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濱】董仲舒人性論探究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01-07 20:56:02
標簽:人性論、董仲舒


董仲舒人性論探究

作者:陳福濱(輔仁大學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哲學博士)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8年第6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十一月廿九日辛醜(chou)

         耶穌201914

 

 

  :董仲舒的人性論,將“性”視為(wei) 天生的性質,在人天生的性質之中,有善的成分,亦有惡的成分;人天生有“仁、貪”,如天之有“陰、陽”,“仁”之性為(wei) “陽”、為(wei) “善”,“貪”之性為(wei) “陰”、為(wei) “惡”;因有善的成分,所以人能為(wei) 善;有惡的成分,所以人性不是天生即善,必須透過後天的教化,以“心”來抑製天生的“情欲”,使之為(wei) 善;故而,董仲舒論人性,非僅(jin) “性善論”或“性惡論”所可涵攝。文章從(cong) 董仲舒人性論的證成;董仲舒對孟子性善論的批判與(yu) 把握;董仲舒對荀子性惡論的修正與(yu) 發展等三個(ge) 麵向作了探究,以期使對董仲舒的人性論有著深化的哲學反思。

 

關(guan) 鍵詞:董仲舒;春秋繁露;性善論;性惡論;性有善有惡論

  

人性論是中國哲學中一個(ge) 十分突出而重要的問題,它一直吸引著哲學家們(men) 的關(guan) 切與(yu) 興(xing) 趣,爭(zheng) 論熱烈,異說紛繁。而這樣的問題之所以受到關(guan) 注,蓋因“中國文化在開端處的著眼點是在生命,由於(yu) 重視生命,關(guan) 心自己的生命”[1]。因此,對於(yu) 心與(yu) 性的研究,亦從(cong) 人的生命出發。再者,中國人認定人的價(jia) 值乃源出於(yu) 天,而實現則落在心性之中。因此,中國的人性論,不僅(jin) 是從(cong) 人本身來解釋人的本質或存在和價(jia) 值問題,亦同時探討宇宙論以及人和自然界的關(guan) 係問題。羅光先生雲(yun) :“儒家的哲學思想以人為(wei) 中心,上溯人的來源乃講宇宙,旁究人的發展,乃講人和萬(wan) 物一體(ti) 。在這種人文哲學的思想中,作為(wei) 樞紐的中心點,則是人性和人心。”[2]董仲舒的人性論,將“性”視為(wei) 天生的性質,人天生的性質之中,有善的成分,亦有惡的成分;人天生有“仁、貪”,如天之有“陰、陽”,“仁”之性為(wei) “陽”、為(wei) “善”,“貪”之性為(wei) “陰”、為(wei) “惡”;因有善的成分,所以人能為(wei) 善;有惡的成分,所以人性不是天生即善,必須透過後天的教化,以“心”來抑製天生的“情欲”,使之為(wei) 善;故而,董仲舒論人性,非僅(jin) 言“性善論”或“性惡論”所可涵攝。

 

一、董仲舒論人性

 

董仲舒之人性論,是自“人性本之於(yu) 天”的觀點,本陰陽之氣以論人性;因陰陽之氣有不同的組合,所以人性有陽氣重,而更易趨於(yu) 善者,亦有陰氣重,而更易趨於(yu) 惡者。因此,人性有了品級之差別,性有“聖人之性”“中民之性”與(yu) “鬥筲之性”之分,這樣的觀點是來自孔子“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與(yu) “唯上智與(yu) 下愚不移”(《論語·陽貨》)的說法,而董仲舒所謂的“聖人之性”就相當於(yu) 孔子的“上智”,“鬥筲之性”就相當於(yu) “下愚”,“中民之性”就是“性相近,習(xi) 相遠”,其雲(yun) :“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春秋繁露·深察名號》)[1]這裏說的“上”“中”“下”,實際上承認了性分上中下三品。董仲舒為(wei) 了追求“性”之名實相符,故言:“聖人之性,不可以名性;鬥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實性》)所謂中民之性,既非善的聖人之性,亦非惡的鬥筲之性,“德教”隻能適用於(yu) 中民之性,然其最終目的,是要達到至高之聖人之性。

 

