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怎麽(me) 看待數據隱私問題
——兼論“數據化儒家”的可能性
作者:徐英瑾(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青年學者)
來源:《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18年第10期
【摘要】
若從(cong) 曆史唯物論的角度重新解讀儒家複古思想的經濟學意蘊,儒家學說背後的經濟學動機就可以被重構如下:儒家對於(yu) “禮治”相對於(yu) “法治”而言的優(you) 先性的強調,其實是為(wei) 了方便宗族經濟的主導者將與(yu) 特定經濟與(yu) 社會(hui) 活動相關(guan) 的數據管理權盡量鎖定在宗族層麵上,由此實現以“小政府加大社會(hui) ”為(wei) 結構特點的“周政”。而與(yu) 之對應的“秦政模式”,則試圖通過鄉(xiang) 土經濟運行數據的全麵透明化而建立起古典時代的“大數據管理模式”,並由此通過全能性政府的構建來盡量壓縮社會(hui) 的自我治理機能。因此,與(yu) 一些現代自由主義(yi) 者對於(yu) 儒家“壓抑私營經濟主體(ti) 之自主權”的指控相反,古典儒家恰恰是通過某些複雜的“費邊戰術”來為(wei) 宗族層麵上的“數據隱私權”提供特定的保護措施。雖然很難說儒家的這一數據隱私保護措施在曆史上所起到的作用始終是正麵的,但是麵對當代世界的個(ge) 體(ti) 隱私權全麵受到大數據技術威脅,基於(yu) 宗族意識的儒家隱私觀,在經曆了對於(yu) “宗族”概念的現代化解釋之後,或許能夠有力地補充基於(yu) 個(ge) 體(ti) 的西方自由主義(yi) 隱私觀。而小數據技術與(yu) 家用機器人技術的結合,以及對於(yu) 區塊鏈技術的合理運用,則可能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為(wei) 上述儒式信息觀的複興(xing) 提供切實的技術載體(ti) 。
【正文】
不得不承認,目下的中國文化重建工作,正在麵臨(lin) 著一種非常複雜微妙的局勢。一方麵,國學的複興(xing) 熱潮正在吸引大量的社會(hui) 資源與(yu) 學者的精力,去從(cong) 事對於(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理解與(yu) 注釋和傳(chuan) 播工作;而另一方麵,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載體(ti) 的出現,又在全麵地削弱各種傳(chuan) 統的文化信息傳(chuan) 播模式(特別是對於(yu) 紙媒)的社會(hui) 影響力,進而通過對於(yu) “娛樂(le) 至上”理念的擴散來抵消嚴(yan) 肅文化的傳(chuan) 播學效應。耐人尋味的是,國內(nei) 從(cong) 事儒家政治哲學研究的學者,大多傾(qing) 向於(yu) 將自己的理論談話夥(huo) 伴,定位為(wei) 同樣屬於(yu) 學者意識形態的自由主義(yi) 或政治保守主義(yi) ,卻很少顧及信息技術載體(ti) 下的大眾(zhong) 意識形態樣態產(chan) 生的動力學機製。在筆者看來,這種過於(yu) “不食人間煙火”的態度,或許既會(hui) 削弱儒家在新技術條件下的說服力與(yu) 傳(chuan) 播學效力,亦會(hui) 加高在不同專(zhuan) 業(ye) 群之間業(ye) 已存在的信息壁壘。而本文的目的之一,也便是本著“消除跨專(zhuan) 業(ye) 對話壁壘”的學術初心,向讀者展示激活傳(chuan) 統文化資源應對新技術時代的可能性,由此甚至為(wei) 一種具有“數碼化的儒家”(digitalized Confucianism)色彩的新技術路線的發育,提供思想層麵上的預備性討論。
然而,使得本文的討論得以展開的“元語言框架”,既不來自於(yu) 現代信息科學,也不來自於(yu) 儒家傳(chuan) 統,而是來自於(yu) 馬克思的曆史唯物論。換言之,如果我們(men) 能夠足夠嚴(yan) 肅地對待馬、恩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所提出的曆史唯物論觀點的話,我們(men) 就必須承認:儒家意識形態,正如馬、恩所麵對的德意誌意識形態一樣,並沒有一部脫離相關(guan) 社會(hui) 經濟運作的獨立的觀念史。換言之,對於(yu) 儒家思想資源的激活,必須緊密結合相關(guan) 觀念得以在古典中國曆史中展開的真實經濟學與(yu) 社會(hui) 學語境,而不能僅(jin) 僅(jin) 從(cong) 經典文本的演化或傳(chuan) 承過程中獲得靈感。同時,這種結合曆史唯物論之自覺意識的考察方式,也為(wei) 儒家思想與(yu) 數據化時代的彼此接續提供了合適的“思想插槽”——因為(wei) 典型的經濟學或社會(hui) 學的考察方式本來就是很容易被“數據化”的。
不過,泛泛地討論儒家對“數據化時代”的回應方式,或許會(hui) 讓我們(men) 的討論失去足夠明晰的焦點。為(wei) 了避免這一點,在本文中,筆者的討論將聚焦於(yu) “數據隱私權”的問題之上。筆者將試圖指出,儒家學說的核心經濟學命意,乃是將經濟與(yu) 社會(hui) 活動的數據管理權盡量鎖定在宗族層麵上,而與(yu) 之對應的“秦政模式”,則試圖通過對於(yu) 上述數據的透明化而建立起古典時代的“大數據管理模式”。因此,與(yu) 一些自由主義(yi) 者對於(yu) 儒家“壓抑私營經濟主體(ti) 之自主權”的指控相反,古典儒家(特別是漢儒)或許恰恰是通過了某些複雜的“費邊戰術”來為(wei) 宗族層麵上的“數據隱私權”提供了特定的保護措施。雖然很難說儒家的這一數據隱私保護措施在曆史上所起到的作用始終是正麵的,但是麵對當代世界的個(ge) 體(ti) 隱私權全麵受到大數據技術威脅,基於(yu) 宗族意識的儒家隱私觀,在經曆了對於(yu) “宗族”概念的現代化解釋之後,或許能夠有力地補充基於(yu) 個(ge) 體(ti) 的西方自由主義(yi) 隱私觀。而小數據技術與(yu) 家用機器人技術的結合,以及對於(yu) 區塊鏈技術的合理運用,則可能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為(wei) 上述儒式信息觀的複興(xing) 提供切實的技術載體(ti) 。
從(cong) 信息技術的眼光重新理解儒家的核心經濟哲學思想
在本節,筆者將用現代語言重構古典儒家對於(yu) 經濟數據的隱私權問題的一般看法,以便為(wei) 後續的討論打下理論基調。眾(zhong) 所周知,至少從(cong) 表麵上看,儒家學說並不以經濟學問題為(wei) 立論核心,而以倫(lun) 理道德問題為(wei) 自身第一聚焦點。不過,按曆史唯物論原理,道德問題實際上就是對於(yu) 物質資源的分配次序問題(換言之,物質資源的“合理”分配形式即“合道德的”),因而所有的道德問題,無論其有多抽象,依然無法在脫離物質根基的前提下而被空泛地談論。按照這個(ge) 眼光去重新審視儒家學說,我們(men) 就不難發現:先秦儒家學者對於(yu) 西周政治製度的複古式眷戀,實際上就蘊含了其對於(yu) 理想經濟資源組織方式——特別是“井田製”的希冀。
