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未必就是“飲酒器”——作為(wei) 禮器的爵及其曆史演變
作者:孫機(中國國家博物館)
來源:《文物》2019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六月初一日辛醜(chou)
耶穌2019年7月3日
在西周及其前的青銅器中,三足、圓腹、侈口,口一端有流、另一端有尾,流根處於(yu) 沿上或立兩(liang) 柱,腹側(ce) 設一鋬的爵較常見,當今有關(guan) 的著作中多稱之為(wei) “飲酒器”或“溫酒器”,這種看法也已為(wei) 一般人所接受,知名學者孫機從(cong) 器型,文獻記載等方麵考據,認為(wei) 它卻大有可商。
在西周及其前的青銅器中,三足、圓腹、侈口,口一端有流、另一端有尾,流根處於(yu) 沿上或立兩(liang) 柱,腹側(ce) 設一鋬的爵較常見。此器之名雖係宋代金石學家考定,但已為(wei) 晚出的魯侯爵銘文中“魯侯作爵”之自名所證實(圖一)。有學者認為(wei) :“爵的形狀非常奇特而不自然,為(wei) 中國所獨有,不見於(yu) 其他的文化。它在諸種古代行禮所用的容器中,占有特殊而崇高的地位,可見其成形定有某些特別的意義(yi) 。”不過當今有關(guan) 的著作中多稱之為(wei) “飲酒器”或“溫酒器”。有的星級酒店還在門前立起爵形雕塑,似表示進店乃可開懷暢飲,可見這種看法已為(wei) 一般人所接受。然而它卻大有可商。

《說文》:“爵,禮器也。”與(yu) 該書(shu) 所稱“鍾,酒器也”;“盂,飯器也”;“銚,溫器也”;“豆,古肉食器也”等提法判然有別。為(wei) 什麽(me) 說爵是禮器而不先說它是飲酒器呢?因為(wei) 從(cong) 造型上看,爵前部的流平直伸出,有的很狹長,對著這麽(me) 長的流喝酒,其不便自不待言(圖二∶1)。試看匜同樣作為(wei) 帶流之器,就是用於(yu) 沃盥而不是用來喝水的。何況爵還有三條叉開的足,可於(yu) 其下燃火加溫。但古人通常喝的是冷酒,《詩·豳風·七月》:“為(wei) 此春酒,以介眉壽。”毛傳(chuan) :“春酒,凍醪也。”《楚辭·大招》:“四酎並孰,不澀嗌隻。清馨凍飲,不啜役隻。”王逸注:“凍猶寒也。”湖北隨州曾侯乙墓所出大冰鑒中固定著貯酒的方缶,可作為(wei) 古人飲冷酒的實物證據。此種風習(xi) 到魏晉時由於(yu) 名士們(men) 服五石散後須飲熱酒才發生變化。唐代孫思邈《千金翼方》說:“凡是五石散先名寒食散者,言此散宜寒食。”“唯酒須清熱飲之,不爾,即百病生焉。”其後飲溫酒者始漸多。這一點清代的經學家已然悉知。皮錫瑞《經學通論》卷二《論古宮室衣冠飲食不與(yu) 今同》一文中說古“酒新釀冷飲”,自是其讀書(shu) 有得之見。故上古時之飲酒器上無須安排加熱的設施。假若不是這樣,古人真的用爵煮酒。那麽(me) 不僅(jin) 一爵一爵地燒起來太麻煩,而且燒過之後,爵的金屬殼滾燙,亦礙難接唇就飲。所以判定爵是飲酒器或溫酒器,看來缺少合理的前提條件。

