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民】董仲舒之“三統”說——兼論“天不變,道亦不變”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7-26 2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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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之“三統”說——兼論“天不變,道亦不變”

作者:劉國民

來源:《衡水學院學報》2018年第4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十四日己未

           耶穌2018年7月26日

 

 

摘  要:戰國後期,鄒衍創立五德轉移說,以解釋曆史朝代的轉移。在漢初的水德、土德之爭(zheng) 中,董仲舒創立“三統”說。“以《春秋》當新王”,即以《春秋》為(wei) 象征的新時代,漢繼周,為(wei) 實際的新朝代,是正黑統;漢道應法《春秋》之道,“《春秋》為(wei) 漢立法”。董仲舒之謂道,一是指本體(ti) 、整體(ti) 、永恒之大道,一是指特殊、具體(ti) 、實踐之道;實踐之道以大道為(wei) 根據,是人君根據時勢對大道的具體(ti) 運用。這是在大道的永恒不變中,堅持實踐之道的更化和損益。人君實行的實踐之道不斷地合道(本體(ti) 之道)、失道、複道,從(cong) 而產(chan) 生曆史朝代的更替。這表明人君的政治行為(wei) 決(jue) 定了曆史朝代的更替。“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意謂:天道是人道的終極根據,人道是否合於(yu) 天道,以天出災異來證成;“天變”即天出災異,表明失道而天下混亂(luan) ,則受命之王更化前王之道,向大道回歸;天不變即天不出災異,表明合於(yu) 大道而天下太平,則受命之王因循前王之道。

 

關(guan) 鍵詞:董仲舒;五德轉移;三統;文質;三教

 

作者簡介:劉國民(1964-),男,安徽肥西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大學人文學院教授,文學博士。

 

戰國後期,鄒衍創立五德轉移說,以解釋曆史朝代的轉移。

 

騶衍睹有國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於(yu) 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yu) 萬(wan) 言。其語閎大不經,必先驗小物,推而大之,至於(yu) 無垠。先序今以上至黃帝,學者所共術,大並世盛衰,因載其禨祥度製,推而遠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先列中國名山大川,通穀禽獸(shou) ,水土所殖,物類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zi)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chuan) 》)

 

鄒子之“五德轉移說”,追述黃帝以來各個(ge) 朝代的曆史變遷,一方麵歸納出不同朝代之盛衰所出現的吉凶征兆,另一方麵總結出朝代轉移的基本原因。

 

《漢書(shu) ·藝文誌》“陰陽家”著錄:“《鄒子》四十九篇。名衍,齊人,為(wei) 燕昭王師,居稷下,號談天衍。《鄒子終始》五十六篇。”陰陽家者流,“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舍人事而任鬼神”,即鄒衍“乃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鄒衍的著作惜已亡佚,“五德轉移說”部分保存於(yu) 《呂氏春秋·應同》:

 

凡帝王者之將興(xing) 也,天必先見祥乎下民。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螾大螻。黃帝曰土氣勝。土氣勝,故其色尚黃,其事則土。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禹曰木氣勝。木氣勝,故其色尚青,其事則木。及湯之時,天先見金刃生於(yu) 水。湯曰金氣勝。金氣勝,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及文王之時,天先見火赤烏(wu) 銜丹書(shu) 集於(yu) 周社。文王曰火氣勝。火氣勝,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代火者必將水,天且先見水氣勝。水氣勝,故其色尚黑,其事則水。水氣至而不知,數備,將徙於(yu) 土。

 

首先,鄒衍以五行相克相勝(土、木、金、火、水)解釋朝代的轉移:黃帝是土德,大禹是木德,商湯是金德,文王是火德,代火者是水德;如水氣至而不知,不行水德,則氣數將遷移到土。其次,以天命符瑞證知某行(德)主運,即所謂“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zi) ”。天命符瑞即受命之符,是受命為(wei) 王的證驗,例如周之受命之符是“天先見火赤烏(wu) 銜丹書(shu) 集於(yu) 周社”。受命之符有預兆性、神聖性,但也關(guan) 涉人事之為(wei) ,如“水氣至而不知,數備,將徙於(yu) 土”。再次,某行(德)主運,受命之王必須實行某行(德)之事,如“火氣勝,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

 

董仲舒繼承和發展了鄒衍以來的符瑞思想。《春秋繁露》特有《符瑞》一篇:

 

有非(人)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獲麟,受命之符也。然後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間,而明改製之義(yi) 。

 