以孟子在《孟子·滕文公上》對於(yu) 井田製的經典描述為(wei) 例,在井田製下“方裏而井,井九百畝(mu) ,其中為(wei) 公田。八家皆私百畝(mu) ,同養(yang) 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雖然關(guan) 於(yu) 井田製在西周的實際踐行情況,經濟史家尚且有一定的爭(zheng) 議,但是根據這段文字描述本身,我們(men) 至少可以肯定:井田製實質上是在私人經濟資源與(yu) 公共經濟資源之間的一種妥協方式:從(cong) 空間維度上,每八個(ge) 家庭本身都占有九百畝(mu) 土地中的一百畝(mu) ,因此,作為(wei) “公田”的最後一百畝(mu) 土地並不占據土地麵積上的優(you) 勢;從(cong) 時間維度上,任何一個(ge) 家庭都需要將耕作公田的時間資源的優(you) 先性置於(yu) 耕作私田之上,以最大程度地防止“公共資源管理受漠視”的情況發生。這也就是說,井田製乃是時間資源配置方麵 “以公為(wei) 先”的原則與(yu) 土地資源配置方麵“以私為(wei) 先”的原則的混合體(ti) 。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簡單地用“集體(ti) 所有製”“個(ge) 人所有製”“公有製”等現代術語去為(wei) “井田製”貼標簽,都會(hui) 遮蓋井田製作為(wei) “聚落公有製”與(yu) “(小)家庭所有製”之混合形態的本相。
孟子的這種複古式經濟學理想,顯然包含了某種對於(yu) 與(yu) 經濟運作相關(guan) 的數據資源的某種克製態度。具體(ti) 而言,孟子既沒有提到劃分井田的具體(ti) 量化原則(比如,戶口多的家庭是否有權分得更多的份額),也沒有提及各個(ge) 家庭在耕種公田時的勞動強度與(yu) 各自的勞動配額——而從(cong) 邏輯上看,倘若他真的作出這個(ge) 規定的話,那麽(me) 井田製的外部描述者就需要對各個(ge) 家庭的基本數據(人口構成、能力差異)進行全方麵的采集。而孟子本人之所以對家庭運作與(yu) 資源的具體(ti) 分配如此不關(guan) 心,恐怕並不是由於(yu) 其原始語錄的散失等偶然原因,而是得緣於(yu) 儒家對於(yu) “禮”的看重。其背後的深層理路如下:如果儒家所說的“禮”本身可以被視為(wei) 宗法社會(hui) 內(nei) 部對於(yu) 人際關(guan) 係的一種軟性調節機製的話,那麽(me) 附著在“禮”上麵的情感因素就可以為(wei) 特定道德語境下經濟資源的分配提供某種直覺性指導。由於(yu) 這種直覺性指導不需要通過客觀化的數據描述方式而向更高級的資源分配機製提供反饋,所以客觀化的數據描述方式本身幹脆就可以在這樣的宗族內(nei) 部的經濟資源分配活動中被省略了,或至少被大大簡化了。而井田製,恰恰便是這種簡化的產(chan) 物。
而從(cong) 曆史唯物論角度看,儒式經濟學運作的這種“小數據化”特征,實際上是以宗族經濟自身的強大為(wei) 其邏輯前提的。不過,這一前提在西周封建製穩定運作的社會(hui) 環境下或許還能成立,卻在東(dong) 周春秋戰國的新社會(hui) 環境下慢慢失效了。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得緣於(yu) 東(dong) 周與(yu) 西周各自經濟運作參數之間的不同:進入東(dong) 周後,各個(ge) 諸侯國貴族人口的增長與(yu) 眾(zhong) 諸侯國控製地域的相對穩定性之間的矛盾,導致原有的土地資源分配方案,即使按照最粗糙的量化方式也難以被執行,由此導致封建集團內(nei) 部成員的大量殘酷內(nei) 訌。不理解曆史唯物論原理的先秦儒家學者卻倒果為(wei) 因地將東(dong) 周以來的社會(hui) 變遷看成是“禮崩樂(le) 壞”的結果,而不去探究使得“禮崩樂(le) 壞”得以可能的社會(hui) 經濟形勢。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先秦儒家對於(yu) 經濟資源控製所牽涉的數據隱私權問題,隻具有一種朦朧的意識,而缺乏一種真正的自覺。
不過,先秦儒家對於(yu) 曆史唯物論原理的這種隔膜,並不意味著從(cong) 馬克思主義(yi) 角度看,其對於(yu) 經濟數據隱私權的訴求乃是完全不合理的。我們(men) 知道,馬克思主義(yi) 的一個(ge) 基本政治經濟學訴求,就是反對資本運作的普遍邏輯對於(yu) 感性勞動的奴役,並由此完成“橫向經濟管理”對於(yu) “縱向經濟管理”的逐步替換。很明顯,在一種典型的“橫向經濟管理”模式中,對於(yu) 高級縱向管製係統提供經濟運作數據的必要性會(hui) 被自然地取消,因為(wei) 這種縱向機製自身的機能都已經被削弱了。而儒家對於(yu) 縱向數據控製權的強大保留態度,恰好在這個(ge) 向度上與(yu) 馬克思主義(yi) 有些類似(請參看《論語·衛靈公》中的下述文字:“無為(wei) 而治者,其舜也與(yu) !”——這裏的“無為(wei) 而治”不妨可以被理解為(wei) 縱向管理權的最小化)。
此外,儒家的井田製理想雖然帶有濃重的小農(nong) 經濟色彩,但這也未必就意味著儒家對於(yu)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之外的工商業(ye) 活動的全麵否定。更確切的表達應當是這樣的:儒家雖然一直帶給世人以倡導“農(nong) 本商末”的思想麵貌,但這僅(jin) 僅(jin) 意味著儒家試圖在倫(lun) 理規範的歧視等級中將商業(ye) 邏輯置於(yu) 親(qin) 情禮教之下,而並不意味著儒家讚成將商業(ye) 活動納入全麵的官方管製之下。也正是基於(yu) 這一立場,作為(wei) 儒家史學家的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chuan) 》中才以這樣的口吻來勸誡統治者:“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yu) 之爭(zheng) 。”換言之,統治者要通過對於(yu) 民眾(zhong) 商業(ye) 活動的寬容以及相關(guan) 經濟利益的放棄來獲得道德優(you) 勢——而從(cong) 邏輯上看,這種放棄顯然意味著對於(yu) 與(yu) 商業(ye) 活動相關(guan) 的數據資源采集權的放棄。因此,儒家對於(yu) 商人的道德鄙視與(yu) 對於(yu) 商業(ye) 活動的“民營”性質的鎖定,在邏輯上恰恰是同一枚硬幣的兩(liang) 麵,而這種貌似奇特的立場組合甚至使得他們(men) 或許也不可能去讚同日後英國在伊麗(li) 莎白一世時代所執行的“重商主義(yi) ”(mercantilism)政策——因為(wei) 從(cong) 儒家的立場上看,經典重商主義(yi) 所要求的集中國家資源以換取貿易順差的做法,必然帶來統治者的全麵道德敗壞。
而在儒家所生活的時代,與(yu) 其真正構成競爭(zheng) 的經濟資源分配原則其實是來自於(yu) 法家。不過,一說到“法家”,很多論者恐怕都會(hui) 習(xi) 慣性地將其與(yu) 秦政(而不是西漢帝國)聯係在一起,殊不知在西漢武帝開始的統治經濟的運作方式,延續的其實依然是秦政的思路,隻是其對於(yu) 儒家在意識形態層麵上的遵從(cong) ,的確在相當程度上掩蓋了武帝統治“儒表法裏”的實質。
