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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作者簡介:陳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員,首都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創辦《原道》輯刊任主編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學的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維》《文化儒學》《浮生論學——李澤厚陳明對談錄》《儒教與(yu) 公民社會(hui) 》《儒家文明論稿》《易庸學通義(yi) 》《江山遼闊立多時》,主編有“原道文叢(cong) ”若幹種。 |
帝國的政治哲學:《春秋繁露》的思想結構與(yu) 曆史意義(yi)
作者:陳明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政治思想史》2019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一月初七日癸酉
耶穌2019年12月2日
周秦之變意味著由邦國時代向帝國時代的曆史性轉折。從(cong) 政治學上說,分封製的周王朝是一種由社會(hui) 本位主導的治理模式,郡縣製的秦帝國則是國家本位主導的治理模式;政治重心一個(ge) 在下,一個(ge) 在上。因此,作為(wei) 第一代的帝國執政者必然麵對轉型陣痛:社會(hui) 異質多元,沒有中央集權,帝國必瓦解;強化中央集權,改造社會(hui) ,治理成本又必然高企難以為(wei) 繼(外部性的匈奴問題使這一矛盾進一步強化)。秦始皇采用的是李斯“以法為(wei) 教,以吏為(wei) 師”的方案,現實與(yu) 曆史斷裂,國家與(yu) 社會(hui) 對峙,終於(yu) 二世而亡。
漢承秦製,雄才大略的漢武帝不可能回避這一問題。這一關(guan) 切和思考,體(ti) 現在三次賢良對策中。第一次,提問是基礎性的,“欲聞大道之要,至論之極”;第二次,可能與(yu) 事務繁難而收效甚微有關(guan) ,“虞舜之時,遊於(yu) 岩廊之上,垂拱無為(wei) ,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於(yu) 日昃不暇食,而宇內(nei) 亦治。帝王之道,豈不同條共貫歟?何逸勞之殊也?”第三次,應該是在認同董仲舒此前對策之分析的前提下表達自己的渴望,“既已著大道之極,陳治亂(luan) 之端矣,其悉之究之,熟之複之?”
這實際也正是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思考的問題。綜合《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記載的“天人三策”,董仲舒認為(wei) 有漢“承秦之敝”導致的問題有三:不敬信上天、不尊重社會(hui) ,不任用儒士。與(yu) 漢以來反思秦帝國其興(xing) 也勃其亡也忽的儒家思想家們(men) 如陸賈、賈誼等不同,董氏不僅(jin) 找到了問題及其所以然之故,而且從(cong) 基礎理論到製度論、治理論提出了係統完整的替代方案。“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曆史與(yu) 現實得到貫通、國家與(yu) 社會(hui) 得到整合,不僅(jin) 很快穩定了漢帝國深根固本,爾後二千年的中國文明由此得以奠基。
一、基礎理論:以天為(wei) 信仰
董仲舒把武帝所欲聽聞的“大道之要,至論之極”理解為(wei) “求天命與(yu) 情性”。(《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可見董氏本人就是以“天命與(yu) 情性”作為(wei) 其思想的“大道之要,至論之極”。確實,他正是以天這個(ge) 標示最高存在的概念作為(wei) 自己理論的核心和基礎。
《春秋繁露》為(wei) 《春秋》“作義(yi) ”,屬於(yu) “春秋公羊學”一脈。但與(yu) 公羊學傳(chuan) 統的一個(ge) 顯著不同之處就是對天的重視。《史記·太史公自序》謂:“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完全是曆史學和政治學的內(nei) 容,因為(wei) “《公羊傳(chuan) 》除了把周王稱為(wei) ‘天王’以外,沒有出現一個(ge) 宗教性或哲學性‘天’字”。[1]但是,董仲舒在“對策”中則說:“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於(yu) 古,考之於(yu) 今。”在《春秋繁露·楚莊王》[2]中也說:“春秋之道,奉天法古”。曆史學和政治學的內(nei) 容,被統攝在以天為(wei) 中心的神學係統之內(nei) :“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備,雖百神猶無用也。”(《郊語》)
一般論者都將董仲舒有關(guan) 天的觀念與(yu) 陰陽家聯係在一起,實際未必如此。《漢書(shu) ·五行誌》:“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燦然著矣。漢興(xing) ,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wei) 儒者宗。”這裏提示了一條理解董仲舒天論的線索,那就是《易傳(chuan) 》的乾坤、陰陽觀念。雖然孔子《春秋》以及《春秋公羊傳(chuan) 》本身天、陰陽思想隱而不顯,但我們(men) 可以通過簡單直接的文字排比,看看《春秋繁露》的天論與(yu) 《易傳(chuan) 》的思想是否相通相合,存在傳(chuan) 承、應用或拓展的關(guan) 係?