受命之符非人力所能致,而是天之為(wei) 。“西狩獲麟”是孔子受天命為(wei) “素王”的符應。孔子受命為(wei) 王,要改製以正前朝之不正。

 

臣聞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歸之,若歸父母,故天瑞應誠而至。《書(shu) 》曰“白魚入於(yu) 王舟,有火複於(yu) 王室,流為(wei) 烏(wu) ”,此蓋受命之符也。周公曰“複哉複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鄰”,皆積善累德之效也。(《天人三策》)

 

受命之符顯示出天命的神聖性和權威性;受天命為(wei) 王,即君權天授,因而君權具有神聖性和權威性。董仲舒認為(wei) ,受命之王須積善累德,天下之人歸之,天瑞才應誠而至。文王得受命之符,周公說“複哉複哉”,即周有盛德,故天報此瑞。因此,天命符應是天之為(wei) ,但天之為(wei) 根據人之為(wei) ,人之為(wei) 在於(yu) 積善累德。這強調了人君的主體(ti) 性及其行為(wei) 的道德性;但積善累德的人未必能受天命為(wei) 王,這又為(wei) 天命的神聖性和權威性留下空間。

 

鄒衍的“五德轉移說”鼓吹了多年,終於(yu) 到秦始皇統一天下後被采用。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chuan) ,以為(wei) 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cong) 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wei) 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wei) 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wei) 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jue) 於(yu) 法,刻削毋仁恩和義(yi) ,然後合五德之數。(《史記·秦始皇本紀》)

 

秦始皇以為(wei) 秦代周是水德,而實行水德之製度。根據《呂氏春秋·孟冬季》:“律中應鍾,其數六。”“載玄旗,衣黑衣,服玄玉。”“某日立冬,盛德在水。”“於(yu) 是察阿上亂(luan) 法者罪之,無有掩蔽。”等等,始皇進行了一係列的改製,並實行嚴(yan) 刑峻法。

 

始皇的水德之運僅(jin) 流行十五年,劉邦便亡秦而取得天下。《史記·曆書(shu) 》:“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為(wei) 獲水德之瑞。雖明習(xi) 曆及張蒼等,鹹以為(wei) 然。是時天下初定,方綱紀大基,高後女主,皆未遑,故襲秦正朔服色。”劉邦亦以為(wei) 漢得水德。

 

漢文帝時,賈誼和公孫臣認為(wei) 漢得土德。

 

賈生以為(wei) 漢興(xing) 至孝文二十餘(yu) 年,天下和洽而固,當改正朔,易服色,法製度,定官名,興(xing) 禮樂(le) 。乃悉草具其事儀(yi) 法,色尚黃,數用五,為(wei) 官名,悉更秦之法。(《史記·屈原賈生列傳(chuan) 》)

 

賈誼承認秦是水德,則漢當為(wei) 土德,否定了漢是水德之說。

 

魯人公孫臣上書(shu) 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chuan) ,則漢當為(wei) 土德,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尚黃。”(《史記·封禪書(shu) 》)

 

公孫臣亦認為(wei) ,秦得水德,則漢為(wei) 土德;黃帝是土德,其符應是“黃龍地螾見”,今漢得土德,其符應亦是“黃龍地螾見”。但公孫臣的土德之說遭丞相張蒼的貶斥,未能實行。文帝十五年,“黃龍見成紀”,“天子乃複召魯人公孫臣以為(wei) 博士,申明土德事”(《史記·孝文本紀》)。漢為(wei) 土德將要實行時,文帝怒新垣平欺詐之事,“自是之後,文帝怠於(yu) 改正朔服色神明之事”(《史記·封禪書(shu) 》)。終文、景兩(liang) 朝,漢家仍未定為(wei) 土德。

 

武帝即位。這位好大喜功的皇帝,無限向往禮樂(le) 昌盛的太平之世。文學公卿以為(wei) 封禪改製是漢家的盛事,充滿了無限的期盼。《史記·封禪書(shu) 》:“(建元)元年,漢興(xing) 已六十餘(yu) 歲矣,天下艾安,搢紳之屬皆望天子封禪改正度也,而上向儒術,招賢良,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wei) 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武帝和文學公卿皆認為(wei) 漢承黃帝為(wei) 土德,特尊崇黃帝。齊之方士大造輿論,“黃帝且戰且學仙”,使一心神往不死成仙的武帝大發感慨:“嗟乎!吾誠得如黃帝,吾視去妻子如脫躧耳。”大臣和方士也心領神會(hui) ,造出了許多土德的符瑞。元鼎元年,汾陽巫得寶鼎,謂是黃帝寶鼎;迎黃帝寶鼎於(yu) 中山,“有黃雲(yun) 蓋焉”;元鼎五年,拜太一,“是夜有美光,及屋,黃氣上屬天”(《史記·封禪書(shu) 》)。漢為(wei) 土德是眾(zhong) 望所歸、眾(zhong) 心所向。《漢書(shu) ·武帝紀》:“太初元年……夏五月,正曆,以正月為(wei) 歲首。色尚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漢家終定為(wei) 土德。要之,鄒衍的“五德轉移說”對秦漢的政治製度和學術思想產(chan) 生了重要的影響。