具體(ti) 而言,秦漢帝國的核心經濟資源控製政策——“編戶齊民”製度——在實質上便是對於(yu) 全帝國範圍內(nei) 的最基本經濟數據(人口與(yu) 土地資源)的控製。從(cong) 目前出土的《居延漢簡》等地下史料來看,西漢地方政府對所轄地官民的姓名、相貌、戶口人數、子女人數、住宅價(jia) 值、牲畜數量都有詳細記錄,並定期向上一級政府機關(guan) 匯報,以利於(yu) 各級政府根據這些數據組織人頭稅征收工作。同時,武帝時代開始的鹽、鐵專(zhuan) 賣製度,亦使得諸如鹽、鐵之類的重要經濟資源的運作,全部處於(yu) 政府的監管之下,由此使得掌握了這些數據的政府能夠利用信息優(you) 勢獲得超額經濟利益。很明顯,這樣的舉(ju) 措對儒家所希冀的“以宗族為(wei) 核心”的經濟體(ti) 製構成了巨大的打擊:第一,編戶齊民使得宗族內(nei) 的經濟運行數據信息變得更加透明,而使得宗族家長無法保護其成員的經濟利益,並由此失去道德權威;第二,鹽鐵專(zhuan) 賣製度使得大商賈無法通過非官方的商品流通渠道積累財富,由此壯大宗族勢力。有鑒於(yu) 此,我們(men) 不妨就用現在的術語,將秦漢帝國運作的秦政邏輯,稱為(wei) 某種原始版本的“大數據主義(yi) ”。
但辯證地看,秦漢帝國運作背後的這種原始“大數據主義(yi) ”,卻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儒家學者從(cong) 自覺的層麵上開始考慮維持儒式社會(hui) 秩序的經濟基礎問題,並由此將先秦儒家所不自覺表露出來的“宗族式小數據主義(yi) ”轉向某種更為(wei) 自覺的理論形態。體(ti) 現這種轉變的典型文獻,乃是西漢桓寬所筆錄的《鹽鐵論》,而此書(shu) 亦恰恰集中體(ti) 現了對鹽鐵專(zhuan) 賣製度長久不滿的各地“賢良文學”(其背後又有各郡國宗族利益)試圖放鬆國家經濟管製的心聲。這裏需要順便說一句的是,缺乏曆史唯物論教育的傳(chuan) 統儒家典籍分類者一向將《鹽鐵論》分類為(wei) 不那麽(me) 重要的“子部”,而不是地位最高的“經部”,殊不知從(cong) 曆史唯物論角度看,《鹽鐵論》才是儒家經濟哲學的“秘密的誕生地”。
而從(cong) 爭(zheng) 奪數據控製權的角度看,《鹽鐵論·本議》對於(yu) 武帝時代遺留的“均輸”“平準”製度的合理性的激烈辯論,其實是最為(wei) 集中體(ti) 現了儒家試圖從(cong) 中央政府手中奪回數據控製權的意圖。在這場辯論中,作為(wei) “正方”的桑弘羊(他是武帝時代經濟政策之代言人)的陳詞是這樣的:
往者,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煩雜,物多苦惡,或不償(chang) 其費。故郡國置輸官以相給運,而便遠方之貢,故曰均輸。開委府於(yu) 京師,以籠貨物。賤即買(mai) ,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貿利,故曰平準。平準則民不失職,均輸則民齊勞逸。故平準、均輸,所以平萬(wan) 物而便百姓,非開利孔而為(wei) 民罪梯者也。
現在我們(men) 用現代語言,將桑弘羊的論證重構如下:在西漢帝國地域廣闊這一基本前設背景下,從(cong) 甲地到乙地的運輸必定會(hui) 帶來巨大的運輸損耗,因此需要一個(ge) 統一的運輸管理機製(即均輸官)來處理全國的物資調用,由此避免浪費。同時,各地物價(jia) 的變化又可以通過中央政府對於(yu) 物資的預先囤積)來解決(jue) (此即“平準”之責)。這樣一來,預先囤積的物資可以像水庫維持河流水位一樣維持穩定的物價(jia) 水平,由此保持社會(hui) 穩定。而從(cong) 技術角度看,要落實上述舉(ju) 措,自然就需要政府相關(guan) 部門來搜集與(yu) 處理和特定核心經濟物資的生產(chan) 與(yu) 運輸相關(guan) 的數據。
桑弘羊的上述論證顯然預設了兩(liang) 點:第一,政府的經濟管理機製的操盤人要比民間經濟主體(ti) 更具備對於(yu) 全社會(hui) 的責任感;第二,政府縱向管理機製要比民間的橫向管理機製具有更明顯的數據采集優(you) 勢。而代表地方宗族利益的賢良文學們(men) ,則敏銳地對這兩(liang) 個(ge) 預設進行了“精準打擊”。具體(ti) 而言,他們(men) 對於(yu) 第一個(ge) 預設的打擊,是利用已經成為(wei) 官方意識形態的《春秋公羊傳(chuan) 》提供的意識形態掩護,強調“諸侯好利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士貪,士貪則庶人盜”,由此從(cong) 道德榮譽感的角度剝奪政府管理者對於(yu) 經濟議題的話語權;而其對於(yu) 第二個(ge) 預設的打擊,則集中體(ti) 現於(yu) 如下重要評論:
古者之賦稅於(yu) 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農(nong) 人納其獲,女工效其功。今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間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恣留難,與(yu) 之為(wei) 市。吏之所入,非獨齊、阿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wei) 耳。行奸賣平,農(nong) 民重苦,女工再稅,未見輸之均也。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wan) 物並收。萬(wan) 物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牟利。自市,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chu) 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蓋古之均輸,所以齊勞逸而便貢輸,非以為(wei) 利而賈萬(wan) 物也。
該段落所蘊含的具體(ti) 論證,可被重構如下:個(ge) 體(ti) 勞動者的生產(chan) 能力之間的自然差異是一個(ge) 在經濟生活中無法被忽視的基本事實,因此,對於(yu) 每個(ge) 勞動者經濟條件的最佳數據采集與(yu) 保管人就是他自己,或者是與(yu) 之有著密切鄉(xiang) 土聯係的宗族家長。而一種能夠盡量貼合這一基本事實的政府稅收製度,就應當根據每個(ge) 人(或地方性生產(chan) 單位)的生產(chan) 技能的特長征收實物稅,而決(jue) 不能在無視這些差別的前提下進行統一的“數據格式化”;否則,很多生產(chan) 者就會(hui) 被迫去生產(chan) 其不擅長生產(chan) 的物品,由此導致全社會(hui) 經濟資源的巨大浪費。此外,政府自身的利益偏好亦會(hui) 導致其在收購民間物品時盡量壓低價(jia) 格,由此導致市場信息失真,反而會(hui) 導致物價(jia) 報複性飛漲,最終影響全社會(hui) 的總體(ti) 利益。
