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華】董仲舒“更化則可善治”探析——西漢立國七十年的曆史反思與理論探索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12-03 00:24:13
標簽:善治、更化、董仲舒

董仲舒“更化則可善治”探析

——西漢立國七十年的曆史反思與(yu) 理論探索

作者:李英華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9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一月初七日癸酉

          耶穌2019年12月2日

 

作者簡介:李英華(1970-),男,廣東(dong) 興(xing) 寧人,海南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曆史學博士。

 

摘要:董仲舒回顧和反思西漢立國七十年的發展曆程,對治國之道進行了艱辛探索,提出了著名的“更化則可善治”這一命題。“更化”的基本內(nei) 涵是更而化之,需要遵循三條原則,即“奉天”“法古”“愛民”。“更化”主要從(cong) 三個(ge) 方麵展開,即意識形態的更替、政治製度的改良與(yu) 文教政策的調整。“更化”是“善治”的先決(jue) 條件,“善治”則是“更化”的必然結果。“善治”是通過德治而使社會(hui) 和諧、風俗淳美。應該遵循三條原則,即“承天意”“明教化”和“正法度”。“善治”的主要方式表現在三個(ge) 方麵:加王心、修法度;尊賢能、重教化;抑兼並、倡調均。要言之,“更化”的精神實質是順應時代潮流、反映人心向背,對治國策略做出重大調整;“善治”的本質體(ti) 現了一種“心係蒼生,不懷私意”的精神理念,在政製設計上確保“眾(zhong) 聖輔德,賢能佐職”,實現“教化大行,萬(wan) 民安樂(le) ”。一言蔽之,“更化則可善治”旨在更新和完善西漢王朝的治國理念與(yu) 方法,這對於(yu) 促進當代中國國家治理體(ti) 係與(yu) 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仍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yi) 和參考價(jia) 值。

 

關(guan) 鍵詞:董仲舒;更化;善治;西漢;國家治理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3XKS033)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曆史是最好的老師。我國古代主張“民為(wei) 邦本”“為(wei) 政以德”“禮法合治”“德主刑輔”“改易更化”等,這些思想觀念都能給後人以重要啟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國,需要對我國古代治國理政的探索和智慧進行積極總結,“為(wei)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鑒”[1]。

 

這段話雖然沒有提及“董仲舒”的名字,但所列舉(ju) 的治國思想觀念都與(yu) 董仲舒的政治思想有著密切聯係。而董仲舒的政治思想濃縮於(yu) “更化則可善治”這一命題之中。這一命題的提出,正是西漢立國七十年之際[1]。這一特殊的曆史關(guan) 節點,使得這個(ge) 命題不僅(jin) 具有豐(feng) 富的曆史內(nei) 涵,而且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yi) 。

 

一、“更化”的曆史背景及其實質內(nei) 涵

 

元光元年(前134年),漢武帝下詔舉(ju) 賢良。董仲舒在其對策中嚴(yan) 厲批判秦朝時期的社會(hui) 政治背景:“(秦)重禁文學,不得挾書(shu) ,棄捐禮誼而惡聞之,其心欲盡滅先聖之道,而顓為(wei) 自恣苟簡之治,故立為(wei) 天子十四歲而國破亡矣。自古以來,未嚐有以亂(luan) 濟亂(luan) ,大敗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遺毒餘(yu) 烈,至今未滅,使習(xi) 俗薄惡,人民嚚頑,抵冒殊扞,孰爛如此之甚者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認為(wei) ,秦朝沿襲了戰國時期的法家政策,不僅(jin) 沒有及時調整國策,反而“又益甚之”,主要表現為(wei) “重禁文學”“不得挾書(shu) ”“棄捐禮誼”“盡滅先聖之道”等。其結果不僅(jin) 導致秦朝的暴亡,而且,它的“遺毒餘(yu) 烈,至今未滅”。

 

繼而,董仲舒回顧和反思西漢立國七十年的發展曆程。對於(yu) 當時西漢的社會(hui) 狀況,董仲舒批判說:“今漢繼秦之後,如朽木糞牆矣,雖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如以湯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天人三策·第一策》)這段話主要反映了武帝執政初期的社會(hui) 問題。經過七十年的休養(yang) 生息,此時西漢社會(hui) 經濟繁榮、國力昌盛,但在繁榮昌盛的外表之下,潛伏著日趨嚴(yan) 重的社會(hui) 政治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ge) 方麵:一是“黃老無為(wei) ”作為(wei) 一種國家意識形態,已經失去以往那種積極作用,蛻化為(wei) 一種阻礙革新的頑固、保守的思想觀念。二是地方諸侯與(yu) 豪強並不完全服從(cong) 中央朝廷政策與(yu) 法規,他們(men) 大肆兼並土地,導致階級矛盾日益激化。這不僅(jin) 削弱了朝廷的權威,而且也影響了國家的穩定。三是在思想文化方麵,先秦諸子百家遺風猶存,各執一詞,不利於(yu) 統一思想和加強中央集權。另外,由於(yu) 國家不重視文化教育,導致民眾(zhong) 道德水平低下、社會(hui) 風俗敗壞。四是匈奴時常入侵,兩(liang) 越不斷製造事端,弄得邊境不寧。正是由於(yu) 這些方麵的綜合作用,造成武帝執政初期呈現一種所謂“雖欲善治”,卻竟然“亡可奈何”的困窘局麵。