 

 

在漢初的水德、土德之爭(zheng) 中,董仲舒創立了“三統”說。三統即黑統、白統、赤統。三統以三正為(wei) 基礎。三正是夏正、商正、周正。夏正以十三月為(wei) 歲首,即建寅;商正以十二月為(wei) 歲首,即建醜(chou) ;周正以十一月為(wei) 歲首,即建子。

 

三正以黑統初,正日月朔於(yu) 營室,鬥建寅。天統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正白統者,曆正日月朔於(yu) 虛,鬥建醜(chou) 。天統氣始蛻化物,物初芽,其色白。……正赤統者,曆正日月朔於(yu) 牽牛,鬥建子。天統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

 

董仲舒以三統之正黑統、正白統、正赤統之循環往複,解釋曆史朝代的轉移。例如,周是正赤統,以十一月為(wei) 歲首,代周之朝代回返夏之正黑統,以十三月為(wei) 歲首。

 

董仲舒認為(wei) ,得天統的受命之王,不是繼體(ti) 守文之王,而是創立朝代的新王,故必須改製;改製的內(nei) 容包括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等等。

 

今所謂新王必改製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yu) 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製,修(循)故業(ye) ,而無有所改,是與(yu) 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yi) 誌,事天亦然。今天大顯己,物襲所代而率與(yu) 同,則不顯不明,非天誌。故必徒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誌而明自顯也。若夫大綱、人倫(lun) 、道理、政治、教化、習(xi) 俗、文義(yi) 盡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春秋繁露·楚莊王》)

 

新王之受命改製有重要意義(yi) :一是表明新的朝代已經到來;二是昭示王權天授的神聖性、權威性,即《三代改製質文》“王者必受命而後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製禮樂(le) ,一統於(yu) 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於(yu) 天也”。

 

改正朔是改製的首要內(nei) 容。《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謂“改正之義(yi) ,奉元而始”,元即開始,改正是確立一年的開始。三統循環往複,三正也循環往複。董仲舒認為(wei) ,改正不僅(jin) 有形式的意義(yi) ,且有實質內(nei) 容的意義(yi) ,主要表現在四方麵。

 

1)受命之王改正,是新正,表明新王朝的誕生,萬(wan) 事更新。改正表示受命於(yu) 天,《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王者受命而王,製此月(正月)以應變,故作科以奉天地。”

 

2)正月是一年的開始,是本,本正則末應。《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正者,正也。統致其氣,萬(wan) 物皆應而正;統正,其餘(yu) 皆正。凡歲之要,在正月也。法正之道,正本而末應,正內(nei) 而外應。”這源於(yu) 《公羊傳(chuan) 》成公八年“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餘(yu) 皆通也”。

 

3)正者政也,人君行政首先要正,為(wei) 臣民之表率,則臣民自正;這本於(yu) 孔子謂“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天人三策》:“政者,王之所為(wei) 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wei) ,而下以正其所為(wei) ,正王道之端雲(yun) 爾。”“故為(wei) 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wan) 民,正萬(wan) 民以正四方。”

 

4)受命之王實行新正,以時間的統一表示天下的統一。《公羊傳(chuan) 》隱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解釋《春秋》“王正月”說:“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製禮樂(le) ,一統於(yu) 天下。”《天人三策》:“《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yi) 也。”

 

鄒衍的“五德轉移說”,也同樣要求改正。其五正:土之正為(wei) 十四月(黃帝),木之正為(wei) 十三月(禹),金之正為(wei) 十二月(殷),火之正為(wei) 十一月(周),水之正為(wei) 十月(秦)。五德說之夏、商、周三正,與(yu) 三統說相同。漢家最終定為(wei) 土德,太初改正,是以十三月(正月)為(wei) 歲首,這與(yu) 土德之正(以十四月為(wei) 歲首)不合,而與(yu) 董仲舒“三統”說之正黑統(以十三月為(wei) 歲首)相同。

 