從(cong) 哲學角度看,賢良文學的上述表述顯然已經預設了一種鮮明的價(jia) 值唯名論立場:除了儒家經典所公認的聖人之外,他們(men) 並不相信世界上普遍存在著某種中立的、沒有自身利益偏好與(yu) 認知偏見的政府機關(guan) 或某種抽象的公眾(zhong) 利益;相反,在他們(men) 看來,就一般情況而言,除了儒家清議集團所能夠認可的“自己人”外,任何政府機關(guan) 的具體(ti) 負責人都肯定是有著種種認知成見與(yu) 利益偏好的。而以均輸—平準製為(wei) 集中體(ti) 現的西漢政府對於(yu) 經濟數據的采集權,則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成為(wei) 上述人性缺陷的技術放大器,並為(wei) 相關(guan) 政府人員的牟利行為(wei) 提供方便。在這樣的情況下,儒家寧可在經濟問題上支持道家的“無為(wei) ”政策,即適當承認民間經濟主體(ti) 自身的經濟活動自主權與(yu) 對於(yu) 核心經濟數據的保密權,由此以道德武器來曲折地完成對於(yu) 地方宗族經濟利益的維護。
不過,批判的武器畢竟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鹽鐵論》的辯論雖貌似以桑弘羊本人的政治落敗而告終,但接管桑弘羊權力的權臣霍光隻是在酒類專(zhuan) 賣等相對不太重要的項目上改變了漢武帝時代的經濟政策,因此,西漢統治經濟的實質並沒有隨著儒家在意識形態層麵上的表麵勝利而被迅速改變。而真正在現實層麵上體(ti) 現了儒家“宗族小數據主義(yi) ”勝利的,乃是東(dong) 漢初年的“度田事件”,即漢光武帝劉秀試圖通過丈量、核算全國豪強土地以全麵掌握帝國經濟運行數據的曆史事件。若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各地豪強對於(yu) 中央政府的強力度田政策的暴力反彈,其實便是對於(yu) 宗族內(nei) 部的經濟數據的隱私權的一種自覺捍衛;而光武帝最終對於(yu) 此類反彈的柔性處理措施,則意味著儒家的經濟特權終於(yu) 在東(dong) 漢獲得了在整個(ge) 西漢時期都沒有得到的隱性製度保障。此外,對富有大數據情結的桑弘羊們(men) 構成莫大反諷的是,至少是部分地執行了“宗族小數據主義(yi) ”的東(dong) 漢政權,並沒有因為(wei) 中央政府在數據采集權問題上的退讓而走向衰退,而是依然相對穩定地運作了兩(liang) 個(ge) 世紀,並在此期間創造出了光輝燦爛的古代文明。
但同樣需要指出的是,在東(dong) 漢帝國體(ti) 製——而不是孔孟所處的東(dong) 周多國體(ti) 製的製度安排下,豪強利益的片麵增長很容易通過與(yu) 各級國家政權的結合,而擴展為(wei) 某種新的內(nei) 部帝國,並由此使得孔孟所希冀的基於(yu) 地方鄉(xiang) 土建設的儒式小數據主義(yi) 一步步走向其反麵。而綿延東(dong) 漢一代的清流士大夫、外戚與(yu) 宦官集團之間的三角鬥爭(zheng) ,則是這些隱形內(nei) 部帝國全麵競爭(zheng) 的自然產(chan) 物。此外,也恰恰是這些隱形帝國(比如漢末袁紹家族經過長期經營所建立的隱形帝國)所具有的數據采集與(yu) 社會(hui) 動員能力已經接近顯性國家政權,其中的某些勢力實際上已經具備了發動內(nei) 戰以全麵清洗其他隱形帝國的能力。而東(dong) 漢政權的內(nei) 部博弈之所以最終沒有導向某種健康的內(nei) 部製衡機製,而是導向了一場悲劇性的全麵內(nei) 戰,恐怕便是得緣於(yu) 宗族勢力的這種帝國化或祛鄉(xiang) 土化進程。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在先秦儒家的概念框架中賦予經濟數據隱私權以道德意義(yi) 的基本前提——富有鄉(xiang) 土知識的宗族領袖能夠通過最為(wei) 恰當的信息格式來采集與(yu) 處理鄉(xiang) 土經濟數據——在帝國化了(即祛鄉(xiang) 土化了)的宗族架構中已經不再存在了的國。因此,公平地說,最終要為(wei) 東(dong) 漢帝國的崩潰負責的,並不是先秦儒家,而是通過官僚化進程而放棄了鄉(xiang) 土小數據主義(yi) 的東(dong) 漢儒家豪族。
由於(yu) 篇幅的關(guan) 係,筆者在此沒有可能對東(dong) 漢以後中華帝國經濟政策的演變與(yu) 儒式小數據主義(yi) 之間的關(guan) 係作出全麵的梳理。但需要指出的是,西漢鹽鐵辯論之後儒家所參與(yu) 的關(guan) 於(yu) 國家經濟政策的辯論,依然在史書(shu) 中時斷時續地出現過——譬如,北宋展開在王安石與(yu) 司馬光之間的經濟政策辯論,就可以被視為(wei) 化身為(wei) 王安石的桑弘羊與(yu) 化身為(wei) 司馬光的賢良文學之間的一場新鹽鐵辯論。如何從(cong) 曆史唯物論的角度去激活這些史料的經濟哲學意義(yi) ,由此徹底改造當前以經典研究為(wei) 主要範式的儒家哲學研究,顯然還需要我們(men) 投入更多的心力。不過,就本節所完成的討論而言,我們(men) 其實已經為(wei) 在新技術背景中重新激活儒家小數據主義(yi) 的微言大義(yi) ,完成了最基本的理論預備工作。
不過,如果我們(men) 要將一種樸素形態的“儒家鄉(xiang) 土小數據主義(yi) ”升級為(wei) 一種能夠與(yu) 現代信息技術的現實相互匹配的“數據化的儒家立場”的話,那麽(me) 我們(men) 還需要尋找到一個(ge) 同樣對大數據技術的現成樣態有所批評的現代同盟軍(jun) ,以便為(wei) 對於(yu) 儒家思維框架的現代化改造提供更多的與(yu) 現代生活形式相關(guan) 的經驗內(nei) 容。而這個(ge) 同盟軍(jun) 就是因批評大數據的負麵道德與(yu) 政治意蘊而在英語世界頗有名氣的女科學家凱西·歐尼爾(Cathy O′Neil)。
從(cong) 儒家的角度重讀歐尼爾對於(yu) 大數據技術的批評
凱西·歐尼爾是美國的女數據科學家與(yu) 科普作家,其撰寫(xie) 的以批評大數據技術之濫用為(wei) 主旨的《大數據的傲慢與(yu) 偏見》(以下簡稱為(wei) 《大數據》)獲得了“2016年全美非虛構類作品圖書(shu) 獎”,並在西方讀書(shu) 界獲得了高度好評。雖然從(cong) 字麵上看,這是一部與(yu) 儒家思想資源並無關(guan) 聯的作品,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men) 從(cong) 儒家角度重新解讀該書(shu) 的核心主張,並由此為(wei) 儒家思想自身的現代化改造提供啟發。
那麽(me) ,到底是什麽(me) 才能夠將時空相距遙遠的儒家與(yu) 一個(ge) 現代美國女科學家聯係在一起呢?這在相當程度上乃是得緣於(yu) 二者所麵對的外部論敵的彼此相似性。說得更具體(ti) 一點,歐尼爾所麵對的當代的大數據技術與(yu) 資本集團所構成的超級綜合體(ti) ,實際上便是古典秦政體(ti) 係的某種全麵升級版,因為(wei) 它與(yu) 古典秦政一樣分享了如下特征:
第一,漠視與(yu) 鄉(xiang) 土知識密切結合在一起的特定數據信息的特定格式,而要按照某種統一的信息格式進行全麵的數據改寫(xie) 。我們(men) 前麵已經看到了,依據“井田製”的理想,宗族長老對於(yu) 聚落中的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活動的指導乃是依賴於(yu) 宗族內(nei) 部的不成文法,而不需要將相關(guan) 的經濟運作的細節數據傳(chuan) 輸給更高一級的信息采集者。而這種數據隱私權將方便宗族領袖根據當地的鄉(xiang) 土知識因地製宜地組織生產(chan) 活動,以最大程度地使得本地的人力因素與(yu) 土地因素能夠相互適應。與(yu) 之相對比,在秦政的管理模式下,宗族長老對於(yu) 鄉(xiang) 土經濟資源的管理權則被讓渡給了郡縣製的官吏係統,而該官吏係統所使用的帝國統一行政語言,又進一步使得宗族經濟得以運作的特定信息采集方式被轉化為(wei) 某種統一的信息格式——比如抽象的土地、人口數據——並最終通過這種簡化而抹殺了與(yu) 鄉(xiang) 土知識密切結合在一起的大量特定數據信息。關(guan) 於(yu) 這種抹殺所導致的嚴(yan) 重社會(hui) 後果,儒家在西漢的鹽鐵辯論中已經作出了清楚的展示,在此不再贅述。而在歐尼爾的文本中,一個(ge) 邏輯結構與(yu) 之相平行的現代案例也被提到了。歐尼爾注意到,在大學的數字化排名係統(比如《美國新聞》提供的排名化係統)於(yu) 全美流行之前,美國各個(ge) 院校都會(hui) 根據自己的學術傳(chuan) 統組織科研教學活動。換言之,每個(ge) 院校都有一種關(guan) 於(yu) 人才培養(yang) 的“地方性知識”,以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特定信息處理格式。但“大一統”式的全美排名表的出現,卻給教學管理者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譬如,德州基督教大學就僅(jin) 僅(jin) 因為(wei) 排名從(cong) 全美97名落到了113名(2008年數據),就迫使當時的校長博奇尼在學校官網上作出深刻檢討。而更具諷刺意味的是,這種排名下滑並沒有促使校方去認真思考如何去改進教學質量,而是使得其去仔細琢磨使得學校排名得以被提高的“算法技巧”。校方最終發現,使得學校排名提高的一項重要指數——“聲譽度”——並不那麽(me) 取決(jue) 於(yu) 學校的學術表現,而是取決(jue) 於(yu) 校橄欖球隊的表現。基於(yu) 這種“新發現”,校方便投入大量資源提升了校橄欖球隊的軟硬件配置,由此果真使得學校的全美排名在2015年上升到了第76位。而與(yu) 德州基督教大學的這種“劍走偏鋒”相比,貝勒大學的做法就顯得在道德上更為(wei) 越界。為(wei) 了提高自身的排名,後者竟然出錢讓新生重考SAT(即全美高校入學學業(ye) 能力測試),由此使得自己“喂給”《美國新聞》的排名係統的數據顯得更為(wei) 光鮮。對於(yu) 教育界的這種種亂(luan) 象,歐尼爾評論道:《美國新聞》的排名係統所隱藏的數學模型的應用規模過大,這自然會(hui) 使得所有教育主管者都去追求類似的目標,造成無意義(yi) 的過度競爭(zheng) ,由此大量浪費了社會(hui) 資源。從(cong) 曾批評過鹽鐵專(zhuan) 賣製的漢儒的立場上看,這種浪費無非就是均輸—平準製在現代技術條件下的借屍還魂所帶來的自然後果,或者說,是鄉(xiang) 土化的教育管理者將與(yu) 鄉(xiang) 土教育所產(chan) 生出來的數據采集與(yu) 管理權上交給統一數據處理模型後所必然會(hui) 產(chan) 生的後果。
第二,對於(yu) 信息的統一化采集與(yu) 處理,實際上是隱藏了終端信息控製者的私利,而不是全社會(hui) 的總體(ti) 福利——這一點乃是漢儒與(yu) 歐尼爾達成的另一項共識。具體(ti) 而言,在漢儒看來,執行平準製的官員因為(wei) 采集了更為(wei) 廣泛的經濟數據,便可以囤積居奇,以牟取暴利;而歐尼爾則通過對於(yu) 保險業(ye) 在美國的運作細節的揭露,而提供了另外兩(liang) 個(ge) 與(yu) 之遙相呼應的案例。她指出,美國的 “好事達”保險公司衡量用戶所應繳納的汽車保費的計算方式,導致了某項非常反直覺的結果:用戶所繳納的保費數額與(yu) 其酒駕記錄之間的關(guan) 聯度,還不如與(yu) 其工作收入高低之間的關(guan) 聯度來得高。換言之,並非是酒駕記錄越多保費就繳越多,反而是用戶越窮保費就繳越多。而模型之所以如此設置保費繳納關(guan) 聯,乃是因為(wei) 保險公司發現:在比較貧窮的社區,民眾(zhong) 的汽車保費比價(jia) 能力要更低一些,因此也就更容易被大公司誆騙與(yu) 壓榨。而異常複雜的用於(yu) 核算保費的計算模型本身,也隻是為(wei) 了防止窮人看穿這一資本遊戲的障眼法而已,其與(yu) 西漢政府借著“平準”為(wei) 名掠奪民間財富的做法,在性質上是一樣虛偽(wei) 的。而一種更赤裸裸地用數據分析模型壓榨勞工權利的案例,則來自於(yu) 歐尼爾所引用的《紐約時報》對於(yu) 星巴克公司的人力資源配置方式的報道。報道指出,星巴克公司使用的數據分析軟件,會(hui) 建議經理不時根據客流量的變化而臨(lin) 時加派人手——而這一做法在保障了企業(ye) 的利益的同時,卻嚴(yan) 重幹擾了廣大基層員工的作息節奏與(yu) 家庭生活,導致了很多隱性的社會(hui) 問題。由此看來,由於(yu) 數據模型自身的算法不透明性,模型使用者非常容易利用由此導致的信息不對稱性來為(wei) 資方獲取利益,並使得模型本身成為(wei) 對於(yu) 底層民眾(zhong) 利益的收割機。
不過,歐尼爾雖與(yu) 儒家有著上述思想默契,但作為(wei) 一個(ge) 受過完整現代科學訓練的數據科學家,她還是看到了一些古典儒家因為(wei) 自身知識背景的局限而看不到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第一個(ge) 問題是:她意識到任何數據模型都隻是對於(yu) 現實的一種簡化,因此,任何一種數學模式的參數設置方式都會(hui) 體(ti) 現出模型設置者的特定興(xing) 趣——比如,資本運作者會(hui) 特別關(guan) 注那些對榨取價(jia) 值有關(guan) 的參數,正如西漢的統治者會(hui) 特別關(guan) 注那些與(yu) 執行帝國的戰爭(zheng) 政策有關(guan) 的地方資源一樣。與(yu) 之相比較,漢儒對“模型”與(yu) “現實”之間的本體(ti) 論差別是缺乏自覺意識的。第二,她清楚地意識到:數據模型在社會(hui) 中的反複使用所導致的反饋回路,具有固化模型使用者偏見的隱蔽作用——譬如,美國警察對於(yu) 特定有色人種的偏見,一旦被模型固化,就會(hui) 導致對於(yu) 該族群的更多的司法檢查,而由此激起的敵意則會(hui) 進一步導致相關(guan) 族群的更多犯罪活動,並最終使得原來的模型的參數設置被“合理化”。
