) 又是怎樣的關(guan) 係呢?《尊德義(yi) 》簡29提出:“明德者,莫大乎禮樂(le) 。”這裏涉及到德治與(yu) 禮治的關(guan) 係。有學者根據《論語》的記載認為(wei) ,孔子所說的禮治和德治並無不同[38]。德治如何實現?途徑就是禮樂(le) 之治。什麽(me) 是禮樂(le) 之治?其實就是簡1所說的“明乎人倫(lun) ”。人倫(lun) 關(guan) 係之理即倫(lun) 理,就是禮的體(ti) 現。父子、夫婦、兄弟、君臣、朋友等無不以禮來調節關(guan) 係。

 

因此簡文23說:“君民者治民複禮。”如何複禮?就是要按照人倫(lun) 來做。因為(wei) ,人倫(lun) 和禮樂(le) 乃是天道的體(ti) 現,同時也是人情的要求。反之,“非禮而民悅,在此小人也,非倫(lun) 而民服,亂(luan) 此世矣”(簡24—25)。小人是不喜歡遵從(cong) 禮的約束的,而當一個(ge) 社會(hui) 倫(lun) 理遭到顛覆的時候,老百姓卻能服從(cong) ,則服從(cong) 的肯定不是合乎人倫(lun) 的道德而是強權,那麽(me) 這個(ge) 社會(hui) 就已經處於(yu) 亂(luan) 世了。

 

當然,孔子所說的禮是廣義(yi) 的,它包含著我們(men) 通常所說的禮樂(le) 在內(nei) 。《禮記•樂(le) 記》說:“凡音者,生於(yu) 人心者也。樂(le) 者,通倫(lun) 理者也。”[39]又說:“是故先王製禮樂(le) ,人為(wei) 之節。”[40]孔子和儒家重禮,而廣義(yi) 的禮就包含有與(yu) 之相配合的樂(le) ,禮、樂(le) 常常並稱,用以教化人民。《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以詩書(shu) 禮樂(le) 教”[41],《孔子家語·弟子行》也有“孔子之施教也,先之以《詩》《書(shu) 》,而道之以孝悌,說之以仁義(yi) ,觀之以禮樂(le) ,然後成之以文德”[42]的記載。

 

因此,當魯哀公向孔子問禮之時,孔子說:“民之所以生者,禮為(wei) 大。”在民眾(zhong) 的生活需求之中,禮是最為(wei) 重要的。為(wei) 什麽(me) 呢?孔子解釋道:“非禮則無以節事天地之神焉;非禮則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焉;非禮則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婚姻、親(qin) 族、疏數之交焉。”[43]意思是說,如果沒有禮,就無法按照禮製規定的儀(yi) 節去祭祀鬼神;沒有禮,就無法區分君臣、上下、長幼的不同地位;沒有禮,就不能辨別男女、父子、兄弟、姻親(qin) 、親(qin) 族、遠近親(qin) 疏的相互關(guan) 係。禮所影響的是社會(hui) 人生的方方麵麵。

 

禮樂(le) 相輔相成,但又各有功用。《尊德義(yi) 》簡9—簡11說:“由禮知樂(le) ,由樂(le) 知哀。……有知禮而不知樂(le) 者,無知樂(le) 而不知禮者。”這裏的“樂(le) ”到底訓為(wei) 音樂(le) ,還是快樂(le) ,還不好確定。但恐怕釋為(wei) 音樂(le) ,更合理一些。如果禮樂(le) 兩(liang) 者相互配合,效果則會(hui) 非常之好,如《尊德義(yi) 》簡13說:“教以禮,則民果以輕;教以樂(le) ,則民淑德清莊。”

 

四、民本論:“民,愛則子”與(yu) “動民必順民心”

 

作為(wei) 孔門政治哲學的重要文獻,《尊德義(yi) 》的教化論、德治論和禮治論,歸納到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民本論。所謂民本,即是以民為(wei) 本。這主要體(ti) 現在兩(liang) 句話。

 

