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誌翀】儒家人性論的政治化處理——康有為的人性論與三世說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9-07-06 23:15:31
標簽:三世說、人性論、康有為

儒家人性論的政治化處理——康有為(wei) 的人性論與(yu) 三世說

作者:宮誌翀(北京大學哲學係)

來源:《哲學動態》2019年0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六月初三日癸卯

          耶穌2019年7月5日

 

摘要

 

康有為(wei) 繼承了董仲舒人性論的兩(liang) 個(ge) 要點:性情理論、王教與(yu) 善的關(guan) 係。他以脫胎於(yu) 性情理論的魂魄框架為(wei) 基礎,分判了孟、荀的優(you) 劣,並將兩(liang) 者整合為(wei) 孔子法,從(cong) 而形成了一套分析不同人性因素與(yu) 政教方式、社會(hui) 環境的政治哲學框架。從(cong) “人為(wei) 天生”的德性維度出發,王教的使命是普遍的成全人性,康有為(wei) 進而將該觀念帶入孔子法中,完成了從(cong) 性惡法到性善法的上升,人性亦隨文明進化而得到成全。因此,人性論可說是康有為(wei) 三世說的脈絡之一,亦是一種對儒家人性論的政治化處理。

 

晚清民國儒家回應近代變局,聚焦於(yu) 政治製度、社會(hui) 形態、價(jia) 值原則的討論,人性論不在主要話題中。這是因為(wei) 古典的人性論爭(zheng) ,很難直接切入到清末民初的現實問題。但是,缺少了對人性的刻畫,文明的根基與(yu) 圖景便總顯孱弱和模糊。但在康有為(wei) 的思想中,人性論是一條貫穿始終的線索。筆者認為(wei) ,他的思考對古典人性論進行了政治化處理,從(cong) 而為(wei) 他的政治哲學奠定了基礎,並最終同他三世進化的思想體(ti) 係結合起來。[1]

 

一、性情與(yu) 王教:從(cong) 董仲舒的人性論出發

 

董仲舒在很多方麵都啟發了康有為(wei) ,於(yu) 人性論言,便是從(cong) 經學的視角觀察人性,其中包括“性情”與(yu) “王教”兩(liang) 個(ge) 要點。董仲舒對“性”的訓詁,體(ti) 現出他獨特的觀察角度:“性之名非生與(yu) ?如其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春秋繁露·深察名號》)“性者質也。……性之名不得離質。”(同上)以“生”“質”言“性”是先秦兩(liang) 漢時人的一般認識。這種觀察將經驗世界中的人類特質,包括飲食男女、行動坐臥、善念惡行等,都視作人類本性,這種人性論可以為(wei) 儒者嚐試對政教進行整體(ti) 設計給予空間。董仲舒還提出考察人性的樣本範圍,這與(yu) 禮樂(le) 生活關(guan) 聯密切:“聖人之性不可以名性,鬥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春秋繁露·實性》)聖人與(yu) 鬥筲是善與(yu) 惡的符號,“中民”則是那些生活在禮樂(le) 教化中的人,他們(men) 的品性在絕對的善與(yu) 惡之間,兼具複雜的善惡因素。

 

從(cong) 董仲舒到《白虎通》,這種關(guan) 於(yu) 人性的信念通過陰陽五行學說展開為(wei) 一套陰陽、性情的理論。董仲舒說:“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性情相與(yu) 為(wei) 一暝。情亦性也,謂性已善,奈其情何?……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春秋繁露·深察名號》)到了《白虎通》,這一框架更為(wei) 整飭:“性情者,何謂也?性者陽之施,情者陰之化也。人稟陰陽氣而生,故內(nei) 懷五性六情。……故《鉤命決(jue) 》曰:‘情生於(yu) 陰,欲以時念也。性生於(yu) 陽,以就理也。陽氣者仁,陰氣者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白虎通·性情》)性情都是人性的組成部分:性包括仁義(yi) 禮智信五種能使共同生活走向善好的特質;情包括喜怒哀樂(le) 愛惡六種人的情感欲念,其變質、放恣與(yu) 衝(chong) 突將使共同生活走向混亂(luan) ,故為(wei) 惡。借助貫通天人的陰陽理論,兩(liang) 漢經師表示,人兼具為(wei) 善和為(wei) 惡的本性。這同時意味著,人性的各種麵向在政教中都必須關(guan) 心到。

 