很顯然,歐尼爾對於(yu) 這種反饋回路的技術增強效應的理解,也明顯是超越了古代儒家的知識背景的。而從(cong) 上麵兩(liang) 點來看,與(yu) 古典的秦政模式相比,現代數據處理技術與(yu) 特定利益團體(ti) 的結合就會(hui) 帶來以下兩(liang) 個(ge) 額外的害處:第一,現代數理工具所導致的技術放大效應,乃是古典秦政的原始數據處理技術所難以匹敵的,而這一點也會(hui) 使得古典秦政對於(yu) 民間資源的收割機製變得更為(wei) 高效;第二,現代大數據技術自身所披上的“科學中立”外衣會(hui) 在民眾(zhong) 中產(chan) 生迷惑效應,並使得特定利益集團通過算法非透明化而設計的利益導向機製變得更不容易被識別。
那麽(me) ,為(wei) 何當今的美國與(yu) 古典的西漢帝國在技術背景上存在著如此巨大的差別,而大數據收割技術所帶來的“祛鄉(xiang) 土化效應”卻同樣明顯呢?而這一點恐怕又是得緣於(yu) 二者之間的某種更深層次上的彼此近似:具體(ti) 而言,西漢帝國與(yu) 美國同樣年輕(在西漢以前中國尚無運作一個(ge) 穩定的超級帝國的經驗)、同樣廣闊、同樣實行單語製(而不是像後世的奧匈帝國或今天的歐盟那樣實行多語製),這就使得秦政數據收割機(無論它是以行政的方式還是資本的方式)能夠以較少的阻力從(cong) 帝國疆土的一端掃蕩到另一端(請注意:語言的多元化本身就能夠自然提高轉換不同文化-經濟體(ti) 間數據信息的成本)。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儒家對於(yu) 秦政的批評就有了一種超越時空的普遍意義(yi) ,並使得他們(men) 的話語結構具有了一定的對於(yu) 西方事物的描述延展力。
譬如,倘若西漢的賢良文學能夠通過時間旅行機器來到美國,並仔細學習(xi) 美國早期曆史的話,他們(men) 或許就會(hui) 驚訝地發現:《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傑斐遜對於(yu) 鄉(xiang) 土經濟的眷戀以及德性教育的看重,其實便像是儒家鄉(xiang) 土意識在美洲的還魂;而“聯邦黨(dang) 人”領袖漢密爾頓對於(yu) 聯邦統一財政的強調,以及他對於(yu) 某種脫離了鄉(xiang) 土特殊性的抽象的“國家信用”的狂熱態度,則使得他更像是一個(ge) 改說英語的桑弘羊。至於(yu) 現代美國通過大數據技術所打造的巨型技術利維坦,則無非是漢密爾頓—桑弘羊主義(yi) 者在將數據收割的主詞從(cong) “國家”替換為(wei) “公司”後所自然產(chan) 生的現象——而由此建立的以跨國公司為(wei) 載體(ti) 的隱性帝國,甚至還具有將數據搜集的觸角從(cong) 一國之境內(nei) 延伸到世界各地的附加功能。總而言之,雖然技術的表象一直在變,但就背後的權力機製的運作方式而言,正如黑格爾所說,“太陽底下並沒有新東(dong) 西”。
敏銳的讀者或許會(hui) 問:既然漢儒在私營商業(ye) 活動與(yu) 國營商業(ye) 活動之間更傾(qing) 向於(yu) 支持前者,儒家又有什麽(me) 資格與(yu) 歐尼爾結成同盟,而去攻擊以私有製為(wei) 立國之本的美國所出現的“數據秦政主義(yi) ”呢?對於(yu) 這個(ge) 問題的曆史唯物論式的解答乃是這樣的:在古代中華帝國所出現的私營商業(ye) 活動,畢竟是依附在自然經濟所提供的生產(chan) 力與(yu) 消費力之上的,因此,如果相關(guan) 商業(ye) 機構不與(yu) 遍布全國的行政機器相結合的話,其運作的“祛鄉(xiang) 土化”效應就會(hui) 被限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nei) 。所以,在這種曆史背景下,儒家的首要論敵自然就是商業(ye) 活動的國營化,而不是商業(ye) 活動本身。與(yu) 之相比較,在資本主義(yi) 高度發達的當代美國,資本原則已經全麵滲入了生產(chan) 、流通、交換與(yu) 消費的所有環節,並使得這些原則可以在國家政權的幹預力被懸置的前提下獨立地建立起一個(ge) 數據化的秦政管理模式(與(yu) 之同時,現代貨幣自帶的“統一數據格式”的功能,以及其對於(yu) 實物經濟的獨立性,也大大提高了這一管理模式的運作效率)。在這樣的情況下,過於(yu) 糾結於(yu) 美國政治製度的所謂“民主性”而忽略了資本的數據獨裁本質,反而會(hui) 使得社會(hui) 弱勢力量的同情者模糊了自己的鬥爭(zheng) 焦點。
不過,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批判的武器畢竟不難代替武器的批判。因此,儒家小數據主義(yi) 與(yu) 像歐尼爾這樣的資本邏輯的現代批評者在精神上的彼此可溝通性,在邏輯上並不意味著針對大數據技術之病的現實“治療方案”就可以被自動導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men) 還需要一個(ge) 更具切實性的技術路線,來夯實“數據化儒家”這一概念的技術基礎。而這也便是下節討論的核心任務。
如何打造“數據化儒家”的技術路線
這裏所說的“數據化的儒家”,其核心命意,便是通過合理配置現代信息技術所提供的社會(hui) 組織手段,以盡量逼近儒家理想中的經濟社會(hui) 組織形式(譬如是井田製的某種現代化變種),並依托於(yu) 這樣的經濟-社會(hui) 結構,建立起更高級的德性熏養(yang) 機製。很顯然,上述的定義(yi) 同時也預設了三個(ge) 前提:第一,現代信息技術所自帶的唯物論預設,與(yu) 儒家自身的基本哲學立場沒有本質性的衝(chong) 突;第二,儒家所說的“宗族”可以在現代化條件下得到一種並非基於(yu) 血緣性的解釋;第三,現代信息技術的技術內(nei) 涵並不能夠被“大數據技術”所窮盡,而是具備了與(yu) 之進行“技術對衝(chong) ”的種種可能性,以便為(wei) 儒家所利用。下麵,筆者就將對這三個(ge) 預設進行深入的說明。
先來看第一個(ge) 預設。首先可以確定的是,除了來自於(yu) 陰陽家與(yu) 道家的思想外援之外,早期儒家並沒有一個(ge) 具備足夠“儒家特色”的關(guan) 於(yu) 物質世界的獨有理論,而漢儒對於(yu) 讖緯學說的頗受後世詬病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又體(ti) 現了儒家在“自然描述與(yu) 自然解釋”方麵的隨意態度。但積極地看,這種隨意態度反過來亦說明了儒家對於(yu) 西方自然科學描述體(ti) 係可能的開放態度,而這一點的確也在徐光啟、徐繼佘、曾國藩、張之洞等在儒家背景中所成長起來的開明思想家或政治家的言行中得到了有力的注解。按照同樣的理路,我們(men) 完全可以設想一個(ge) 對科學抱有開放心態的現代儒家,能夠完全接受對於(yu) 物質生產(chan) 的現代信息隱喻,並經由這種隱喻為(wei) 自己的儒家小數據主義(yi) 作出新的論證。譬如,他完全可以說:不同的地方性物質-知識生產(chan) 單位所具有的內(nei) 部數據格式具有明顯的彼此不可通約性,而對於(yu) 這些數據的統一化處理,反而會(hui) 因為(wei) 武斷地規定統一的“度量衡”,而最終導致對於(yu) 原始鄉(xiang) 土信息的褫奪與(yu) 忽略。換言之,與(yu) “大數據”這個(ge) 詞的字麵含義(yi) 的蘊意相反,暗含了縱向管理權威的大數據技術,恰恰會(hui) 因忽略底層數據的豐(feng) 富性而導致數據丟(diu) 失;而與(yu) 之相對應,將這種縱向管理權威化解為(wei) 文化共同體(ti) 內(nei) 部的“小權威”的儒式小數據主義(yi) ,反而才可能更有效地防止鄉(xiang) 土數據的“水土流失”。兩(liang) 者之間的對比關(guan) 係,或許可以通過圖1得到更直觀的說明。