董仲舒以為(wei) 天道有陰陽,因此,他根據陰陽來解釋人性;認為(wei) 性善、性惡之說皆不中肯,所以提出“陽善陰惡的性情論”,他認為(wei) ,人之有性有情,與(yu) 天之有陰有陽相當,故雲(yun) :“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言人之質而無其情,猶言天之陽而無其陰也。”(《深察名號》)天分陰陽,而人的資質也分性情,故雲(yun) :“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誠,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liang) 在於(yu) 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liang) ,有陰陽之施,身亦兩(liang) ,有貪仁之性。”依照董仲舒的解釋,一方麵,情和性都是人先天就具有的資質,所謂“如其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性者,質也”“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性情相與(yu) 為(wei) 一瞑,情亦性也”(《深察名號》)。另一方麵,性和情又是人之“質”中的兩(liang) 個(ge) 對立物,這個(ge) 對立與(yu) 天有陰陽對立相副。所以,董仲舒所謂的性有廣義(yi) 的性和狹義(yi) 的性二義(yi) ,廣義(yi) 的性包括狹義(yi) 的性與(yu) 情,狹義(yi) 的性是與(yu) 情對立的性[3]。董仲舒認為(wei) 性乃由天生,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即天生之資,這是廣義(yi) 的性。依此論之,其中並未包含定“善”、定“惡”之義(yi) ;天人既然相合,天有陰陽,性亦有陰陽;性中既有陰陽貪仁兩(liang) 氣之質,便不可定言“善”,亦不可定言“惡”。因此,董仲舒的人性論,可以說是“有善有惡論”。他把人的性與(yu) 情兩(liang) 者,來配合天地間陽與(yu) 陰兩(liang) 氣,這就是董仲舒論性的基本立場。

 

廣義(yi) 的性包括性情,而此性情他認為(wei) 都是人生“自然之質”。“善”,可以從(cong) 性出,但性的本身未必全為(wei) 善,他引用禾與(yu) 米的關(guan) 係來做比喻。《實性》雲(yun) :“善如米,性如禾。禾雖出米,而禾未可謂米也。性雖出善,而性未可謂善也。”性既然未可全為(wei) 善,那麽(me) 就不能直稱性為(wei) 善,因為(wei) 性還有惡的一麵,所以不能以“善”來概括整個(ge) 人性。狹義(yi) 的性,是與(yu) 情對立的性,為(wei) 人“質”中的陽,情為(wei) 人之“質”中的陰,故雲(yun) :“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深察名號》)

 

人之性表現於(yu) 外為(wei) “仁”,仁之情表現於(yu) 外為(wei) “貪”。“仁貪之氣,兩(liang) 在於(yu) 身”,仁是陽氣,貪是陰氣。此種以陰陽之氣論性之見解,是先觀人是天地陰陽之氣的和合所生的,所以人性亦有其陰陽之兩(liang) 麵。天有陽以生,有陰以殺,而人亦有陽以仁,有陰以貪。天以生為(wei) 本,即是扶陽而抑陰;其扶陽者為(wei) 天之“仁”,其抑陰者為(wei) 天之“義(yi) ”。《深察名號》雲(yun) :“衽眾(zhong) 惡於(yu) 內(nei) ,弗使得發於(yu) 外者,心也,故心之為(wei) 名,衽也。人之受氣苟無惡者,心何衽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誠,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liang) 在於(yu) 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liang) ,有陰陽之施,身亦兩(liang) ,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身有情欲衽,與(yu) 天道一也。”這段話有三點涵義(yi) :心有禁製眾(zhong) 惡的作用;心與(yu) 氣是對立的,心是製者,氣是被製者;氣有善(仁)有惡(貪)。“人之受氣苟無惡者”的“氣”是人之氣質,“心,氣之君也”的氣也是指氣質,因為(wei) 心是氣的主宰,所以“衽眾(zhong) 惡於(yu) 內(nei) ”的心,就不隻是消極的禁製;對氣而言,心是有主宰力量的,然此應具道德涵義(yi) 的心卻須後天培養(yang) ,故雲(yun) :“必知天性不乘於(yu) 教,終不能衽。”

 