第一句話就是《尊德義(yi) 》的簡26所雲(yun) :“民,愛則子,弗愛,則仇也。民,五之方格,十之方爭(zheng) ,百之而後服。”民之前有一個(ge) “”字,學者釋讀不一。張光裕、袁國華等以為(wei) “飽”字古體(ti) ,假作“報”;李零則讀為(wei) “軌”;黃德寬、徐在國疑此字乃“即”字之異體(ti) ,讀為(wei) “節”,但是此字屬上讀為(wei) “義(yi) 節”;顏世鉉亦從(cong) 其釋“即”之說而認為(wei) 或可讀如字,“即民愛”即“親(qin) 民以愛之”之義(yi) ;劉釗則釋讀為(wei) “究”,是窮盡義(yi) ;顧史考則提出一種猜測,即“即民”讀為(wei) “齊民”,是本句主語。顧氏此說實難以服人[44]。我們(men) 認為(wei) ,無論是釋讀為(wei) “軌”還是“節”,都是屬上讀,本句就成為(wei) “民,愛則子也;弗愛,則仇”,意思很顯然是“民,(君、上)愛(之),則子;(君、上)弗愛(之),則仇”。這與(yu) 《說苑·政理》篇引孔子之語“夫通達之國皆人也,以道導之,則吾畜也;不以道導之,則吾仇也”十分相近。陳偉(wei) 認為(wei) ,此處簡文可能本之於(yu) 孔子[45]。此外,《禮記·緇衣》上有孔子的話:“君民者,子以愛之,則民親(qin) 之。”[46]這與(yu) 《尊德義(yi) 》的論述幾乎是完全一致的。

 

關(guan) 於(yu) 君民關(guan) 係,孔門的基本定位是君為(wei) “民之父母”。按照《孔子家語·王言解》的記載,孔子對政治關(guan) 係的一種理想化設計就是“上之親(qin) 下也,如手足之於(yu) 腹心;下之親(qin) 上也,如幼子之於(yu) 慈母矣。上下相親(qin) 如此,故令則從(cong) ,施則行,民懷其德,近者悅服,遠者來附,政之致也。”[47]在今天的語境之下,現代人對於(yu) 君民之間的這種“為(wei) 民父母”的說法,往往十分反感。但是為(wei) 何孔子不提“人民公仆”,而讚成“為(wei) 民父母”的說法?我們(men) 說君主和為(wei) 政者應“愛民如子”,其實為(wei) 民父母恰恰是從(cong) “愛”的角度立論,而非從(cong) 權力角度言說的。《孔子家語·論禮》記孔子說:“夫民之父母,必達於(yu) 禮樂(le) 之源,以致五至而行三無,以橫於(yu) 天下。四方有敗,必先知之。此之謂民之父母。”[48]再如《大學》所說:“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49]在儒家這裏,出於(yu) 重視家庭倫(lun) 理的血緣情感的考慮,強調在政治上君民關(guan) 係應該如此親(qin) 密,為(wei) 政者以民為(wei) 心。徐複觀認為(wei) :“儒家在要求統治者以人民之好惡為(wei) 好惡的政治思想上,是涵育著深深的民主政治的精神。”[50]這是深有見地的看法。

 

在《尊德義(yi) 》簡31—36有這樣一段話,對於(yu) 理解君臣、上下的關(guan) 係很有幫助:“不愛則不親(qin) ,不□則弗懷,不勑則無畏,不忠則不信,弗勇則無複。咎則民輕,正則民不吝,恭則民不怨。均不足以平政,緩不足以安民,勇不足以沒眾(zhong) ,博不足以知善,慧不足以知倫(lun) ,殺不足以勝民。”這一組“不A則B”、“C則民D”及“E不足以F”的論述,是以君上為(wei) 主語的。“不A則B”和“C則民D”是說君主做到了A、C,臣民才會(hui) 做到B、D,隻不過一個(ge) 從(cong) 反麵說,一個(ge) 從(cong) 正麵講。其實,《尊德義(yi) 》這一說法與(yu) 《孟子》十分接近。在《離婁下》,孟子對齊宣王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51]隻不過,孟子所雲(yun) 為(wei) 君臣關(guan) 係,此處所論為(wei) 君民關(guan) 係。前者符合孟子的性格,後者合乎孔子的思想。兩(liang) 者皆為(wei) 民本主義(yi) 的政治哲學[52]

 