 

為(wei) 了打破這種困窘局麵,董仲舒提出了“更化”論。他說:“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於(yu) 當更化而不更化也。”(《天人三策·第一策》)那麽(me) ,何謂“更化”?董仲舒對此並沒有作出簡明扼要的解釋。因此,這給後人的理解帶來了較大的歧異。從(cong) 字麵上說,“更”包含更新、更替、更張等意思,“化”則意味教化、化育等含義(yi) 。合而言之,“更化”是指更而化之。董仲舒說:“聖王之繼亂(luan) 世也,掃除其跡而悉去之,複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習(xi) 俗已成,子孫循之,行五六百歲尚未敗也。”(《天人三策·第一策》)所謂“掃除其跡”,即更張之意;所謂“複修教化”,即化育之義(yi) 。由此可見,董仲舒所謂“更化”,並不隻是簡單的更改、改變,而是包含了“更”與(yu) “化”兩(liang) 重含義(yi) 。

 

那麽(me) ,如何進行“更化”?董仲舒認為(wei) ,必須遵循三條根本原則。他提出:“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春秋繁露·楚莊王》)又說:“愛施兆民,天下歸之。”(《天人三策·第二策》)要言之,“奉天”“法古”“愛民”構成了董仲舒關(guan) 於(yu) “更化”的三條基本原則。根據這三條原則,並針對上述漢初社會(hui) 的困窘局麵,“更化”主要從(cong) 以下三大方麵展開:

 

第一,意識形態的更替。也就是治國指導思想的更新。要求徹底拋棄秦漢以來“以吏為(wei) 師”和“黃老無為(wei) ”的治國之策,轉而采用儒家學說。董仲舒在對策中鄭重地提出:“《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製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wei)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cong) 矣。”(《天人三策·第三策》)這種治國理念的更新可謂是“更化”的核心內(nei) 容[2]。

 

第二,政治製度的改良。這涉及所謂“新王改製”的問題。董仲舒說:“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yu) 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故必徒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誌,而明自顯也。若夫大綱,人倫(lun) 道理,政治教化,習(xi) 俗文義(yi) 盡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春秋繁露·楚莊王》)從(cong) 表麵看,董仲舒所謂“改製”,隻是改變諸如國都、國號、正朔、服色等形式上的東(dong) 西,從(cong) 而給人一種“改製”並不怎麽(me) 重要的感覺。但是,如果深入考察,就會(hui) 發現“新王改製”其實是蘊涵了深刻的實質內(nei) 容的變革。這是因為(wei) 董仲舒強調“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並特別指出:“今漢繼大亂(luan) 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天人三策·第三策》)所以,董仲舒的“新王改製”思想,反映了一種“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天人三策·第三策》)的改革精神。為(wei) 此,董仲舒提出了“強幹弱枝”“德主刑輔”“調均安民”等諸多施政建議,這些建議都屬於(yu) “新王改製”(即製度變革)的重要內(nei) 容。

 

第三,文教政策的調整。在董仲舒看來,秦朝所實行的法家政策是反教化的。他批判說:“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為(wei) 俗,非有文德以教訓於(yu) 下也。誅名而不察實,為(wei) 善者不必免,而犯惡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飾虛辭而不顧實,外有事君之禮,內(nei) 有背上之心;造偽(wei) 飾詐,趣利無恥;又好用憯酷之吏,賦斂亡度,竭民財力,百姓散亡,不得從(cong) 耕織之業(ye) ,群盜並起。是以刑者甚眾(zhong) ,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天人三策·第二策》)這段話把秦朝所實行的法家政策批得一無是處。盡管不完全符合曆史事實,但反映了董仲舒希望變革文教政策的強烈願望。漢初實行黃老無為(wei) ,雖然在刑罰方麵有所減輕,但在文教政策方麵並沒有多少改觀。他對漢武帝指出:“今陛下貴為(wei) 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勢,又有能致之資,……然而天地未應而美祥莫至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萬(wan) 民不正也。”(《天人三策·第一策》)為(wei) 此,董仲舒主張“興(xing) 太學”“置明師”“養(yang) 賢士”(《天人三策·第二策》)。這些建議都屬於(yu) “更化”的重要內(nei) 容,後來都被漢武帝所采納,轉化為(wei) 漢武帝治國理政的文教政策。

 

為(wei) 了促進漢武帝對“更化”內(nei) 涵及其意義(yi) 的認識,董仲舒舉(ju) 了個(ge) 例子,他說:“夫周道衰於(yu) 幽厲,非道亡也,幽厲不繇也。至於(yu) 宣王,思昔先王之德,興(xing) 滯補弊,明文武之功業(ye) ,周道粲然複興(xing) ,詩人美之而作,上天佑之,為(wei) 生賢佐,後世稱誦,至今不絕。此夙夜不解、行善之所致也。”(《天人三策·第一策》)在董仲舒看來,周宣王之所以能夠“複興(xing) ”西周,關(guan) 鍵就在於(yu) 他能夠及時“更化”,也即不再重蹈周厲王的衰亡軌跡,而是及時改弦更張,對治國策略做出重大調整,從(cong) 而實現史家所謂“宣王中興(xing) ”的盛況。可見,“更化”的精神實質是順應時代潮流、反映人心向背。

