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儒詮經”與(yu) 內(nei) 地伊斯蘭(lan) 教中國化
作者:高占福(中國伊斯蘭(lan) 教經學院)
來源:《中國民族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臘月初三日乙巳
耶穌2019年1月8日
“以儒詮經”活動在今天看來雖然已是曆史文化遺產(chan) ,但其留下的與(yu) 中國社會(hui) 和諧共進的思想,仍然值得我們(men) 認真學習(xi) 和思索。我們(men) 當繼承這些豐(feng) 富珍貴的遺產(chan) ,並在新的曆史時期,同心同德推進伊斯蘭(lan) 教中國化不斷前行。
明清之際是我國內(nei) 地伊斯蘭(lan) 教中國化進程中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興(xing) 起並延續達200多年的“以儒詮經”(亦稱為(wei) 漢文譯著活動)活動,打破了伊斯蘭(lan) 教與(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長期隔閡的局麵,為(wei) 中國思想史的發展開拓了新領域。同時,就社會(hui) 意義(yi) 而言,以外來伊斯蘭(lan) 文化為(wei) 凝聚力形成的回族穆斯林與(yu) 養(yang) 育之地的本土文化相融,在思想領域與(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相隔離的狀況得以改善,從(cong) 而促進了回族等穆斯林與(yu) 中國社會(hui) 的和諧相處。
“以儒詮經”的思想核心:用儒家學說對伊斯蘭(lan) 教進行本土化詮釋
“以儒詮經”活動始於(yu) 明末清初,止於(yu) 清道光、鹹豐(feng) 年間,時間長達200多年。這項活動的前期中心在南京,代表人物大多為(wei) 江南回族;後期中心在雲(yun) 南,代表人物以雲(yun) 南回族為(wei) 主。這些代表人物為(wei) :王岱與(yu) (約1570-1660年),江蘇南京人;馬注(1640-1711年),雲(yun) 南保山人;劉智(約1660-1730年),江蘇南京人;張中(約1584-1670年),江蘇蘇州人;伍遵契(約1598-1698年),江蘇南京人;馬德新(1794-1874年),雲(yun) 南大理人,等等。
“以儒詮經”思想的核心,是用儒家學說對伊斯蘭(lan) 教進行本土化的詮釋,真正達到“道本同源”,伊斯蘭(lan) 文化與(yu) 儒家文化融會(hui) 貫通,從(cong) 而在儒家學說和伊斯蘭(lan) 文化之間“多取儒者之語,以證天方各經傳(chuan) ”。借用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思想,使伊斯蘭(lan) 文化得到中國社會(hui) 的承認和接納,並與(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相融,共存於(yu) 中華大地。
早期“以儒詮經”涉及的內(nei) 容主要表現在伊斯蘭(lan) 教的世界觀、人性論、倫(lun) 理道德、宗教禮儀(yi) 及穆斯林的生活習(xi) 俗等方麵。

劉智的《天方性理》是一部探討伊斯蘭(lan) 教哲學的著作,其理論基礎是以伊斯蘭(lan) 教認主學為(wei) 主,融合了蘇菲派哲學思想的“神智論”“人主合一論”、中國宋明理學的“心性理論”與(yu) 傳(chuan) 統儒學的社會(hui) 倫(lun) 理思想,讀其書(shu) 能“觀圖以會(hui) 意,觀文以釋經”。
在其另一部著作《天方典禮》中,認主學的闡述也借用儒學及其他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元素。書(shu) 中“原教篇”認為(wei) :真宰雖然沒有形象,卻顯出了能夠派生萬(wan) 物原本的太極。太極剖分形成了陰陽二氣,陰陽二氣的分離形成了天地。天地形成以後,萬(wan) 物才得以繁殖生存。天地萬(wan) 物具備以後,真宰的造化妙用就隨之貫徹包含在其中了。
“以儒詮經”活動在用儒家學說闡發伊斯蘭(lan) 教的世界觀、認識論等思想理論的同時,把更多關(guan) 注的目光投向當時回族穆斯林社會(hui) 生活如何走向本土化的問題。劉智的《天方典禮》在這方麵可謂具有代表性。