以繼孔子之誌為(wei) 己任,康有為(wei) 自始就超越孟、荀之爭(zheng) ,回到早期的人性論脈絡。他說:“凡論性之說,皆告子是而孟非,可以孔子為(wei) 折衷,告子之說為(wei) 孔門相傳(chuan) 之說,天生人為(wei) 性”,“董子‘性之名非生焉’與(yu) 告子同義(yi) 。又謂‘性者質也’,又與(yu) 《孝經緯》‘性者生之質也’同,多是孔門嫡傳(chuan) 口說”。(《萬(wan) 木草堂口說》)不過,漢人陰陽、性情的理論,經他繼承、轉換成了有關(guan) 魂魄的分析框架。魂魄本是春秋以來古人認知生命組成的理論。魂魄是人體(ti) 內(nei) 的兩(liang) 股精氣,和欲望、情感的生發有緊密聯係。這套理論起初獨立於(yu) 性情、善惡,但在秦漢之際,陰陽五行說成為(wei) 各種知識的共同基礎,使兩(liang) 者產(chan) 生了互動。概言之,魂魄分屬陰陽,雖不分領善惡、性情,但通過氣的動靜運轉又有治理性情的功用。[2]總之,秦漢以來的魂魄之說與(yu) 人性論有關(guan) ,但又不是討論人性善惡的主要框架。

 

至康有為(wei) 時,陰陽、性情之說過時已久,在西學衝(chong) 擊下也不再有解釋力。而與(yu) 生命、身體(ti) 仍聯係緊密的魂魄理論,上升為(wei) 他分析人性的基本框架。這樣原本複雜的陰陽、魂魄關(guan) 係簡化成了魂善魄惡之二分:“蓋魂氣之靈則仁;體(ti) 魄之氣則貪。魂魄即陰陽也。魂魄常相爭(zheng) ,魂氣清明則仁多,魄氣強橫則貪氣多。使魂能製魄則君子;使魄強挾魂則小人。……但昔人不直指魂魄,或言陰陽,或言性情,或言精氣,皆以名不同而生惑。若其直義(yi) ,則一而已。”(《孟子微》)魂多指精神性的生命質料,魄多指身體(ti) 性的質料。康有為(wei) 論“魄”稱:“魄為(wei) 氣質,則粗濁凝滯。……氣質或本於(yu) 先天,或根於(yu) 父母,或感於(yu) 地氣,或成於(yu) 習(xi) 俗。既已濁滯,則物欲感而過失易生;拘牽則改變難而洗滌不易”(《論語注》),“唯人入於(yu) 形色體(ti) 魄之中,則為(wei) 體(ti) 魄所拘;投於(yu) 聲色臭味之中,則為(wei) 物交所蔽;薰於(yu) 生生世世業(ye) 識之內(nei) ,則為(wei) 習(xi) 氣所鎔”(《孟子微》)。欲望情感、習(xi) 俗氣稟是祖宗父母的遺傳(chuan) ,這類現實因素的確不是個(ge) 體(ti) 成德的基礎,但也會(hui) 影響人德性的成長。而康有為(wei) 論“魂”雲(yun) :“《傳(chuan) 》謂人既生魄,陽曰魂,是以有精爽至於(yu) 神明……是不隨體(ti) 魄而化,無死生之可言,亦不因父母而始有,善養(yang) 之可曆萬(wan) 化而無盡也。……《堯典》所謂明其峻德,《大學》之貴明其明德,《中庸》之貴尊其德性,《詩》所謂予懷明德,孟子之言養(yang) 性,擴充此物此誌也。”(同上)儒家素將道德上溯到天,康有為(wei) 重新發掘“人為(wei) 天生”理論,正是繼承了這一德性維度。性、明德等道德觀念的確都與(yu) 人的身體(ti) 範疇無關(guan) ,屬於(yu) 今日“精神”的範疇。因此,在陰陽、性情、明德都被祛魅的現代世界,康有為(wei) 用魂與(yu) 魄的二分收攝傳(chuan) 統道德語匯,以構成討論人性善惡的全新框架,不失為(wei) 對古典傳(chuan) 統進行現代轉化的嚐試。

 

