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董仲舒與(yu) 張載的天人之學
作者:林樂(le) 昌(陝西師範大學 ,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廿一日己未
耶穌2019年9月19日
摘要:西漢董仲舒與(yu) 北宋張載是各自時代的儒學代言人。在儒學史上,西漢董仲舒最早提出係統的天人之學,而北宋張載則第一次使用“天人合一”這四個(ge) 字,將其作為(wei) 一個(ge) 思想命題明確地提了出來,並建構了“天人合一”的理學體(ti) 係。天論和天道論,是董、張天人之學的重要內(nei) 容。因此,在探究董、張的天人之學時,有必要分別考察他們(men) 二人的天論、天道論及其特色,然後梳理儒家天人合一觀念從(cong) 董仲舒到張載的演變脈絡。
關(guan) 鍵詞:董仲舒;張載;天人之學;天論;天道論;天人合一
基金項目:國家哲學社會(hui) 科學基金重點項目(18AZX012)
本文的論題,是對西漢董仲舒(前197-前104年)與(yu) 北宋張載(1020-1077年)的天人之學進行比較研究。之所以把他們(men) 二人聯係在一起進行研究,主要基於(yu) 以下考慮。
第一,董仲舒與(yu) 張載二人都高度關(guan) 注儒家的天人之學。司馬遷提出,史學家的職誌是“究天人之際”[1-2]。其實,“究天人之際”也是儒家哲學乃至整個(ge) 中國古代哲學的主題。董仲舒與(yu) 張載的天人之學各具特色。他們(men) 二人站在各自時代的思想製高點,為(wei) 儒學代言。在儒學史上,西漢董仲舒最早提出係統的天人之學,而北宋張載則第一次使用“天人合一”這四個(ge) 字,將其作為(wei) 一個(ge) 思想命題明確地提了出來,並建構了“天人合一”的理學體(ti) 係。我們(men) 需要把董仲舒與(yu) 張載的天人之學置於(yu) 思想史的發展過程中,進行比較研究,揭示他們(men) 二人天人之學的特色,並梳理他們(men) 二人天人之學的演變趨勢。
第二,西漢董仲舒對北宋張載有過某些思想影響,而且張載對董仲舒也做過評價(jia) 。《西銘》是張載著名的短論。其第一句強調“乾稱父,坤稱母”[3]62。現代海外新儒家的代表方東(dong) 美曾指出,這個(ge) 說法是“根據漢儒董仲舒所講的‘父天母地’的思想,再追溯到《尚書(shu) ·周書(shu) ·泰誓》‘惟天地萬(wan) 物父母’”而來的[4]。無論“乾稱父,坤稱母”,還是“父天母地”,二者之間的聯係是顯而易見的。這表明,董仲舒對張載的天人之學有過一定的影響。此外,張載在比較漢儒揚雄與(yu) 董仲舒時曾指出:“雄(指揚雄——引者注)所學雖正當,而德性不及董生之博大,但其學差溺於(yu) 公羊讖緯而已。”[3]251雖然張載評價(jia) 董仲舒的言論不多,但他認為(wei) 董仲舒的道德學問“博大”,因而對他是很推崇的。
第三,董仲舒與(yu) 張載二人的生平活動都長期依托於(yu) 關(guan) 中地域。張載15歲時,其父張迪病故於(yu) 四川涪州(今重慶涪陵)。張載與(yu) 母親(qin) 、弟弟扶父親(qin) 靈柩經過陝西眉縣,將父親(qin) 安葬於(yu) 終南山北麓之後,遂定居於(yu) 眉縣橫渠。張載38歲登進士第,除短暫到外地為(wei) 官之外,他主要生活和講學於(yu) 關(guan) 中,並創建了關(guan) 學。清初,關(guan) 中理學家王心敬編撰《關(guan) 學續編》,其卷二新增“漢儒二人”,第一人便為(wei) “江都董先生”。在敘述董仲舒“凡相兩(liang) 國”之後,王心敬指出:
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為(wei) 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對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學校之官,州郡舉(ju) 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武帝晚年,以仲舒對問皆有明法,乃賜仲舒第,令居長安。凡朝廷建置興(xing) 革,多使使就問,或使廷尉張湯就家問之。年七十餘(yu) ,以壽終長安。
在這段話之後,王心敬加按語說:“仲舒先生原籍廣川(今河北衡水——引者注),晚以時應帝問,就家長安,卒也遂葬京兆(今陝西西安——引者注)。今長安城中所傳(chuan) 下馬陵者即其處。其後子孫乃徙茂陵。則是仲舒老關(guan) 中,卒關(guan) 中,並葬關(guan) 中也。”[1]王心敬把董仲舒納入關(guan) 學譜係並不妥當,但他指出董仲舒終老關(guan) 中並安葬於(yu) 關(guan) 中,與(yu) 關(guan) 中地域淵源深厚,則是事實。
無論是西漢的董仲舒,還是北宋的張載,他們(men) 二人作為(wei) 各自時代的儒學代言人,天論和天道論都是他們(men) 二人宇宙論哲學和天人之學的重要內(nei) 容。因此,本文在探究董仲舒與(yu) 張載的天人之學時,將分別考察他們(men) 二人的天論、天道論及其特色,然後梳理儒家天人合一觀念從(cong) 董仲舒到張載的演變脈絡。
一、董仲舒的天論、天道論及其特色
(一)董仲舒的天論及其特色
多數研究漢代儒學的學者都承認,“天”是董仲舒儒學體(ti) 係的最高原則[5]。甚至有學者主張,在中國思想史上,董仲舒的特別之處就在於(yu) ,他“第一次建構出天的本體(ti) 係統”“天,是董仲舒思想體(ti) 係運轉的軸心所在”“董仲舒之學是天學”[6]3。
董仲舒說:“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春秋繁露·郊義(yi) 》)從(cong) 這句話不難看出,“天”在他的學說體(ti) 係中是居於(yu) 至高無上的地位的。對於(yu) 董仲舒所論“天”之涵義(yi) ,究竟應當怎樣理解?學術界有兩(liang) 種影響比較大的解釋:一是徐複觀的“天”之“一義(yi) ”說,二是金春峰的“天”之“三義(yi) ”說。
先看徐複觀的“天”之“一義(yi) ”說。徐複觀認為(wei) ,董仲舒完成了“天”哲學的大係統。他認可《漢書(shu) ·五行誌敘》用“始推陰陽,為(wei) 儒者宗”評價(jia) 董仲舒。徐複觀強調,按照董仲舒的意思,天之端來自《春秋》之元,而元實際是元氣之元[7]218-219;董仲舒把陰陽五行四時之氣,認作“天”的具體(ti) 內(nei) 容;而且他還認為(wei) ,陰陽二氣是天的基本作用[7]182。
再看金春峰的“天”之“三義(yi) ”說。金春峰把董仲舒講天之意義(yi) ,歸結為(wei) 三個(ge) 方麵:神靈之天、道德之天、自然之天[8]122。其一,“天”是指神靈之天。金春峰認為(wei) ,這裏所謂天,是有目的有意誌的主宰一切的人格神。這種說法,源自先秦以來的傳(chuan) 統天命觀。其二,“天”是指支配宇宙的道德原理。金春峰引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的話來說明“天”的這一意義(yi) :“人之受命於(yu) 天也,取仁於(yu) 天而仁也。”[8]123但準確地說,董仲舒這句話說的是作為(wei) 道德價(jia) 值的“仁”是以天為(wei) 根源的。其三,“天”是指作為(wei) 宇宙的總稱及自然運行的規律,簡稱自然之天。董仲舒論自然之天的突出特點是,揭示了天的“十數”。在《天地陰陽》篇中,董仲舒指出:“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yu) 人而十者,天之數畢也。”最後的“天”,指包括前麵十種基本成分在內(nei) 的宇宙的總稱。這樣的天,包含萬(wan) 物,廣大無極,是萬(wan) 物的總根源。其結構表現為(wei) 由陰陽、四時、五行相配合而組成的神秘的圖式,而這一圖式的基礎是“氣”或“元氣”。