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民】天命與人生的互貫互通及其實踐取向——儒家“天人合一”觀與“知行合一”說發微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6-25 10:32:49
標簽:
張新民

作者簡介:張新民,西曆一九五〇生,先世武進,祖籍滁州,現為(wei) 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shu) 院教授(二級)兼榮譽院長。兼職貴陽孔學堂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國際儒學聯合會(hui) 理事,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中國明史學會(hui) 王陽明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存在與(yu) 體(ti) 悟》《儒學的返本與(yu) 開新》《陽明精粹·哲思探微》《存在與(yu) 體(ti) 悟》《貴州地方誌考稿》《貴州:學術思想世界重訪》《中華典籍與(yu) 學術文化》等,主編《天柱文書(shu) 》,整理古籍十餘(yu) 種。

 

 

天命與(yu) 人生的互貫互通及其實踐取向

——儒家“天人合一”觀與(yu) “知行合一”說發微[①]

作者:張新民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天府新論》2018年第3期

 

摘要:天人合一”觀與(yu) “知行合一”說,乃是傳(chuan) 統儒學極為(wei) 重要的哲學思想命題。與(yu) 現象界形形色色分殊的事物對應,所謂“合一”之“一”,乃是指有著巨大統一性的“本體(ti) ”;“本體(ti) ”與(yu) “現象”不即不離的關(guan) 係,實即“一”與(yu) “多”互攝互涵的關(guan) 係,可用“一本萬(wan) 殊”或“理一分殊”來加以概括。超越的天道可以下貫於(yu) 現實的人生,宇宙論與(yu) 心性論亦可互釋互詮,因而人必須敬德修業(ye) ,才能盡“人”以合“天”,遂不能不有“知行合一”說的提出,以圓成與(yu) “天”一體(ti) 通貫的生命本體(ti) 的完整統一。“天”既可指形上超越的本體(ti) ,也可指形下具象的自然。人能“參讚化育”即意味著“人”與(yu) “天”可以合為(wei) 一個(ge) 共同的生命創造體(ti) 。隻有以“知”與(yu) “行”的完整統一為(wei) 前提,才能激活“心”與(yu) “天”一根而發的活潑創造生機。“天人合一”觀一旦轉化為(wei) 人的道德實踐活動,必然就能打通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重世界,強化人的絕對主體(ti) 精神,突出“知行合一”學說的實踐向度,喚起天道下貫於(yu) 人生所彰顯出來的強烈神聖感與(yu) 使命感,活化為(wei) 人倫(lun) 道德與(yu) 生態倫(lun) 理雙重責任的自覺肩負。這既是人生“下學上達”服從(cong) 內(nei) 在道德律令顯現出來的神聖與(yu) 莊重,也是“天命”與(yu) “人生”打成一片不可推禦的使命和責任。 


關(guan) 鍵詞:天命下貫  天人合一  知行合一   德行踐履  生態倫(lun) 理


引  言

 

“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都是中國儒家古典傳(chuan) 統的重要思想命題,反映了中國人長期持有的圓融通貫的哲學致思智慧。錢穆((1895-1990)先生一生最後的罷筆《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之貢獻》一文,便認為(wei) “天人合一”觀乃是中國文化思想最後之歸宿,與(yu) 西方總是把“天”與(yu) “人”區隔分開來講不同,中國人更喜歡把“天”與(yu) “人”配合著講[②]。而講“人”則在“天人合一”觀之外,別開出一“知行合一”之新學說,主要強調人的有體(ti) 有用的社會(hui) 實踐活動的重要,希望人能在天地間找到安身立命的真正歸宿。二者表麵各有其不同的言說路徑或價(jia) 值向度,實則均為(wei) 內(nei) 在聯係極為(wei) 深厚緊密的學理命題。從(cong) 中國一貫的文化思想立場看,“天”乃是代表超越界至高至善的正義(yi) 和公平的本體(ti) ,當然即為(wei) 人間現實社會(hui) 道德正當性與(yu) 合法性的存在論依據,因而本體(ti) 論的“天人合一”觀必然指向超越界與(yu) 現實界的通貫合一,成為(wei) 現實社會(hui) 以“道”為(wei) 中心範疇的各種實踐活動的精神動力,遂不能不有與(yu) 其相應的“知行合一”說的提出,反映華夏民族既重現實又不乏超越理想的剛健自強精神。