如上所述,兩(liang) 漢經學觀察人性總懷著對政教禮樂(le) 的思考,在董仲舒處則體(ti) 現為(wei) 對王教與(yu) 善的關(guan) 係之認識:一方麵,聖王政教設定了善惡的標準。通常的人性演繹都仿佛善惡是天地間永恒自明的價(jia) 值,忽略了對善惡來源的討論。其實,隻有將人性善惡納入到政教禮樂(le) 的視野中,才能說明這一問題。董仲舒說:“善過性,聖人過善。”(《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依《春秋》“五始”之說,“王”乃“人道之始”(《春秋公羊傳(chuan) 注疏》)。這表示人類能過上文明的生活,並非曆史的自然而然,而有賴於(yu) 聖王製作禮樂(le) 。善惡的標準由王者之禮樂(le) 規定下來,其在前文明的時代並不存在。可以說,聖王規定了禮樂(le) ,禮樂(le) 是道德的標準,而禮樂(le) 之善則必然外在於(yu) 人性,否則無所謂教化。從(cong) 此出發,董仲舒批評孟子是以善端論性,他不否認人性有行善的潛能,而是批評僅(jin) 憑道德端荄就賦予人性以善名,其中隱藏著無需教化的危險。良知良能固然使人有別於(yu) 禽獸(shou) ,但人類無法僅(jin) 憑這種善意就組織起美好生活,在此意義(yi) 上,這種善端是不圓滿的、意義(yi) 有限的。相反,聖王之禮樂(le) 提供了對最圓滿的善的理解,其高度是對人性的提升。另一方麵,王者教化是對人之善質的成全。善惡雖是王者所立,但並非與(yu) 人性毫無關(guan) 聯,或拂逆於(yu) 人性。儒家相信人有天賦的道德潛能,將善的質料成全為(wei) 圓滿的善本身,是人的道德使命,就像禾的使命是產(chan) 出米,繭的目的是產(chan) 出絲(si) 。然而,僅(jin) 憑人性自身的力量不足以完成轉變。因為(wei) 人很難認識到自身的善質與(yu) 使命,且人也不能掌握何為(wei) 圓滿的善。隻有聖王能兼通兩(liang) 者:“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yu) 是為(wei) 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與(yu) 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yu) 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wei) 任者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王者代天立教,既領會(hui) 人的道德使命,揭示出人性能成就的圓滿的善;更製作禮樂(le) ,指示出成全善的必經之路。如同禾苗的生長需經精心培育一樣,人性的成長需經教化的潤澤;相反,不經嗬護的人性必將枯萎,也就辜負了他們(men) 的本性與(yu) 使命。成民之性既是政教的價(jia) 值,也是政教的責任。

 

康有為(wei) 在他的早期哲學探索中,就認識到善惡不是四海如一的人性本質。而在回歸經學傳(chuan) 統後,他更繼承了“聖人過善”之義(yi) :“性無善惡,善惡者聖人所主也。”(《萬(wan) 木草堂口說》)運用這一思路,他與(yu) 朱一新進行過正麵交鋒,這不啻為(wei) 董仲舒對孟子批評的重演。朱一新秉持理學的立場,堅稱善是人天賦的本性。康有為(wei) 則回答道:“何者為(wei) 善?何者為(wei) 惡?孔子所定,道之原起也如此。……蓋禮者,孔子所立者也。如備六禮以娶婦人,當禮矣,善矣;逾東(dong) 家牆而摟其處子,非禮矣,不善矣。若以為(wei) 一者出自性,一者不出自性,為(wei) 問伏羲以儷(li) 皮製嫁娶之前人盡無性歟?”(《答朱蓉生先生書(shu) 》)他認為(wei) ,善惡不能簡單抽象為(wei) 觀念,而必須在具體(ti) 的事件中辨析,即隻有在孔子等聖人製作的禮樂(le) 之中,才能辨析善惡。在此意義(yi) 上,善惡蘊於(yu) 禮樂(le) 之中、在人性之外,而沒有超出禮樂(le) 之上、內(nei) 涵於(yu) 本性的善。是故,聖王製禮以前,可以說人類沒有善惡標準。康有為(wei) 以有些激進的方式,複活了古典經師們(men) 對禮樂(le) 與(yu) 善惡之關(guan) 係的洞見。

 

當然,康有為(wei) 並不局限於(yu) 秉持或批評某一種人性立場。他從(cong) 董仲舒出發,從(cong) 經學的視野審視以孟、荀為(wei) 代表的各種人性論以及相應的政教秩序。由此便將性善、性惡及不同的政教模式收攝為(wei) 孔子法的不同類型,構成了一種分析人性與(yu) 政教關(guan) 係的框架,打開了比傳(chuan) 統人性論更豐(feng) 富的思想空間。脫胎於(yu) 陰陽、性情之說的魂魄理論,是康有為(wei) 分判、整合孟荀人性論的基本框架;而王教與(yu) 人性的關(guan) 係,使他相信人性會(hui) 隨文明進化而成全。