易服色是改製的另一項重要內(nei) 容。服色是指車馬、祭牲、服飾等顏色,是禮樂(le) 製度的一項內(nei) 容。董仲舒認為(wei) ,夏尚黑,為(wei) 正黑統;殷尚白,為(wei) 正白統;周尚赤,為(wei) 正赤統。《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三正以黑統初。……其色黑。”三統之色源自於(yu) 鄒衍之五德說。根據“五德轉移說”,黃帝為(wei) 土德,尚黃;夏為(wei) 木德,尚青;商為(wei) 金德,尚白;秦為(wei) 水德,尚黑。可見,五德說的商、周兩(liang) 朝之色與(yu) 三統說相同,但鄒衍之夏尚青與(yu) 董仲舒之夏尚黑不同。

 

 

董仲舒說:“王者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春秋繁露·楚莊王》)受命之王要改製,但不能變道。《天人三策》:“道者,所由適於(yu) 治之路也,仁義(yi) 禮樂(le) 皆其具也。”道是通向治世之路,仁義(yi) 禮樂(le) 是道的基本內(nei) 容。

 

臣聞夫樂(le) 而不亂(luan) 複而不厭者謂之道;道者萬(wan) 世無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行,舉(ju) 其偏者以補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將以救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天人三策》)

 

道,萬(wan) 世無弊,“樂(le) 而不亂(luan) 複而不厭者”,具有超越時空的永恒性。《鹽鐵論·遵道》:“聖王之治世,不離仁義(yi) 。故有改製之名,無變道之實。上自黃帝,下及三王,莫不明德教,謹庠序,崇仁義(yi) ,立教化。此百世不易之道也。”萬(wan) 世無弊之道、百世不易之道,即大道。大道以仁義(yi) 禮樂(le) 為(wei) 基本內(nei) 容,也包含刑法等,且各部分內(nei) 容之間存在融合、貫通的關(guan) 係。因此,大道具有整體(ti) 性、超越性。先王之道,即夏商周三王之道,是把大道落到現實社會(hui) 政治中的實踐之道。因此,實踐之道具有時代性、特殊性。大道是完美無缺的,而實踐之道是偏頗的,故大道與(yu) 實踐之道存在間距;但大道的實質內(nei) 容與(yu) 實踐之道是相通的,例如皆以仁義(yi) 禮樂(le) 為(wei) 核心內(nei) 容。換言之,三王之道皆是依據大道來實踐的。三王之道即實踐之道為(wei) 何不能盡合於(yu) 大道呢?一方麵,大道原是抽象、觀念之道,觀念一落到實踐中自然會(hui) 發生偏頗。另一方麵,三王在特定的時勢中受命為(wei) 王,踐行大道時,既需考慮前王之道的偏弊,又要考量現實形勢的狀況,則往往側(ce) 重於(yu) 大道某內(nei) 容而相對輕視其他內(nei) 容,故三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偏離了大道的整體(ti) 性、融貫性。因此,三王之道是損益變化的。

 

《天人三策》中,武帝之策問的目的是求得大道,以走向太平盛世;但他不知大道是抽象、觀念之道,一落到社會(hui) 現實中即變成實踐之道。武帝策問:“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謂久而不易者道也,意豈異哉?”三王之道各有偏弊,所以武帝及其大臣懷疑不易之道。董仲舒首先肯定大道的存在,這不容置疑;接著指出人君的實踐之道可因社會(hui) 政治形勢的不同而損益,以救溢扶衰,才能走向盛世。

 

至於(yu) 如何損益實踐之道,董仲舒通過追討曆史朝代的發展曆程做出回答。

 

董仲舒認為(wei) ,堯舜禹之道盡合於(yu) 大道。《天人三策》:“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堯受命為(wei) 王,行大道,而天下太平。舜受命為(wei) 王,因堯之道(大道)而行,垂拱無為(wei) ,天下太平。禹受命為(wei) 王,循舜之道(大道)而行,天下太平。因此,堯舜禹共守一道,即大道。武帝之策詔問舜為(wei) 何垂拱無為(wei) ,而周文王有為(wei) 。“製曰:‘蓋聞虞舜之時,遊於(yu) 岩郎之上,垂拱無為(wei) ,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於(yu) 日昃不暇食,宇內(nei) 亦治。夫帝王之道,豈不同條共貫與(yu) ?何逸勞之殊也?’”董仲舒回答說:“堯在位七十載,乃遜於(yu) 位以禪虞舜。堯崩,天下不歸堯子丹朱而歸舜。舜知不可辟,乃即天子之位,以禹為(wei) 相,因堯之輔佐,繼其統業(ye) ,是以垂拱無為(wei) 而天下治。”大道是觀念之道,一落到實踐中則有偏頗。堯舜禹之道為(wei) 何能盡合於(yu) 大道呢?這是因為(wei) 儒家把堯舜禹三世作為(wei) 理想的社會(hui) ,堯舜禹三聖是理想的聖君。理想與(yu) 現實之間存在著天然的差距。