人之性有陰陽,情性與(yu) 善惡之兩(liang) 方麵,這是董仲舒對天地間之觀察。天地間之事物,原係相生相成,亦有相殺相克之性。凡物之生,必求自成其生。欲自成其生,本在自繼其生,這就是陽,亦即是善。然人之求成其自己之生時,若隻求自成其生、貪己之生而殺他生時,則是對他人為(wei) 不善。因此,在自成其生中,亦有不善之性,是為(wei) 陰。再者,如此陰殺之性克其陽生之性時,亦可見其善之未備,且可見人性始於(yu) 陽而卒於(yu) 陰。換句話說,就是原來雖善,後來卻轉出不善,此即唐君毅先生所謂辯證的現象。另一方麵,如果善陽可轉化為(wei) 惡陰,而惡陰亦可以轉化為(wei) 善陽。此即董仲舒所謂性為(wei) 氣之性,氣雖有陰陽之別,而陰陽之氣恒可互相轉化,因此陽善、陰惡之性也可互相轉化了。“氣”,自始涵具流行變化之義(yi) ,所以董仲舒以氣言性者,雖分氣為(wei) 陰陽,謂其一麵向善一麵向惡,仍恒重其可轉化之義(yi) [4]

 

人之性有“貪”有“仁”,而且可以互相轉化,但不能說人性全善,《深察名號》言:“故性比於(yu) 禾,善比於(yu) 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wei) 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wei) 善也。”性雖然未可全為(wei) 善,但性卻是可以待“德教”而後善的,“性如繭、如卵,卵待覆而為(wei) 雛,繭待繅而為(wei) 絲(si) ,性待教而為(wei) 善”(《深察名號》)即是此理。然而董仲舒所言性命,即所謂“人受命於(yu) 天,有善善惡惡之性”(《玉杯》)仍不能是自成之質,此性亦不足以見天命之真,必須“受成性之教於(yu) 王”而後善。《深察名號》雲(yun) :“人之所繼天而成於(yu) 外,非在天所為(wei) 之內(nei) 也。天之所為(wei) ,有所至而止,止之內(nei) 謂之天性,止之外謂人事,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今萬(wan) 民之性,有其質而未能覺,譬如瞑者待覺,教之然後善。當其未覺,可謂有善質,而未可謂善,與(yu) 目之瞑而覺,一概之比也。……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yu) 是為(wei) 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yu) 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yu) 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wei) 任者也。”

 

王之所以能成民之性,是靠“教”,所謂“退受成性之教於(yu) 王”是也,又稱“王教之化”,善即由王教之化而來,而王教之化與(yu) 性的關(guan) 係為(wei) :“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實性》)人性有賴於(yu) 王教教化,始能臻至於(yu) 善。因此,董仲舒認為(wei) ,以期萬(wan) 民之性要“善”,必須待“王教之化”方能克竟其功。

 

二、董仲舒對孟子性善論的批判與(yu) 把握

 

董仲舒的人性論是對孟、荀等人的人性論進行批判,綜合而形成的。韋政通先生言:“他(董仲舒)雖不滿當時流傳(chuan) 的種種對人性的看法,當他企圖建立自己的人性論時,他仍不能不從(cong) 傳(chuan) 統出發,基於(yu) 儒家的立場,孟子的性善說顯然對仲舒形成最大的壓力;因此,針對孟子而提出性非善的論證,遂成為(wei) 仲舒人性論的重點之一。此外,仲舒對人性問題的積極主張,雖明顯受荀子影響,但他並未認同荀子的性惡說。”[5]101孟子是一位“性善論”的代表人物,他認為(wei) 人性固有仁義(yi) 禮智“四端”,即所謂“善端”,隻要加以“擴而充之”,就可以成其善,因此,人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倘若不擴充善端,以致“陷溺其心”,則喪(sang) 失本性。而董仲舒反複強調“性未善”,主要是在批駁孟子的性善論;董仲舒批判孟子的性善論之途徑,有下列幾個(ge) 麵向:

 

(一)就“名”而論

 

1. “性”之名

 

董仲舒認為(wei) “今世闇於(yu) 性,言之者不同”(《深察名號》),所以對長期討論人性所帶來的分歧,提出自己的主張,以為(wei) 眾(zhong) 說皆不解“性”之意,因此,他主張首先要給“性”正名。“性之名,非生與(yu) ?如其生之自然之質,謂之性。性者,質也”。性是“自然之質”,所以“性之名不得離質”,性與(yu) 質是合一的,它本身之意義(yi) 僅(jin) 是“自然”“質樸”,就不能說質是善的,“詰性之質於(yu) 善之名,能中之與(yu) ?既不能中矣,而尚謂之質善,何哉?性之名不得離質,離質如毛,則非性已,不可不察也”(《深察名號》)。從(cong) 善之名中找不到性之質,因此不能說“質善”,性又離不開質,否則不為(wei) 性,沒有“質善”,自然也就沒有“性善”。“這裏說的善,應該是指孟子本心之善,因如就氣質而言,仲舒明明說‘仁貪之氣兩(liang) 在於(yu) 身’,氣質是有善有惡的,這兩(liang) 個(ge) 善如果沒有不同,否認質善,就形成矛盾”[5]105