但也許有人認為(wei) ,就爵的使用而言,加熱時燃一點小火,走個(ge) 過場,使爵裏的酒微溫,問題不就解決(jue) 了嗎!不是的,古代祭禮中確實存在著故弄玄虛之處,但還有其僵硬刻板的一麵,對某些環節的要求,有時幾乎是一絲(si) 不苟的。發掘出土的爵,如鄭州白家莊、銘功路等地商墓所出者,底部皆有煙炱,走過場燒不成這個(ge) 樣子。而且有些爵的結構還特別攏火。偃師二裏頭出土的銅爵,有的器身瘦長,底部接出向外膨起的假腹,呈覆盂狀,上麵開有四個(ge) 出煙孔(圖二∶2)。這種形製便於(yu) 吸引火勢,使內(nei) 容物升溫加快。更由於(yu) 爵的器腹不大,容量不過200毫升左右,所以其中的酒會(hui) 迅速沸騰,冒出蒸汽。特別是《說文》明確指出,爵“中有鬯酒”。上古時代平素飲用的是醴酒,鬯酒則如《周禮·鬯人》鄭玄注所說:“鬯,釀秬為(wei) 酒,芬芳條暢於(yu) 上下也。”《說文》也說鬯酒“芬芳條暢以降神”。可見它是敬神用的。神雖不飲食,但喜歡嗅香氣。《禮記·郊特牲》:“至敬不饗味,而貴氣臭(嗅)也。”《尚書(shu) ·君陳》孔穎達疏:“芬芳馨氣,動於(yu) 神明。”以香氣享神曰“歆”。《說文》:“歆,神食氣也。”《詩·皇矣》孔疏:“鬼神食氣謂之歆。”鬯酒的蒸汽香味濃烈,鬼神樂(le) 於(yu) 享用。而升歆又與(yu) 禋祀相關(guan) 。《牆盤》“禋祀”之禋字作,從(cong) 宀,從(cong) 示,左側(ce) 象以火加熱一件與(yu) 《盂鼎銘》之(卣)字肖似的容器,而卣正是盛酒的,故又與(yu) 上述以火煮爵中之酒的做法相合。不過在一般情況下,禋祀時僅(jin) 燒柴騰煙而已。《呂氏春秋·季冬紀》:“乃命四監收秩薪柴,以供寢廟及百祀之薪燎。”與(yu) 柴煙相較,芬芳馥鬱的酒氣無疑倍受重視。不過隨著水分的蒸發,爵裏的液體(ti) 越來越濃稠,為(wei) 避免焦結,也可以用盉注水稍加稀釋,但最後也並不燒幹,剩餘(yu) 的鬯酒則可通過前端的流澆灌到鋪在地麵的茅草束上,即《禮記·郊特牲》所說:“周人尚臭(嗅),灌用鬯臭(嗅),鬱合鬯,臭(嗅)陰達於(yu) 淵泉。”孔疏:“灌用鬯臭(嗅)者,臭(嗅)謂鬯氣也。未殺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灌地之禮稱為(wei) “祼”,《說文》:“祼,灌祭也。”通過歆、祼,仿佛天神地祇上下交泰,致祭者於(yu) 是沉浸在接福迎祥的自我陶醉之中。作為(wei) 禮器,爵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灌地之器通稱祼器。《周禮·鬱人》:“鬱人掌祼器。”鄭注:“祼器謂彝及舟與(yu) 瓚。”這裏說的彝類器物中包括爵。《說文》:“彝,宗廟常器也……彑聲,此與(yu) 爵相似。”存世銅爵也有自名為(wei) 彝的,如《立爵銘》:“立作寶尊彝”(《三代吉金文存》1913);《盂爵銘》:“用作父丁寶尊彝”(同上書(shu) ,1722)。故可知三足爵既用於(yu) 歆又用於(yu) 祼,其流行之時限大約可到西周晚期。

除三足爵外,上引《鬱人》鄭注明確指出瓚也是祼器。瓚的形製很有特點。《周禮·典瑞》鄭注引鄭司農(nong) :“於(yu) 圭頭為(wei) 器,可以挹鬯祼祭之,謂瓚。”《考工記·玉人》鄭注:“瓚如盤,其柄用圭。”《禮記·祭統》孔疏:“圭瓚、璋瓚並是祼器也。以圭、璋為(wei) 柄,酌鬱鬯曰祼也。”諸家都強調瓚以圭為(wei) 柄。天津博物館藏安陽出土的小臣玉柄形器,略近圭形,一麵刻銘文兩(liang) 行,記王賞小臣圭瓚之事。學者或認為(wei) 此器即瓚之玉柄,足證其淵源有自(圖三)。唯該玉柄前端的裝置缺失,莫能詳究。據保存完整的實物考察,如1976年寶雞雲(yun) 塘出土的伯公父瓚,柄部作平板狀,正近圭形,但其上的銘文稱:“伯公父作金爵,用獻用酌,用享用孝。”