再來看第二個(ge) 預設。我們(men) 知道,儒家宗族經濟存在的自然前提,便是強大宗族的存在,而在現代語境中再討論“強大的宗族”,則的確是一件頗為(wei) 令人尷尬的事情。具體(ti) 而言,隨著我國人口的逐步老齡化進程的展開,儒家經濟結構所依賴的大型家庭結構,恐怕在未來的中國已經很難大批出現。同時,現代化的工業(ye) 產(chan) 生模式所造成的家庭內(nei) 部的空間分離(譬如在某些農(nong) 村地區造成的“空巢”現象),甚至在相當程度上也削弱了最小規模的家庭單位的凝聚力。所有這些現象,似乎都會(hui) 在根本的意義(yi) 上使得作為(wei) 一種社會(hui) 實際思想狀態的“儒家”(而不是僅(jin) 僅(jin) 作為(wei) 一種學院思想的“儒家”)失去得以被滋養(yang) 的血緣根基。
然而,如果我們(men) 對人類進入工業(ye) 化時代的曆史(當然這首先包括了古典中國的曆史)進行更為(wei) 細致的考察的話,我們(men) 就不難發現:在血緣關(guan) 係缺失的情況下,對於(yu) “家”的補償(chang) 性建構方式其實一直不絕於(yu) 曆史記載的。譬如,古代中國皇家用以拓展起家族屏障、對抗“外朝”的基本手段就是建立宦官製度——因為(wei) 宦官本身不具有將自身基因加以遺傳(chuan) 的可能性,反而不得不依附於(yu) 皇權而成為(wei) 不少最高統治者最為(wei) 信任的“家庭成員”;相反,皇族之間的殘酷鬥爭(zheng) 往往則會(hui) 削弱皇家內(nei) 部的團結性,盡管競爭(zheng) 者之間的確是有著密切的血緣聯係的。
而在廟堂之外,結拜或招收義(yi) 子也是建立“家族替代品”的一種重要方式。譬如唐末軍(jun) 閥李克用建立的“十三太保”組織。至於(yu) 從(cong) 東(dong) 漢到魏晉盛行的部曲製,則是一種具有經濟生產(chan) 意義(yi) 的非血緣性家族拓展方式(具體(ti) 而言,被土地所有者所庇護的“部曲”雖然不是庇護人的親(qin) 屬,卻必須要像其小輩一樣向其盡封建義(yi) 務)。與(yu) 之相平行,在歐洲中世紀盛行的封建行會(hui) 製度,也是具有濃重家庭氛圍的一種非血緣性經濟-社會(hui) 組織形式——其內(nei) 部的運行規則並不盡於(yu) “規章”的文字表述,而同時更是基於(yu) 難以言表的互助之情。
而在進入工業(ye) 革命後,這樣的前現代的準家族式社會(hui) 架構中的某些現代變種,也依然在發揮積極的作用。譬如,日本近代的經濟騰飛,在相當程度上便是拜企業(ye) 之年功製之所賜,而年功製企業(ye) 本身就是日本在明治維新前就已存在的藩屬經濟形態的一種現代變種;而中國“溫商”在改革開放後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用了在現代殘存的鄉(xiang) 土互助網絡所具備的快速融資力;至於(yu) 目前在各西方發達國家中高度發達的工會(hui) 組織,則可以被視為(wei) 中世紀封建行會(hui) 組織的現代化變種。
如果我們(men) 通過對於(yu) 上述曆史案例的回顧,以更為(wei) 寬鬆的態度來看待“宗族”這個(ge) 古老概念的話,我們(men) 就不難發現:現代社會(hui) 中豐(feng) 富的分工樣態與(yu) 生活形式必然會(hui) 造就人群之間某些橫跨血緣關(guan) 係的新聚合方式,參與(yu) 構成特定行業(ye) 的生態結構。與(yu) 此同時,經由曆史積累而形成的行業(ye) 內(nei) 部權威則會(hui) 導致一批微型權威體(ti) 的形成,最終成為(wei) 上述聚合體(ti) 內(nei) 部的凝結核。這也就是說,“宗族”這個(ge) 概念依然可以在現代經濟結構中通過別的標簽繼續維持其活力,因為(wei) 人性中的一些基本參數——譬如,對於(yu) 情感共同體(ti) 的依賴、對於(yu) 特定權威人物的依賴,以及因為(wei) 類似的生產(chan) 流程而產(chan) 生的具體(ti) 價(jia) 值觀——並不會(hui) 因為(wei) 技術條件的改變而得到徹底的改變。同時,這些新的社會(hui) 聚合體(ti) 對於(yu) 內(nei) 部信息數據的隱私性保護,則可以方便相關(guan) 的經濟-社會(hui) 單位以最小的“本地信息損失率”來調配經濟-社會(hui) 資源,以此盡量避免因將本地數據上繳給一個(ge) 統一的大數據處理器而導致的信息失真。
由此,我們(men) 的討論就過渡到了下麵一個(ge) 問題:除了大數據技術之外,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又提供了哪些技術手段,可以為(wei) 打造“數據化的儒家”這一目的所用呢?筆者所給出的技術建議有如下幾點:
第一,激活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專(zhuan) 家係統”。熟悉人工智能發展曆程的讀者可能都知道,專(zhuan) 家係統乃是與(yu) 當下如火如荼的深度學習(xi) 非常不同的一個(ge) 技術發展方向。該技術方向的直觀性原理是:係統內(nei) 部含有大量的某個(ge) 領域專(zhuan) 家水平的知識與(yu) 經驗,並通過邏輯或統計學的方式推演出在特定問題求解語境中對於(yu) 上述知識的遷移運用方式。與(yu) 目前的大數據技術相比,使得專(zhuan) 家係統得以運作的基本數據源來自於(yu) 行業(ye) 專(zhuan) 家,其數據質量有比較高的保證,因此,其運作天然不會(hui) 導致對於(yu) 廣大的“非專(zhuan) 家”的隱私權的侵犯。
同時,專(zhuan) 家係統的運作一旦被限定在“圈內(nei) 人”的範圍之內(nei) ,其與(yu) 加密技術的結合就能夠使得特定經濟體(ti) 運作的內(nei) 部數據對外變得不那麽(me) 透明,由此方便與(yu) 之配套的“周政”式設計能夠順利落地。當然,傳(chuan) 統專(zhuan) 家係統的設計也並非沒有問題:譬如,其知識庫內(nei) 容的升級與(yu) 維護相對麻煩,知識推理機調用與(yu) 遷移既有知識的方式相對笨拙,而係統也缺乏對於(yu) 知識庫所無法涵蓋的某些新問題的應變力。不過,所有的這些困難也在某種程度上為(wei) 深度學習(xi) 所分享(深度學習(xi) 係統同樣缺乏對於(yu) 被訓練領域之外的對於(yu) 全新問題的適應力),並且在某種意義(yi) 上是整個(ge) 人工智能領域的研究所未克服的難關(guan) 。而就自身的倫(lun) 理品性而言,專(zhuan) 家係統所自帶的“知識精英”氣質明顯要比大數據技術所自帶的“暴民政治”氣息更符合“數據化儒家”的理路,因此也更應當受到儒家的推崇。