 

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救,當用此也。孔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天人三策》)

 

夏尚忠,是指大禹之後君主所行之道。董仲舒以孔子之謂夏禮、殷禮、周禮的損益之說,證明三王之道各有偏頗,不能盡合於(yu) 大道。“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即認為(wei) ,忠敬文之融合貫通構成了大道,後世之王要踐行之。大道之忠敬文三部分具有融合融貫的關(guan) 係,而三王之道因為(wei) 時勢的差異而在踐行大道時,側(ce) 重於(yu) 某一部分的內(nei) 容,相對輕視另外兩(liang) 部分的內(nei) 容,損壞了這三部分內(nei) 容之間的融貫關(guan) 係,不能盡合於(yu) 大道。因此,三王之道之忠敬文構成了大道,形成了一個(ge) 圓滿自足的循環係列。

 

司馬遷受教於(yu) 董仲舒,其三王之道循環往複的思想接受了董仲舒的三統說。

 

太史公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環,終而複始。周秦之間,可謂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豈不繆乎?故漢興(xing) ,承敝易變,使人不倦,得天統矣。(《史記·高祖本紀》)

 

夏之政忠,但末世片麵地發展了“忠”,以至“忠之敝,小人以野”,天下大亂(luan) 。殷承夏之亂(luan) 世與(yu) 道之偏弊,而救之以“敬”。殷之末世,天下大亂(luan) ,“敬之敝,小人以鬼”。周承殷之敬弊而救之以文。周之文又因片麵地發展而“文敝”,天下大亂(luan) 。秦政應以“夏之忠”來救文敝,但秦反而實行嚴(yan) 刑酷法的政治,是文敝之極,以致秦二世而王。漢興(xing) ,承敝易變,以夏之忠救周秦之文敝,故漢朝的建立是得天統,所行之道遵循三王之道的循環往複。這即是董仲舒所謂“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天人三策》)。“其道變”即三王之實踐之道。實踐之道是對大道的踐行,有時突出“忠”或“敬”或“文”,主要是因為(wei) 前朝片麵發展了大道某一部分內(nei) 容而造成弊端,故本朝所行之道必須突出另一部分內(nei) 容,以救助。但救助的這一部分內(nei) 容本是為(wei) 了達到忠敬文之融貫發展的目的,但在運用中往往是“矯者不過其正,弗能直”(《春秋繁露·玉杯》),而走向另一個(ge) 極端,又損害了大道融合貫通地整體(ti) 運行。在失道中,曆史朝代以三統循環而往複更替。

 

夏因於(yu) 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由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今漢繼大亂(luan) 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天人三策》)

 

董仲舒認為(wei) ,堯舜禹共守一道(大道),這是“繼治世者其道同”。無所損益,改製而已,“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其餘(yu) 盡循堯道”。三聖之世是大治之世,故天不出災異,所謂“天不變”;因此,受命新王所行之道亦不變。這即是“天不變,道亦不變”。所謂“道之大原出於(yu) 天”,一方麵指天道是人道的終極根據,另一方麵謂人道是否合於(yu) 天道,以天出災異來證成。三王之末世,天下大亂(luan) ,天出災異,以譴告、警懼,《天人三策》所謂“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但末世君主不能反省改正,結果國家敗亡。受命新王必須革除前朝之道的偏弊,這即是“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

 

綜之,大道即萬(wan) 世無弊之道,有本性性、整體(ti) 性、超越性,以仁義(yi) 禮樂(le) 為(wei) 基本內(nei) 容,是忠、敬、文所構成的融貫整體(ti) ;先王之道即三王之道,是對大道的具體(ti) 運用,有特殊性、時代性、實踐性。董仲舒謂“故王者有改製之名,無變道之實”,即受命之王堅守大道,但實踐之道可以損益。

 