竟自名為(wei) 爵(圖四)。《儀(yi) 禮·士虞禮》說爵分兩(liang) 種:足爵、廢爵。鄭玄注謂前者為(wei) “爵有足”,後者為(wei) “爵無足”。有足之爵無疑即上文所稱三足爵;而無足之爵則應是此種瓚形爵,亦即廢爵。“廢”通“發”,發有醒酒的含意。稱之為(wei) “廢(發)爵”,似表示這是一件能醒酒之器,可以節飲。本篇上麵的引文隻提到瓚可以澆酒瀝地,其實它的用途更寬泛。古人重視禮,《禮記·祭統》:“凡治人之道,莫急於(yu) 禮。禮有五經,莫重於(yu) 祭。”祭與(yu) 奠不同,以葬為(wei) 分界。葬前之奠僅(jin) 設酒食,葬後之祭則因亡人形魄已歸於(yu) 地,祭時無所見,故須立屍。屍代表亡人,多由其孫充任。在行祭禮的過程中,“君執圭瓚灌屍”(《禮記·祭統》)。不過這時屍隻以嚌或啐的方式淺嚐。《禮記·雜記》鄭注:“嚌、啐皆嚐也,嚌至齒,啐入口。”《儀(yi) 禮·士虞禮》也說:“主人洗廢爵,酌酒酳屍,屍拜受爵。主人北麵答拜,屍祭酒嚐之。”嚐酒也叫祼,即《周禮·典瑞》賈公彥疏:“生人飲酒亦曰祼。”所以無論以瓚形爵灌地或飲酒,均切合“祼器”的用途。而且瓚形爵前端盛酒之具呈圓口,也是為(wei) 適應就飲而設,和三足爵的長流大不相同。其器腹有的很淺,如在湖北隨州曾侯乙墓與(yu) 荊州望山橋楚墓出土的漆瓚上所見者(圖五)。故鄭玄於(yu) 《禮記·明堂位》和《考工記·玉人》的注中都說其形如盤。盤形瓚盛的酒少,更與(yu) 其節飲的目的相合。雖然這類容器也有稍大些的,如伯公父瓚上所裝者多被稱為(wei) 勺。同型之瓚在扶風召陳也出過。但聯係到“廢(發)爵”的稱謂,可知其上之容器無論大小,行禮時均須有節製地小口啐嚐,這也和祭禮中氣氛須保持嚴(yan) 肅的要求相一致。由於(yu) 上述諸器的柄部皆近圭形,所以是瓚。又由於(yu) 伯公父瓚自名為(wei) 爵,所以將二者結合起來,這類器物乃可定名為(wei) 瓚形爵。雖然它們(men) 全都不再具有升歆的功能了。


公父瓚的年代為(wei) 西周晚期,稍後又出現了一種雀形爵。爵和雀是同音字。《孟子·離婁》“為(wei) 叢(cong) 毆爵”,《荀子·禮論》“小者是燕爵”,兩(liang) 處的“爵”字皆應讀“雀”。進而,三足爵遂被指為(wei) 象雀形。《說文》:“(爵),禮器也。象雀之形,中有鬯酒。,持之也,所以飲。器象雀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說文》中收錄的“爵”字本應指三足爵,但在其解說中卻出現了瓚形爵的身影,顯然這裏已將足爵和廢爵混在一起了。因為(wei) 三足爵並不是飲器,隻有瓚形爵才是。而且隻有小口啐嚐時,才會(hui) 發出類似鳥鳴的節節足足之音,更是在祭禮持瓚形爵飲酒的特點。再往後,唐代的孔穎達在《禮記·祭統》疏中跟著說:“爵為(wei) 雀形,以柄為(wei) 尾。”到了宋代,這種看法更仿佛成為(wei) 定論。《博古圖》說:“爵則又取其雀之象,蓋爵字通於(yu) 雀。”“今考諸爵:前若噣,後若尾,足修而銳,形若戈然。兩(liang) 柱為(wei) 耳。”由於(yu) 爵被肯定為(wei) “取雀之象”,所以宋代的《新定三禮圖》中竟刊出了一件為(wei) 別處所不曾見過的雀背負琖形的爵(圖六)。然而這一圖形亦非憑空杜撰,因為(wei) 在東(dong) 周銅器中已出現過雀形爵:山東(dong) 滕州春秋薛國故城、河南輝縣固圍村戰國墓均曾出土造型基本上全同於(yu) 瓚形爵卻又加飾雀形之器(圖七),故宮還藏有這類銅器的傳(chuan) 世品。