對於(yu) “元”指“元氣”,金春峰的看法與(yu) 徐複觀是一致的。金春峰認為(wei) ,董仲舒所講的氣,是神秘化了的,但其基本性質則仍是一種物質實體(ti) 。對於(yu) 董仲舒“天”之三義(yi) 之間的關(guan) 係,金春峰指出,三種“天”在原則上是可以統一的,但實際上卻存在著矛盾,例如,自然之天既然是由氣構成的,那麽(me) ,它何以會(hui) 具有道德的屬性?[8]129值得注意的是,後來餘(yu) 治平比較重視董仲舒以“天”作為(wei) 道德價(jia) 值根源的意義(yi) 。他引用的董仲舒這方麵的言論主要有:“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yi) 。”“仁之美者,在於(yu) 天。天,仁也。”[6]289
綜上所述,與(yu) 徐複觀的“天”之“一義(yi) ”說相比,金春峰的“天”之“三義(yi) ”說比較全麵。徐的說法突出了董仲舒的自然之天,這與(yu) 孔孟儒學之間發生了很大的差異。餘(yu) 治平則強調董仲舒對“天”的道德價(jia) 值的根源意義(yi) 。這是對金春峰論說董仲舒道德之“天”的重要補充。
(二)董仲舒的天道論及其特色
在董仲舒之前,儒家絕少講陰陽五行,絕少講陰陽之氣,也沒有把陰陽之氣與(yu) 天道聯係在一起。董仲舒是儒家重視講陰陽五行或陰陽之氣的開端,其《春秋繁露》關(guan) 於(yu) 陰陽五行的論述是春秋戰國以來儒家著述中最為(wei) 係統、最為(wei) 詳盡的。說董仲舒哲學體(ti) 係的特點是以陰陽五行為(wei) 基礎的,可能也不為(wei) 過[6]4,[8]4。就董仲舒的天道論而言,可以說也是以陰陽之氣為(wei) 基礎的。董仲舒指出:“天道之大者在陰陽。”[1]2502可見,他主要是以陰陽說天道的。徐複觀曾對《春秋繁露》各篇的要義(yi) 做過仔細的分析。他認為(wei) ,自《離合根》篇第十八起,以下的四十一篇,“皆以天道的陰陽四時五行,做一切問題的解釋、判斷的依據”[7]192。首先,關(guan) 於(yu) 天道與(yu) 陰陽的關(guan) 係。董仲舒認為(wei) 天道與(yu) 陰陽之間,有很密切的關(guan) 係,包括陰陽對立、陰陽消長、陰陽轉化、陰陽中和等四個(ge) 方麵[2]。其次,關(guan) 於(yu) 天道與(yu) 四時、五行的關(guan) 係。眾(zhong) 所周知,孔子最早以四時言天道之運行,但未言及四時與(yu) 陰陽的配合;《易傳(chuan) 》以陰陽言天道之變化及其機製,但未言及陰陽與(yu) 四時的配合;至鄒衍,在其有關(guan) 陰陽五行的言論中,還看不出陰陽五行與(yu) 四時的關(guan) 係。直到《呂氏春秋·十二紀·紀首》,才開始以四時為(wei) 中心,並把陰陽、五行與(yu) 四方配合成一個(ge) 完整的有機體(ti) 。而董仲舒則綜合孔子、《易傳(chuan) 》、鄒衍、《呂氏春秋》之說,把陰陽、四時、五行與(yu) 四方構造成更緊密的整體(ti) [9]。
二、張載的天論、天道論及其特色
有明確的“理學綱領”作為(wei) 強有力的支持,是張載天論和天道論的重要特色。
在《正蒙·太和篇》中,張載提出:“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yu) 氣,有性之名;合性與(yu) 知覺,有心之名。”[3]9可以把這四句話簡稱作“《太和》四句”。朱熹高度評價(jia) “《太和》四句”,指出:“‘由太虛,有天之名’至‘有心之名’,橫渠如此議論,極精密。”[10]1432