 

二、康有為(wei) 對孟荀人性論的分判與(yu) 整合

 

康有為(wei) 認為(wei) ,孔子之道整全周備,七十子各得其一隅,其下傳(chuan) 至孟、荀亦如是:“荀子發揮子夏之學,孟子發揮子遊之學”(《萬(wan) 木草堂口說》),“荀子傳(chuan) 《禮》,孟子傳(chuan) 《詩》《書(shu) 》及《春秋》”(《孟子微》)。麵對文明變局,他意欲借助各種資源來豐(feng) 富孔子之道,故他同等重視孟、荀:“聖學原有此二派,不可偏廢。……二子者,孔門之門者也。舍門者而遽求見孔子,不可得也。二子當並讀,求其大義(yi) ,貫串條分之。”(《桂學答問》)孟、荀因同為(wei) 孔子之一隅而地位相等,這也就意味著兩(liang) 者各有所見亦各有所蔽,人性論即如此。

 

無論性善、性惡何種立場,都麵臨(lin) 兩(liang) 類困難。(1)如何解釋相反行為(wei) 的存在。性善論或歸結於(yu) 人失其性、放其心,或歸結於(yu) 人欲、氣稟對善性的遮蔽,但很難解釋何以放失、遮蔽的惡是生活的常態。性惡論也難以解釋人何以有愛敬父母的良知良能,或在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時湧現的善意。康有為(wei) 說:“從(cong) 荀子說則天下無善人,從(cong) 孟子說則天下無惡人。”(《萬(wan) 木草堂口說》)這一說法將兩(liang) 種立場極端化,突顯其與(yu) 經驗世界的不符。哲學探求人性本質,是為(wei) 了給生活一個(ge) 解釋,而一種不能完整描述、解釋生活各方麵的人性論,意義(yi) 就相對有限了。(2)鑒於(yu) 人性與(yu) 政教的關(guan) 係,有學者認為(wei) 性善、性惡都有假定色彩,這又體(ti) 現了另一類困難,即建立在不同人性假定上的政教,是否具有普遍性。例如,無論質樸粗惡之惡,還是爭(zheng) 奪殘賊之惡,荀子都將人性與(yu) 政教之善對立起來。當政教隻是對人性的規訓,則流於(yu) 以性惡為(wei) 名的轄製,這閉塞了人性上升的空間。孟子性善論依賴內(nei) 在善端的修養(yang) ,忽略外在正義(yi) 的規束,同樣不夠完整、可靠。康有為(wei) 兩(liang) 廂對照說:“孟子言性善,是天下有生知安行無困勉也。荀子言惡,是天下有困勉無生知安行也。《中庸》分三等言,最的。”(同上)“孟子言性善,擴充不須學問。荀子言性惡,專(zhuan) 教人變化氣質,勉強學問,論說多勉強功夫。”(《孟子微》)生知安行者無需外在的規範,近於(yu) 性善之法;困知勉強者缺乏內(nei) 在約束,近於(yu) 性惡之法。《中庸》分出生知、學知、困知和安行、利行、勉強而行三等,是體(ti) 察到人的品性有別,人性本身也很複雜。而《中庸》又言“及其知之,一也……及其成功,一也”,表示生知安行與(yu) 困知勉強都是通往美好生活的道路。這暗示著,一套完整的政教秩序需麵對人性內(nei) 在的複雜因素和不同的德性品次。

 