 

董仲舒雖言“性有善端”符合孟子之義(yi) ,然而接下來在《深察名號》卻又說:“萬(wan) 民之性善於(yu) 禽獸(shou) 者許之,聖人之所謂善者弗許,吾質之命性者,異孟子。孟子下質於(yu) 禽獸(shou) 之所為(wei) ,故曰性已善;吾上質於(yu) 聖人之所為(wei) ,故謂性未善,善過性,聖人過善。”董仲舒認為(wei) 人之所以“善”乃因王政、教化所使然,“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於(yu) 是為(wei) 之立王以善之;民受未能善之性於(yu) 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yu) 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wei) 任者也”。孟子言人性善,是具有道德內(nei) 在自覺的普遍義(yi) ,是先驗的,並非善於(yu) 禽獸(shou) 而後才肯定人性的善,同時孟子亦認為(wei) 人不可以“逸居而無教”,孟子也重視教化,但是所言人性的善是在根源義(yi) 立說的,董仲舒顯然不是從(cong) 孟子所謂“善端”之意解。

 

另外,董仲舒又從(cong) “性”與(yu) “善”作名實之分析,而劃清“性”與(yu) “善”之分界,在此意義(yi) 之基礎上,他還是用來反對孟子之性善說的,其言曰:“故性比於(yu) 禾,善比於(yu) 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wei) 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wei) 善也。善與(yu) 米,人之所繼天而成於(yu) 外,非在天所為(wei) 之內(nei) 也。天之所為(wei) ,有所至而止,止之內(nei) 謂之天性,止之外謂之人事,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深察名號》)董仲舒所以區別性與(yu) 善,是為(wei) 了強調王政、教化,他認為(wei) 善和米一樣都是“人之所繼天而成於(yu) 外,非在天所為(wei) 之內(nei) 也”。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性待教而為(wei) 善,此之謂真天”。在此,董仲舒將天性和人事作了區分,自然之資是天性,經過人為(wei) 的則是人事;既然承認善乃人繼天而來,又說人的天性中不含有善,這是不同於(yu) 儒家傳(chuan) 統的。

 

2. “心”之名

 

董仲舒以“心”的名來論證人性不是完全善的,其言曰:“衽眾(zhong) 惡於(yu) 內(nei) ,弗使得發於(yu) 外者,心也。”(《深察名號》)心有禁製眾(zhong) 惡的作用,同時“凡氣從(cong) 心,心氣之君也”(《循天之道》)。心是氣的主宰,既然“心”能禁製眾(zhong) 惡,則可推知性中是有“惡”的,並非全善,假使人性是全善,那麽(me) “心”還能閉什麽(me) 呢?由此可知,董仲舒所謂的“心”具有節製情欲的作用,心既能節製眾(zhong) 惡於(yu) 內(nei) ,故心兼具理智作用。“性”有善質,亦有惡質,故心之作用即在揚善抑惡。然而“心”是如何“揚善抑惡”的?此即在其能“覺”而成為(wei) 善,能“衽”而製其惡。心既為(wei) 身之本,則吾人當如何養(yang) 心?董子以為(wei)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yi) 與(yu) 利,利以養(yang) 其體(ti) ,義(yi) 以養(yang) 其心,心不得義(yi) ,不能樂(le) ;體(ti) 不得利,不能安;義(yi) 者,心之養(yang) 也;利者,體(ti) 之養(yang) 也。體(ti) 莫貴於(yu) 心,故養(yang) 莫重於(yu) 義(yi) 。”(《身之養(yang) 重於(yu) 義(yi) 》)在此,董仲舒所謂“義(yi) 以養(yang) 其心”,雖是基於(yu) 儒家立場,然又與(yu) 孟子有所不同,蓋因孟子排斥“義(yi) 外”之說,孟子是從(cong) 道德主體(ti) 把握“心”,義(yi) 是由心出,在本心之中,為(wei) 心所固有,非外鑠者也。而董仲舒所言“義(yi) 以養(yang) 其心”,則義(yi) 在心外,正是孟子所排斥之“義(yi) 外”之說。其中觀念之不同,在於(yu) 董子未能自覺地凸顯此一心性道德主體(ti) ,故言仁義(yi) 而主張“以仁安人,以義(yi) 正我”(《仁義(yi) 法》),不知仁義(yi) 皆由心所發。徐複觀先生言:“董氏的心,沒有從(cong) 認知的方麵顯出來,也沒有從(cong) 道德方麵顯出來,較之孟、荀都缺乏主宰的力量。”[6]其言慎歟?