“天人合一”觀與(yu) “知行合一”說清楚地告訴我們(men) ,人與(yu) 世界在形上超越的終極本體(ti) 層麵上是合二為(wei) 一的,形上超越的世界和經驗現實的世界也是合二為(wei) 一的。如同世界的存在是一大全式的整體(ti) 一樣,人的生命存在也是一大全式的整體(ti) 。人與(yu) 世界徹上徹下的普遍聯係一旦解體(ti) ,即意味著世界的暗淡和荒蕪,人的疏離與(yu) 異化。人要防範世界的暗淡和荒蕪,避免自我的疏離和異化,就必須在本體(ti) 論上回歸“天人合一”,在實踐論上做到“知行合一”,永葆人與(yu) 天地無分無別本來即有的活潑創化生機,主動承擔起天命與(yu) 人生打成一片的道德責任和倫(lun) 理責任。隻有在“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兩(liang) 個(ge) 方麵同時雙管齊下,人才能在“體(ti) 用一源”的社會(hui) 實踐活動中將生命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推至極致。


“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可以互詮互釋之處頗多。借用朱子(1130-1200)的表述,“須是見它本原一線來處,便是天命”[③]。無論“天人合一”或““知行合一”,本質上都是見其“本原一線來處”的重要命題,當然有裨於(yu) 人生真正步入“知天命”的殊勝境域。如果說“天人合一”觀能夠將人自下而上層層提升超越,乃至巍巍然屹立於(yu) 天地之間,象征著縱向直立(上下打通)的人格氣象,那麽(me) “知行合一”說則可導人由內(nei) 而外不斷擴大生命實踐的空間,乃至浩浩然“以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標誌著橫向通貫(內(nei) 外打通)的生命境域。二者均為(wei) “立人”的學問,必然以“成人”“成物”為(wei) 根本價(jia) 值訴求。本文擬從(cong) 儒家心學生命體(ti) 驗的視域出發,嚐試性性地展開多方麵的探討[④],是否能做到學理上的通貫圓融,則有待學界方家的批評指正。

 

一、天道性命的一體(ti) 通貫

 

“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的“一”,究竟應該如何解釋?漢儒許慎說得很清楚:“惟初太極,道立於(yu) 一,造分天地,化成萬(wan) 物”[⑤]。可證“一”即是“道”的待展開狀態,滿含無限的勢能或創造活力,既可與(yu) 有待分化的本源性的“太極”相通相貫,又表示天地萬(wan) 物“造分”“化成”的開始[⑥]。因此,也可說是“無動無靜,神也;一之至也,天之道也”[⑦]。“天,顛也,至高無上,從(cong) 一大”。而“至高無上,是其大無有二也” [⑧]。顯然“一”亦可與(yu) “天”相通互訓,均以不同的稱謂指向共同的形上之本體(ti) 。隻是“一”更強調了“體(ti) ”的本源性和初始性,因而主要是在時間中展開其生物成物的創化進程,其與(yu) 萬(wan) 事萬(wan) 物的連接乃是一體(ti) 不二的內(nei) 在性關(guan) 係;而“天”則更突出了“體(ti) ”的至高性與(yu) 絕待性,因而主要是在空間中展開其顯像成像的創生過程,其與(yu) 林林總總的現象的聯係乃是不即不離的超越性關(guan) 係。可見在中國文化語境中,“一”既可用來指稱“本體(ti) ”,也可用來說明存在的終極,“夫一可名也,而實無形也,在乾為(wei) 乾元,在《易》為(wei) 太極,在吾人為(wei) 性,總之名一也……故曰:萬(wan) 物之總,皆閱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門”[⑨]。如同形上的“天”能夠顯像為(wei) 現象的“天”,而現象的“天”與(yu) 形上的“天”一體(ti) 不二一樣,“一”也是形上形下一體(ti) 統攝的,能夠生成性地展開和創造的,當屬默識體(ti) 認的直觀式大全存在,而非邏輯推論的概念化分析對象。“本體(ti) ”既是整體(ti) ,也是大全,不僅(jin) 顯示了其固有的統一性,更表征了無限的創造活力。因而“一”是蘊含著豐(feng) 富性、充實性的“多”的創造性的“一”,“多”亦為(wei) 暗藏著統一性、一致性的“一”的無限展開著的“多”。“一”既可轉化為(wei) “多”,“多”也能會(hui) 通為(wei) “一”,不僅(jin) 體(ti) 現了“體(ti) ”與(yu) “用”的存在論動態關(guan) 係,同時也反映了整體(ti) 與(yu) 局部互攝互涵的普遍聯係方式,顯示了天地宇宙的秩序化運作結構,提供了認識自我與(yu) 世界的方法論路徑[⑩]。本體(ti) 的根源的完整或大全式的“合一”,與(yu) 現象的存在的具體(ti) 或個(ge) 別的“分殊”,二者之間不僅(jin) 不矛盾對立,反而高度地和諧統一。無所不包的“道”固然是“一”,但其起用展開卻可以有動靜,有動靜即有陰陽,有陰陽即有萬(wan) 物,當然就能化現為(wei) 與(yu) “一”密契一體(ti) 的“多”,亦即“立天之道,曰陰與(yu) 陽,立地之道,曰柔與(yu) 剛,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周易·說卦》)。“天地人之才等耳,人豈可輕?”[11]而“一陰謂之道可乎?一陽謂之可道乎?故必合一陰一陽,而後謂之道也”[12]。無論“天道”、“人道”、“地道”,都是一而三,三而一的關(guan) 係,本質上仍隻是一個(ge) “道”。