 

二、“更化”與(yu) “善治”的內(nei) 在聯係

 

董仲舒提出“更化則可善治”(《天人三策·第一策》)這個(ge) 命題,表明“更化”與(yu) “善治”有著密切的內(nei) 在聯係。在闡述它們(men) 的內(nei) 在聯係之前,首先有必要說明所謂“善治”的基本內(nei) 涵。可是,正如董仲舒沒有對“更化”做出明確的定義(yi) 一樣,他也沒有明確界定“善治”的基本內(nei) 涵。這需要後人通讀《天人三策》及《春秋繁露》中的相關(guan) 內(nei) 容,熟讀精思,然後才有可能做出比較合理的概括說明。這就難免仁者見仁而智者見智。

 

董仲舒提出“更化則可善治”命題之後,他接著說:“《詩》雲(yun) :‘宜民宜人,受祿於(yu) 天。’為(wei) 政而宜於(yu) 民者,固當受祿於(yu) 天。夫仁、誼、禮、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當修飭也;五者修飭,故受天之祜,而享鬼神之靈,德施於(yu) 方外,延及群生也。”(《天人三策·第一策》)這段話可視為(wei) 董仲舒對“善治”內(nei) 涵的解釋之一。由此可見,“宜民宜人”是“善治”的核心目標,“五常之道”則是“善治”的主要方式,至於(yu) “德施於(yu) 方外,延及群生”,則是“善治”的理想境界。此外,董仲舒還說:“上下和睦,習(xi) 俗美盛,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盜賊,囹圄空虛,德潤草木,澤被四海,鳳皇來集,麒麟來遊。”(《天人三策·第三策》)這段話也可視為(wei) 董仲舒對“善治”的描述。要言之,“善治”就是通過德治而使社會(hui) 和諧、風俗淳美。至於(yu) 所謂“鳳皇來集,麒麟來遊”,顯然也是一種理想境界。比較而言,董仲舒更重視在現實政治中所能實施的“善治”方式,及可能達到的“善治”目標。這也是董仲舒論述“善治”內(nei) 涵的重點內(nei) 容。筆者將在本文的後麵三節給予更詳細的闡述。

 

董仲舒認為(wei) ,要實行“善治”,應該遵循三條基本原則。他在寫(xie) 給漢武帝的對策中說道:“天令之謂命,命非聖人不行;質樸之謂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謂情,情非度製不節。是故王者上謹於(yu) 承天意,以順命也;下務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舉(ju) 矣。”(《天人三策·第三策》)這段話的要旨可概括為(wei) “承天意”“明教化”和“正法度”。這與(yu) 上述“更化”的三條原則(即“奉天”“法古”“愛民”)的文字表述雖有不同,但精神實質卻是一致的。因為(wei) ,“承天意”即是“奉天”;“明教化”則是“法古”的具體(ti) 化,因為(wei) ,“法古”的實質是尊奉孔子之道,而尊奉孔子之道,自然就致力於(yu) “明教化”;“正法度”則是“愛民”的製度保障,因為(wei) ,所謂“防欲”,主要是限製權貴階層私欲膨脹、與(yu) 民爭(zheng) 利。

 

在上述這三條原則中,第一條原則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為(wei) ,“天”在董仲舒思想體(ti) 係中處於(yu) 核心地位,所謂“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春秋繁露·郊義(yi) 》)。他認為(wei) “天常以愛利為(wei) 意”,所以“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wei) 意”(《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即帝王必須以“愛民”為(wei) 本。他指出:“夫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天人三策·第三策》)同樣是這個(ge) 天下,古代聖王敬天順命,所以大治,而今乃不治,所以應該“法古”。總而言之,正是由於(yu) “奉天”,而決(jue) 定了必須“法古”和“愛民”。同理,也正是因為(wei) 應當“承天意”,而決(jue) 定了必須“明教化”和“正法度”。

 

進而值得指出,“善治”的三條原則(即承天意、明教化與(yu) 正法度)和“更化”的三大內(nei) 容(即意識形態的更替、政治製度的改良與(yu) 文教政策的調整)存在密切聯係。從(cong) 本質上說,“更化”也是“承天意”的內(nei) 在要求,董仲舒說:“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luan) 也。”(《天人三策·第一策》)為(wei) 了止亂(luan) 救敗,必須順承“天心”而及時“更化”。“更化”與(yu) “善治”體(ti) 現了“順天心”(實即人心)的內(nei) 在要求。這反映了“更化”與(yu) “善治”之間的本質聯係。不過,由此不能認為(wei) “更化”與(yu) “善治”是同義(yi) 、等價(jia) 的。董仲舒認為(wei) ,“更化”是“善治”的先決(jue) 條件。他說:“為(wei) 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當更張而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於(yu) 當更化而不更化也。”(《天人三策·第一策》)這說明“更化”是“善治”的首要前提,而“善治”則是“更化”的良好結果。

 