對孟、荀各見一偏的原因,康有為(wei) 體(ti) 會(hui) 為(wei) 其乃諸子論辯所激:“孟子獨標性善,就善質而指之曰:‘乃若其情,可以為(wei) 善,乃所謂善’,此以舉(ju) 世暴棄,而欲振救之,乃不得已之苦心,立說有為(wei) ,讀者無以辭害意可也。”(同上)“荀子言性惡,義(yi) 理未盡,總之天下人有善有惡,然性惡多而善少,則荀子之言長而孟子短也,然皆有為(wei) 而言也。”(《萬(wan) 木草堂口說》)的確,為(wei) 表明仁政可行,孟子搭建起“不忍人之心”與(yu) “不忍人之政”的關(guan) 聯,並用以羊易牛、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的例證,來論證仁心是人的本性。在某種程度上,性善是孟子仁政勸誡的前提。相應地,荀子的《性惡》是篇論戰文字,其人性論是透過批評孟子性善論來體(ti) 現的,並且其中的演繹論證將人性作為(wei) 政教之善的反麵,這使得性惡論更加突顯。康有為(wei) 深知,論辯性既透射出思想的深度,也局限了諸子的視界,故他往往從(cong) 不同角度對孟、荀各有抑揚,如“孟子傳(chuan) 孔子之學粗,荀子傳(chuan) 孔子之學精。孟子言擴充,大指要直指本心,荀子則條理多”(同上),“孟子以擴充性善為(wei) 學,荀子以文飾質樸為(wei) 學,道各不同。孟子主直養(yang) ,故本原深厚,氣力完實,光焰飛揚,宜其廣大也”(《孟子微》),這類看似矛盾的說法不是刻意彌縫,而是因為(wei) 他本就相信兩(liang) 者都是特殊的人性立場,故能各見其優(you) 劣。

 

康有為(wei) 自己則試圖站在更整全的視野中,即前述之魂魄理論,來分判孟、荀:“荀子言性以魄言之,孟子言性以魂言之,皆不能備,《白虎通》言之甚精。”(《萬(wan) 木草堂口說》)魂是繼陽、性、仁而來的道德屬性,魄是承陰、情、貪而來的情感、欲望屬性。“孟子但見人有惻隱辭讓之心,不知人亦有殘暴爭(zheng) 奪之心”(同上),是見其魂不見其魄;荀子以人口體(ti) 耳目之欲為(wei) 例,推斷人有爭(zheng) 奪殘賊之心,是見其魄而不見其魂。這一分判儼(yan) 然是董仲舒“曰性善者,是見其陽也;謂惡者,是見其陰者也”(《論衡·本性》)一語的翻版。

 

不過董仲舒僅(jin) 限於(yu) 評點,無意將孟、荀整合起來。康有為(wei) 則極擅構造對立的理論模型,以打開思想的內(nei) 在張力。借著孟、荀人性論之間的緊張,他將兩(liang) 者安排為(wei) 治魂與(yu) 治魄之法,這一做法為(wei) 人性論帶來了巨大的改變。康有為(wei) 認為(wei) ,孔子法是性善法與(yu) 性惡法的綜合,兩(liang) 者不可偏廢:“荀子明禮學,故專(zhuan) 以製魄為(wei) 主;孟子明性學,故專(zhuan) 以養(yang) 魂為(wei) 先。得道不同,故條理迥異,是皆孔子之支流。”(《孟子微》)“蓋言性善者,亂(luan) 世之治,不得不因人欲而治之,故其法檢製壓伏為(wei) 多,荀子之說是也。言性善者,平世之法,令人人皆有平等自立,故其法進化向上為(wei) 多,孟子之說是也。”(同上)性善論的自覺修養(yang) 和性惡論的檢製教養(yang) ,都是通往善好生活的可行路徑。就像人兼具魂魄而為(wei) 人一樣,人性沒有唯一本質的善或惡,世運和治法也沒有絕對的亂(luan) 與(yu) 平。在此意義(yi) 上,孔子法應是一綜合的整體(ti) ,故他時常強調性善、性惡二法“精粗本末皆不可缺,而亦不能相輕也。如東(dong) 西牆之相反,而相須以成屋也”(同上)。

 

實際上,將兩(liang) 種立場綜合起來,已超越了對人性本質是什麽(me) 的討論,而形成了一套分析不同人性因素與(yu) 其政教方式、社會(hui) 環境的框架。將這一整體(ti) 框架作為(wei) 孔子法,能重煥經學作為(wei) 一種政治哲學的理論活力。但將孔子法剖分成兩(liang) 半,又構成了性善法高於(yu) 性惡法的關(guan) 係,拉開了兩(liang) 者的距離。康有為(wei) 說;“故孟子之言性,全在率性而擴充之。……此其所與(yu) 告子、荀子、董子用櫽括克製之道異也。然《論語》曰克己,佛氏降伏其心,當據亂(luan) 世之生人,熏習(xi) 於(yu) 累生之惡業(ye) 惡識,正不能不用之。如孟子以擴充普度,直捷放下,如飛瀑滿流,衝(chong) 沙徙石,開成江河而達於(yu) 海,氣勢滔滔浩浩,此乃為(wei) 上根人語,為(wei) 太平世說。粗下之人,亂(luan) 世之時,不易承當耳。”(同上)康有為(wei) 並非肯定人本性是善的,而是在“法”的意義(yi) 上,肯定了性善法是更可欲、珍貴的。一方麵,“魂用事者為(wei) 大人,魄用事者為(wei) 小人”(同上),對成德而言,道德品性的內(nei) 在養(yang) 成比規束欲念惡行更重要;另一方麵,內(nei) 在正義(yi) 的自我驅動比外在正義(yi) 的規範更困難,需在更良善的個(ge) 體(ti) 與(yu) 社會(hui) 中才能實現。依此,孔子法於(yu) 內(nei) 在的價(jia) 值層次上,存在從(cong) 性惡法到性善法的上升。