在郭店儒簡中有一支簡,末尾有結束符號,應為(wei) 篇末之簡,但整理者無法確定屬於(yu) 哪一篇文獻,姑且置於(yu) 《六德》之後,列為(wei) 《六德》簡49,其內(nei) 容為(wei) :“生。故曰:民之父母親(qin) 民易,使民相親(qin) 也難。”[53]歐陽禎人以為(wei) 此簡可視為(wei) 《性自命出》《成之聞之》《六德》和《尊德義(yi) 》等四篇文獻“點題的簡”[54],可謂獨具慧眼。根據陳偉(wei) 、劉釗等學者的意見,此簡應該是《尊德義(yi) 》的末簡,如此則此簡更是《尊德義(yi) 》“點題的簡”。陳偉(wei) 認為(wei) ,這裏的“相”乃是“見”的意思,“使民相親(qin) ”就是“使民感到親(qin) 愛”的意思[55]。“上”“君子”“聖人”作為(wei) “民之父母”做到“親(qin) 民愛民”並不十分困難,但是如何“使民感到親(qin) 愛”卻並不容易。正如簡26—27所雲(yun) :“民,五之方格,十之方爭(zheng) ,百之而後服。”這句話李零解釋為(wei) ,施愛於(yu) 民必須屢行不輟,如果隻有五次、十次,民仍相仇,陷於(yu) 爭(zheng) 鬥。隻有上百次的努力,他們(men) 才會(hui) 懂得服從(cong) [56]。而劉釗則解讀為(wei) ,對民眾(zhong) 之愛給予五分,民眾(zhong) 會(hui) 鬥;給予十分,民眾(zhong) 會(hui) 爭(zheng) ;給予百分,民眾(zhong) 才會(hui) 安穩[57]。無論如何,這裏所要表達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這種君上對於(yu) 民眾(zhong) 的愛,需要長期進行。

 

第二句則是簡39所雲(yun) :“凡動民必順民心。民心有恒,求其養(yang) 。重義(yi) 集理,言此章也。”如果按照顧史考的看法,本句下接簡17“行此敏也,然後可逾也。因恒則固,察匿則無僻,不黨(dang) 則無……”。這裏強調“動民必順民心”,動民就是使民的意思,本句意思是使民必須順從(cong) 民心民意。這自然是民本主義(yi) 的直接表述了。“民心有恒”之“恒”,或訓為(wei) “常”指常法,或訓為(wei) “極”指標準。我們(men) 認為(wei) ,“恒”在楚簡中多用為(wei) “極”,“極”乃標準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民心有個(ge) 共同的標準(取向),就是希望能夠獲得生存。這就要求為(wei) 政者應該順著民眾(zhong) 的要求去“養(yang) 民”“保民”。“重義(yi) 集理”,重當讀為(wei) “踵”,訓為(wei) 追隨;集則是依就的意思。“可逾”的逾,根據陳偉(wei) 的看法應讀為(wei) “愉”。那麽(me) 整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為(wei) 政者使民必須順應民心。民心有個(ge) 共同的要求就是求得生存。為(wei) 政者如果能夠按照義(yi) 、理去施政,那麽(me) 言論就會(hui) 章明,行動就會(hui) 敏捷,如此則百姓自然愉悅而服從(cong) 。按照這種標準去做了就會(hui) 使政權穩固,了解到隱情就不至於(yu) 使政策乖僻,不偏私就不會(hui) 使民眾(zhong) 怨恨。這正是民本思想的反映。

 

五、關(guan) 於(yu) 《尊德義(yi) 》作者的推測

 

最後還有一個(ge) 疑問,這一篇文獻到底出自哪一位儒者之手呢?對此,學者們(men) 有很多不同的推論。大部分學者將之歸為(wei) 子思之儒的作品。但也有學者提出該篇與(yu) 孔子的密切關(guan) 係。如廖名春認為(wei) 該篇是孔子的作品[58]。陳明接受了廖氏看法[59]。而陳來也指出:“一個(ge) 合理的推測就是,《尊德義(yi) 》與(yu) 孔子有密切的關(guan) 係,甚至可能就是孔子本人的論述,而由弟子傳(chuan) 述下來。”[60]根據上文對該篇思想與(yu) 語句的分析,我們(men) 認為(wei) 廖名春、陳來、陳明等的說法必須引起注意,筆者亦傾(qing) 向於(yu) 《尊德義(yi) 》屬於(yu) 孔子的推測。不過,這裏有一個(ge) 疑問必須考慮。就是根據簡的形製、字體(ti) 風格以及簡背的數字等種種跡象,這一篇與(yu) 《成之聞之》《性自命出》《六德》很可能抄於(yu) 同一簡冊(ce) 之上,屬於(yu) 同一學派的可能性極大。那麽(me) ,根據大多數學者的意見,《性自命出》《成之聞之》等為(wei) 子思之儒的作品。《尊德義(yi) 》似乎也應該屬於(yu) 子思之儒的作品,或者說該歸入《子思子》。這與(yu) 我們(men) 上麵的推論看上去是矛盾的。