多年前,筆者曾提出以“《太和》四句”作為(wei) 張載的“理學綱領”[11-12],但當時尚缺乏支持這一判斷的文獻依據。隨著張載理學新文獻的發現及整理,問題得到了解決(jue) 。北京中華書(shu) 局版《張載集》外佚著《禮記說》輯本,是張載理學新文獻之一。依據《禮記說·中庸第三十一》發現,“《太和》四句”原來是對《中庸》首章前三句的解說[13]。朱熹認為(wei) ,“讀書(shu) 先須看大綱”,如《中庸》首章前三句,便是“大綱”[10]1480。朱熹所謂“大綱”,與(yu) 這裏所謂“綱領”語義(yi) 相同。作為(wei) 解說《中庸》綱領的張載理學新文獻《禮記說》,為(wei) 還原“《太和》四句”的語境提供了具有關(guan) 鍵意義(yi) 的文獻資料,使“《太和》四句”作為(wei) 張載“理學綱領”的性質和地位得到確證。同時,“《太和》四句”中所涉及的“天”“道”“性”“心”四大概念排列有序,界定清晰,能夠充分展現張載天人之學體(ti) 係的特征。任何一種學說中的綱領性論述,遠比其一般性論述來得重要,因而在研究中應當格外倚重其綱領性論述。
(一)張載的天論及其特色
對於(yu) 《中庸》首章前三句“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古今學者多看重其中由“性”“道”“教”三個(ge) 概念組成的序列。而張載卻特意把《中庸》首章第一句第一個(ge) 字“天”納入其概念序列,並置於(yu) 首位,將《中庸》由“性”“道”“教”三個(ge) 概念組成的序列,改造為(wei) 由“天”“道”“性”“心”四個(ge) 概念組成的序列。後來,朱熹解讀《中庸》首章前三句說:“此先明‘性’‘道’‘教’之所以名,以其本皆出乎‘天’。”[14]這與(yu) 張載的思路若合符節。張載以道家“太虛”概念釋“天”,是為(wei) 了糾正秦漢以來儒者“知人而不知天”的“大蔽”[15],重建儒家“天”觀。“由太虛,有天之名”句中的“由”字,有“自”“從(cong) ”“因”等義(yi) ,其引申義(yi) 為(wei) 依據、憑借。在此句中,當以“借用”釋“由”字[16]。在張載看來,秦漢以來儒者把原本形而上的超越之“天”有形化、實然化、經驗化了;而道家的“太虛”概念則具有非實然性、超驗性、無限性等優(you) 點,因而有必要借用道家的“太虛”概念以改造被漢儒實然化和經驗化了的“蒼蒼之天”,從(cong) 而使“天”重返超越和神聖的本體(ti) 地位[3]。
(二)張載的天道論及其特色
張載“理學綱領”的第二句是“由氣化,有道之名”。此“由”字,與(yu) 第一句“由太虛,有天之名”的“由”字一樣,也是借用的意思。古今不少學者都把“由氣化,有道之名”這句話中“道”的意涵歸結為(wei) “氣”或“氣化”。張載對“道”的界定,的確借助了陰陽家和道家的氣或氣化。問題在於(yu) ,借用氣化的主體(ti) 是誰?隻能是上一句的“天”。《中庸》第20章曰:“誠者,天之道。”認為(wei) “道”是歸屬於(yu) “天”的。《正蒙》的第三篇的篇名為(wei) “天道”,也正是此意。認為(wei) “天”高於(yu) “道”,這是儒家天、道關(guan) 係理論的傳(chuan) 統[4]。朱熹解釋“由氣化,有道之名”說,“道”“雖雜氣化,而實不離乎太虛”[10]1430。可見,“道”既不可單獨歸結為(wei) “氣”或“氣化”,也不可單獨歸結為(wei) “天”或“太虛”,它是“太虛”與(yu) “氣”的統一體(ti) 。就張載的“天道”概念看,它具有一本(以天或太虛為(wei) 本體(ti) )、兩(liang) 層(宇宙本體(ti) 論和宇宙生成論兩(liang) 個(ge) 層次)、三合(天或太虛與(yu) 陰氣、陽氣三者整合)的特征[12]45。可見,在張載理學綱領“天”“道”“性”“心”四大概念序列中,“氣”僅(jin) 僅(jin) 是輔助性概念,不宜將其拔高為(wei) 張載天道論的首要概念。把“氣”視作張載哲學體(ti) 係中的本體(ti) 概念或最高概念,無法從(cong) 張載的“理學綱領”或其他理論學說中獲得支持。