《乾·彖傳(chuan) 》:“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玉英》:“元者為(wei) 萬(wan) 物之本。”
《係辭上》:“易有太極,是生兩(liang) 儀(yi) ,兩(liang) 儀(yi)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五行相生》:“天地之氣,合二為(wei) 一,分為(wei) 陰陽,判為(wei) 四時,列為(wei) 五行。”
《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wan) 物……”;《觀德》:“天地者,萬(wan) 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
——這是天的本體(ti) 論,或者世界的發生論。
《蠱·彖傳(chuan) 》“終則有始,天行也”;《陰陽終始》:“天之道,終而複始。”
《說卦》:“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dui) ,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萬(wan) 物出乎震,震,東(dong) 方也。齊乎巽,東(dong) 南也……”;《陰陽位》:“陽氣始出東(dong) 北而南行,就其位也。西轉而北入,藏其休也……”
——這是天地運行的時空關(guan) 係,由東(dong) 南而西北、春夏而秋冬。需要多說幾句的是董仲舒對五行次序的修改。《尚書(shu) ·洪範》以及《尚書(shu) ·大禹謨》記載的五行次序都是水、火、木、金、土,但在《春秋繁露》的《五行之義(yi) 》卻是“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為(wei) 什麽(me) 將元素性的五行提升為(wei) “天次之序”而以木為(wei) 起始?因為(wei) 《易傳(chuan) 》中的天乃是一個(ge) 生生不息的宇宙大生命,顯現為(wei)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生命過程,與(yu) 《文言》對元亨利貞四德的詮釋相對呼應。董仲舒進一步將其人格化:“春氣愛;秋氣嚴(yan) ;夏氣樂(le) ;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yan) 氣以成功;樂(le) 氣以養(yang) 生;哀氣以喪(sang) 終。天之誌也。”這種修改並不隻是在原命題同一平麵上的次序改動,而是將其整體(ti) 生命化的點石成金轉俗成真,是董仲舒根據《易傳(chuan) 》的儒教世界模式對前《易傳(chuan) 》時代各種五行觀念的替代和覆蓋。[3]當然,這也是對該理論開創性的落實,善莫大焉。
《乾·彖傳(chuan) 》:“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坤·文言》:“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wan) 物而化光”,《係辭上》:“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人副天數》:“天德施,地德化,人德義(yi) ”。
《中庸》:“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天地陰陽》:“苟參天地,則是化矣。”
《乾·文言》“大人者,與(yu) 天地和其德,日月合其明”;《楚莊王》:“聖者法天,賢者法聖”。
——這是天人關(guan) 係。《易傳(chuan) 》主要講天施地化,所謂三才之道是就卦之爻位而言,“人”的定位尚不明晰。《春秋繁露》拓展出“人成”,而這跟“演《易》之書(shu) ”《中庸》可謂若合符節。
《係辭下》:“天地之大德曰生”;《王道通三》:“天,仁也。天覆育萬(wan) 物,既化而生之,又養(yang) 而成之。人之受命於(yu) 天也,取仁於(yu) 天而仁也。……天常以愛利為(wei) 意,以養(yang) 長為(wei) 事。”
《仁義(yi) 法》又說,“仁者,愛人之心也。”二者結合,生生之德成為(wei) 一種神聖之愛,對於(yu) 儒教天論,顯然是一大貢獻。
——這是講天的德性。《俞序》說“仁,天心。”宋儒進一步說,“仁者天地生物之心”。
這些資料及分析應該足以證明,《春秋繁露》中關(guan) 於(yu) 天的論述乃是對《易傳(chuan) 》之天的繼承、應用和拓展。《易傳(chuan) 》作為(wei) 孔子所撰之儒教正經正典,超越了巫覡之筮和史官之數的傳(chuan) 統,而進入了精神與(yu) 倫(lun) 理的層次。[4]在那裏,陰陽家者流的思想元素已經被易傳(chuan) “天地之大德曰生”的係統吸納消化,成為(wei) 儒教信仰係統的構成性元素。明確《春秋繁露》與(yu) 《易傳(chuan) 》的這一關(guan) 係,不僅(jin) 有學術史和思想史意義(yi) ,更重要的是在這種三代信仰結晶與(yu) 漢代帝國政治的實踐性結合中,政治得到規訓和提升,文明得以傳(chuan) 承和發展。[5]
對董仲舒自己來說,則是獲得了建構其政治方案的價(jia) 值標杆和邏輯依據。下麵就是他提出的一係列命題。
1、王權源於(yu) 天:
《楚莊王》:“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君主權力的獲得,是天意的顯現。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zhuan) 殺》:“其德足以安樂(le) 民者,天與(yu) 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王者,天之所與(yu) 也。其所伐,皆天之所奪也。”權柄授予的對象,是“德足以安樂(le) 民者”。而“惡足以賊害民者”,上天會(hui) 將其權柄收回。
《郊祭》:“天子不可不祭天也,無異人之不可以不食父也”;《四祭》:“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王事,文王伐崇是也。”正因此,受命之君得登大位之後,首先要做的就是郊祭告天,表示自己心領神會(hui) ,然後“改製以明天命”,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改正朔,也由此獲得了新義(yi) 。“《公羊傳(chuan) 》發‘大一統’之說,其意在尊王。至董仲舒,則將‘元年春’與(yu) ‘王正月’結合起來,突出了‘大一統’說之‘奉天’義(yi) 。”[6]就此,“改正朔‘一統於(yu) 天下’者,不僅(jin) 是天子與(yu) 臣民的關(guan) 係,而且首先是天子與(yu) 天的(受天命)的關(guan) 係。”[7]
2、製度出於(yu) 天:
《基義(yi) 》:“仁義(yi) 製度之數,盡取之天”;“君臣父子夫婦之義(yi) ,皆取諸陰陽之道。……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
甚至行政,也受到天的製約:“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必仁且智》)這些災異“生於(yu) 國家之失”,而天則是出於(yu) 仁愛之心據以救人君施政之過失。
3、民性稟於(yu) 天:
《為(wei) 人者天》:“天為(wei) 人之曾祖父。”
《玉杯》:“人受命於(yu) 天,有善善惡惡之性。”
《王道通》:“人之受命於(yu) 天也,取仁於(yu) 天而仁也。”
但是,這個(ge) “性”卻隻是一種質料(“性者質也”),需“待教而後為(wei) 善”。這正是聖王應予承擔的工作。
4、政治的起點與(yu) 目標皆據於(yu) 天:
《王道通三》謂“三畫者,天地與(yu) 人也,而連其中者,通也。取天地與(yu) 人之中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這裏說的不是個(ge) 人性的宗教特權或責任,而是王者的神學政治使命。它後麵緊接著的就是:“是故王者唯天之施,法其命而循之諸人,……治其誌而歸之於(yu) 仁,仁之美者在於(yu) 天。”天是王者之治的起點、根據和目標。
《仁義(yi) 法》:“先飲食而後教誨,謂治人也。”這是王者的為(wei) 政次第,也就是孔子著名的“先富後教”論。不同的是,已經被整合鑲嵌在一個(ge) 整體(ti) 性的神學政治係統之中。
《深察名號》:“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yu) 是為(wei) 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yu) 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yu) 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wei) 任者也。”區別於(yu) 現代政治的以肉身性權利個(ge) 體(ti) 為(wei) 基礎,以人的德性甚至神性為(wei) 基礎,即不是以自然主義(yi) 而是以某種形上學為(wei) 基礎。這裏的“成民之性”正是追求某種道德或人性的善。“性者質也”,《深察名號》,但還隻是一種如“禾”(穀)一樣的“質料”,在此基礎上將其變成“米”,正是王者的工作——“天所為(wei) ,有所至而止。止之內(nei) 謂之天,止之外謂之王教。”(《實性》)
安全的提供、秩序的維持、飲食的保障,都隻是作為(wei) 實現這一人性實現或完成的條件或環節。雖然實際的情形並非如此,但政治作為(wei) 文明,這樣一種論述,必不可少。
二、製度論:以聖人為(wei) 中心
從(cong) 與(yu) 漢武帝一問一答的天人三策可知,都董仲舒對秦之崩潰、漢之艱辛的原因診斷有三:不信天、不尊重社會(hui) 、不行教化。他對症下藥的解決(jue) 方案正是重建天道信仰,在此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製度論與(yu) 治理論。
製度論以聖人為(wei) 中心。
上古堯、舜、禹、湯敬敷五教,巫君合一,王權和教權合一成為(wei) 傳(chuan) 統。在這種組合中,王權一直維持著主導位置(不像猶太社會(hui) 王權疲弱,形成對教權的依賴,教權得以發展坐大),基於(yu) 神靈溝通的巫覡權力、基於(yu) 血緣關(guan) 係的祭祀權力,則日趨衰落。秦滅六國,嬴政自命始皇,“純任執法之吏”,宗教上回歸自己的自然宗教,[8]對中原主流的儒教信仰則加以排斥。董仲舒重建儒教之天後,既要肯定君主的政治地位,又要在君權神授的關(guan) 係架構中落實儒家的價(jia) 值理念,於(yu) 是將聖人嵌入天與(yu) 王的關(guan) 係架構之內(nei) ,而以“天意”和“名教”(製度)作為(wei) 支點或根據。