因此,“一”與(yu) “多”的辯正統一關(guan) 係, 實即“本體(ti) ”與(yu) “現象”互攝互涵的關(guan) 係,均不過是“道”的一體(ti) 兩(liang) 麵的表現,即使“人精神千種萬(wan) 般,夫道一而已矣”[13]。因而也可說“本體(ti) ”不離“現象”,“現象”不離“本體(ti) ”,“本體(ti) ”與(yu) “現象”不一不二。稍作適當的分疏,則形上超越的“本體(ti) ”實即“整體(ti) 隱序”[14],也可說是存在的隱性秩序或內(nei) 卷的生成模式,代表萬(wan) 事萬(wan) 物存在的本原,傳(chuan) 統中國哲學往往用“無”來對其加以指稱。經驗具體(ti) 的“現象”則為(wei) “整體(ti) 顯序”或展開的生存模式,即存在的顯性秩序及其生成現象,代表萬(wan) 事萬(wan) 物存在的共相,傳(chuan) 統中國哲學更多用“有”來對其加以指稱。而“道者,群物之道”[15],不僅(jin) 表征著深層難名的隱蔽性秩序結構,而且統攝著各種有形有色的無蔽性秩序現象,乃是“有”“無”一體(ti) 的總相, “隱”“顯”兼該的大全,“體(ti) ”“用”一源的整體(ti) ,“一”“多”互涵的存在。更有進者,“道外無物,物外無道”[16],“道”根本就“無隱顯,無小大。隱也者,其精微之蘊於(yu) 心者也,體(ti) 也;顯也者,其光華之著於(yu) 外者也,用也;小也者,其用之散而為(wei) 川流者也;大也者,其體(ti) 之斂而為(wei) 敦化者也。譬之天然不已之妙,默運於(yu) 於(yu) 穆之中,而日月星辰之麗(li) ,四時之行,百物之生,燦然呈露而不可掩,是道之全也。……故在言道者必該體(ti) 用之全,斯謂之善言;在學道者亦必得體(ti) 用之全,斯謂之善學”[17]。所謂“善言”、“善學”,一方麵強調宇宙萬(wan) 事萬(wan) 物的整體(ti) 性、共同性,關(guan) 注存在於(yu) 變化或運動過程中的事物的總體(ti) 和一致,一方麵也重視宇宙萬(wan) 事萬(wan) 物的無限多樣性、無質性,承認存在於(yu) 變化或運動過程中的事物的分殊性與(yu) 差異性。無論著眼於(yu) “本體(ti) ”與(yu) “現象”的不即不離,抑或關(guan) 注“一本”和“萬(wan) 殊”的辨證統一,均不能不涉及“體(ti) ”與(yu) “用”如何全幅展開的問題,遂成為(wei) 傳(chuan) 統中國廣袤思想題域必須討論的重要核心。而“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減不得,不假修飾的”[18]。“人”與(yu) “天”既可以是外在和諧相處的關(guan) 係,也可以轉化為(wei) 與(yu) “性”“命”密契一體(ti) 的內(nei) 在命題。因此,“理與(yu) 心一,而人不能會(hui) 之為(wei) 一”[19],人如果要避免與(yu) “天”的關(guan) 係出現斷裂,警惕“心”的活動脫離本然之“理”的規約,就必須時刻注意日常生活中的敬德修業(ye) ,而“知行合一”說作為(wei) 一種道德實踐準則,當然能以“複性”的方式防範“人”與(yu) “天”的疏離,時刻提撕人心而使“心”“理”純然合一。宋代新儒學複興(xing) 運動出現之後,“知”“行”關(guan) 係的討論越來越受到學者的重視,“知行合一”說越到後期就越獲得廣泛的認同,顯然也是思想發展史內(nei) 在理路的一種必然。