張載綜合了儒家之“天”與(yu) 陰陽五行家、道家、漢儒之“氣”,為(wei) 儒家天道論注入了氣論內(nei) 容。孔子、子思、荀子曾言及自然天道,但卻都不曾言及自然生成之氣。張載重構儒家天道論,除借鑒道家思想資源之外,所依據的儒家經典資源主要有兩(liang) 種。一是《中庸》所謂“天之道”。張載依照《中庸》“道”歸屬於(yu) “天”的定位,在其理學“四句綱領”中明確將“道”置於(yu) “天”之下。二是《易傳(chuan) ·係辭》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據此,張載以陰陽及其作用機製說道,並兼以道家和漢儒的“氣化”說道,從(cong) 而提出“由氣化,有道之名”。所謂“陰陽”,起於(yu) 西周晚期,是數術的別名,屬後世堪輿地形家之事,其基本涵義(yi) 是光明和黑暗[17-18]。至戰國時期,開始講求天之氣,而不再講求地之形。這是“陰陽”的另一套說法[19]。漢儒普遍受陰陽家影響,喜用“氣”解釋一切。傅斯年指出,陰陽之教,五行之論,淵源於(yu) 戰國晚期的齊國,後來這一派在漢代達到極盛[20]。餘(yu) 英時也指出,“‘氣’這一概念並非漢代思想家的發明”,但“‘氣’的觀念在思想史上扮演特別重要的角色則是在漢代”[21]。清儒皮錫瑞針對漢儒指出,孔子“刪定六經,以垂世立教,必不以陰陽五行為(wei) 宗旨”。並據此認為(wei) ,漢儒隻是孔子儒學的“別傳(chuan) ”,而非“正傳(chuan) ”[22]18。從(cong) 曆史脈絡看,無論是先秦孔子儒學,還是北宋張載理學,都必不以陰陽五行或陰陽之氣為(wei) 宗旨;其間惟漢儒之學作為(wei) 孔學的別傳(chuan) 則是例外,後來還成為(wei) 明清氣學的理論源頭之一。
張載繼承《中庸》和《易傳(chuan) ·係辭》的天道論,並兼取陰陽五行家和道家的氣論,明確地把陰陽氣化納入儒家的天道理論。張載雖然綜合“天”與(yu) “氣”以說“道”,但他並沒有把“天”和“道”都歸結為(wei) “氣”。在張載的話語係統中,“氣”隻是用以表述宇宙動能、自然元素、生物稟賦、生命活力等意涵的經驗性詞語,隻是在生成之道的表現形式的意義(yi) 上才加以使用的;“氣”並不具有價(jia) 值意義(yi) ,更無法作為(wei) 宇宙本體(ti) 。清儒皮錫瑞指出:“《漢書(shu) ·藝文誌》‘陰陽’‘五行’分為(wei) 二家。其後二家皆竄入儒家。”但這隻是儒家的別傳(chuan) ,而非正傳(chuan) 。皮氏強調,孔子儒學與(yu) 漢儒不同,“必不以陰陽五行為(wei) 宗旨”[22]18。同理,北宋的張載理學也必不以陰陽五行或陰陽之氣為(wei) 宗旨。
三、天人合一:從(cong) 董仲舒到張載
(一)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觀念
對於(yu) 天人合一觀念,董仲舒曾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wei) 一”(《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的說法。雖然他還沒有明確使用“天人合一”這四個(ge) 字,但天人合一觀念在其學說中已經形成了一個(ge) 比較完整的係統。按照徐複觀的分析,董仲舒把曆史、人事與(yu) 天連接在一起,是通過兩(liang) 條線索實現的:一是誇大“元”的觀念,二是加強災異的觀念[7]217。在董仲舒那裏,實現天人合一的機製是“感應”。有學者正確地指出,董仲舒是感應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學說中已經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天人感應係統[6]5。天人以感應相合,其中包括以類相合、人副天數等方式。董仲舒還用“祥瑞”“災異”作為(wei) 天人感應在實際生活中的應用。在此意義(yi) 上,可以說董仲舒天人之學的特點是災異論的天人感應,或天人感應的災異論[5]27,80。當然,董仲舒所謂災異論的天人之學是有其政治目的的,就是要限製君權,把權力運作納入正軌。他說:“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luan) 也。”[1]2498