他的論證步驟:確立天的地位,對權力-秩序係統重新設計,在人間之“王”的上麵設立位格更高的“天”;製度是天意的顯現、落實,天意難知而聖人通天,於(yu) 是又在天與(yu) 王之間設立聖人的位置;最後,以“治國之端在正名”,(《玉英》)將教化之責委托給聖人。
“治國之端在正名”顯然是名教之治的濫觴,到《白虎通義(yi) 》完全成熟。魏晉時代名教被司馬氏集團用作“誅夷名族,寵樹同己”的工具,受到嵇康、阮籍的批判。但是,作為(wei) 其最終成果,“三綱六紀”的名教秩序及其治理係統,在中國社會(hui) 發揮作用二千年,是非得失不論,其曆史意義(yi) 卻是難以抹殺的。[9]
由天子到皇帝,最高統治者名稱變化的後麵,是不同的職官序列。[10]這一序列又意味著不同的製度結構和不同的中央地方的關(guan) 係、主權治權的形式,分別與(yu) 分封製和郡縣製對應。
周代分封製下的權力-秩序係統是:天子——諸侯——天下;秦朝郡縣製的則是:皇帝——百官——四方。區別在於(yu) ,前一序列中,天是無形的在場者甚至主宰者;後一序列中,天沒有地位,因此也就沒有了作為(wei) 信仰內(nei) 容和教化形式的“教”之位置。“天子一詞表明,權力受到了天意的約束,並且對道德正確性保持依賴。但是,皇帝這個(ge) 新詞似乎並無此種限製之意。它所指向的權力不受神性或世俗考量的製約。”[11]
下麵材料,是董仲舒鋪就的聖人回歸、素王落實之理論通道。排列次序為(wei) “天意難知,唯聖可通”、“製度乃天意顯發”、“天生之,地載之,聖人教之”。
《郊語》:“天地神明之心,與(yu) 人事成敗之真,固莫之能見也,唯聖人能見之。聖人者,見人之所不見者也。”
《玉英》:“唯聖人能屬萬(wan) 物於(yu) 一,而係之元。”
《隨本消息》:“天命成敗,聖人知之。”
《度製》:“聖者象天所為(wei) ,為(wei) 製度……”
《深察名號》:“名號之正,取之天地。古之聖人,呺而效天謂之號,鳴而施命謂之名。名號異聲而同本,皆鳴號而達天意者也。天不言,使人發奇意;弗為(wei) ,使人行其中。名者聖人所發天意,不可不深觀也。……事各順於(yu) 名,名各順於(yu) 天。天人之際,合二為(wei) 一。”
《官製象天》:“盡人之變,合之天,唯聖人者能之,所以立王事也。”
《保位權》:“聖人之治國也,因天地之性情,孔竅之所利,以立尊卑之製,以等貴賤之差……聖人之製民,使之有欲,不得過節;使之敦樸,不得無欲。”
《玉杯》:“簡六藝以贍養(yang) 之:詩書(shu) 序其誌,禮樂(le) 純其美,易春秋明其知。”
由此可以看到,對於(yu) 天,聖是通天意者;對於(yu) 君主,聖是立法者;[12]對於(yu) 民,聖是教化者——在教化的問題上,聖與(yu) 王存在某種交集糾纏。
隨著聖人的回歸,素王的落實,從(cong) 製度來說,秦所確立的“皇帝-百官”的單向關(guan) 係,“獨製天下而無所製”的權力金字塔,已經被重新設計為(wei) 以天為(wei) 頂端,聖與(yu) 王分侍的等邊三角形關(guan) 係:天是最高存在;天意托聖人;權柄授君主。這一權力-秩序關(guan) 係很像是“天子——諸侯——天下”和“皇帝——百官——四方”兩(liang) 個(ge) 係統的折中,而上天信仰的恢複、社會(hui) 係統的尊重、儒學教化的啟動三大對症之藥,全部蘊涵其間。
有意思的是,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如“玉英”“順命”等文本中,主要采用的是“天子——諸侯——天下”係統,[13]在“天人三策”中則是采用的“皇帝——百官——四方”係統。[14]這說明《春秋繁露》寫(xie) 作在前,對策在後,說明他在理論聯係實際的時候,做出了理論上的調整——山是不會(hui) 走向默哈穆德的,所以默哈穆德需要走向山。對此,將儒學道德化,先秦儒家標準化,進而對董仲舒加以批評嘲諷不僅(jin) 是不公平的,也是膚淺的。
首先要指出,這兩(liang) 個(ge) 序列所代表的權力-秩序係統,在政治功能或目標上是一致的,即都是為(wei) 了實現對領土疆域的整合和管理。分封製的“封建親(qin) 戚”,目的在於(yu) “以藩屏周”,鞏固周這個(ge) 國家東(dong) 征的軍(jun) 事成果。之所以選擇分封製,是因為(wei) 王室力量有限,不足以直接掌控新獲取的大片土地,故將利益和情感關(guan) 係密切的同姓或異姓盟友實土實封為(wei) ,建立邦國同盟。其次,分封製內(nei) 部,君統與(yu) 宗統並存,但君統的地位和意義(yi) 是高於(yu) 宗統的首先應該從(cong) 政治而不是道德或信仰的角度解讀。“《春秋》之義(yi) ,國有大喪(sang) ,止宗廟之祭,而不止郊祭,不敢以父母之喪(sang) ,廢事天之禮也。”(《郊祭》)這實際是把天子作為(wei) 天之子的政治身份置於(yu) 作為(wei) 父母之子的肉身之上。既然郊祭是一種確認國家(權力)與(yu) 上天之關(guan) 係的祭祀,天子專(zhuan) 享祭天之權乃是一種職務行為(wei) ,所體(ti) 現的主要是義(yi) 務而不是特權。
《尚書(shu) 大傳(chuan) 》:“諸侯之義(yi) ,非天子之命,不得動眾(zhong) 起兵殺不義(yi) 者,所以強幹弱枝,尊天子,卑諸侯也。”孔子把“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視為(wei) “天下有道”的標誌,可見其“道”有著確定具體(ti) 的政治內(nei) 涵。