那麽(me) ,隻要統治者實行“更化”政策,就一定會(hui) 帶來“善治”效果嗎?董仲舒對此充滿自信,他說:“古人有言曰:‘臨(lin) 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今臨(lin) 政而願治七十餘(yu) 歲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則可善治,善治則災害日去,福祿日來。”(《天人三策·第一策》)既然“善治”能夠帶來這麽(me) 好的成效,進而值得追問:究竟應該如何治理,才稱得上“善治”?這就需要明了“善治”的如下幾種主要方式。

 

三、“善治”要旨之一:加王心、修法度

 

漢武帝在策問中提出:“朕獲承至尊休德,傳(chuan) 之亡窮,而施之罔極,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寧,永惟萬(wan) 事之統,猶懼有闕。”又說:“性命之情,或夭或壽,或仁或鄙,習(xi) 聞其號,未燭厥理。”(《天人三策·第一策》)還說:“故朕垂問乎天人之應,上嘉唐虞,下悼桀紂,寖微寖滅寖明寖昌之道,虛心以改。”(《天人三策·第三策》)一般認為(wei) ,漢武帝是中國曆史上一位雄才大略、開疆拓土的帝王,但在身心修養(yang) 方麵則不無欠缺。可是,從(cong) 這幾段策問中可以看出,漢武帝為(wei) 了治理好國家,對於(yu) 心性修養(yang) 問題還是有所留意的。

 

董仲舒作為(wei) 西漢大儒,他很重視引導帝王進行心性修養(yang) 。他在對策中對漢武帝直言:“今陛下並有天下,海內(nei) 莫不率服,……然而功不加於(yu) 百姓者,殆王心未加焉。”(《天人三策·第二策》)所謂“王心”,即實行王道的仁心。這顆仁心必須通過平時認真、刻苦的修煉才能呈現出來。對於(yu) 漢武帝所謂“性命之情”,董仲舒解釋說:“臣聞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質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壽,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亂(luan) 之所在,故不齊也。孔子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故堯舜行德則民仁壽,桀紂行暴則民鄙夭。”(《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對人性問題具有深入研究,主要認為(wei) 人性中蘊含善質,但尚未能稱得上“善”。並且,人性還隱含“仁”(屬陽)“貪”(屬陰)兩(liang) 重性質。因此,有待聖王教化,同時也需個(ge) 人自身的努力,才能逐漸完善人性而使之向善。

 

對於(yu) 漢武帝所謂“寖微寖滅寖明寖昌之道”,董仲舒對此問題做了詳細的闡發,他說:“臣聞眾(zhong) 少成多,積小致巨,故聖人莫不以晻致明,以微致顯。是以堯發於(yu) 諸侯,舜興(xing) 乎深山,非一日而顯也,蓋有漸以致之矣。言出於(yu) 己,不可塞也;行發於(yu) 身,不可掩也。言行,治之大者,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故盡小者大,慎微者著。《詩》雲(yun) :‘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故堯兢兢日行其道,而舜業(ye) 業(ye) 日致其孝,善積而名顯,德章而身尊,此其寖明寖昌之道也。”(《天人三策·第三策》)堯舜兢兢業(ye) 業(ye) ,謹小慎微,言行不苟,最終“善積而名顯,德章而身尊”。這就為(wei) 漢武帝指明了一條由量變至質變的振興(xing) 之道。

 

董仲舒接著說:“積善在身,猶長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積惡在身,猶火之銷膏,而人不見也。非明乎情性、察乎流俗者,孰能知之?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紂之可為(wei) 悼懼者也。夫善惡之相從(cong) ,如景鄉(xiang) 之應形聲也。故桀紂暴謾,讒賊並進,賢知隱伏,惡日顯,國日亂(luan) ,晏然自以如日在天,終陵夷而大壞。夫暴逆不仁者,非一日而亡也,亦以漸至,故桀紂雖亡道,然猶享國十餘(yu) 年,此其寖微寖滅之道也。”(《天人三策·第三策》)桀紂獨裁暴虐,肆意妄為(wei) ,導致讒奸並進,賢良隱伏,最終“陵夷而大壞”。從(cong) 而給漢武帝闡明了一條由量變至質變的衰亡之途。

 

所以,董仲舒所謂“加王心”,首先是指帝王要重視內(nei) 心修養(yang) ,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他說:“故為(wei) 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wan) 民,正萬(wan) 民以正四方。”(《天人三策·第一策》)其次,為(wei) 了更深入地啟迪漢武帝的“王心”,以便實行“王道”,董仲舒把“王心”與(yu) “天意”聯係起來論述,強調帝王必須效法天道,他說:“故聖人法天而立道,亦溥愛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設誼立禮以導之。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愛也;夏者天之所以長也,德者君之所以養(yang) 也;霜者天之所以殺也,刑者君之所以罰也。”(《天人三策·第三策》)又說:“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yu) 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wei) 也;正者,王之所為(wei) 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wei) ,而下以正其所為(wei) ,正王道之端雲(yun) 爾。”(《天人三策·第一策》)“天意”是“王心”的本源,也是“王道”的根據。董仲舒之所以重視“天意”,目的是讓帝王感到一種強有力的外在約束,從(cong) 而增強修習(xi) “王心”、實行“王道”的自覺性。第三,“加王心”表現為(wei) 實行德治。董仲舒批評指出:“廢德教而任刑罰。刑罰不中,則生邪氣;邪氣積於(yu) 下,怨惡畜於(yu) 上。上下不和,則陰陽繆盭而妖孽生矣。”(《天人三策·第一策》)所以,董仲舒認為(wei) ,“加王心”最終一定要落實於(yu) “德教”之中。