第二,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我們(men) 知道,區塊鏈技術是金融信息傳(chuan) 輸的一種新方式,其特點是可以利用“分布式賬本”來完成對於(yu) 賬本信息的“祛中心化”操作。換言之,此技術使得一個(ge) 局域的信息交換網絡中的各個(ge) 節點可以通過對於(yu) “分布式賬本”的分節點保存,最終實現局域信息加密的功用(在這樣的情況下,除非攻陷局域網中的超過一半的信息節點,否則局域網外的信息入侵者是無法篡改共享賬本內(nei) 容的)。毫無疑問,區塊鏈技術,以及與(yu) 之相關(guan) 的比特幣技術,為(wei) 特定的經濟團體(ti) 進行點對點的私密性數據傳(chuan) 輸提供了良好的技術平台,並因此構成了對於(yu) 以“窺伺所有人信息”為(wei) 最終指向的大數據技術的某種對衝(chong) 手段。不過,需要“數據化的儒家”所留意的是,區塊鏈技術本身隻能成為(wei) 實現儒家所希冀的現代“周政”的“器”,而非“道”。換言之,若非與(yu) 良好的共同體(ti) 德性相互配套,區塊鏈技術與(yu) 虛擬貨幣技術也完全可能成為(wei) 某些犯罪行為(wei) (如洗錢、詐騙)的方便通道。此外,與(yu) 上麵提到的“專(zhuan) 家係統”相比,區塊鏈技術由於(yu) 缺乏對於(yu) 輸入網絡的信息質量的社會(hui) 監察機製,因此更容易出現“魚龍混雜”的局麵。故而,對於(yu) “數據化的儒家”來說,此技術是既可用,又須慎用。
第三,基於(yu) 數據隱私權的家用機器人技術。在“少子化”的大背景下,家族力量的物理基礎,就不得不從(cong) 生物意義(yi) 上的家族成員拓展到矽基意義(yi) 上的家族成員,以免過於(yu) 稀少的人丁會(hui) 使得家族對於(yu) 某些決(jue) 策的物理執行力過於(yu) 疲弱。在這種情況下,具有類似於(yu) 人體(ti) 的物理執行力的家庭機器人的出現,就自然會(hui) 成為(wei) “數據化儒家”的題中應有之義(yi) 。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儒家的理想,這樣的機器人的運作軟件應當具備“根據啟動後的經驗自動修正知識庫”的功能,以使得機器人能夠被“教化”。在理想狀態下,家政機器人的人工智能係統是允許通過模擬家庭主人的行為(wei) ——而不是采集海量的網絡信息——來形成具有“家族特色”的行為(wei) 模式的。也正是經由這一模仿機製,特定家族的家庭機器人才能夠成為(wei) 特定的家庭門風的自然物理延伸。同時,與(yu) 之配套的特定的數據保護措施,亦可以使得家庭機器人所裝載的家庭內(nei) 部的運作信息不被外人所窺見。不過,不得不承認的是,在本節所提到的三個(ge) 技術手段中,基於(yu) 數據隱私權的家用機器人實現難度最大,因為(wei) 它所依賴的通用人工智能技術,需要對既有的自然語言處理技術、圖像識別技術、非確定環境下的決(jue) 策技術進行全麵的整合,因此需要大量的前期技術投入,並在相當程度上超越了當下信息技術所能夠提供的技術積累。
筆者想特別提醒讀者注意:正如前文所提到那樣,上述關(guan) 於(yu) 打造“數據化儒家”的技術建議僅(jin) 僅(jin) 是在“器”的層麵上被給出的,而不是在“道”的層麵上被給出的。一個(ge) 對技術發展抱有興(xing) 趣的真儒家,自然會(hui) 尋找到能夠依托相關(guan) 德性熏養(yang) 方案的技術路線;而反過來說,一個(ge) 德性敗壞的技術利用者,則會(hui) 使用一些信息技術手段——無論是基於(yu) 大數據的還是小數據的——來達到牟取私利的目的。然而,這也並不是說技術本身就是純粹中立的。與(yu) 區塊鏈等不要求本地運行數據全麵上繳的新技術相比,大數據技術所自帶的“數據收割機”的功效是更明顯的,因此,其與(yu) 符合德性的儒式社會(hui) 秩序之間的兼容指數也會(hui) 更低。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即使筆者關(guan) 於(yu) 打造“數據化儒家”的具體(ti) 技術建議在某些方麵是有所偏頗的,儒家的道德理想與(yu) 大數據技術自身的倫(lun) 理性質之間的巨大張力卻依然是存在的。
結語
不得不承認的是,傳(chuan) 統儒家的政治理想顯然是帶有精英政治色彩的,並因此很容易被一些粗心的當代人誤解為(wei) 是獨裁專(zhuan) 製的同謀者。但按照本文所梳理的“周政”與(yu) “秦政”之間相互博弈的大線索,作為(wei) 本土數據資源的守護者,儒家可能恰恰是通過執行某種小範圍內(nei) 的基於(yu) 親(qin) 情的柔性權威主義(yi) ,來避免某種大範圍內(nei) 的基於(yu) 帝國律令的剛性權威主義(yi) 。因此,如果我們(men) 將“獨裁”僅(jin) 僅(jin) 理解為(wei) “秦政”的近義(yi) 詞的話,那麽(me) ,那種將儒家視為(wei) “專(zhuan) 製同謀者”的觀點本身就是站不住腳的。不過,同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我們(men) 不運用基於(yu) 馬恩曆史唯物論的觀點來重新審視周-秦之爭(zheng) 的現代意蘊的話,我們(men) 就會(hui) 忽略在現代西方民主製度的偽(wei) 裝下資本邏輯所起到的“秦政替代者”的作用,並因此忽略現代技術條件下的資本收割效應。而這樣的結合馬克思主義(yi) 視角的討論結果,對於(yu) 當下的中國的某些不健康文化現象的滋生,也是具有一定的延伸性解釋力的。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本文所提出的經過曆史唯物論之“思想升級”的儒家經濟哲學思想,其實是完全可以運用對於(yu) 現實的批判的。
不過,本文所提供的關(guan) 於(yu) “數據化儒家”的思想構想,依然隻是一個(ge) 草案。阻止實現這一草案的消極因素主要來自於(yu) 三方麵:第一,傳(chuan) 統儒學教育對於(yu) 現代科技的疏離感,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實踐這一混合式方案的人才的數量;第二,現有的大數據技術的對衝(chong) 技術(如區塊鏈技術)的不成熟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數據化儒家”的技術落地問題麵臨(lin) 挑戰;第三,目前大數據技術的“割韭菜”效應實在過於(yu) 明顯,這就使得我們(men) 沒有先驗的理由認為(wei) 與(yu) 之對衝(chong) 的技術形態能夠在“韭菜被割完”之前成型並有效地投入運用。然而,從(cong) 積極角度看,這些消極因素本身並不能構成阻止我們(men) 發掘“數據化儒家”之可能性的充分理由,因為(wei) 現實曆史的展開總是會(hui) 不可避免地卷入某些偶然性因素,以便為(wei) 某些暫處於(yu) 邊緣位置的力量所利用——而貌似為(wei) 大數據主義(yi) 所主導的曆史進程,恰好是無法自行消除這種偶然性的,卻反而可能因為(wei) 對於(yu) 社會(hui) 實在的失真性描述而放大這種偶然性。因此看來,人類在信息時代的最終命運,目前依然是個(ge) 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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