所以,那種“三代以上公天下,三代以下私天下”的說法想象超過實際,似是而非。正如柳宗元所說,秦之失,“失在於(yu) 政,不在於(yu) 製”。這裏的“製”是指中央集權的郡縣製。其正當性,《封建論》已有充分論證。這裏隻說兩(liang) 點,更大的國家規模意味著更高的生存幾率,以及發展出更高層次文明形態的更多可能。[15]當然,我作為(wei) 這一政治遺產(chan) 的繼承者我們(men) 選擇這樣一個(ge) 建構主義(yi) 的視角也是自然而必然。
以此為(wei) 參照,則又可以說,董仲舒改造或設計的製度並不是作為(wei) 國家組織框架的郡縣製,而隻是這一中央集權之帝國的治理方式。
三、治理論:以君主為(wei) 樞軸
由於(yu) 宋明以來的儒學以心性論為(wei) 特征,先秦儒學又以對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力征、禮崩樂(le) 壞的道德譴責和政治批判令人印象特別深刻,加上五四以來東(dong) 西方文化比較成為(wei) 熱點,儒學就被想當然地塑造成了倫(lun) 理之學、心性之學。其實“為(wei) 天地立心”是宗教情懷,“為(wei) 生民立命”是政治擔當。今天,《春秋學》尤其《春秋公羊學》凸顯出對於(yu) 國家主題的關(guan) 注,雖然與(yu) 很多人的認知衝(chong) 突,實際卻不過是對儒門理論初衷的回歸。
先討論一下天子、王和君三個(ge) 概念。
天子,宗教屬性較重,政教合一製度模式中的概念。《三代改製質文》:“天佑而子之,號稱天子,故聖王生則稱天子。”《禮記·王製》:“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春秋繁露·王道》:“春秋立義(yi)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祭天,是與(yu) 天之關(guan) 係的確認與(yu) 強化,意味著權力和責任,但分封製時代,權力重心在下,共主的象征性意義(yi) 較大。
王,天地人之貫通者,政治哲學意味較濃,是對天子、君主職能意義(yi) 之規定,兼聖與(yu) 君的意義(yi) ,表達一種期待。《天地陰陽》:“王者參天地矣。苟參天地,則是化矣。”《王道》:“王者人之始也”;“明王視於(yu) 冥冥,聽於(yu) 無聲。天覆地載,天下萬(wan) 國,莫敢不悉靖其職受命者,不示臣下以知之至也。”《滅國》:“王者民之所往。”作為(wei) 治理方式,與(yu) 霸相對之王,亦與(yu) 此有關(guan) :皆本於(yu) 仁心,隻是多寡而已——“春秋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霸。霸王之道,皆本於(yu) 仁。仁,天心。”(《俞序》)為(wei) 霸王道雜之以及肯定秦與(yu) 時王,打開通道,掃除障礙。如前所述,這是一種妥協,也是一種成全。
君,“君者,不失其群也”,(《滅國》)“君,掌令者也”,(《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zhuan) 殺》)接近行政學概念,與(yu) 所治理的對象相對應。天子、諸侯乃至卿大夫,也有自己的治理對象,某種意義(yi) 上也可稱君。《玉杯》:“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曰: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因為(wei) 君意味著群,而群意味著秩序和效率。“不可一日無君”的判斷,即是基於(yu) 這樣的常識,再沒有比“亂(luan) ”(無序)更大的惡了。[16]
董仲舒清楚,天子的時代是回不去了,能做的是把天子概念所蘊含的宗教信仰、對天的虔誠經由聖人的角色承接下來,注入實際的政治運作;君主必須承認肯定,但應該引向“王”的定位。這應該是真正意義(yi) 上“寓封建之意於(yu) 郡縣之中”的工作。[17]當然,一切都是圍繞天這個(ge) 軸心運思展開。
首先肯定君這一角色的重要性,
“國以君為(wei) 主”。(《通國身》)
雖然王與(yu) 聖分離,但在上天的意誌裏,作為(wei) 行政中樞,天意的實施者,從(cong) 製度理性的角度出發,君主享有某種特殊權利,如“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玉英》)“忠臣不顯諫,枉正以存君”。(《玉杯》)
《立元神》:“君人者,國之元。發言動作,萬(wan) 物之樞機。……君人者,國之本也。”
《保位權》給出理由:“國之所以為(wei) 國者,德也。君之所以為(wei) 君者,威也。故德不可共,威不可分。德共則失恩。威分則失權。失權則君賤,失恩則民散。民散則國亂(luan) ,君賤則臣叛。”
其次,君主也應該自覺“法天之象以行事”,“兼利天下”,因為(wei)
“天之生民,非為(wei) 王也。而天立王以為(wei) 民也。”(《堯舜不擅移湯武不擅殺》)《五行五事》甚至給出了修煉法門:“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夫五事者,人之所受命於(yu) 天也,而王者所修而治民也。”
《天地之行》:“為(wei) 人君者,其法取象於(yu) 天。故貴爵而臣國,所以為(wei) 仁也;深居隱處,不見其體(ti) ,所以為(wei) 神也;任賢使能,觀聽四方,所以為(wei) 明也;……是故天執其道為(wei) 萬(wan) 物主,君執其常為(wei) 一國主。一國之君,猶一體(ti) 之心也。”
《諸侯》:“古之聖人,見天之意厚於(yu) 人也,故南麵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