 

確實,如果照此思路,兩(liang) 個(ge) 結論是不能相容的。其實,若換個(ge) 思路,不是非此即彼的思路,我們(men) 就能將二者統一起來。我們(men) 知道,在子思之儒的作品中,比如《緇衣》《坊記》等《禮記》四篇中,大都是記述孔子遺言,但是又歸於(yu) 《子思子》。如果我們(men) 推論這一篇“孔子遺言”為(wei) 子思之儒所傳(chuan) 述,或許是可以成立的。那麽(me) ,我們(men) 當然可以將之視為(wei) 研究孔子政治哲學的寶貴材料,亦可看出子思之儒的思想傾(qing) 向了。退一步說,《尊德義(yi) 》至少作為(wei) 孔門政治哲學的重要文獻,是無可置疑的。

 

本文為(wei) 全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第57批麵上資助項目(2015M572205)成果。

 

注釋:
 
[①]蕭公權:《孔子政治學說的現代意義》,《跡園文錄》,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6頁。
 
[②][美]顧史考:《郭店楚簡先秦儒書宏微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54—155頁。
 
[③]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第43頁。
 
[④]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第45頁。
 
[⑤]本文之釋文博采眾家之長,具體請參看單育辰:《郭店〈尊德義〉〈成之聞之〉〈六德〉三篇整理與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4—15頁之“釋文”及第19—103頁之“集釋”;[美]顧史考:《郭店楚簡先秦儒書宏微觀》,第156—168頁;[美]顧史考:《郭店楚簡〈尊德義〉篇簡序調整三則》,《複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年12月15日。
 
[⑥]陳來先生曾認為,這裏提到的應該就是《性自命出》提到但沒有交待的“道四術”“所為道者四”。《性自命出》認為“道四術,唯人道為可道也;其三術者,道之而已。”“所為道者四,唯人道為可道也。”與本篇的講法恰能對應。見氏著《郭店竹簡儒家記說續探:〈尊德義〉與〈成之聞之〉》,《竹帛〈五行〉與簡帛研究》,北京:三聯書店,2009年,第54頁。這一判斷,恐怕是牽強的。《性自命出》的“道四術”到底何謂,我們不便揣測,但是《尊德義》顯然是舉例之言而非概括之語。《尊德義》隻不過恰好提到了四個“道”而已。李零先生則認為,“道四術”是指“心術”、詩、書、禮樂四種。《尊德義》的“人道”便是指“心術”而言。可備一說。見氏著《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19、144頁。
 
[⑦]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濟南:齊魯書社,2009年,第19頁。
 
[⑧]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294頁。
 
[⑨]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294頁。這一段話,在《大戴禮記•盛德》篇也出現了。《盛德》雲:“德法者,禦民之銜也;吏者,轡也;刑者,筴也;天子,禦者;內史太史,左右手也。古者以法為銜勒,以官為轡,以刑為筴,以人為手,故禦天下數百年而不懈墮。善禦馬者,正銜勒,齊轡筴,均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手不搖,筴不用,而馬為行也。善禦民者:正其德法,飭其官,而均民力,和民心;故聽言不出於口,刑不用而民治,是以民德美之。”(黃懷信:《大戴禮記匯校集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896—898頁。)對比可知,二者應是同一段話,隻是個別表述有異,當是“傳聞異辭”。有學者以為《盛德》為漢儒之作,我們以為該篇應是戰國儒者撮述孔子及七十子之說而成的作品。
 