 

3. “民”之名

 

董仲舒言:“民之號,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則何故以瞑為(wei) 號?以霣者言,弗扶將,則顛陷猖狂,安能善?性有似目,目臥幽而瞑,待覺而後見。當其未覺,可謂有見質,而不可謂見。今萬(wan) 民之性,有其質而未能覺,譬如瞑者待覺,教之然後善。當其未覺,可謂有善質,而未可謂善,與(yu) 目之瞑而覺,一概之比也。靜心徐察之,其言可見矣。性而瞑之未覺,天所為(wei) 也;效天所為(wei) ,為(wei) 之起號,故謂之民。民之為(wei) 言,固猶瞑也,隨其名號,以入其理,則得之矣。”(《深察名號》)民是蒙昧的,未善的,之所以善乃由教化而來,此為(wei) 天命,王者所以奉天命以教萬(wan) 民也。假使萬(wan) 民之性已善,何以會(hui) 用蒙昧來稱呼人呢?同時,萬(wan) 民之性已善也就沒有必要進行教化了。董仲舒之觀點是與(yu) 孟子不同的,孟子肯定人有普遍的善性,而人性又是道德的本源,並非就經驗或現實層麵之“已善”而說的,說人性已善,是“設名不正”,因此,需要加以正名。

 

(二)就“善”之標準而論

 

董仲舒言:“性有善端,童之愛父母,善於(yu) 禽獸(shou) ,則謂之善。”孟子以四端言性善,亦言性有善端,而董子亦言“性有善端”,就此而言符合孟子之義(yi) ,接著他提出一個(ge) 原則:“聖人之所命,天下以為(wei) 正。正朝夕者視北辰,正嫌疑者視聖人。”這句話是說聖人說的話才是是非的判準。然後他又說:“由是觀之,聖人之所謂善,未易當也,非善於(yu) 禽獸(shou) 則謂之善也,使動其端善於(yu) 禽獸(shou) 則可謂之善,善奚為(wei) 弗見也?夫善於(yu) 禽獸(shou) 之未得為(wei) 善也,猶知於(yu) 草木而不得名知。萬(wan) 民之性善於(yu) 禽獸(shou) 而不得名善,知之名乃取之聖。……聖人以為(wei) 無王之世,不教之民,莫能當善。善之難當如此,而謂萬(wan) 民之性皆能當之,過矣。質於(yu) 禽獸(shou) 之性,則萬(wan) 民之性善矣;質於(yu) 人道之善,則民性弗及也。萬(wan) 民之性善於(yu) 禽獸(shou) 者許之,聖人之所謂善者弗許。吾質之命性者,異孟子。孟子下質於(yu) 禽獸(shou) 之所為(wei) ,故曰性已善;吾上質於(yu) 聖人之所為(wei) ,故謂性未善。善過性,聖人過善。”(《深察名號》)是見其論人性與(yu) 孟子之不同處,乃衡量之標準不同。

 

董仲舒不同意孟子所謂的普遍善端,他認為(wei) “聖人之善”與(yu) “萬(wan) 民之善”是有分別的,萬(wan) 民之性雖有高於(yu) 禽獸(shou) 的善質,但是必須經過聖人的教化才是善,而人性有善質是教化的必要條件,人若能達到聖人所說的善才是善,聖人所謂的“善”為(wei) 何?是“循三綱五紀,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愛,敦厚而好禮,乃可謂善”(《深察名號》)。唯其通過聖人之王政、教化才能是善。董仲舒此段話說“孟子下質於(yu) 禽獸(shou) 之所為(wei) ,故曰性已善”,此乃對孟子思想之一大誤解,因此,韋政通先生說:“說性已善或未善,已落到經驗層次或心性的工夫層次說性,孟子由心善論證性善,除了上述為(wei) 人倫(lun) 教化提供理論根據的意義(yi) 之外,還強調仁義(yi) 內(nei) 在,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非由外鑠我之義(yi) ,以說明作為(wei) 人主體(ti) 的心性,是自本自根不假外求的特性。”[5]108正說明了董仲舒不同於(yu) 孟子的立論。