 

總之,康有為(wei) 能見孟、荀之長短,與(yu) 他從(cong) 古典經學中獲得的洞見與(yu) 周備體(ti) 察有關(guan) 。魂魄框架是他分判、整合孟荀的基礎,並最終形成了麵對人性不同因素的、具有上升色彩的孔子法。他緊接著結合“人為(wei) 天生”理論和王教與(yu) 人性關(guan) 係的認識,進一步勾勒出文明與(yu) 人性的進化之路。

 

三、從(cong) 性惡到性善:文明進化對人性的成全

 

麵對漢武帝的谘問,董仲舒講述了一套關(guan) 於(yu) 天人、性命與(yu) 王教的道理,並言:“人受命於(yu) 天,固超然異於(yu) 群生……是其得天之靈,貴於(yu) 物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明於(yu) 天性,知自貴於(yu) 物;知自貴於(yu) 物,然後知仁誼;知仁誼,然後重禮節;重禮節,然後安處善;安處善,然後樂(le) 循理;樂(le) 循理,然後謂之君子。故孔子曰‘不知命,亡以為(wei) 君子’,此之謂也。”(《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他認為(wei) ,“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道出了人作為(wei) 道德存在的身份。嚴(yan) 格來說,人與(yu) 萬(wan) 物皆為(wei) 天地所生,特意點明人受命於(yu) 天,就將人從(cong) 萬(wan) 物中超拔出來,賦予人更高的道德使命。人分享了天地的德性,就應過上有別於(yu) 草木禽獸(shou) 而符合天地之心的生活。儒家即用“君子”形象概括人的道德生活。孔子雲(yun) :“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論語·堯曰》),“君子也者,人之成名”(《禮記·哀公問》),即君子是人之為(wei) 人的道德使命。

 

董仲舒的這些理解有著《春秋》學的背景。對於(yu) 《春秋》太平世“教化流行,德澤大洽”的理想圖景,董仲舒以士君子的形象刻畫太平世王教治定功成的景象,表明政教的目標是成全每個(ge) 人天賦的道德使命,使人人成為(wei) 君子。這給了康有為(wei) 極大的啟示,他說:“董生言‘人人有士君子之行’,此句最宜著眼,大同之世全在此句。反覆玩味,其義(yi) 無窮。”(《萬(wan) 木草堂口說》)作為(wei) 文明終點的大同世是一君子世界,或者說,君子世界是對理想文明的德性規定。

 

不過,儒家也認識到現實中人的德性差等,故王教對人性的普遍成全,在傳(chuan) 統中是一高貴但也渺遠的理想,孔子平日談論的是性近習(xi) 遠、上智下愚不移等道理。但康有為(wei) 對文明進化的熱衷,拋開了古典的節製。其注“性近習(xi) 遠”句雲(yun) :“聖人立教,務在進化,因人之性,日習(xi) 之於(yu) 善道,而變其舊染之惡習(xi) ,變之又變,至於(yu) 惡習(xi) 盡去,善習(xi) 大明,至於(yu) 太平大同之世,則人人皆成上智而無下愚矣。於(yu) 是習(xi) 不相遠矣,而人道止於(yu) 至善矣。”(《論語注》)盡管理論上是如此,但子所不言與(yu) 康有為(wei) 所亟言的反差值得深味。

 