《立元神》:“夫為(wei) 國,其化莫大於(yu) 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不崇本則君無以兼人。無以兼人,雖峻刑重誅而民不從(cong) 。何謂本?曰天地人,萬(wan) 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yang) 之,人成之。”
從(cong) 理想講,從(cong) 傳(chuan) 統講,從(cong) 角色講,這些可謂周全圓通。但是,從(cong) “時王”即出任這一角色的具體(ti) 之人來說,又是否成立呢?譬如說,商紂王、秦始皇如何處理?按照“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楚莊王》)的邏輯,所有時王都應該是權柄受之於(yu) 天。董仲舒確實是這樣認為(wei) 的。他不否認桀紂均為(wei) 聖人之後,不否認“秦與(yu) 周俱得為(wei) 天子”,(《郊語》)隻是說秦不敬天,因此得不到天的加持(“善之”)而已。此外,還有“天奪之”的補救理論。
即便如此,昏聵的時王對“君權神授”乃至天的信仰本身都構成挑戰,無法彌縫。從(cong) 實踐理性出發進行解釋,即“雖李煜亦期之以劉秀”或“死馬當活馬醫”,通過提醒“與(yu) 天同者大治,與(yu) 天異者大亂(luan) ”勉力為(wei) 之,應該不無小補,至少不會(hui) 更壞吧。對比保羅在《羅馬書(shu) 》中對掌權者的無限遷就,[18]董仲舒這裏的良苦用心似乎更加合乎情理,更易獲得理解接受。周公的“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是論證天命轉移的理論,而董仲舒要做的則是說服漢承秦製的武帝“複古更化”,此一時彼一時,非妥協無以合作。[19]
總體(ti) 看,應該還是雙贏吧。
四、意義(yi) 略說
曆史學和政治學有所謂“帝國轉向”。[20]從(cong) 帝國角度研究明清史的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歐立德指出,“以政治結構而不是經濟形式的角度研究帝國,它更感興(xing) 趣的是主權和文化,是帝國內(nei) 部的心態和結構的構成”。[21]
研究董仲舒的政治哲學,不能不重視繼秦而起的漢朝之帝國屬性。
雖然分封製與(yu) 郡縣製對稱並舉(ju) ,但嚴(yan) 格講二者並非同一序列概念。分封製是一種建立國家的方式,即通過“授民授疆土”而“封侯建國”,所成就的是一個(ge) 獨立國家;“封建親(qin) 戚,以藩屏周”(《左傳(chuan) ·》)說明了其目的軍(jun) 事性,通過建立國家聯盟建立以自己為(wei) 中心的區域秩序。郡縣製所表示的乃是中央與(yu) 地方關(guan) 係的國家結構關(guan) 係,所謂國家結構即“國家的整體(ti) 與(yu) 部分,中央政權機關(guan) 與(yu) 地方政權機關(guan) 組成關(guan) 係的性質和方式”。[22]
這也符合曆史事實。周代不是“一個(ge) ”國家,而是奉周天子為(wei) 共主的國家聯盟,而那些由“授民授疆土”而成的國家則應該視為(wei) 邦國或王國。對今天的“我們(men) ”來說秦是統一者,但對當時的“六國”,秦卻是征服者,因為(wei) 戰國時期的列國已經堪稱主權國家,雖然它們(men) 屬於(yu) 同一個(ge) 文明體(ti) 。[23]當然,由統一或征服而建立的秦王朝在性質上也就不再是作為(wei) 七雄之一的王國或邦國,而成為(wei) 高於(yu) 王國或邦國的政治存在即帝國了。[24]姑不論秦始皇、李斯所標榜的“殄息暴悖,亂(luan) 賊滅亡”,(《史記·秦始皇本紀》)終結“爭(zheng) 城以戰殺人盈城,爭(zheng) 地以戰殺人盈野”(《孟子·離婁下》)的戰國時代之道德追求是否為(wei) 真,僅(jin) 僅(jin) 從(cong) 軍(jun) 事成果之維持鞏固看,他們(men) 也必然選擇郡縣製,由中央集權控製地方,而不可能是權力重心在下的分封製,任由六國自治,直至獨立重回戰國。[25]
漢朝的帝國化也有跡可循。《史記·秦楚之際月表》雲(yun) :“殺項籍,天下平,諸侯臣屬漢。”《史記·季布列傳(chuan) 》雲(yun) :“今上始得天下。”《史記·叔孫通列傳(chuan) 》雲(yun) :“漢五年,已並天下,諸侯共尊漢王為(wei) 皇帝於(yu) 定陶。”《史記·高祖本紀》雲(yun) :“正月,諸侯及將相相與(yu) 共請尊漢王為(wei) 皇帝。”隻是由於(yu) 經過文景二帝無為(wei) 而治休養(yang) 生息的過渡,到漢武帝時,他有條件在郡縣製的架構之下來解決(jue) 現實與(yu) 曆史斷裂、國家與(yu) 社會(hui) 對峙的問題,使帝國獲得文明的屬性和品質。
正如秦始皇與(yu) 李斯合作提出“以法為(wei) 教以吏為(wei) 師”一樣,漢武帝與(yu) 董仲舒合作決(jue) 定“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也具有曆史必然性。關(guan) 於(yu) 董仲舒的政治哲學,目前學界觀點大致有如下幾種。
池田知久的專(zhuan) 製辯護士說。這其實是現代以來比較主流的說法。徐複觀作為(wei) 現代新儒家,認為(wei) 董仲舒是民本政治主張者,明顯是與(yu) 前者對話或打擂台。[26]二者一正一反,都是權力中心範式的研究,並且共享現代價(jia) 值預設和道德評價(jia) 視角。