 

三、董仲舒對荀子性惡論的修正與(yu) 發展

 

董仲舒論人性的基本前提,在肯定人是受命於(yu) 天者,故“人之形體(ti) ,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誌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yi) 。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le) 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le) ,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故曰受,由天之號也。為(wei) 人主也,道莫明省身之天,如天出之也。使其出也,答天之出四時,而必忠其受也”(《為(wei) 人者天》)。人的身體(ti) 既是受之於(yu) 天,那麽(me) 人之性亦然。凡人之身與(yu) 性,甚至一切人事皆不脫離天命所賦予的形式而發展。“人受命於(yu) 天,有善善惡惡之性;可養(yang) 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體(ti) 之可肥臞而不可得革也”(《玉杯》)。荀子認為(wei) 天是自然,主張自然之天。董仲舒一方麵肯定了天有目的、有意誌的涵義(yi) ,卻又同時肯定天是自然之天。在天人關(guan) 係問題上,他提出天人感應、天人相副、天人同類相應等觀念;但在人性問題上,他卻隻從(cong) 自然之天的層麵上來論人性,他認為(wei) 人性隻是自然的資質:“性之名,非生與(yu) !如其生之自然之質,謂之性,性者,質也。”(《深察名號》)“性者,宜知名矣,無所待而起,生而所自有也。……性者,天質之樸也。”(《實性》)這種觀點與(yu) 荀子對人性的基本定義(yi) ,在本質上是相同的。荀子所主張的人性論,其基礎乃本於(yu) 天道觀的思想脈絡相承而來的。他主要以天乃自然之天,故天並無意誌、無目的性;至於(yu) 天誌與(yu) 天道,不過是自然運行的法則而已。

 

荀子給人性下的定義(yi) 是:“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不事而自然謂之性。”(《荀子·正名》),董仲舒於(yu) 《深察名號》中講了類似的思想:“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荀子言:“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荀子·性惡》)董仲舒說:“天生民性。”“民受未能善之性於(yu) 天。”“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人性是天之所為(wei) ,所以稱“天性”(《深察名號》)。荀子認為(wei) “性”是相對於(yu) “偽(wei) ”而言,性的實質內(nei) 容並不包括所有天生的稟賦,而隻以人天生的物質性欲求為(wei) 主,唯有經過聖人的禮義(yi) 法度之教化,人性才可以從(cong) 惡變善;董仲舒亦認為(wei) “萬(wan) 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深察名號》)。荀子認為(wei) 天是自然,麵對自然之天,人應同時采取“不求知天”和“知天”的兩(liang) 種態度,“不求知天”是說要知道什麽(me) 是自然而然、超乎人力之外的,對於(yu) 它來源等不可窮詰的問題就不予理會(hui) ;所謂“知天”,就是知道什麽(me) 是天的職分,從(cong) 而知道什麽(me) 是人的職分,人的職分最重要的是建立人間之秩序,知道人之職分,克盡人之職分,就是“能參”,就是“知天”。董仲舒言:“天之所為(wei) 有所至而止,止之內(nei) 謂之天性,止之外謂之人事。”善是“人之所繼天而成於(yu) 外,非在天所為(wei) 之內(nei) 也”(《深察名號》)。此處之天性與(yu) 人事之分,正是荀子之天人之分。荀子既本其自然之天以言人性,那麽(me) ,荀子所謂的“性”乃指生而完成的性質或行為(wei) ,所以說是“天之就”“生之所以然”“不事而自然”。生來即完具,完全無待於(yu) 習(xi) 之者,方謂之“性”,“性”不是僅(jin) 僅(jin) 一點點可能傾(qing) 向。隻有一點點萌芽,尚須擴充而後完成者,便不當名為(wei) “性”,生而完成者,才可謂之“性”;生而不論有萌芽與(yu) 否,待習(xi) 而後完成者都是“偽(wei) ”。而性是天之就,情是性之質,欲是情之應,“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荀子·性惡》),是知荀子所謂的“性”,乃天所賦予的自然傾(qing) 向,因而肯定“欲”的層次。雖然他就人的“欲望”而言“性”,但好利欲得之為(wei) “欲”未必即可證明人性之為(wei) 惡,必欲而不當,方可謂之惡。“欲”既是先天就有的,則亦為(wei) 人所共同有的情性,是以無欲則不足以顯性。欲可為(wei) 惡,但欲本身不可謂之惡[7]。隻因“順性”易,且常有不當而產(chan) 生亂(luan) 時,才謂之惡。另外,荀子又透過“苟無之中者,必求於(yu) 外”(《荀子·性惡》)的原則,從(cong) 反麵來證明性惡。他見到人之求善乃一事實,此正可說明人之本性是不善的,所以才會(hui) 欲求善。再者,荀子認為(wei) 不分聖凡之人,其性皆是相同的。聖人既能成聖,人人亦皆有可能成聖,塗之人皆能為(wei) 禹。而聖人之所以成為(wei) 聖人,是由於(yu) 累積“偽(wei) ”,亦即人為(wei) 的結果。因此,荀子所謂性惡,即表示人天生的現實狀態,隻是“天道”的一種表現,本身並沒有禮義(yi) 製度,並不是“人道”的實現,而所謂之“偽(wei) ”,就是指人藉人為(wei) 的努力而創造出來的禮義(yi) 製度,荀子就此而說人性為(wei) 惡,用意正在於(yu) 驅策和勸勉人必須克盡“人道”,透過人為(wei) 的努力,使“塗之人皆可以為(wei) 禹”。