董仲舒之謂“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頗引發後人的爭(zheng) 辯。毛澤東(dong) 同誌說:“在中國,則有所謂‘天不變,道亦不變’的形而上學思想,曾經長期地為(wei) 腐朽了的封建統治階級所擁護。”[1]嚴(yan) 北溟認為(wei) ,“天不變道亦不變”的反命題,是“天變道亦變”,故望文生義(yi) 地看到“不變”兩(liang) 字就輕易地斷定為(wei) 形而上學是錯誤的。嚴(yan) 先生認為(wei) ,“天”主要是指自然,“道”主要是指自然規律,總的用意說明道是以天為(wei) 根據的主從(cong) 關(guan) 係;事實上,董仲舒是主張道變的,他以孔子之道為(wei) 主,綜合黃老、刑名、陰陽五行各派思想,為(wei) 漢王朝製定了一整套新的學說理論體(ti) 係,“非常異義(yi) 可怪之論”,經雄才大略的漢武帝采納,就成為(wei) 我國封建社會(hui) 兩(liang) 千餘(yu) 年儒學正宗思想的開端[2]。嚴(yan) 先生是如何理解“天變”的含義(yi) 呢?如果“天變”指天翻地覆,則“天不變道亦不變”就沒有反命題。

 

筆者認為(wei) ,單獨抽出這一句,把“天變”理解成天翻地覆,把道作為(wei) “道之大原出於(yu) 天”之道,則道有絕對性、永恒性,不存在“天變道亦變”的反命題。董仲舒之天,並非如嚴(yan) 先生所謂主要是指自然,董仲舒之道也非主要是指自然規律。董仲舒之天、道,是自然與(yu) 社會(hui) 的混合體(ti) 而以道德人倫(lun) 為(wei) 主,自然及其規律是其次的。換言之,董仲舒之天、道是事實與(yu) 價(jia) 值的混合體(ti) ,而以價(jia) 值為(wei) 主。董仲舒之謂道,有大道與(yu) 三王之道的分別;大道是永恒不變的,三王之道是對大道的具體(ti) 運用,因時代形勢的不同而有損益,是變化的,但三王之道的變化必須是在堅持大道的基礎上,即以常為(wei) 主,以權變為(wei) 輔。因此,大道與(yu) 三王之道有共通的本質內(nei) 容;大道之仁義(yi) 禮樂(le) 的基本內(nei) 容是不同時代的受命帝王所必須堅守的,但大道之其他方麵的內(nei) 容可根據時代形勢的不同而有變化。董仲舒認為(wei) ,曆史朝代在不斷地更替,但大道之仁義(yi) 禮樂(le) 的基本內(nei) 容將一以貫之於(yu) 各個(ge) 朝代而永恒不變,因為(wei) 仁義(yi) 之道是人類前進的大方向,是人類行為(wei) 的大準則。

 

“天不變,道亦不變”置於(yu) 《天人三策》的整段文字中,天變即天出各種災異,包括日食、地震等。董仲舒認為(wei) ,天人感應、天出災異是因為(wei) 人君失道而社會(hui) 混亂(luan) ,如人君不能反省改正,則傷(shang) 敗乃至。受命新王必須更化前王之道而救溢扶衰,向大道回歸。天不變,即天不出災異,因為(wei) 人君之道合於(yu) 大道,而天下大治,則受命新王因循前王之道即可,不需更化。因此,“天不變,道亦不變”有反命題“天變而道亦變”,這不是形而上學的命題。

 

因此,董仲舒之道,一是本體(ti) 、整體(ti) 、永恒之大道,一是特殊、具體(ti) 、實踐之道;實踐之道以本體(ti) 之道為(wei) 根據,是人君對本體(ti) 之道的運用。這是在大道的永恒不變中,堅持實踐之道的更化和損益。人君實行的實踐之道不斷地合道(本體(ti) 之道)、失道、複道,從(cong) 而產(chan) 生曆史朝代的更替。這表明人君的政治行為(wei) 決(jue) 定了曆史朝代的更替,比鄒衍的五德轉移說更強調人君的道德主體(ti) 作用。

 

概之,受命之王得天統,如果是繼治世,不易道(合於(yu) 本體(ti) 之道的前王之道),但要改製;如果是繼亂(luan) 世,則不僅(jin) 要改製,而且要易道(更化前王之道),但所易之道不是本體(ti) 之道,而是不盡合於(yu) 本體(ti) 之道的前王之道。“有改製之名,無易道之實”的道是永恒的大道。

 

 

董仲舒創立三統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yi) :確定漢代屬於(yu) 三統中的某一統,從(cong) 而確立漢道與(yu) 改製的具體(ti) 內(nei) 容。

 

按三統說,漢為(wei) 哪一統呢?《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製,當正黑統。”“故曰絀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董仲舒認為(wei) ,《春秋》繼周,當正黑統。《天人三策》:“然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者,所繼之救,當用此也。……今漢繼大亂(luan) 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用夏之忠者。”漢損周之文,用夏之忠。根據三統循環說,漢繼周,返夏之忠,漢與(yu) 夏同是正黑統。這就產(chan) 生了矛盾:既說《春秋》繼周,為(wei) 正黑統;又說漢繼周,為(wei) 正黑統。如何解釋呢?