嚴(yan) 格地說,無論陰或陽,乃至剛與(yu) 柔,本質上都是“道”的起用和展開,雖相反而實相成,能夠涵蓋各種各樣的事物與(yu) 運動。與(yu) 其類似的是,無論天或人,乃至知與(yu) 行,亦都是天道性命通貫一體(ti) 的表現,同樣囊括了各種各樣的現象與(yu) 行為(wei) ,體(ti) 現了人類行為(wei) “先天”與(yu) “後天”、“超驗”與(yu) “經驗”合一的特征,代表了中國文化一貫的兩(liang) 行辯正思維[20]。不僅(jin) 人的德性生命創造活力與(yu) 天的本體(ti) 創化生機應該合一,人的本體(ti) 之知與(yu) 本體(ti) 之行不可兩(liang) 分,即紛紜複雜的萬(wan) 事萬(wan) 物也存在著高度的統一性,在其終極的根源深處均可以一體(ti) 不二。故“宋自周子(敦頤)出,而始發明聖道之所由,一出於(yu) 太極陰陽人道生化之終始,二程子引而伸之,而實之以靜一誠敬之功”[21],即一方麵從(cong) 形而上層麵尋求宇宙、社會(hui) 、人生問題的解答,一方麵強調人的現實道德實踐活動的重要,於(yu) 是“天人合一”之說遂開始有了更深廣的宇宙論的紮根,反映人的生命實踐活動必須符合“太極陰陽”生化不已的本質特征。生命的運作活動與(yu) 天地的節律脈動本來一體(ti) ,人的精神修養(yang) 活動明顯具備了深廣的宇宙論基礎。而“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 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誠”不僅(jin) 代表了倫(lun) 理的真、道德的善,更重要的是還代表了生命的真、存在的善。故“誠者合內(nei) 外之道,不誠無物”[22], “誠”必“天人合一”,“不誠”則“天人異用”,“誠”即天理流行,“不誠”則天地閉塞。“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23],因而主誠主敬的工夫實即盡“人”合“天”的工夫,不能不說是儒家即本體(ti) 即工夫方法路徑的吃緊處。所以朱子才強調“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24];“是太極也,謂之性可,謂之道可,謂之心可,誚之一可,謂之中可,謂之物可”[25]。人人都是世界,物物都是大全,天、地、人、物無一不有至善完足之“理”,亦無一不有至善完足之“德”。而“統體(ti) 一太極,即萬(wan) 殊之一本;各具一太極,即一本之萬(wan) 殊。統體(ti) 者,即大徳之敦化,各具者;即小徳之川流”[26]。“一”雖化顯為(wei) “多”,卻並未丟(diu) 失“一”;“多”雖分稟於(yu) “一”,亦不害其為(wei) “多”。一本可以散為(wei) 萬(wan) 殊,萬(wan) 殊亦同歸於(yu) 一本。因而“得一者而得此太極,而後謂之真得一;明道者得此太極,而後謂之真明道” [27], “得一”即是“得道”,既與(yu) “太極”一體(ti) ,又可統攝萬(wan) 有。所以,“一是即皆是,一明即皆明”[28], “一”之為(wei) 義(yi) 可謂大矣哉!這便是中國文化思想對萬(wan) 物必然具有共同形上之道的深刻體(ti) 認和把握,是對本體(ti) 的存在及其價(jia) 值目的論的如實了解與(yu) 闡釋,是孔子所謂“吾道一以貫之”的不斷再表述和再說明。


“一”與(yu) “多”的互攝互涵關(guan) 係,傳(chuan) 統中國儒、道、釋三家,都有不同程度的闡發。例如道家便強調“地籟則眾(zhong) 竅是已,人籟則比竹是已”,與(yu) 地籟、人籟不同,天籟則“吹萬(wan) 不同,而使其自已也,鹹其自取,怒者其誰邪?”(《莊子·齊物論》)。大乘佛教及禪宗也有類似的隱喻:“譬如大雲(yun) ,起於(yu) 世間,遍覆一切……其雲(yun) 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cong) 林,隨分受潤”[29];“譬如日月住虛空,一切水中皆現影”[30],“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31]。因而從(cong) 一切存在的“理”上講,當可說“萬(wan) 理歸於(yu) 一理”[32];從(cong) 一切存在的普遍聯係看,則可說“萬(wan) 法歸於(yu) 一法”[33]。至於(yu) 宋明理學家,亦多持相同看法,如“二氣五行,化生萬(wan) 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wan) 為(wei) 一,一實萬(wan) 分,萬(wan) 一各正,大小有定” [34];“言萬(wan) 個(ge) 是一個(ge) ,一個(ge) 是萬(wan) 個(ge) ,體(ti) 統是一太極,然又一物各具一太極,所謂‘萬(wan) 一各正’,猶言‘各正性命’也”[35]。因而不能不“日夕兢兢,道念乃凝,萬(wan) 法歸一,不盈此名,配天塞地,盡性至命”[36]。可見無論從(cong) 儒、道、釋任何一家的視域出發,現象界的事物雖然林林總總,不能不是“多”,但都為(wei) 共同的本體(ti) 所統攝,可以會(hui) 歸為(wei) “一”[37]。也就是說,形下現象界分殊複雜的“多”,乃是有著深刻的內(nei) 在統一性、一致性,能夠在形上本體(ti) 世界做到“道通為(wei) 一”的“多”。形上本體(ti) 界渾然無別的“一”,也是蘊藏著巨大豐(feng) 富性、多元性,能夠在形下現象界顯象為(wei) 紛紜複雜事物的“一”。“一”與(yu) “多”之間,互涵互攝,翕辟開合,動靜一如, 生生不息,或者說統一性、一致性與(yu) 差異性、多元性始終保持巨大張力, 隱含著涵蓋一切存有的必然性創造力量,促使形形色色的事物按照自己的“真性”發育生長,才能成為(wei) 天地萬(wan) 物和合而為(wei) 一體(ti) 的豐(feng) 富完整的世界,即所謂“道,體(ti) 乎萬(wan) 物之中以生天下之用者也,物生而有象,象成而有數,數資乎動以起用而有行,行而有得於(yu) 道而有德”[38]。即使宇宙萬(wan) 象與(yu) 人類生活,也存在密契一體(ti) 的關(guan) 係;天、道、性、命盡管分屬不同的層麵,但仍在終極本原處旁通統貫為(wei) 一體(ti) 。