從(cong) 帝國角度研究的有馮(feng) 友蘭(lan) 和馬勇。馮(feng) 認為(wei) 董“將漢帝國理論化”,[27]馬則認為(wei) 董是“帝國設計師”。[28]這是一個(ge) 內(nei) 在的視角,但馮(feng) 氏所謂漢帝國的理論化隻是就董氏思想本身做描述,馬勇的“設計”一詞則稍顯誇張,因為(wei) 無論秦還是漢,對董仲舒來說乃是一個(ge) 無法選擇的現實,其締造者主要采用的主要是李斯的方案。
本文以“帝國的政治哲學”為(wei) 題,自然是帝國為(wei) 研究視角。
秦帝國意味著秦以邊陲王國君臨(lin) 天下,因此而必然遭遇文化上現實與(yu) 曆史的斷裂、政治上國家與(yu) 社會(hui) 的對峙。漢武帝困惑的,董仲舒解決(jue) 的,正是這兩(liang) 大問題。從(cong) 這一角度解讀《春秋繁露》,不僅(jin) 意味著從(cong) 周秦之變、漢承秦製的時代轉換去理解董仲舒所抱持之文化立場和價(jia) 值理想,而且也意味著從(cong) 這一切與(yu) 我們(men) 今天的處境存在某種內(nei) 在聯係的認定去解析其內(nei) 在邏輯、曆史成就和現實啟示。
首先,從(cong) 現實和曆史的關(guan) 係說,董仲舒通過對天的論證、闡釋和應用,將三代正統的儒家信仰體(ti) 係重新確立為(wei) 漢代社會(hui) 主流意識形態,不僅(jin) 使政治係統獲得義(yi) 理的基礎,也使天地人生獲得道德上的統一性,確立起帝國的文明屬性。秦完成的統一隻是軍(jun) 事和政治意義(yi) 上。漢初郡國並建,休養(yang) 生息,終非長久之計。天的信仰(以及相應的尚仁崇德的價(jia) 值觀)、大一統的國家觀念、霸王道雜之的治理模式(兼顧國家與(yu) 社會(hui) ),塑造了中國人的思維模式、行為(wei) 模式。這是文明的成果甚至文明的內(nei) 涵本身。在後來的曆史中它們(men) 不僅(jin) 沒有隨政治和經濟的改變而消亡,反而作為(wei) 土壤和基礎,很大程度上塑造著曆代政治、社會(hui) 的具體(ti) 樣態,使之呈現出不同於(yu) 其他文明形態的特色。
其次,在社會(hui) 整合上,由於(yu) 儒家思想原本就是三代和中原地區主流的文化傳(chuan) 統,對它的尊重就是對社會(hui) 的尊重。立“五經博士”以及郎官製度等為(wei) 社會(hui) 基層開辟了一條向上流動的通道,不僅(jin) 使國家和社會(hui) 的對峙從(cong) 根本上化解,政府對儒學的提倡又反過來使社會(hui) 的文化水準大大提升。結果不僅(jin) 是政治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國族的認同也凝聚成型。
王充的《論衡·超奇》說“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不隻是準確描述,也是高度評價(jia) ,更是深刻洞見。文王奠定周朝基業(ye) ;孔子升華神聖理念,董仲舒將其落實於(yu) 延續兩(liang) 千年的秦漢帝國,東(dong) 方文明就此揭開新的燦爛篇章。
注釋:
[1]徐複觀:《兩(liang) 漢思想史(卷二)》“先秦儒家思想的轉折點及天的哲學的完成”,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
[2]《春秋繁露義(yi) 證》,(清)蘇輿撰,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下引該書(shu) ,隻注篇名,如《春秋繁露·楚莊王第一》寫(xie) 作《楚莊王》。
[3]《鹽鐵輪·論菑篇》:“始江都相董生推言陰陽,四時相繼,父生之,子養(yang) 之,母成之,子藏之。故春生,仁;夏長,德;秋成,義(yi) ;冬藏,禮。此四時之序,聖人之所則也。”也是從(cong) 《易傳(chuan) 》角度理解,無涉於(yu) 所謂陰陽家。
[4]參見陳明“從(cong) 自然宗教到人文宗教——《易經》到《易傳(chuan) 》的文化轉進述論”,《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18年第四期。
[5]“秦為(wei) 諸侯,雜祀諸柌。始皇並天下,未有定祠。”(《南齊書(shu) ·禮誌上》)漢高祖時,下詔對故秦“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祀祠之如故。”(《漢書(shu) ·郊祀誌上》)邦國時代,各種神靈地方色比較彩強,倫(lun) 理性、精神性卻比較弱。董仲舒對《易傳(chuan) 》中儒教之天的闡揚,在純粹宗教發展的意義(yi) 上也功不可沒。
[6]曾亦郭曉東(dong) :《春秋公羊學史(上)》第238頁,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7年。
[7]劉家和:《史學、經學與(yu) 思想》第374頁,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
[8]《史記·封禪書(shu) 》載:“(劉邦)問:‘故秦時,上帝祠何帝也?’對曰:‘四帝,有白、青、黃、赤帝之祠。’高祖曰:‘吾聞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說。”這裏的四帝是空間方位意義(yi) 上的自然神,相對於(yu) 劉邦所知的東(dong) 西南北中五方帝似有所不足,可見其粗糙。