 

董仲舒“以《春秋》當新王,為(wei) 正黑統”實是“非常異義(yi) 可怪之論”(何休語)。孔子所作的《春秋》是一本書(shu) ,如何能當新王呢?《天人三策》以孔子為(wei) “素王”,《春秋繁露·符瑞》“西狩獲麟,受命之符是也”,即以獲麟為(wei) 孔子受命作《春秋》的符瑞。這表明“以《春秋》當新王”實是以孔子當新王。孔子有德無位,隻能以口誅筆伐行褒貶之權,謂之“素王”。新王必然與(yu) 一個(ge) 新的朝代緊密聯係。孔子是素王,沒有實際的朝代,但有一個(ge) 象征的朝代,即以《春秋》象征一個(ge) 新的朝代,當(托)正黑統。漢繼周,為(wei) 實際的新朝代,是正黑統。質言之,《春秋》當(托)正黑統,漢是實際的正黑統,故《春秋》繼周與(yu) 漢繼周不矛盾,且有深刻的意義(yi) ,即漢道應法《春秋》之道,“《春秋》為(wei) 漢立法”。

 

漢為(wei) 黑統,正朔與(yu) 夏正相同,即以十三月為(wei) 歲首、夜半為(wei) 朔。董仲舒行夏正,與(yu) 孔子“行夏之時”相同,並具有實際的意義(yi) 。漢初曆法用秦《顓頊曆》,以十月為(wei) 歲首,結果“然正朔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見,弦望滿虧(kui) ,多非是”(《漢書(shu) ·律曆誌》)。以十月為(wei) 歲首,先冬後春,與(yu)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四時之序相悖;且月盡、月初見到月亮,月望反而虧(kui) 了,月弦又滿了。司馬遷不滿張蒼行《顓頊曆》:“張蒼文學律曆,為(wei) 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曆》,何哉?”(《史記·張丞相列傳(chuan) 》)故行夏正是當時社會(hui) 的普遍要求。武帝太初改曆,正采用了夏正。這說明三統說對太初改製有重要影響。

 

“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漢繼周秦之亂(luan) 世,漢道應如何更化呢?董仲舒的“文質”“四法”“三教”之說,不僅(jin) 說明損益先王之道,而且確立漢道。

 

文質之說見於(yu) 孔子《論語》。文指禮之文,即禮之外在的形式(禮儀(yi) 規範等);質指禮之質,即禮之內(nei) 在的精神實質(仁義(yi) 等)。孔子主張“文質彬彬”,即外在的禮儀(yi) 規範和內(nei) 在的仁義(yi) 融通合一。《禮記·表記》:“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這是以文質說明虞夏殷周的政教製度。《尚書(shu) ·大傳(chuan) 》:“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漢書(shu) ·嚴(yan) 安傳(chuan) 》曰:“臣聞鄒子曰:‘政教文質者,所以雲(yun) 救也,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之。’”鄒衍把文質與(yu) 政教聯係,主張文質相救。董仲舒“文質”是指兩(liang) 種政教製度。《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陽,親(qin) 親(qin) 而多質愛。”“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禮文。”“文”的政教製度重視禮儀(yi) 、法令,而輕視內(nei) 在的仁義(yi) 之質,故上下尊卑嚴(yan) 格分明,缺少親(qin) 親(qin) 之愛。“質”的政教製度重視內(nei) 在的仁義(yi) 之質,以建立社會(hui) 的和諧秩序,而輕視禮儀(yi) 法令的外在約束。文質之道相反相成,分開來看,各是一偏之道,整合來看,構成了整體(ti) 之道,成為(wei) 一種圓滿自足的整體(ti) 而循環,即文質再而複。

 