“本體(ti) ”可以外顯為(wei) “現象”,是活的能夠發用流行的生存著的超越性“本體(ti) ”,能夠以自己的不變催生和化育現象界的一切變化;而“現象”亦離不開“本體(ti) ”,是有著普遍穩定的內(nei) 在聯係的“現象”,總是以自己的變化隱蔽或反襯出本體(ti) 界的恒常不變。正是宇宙天地間總是存在著各種分殊的事物,才合成了一個(ge) 既相互區分又相互依賴的大全式的完整世界。


“天人合一”說將宇宙人生打成一片。從(cong) 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的關(guan) 係看,“天生百物,人為(wei) 貴”[39],尤其從(cong) 形而上的層麵觀察,則可說“性自命出,命自天降”[40]。因而“一”既涵蓋了“天”,當然也囊括了“人”;就人的存在狀態及生活生產(chan) 方式言,“一”必然統攝了“知”,同時也包含了“行”;否則便不符合整體(ti) 的邏輯,悖離了大全的周延,談不上什麽(me) “本體(ti) ”,更遑論“本體(ti) ”的展開。任何真正意義(yi) 上的人類社會(hui) 實踐行為(wei) ,從(cong) 來都是有“體(ti) ”有“用”的自覺活動,既離不開“天”,又必須依賴“人”。盡“人”合“天”即創造性地發展自己固有的“天性”,實現心、理、仁、知合為(wei) 一體(ti) 的全部生命潛質,做到實存主體(ti) “有為(wei) 法”與(yu) “無為(wei) 法”的和諧統一,才算符合“天人合一”的內(nei) 在根本旨趣。自然的人化與(yu) 人的自然化——自然參與(yu) 人文的發展,人文參與(yu) 自然的創化——二者相互協調配合而決(jue) 不對峙衝(chong) 突,才稱得上是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天人相應”。而“善言天者必驗於(yu) 人,善言人者必驗於(yu) 天”[41],講“天”而不離“人”的根本目的,在於(yu) “天道”能夠下貫人生,“人”與(yu) “天”一樣均應剛健自強不息;講“人”而不離“天”的主要價(jia) 值訴求,則為(wei) 人能上達“天道”,“天”與(yu) “人”一樣都有道德實踐色彩。人僅(jin) 從(cong) 自身單一角度為(wei) 自己定位,必然陷入平麵一維的自私狹隘;人隻有透過天地宇宙為(wei) 自己定位,才能展示立體(ti) 多元的包容廣大。人能上達天道,當然就能傳(chuan) 達形上超越的信息,同時轉化為(wei) 自己的行為(wei) 實踐,以“身”與(yu) “道”合的方式踐形“知行合一”精神。可見無論“天人合一”或“知行合一”,均既涵蓋了自然,又統攝了人文,足以反映自然與(yu) 人文的洽然一體(ti) ,共同的指向則為(wei) 生命世界的創進不已,同時也說明傳(chuan) 統中國固有之思想學說,其所關(guan) 注的範圍是何等的深廣宏大。