[9]陳寅恪即認為(wei) ,“吾中國文化之定義(yi) ,具於(yu) 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猶希臘柏拉圖之所謂Idea者。”相關(guan) 研究,參見張造群:《禮治之道:漢代名教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10]相關(guan) 討論,可以參閱杉村伸二:《秦漢初的“皇帝”與(yu) “天子”——戰國後期到漢初的政治局勢變化與(yu) 君主號》,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19719069/
[11]轉引自桂思卓:《從(cong) 編年史到經典:董仲舒的春秋詮釋學》第224頁,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
[12]《深察名號》“天人之際,合二為(wei) 一”後有注曰:“聖人因天以製名,後王循名以責實。”
[13]《奉本》:“人之得天德眾(zhong) 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男,海內(nei) 之心懸於(yu) 天子。”
[14]《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故為(wei) 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wan) 民,正萬(wan) 民以正四方。”
[15]“小型社會(hui) 似乎經受的暴力很多”。這樣的常識在《暴力與(yu) 社會(hui) 秩序:詮釋有文字記載的人類曆史的一個(ge) 概念性框架》的宏大架構裏獲得了理論意義(yi) 。參見該書(shu) 第48頁。(美)道格拉斯·G·諾斯等著,杭行等譯,上海:格致出版社,2017年。
[16]《荀子·禮論》:“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以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
[17]因為(wei) 所欲解決(jue) 的遠不隻是一個(ge) 郡縣製“其專(zhuan) 在上”與(yu) 分封製“其專(zhuan) 在下”的權力分配問題。
[18]《聖經·羅馬書(shu)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wei)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yu)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必自取懲罰。”
[19]《白虎通·爵篇》:“帝王之德,有優(you) 有劣,所以俱稱天子者何?以其俱命於(yu) 天而王。”同樣的問題,在章帝欽定版本裏的表述簡單決(jue) 絕,不知董氏複生會(hui) 有何感慨?
[20]參閱《世界帝國史》(美)簡·班伯克等著柴彬譯,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17年。
[21]歐立德:“當我們(men) 談‘帝國’時,我們(men) 在談些什麽(me) ——話語、方法與(yu) 概念”,在《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8年第6期。
[22]王鬆、王邦佐主編:《政治學》第46頁,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23]“春秋時代的列國,並不是國家的初型,而是西周國家瓦解後的殘餘(yu) 。”春秋列國間的戰爭(zheng) 和內(nei) 部衝(chong) 突,使“……西周瓦解後列國不完整的國家功能及結構,轉變為(wei) 完整的主權國家。”戰國時代則“循著同一方向發展,……轉變為(wei) 充分具體(ti) 的國家。”許倬雲(yun) :《東(dong) 周到秦漢:國家形態的發展》,載《中國史研究》1986年第4期。
[24]“六合之內(nei) ,皇帝之土”;“皇帝並宇,兼聽萬(wan) 事,遠近畢清”,“禽滅六王,闡並天下,甾害絕息,永偃戎兵”等充分說明了這點。而在秦二世被殺後趙高說“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今六國複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wei) 帝,不可。宜為(wei) 王如故”則更可以清楚看出帝與(yu) 王的區別:帝與(yu) 天下對應,王與(yu) 特定區域對應。這也正是emperor與(yu) king之別。
[25]中原動蕩時,作為(wei) 遠征軍(jun) 將領的趙佗尚且獨立稱王,建南越王國。
[26]參見《從(cong) 編年史到經典:董仲舒的春秋詮釋學》“代譯序”,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
[27]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簡史》第十七章,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
[28]馬勇:《帝國設計師:董仲舒》,北京: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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