 

為(wei) 什麽(me) 需要“修法度”?董仲舒比較分析了古今治國之效的差異,他說:“古者修教訓之官,務以德善化民,民已大化之後,天下常亡一人之獄矣。今世廢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棄行誼而死財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歲之獄以萬(wan) 千數。”(《天人三策·第三策》)可見,西漢的政治製度並不符合董仲舒的德治標準,所以需要改良製度(即“修法度”)。改良製度的主要內(nei) 容,就是調整德刑的主次關(guan) 係,把現實中重刑輕德(或重刑廢德)的製度調整為(wei) 德主刑輔。

 

董仲舒所謂“德主刑輔”,是以天道為(wei) 依據的。他說:“王者欲有所為(wei) ,宜求其端於(yu) 天。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wei) 德,陰為(wei) 刑;刑主殺而德主生。”在董仲舒看來,天意任德不任刑,所以,“王者承天意以從(cong) 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天人三策·第一策》)。值得注意,不宜由此以為(wei) 董仲舒完全否定了“刑”的作用及其價(jia) 值。董仲舒說:“天之誌,常置陰空處,稍取之以為(wei) 助,故刑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他認為(wei) 刑德就像天有陰陽一樣,陽為(wei) 德,陰為(wei) 刑,兩(liang) 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不過,天是以陽為(wei) 主,以陽統陰,因此,董仲舒主張“德主刑輔”,即以實行德政為(wei) 主,輔之以刑罰製裁,主張“慶賞以立其德,刑罰以立其威”(《春秋繁露·威德所生》)、“爵祿以養(yang) 其德,刑罰以威其惡”(《天人三策·第二策》)。總之,董仲舒的“德主刑輔”論反映了儒家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

 

四、“善治”要旨之二:尊賢能、重教化

 

漢武帝在策問中提出:“伊欲風流而令行,刑輕而奸改,百姓和樂(le) ,政事宣昭,何修何飭而膏露降,百穀登,德潤四海,澤臻草木,……施乎方外,延及群生?”(《天人三策·第一策》)要想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除了帝王自身需要“加王心”之外,還必須尊賢能、舉(ju) 賢才。這也是上述“修法度”題中應有之義(yi) 。

 

董仲舒批評指出:“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然而政亂(luan) 國危者甚眾(zhong) ,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滅也。”(《天人三策·第一策》)他以殷紂王為(wei) 例,批判說:“逆天暴物,殺戮賢知,殘賊百姓。伯夷、太公皆當世賢者,隱處而不為(wei) 臣。守職之人皆奔走逃亡,入於(yu) 河海。天下秏亂(luan) ,萬(wan) 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從(cong) 周。”(《天人三策·第二策》)然後,董仲舒又批評指出,當今的郡守、縣令也很不稱職,他說:“今之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師帥不賢,則主德不宣,恩澤不流。今吏既亡教訓於(yu) 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與(yu) 奸為(wei) 市,貧窮孤弱,冤苦失職,甚不稱陛下之意。”(《天人三策·第二策》)董仲舒進而分析,這些官吏之所以不稱職,主要原因在於(yu) 當時的用人製度存在嚴(yan) 重問題。他批評指出:“夫長吏多出於(yu) 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賢也。且古所謂功者,以任官稱職為(wei) 差,非謂積日累久也。故小材雖累日,不離於(yu) 小官;賢材雖未久,不害為(wei) 輔佐。是以有司竭力盡知,務治其業(ye) 而以赴功。今則不然。累日以取貴,積久以致官,是以廉恥貿亂(luan) ,賢不肖渾淆,未得其真。”(《天人三策·第二策》)

 

為(wei) 了進用賢能同時淘汰冗官,董仲舒提出了一種新的用人製度,他說:“臣愚以為(wei) 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且以觀大臣之能;所貢賢者有賞,所貢不肖者有罰。夫如是,諸侯、吏二千石皆盡心於(yu) 求賢,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賢人,則三王之盛易為(wei) ,而堯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為(wei) 功,實試賢能為(wei) 上,量材而授官,錄德而定位,則廉恥殊路,賢不肖異處矣。”(《天人三策·第二策》)應該肯定,董仲舒所謂“貢舉(ju) 製”在當時曆史條件下是一種頗為(wei) 先進的用人製度。這種製度的基本精神在於(yu) “量材而授官,錄德而定位”。這有利於(yu) 促使社會(hui) 形成一種尊崇和重用賢能的良好風尚。

 