按文質再而複,周尚文,秦繼周當反質,但秦並未救弊,反而實行嚴(yan) 刑峻法的暴虐政治,是文之至,故漢必須反質。董仲舒以“承周文而反之質”為(wei) 《春秋》“十指”之一。《春秋》為(wei) 象征的朝代,漢為(wei) 實際的朝代,《春秋》反質,即漢反質。這表明漢要重視內(nei) 在仁義(yi) 之質的教化,以救周秦片麵強調外在禮儀(yi) 法令之弊。文質再而複,周為(wei) 文,殷即為(wei) 質,則漢是反殷之質。但殷人尚刑在漢初可能是一個(ge) 普遍看法。武帝“製策”即問:“殷人執五刑以督奸,傷(shang) 肌膚以懲罰。”(《天人三策》)《禮記·表記》有“殷周之文”之說。董仲舒主張漢反質,但不讚成反殷之質;按三統循環,漢承夏之黑統,與(yu) 殷之白統無涉。因此,董仲舒對“文質”說進行了改造,提出了“四法”說。

 

王者以製,一商一夏,一質一文。……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qin) 親(qin) 而多仁樸。……主地法夏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義(yi) 節。……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陽,親(qin) 親(qin) 而多質愛。……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禮節。……故四法如四時然,終而複始,窮則反本。(《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

 

此“商”“夏”不是朝代之名,而是製度之名。從(cong) 商、夏、質、文所規定的政教製度看,商和質同,夏和文同。四而複之“四法”與(yu) 二而複之“文質”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則董仲舒創立“四法”說的意義(yi) 何在呢?按四法之說,周為(wei) 文,殷為(wei) 質,夏為(wei) 夏,舜為(wei) 商;四法循環反複,則漢當法舜為(wei) 商(商即質,漢實是反質)。

 

《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樂(le) 宜親(qin) 《招武》,故以虞祿親(qin) ,樂(le) 製宜商,合伯子男為(wei) 一等。(《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

 

《春秋》為(wei) 正黑統,即漢為(wei) 正黑統。《招武》即舜之樂(le) ,“樂(le) 製宜商”,即四法之商;故漢返質,不是返殷之質,而是返舜之質(商)。舜是儒家最理想的君主,舜之道合於(yu) 本體(ti) 之道而萬(wan) 世無弊。《天人三策》引孔子“《韶》盡美矣,又盡善矣”,對《韶》樂(le) 是一往情深,讚美舜“因堯之輔佐,繼其統業(ye) ,是以垂拱無為(wei) 而天下治”。

 

但是,如果把三統和四法相配,又產(chan) 生了矛盾。按三統說,漢法夏;按四法說,漢法舜。陳蘇鎮征《天人三策》“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認為(wei) ,堯舜禹共守一道,漢法夏法商,其實質是一樣的[3]。可是,董仲舒以夏朝為(wei) 夏(文),以舜為(wei) 商(質),則政教製度並不盡同。因此,三統與(yu) 四法不能合理地配合;董仲舒對四法說又進行了改造,提出了“三教”說。

 

“三教”即忠、敬、文,董仲舒把三教和三統相配,則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三教和三統配合,在形式上很整齊,優(you) 於(yu) “文質”“四法”與(yu) 三統配合。在內(nei) 容實質上,三教說更符合董仲舒之目的。董仲舒創立三統說之現實目的是:漢承周文而反質,漢法夏為(wei) 正黑統。“文質”說,漢雖反質,但反殷之質,而漢人並不以殷為(wei) 質;且反殷之質,意味著法殷之白統,與(yu) 董仲舒的法夏為(wei) 正黑統不符。“四法”說,漢反舜之商,商和質,名異實同;法舜之質雖合儒家之理想,但舜為(wei) 赤統,意味著漢法赤統。根據“三教”之說,夏尚忠,忠即質。閻步克說:“傅武光考察《左傳(chuan) 》‘忠’字六十餘(yu) 見,亦言其義(yi) ‘一是無私,一是奉獻於(yu) 全民’。是‘忠’道全合於(yu) 質厚仁愛。”[4]漢法夏之忠,實是尚質。因此,“三教”說合於(yu) 漢“承周文反之質”,又合於(yu) 漢“法夏為(wei) 正黑統”。

 

概之,按“文質”再而複、“四法”四而複、“三教”三而複,皆表明漢道當反質;但是三統與(yu) 三教的配合最為(wei) 合理。在董仲舒上下求索“三統”與(yu) “文質”“四法”“三教”配合的思想曆程中,見出他“苦誌盡情,頭白齒落”(《春秋繁露·重政》)的勤奮和艱辛。

 

參考文獻:

 

[1] 毛澤東(dong) .毛澤東(dong) 選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01.

 

[2] 嚴(yan) 北溟.談“天不變道亦不變”[J].複旦學報,1980(6):67-68.

 

[3] 陳蘇鎮.漢代政治與(yu) 《春秋》學[M].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1:188.

 

[4] 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309.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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