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發貴】黃宗羲的“學校”觀

欄目:往聖先賢
發布時間:2018-08-06 18:45:17
標簽:

黃宗羲的“學校”觀

作者:胡發貴(江蘇省社會(hui) 科學院研究員)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廿三日戊辰

          耶穌2018年8月4日

 

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黃宗羲,關(guan) 注教育,尤其重視學校建設,認為(wei) “學校之盛衰,關(guan) 係天下之盛衰”,在其代表作《明夷待訪錄》中,就專(zhuan) 列“學校”一節深加討論。他對以科舉(ju) 為(wei) 軸心的學校教育非常不滿,痛斥之為(wei) 名利爭(zheng) 奪場,“而其所謂學校者,科舉(ju) 囂爭(zheng) ,富貴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勢利一變其本領”。黃宗羲所理想的學校,是超越功名利祿的文化傳(chuan) 承與(yu) 光大之地,是養(yang) 士之所,又是涵育與(yu) 推動思想解放與(yu) 創新的精神家園。

 

 

其一,學校為(wei) 思想解放的創新之地。在黃宗羲看來,學校不僅(jin) 是傳(chuan) 播知識的場所,更是體(ti) 現思想解放的創新家園。他說:“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為(wei) 非是,而公其非是於(yu) 學校。是故養(yang) 士為(wei) 學校之一事,而學校不僅(jin) 為(wei) 養(yang) 士而設也。”這裏黃宗羲斷然否認皇權與(yu) 真理的等價(jia) 性,強調是非不是任何專(zhuan) 斷的意誌所能獨裁,必經理性辨析而後定。其間就隱含了黃宗羲對學校的不迷信、不盲從(cong) 而唯在求真求是的創新寄意。黃宗羲曾痛斥科舉(ju) 禍國殃民,而其最大的危害則是“取士而錮士”,扼殺教育的啟蒙與(yu) 創新追求,使“經、訓”儼(yan) 然雷池,士人不敢越之半步,“世之庸妄者,遂執其成說,以裁量古今之學術,有一語不與(yu) 之相合者,愕眙而視曰:此離經也,此背訓也”(《惲仲升文集序》,見《黃宗羲全集》)。黃宗羲痛斥科舉(ju) 強化了這種盲從(cong) 迷信的學術風氣,使“傳(chuan) 注再變而為(wei) 時文,數百年億(yi) 萬(wan) 人之心思耳目,俱用於(yu) 揣摩抄襲之中”,士林失去了思想的活力和探索的勇氣,淪為(wei) “黃茅白葦之歸”,從(cong) 而形成嚴(yan) 重的“封己守殘”。有鑒於(yu) 此,黃宗羲大聲疾呼要衝(chong) 破迷信,“蓋道非一家之私。聖賢之血路,散殊於(yu) 百家,求之愈艱,則得之愈真。雖其得之有至有不至,要不可謂無與(yu) 於(yu) 道者也”(《黃梨洲文集》);要學貴獨創,學貴自得:“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者為(wei) 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ye) 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yu) 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hui) ,所謂一本而萬(wan) 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明儒學案·凡例》)黃宗羲反對“以水濟水”,正是倡導以他平他的異質共存,他希望學校是實踐、捍衛這一精神的場所;換句話說,他期待學校教育徹底擯棄科舉(ju) 的“錮士”之弊和“空華臭腐”的精神沉淪,而涵育獨抒己見的勇氣與(yu) 衝(chong) 破成見的創新活力。黃宗羲強調不以天子是非為(wei) 是非,欲以“學校”來取代“天子”,使其成為(wei) 是非對錯的澄清、證成之所,其蘊含的深意正在於(yu) 此。

 

其二,學校職在“養(yang) 士”,此為(wei) 國泰民安的根本。黃宗羲曾開宗明義(yi) 地說過:“學校,所以養(yang) 士也。”不過,這裏的“養(yang) 士”,絕非僅(jin) 僅(jin) 是培養(yang) 、造就一般的人才,或者是科場得意,進而能博取功名利祿的人,其寄意所在是為(wei) 國家培養(yang) 和準備安邦與(yu) 治天下的精英與(yu) 棟梁。具體(ti) 說來是像東(dong) 漢太學生那樣,“東(dong) 漢太學三萬(wan) 人,危言深論,不隱豪強,公卿避其貶議”;是如宋代“伏闕捶鼓”的太學生那樣,“宋諸生伏闕捶鼓,請起李綱。三代遺風,惟此猶為(wei) 相近。使當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為(wei) 非是,將見盜賊奸邪懾心於(yu) 正氣霜雪之下!君安而國可保也”。可能正是在此安君保國的意義(yi) 上,黃宗羲又強調學校有著使天下達於(yu) 大治的重要功能,用他的話說即學校為(wei) “治天下之具”:“然古之聖王,其意不僅(jin) 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yu) 學校,而後設學校之意始備。非謂班朝,布令,養(yang) 老,恤孤,訊馘,大師旅則會(hui) 將士,大獄訟則期吏民,大祭祀則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