 

荀子認為(wei) 人皆能如同聖人一樣“化性起偽(wei) ”,則“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但是董仲舒卻以為(wei) “中民之性,如繭如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後能為(wei) 雛,繭待繅以涫湯,而後能為(wei) 絲(si) ,性待漸於(yu) 教訓而後能為(wei) 善”(《實性》)。唯有中民才是聖人遵循天意施行“教化”之主要對象,董仲舒隻討論“中民之性”,卻對“聖人之性”“鬥筲之性”避而不談,就此而言,兩(liang) 者有其差異;另外,董仲舒對於(yu) “性”之基本意義(yi) 的了解雖然與(yu) 荀子相近,但是對於(yu) “善”的看法則有異。董仲舒不僅(jin) 視“性”為(wei) 天之所就,“善”亦是天之所生也;隻是自然質樸之性是內(nei) 在生而有的,倫(lun) 理道德之善則是外在的,待人事(王教)而成。故強調說:“善與(yu) 米,人之所繼天而成於(yu) 外,非在天所為(wei) 之內(nei) 也。天之所為(wei) ,有所至而止,止之內(nei) ,謂之天性;止之外,謂之人事,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深察名號》)由以上可見,董仲舒同荀子一樣重視道德價(jia) 值的客觀性,隻是荀子較強調個(ge) 人的認識累積和實踐,董仲舒則較強調聖人、王教,即最高統治者的教化作用。荀子主張“化性起偽(wei) ”,董仲舒主張“萬(wan) 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則此“化性起偽(wei) ”與(yu) “待教而善”之方法為(wei) 何,亦可看出兩(liang) 者不同之觀點。荀子認為(wei) 人性是惡的,人性之成善是人事造成的,但是如何“化性起偽(wei) ”而成就善呢?於(yu) 此,荀子則肯定“性”具有可化之質。他說:“性者,本始材樸也。偽(wei) 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wei) 無所加,無偽(wei) ,則性不能自美。”(《荀子·禮論》)又指出:“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yi) 然後治。”“凡禮義(yi) 者,是生於(yu) 聖人之偽(wei) ,非故生於(yu) 人之性也。”“故聖人化性而起偽(wei) ,偽(wei) 起而生禮義(yi) ,禮義(yi) 生而製法度,然則禮義(yi) 法度者,是聖人之所生也。”(《荀子·性惡》)聖人之性無異於(yu) 一般人之性,其所以成聖,乃積“偽(wei) ”的結果。聖人以其所製定的客觀禮義(yi) 法度來教化人民,使之為(wei) 善。但一般人如何去認同客觀禮義(yi) 來教化性?荀子提出改變人性的客觀標準是“禮義(yi) ”,而其主觀條件則是“心”。雖然人性以欲為(wei) 主要內(nei) 容,但人有心,所以可能擺脫欲的宰製,心有認知、判斷和主宰行動的功能,心之所以有認知的能力,乃由於(yu) 它有“虛一而靜”的特性,心若能恢複或維持“虛一而靜”的特性,就可達到“大清明”的境界,而心的主要認知對象是道,故《荀子·解蔽》篇雲(yun) :“心不可不知道,心不知道,則不可道,而可非道。……心知道,然後可道,可道然後能守道以禁非道。……心何以知?曰:虛一而靜。”心若能達到大清明的境界,便不會(hui) 有所偏蔽,才會(hui) 認識到所謂“道”,其實就是以禮義(yi) 為(wei) 其實質內(nei) 容的“人道”,認識禮義(yi) 之道,才會(hui) 用它作標準來判斷事物是否合於(yu) 道,是否合於(yu) 理,能判斷什麽(me) 事物合道,才會(hui) 發之為(wei) 行動,把“道”具體(ti) 地實現出來,能夠具體(ti) 地把禮義(yi) 實現出來,社會(hui) 才會(hui) 有秩序,資源的分配才會(hui) 公平,那麽(me) 欲求就有可能得到適當的調節。而董仲舒“教而善”的主要目的,不在於(yu) 強調自我改造而實現理想人格,乃在於(yu) 強化統者治的作用。為(wei) 成全此政治目的,董仲舒把民與(yu) 王者置於(yu) 不對等的兩(liang) 極,因此,二者之性亦是不對等的,“民之號,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則何故以瞑為(wei) 號”(《深察名號》)。中民生來就是要接受教育的,而統治者生來就是要教育中民的。人性之善或不善,全在於(yu) 統治者之教與(yu) 不教。王者“受命於(yu) 天”,教民而善,以體(ti) 現“天意”,而不是中民受命於(yu) 天而為(wei) 善。換言之,“民受未能善之性於(yu) 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yu) 王”,這正是董仲舒人性論的特點,其“天人合一”思想,體(ti) 現在王者實行教化這一點上,而不是體(ti) 現在“無待而有”的人性上。總而言之,董仲舒對荀子的性惡論作了若幹修正,而開展出自己的觀點,董仲舒肯定“性有善質”,就是對荀子性惡論修正之處,換言之,二人立論之不同,主要在於(yu) “性有善質”與(yu) “性惡”上,荀子認為(wei) 人生是惡的,善之所以能成“是生於(yu) 聖人之偽(wei) ,非故生於(yu) 人之性”,因此,欲成就善,就必須“化性”以改變自己的本性,才能“起偽(wei) ”。反觀董仲舒,他雖然承認人性是自然之質、質樸之性,但並不認為(wei) 人性按其自然發展必然是惡,而是認為(wei) 性有善質,故能“教化”而為(wei) “善”。相反地,若人性中無善質,則王教不能使“中民”進於(yu) 善。由人們(men) 能接受教化這一觀點上,可以推知質樸的人性中有能與(yu) 善相應的成分;荀子的性惡論,就是忽視了人性內(nei) 的善因素;因此,董仲舒“性未善論”,基本上是對性善論的否定,同時也是對性惡論的修正;此即為(wei) 董仲舒之人性論的主要特點。