“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如果換成另一種表述方法,也可說是“天人不二”、“知行不二”。如同“合一”乃是要圓成本體(ti) 世界固有的完整大全性一樣,“不二”則為(wei) 彰顯本體(ti) 世界周遍圓融的不可分割。質言之,即以本體(ti) 大全世界的不可分割性為(wei) 前提,“天人不二”主要針對“天”與(yu) “人”的關(guan) 係立說,更多地強調二者決(jue) 非絕對孤立的對峙係統,任何人為(wei) 的區分間隔都隻能是宇宙的大裂痕,生命的大破壞。誠如《呂氏春秋·情欲篇》所說:“天地不能兩(liang) ,而況於(yu) 人類乎。人之與(yu) 天地同,故古之治身與(yu) 天下者,必法天地也。” 《呂氏春秋》“ 裒合群言,大扺據儒書(shu) 者十之八九,參以道家、墨家之近理者十之一二,較諸子為(wei) 頗醇”[42]。故所言仍與(yu) 儒家思想契應一致,可置入早期儒家思想脈絡中來加以考察。至於(yu) “知行合一”則突出了最能體(ti) 現人的主體(ti) 性的“知”與(yu) “行”的完整有機統一性,隻有統一而非衝(chong) 突才代表了人的社會(hui) 活動的完整性與(yu) 可靠性,消弭了統一而隻有衝(chong) 突性,即為(wei) 人類生活的大悲劇,價(jia) 值行為(wei) 的大毀滅,自我存在的大斲傷(shang) 。誠如成中英先生所說,“心”與(yu) “天”一樣廣闊無垠,一樣具有神聖的權威,而在嚴(yan) 格的層麵——人的存在的層麵——“心”與(yu) “性”是同一的,既源於(yu) 人人均有的天賦本性,又以獨特的存在形式顯現著自己,代表了一切人普遍而潛在的真實[43]。透過普遍的“天”與(yu) “性”的潛力及其統一與(yu) 創造,人完全能夠自覺並認識其普遍聯係著的“統一性”與(yu) “創造性”。憑借“心”與(yu) “性”的內(nei) 在關(guan) 聯,人亦能發揮“心”與(yu) “天”一根而發的活潑創造生機,表現為(wei) “天理”切身在場的流行不已。正是由“心”而“性”而“天”直契超越界的自證自悟和活潑起用,才引發了仁、義(yi) 、禮、智、信等直貫實踐界的諸多美德的實現。立足於(yu) “性”“天”一體(ti) 的形而上學,“知行合一”和“致良知”說遂於(yu) 焉得以成立。


“天人合一”的哲理義(yi) 涵,也可看成是“天命”與(yu) “人生”普遍而內(nei) 在的一種存在論關(guan) 係,即所謂“聖人之於(yu) 天道,皆屬諸命”[44]。按照錢穆先生的說法,“天命”在中國人看來,不能不表露在“人生”上,離開了“人生”,便無從(cong) 來講“天命”;離開了“天命”,也無從(cong) 來講“人生”,“人生”與(yu) “天命”最高貴最偉(wei) 大處,即在於(yu) 將二者可以和合為(wei) 一[45]。“天道”能下貫“人生”,“人生”能上契“天道”,“天道”與(yu) “人生”能夠和合為(wei) 一,顯然也意味著天道性命能夠一體(ti) 通貫。如果追問具體(ti) 原因,則可說“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原是一體(ti) ,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46]。譬如我們(men)  “俯仰觀察,茫茫蕩蕩,天地何心?唯是虛化形成,而人便是天地之心之所寄托。吾人合下反身黙識,心是何心?唯此視聽言動所以然處,便是此心發竅處也。此心發竅處,便是天地之心之發竅處”[47]。這正是自明代王陽明(1472-1529)之後,形上超越的“天道”不斷內(nei) 在化的思想發展必然現象,也是絕大多數傳(chuan) 統心學家的集體(ti) 性共識。正是在這一意義(yi) 脈絡下,才可說“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48],不僅(jin) 顯示精神生命所能臻至的(超)時空場城是何等的廣袤浩瀚,而且說明源自心性且形式多樣的“天人合一”話語表達是多麽(me) 的豪邁自信!而“《艮》(《周易·艮卦》)言天地人心一也,不可有二,二則非心矣,合內(nei) 外而言之”[49]。與(yu) “天心”合一之“人心”,既然為(wei) 天地“一點靈明”,當然就有先天的“知”的功能,即所謂“知者,先天之發竅也。謂之發竅,則已屬後天矣。雖屬後天,而形氣不足以幹之。故知之一字,內(nei) 不倚於(yu) 空寂,外不墮於(yu) 形氣,此孔門之所謂中也”[50]。先天超驗的“知”雖不墮於(yu) 形氣,卻必須憑借形氣而起用,即陽明所謂“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而“知行合一”的工夫,不僅(jin) 要在外顯的經驗的行動上做,更要在內(nei) 在的後天的念頭上做,念頭“發動處有不善,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51]。這是在行為(wei) 的內(nei) 在隱秘深處做刨根究底的修養(yang) 工夫,可見“知行合一”說最深刻的本質性特征,便是要從(cong) 生命存在的終極根源處入手,直接打通先天與(yu) 後天,聯結超驗與(yu) 經驗,以確保上(形上)下(形下)一體(ti) ,內(nei) (主觀)外(客觀)無間,體(ti) (本體(ti) )用(流行)一源[52],形成生命結構立體(ti) 動態的和合統一,實現“身心意知物是一件”的場域性整體(ti) 價(jia) 值[53]。道德的終極根據不僅(jin) 來源於(yu) 與(yu) 天道相通的人性,是一種以深刻的人性論為(wei) 基礎的德性倫(lun) 理學,而且也立足於(yu) 與(yu) 人性相通的天道,是一種以廣袤的宇宙論為(wei) 前提的天道實踐學。而無論德性倫(lun) 理或天道實踐,即內(nei) 即外,內(nei) 外一體(ti) ,本質上仍是“天人合一”觀開出的立體(ti) 道德世界,顯示了人間倫(lun) 理行為(wei) 的正當性與(yu) 合理性。更直截地說,人的道德實踐活動本質上即是天地宇宙大化流行即局部即整體(ti) 的一種表現方式,顯示人與(yu) 天一體(ti) 的健動不已的精神創進力量。無論“天”“人”或“知”“行”,相互之間一旦分裂或衝(chong) 突,均意味著二元論切割必然產(chan) 生的弊端,難免不造成碎片化的惡果,甚至“誤把剛健活躍之人性與(yu) 宇宙全體(ti) 化作停滯不前而又意蘊貧乏之封閉係統”[54],錯將代表生命整體(ti) 結構不同麵相的“身心意知物”區隔成為(wei) 了無關(guan) 涉的孤立存在,不僅(jin) 人與(yu) 自然嚴(yan) 重疏離,天地的創造性生機從(cong) 此受到窒息,來自宇宙(天地)本體(ti) 而又內(nei) 在於(yu) 自我的創化力量從(cong) 此喪(sang) 失,即人自身的存在方式也會(hui) 出現異化,人文化成的世界完全可能退墮為(wei) 叢(cong) 林,發自心性本體(ti) 而又遙接宇宙(天地)的創進力量當下就會(hui) 枯萎,既褻(xie) 瀆了神聖,也扭曲了生命,上害天道,下傷(shang) 人理。