曾經有學者把古代天人合一的模式歸納為(wei) 三種:第一種是天人合德型:這是儒家的模式。第二種是天人為(wei) 一型:這是道家的模式。第三種是天人感應型:這是陰陽家及董仲舒以氣化之天為(wei) 主,雜以傳(chuan) 統的神性之天乃至世俗的神秘信仰揉而為(wei) 一[23]。
把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觀念納入以上第三種“天人感應型”,大體(ti) 是不錯的,但這並不等於(yu) 說他的天人合一觀念就完全沒有“天人合德”的內(nei) 涵。董仲舒說過:“人之血氣,化天誌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yi) 。”(《春秋繁露·為(wei) 人者天》)他還說:“人之受命於(yu) 天也,取仁於(yu) 天而仁也。是故人之受命天之尊,父兄子弟之親(qin) ,有忠信慈惠之心,有禮義(yi) 廉讓之行,有是非逆順之治,文理燦然而厚,知廣大而博,惟人道為(wei) 可以參天。”(《春秋繁露·王道通三》)董仲舒的這些論述,就應當屬於(yu) “天人合德型”的天人合一觀念[5]。
(二)張載的“天人合一”命題及其思想
軸心時期(孔子時代)的天人合一觀念開始從(cong) 王權壟斷向個(ge) 人轉型,從(cong) 而使這一觀念向所有追尋精神價(jia) 值和生命意義(yi) 的個(ge) 人開放[2]119,138。與(yu) 轉型期的方向一致,張載在曆史上第一次使用“天人合一”這四個(ge) 字,將其作為(wei) 一個(ge) 思想命題明確地提了出來,並對這一命題做了明確的界說。在張載理學綱領中,他首先確定“天”在宇宙中具有至高無上的超越地位,從(cong) 而為(wei) 儒家重塑天觀;同時,他還為(wei) 自己的理學綱領引入“心”這一概念,強調人的精神能動作用,從(cong) 而激活了人體(ti) 悟“天”這一宇宙最高存在的心靈活動。這就為(wei) 他所明確提出的“天人合一”和“事天誠身”境界的實現,提供了可能性。
在《正蒙·乾稱篇》中,針對佛教“誠而惡明”的傾(qing) 向,張載強調指出:“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3]65這一界說,著重從(cong) 道德修養(yang) 和精神境界的角度為(wei) 儒者提出實現“天人合一”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張載“天人合一”思想所依據的經典除了《周易》經傳(chuan) 之外,顯然對《中庸》更加倚重。不難理解,《中庸》對張載的學術生涯曾經產(chan) 生過特別的影響,也包括對張載“天人合一”思想的影響[24]。上引張載所說“因明致誠,因誠致明”,來源於(yu) 《中庸》21章“自誠明”“自明誠”的學說。此外,張載依據《中庸》25章所謂“誠”者“性之德也,合內(nei) 外之道也”的表述,將“合內(nei) 外”確立為(wei) 實現“天人合一”的基本模式。仍與(yu) 《中庸》有關(guan) ,張載還從(cong) 另一角度對“天人合一”思想做了重要的補充說明。他說:“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3]20這表明,張載強烈反對在“用”和“知”這兩(liang) 個(ge) 向度上使天人關(guan) 係發生背離。這就啟發我們(men) ,應當從(cong) “用”和“知”這兩(liang) 個(ge) 向度全麵考察張載的“天人合一”思想。