 

 

其三,學校承擔著陶冶社會(hui) 風氣的重任。黃宗羲認為(wei) ,學校固有“養(yang) 士”之功能和職責,但“學校不僅(jin) 為(wei) 養(yang) 士而設也”。在黃宗羲的教育設想中,學校還有改善社會(hui) 風氣和推進文明進程的義(yi) 務,即“蓋使朝廷之上,閭閻之細,漸摩濡染,莫不有詩書(shu) 寬大之氣”。黃宗羲認為(wei) ,如果沒有學校,人民將有陷於(yu) 野蠻之虞:“學校之法廢,民蚩蚩而失教。”黃宗羲認為(wei) 改變風俗主要有兩(liang) 種途徑,一為(wei) 厲禁,一為(wei) 教育。就效果和功效來看,前者為(wei) 末,後者為(wei) 本。黃宗羲說:“故治之以本,使小民吉凶一循於(yu) 禮,投巫驅佛,吾所謂學校之教明而後可也。治之以末,倡優(you) 有禁,酒食有禁,除布帛外皆有禁。”在黃宗羲看來,光有禁是難以變民風,改民俗的,“庶民未必通諳其喪(sang) 服之製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宮室之製”;隻有依靠教育才能從(cong) 根本上移風易俗,即“學校之教明而後可”。黃宗羲主張,一地教育的主管者,對一地的風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故入其境,有違禮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懸無益之物,土留未掩之喪(sang) ,優(you) 歌在耳,鄙語滿街,則學官之職不修也”。黃宗羲還建議在世風民俗的建設上,以朱子《家禮》為(wei) 藍本和指導,“民間吉凶,一依朱子《家禮》行事。庶民未必通諳,其喪(sang) 服之製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宮室之製,在市肆工藝者,學官定而付之;離城聚落,蒙師相其禮以革習(xi) 俗”。值得注意的是,黃宗羲提出學校教育不僅(jin) 有“革習(xi) 俗”的文明進步的意義(yi) ,也是富民的關(guan) 鍵措施之一,“治天下者既輕其賦斂矣,而民間之習(xi) 俗未去,蠱惑不除,奢華不革,則民仍不可使富也”。這裏黃宗羲實際上已觸及啟民智與(yu) 富民的關(guan) 係,其本質是肯定了文化建設對經濟發展的推動意義(yi) 。

 

其四,學校負有文明傳(chuan) 承與(yu) 文化建設的使命。黃宗羲認為(wei) ,學校的管理者和領導者,不僅(jin) 是教育者,還應是一地文物古跡的保護者和光大者,“凡一邑之名跡及先賢陵墓祠宇,其修飾表章,皆學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毀,但留土穀,設主祀之”。為(wei) 保持先賢祠的神聖性及感化與(yu) 引導作用,他主張嚴(yan) 格入祠的條件,“凡鄉(xiang) 賢名宦祠,毋得以勢位及子弟為(wei) 進退。功業(ye) 氣節則考之國史,文草則稽之傳(chuan) 世,理學則定之言行。此外鄉(xiang) 曲之小譽,時文之聲名,講章之經學,依附之事功,已經入祠者皆罷之”。而學校的文化建設使命,則體(ti) 現在黃宗羲所建議的圖書(shu) 搜集和整理上,“凡郡邑書(shu) 籍,不論行世藏家,博搜重購。每書(shu) 鈔印三冊(ce) ,一冊(ce) 上秘府,一冊(ce) 送太學,一冊(ce) 存本學。時人文集,古文非有師法,語錄非有心得,奏議無裨實用,序事無補史學者,不許傳(chuan) 刻。其時文、小說、詞曲、應酬代筆,已刻者皆追板燒之。士子選場屋之文及私試義(yi) 策,蠱惑坊市者,弟子員黜革,見任官落職,致仕官奪告身”。有些論者對文中的“追板燒之”等文字頗為(wei) 敏感,以為(wei) 黃宗羲的這種文化政策有“文化專(zhuan) 製”之嫌,其實黃宗羲是最反對思想專(zhuan) 製的,他一直所宣揚的就是不以天下之是非為(wei) 是非,而應該讓天下人來討論是非。黃宗羲上述言論中對“小說、詞曲”之類文字的看法雖然不夠寬容,但其要意是希冀清除科舉(ju) 所帶來的惡劣文風和習(xi) 氣,上述引文中的“場屋之文及私試義(yi) 策”以及“時文”等,都說明了這一點。更應該注意的是黃宗羲對天下圖書(shu) “博搜重購”背後的良苦用心,每種書(shu) “三鈔、三藏”的拳拳深意,正是出於(yu) 擔心中華典籍的失落,是以保存和整理中華國故的形式,保護中華文明,使之賡續相傳(chuan) ,生生不息,從(cong) 而為(wei) 建設和發展中華文明,奠立一個(ge) 堅實的文獻基礎。

 

責任編輯:柳君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