這部書(shu) 之所以收進《四庫全書(shu) ·存目》中,理由是“習(xi) 儒書(shu) ,援正義(yi) ,文頗雅淡,信矣”。該書(shu) 共20卷,除了前4卷講伊斯蘭(lan) 教認主學的內(nei) 容外,其餘(yu) 全部都是與(yu) 回族穆斯林日常社會(hui) 生活和宗教活動有關(guan) 的內(nei) 容。劉智在該書(shu) 的“序”中就說:“始著立教之原,中述為(wei) 教之事,天道五功、人倫(lun) 五典、窮理盡性之學、修齊治平之訓,以及日用尋常居處服食之類,皆略述大概,而以婚姻、喪(sang) 葬終焉。”該書(shu) 實際上是以伊斯蘭(lan) 教義(yi) 為(wei) 經、以儒家學說為(wei) 緯的倫(lun) 理學著作。內(nei) 容上有兩(liang) 大特點:一是“皆天方各經傳(chuan) 中采輯而成”,二是“集覽考證多儒者之語”。
伊斯蘭(lan) 教主張兩(liang) 世吉慶,儒家學說以積極入世為(wei) 主張。劉智在《天方典禮》中,巧妙地將兩(liang) 種思想相結合,提出“人無禮何以為(wei) 人?是禮之關(guan) 於(yu) 人者深矣,切矣”。儒家文化中重視的是家國關(guan) 係、君臣關(guan) 係、父子關(guan) 係、夫妻關(guan) 係、兄弟關(guan) 係、師生關(guan) 係、朋友關(guan) 係。先秦儒家把幾種重要的人倫(lun) 關(guan) 係稱之為(wei) “五倫(lun) ”,即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5種倫(lun) 理關(guan) 係。在“五倫(lun) ”之中,又特別重視君臣、父子、夫婦的倫(lun) 理關(guan) 係。漢代的董仲舒把先秦儒家的“五倫(lun) ”與(yu) 韓非子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的倫(lun) 理原則,發展為(wei) “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的“三綱”。“三綱”“五倫(lun) ”是中國傳(chuan) 統人倫(lun) 規範的主要內(nei) 容。而“五倫(lun) ”中的父子、夫婦屬於(yu) 家庭倫(lun) 理,又是其他所有人倫(lun) 規範的前提條件。
夫婦關(guan) 係是家庭倫(lun) 理的基礎。劉智對此非常認同,認為(wei) 與(yu) 伊斯蘭(lan) 倫(lun) 理相契合。他在《天方典禮》卷十的“總綱”裏說:“夫妻為(wei) 人道之首也。有夫妻而後有上下,在家為(wei) 父子,在國為(wei) 君臣。有上下而後有比肩,同出為(wei) 兄弟,別氏為(wei) 朋友。人倫(lun) 之要,五功備矣”。劉智對此內(nei) 容的闡述,從(cong) 文字的表達到行為(wei) 的要求,幾乎與(yu) 儒家學說一致,難以看出明顯的差異。這與(yu) 江南回族散居於(yu) 漢文化區域內(nei) ,長期受儒家文化影響密切相關(guan) 。
在婚姻禮儀(yi) 上,《天方典禮》把伊斯蘭(lan) 教婚姻堅持的原則與(yu) 禮儀(yi) 中漢文化婚俗進行了調和。一方麵認為(wei) 婚姻之事,各地風俗多有差別,何況別鄉(xiang) 異地,相隔千裏,在當地生活,自然不能全部與(yu) 當地的風俗不同。“但可從(cong) 者從(cong) 之,其不可從(cong) 者仍當依紮(指伊斯蘭(lan) 教婚姻原則)而行。如謝允、答謝、定樣、送妝、行四拜禮、三日拜堂,皆其無礙於(yu) 大節者,不妨隨俗行之”。另一方麵,“至如問八字、爭(zheng) 聘財、講奩資、吝婚期、奠雁、跨鞍、用音樂(le) 、姑迎母送,甚至居喪(sang) 婚嫁,女死爭(zheng) 競,皆風俗之大悖謬者,斷斷乎不可從(cong) 也”。《天方典禮》表明了伊斯蘭(lan) 教婚姻原則必須堅持,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入鄉(xiang) 隨俗。劉智對此的解釋是:“清真之禮,出自天方聖教,與(yu) 儒家之禮多相符合。雖風殊俗異,細微亦有不同,而大節則總相似也。故予於(yu) 序禮解事處,多原儒語以明其義(yi) ,蓋欲此地人知所鮮耳”。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關(guan) 於(yu) 孝敬父母形成了許多具體(ti) 而又詳細的禮儀(yi) 方式和行為(wei) 要求。孔子曾指出為(wei) 人之子孝敬父母而應做到的行為(wei) ,“父母在,不遠遊,不從(cong) 征,遊必有方”。《天方典禮·子道》中也有同樣的內(nei) 容:“親(qin) 在不遠遊、不從(cong) 征、不履危、不涉海,不以無事而臨(lin) 大川,不因財而輕去其家國。”此外,《天方典禮》中君君臣臣的等級觀念、思君觀念和親(qin) 民觀念,以及“身體(ti) 發膚,不敢毀傷(shang) ,因其為(wei) 父母遺體(ti) 也。”“居近仁,處執義(yi) ,非其臨(lin) 不宅”等儒家倫(lun) 理與(yu) 語言貫穿全書(shu) 。劉智把儒家思想從(cong) 各個(ge) 方麵揉合並滲入到伊斯蘭(lan) 教的倫(lun) 理學中。