第一,從(cong) “知”的向度考察張載“天人合一”思想及其特色。《宋史》張載本傳(chuan) 說他“以為(wei) 知人而不知天,求為(wei) 賢人而不求為(wei) 聖人,此秦漢以來學者大蔽也”。張載在論述天道性命相貫通時指出:“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知人知天與(yu) 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同意。”[3]21,234清初理學家冉覲祖注解“天人異知”說:“知人而不知天,是謂‘天人異知’。”[25]如果人能夠“知天”,便意味著天人不再“異知”。在張載看來,“知天”比“知人”更根本。張載批評秦漢以來儒者“不知天”,是指他們(men) 對“天”的理解出現了偏誤。這表現為(wei) ,把原本超越的宇宙本體(ti) 之“天”實然化、經驗化了。張載反對“姑指日月星辰處,視以為(wei) 天”[3]177,他批評說:“‘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蒼蒼之形也。”[3]12強調不能把“天”理解為(wei) 蒼蒼之天,而應當理解為(wei) 支配自然界的義(yi) 理之天。他還告誡學者:“氣之蒼蒼,目之所止也;日月星辰,象之著也。當以心求天之虛。”[3]326這是說,已少有儒者能“以心求”超越的宇宙本體(ti) 之天了,更多的情形是以耳目感官把握由氣構成的“蒼蒼”之天。
第二,從(cong) “用”的向度考察張載“天人合一”思想及其特色。廣義(yi) 地看,“知天”也包括“知天道”。張載曾說,他撰寫(xie) 《西銘》的意圖,就是“隻欲學者心於(yu) 天道”[3]313。張載批評佛教“不知本天道為(wei) 用”,主張“得天而未始遺人”。如何“本天道為(wei) 用”?考察張載的有關(guan) 論述可知,這需要經由個(ge) 人修養(yang) 的實踐、社會(hui) 治理的實踐和人類參與(yu) 自然生成過程的實踐等多種途徑。
總之,“天人合一”是張載天人之學體(ti) 係的總體(ti) 性命題,既具有道德修養(yang) 實踐意義(yi) 和精神境界意義(yi) ,也蘊涵了對社會(hui) 秩序和自然倫(lun) 理的訴求,是儒學史上天人之學的重要理論源頭。當然,張載所謂“天人合一”,不可能自發地在個(ge) 人修養(yang) 、人間社會(hui) 和自然生態中變為(wei) 現實。因此,這一觀念主要用以昭示人們(men) :隻有經由不懈的修為(wei) 和實踐,人類才能夠在精神領域、社會(hui) 領域和自然領域逐步趨近這一理想境界。
四、結語
董仲舒與(yu) 張載的天人之學既有共同之處,也各具特色。他們(men) 二人思想體(ti) 係的共同之處主要表現在,都使用了“天-人”框架,也都有突出的天人合一觀念,並程度不同地堅持了儒家的道德價(jia) 值。他們(men) 二人都使儒學形態發生了很大改變。在此意義(yi) 上,可以把他們(men) 的學說稱為(wei) “新儒學”。雖然二人的學說都可以被稱為(wei) “新儒學”,但他們(men) 二人的儒學思想又的確具有多方麵的差異。
第一,董、張二人各自倚重的經典不同。董仲舒倚重的經典是《春秋》,而張載倚重的經典則是《易》《禮》。
第二,董、張二人的天論不同。董仲舒的天論,主張“天之數”為(wei) 十,其天具有複雜的結構。而張載所謂天,是宇宙之間的最高實在,是“至一”[3]325的主導力量。“至一”,亦即唯一。張載之天,作為(wei) 宇宙間唯一的最高存在,是沒有內(nei) 在結構的。董仲舒的天論,更強調的是天的自然意涵,氣的意味比較重;但張載突出的則是天對宇宙的主導作用,以及天是一切道德價(jia) 值的終極根源。
第三,董、張二人的天道論不同。他們(men) 二人的天道論,都重視陰陽之氣,但陰陽之氣在二人各自的天道當中的地位不同。董仲舒主張“天道之大者在陰陽”,而張載則提出“太虛即氣”命題,認為(wei) 天道是由太虛(天)本體(ti) 與(yu) 陰陽二氣這三方麵構成的統一的宇宙生成力量。與(yu) 董仲舒不同,張載主張,天道之大者在天,而不在陰陽。