研究者或稱之為(wei) 鳥彝、鳥形杯、鳥飾彝等,似不準確。因為(wei) 鳥字與(yu) 爵字不是同音字,強調其形為(wei) 鳥,則使其得名無所依傍,失去來由了。而且雀形爵不是自實用器逐步演進而成,其雀形是設計者硬加上去的,甚至無妨視之為(wei) 當時的一項文創產(chan) 品,也可以稱之為(wei) 爵的第三種類型。


不僅(jin) 如此,爵還可以作為(wei) 酒器的通稱。《詩·行葦》孔疏:“爵,酒器之大名。”《禮記·檀弓》記杜蕢諫晉平公使之感悟之事,然後說:“杜蕢洗而揚觶。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無廢斯爵也。’”徑稱該觶為(wei) 爵。又武威出土的簡本《禮記·特牲》:“屍左執爵,右取菹。”陳夢家《校記》:“爵,今本作觶”。在《儀(yi) 禮》中,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如《士冠禮》說:“左執爵,右祭脯醢。”《鄉(xiang) 射禮》則說:“左執觚,右祭脯醢。”《士昏禮》也說:“左執觶,右祭脯醢。”其左手所執之飲器,似均可泛稱為(wei) 爵。故《儀(yi) 禮·大射儀(yi) 》胡培翬《正義(yi) 》引韋氏曰:“爵者,觚、觶之通稱。”先秦時,觚和觶是最常用的飲酒器。上海博物館藏宴樂(le) 畫像紋橢杯與(yu) 四川成都百花潭出土畫像紋壺上的圖形可證(圖八)。觚、觶與(yu) 三足爵、瓚形爵、雀形爵本來均互不相關(guan) ,可是春秋以降,“爵”卻成了它們(men) 的通稱。漢唐時,上述各式古爵早已退出實用領域,文獻中提到的爵,如《拾遺記》:“漢武帝思李夫人,悲不自止。侍者乃進洪梁之酒,……帝飲三爵,色悅心歡。”又如韓愈《送石洪赴河陽序》:“酒三行且起,有執爵而言曰:‘大夫真能以義(yi) 取人。’”這些“爵”都是雅稱,忖其所指,不過是當時通用的酒具而已。



再往後,古式爵更趨衰微。但三足爵由於(yu) 在經典中屢受稱許,且傳(chuan) 世的數量比較多,於(yu) 是當仁不讓地成為(wei) 此類器物中最具代表性的品種。在社會(hui) 上,爵是飲酒器的說法也沿襲下來,得到廣泛認可。它曾經被賦予的歆、祼等功能,則已經從(cong) 曆史的記憶中淡出。然而三足爵的器形卻偏偏不適於(yu) 就飲。這個(ge) 矛盾如何解決(jue) ?看來隻有將三足爵加以改造。因此在南宋以後,出現了將爵口製成近橢圓形,流、尾甚至連鋬一律取消的杯形爵。元、明、清代的杯形爵尚有不少實物存世(圖九)。國家圖書(shu) 館所藏明萬(wan) 曆刻本《元曲選·金線池》的插圖中,有婦女歡宴的場麵,上首那兩(liang) 位正持杯形爵對飲(圖一〇)。當時這種飲器既實用,且高雅,又新潮,嗜古之幽思與(yu) 時尚之追求在這裏一並得到了滿足。從(cong) 而將爵的譜係自三足爵、瓚形爵、雀形爵延續到第四代杯形爵。它們(men) 各有各的特點,各有各的身世。縱使不考慮由爵字衍生出來的那些泛指,隻就這個(ge) 支派紛繁的大家族本身而言,在古器物中亦堪稱罕有其匹了。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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