為(wei) 了實現“風流而令行,刑輕而奸改”的政治目標,董仲舒認為(wei) ,最根本的還在於(yu) 重教化。他分析指出:“夫萬(wan) 民之從(cong) 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廢而奸邪並出,刑罰不能勝者,其堤防壞也。”(《天人三策·第一策》)基於(yu) 此,董仲舒向漢武帝提出了“以教化為(wei) 大務”的建議,他說:“古之王者明於(yu) 此,是故南麵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為(wei) 大務。立太學以教於(yu) 國,設癢序以化於(yu) 邑,漸民以仁,摩民以誼,節民以禮,故其刑罰甚輕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習(xi) 俗美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不僅(jin) 從(cong) 理論上闡明了教化的重要性,而且實實在在地提出了“立太學”這一建議。這一建議後來被漢武帝所采納,從(cong) 而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產(chan) 生了重要作用與(yu) 影響。董仲舒認為(wei) ,太學不僅(jin) 可以教化民眾(zhong) 、改良風俗,而且還可以培育人才、儲(chu) 備賢能。他指出:“故養(yang) 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guan) 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國之眾(zhong) ,對亡應書(shu) 者,是王道往往而絕也。臣願陛下興(xing) 太學,置明師,以養(yang) 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則英俊宜可得矣。”(《天人三策·第二策》)

 

董仲舒認為(wei) ,加強文化教育,有助於(yu) 全社會(hui) 樹立正確的義(yi) 利觀;如果民眾(zhong) 沒有接受文化教育,就不能明辨義(yi) 利關(guan) 係。他說:“故物之於(yu) 人,小者易知也,其於(yu) 大者難見也。今利之於(yu) 人小而義(yi) 之於(yu) 人大者,無怪民之皆趨利而不趨義(yi) 也,固其所闇也。”(《春秋繁露·身之養(yang) 重於(yu) 義(yi) 》)那麽(me) ,董仲舒所謂“正確的義(yi) 利觀”是什麽(me) 含義(yi) ?董仲舒認為(wei) ,無論是誰,他的生存與(yu) 發展都必須具備兩(liang) 個(ge) 基本條件,即“義(yi) ”與(yu) “利”。他說:“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yi) 與(yu) 利。利以養(yang) 其體(ti) ,義(yi) 以養(yang) 其心。心不得義(yi) ,不能樂(le) ;體(ti) 不得利,不能安。義(yi) 者、心之養(yang) 也;利者、體(ti) 之養(yang) 也。”(《春秋繁露·身之養(yang) 重於(yu) 義(yi) 》)這表明一個(ge) 人的生存和發展,必須同時具備“義(yi) ”(道德)與(yu) “利”(物質),“義(yi) ”與(yu) “利”各有價(jia) 值,不可偏廢。董仲舒進而說:“體(ti) 莫貴於(yu) 心,故養(yang) 莫重於(yu) 義(yi) ,義(yi) 之養(yang) 生人大於(yu) 利。夫人有義(yi) 者,雖貧能自樂(le) 也;而大無義(yi) 者,雖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實義(yi) 之養(yang) 生人大於(yu) 利而厚於(yu) 財也。”(《春秋繁露·身之養(yang) 重於(yu) 義(yi) 》)這說明,比較而言,“義(yi) ”對於(yu) 人的意義(yi) 要比“利”更重要一些。因此,一個(ge) 人在平時生活中必須重視道德修養(yang) ,體(ti) 現出一種人之為(wei) 人應當具有的精神品質,而不能見利忘義(yi) 、心為(wei) 物役,否則,就與(yu) 一般動物沒有什麽(me) 區別了。董仲舒接著指出:“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義(yi) 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此非其自為(wei) 計不忠也,則其知之所不能明也。”(《春秋繁露·身之養(yang) 重於(yu) 義(yi) 》)因此,董仲舒認為(wei) ,統治者應該擔負教化百姓、培育民智的責任,以使民眾(zhong) 能夠樹立正確的義(yi) 利觀[2]。

 

五、“善治”要旨之三:抑兼並、倡調均

 

漢武帝在策問中感慨地指出:“今陰陽錯繆,氛氣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濟,廉恥貿亂(luan) ,賢不肖渾淆。”(《天人三策·第二策》)應該肯定,武帝在策問中並沒有粉飾太平,而是比較客觀、比較理性地指出問題,並希望文學賢良們(men) 能夠積極提出應對之策。

 

西漢前期,在經濟繁榮的外衣之下,隱藏著一個(ge) 嚴(yan) 重的經濟問題,這就是土地兼並嚴(yan) 重,出現貧富兩(liang) 極分化現象。董仲舒尖銳地指出:“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漢書(shu) ·食貨誌》)。他認為(wei) ,這種兩(liang) 極分化現象的根源在於(yu) 統治者“與(yu) 民爭(zheng) 利”,主要表現為(wei) “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漢書(shu) ·食貨誌》),以及整個(ge) 社會(hui) “棄其度製,各從(cong) 其欲”(《春秋繁露·調均》)。為(wei) 了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董仲舒主張抑製兼並、實行調均,他說:“故其製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yu) 驕,貧者足以養(yang) 生而不至於(yu) 憂,以此為(wei) 度而調均之。”(《春秋繁露·調均》)這就是著名的“調均”論。其基本目的是為(wei) 了達到“上下相安,故易治也”(《春秋繁露·調均》)。可見,所謂“調均”,不是那種簡單的、一刀切的“平均主義(yi) ”,而是把貧富差距調控在一定的範圍內(nei) ,使社會(hui) 各階層處於(yu) 一種相對和諧的狀態。應該肯定,這種“調均”思想是比較可取的[3]。