劉智尤其向當時執政層麵的各界人士表述:回族穆斯林是“國民”而非“僑(qiao) 民”,已與(yu) 中國社會(hui) 相融而居。他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回應。身為(wei) 清通義(yi) 大夫、兵部侍郎的鹿祐在為(wei) 《天方典禮》作的序中就談到:“其倫(lun) 理綱常,猶然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也;其修齊誠正,猶然孝弟忠信禮義(yi) 廉節也;其昭事上帝有所謂念禮齋課朝五者,亦然顧提明命,存心養(yang) 性,以事天也夫。然後知清真一教,不偏不倚,直與(yu) 中國聖人之教理同道合,而非異端曲說所可同語者矣。”“以儒詮經”的和諧之道在執政者層麵得到認可。
“以儒詮經”活動中大量采用儒家學說,但在信仰、義(yi) 務與(yu) 善行方麵堅持伊斯蘭(lan) 教教義(yi) 信條,在尋求與(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相協調的過程中,對所吸收的中國文化特質加以改造。同時,也用伊斯蘭(lan) 思想發揮儒家學說,用雙向選擇的方式,創立了既不同於(yu) 一般的儒家學說,又有異於(yu) 傳(chuan) 統伊斯蘭(lan) 教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內(nei) 地伊斯蘭(lan) 文化思想體(ti) 係。
“以儒詮經”的社會(hui) 意義(yi)
“以儒詮經”是內(nei) 地穆斯林社會(hui) 在經堂教育的創立和發展的基礎上,由通曉伊斯蘭(lan) 文化和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回族穆斯林學者開創並展開的。在客觀上,這項活動也是內(nei) 地回族穆斯林為(wei) 適應中國社會(hui) ,求得生存和發展而進行的一項有益且成功的思想文化建設。它不僅(jin) 滿足了隻懂漢文的信奉者學習(xi) 伊斯蘭(lan) 教知識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這項活動對伊斯蘭(lan) 教教義(yi) 與(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結合進行了成功的嚐試。通過“以儒詮經”,回族穆斯林學者對伊斯蘭(lan) 文化與(yu) 以儒家文化為(wei) 代表的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二者之間的差異和相同處,有了更為(wei) 客觀而又深入的了解和認識。

劉智在《天方典禮》中說:“雖載在天方之書(shu) ,而不異於(yu) 儒者之典。遵習(xi) 天方之禮,即猶習(xi) 先聖先王之教也。聖人之教,東(dong) 西同,今古一。”馬注在《清真之南》中也說:“回之與(yu) 儒,教異而理同也。”“儒者之學猶衣,清真之學猶食。無衣則寒,無食則饑,寒則關(guan) 於(yu) 身,饑則切於(yu) 命。”
他們(men) 通過“以儒詮經”,將伊斯蘭(lan) 教由阿拉伯的形式和語言變為(wei) 中國的形式和語言,把伊斯蘭(lan) 教的思想體(ti) 係納入中國人的認識範圍之內(nei) ,通過結合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來闡述伊斯蘭(lan) 教及其在中國內(nei) 地的變化,最終形成中國伊斯蘭(lan) 教的本土化思想。
“以儒詮經”標誌著一個(ge) 既符合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文化,又符合伊斯蘭(lan) 教信仰的內(nei) 地穆斯林社會(hui) 特有的人文思想體(ti) 係的形成,大大加速了伊斯蘭(lan) 教的中國化進程,影響至今猶存。
(作者係中國伊斯蘭(lan) 教經學院研究員,本文是作者在2018年12月6日至7日由中央社會(hui) 主義(yi) 學院主辦、中共濟寧市委統戰部承辦的“儒家文化與(yu) 伊斯蘭(lan) 教中國化學術研討會(hui) ”上主旨發言的主要內(nei) 容)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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