 

四、結語

 

總而言之,董仲舒所謂“如其之自然之資,謂之性”的人性論,是就告子“生之謂性”,荀子“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一係,所持之“自然人性論”而立說,強調人性如陰陽般的同時兼有善惡,善惡之歸趨依後天修養(yang) 以定向;與(yu) 孟子將價(jia) 值德性之源,安立於(yu) 主體(ti) 之自覺上的“心性”論不同,董仲舒論人性是有別於(yu) “心性”論一路的。勞思光先生言:“但由此一趨勢,論‘性’之說亦有一變化,蓋就‘自然之性’而言,則人之材質自有差異;於(yu) 是,由漢至魏晉乃有喜談‘才性’一派人士;此種‘才性’問題,實為(wei) 心性論問題分裂後之產(chan) 物。”[8]也正因為(wei) 如此,所以就把孔、孟儒學之“心性”論的思想,推向了“才性”的路徑上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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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魏元珪.荀子哲學思想[M].台北:穀風出版社,1987:79-107.

[8] 勞思光.中國哲學史:卷二[M].香港:崇基書(shu) 局,1971:11.


 注釋:

[1] 本文采用之《春秋繁露》版本,係以中華書(shu) 局據抱經堂本校刊《四部備要·經部》為(wei) 據。以下所引《春秋繁露》部分,僅(jin) 注篇名。董仲舒《春秋繁露》,台北中華書(shu) 局197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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