總之,基於(yu) “天人”的德性維度,儒家相信王教的使命是對人性的成全,而人性會(hui) 隨著進於(yu) 王者之化而得到提升。康有為(wei) 追隨著古典經師的腳步,將王教與(yu) 上節整合性善、性惡的魂魄框架相結合,形成了一條人性進化之路。魂魄框架蘊含了“天生”與(yu) “父母生”的分際,當這一分際與(yu) 王教成就“天生”之善的思想相嵌合,則意味著對王教而言,養(yang) 魂之善比節魄之惡更重要。由此,當康有為(wei) 將王教認定為(wei) 孔子法,則性善養(yang) 魂之法與(yu) 性惡節魄之法間的張力就進一步拉開,構成了更明確的上升階梯:“荀卿傳(chuan) 禮,孟子傳(chuan) 《詩》《書(shu) 》及《春秋》。禮者,防檢於(yu) 外,行於(yu) 當時,故僅(jin) 有小康據亂(luan) 世之製,而大同以時未可,蓋難言之。……孟子受業(ye) 於(yu) 子思之門,深得孔子《春秋》之學而神明之。……傳(chuan) 平世大同之仁道,得孔子之本者也。其視禮製之末,防檢之嚴(yan) ,蓋於(yu) 大道稍輕,故寡言之。蓋禮以防製為(wei) 主,荀子傳(chuan) 之,故禮經三百,威儀(yi) 三千,事為(wei) 之防,曲為(wei) 之製。故荀子以人性為(wei) 惡,而待櫽括之,傳(chuan) 小康據亂(luan) 之道,蓋得孔子之粗末者也。”(《孟子微》)他將荀子性惡節禮之說定為(wei) 小康據亂(luan) 之法,孟子性善存仁之說為(wei) 太平大同之法。三世說中,小康與(yu) 大同既對立又相互聯結,而在將性善、性惡之論整合進三世說後,這兩(liang) 者也具備了複雜的張力,這是傳(chuan) 統人性論爭(zheng) 所沒有的分析模式。

 

具體(ti) 而言,首先,康有為(wei) 將性惡法與(yu) 性善法收攝進小康、大同間“禮運”與(yu) “仁運”的對立,這幾者間確有契合處。對治人性的濁惡需要外在正義(yi) 的禮,而良知良能的自覺生發使人相信仁內(nei) 在於(yu) 人性。孟、荀的學術麵貌由此大致可區分成孟學主仁心仁政、荀學重禮。

 

其次,性善法之所以更珍貴,因其重魂之善,把握住了人的“天性”。康有為(wei) 說:“孟子探原於(yu) 天,尊其魂而賤其魄,以人性之靈明皆善,此出於(yu) 天生,而非稟於(yu) 父母者。厚待於(yu) 人,舍其惡而稱其善,以人性之質點可為(wei) 善,則可謂性為(wei) 善,推之青雲(yun) 之上,而人不可甘隳於(yu) 塵土也。”(同上)這裏,“魂-善-天生”和“魄-惡-父母生”的框架被呈現出來。康有為(wei) 相信,認可人性為(wei) 善作為(wei) 一種教化的方式,更能顯豁人的道德依據和道德使命。相反,性惡論一則不能說明道德的形上依據,二則無法給出一種理想人格,因為(wei) 它忽略了人的“天生”維度。故在荀子處,禮樂(le) 隻是遏止人性之惡的堤防,而遺忘了人性同樣是聖王培育道德果實的良田。

 

再次,性善論打通了普通人上達至聖人的通道,故孟子對個(ge) 體(ti) 主動承擔道德使命有著極高期許,“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xing) ”等說由此產(chan) 生。康有為(wei) 認為(wei) ,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是太平大同世的教化風格。《孟子微》著力闡發了這一觀點:“孟子尤注意於(yu) 平世,故尤以稱法堯、舜為(wei) 主,人人皆性善,人人皆與(yu) 堯、舜同,人人皆可為(wei) 太平大同之道,不必讓與(yu) 人,自諉其責任。”“人人性善,堯、舜亦不過性善,故堯、舜與(yu) 人人平等相同。此乃孟子明人人當自立,人人皆平等,乃太平大同世之極。而人益不可暴棄自賊,失其堯、舜之資格矣。此乃孟子特義(yi) 。”以性善為(wei) 太平大同法,包含著兩(liang) 種含義(yi) :許性以善、激勵道德自修的教化方法更珍貴,卻必須在更文明的個(ge) 體(ti) 或社會(hui) 中才能實現;而以性為(wei) 惡、防檢櫽括的教化,更適用於(yu) 文明程度較低的階段。將性惡與(yu) 性善分置於(yu) 小康、大同兩(liang) 個(ge) 文明階段,背後是康有為(wei) 對人性與(yu) 政教之間關(guan) 聯的洞見。