第四,董、張二人的天人合一觀念不同。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觀念是以陰陽五行為(wei) 理論基礎的,強調以“感應”而合。因而,張亨將其歸結為(wei) “天人感應型”的天人合一。這種“天人感應型”的天人合一主要是政治論的,亦即災異論和天譴論的,其用意是製約王權。正如本文前麵所分析的,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觀念除了有其政治性質之外,其實也含有道德的天人合一的成分。董仲舒這種天人合一主要是通過“感應”機製發揮作用的。在天人合一觀念上,張載則回避自然“感應”論,強調道德工夫論,主張天與(yu) 人必須經由主體(ti) 的誠明工夫才有相合的可能。除了工夫論之外,張載的天人合一觀念也涵蓋精神境界論以及信仰論和政治論的意涵。張載天人合一的信仰論和政治論的意涵,主要表現為(wei) 他對“事天愛民”[3]76的訴求。天人之學當中的天論與(yu) 天道論,是一種宇宙觀。對於(yu) 宇宙觀的形成能夠起關(guan) 鍵性作用的,是掌握抽象知識和思維方式的能力[26]。張載的抽象思維方式,顯然超越了漢儒偏於(yu) 感性的陰陽五行思維方式。
總之,從(cong) 西漢的董仲舒到北宋的張載,他們(men) 的天人之學都對儒家學說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也應當看到,他們(men) 二人的天人之學之間畢竟存在比較大的差異,這導致了儒家天人之學的一次大的曆史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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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心敬《關(guan) 學續編》卷二《漢儒·江都董先生》,見王美鳳《關(guan) 學史文獻輯校》(西北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81頁,並參見該書(shu) 第66頁)。筆者按:一般認為(wei) ,董仲舒墓在西安南城牆和平門內(nei) 以西600米處的下馬陵。另據北宋《太平寰宇記》卷27記載:“董仲舒墓,在(興(xing) 平)縣東(dong) 北二十裏。”是武帝劉徹茂陵的陪葬墓。
[2]陳福濱對天道與(yu) 陰陽之間四個(ge) 方麵的關(guan) 係,分析得很細致。參見陳福濱《董仲舒的天道思想與(yu) 天人關(guan) 係》(陳福濱《智與(yu) 思:陳福濱哲學論文自選集》,台北輔大書(shu) 房2016年版,第250-254頁)。
[3]張載為(wei) 何以道家“太虛”釋“天”,如何詮釋“天”或“太虛”的意涵?參見林樂(le) 昌《論張載理學對道家思想資源的借鑒和融通——以天道論為(wei) 中心》(《哲學研究》2013年第2期,第38-40頁)。
[4]李澤厚認為(wei) :“儒道兩(liang) 家的差異在一定意義(yi) 和範圍內(nei) 表現在‘天’‘道’這兩(liang) 個(ge) 範疇的高低上。”在道家,“‘道’高於(yu) ‘天’;儒家則相反,‘天’高於(yu) ‘道’”。參見李澤厚《荀易庸紀要》(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1頁)。
[5]周輔成、餘(yu) 治平都承認,董仲舒的天人之學當中含有道德的天人合一成分。參見周輔成《論董仲舒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98-99頁);餘(yu) 治平《唯天為(wei) 大:建基於(yu) 信念本體(ti) 的董仲舒哲學研究》(商務印書(shu) 館2003年版,第289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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