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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
一
對“曲阜建造耶教大教堂”一事,我也持反對態度,(請參見《關(guan) 於(yu) 曲阜被建教堂一事之我見---兼警告當局》一文)但不強烈,更不像某些儒友那樣義(yi) 憤填膺。因沒有在《關(guan) 於(yu) 曲阜建造耶教大教堂的意見書(shu) 》上簽名,有人以此為(wei) 問,東(dong) 海戲答:我一向喜歡先行,眾(zhong) 人都敢站出來參與(yu) 的已經很熱鬧的事,我就沒必要湊了。
其實,之所以沒有簽名,主要原因是對“意見書(shu) ”中“政府宜盡快承認儒教的合法地位,賦予儒教與(yu) 佛道回耶等宗教平等的身份”這一建議和要求別有考慮---不反對,但也不支持。
儒教的教,是教育、教導、教化、文教的教,儒教是詩教、書(shu) 教、禮教、樂(le) 教、春秋教的綜合,是一種特殊的人文教、道德教,具有入世的特征和參與(yu) 、幹涉、指導政治的功能,可不是“與(yu) 佛道回耶等宗教平等”的宗教。
我主張和建議成立的儒家組織如“中華儒學會(hui) ”,不是宗教組織,不是、至少不局限於(yu) 宗教儒學。我在《中華大憲章(征求意見稿)》說過,中華儒學會(hui) 以研究、弘揚、實踐儒學為(wei) 宗旨,要以儒家義(yi) 理為(wei) 製度建設、法律修訂、政策製定以及經濟、文化、教育、科學等等各個(ge) 領域的實踐活動提供指導性意見。
而“意見書(shu) ”要求政府將“儒教”列為(wei) 與(yu) 佛教、道教、回教和基督教具有同等身份享有平等地位的五大宗教之一,顯然是將儒家視為(wei) 現代意義(yi) 上的宗教了。這樣的要求縱然獲準,也非儒家之福,那等於(yu) “局限”、貶低、狹隘和“傷(shang) 害”了儒家,把體(ti) 現儒家教化功能的眾(zhong) 多渠道路徑方式方法“砍”去了。這可不僅(jin) 僅(jin) 是名相問題。
二
我多次強調,儒家一詞可以涵蓋道統、學統、治統,也可以包括政統(儒家自秦漢以後沒有產(chan) 生自己的政統,那是曆史的局限。堯舜禹夏商周作為(wei) 儒家政治也是孔子追認的。)除宗教性之外,儒家更具有濃厚的政治性、學術性、科學性和文明性,涵蓋政治、社會(hui) 、文化、教育、科學、經濟各大領域。
道德儒學、學術儒學、政治儒學、生活儒學、科學儒學都是儒家題中應有之義(yi) ,
宗教儒學盡管與(yu) 儒家仁本主義(yi) 傳(chuan) 統不無偏離,勉強也可以納入儒家的範疇,作為(wei) 一個(ge) 旁門或偏門存在。對於(yu) 某些同仁儒學宗教化的努力我樂(le) 觀其成,但個(ge) 人不會(hui) 參與(yu) 。我說過:
“宗教性是儒家的優(you) 點和優(you) 勢之一,值得肯定和稱讚,但儒家宗教化問題則宜慎重對待。儒家形上形下不二、內(nei) 聖外王合一,宗教性屬於(yu) 儒家形上和內(nei) 聖層麵的一小部分屬性。僅(jin) 僅(jin) 以儒家為(wei) 宗教信仰,是把它的狹隘化了。”(拙文《從(cong) 返本開新說起---初論儒家的宗教性》)
或曰:“一步一步來,現在儒家沒有合法地位,不妨先爭(zheng) 取獲得與(yu) 佛道回耶等平等的宗教身份,再在此基礎上爭(zheng) 取教育、政治、意識形態等其它方麵的權利地位。”東(dong) 海認為(wei) ,這樣做有枉尺直尋之嫌,似非儒家所宜。而且,取得宗教地位之後再去爭(zheng) 取教育、政治、意識形態方麵的權利,就名不正言不順了。這樣做,縱有暫時微利,卻是長期大弊。
三
儒家內(nei) 致良知以立個(ge) 體(ti) 之命,外致良製以安民眾(zhong) 之身,最高信仰不是上天上帝也不是祖先而是良知。良知,本心本性也,即“性與(yu) 天道”中的性,性與(yu) 天道,名異實同,就生命而言為(wei) 性,就宇宙而言為(wei) 天道。上天上帝崇拜和祖先崇拜都要以良知信仰為(wei) 基礎。多年前在與(yu) 一位主張“上天信仰”的儒家同仁的爭(zheng) 論中我就嚴(yan) 正指出:
“隻有以良知信仰為(wei) 前提與(yu) 基礎,天地君親(qin) 師才是值得崇拜的,上天崇拜和祖先崇拜才是儒家的。否則,上天信仰本質上就與(yu) 基督教的上帝信仰無別。”
如果說儒家是宗教的話,那是宗乾元而教,宗仁而教,宗中庸而教,宗良知天理而教、宗“性與(yu) 天道”而教。乾元、仁、中庸、良知、天理、性、天道等等,既是人生觀、生命觀、世界觀、價(jia) 值觀、方法論,又是本性論本體(ti) 論,它們(men) 亦是道體(ti) 性體(ti) 的指稱或形容,有形而上的涵義(yi) 。道體(ti) 性體(ti) 不是“不可知之物”,但其形而上的層麵又是超科學的,無法被科學手段所實證。儒家的宗教性或者說宗教精神、信仰特征正體(ti) 現在這裏。
但是,儒家的“道”(道體(ti) 性體(ti) )形上形下圓融一體(ti) ,萬(wan) 法歸一,一歸萬(wan) 法,與(yu) 各家宗教的“道”或信仰對象終究不同,例如,乾元、天道與(yu) 宗教中的人格神位格神不同,仁性良知與(yu) 佛道兩(liang) 家的佛性、真如、太極、元神不同,仁本主義(yi) 與(yu) 神本主義(yi) 不同,入世法與(yu) 出世法不同。宗教的出世主張彼岸追求或神祇崇拜神跡張揚,皆不為(wei) 孔子和儒家所可。(詳見儒家經典中相關(guan) 論述,茲(zi) 不詳論。)
或以《易經-彖傳(chuan) 》中“聖人以神道設教”一語,為(wei) 儒家宗教化辯護,這是誤解,古今不少學者都誤解了這句話。馬一浮指出:“《易》言神道者,皆指用也。如言顯道神德行,謂其道至神耳。豈有聖人而假托鬼神之事以罔民哉?設教猶言敷教耳。絕非假設之意。”
2010,1,4東(dong) 海儒者餘(yu) 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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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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