 

為(wei) 了強化“調均”思想,反對統治者“與(yu) 民爭(zheng) 利”,董仲舒在寫(xie) 給漢武帝的對策中作了長篇論述。他首先指出:“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齒者去其角,傅其翼者兩(liang) 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祿者,不食於(yu) 力,不動於(yu) 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與(yu) 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況人乎!此民之所以囂囂苦不足也。”繼而嚴(yan) 厲批判:“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yu) 民爭(zheng) 利於(yu) 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眾(zhong) 其奴婢,多其牛羊,廣其田宅,博其產(chan) 業(ye) ,畜其積委,務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寖以大窮。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窮急愁苦而不上救,則民不樂(le) 生;民不樂(le) 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罰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勝者也。”最後,董仲舒提出應該遵循的原則,說:“故受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yu) 民爭(zheng) 業(ye) ,然後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為(wei) 製,大夫之所當循以為(wei) 行也。”(《天人三策·第三策》)由此可見,董仲舒旗幟鮮明地反對統治者“與(yu) 民爭(zheng) 利”,表明了他的民本思想立場。徐複觀先生指出:“他(指董仲舒)的起心動念,都是為(wei) 人民著想。”[3]這個(ge) 論斷可謂如實反映了董仲舒的民本情懷。

 

值得指出,董仲舒這種反對統治者“與(yu) 民爭(zheng) 利”的思想觀念不是一時興(xing) 起,而是一貫的思想原則。因為(wei) ,在《春秋繁露》一書(shu) 中也有類似的表述。他說:“天不重與(yu) ,有角不得有上齒,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數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況人乎!故明聖者象天所為(wei) 為(wei) 製度,使諸有大奉祿,亦皆不得兼小利、與(yu) 民爭(zheng) 利業(ye) ,乃天理也。”(《春秋繁露·度製》)在董仲舒看來,上天派生萬(wan) 物,原本各得其所,也即各有度數,此即所謂“天數”。這種天數便是聖人創製立法的客觀依據。如果有誰(主要表現為(wei) “大者”)不安本分,僭越天數,就是違背了“天理”。要言之,這段話的精神旨在強調,如果統治者“與(yu) 民爭(zheng) 利”,就是違背了“天理”。董仲舒認為(wei) :“天之生民,非為(wei) 王也;而天立王,以為(wei) 民也。”(《春秋繁露·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zhuan) 殺》)這句話鮮明地反映了董仲舒的民本思想立場。董仲舒主張抑製兼並、實行調均,實質上就是他的民本思想精神的體(ti) 現。

 

董仲舒的“調均”論主要是從(cong) 製度角度約束統治者“與(yu) 民爭(zheng) 利”。此外,董仲舒還從(cong) 思想角度告誡統治者,要端正自己的思想動機,要遵循“道義(yi) ”原則,而不要總是為(wei) 自己“謀利”。他說:“《春秋》之所治,人與(yu) 我也。所以治人與(yu) 我者,仁與(yu) 義(yi) 也。以仁安人,以義(yi) 正我。故仁之為(wei) 言人也,義(yi) 之為(wei) 言我也。……是故《春秋》為(wei) 仁義(yi) 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yi) 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予為(wei) 義(yi) ;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wei) 仁。”(《春秋繁露·仁義(yi) 法》)可見,“仁義(yi) 法”主要是針對統治者而言。董仲舒提醒統治者:(1)仁的法度在於(yu) 愛人,不在愛己。隻有愛人,才叫“仁”。(2)義(yi) 的法度在於(yu) 正我,不在正人。隻有自正,才是“義(yi) ”。要言之,“仁”的精神在於(yu) 愛人,“義(yi) ”的實質在於(yu) 律己。這就是說,董仲舒旨在告誡統治者要實行仁政,不要隻為(wei) 自己考慮,以權謀私,也不要光用大道理去說教百姓,而自己卻置身度外。

 

在寫(xie) 給漢武帝的對策中,董仲舒對統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說:“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視效,遠方之所四麵而內(nei) 望也。近者視而放之,遠者望而效之,豈可以居賢人之位而為(wei) 庶人行哉!夫皇皇求財利常恐乏匱者,庶人之意也;皇求仁義(yi) 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天人三策·第三策》)董仲舒希望,身居大夫以上的統治者要有嚴(yan) 格的自律精神,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而不要把自己等同庶民,孜孜求利。

 

為(wei) 了讓漢武帝更深刻地理解“善治”內(nei) 涵及其意義(yi) ,董仲舒還舉(ju) 了個(ge) 例子,他說:“臣聞堯受命,以天下為(wei) 憂,而未以位為(wei) 樂(le) 也,故誅逐亂(luan) 臣,務求賢聖,是以得舜、禹、稷、契、咎繇。眾(zhong) 聖輔德,賢能佐職,教化大行,天下和洽,萬(wan) 民皆安仁樂(le) 誼,各得其宜,動作應禮,從(cong) 容中道。”(《天人三策·第二策》)可見,“善治”之為(wei) “善”,首要前提在於(yu) 帝王“以天下為(wei) 憂,而未以位為(wei) 樂(le) ”,也即需要一種“心係蒼生,不懷私意”的精神理念。其次,必須在製度設計上確保“眾(zhong) 聖輔德,賢能佐職”。再次,必須在全國範圍內(nei) 做到“教化大行”。這樣才能實現天下和洽,萬(wan) 民安樂(le) 。