人的生命存在乃是充滿了剛健活力的完整生命存在,世界則是由普遍聯係著的事物構成的生息不已的完整世界。人的靈性生命本來即有的秩序感和價(jia) 值感,實際即為(wei) 宇宙秩序與(yu) 價(jia) 值的內(nei) 在化與(yu) 凝聚化。任何生命的秩序化均必須以宇宙的秩序化運作為(wei) 根本前提,宇宙的秩序化運作即為(wei) 人的生存發展的本體(ti) 依據,不能不在終極性的根源深處合為(wei) 一體(ti) ,表現出生息不已的創造活力。“天地氣機,元無一息之停;然有個(ge) 主宰,故不先不後,不急不緩,雖千變萬(wan) 化,而主宰常定:人得此而生。若主宰定時,與(yu) 天運一般不息,雖酬酢萬(wan) 變,常是從(cong) 容自在,所謂‘天君泰然,百體(ti) 從(cong) 令。’”[55]天地作為(wei) 一有機生命體(ti) 必然無一息之停地運作,同樣也意味著人類共同生命體(ti) 總是無一息之停地運作。隻有以“天人合一”的方式生存發展,人類才可能獲得永恒的福祉。故無論“天人合一”或“知行合一”之“一”,都一端指向形下現象界,一端連著形上本體(ti) 界,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心性宇宙論哲學,也產(chan) 生了一套係統的心性人生論思想,二者均揭示了潛藏在人與(yu) 形上世界之間紛紜複雜的秩序結構中的巨大統一性,不能不說是“一之至也,天之道也”[56]。一貫性的“道”必然能夠形成差異性的“萬(wan) 有”,差異性的“萬(wan) 有”亦內(nei) 涵著一貫性的“道”,即使人類有“知”有“行”的曆史文化活動,也不過是通達永恒性的“道”的真理的一種實踐方式。“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則知道、知天”[57],而“心,一也。有指體(ti) 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58]。就“寂然不動”而言,則“心”當然就是“道”是“天”,不能說“體(ti) ”至微而難知,從(cong) “感而遂通”看,則“心”必然發用流行於(yu) 經驗界,隻能說是“道”或“天”的展開和落實,可以說“用”至顯而易見。因此,無論即“體(ti) ”而見“用”或因“用”而見“體(ti) ”,最重要的仍是必須重視實踐性的體(ti) 證功夫,才能從(cong) 易見之“用”證入難知之“體(ti) ”,從(cong) 而以體(ti) 用一源的方式打通“人道”與(yu) “天道”本來固有的連結。易言之,“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其為(wei) 物不二,故生物不測,性一而已。是為(wei) 未發之中,發之則為(wei) 喜怒哀樂(le) 之情,有未發之中,斯有發而中節之和,以位以育,天地萬(wan) 物所不能違也,其致一也”[59]。人的存在及其社會(hui) 實踐活動,根本就不能與(yu) “道”截然分為(wei) 二事。而從(cong) 傳(chuan) 統心學“人”即“天地之心”[60],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整體(ti) 視域出發,人心固然在現實上已分屬於(yu) 差別很大的每一生命個(ge) 體(ti) ,但在根源上又不能不是與(yu) 宇宙同構足以包舉(ju) 天地萬(wan) 物的完整性大全。人一旦在行為(wei) 實踐上與(yu) 自己的心性本體(ti) 合一,“終始此誌,日新其德,辨吾儒之異端,不惑於(yu) 臆見,得所謂不二之旨”[61],實際即意味著與(yu) 形上超越的天道合一,必然就能與(yu) “天”的創造活力(造化與(yu) 生生)合一,顯現為(wei) 與(yu) 宇宙本體(ti) 秩序洽然一體(ti) 的展開和流行[62]。至於(yu) 儒家一貫強調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衛靈公》),一旦置入“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的義(yi) 理脈絡之中,必然也會(hui) 深切地感受到其抱負的遠大與(yu) 氣魄的恢宏。誠如陳白沙(1428-1500)所說:“ 此理幹渉至大,無內(nei) 外,無終始,無一處不到,無一息不運會(hui) 。此則天地我立,萬(wan) 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63]