 

最後,考慮到三世說是小康到大同的上升,則在人性問題上,孔子的教化也就呈現出從(cong) 性惡法到性善法的上升。在此意義(yi) 上,看到人性的粗惡,以外在正義(yi) 的禮規束之,是教化的開端與(yu) 初階;而看到人性的光輝,以內(nei) 在正義(yi) 的仁啟沃之,是教化的高階和圓成。兩(liang) 者聯結成的階梯,是文明與(yu) 人性共同進化的道路,這暗示著人性會(hui) 在孔子教化的潤澤下得到提升。

 

而性善法所期待的目標——每個(ge) 人都有道德自覺和自立為(wei) 堯、舜、文王一樣的聖人,與(yu) 古典經學的太平圖景“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若合符節。在《大同書(shu) 》中,康有為(wei) 多次言“太平性善”,“今大同之世,人皆性善,刑措不用”等,都表明他相信,隨著孔子教化深入廣泛的流行,人性中天賦的善性、君子人格將得到普遍成全。可以說,大同世的道德水準真正實現了“人為(wei) 天生”。儒家古典的政教理想,在三世說中以一種人性隨著文明進化而成全的方式得到繼承,並重新煥發了活力。

 

結語

 

雖然政治哲學與(yu) 人性問題緊密相關(guan) ,但也存在不同的思考方式。以孟子性善論和荀子性惡論為(wei) 主軸的傳(chuan) 統論爭(zheng) ,都預設人性是本質化的。以善或惡作為(wei) 人性本質來思考政教秩序,是一種以人性論居於(yu) 中心的思路。康有為(wei) 則與(yu) 此不同,他繼承董仲舒與(yu) 兩(liang) 漢經學傳(chuan) 統的理解,認識到人性的複雜麵向,默認人類生活呈現出善惡交織的現象就是人的本性與(yu) 命運,而禮樂(le) 教化如何規定道德、成全人性,居於(yu) 經學思考的中央。

 

康有為(wei) 在三世進化的脈絡下討論人性,繼承了古典經學的精神。他將兩(liang) 種人性論整合成對治人性不同因素的治法,表明他主要關(guan) 心的不是何者為(wei) 人的本性之問題,而是不同教化方式的價(jia) 值與(yu) 關(guan) 係。這樣一來,孟、荀的人性論便既是不同教化方式的人性基礎,也是具體(ti) 文明階段的人性描述。在此基礎上,他依據王教成全人“天生”之善性的理念,貫穿起一條文明與(yu) 人性共同進化的道路。可以說在康有為(wei) 這裏,人性論與(yu) 文明教化既以一種更微妙的方式息息相關(guan) ,又總體(ti) 上以文明教化為(wei) 思想的主軸。

 

不過這套人性-治法框架也存在一定困難,因其根本上源自康有為(wei) 一貫的二分法。固然,他欲重煥經學係統的活力,而麵臨(lin) 資源匱乏的處境,尤其在人性問題上,除去采拾曆史上對立的性善、性惡兩(liang) 種資源外,康有為(wei) 無米可供成炊,因此可以說他已近乎整合出最好的、可以反映古典經學精神的方案,這一點需要體(ti) 諒。但畢竟經學史上從(cong) 未出現過治善性法和治惡性法的區分,並且,從(cong) 性惡到性善的上升,拉開了兩(liang) 者的距離,而三世說的曆史進化色彩,更使兩(liang) 者的分裂加劇,這在很大程度上會(hui) 破壞這一框架的初衷。是故,康有為(wei) 由孟、荀上溯而合並出孔子法,仍隻是理解古典精神的一個(ge) 剖麵圖,而非經學傳(chuan) 統麵對人性的真實方案。

 

注釋

 

[1]參見幹春鬆:《康有為(wei) 政治哲學的人性論基礎——以〈孟子微〉為(wei) 中心》,《人文雜誌》2017年第4期,第1—11頁;皮迷迷:《從(cong) 經學視角看康有為(wei) 的人性理論》,《中國哲學史》2018年第3期,第106—111頁;王玉彬:《康有為(wei) 對孟子性善論的闡釋》,《哲學動態》2016年第4期,第58—64頁。

 

[2]參見徐興(xing) 無:《漢代人性論中的“魂”“魄”觀念》,《南京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第48—62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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