 

六、結語:更化則可善治

 

綜上所述,基於(yu) 西漢立國七十年的經驗教訓,董仲舒提出“更化則可善治”這個(ge) 命題。所謂“更化”,主要包括意識形態的更替、政治製度的改良與(yu) 文教政策的調整,其精神實質是順應時代潮流、反映人心向背,及時改弦更張,對治國策略做出重大調整。董仲舒所謂“善治”,體(ti) 現了一種“心係蒼生,不懷私意”的精神理念,在政製設計上確保“眾(zhong) 聖輔德,賢能佐職”,最終實現社會(hui) 和諧、風俗淳美。董仲舒認為(wei) ,“更化”是“善治”的先決(jue) 條件,“善治”則是“更化”的必然結果。概而言之,“更化則可善治”旨在更新和完善西漢王朝的治國理念與(yu) 方法。

 

如今,恰逢新中國成立七十周年。“更化則可善治”這個(ge) 命題所蘊含的曆史經驗與(yu) 智慧值得我們(men) 高度重視。從(cong) 20世紀90年代以來,學界探討“善政”與(yu) “善治”的關(guan) 係。其中,俞可平先生認為(wei) ,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善治則是對整個(ge) 社會(hui) 的要求。善政一般包括四個(ge) 要素:嚴(yan) 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員、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務;善治則包括了十個(ge) 基本要素: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責任性、回應、有效、參與(yu) 、穩定、廉潔、公正[4]。他還指出:“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guan) 鍵。”[5]應該說,這些觀點有助於(yu) 促進中國國家治理體(ti) 係與(yu) 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基於(yu) 此,我們(men) 在肯定董仲舒“更化則可善治”這個(ge) 命題所蘊含的精神理念的基礎上,賦予其一種新的時代內(nei) 涵,即把“更化”視為(wei) “善政”,把董仲舒所謂“善治”理解為(wei) 現代意義(yi) 的“善治”。這樣,董仲舒“更化則可善治”對於(yu) 促進當代中國國家治理體(ti) 係與(yu) 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仍具有重要的參考價(jia) 值和借鑒意義(yi) 。

 

參考文獻:

 

[1]習(xi) 近平.牢記曆史經驗曆史教訓曆史警示,為(wei) 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鑒[N].人民日報,2014-10-14(01).

 

[2]李英華.董仲舒對西漢初年時代問題的思想探索[J].中國當代價(jia) 值觀研究,2016(5):76-90.

 

[3]徐複觀.兩(liang) 漢思想史:第2卷[M].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187.

 

[4]俞可平.論國家治理現代化[M].北京:社會(hui) 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3,59,61.

 

[5]俞可平.走向善治: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中國方案[M].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16:250.

 

[1]元光元年(前134年),漢武帝下詔舉(ju) 賢良。此時,上距劉邦於(yu) 公元前206年滅秦被封“漢王”為(wei) 72年;上距劉邦於(yu) 公元前202年戰勝項羽、建立西漢王朝為(wei) 68年。取其整數,正好是70年。

 

[2]需要說明,董仲舒這一建議的提出,並不是出於(yu) 一時的決(jue) 定,而是經過了長期的艱辛探索。特別是,自漢武帝於(yu) 建元元年(前140年)執政以來,董仲舒又經曆了6年的期待與(yu) 努力。董仲舒在其《士不遇賦》中所謂“正身俟時”和“心之憂兮”等詞句即表明了這一點。隻有待到元光元年漢武帝下詔策問時,董仲舒才迎來抒發自己政見的機會(hui) 。

 

[3]董仲舒還提出了關(guan) 於(yu) “調均”的一些具體(ti) 措施。這裏就不展開論述了。有學者指出:“董仲舒經濟思想中最有價(jia) 值的部分是他對土地兼並的揭露和批判。他是中國經濟思想史上最先論述了土地兼並問題的根源及其危害,並且為(wei) 限製土地兼並而提出了限田主張的思想家。”“董仲舒的限田論,和孟軻的井田思想,以及後來出現的均田思想,是中國封建時代田製思想的三個(ge) 基本模式。在長期的封建社會(hui) 裏,每當封建土地兼並趨於(yu) 劇烈的時候,都會(hui) 有限田呼籲發出,而後代的限田論者,實際上都不過是以這種、那種方式把董仲舒的限田思想加以具體(ti) 化。”參見趙靖主編《中國經濟思想通史》(修訂本)第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版,第536、539頁)。“限田論”隻是董仲舒“調均論”中的一個(ge) 要點而已。僅(jin) 從(cong) 這一要點就可以看出董仲舒“調均論”的重要意義(yi) 。而周桂鈿先生則從(cong) 宏觀角度對董仲舒“調均”思想作了整體(ti) 性的精辟評論。參見周桂鈿《董學探微·續探》(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版,第453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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