[⑩]這一句話的後半句的釋讀,學者之間有很大分歧。另外,如陳斯鵬認為當讀為:“猶戶之無樀也。”樀是門簷之屬,似不如李零說合理。彭裕商則認為,當讀如“猶瞽之無相也”。這與《孔子家語·論禮》及《禮記·仲尼燕居》:“治國而無禮,譬猶瞽之無相與”完全一致。李銳則提出應該讀為“猶禦之無銜也”,陳劍則認為當讀為“猶禦之無策也”。李銳和陳劍、單育辰的看法相近。其實,不論是“瞽之無相”、“禦之無銜”“禦之無策”,還是“戶之無樞”,都是對“以禮治國”重要意義的比喻。類似比喻,在《孔子家語》《禮記》等傳世文獻中較為常見。我們遵從李零先生的看法。參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荊門市博物館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合集(一)·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96頁之注釋90;單育辰:《郭店〈尊德義〉〈成之聞之〉〈六德〉三篇整理與研究》,第39—45頁。
 
[?7?6]綜合李零、劉釗、李天虹、陳偉、陳劍、顧史考等眾家看法,此二簡應該編聯在一起。
 
[?7?7]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版,第81頁。
 
[?7?8][美]顧史考:《郭店楚簡先秦儒書宏微觀》,第39頁。
 
[?7?9]《孔子家語·王言解》所謂“七教”是:“上敬老則下益孝,上尊齒則下益悌,上樂施則下益寬,上親賢則下擇友,上好德則下不隱,上惡貪則下恥爭,上廉讓則下恥節,此之謂七教。”見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19—20頁。
 
[?7?0]《孔子家語·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爭奪相殺,謂之人患。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之?”見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373頁。《禮記·禮運》亦有此段,文字微異。
 
[?7?1]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20頁。
 
[?7?2]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92頁。
 
[?7?3]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80頁。
 
[?7?4][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1頁。
 
[?7?5]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68頁。
 
[21]楊天宇:《禮記譯注》下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51頁。
 
[22]楊伯峻:《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版,第1頁。
 
[23]參見荊門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67頁釋文及第168頁注4之“裘按”。
 
[24]徐複觀:《儒家思想與現代社會》,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135頁。
 
[25][美]顧立雅:《孔子與中國之道》,鄭州:大象出版社,2000年,第186頁。
 
[26]楊伯峻:《論語譯注》,第11頁。
 
[27]楊伯峻:《論語譯注》,第129頁。
 
[28]楊伯峻:《論語譯注》,第137頁。
 
[29]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19頁。
 
[30]楊天宇:《禮記譯注》下冊,第628頁。
 
[31]楊伯峻:《論語譯注》,第12頁。
 
[32][晉]杜預撰:《春秋左傳集解》第4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467頁。
 
[33]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355頁。
 
[34]參見荊門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67頁釋文及第169頁注6之“裘按”。
 
[35]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29頁。
 
[36]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368頁。
 
[37]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319頁。
 
[38]韋政通:《中國思想史》,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3年,第59頁。
 
[39]楊天宇:《禮記譯注》下冊,第631頁。
 
[40]楊天宇:《禮記譯注》下冊,第633頁。
 
[41][漢]司馬遷撰,《史記》第6冊,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2版,第1938頁。
 
[42]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132頁。
 
[43]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48頁。
 
[44]參見顧史考:《郭店楚簡〈尊德義〉篇簡序調整三則》。
 
[45]陳偉:《郭店楚簡〈尊德義〉校釋》,《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3期,第113頁。
 
[46]楊天宇:《禮記譯注》下冊,第950頁。
 
[47]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23頁。
 
[48]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第324頁。
 
[49][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注》,第11頁。
 
[50]徐複觀:《儒家思想與現代社會》,第71頁。
 
[51]楊伯峻:《孟子譯注》,第171頁。
 
[52]陳明:《民本政治的新論證——對〈尊德義〉的一種解讀》,《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01—309頁。陳明強調,《尊德義》顯示的是儒學的天道、心性、德教、禮樂、仁義是一個形上形下相貫通理論實踐相銜接的有機整體。
 
[53]荊門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89頁。
 
[54]歐陽禎人:《從簡帛中挖掘出來的政治哲學》,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66頁。
 
[55]陳偉:《郭店楚簡<尊德義>校釋》,前揭刊,第120頁。
 
[56]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144頁。
 
[57]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3頁。
 
[58]廖名春:《荊門郭店楚簡與先秦儒學》,薑廣輝主編:《中國哲學》第20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58頁。
 
[59]陳明:《民本政治的新論證——對〈尊德義〉的一種解讀》,第301—309頁。
 
[60]陳來:《郭店竹簡儒家記說續探:〈尊德義〉與〈成之聞之〉》,《竹帛〈五行〉與簡帛研究》,第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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