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屺】沒有“學界” 何來“自己” (評汪暉事件)

欄目:思想動態
發布時間:2010-07-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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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學界” 何來“自己” 
作者:項屺

來源:北京青年報2010年04月11日


近來最熱鬧的新聞之一,是關(guan) 於(yu) 汪暉涉嫌抄襲的公案。偏踞學術之隅的《文藝研究》,與(yu) 棲身大眾(zhong) 市場的《南方周末》,幾乎同時刊發了南京大學教授王彬彬的長文《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指稱汪暉20多年前的成名作、博士論文《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存在“疑似抄襲”,並將其抄襲手法歸納為(wei) “攪拌式”、“組裝式”、“掩耳盜鈴式”和“老老實實式”等四種類型,詳細列出了涉嫌抄襲的段落和出處。 

迄今為(wei) 止,涉嫌或被證實學術造假的學者,固然不乏大學副校長一級的學官,但就學術地位而言,汪暉當屬最具影響力的人物。汪暉的影響力,大約與(yu) 兩(liang) 個(ge) 指標成正比,一是其確有學力,無論學術功底或對中國現實問題的關(guan) 注,都為(wei) 同代學人之翹楚;二是其雖然身為(wei) 學者,卻又久居輿論的漩渦,無論是被輿論派定的“新左派旗手”身份,還是“長江讀書(shu) 獎風波”、“《讀書(shu) 》換帥風波”的當事人,均屢次成為(wei) 輿論爭(zheng) 議焦點,而且其爭(zheng) 論的背後又都不無立場乃至派係之爭(zheng) 的影子。 

恰是這種背景,使汪暉涉嫌抄襲的公案,比以往的大多數類似爭(zheng) 論都更為(wei) 複雜和糾結。首先,這段公案幾乎必然地染上派係之爭(zheng) 的色彩,“挺汪”與(yu) “倒汪”兩(liang) 派壁壘分明,且辯護或批評的方式,大多隱然可見基於(yu) 不同情感的預設立場,甚至有局外的輿論質疑王彬彬的“發難”本身,就是一波“自由派”對“新左派”進行學術圍剿的前鋒;其次,對於(yu) 汪暉這樣一位在學術上確有成就的學者,究竟采取何種標準對待其可能存在學術不端行為(wei) ,確實比對待一般學者或學官們(men) 更為(wei) 兩(liang) 難,究竟是基於(yu) 對學術成就的整體(ti) 評價(jia) 而弱化其不端行為(wei) ,還是如此前輿論不斷呼籲的那樣采取“零容忍”的態度而“一票否決(jue) ”,即使在“倒汪派”那裏恐怕也要費一番躊躇。在承認汪暉著作存在“不嚴(yan) 謹”之處的前提下,否定其抄襲,和在不否定汪暉學術成就的前提下,坐實並嚴(yan) 批其抄襲行為(wei) ,似乎是“挺汪”與(yu) “倒汪”兩(liang) 邊的基本態度。 

與(yu) 各方爭(zheng) 執不休的熱烈相反,汪暉本人的反應卻十分低調。從(cong) “案發”到現在,汪暉本人的唯一回應,是一條頗可玩味的短信:“我在國外,現在是深夜。有朋友來信說及此事。我沒有看到文章,手頭也沒有20年前的著作。我很希望此事由學術界自己來澄清。” 

前麵兩(liang) 句,無非是暫時不予回應的理由,最後一句的“由學術界自己來澄清”,則像是大有深意。“倒汪派”認為(wei) ,所謂“由學術界自己來澄清”,無非是要捂住蓋子而不讓醜(chou) 聞擴散,以維護自己很可能就此倒掉的地位。“挺汪派”中則有人反駁稱,“由學術界自己來澄清”恰恰是要交予學術界公議,而無論“挺汪”還是“倒汪”,其發言都是公議的一部分。 

而以筆者基於(yu) 圈外的判斷,汪暉所希望的“學術界自己來澄清”,恐怕是上述兩(liang) 者的綜合,即希望辨析、判斷的過程能夠通過學術界內(nei) 部的公議來完成,而不是交予公共輿論的討論、爭(zheng) 議和炒作。 

如果上述判斷不錯,則汪暉的想法自有道理。將學術爭(zheng) 議交予學術共同體(ti) 公議,確實有利於(yu) 讓學術問題回歸學術本身,以免在一個(ge) 眾(zhong) 聲喧嘩的輿論廣場上轉移或迷失了問題的焦點。作為(wei) 曾經身陷各種“事件”漩渦而自覺無法自清的汪暉,有這樣的想法毫不足奇。 

問題在於(yu) ,實現上述希望的前提,是有一個(ge) 有著相對一致的學術理想和學術倫(lun) 理、遵從(cong) 相對統一的學術標準和學術規範的“學術共同體(ti) ”存在,然後才談得上學術界“自己”來討論和澄清學術問題。而當下的中國學界,已經失去了基本的學術標準和學術規範,更談不上共同的學術理想和學術倫(lun) 理。一個(ge) 既不能為(wei) 自己確立規則,又不能獨立判別是非的“學術界”,早已失去了作為(wei) 學術共同體(ti) 的尊嚴(yan) 和公信,於(yu) 是幾乎所有的學術事件都被迫成為(wei) 公共事件,而交由公共輿論討論、爭(zheng) 議。在這個(ge) 過程中,對學術問題的扭曲和誇張,和對學者的非學術傷(shang) 害,均在所難免,但其責任首先在於(yu) 學界“自己”的不爭(zheng) 氣,以致失去了“自己”解決(jue) 問題的權利。 

其實不僅(jin) 是學界。在當下的中國,公共輿論對各種職業(ye) 共同體(ti) 的“入侵”和“幹涉”是全方位的——對司法案件的輿論熱議乃至“媒體(ti) 審判”,竟成了保障司法公正的最後屏障;醫療事故的鑒定,竟然不得不引進對醫學完全陌生的“中立的第三方”;高校自主招生的嚐試,竟然不得不設計得像是在一個(ge) 玻璃盒子裏進行……看似公開、透明的進步背後,其實是一個(ge) 個(ge) 職業(ye) 共同體(ti) 信譽的崩毀和公眾(zhong) 無從(cong) 信任的茫然。 

而職業(ye) 共同體(ti) 的存在,自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共常識不能代替專(zhuan) 業(ye) 知識而對各種專(zhuan) 業(ye) 事項做出判斷,公共輿論被迫介入各種專(zhuan) 業(ye) 事務的結果,必然是在獲得看似公正的結果之後,導致更大的失信和混亂(luan) 。正如在鄧玉姣案之後,對司法獨立的所有呼籲都變得有氣無力一樣。 

汪暉所希望的“學術界自己來澄清”已無可能,公共輿論的控辯已經完成,隻待從(cong) 美國回來的汪暉,給公眾(zhong) 一個(ge) 交待。至於(yu) 汪暉理想中的那個(ge) “學術界”,還需要汪暉和同仁們(men) 以自己的努力來重新凝聚,這些努力包括不抄襲、不作假,多些理想、少些市儈(kuai) ,多做學問、少論幫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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