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一楓】汪暉“被抄襲”?請慎用“抄襲”這根大棒
欄目:思想動態
發布時間:2010-07-14 08:00:00
汪暉“被抄襲”?請慎用“抄襲”這根大棒
作者:石一楓
來源:《新京報》2010年03月31日
所謂汪暉“抄襲”的事件,我是從“qq”的彈出新聞裏知道的。“汪暉”二字,和“qq”組合在一起,首先給人一種非常“後現代”的喜劇效果,而和“抄襲”掛鉤,就實在讓人驚詫了。
然而在“爆炸性新聞”的促使之下,詳讀了王彬彬教授的“討伐檄文”《汪暉的學風問題———以〈反抗絕望〉為例》,兼之又重溫了汪暉的博士論文《反抗絕望》,卻讓人在喜劇效果、驚詫之餘,又感到莫名其妙。為了說明汪暉確乎“抄襲”,王彬彬教授還煞費苦心地總結出了幾種招式:攪拌式、掩耳盜鈴式、組裝式……讓人奇異,難道喜歡搞“學術規範”的人,連“抄襲”也要規範化麽?然而無論各招各式,都無法說明汪暉著作的核心立意,哪怕是某一章節的立意竊取了他人成果。我想,即使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來講,汪暉的《反抗絕望》仍屬於個人的創造性勞動,而與“抄襲”無關,充其量是“引文不夠規範”。僅僅細枝末節處的“不規範”就被人與“品格不好”掛上了鉤,這對於汪暉確實有失公允。
對於這一點,錢理群先生也曾經表示過,以如今的學術規範來要求當年的寫作,也不夠妥當。況且今天細化得近乎僵化的“學術規範”是否合理,“規範”本身是否也代表了某種學術界的利益劃分?這仍然值得討論。
但我想說的,主要是另一個問題。“抄襲”之於今天的知識分子而言,就如同“貪汙”之於官員,“假唱”之於歌手,是種種令人不齒的行為中最令人不齒的一種———恰因為此,對於真正的“抄襲”才應堅決杜絕;但也恰因為此,這兩個字本身也就變成了足以致人於身敗名裂的“殺威大棒”。一個有理智的人應該知道,對於威力過大的東西,總應該慎重使用,哪個國家都不可能把核按鈕像自動提款機一樣讓人隨便亂按。但偏偏是“抄襲”這枚威力無窮的“翻天印”,被某些人使用起來卻總是如此輕易、輕率。往輕了說,這有“草菅人命”之嫌,往重了說,或者往險惡了說,在這種氣氛下,你要想“搞”誰可就太方便了。經曆過“文革”的人恐怕都能體會到“反革命”這三個字的殘酷性和“無窮妙用”,“抄襲”在今天的學術界,幾乎有同樣的效果了。
再加上在我們今天的媒體環境下,人們對“爆炸性”和“娛樂性”的追求勝過一切,而“學者抄襲”恰好也是很“爆炸”、很“娛樂”的一種事件,它非常能夠吸引眼球。在這個前提下,就讓人很自然地以“誅心論”去揣測王彬彬教授的意識或者潛意識了———他是否在以“抄襲”的“奇觀效應”為工具,製造一個“很黃很暴力”的“學術娛樂事件”呢?
希望不是如此。
但無論如何,汪暉已經被卷入了一個“‘被’抄襲”門———不是被人抄襲,而是像“被就業”“被增長”一樣“‘被’抄襲”了。這件事情的結果,也許隻能像他本人所說的一樣,等待學術界的“自有共議”,但也希望不會再有人被卷入類似的門之中。因為不負責任地濫用“抄襲”之名製造新聞的惡果,往往不比抄襲本身更小。我們本已脆弱的思想文化環境,更禁不起再多不良因素的破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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