 

           二、“天人合一”說的兩(liang) 重釋義(yi) 學解讀

 

“天人之道,經之大訓萃焉”[64]。這是清人戴震在《原善》一文中提出的看法,適可見天人關(guan) 係的討論,即在儒家經典詮釋係統中,也顯得極為(wei) 重要,不妨視為(wei) 傳(chuan) 統中國哲學的核心。“天人合一”之“天”究竟應該如何解釋,曆代學者多有爭(zheng) 議。今人熊十力先生便曾指出:“天之義(yi) 有四:以形氣言,一也;以主宰言,二也;以虛無言,三也;以自然言,四也。後三者皆本前一引申之,而學術思想之變遷,亦於(yu) 此可略識矣。[65]”但“有形總是氣,無形隻是道”[66],形氣之天與(yu) 自然之天,仍可歸為(wei) 一類;主宰之天與(yu) 虛無之天,亦可合為(wei) 一體(ti) 。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周易·係辭傳(chuan) 上》),“心”則溝通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重世界,因而也可說“形而中者謂之心”[67]。“道”顯然屬於(yu) 形上本體(ti) 界,“器”則屬於(yu) 形下現象界。但“道”與(yu) “器”的區分,本體(ti) 界與(yu) 現象界——更明白地說是以“天”為(wei) 象征的超越界和以“人”為(wei) 代表的現實界——的差異,均不過是方便性的權說,實則人在現實世界中即可實現超越的理想,超越的理想亦不可脫離現實的人生。“器殊而道一,一以貫之,並行不悖,而用在其中”[68]。超越與(yu) 現實兩(liang) 個(ge) 世界在中國人看來,乃是不即不離的一個(ge) 世界。兩(liang) 個(ge) 世界的區分隻是表示“道”或顯(動)或隱(非動)存在的兩(liang) 種方式。天下萬(wan) 事萬(wan) 物無不因“道”而通貫為(wei) 一,兩(liang) 個(ge) 世界不過是一個(ge) 世界的兩(liang) 種麵相而已。本體(ti) 界與(yu) 現象界不但不破碎分裂,反而浹然俱化為(wei) 一體(ti) 。而“器亦道,道亦器”,“道”不僅(jin) 徹上徹上,亙(gen) 古亙(gen) 今,而且統攝萬(wan) 有,整全一貫。“道”既然不會(hui) 區隔於(yu) “器”,當然就不能脫離人——“但得主要仍是能道在,不係今與(yu) 後,己與(yu) 人”[69] 。能夠將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重世界打通合一的,主要仍是能夠依體(ti) 起用的“心”及與(yu) 之相應的生命實踐活動。


“道”與(yu) “器”不可間隔,顯然即意味著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世界不可分裂,同時也表明了“天”與(yu) “人”的不可分隔,任何分隔在中國人看來都是不圓融的,都意味著主客內(nei) 外一體(ti) 的完整生命的解體(ti) ,當然就有“天人合一”命題長期持續不斷的討論和深化。隻是具體(ti) 分析“天人合一”之“天”的涵義(yi) ,仍可做出以下兩(liang) 重解讀。 


一是天道、天德、天理,即“形而上者謂之道”意義(yi) 上的“天”,或者孟子“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即與(yu) 人的存在有著內(nei) 在超越關(guan) 係的“天”(《孟子·盡心上》),主要指可以發用流行的本體(ti) 世界。形上的“天”聽之不聞其聲,視之不見其形,與(yu) 經驗世界有聲有形的存有對應,當然是既“虛”又“無”的,但卻是有道有理有德的,充滿了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的,完全能在本體(ti) 論上與(yu) 人的生命合一的。例如《春秋》便以元統天,以天統君,上揆天心,下察人事, 即所謂“《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形上超越的“天”,儼(yan) 然成為(wei) 政治秩序的中心,因而“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yi) 也”[70]。人事與(yu) 天心盡管相互感應,但“天”顯然地位更高,也更具有威權。可見依據《春秋》大義(yi) ,一方麵政治的終極合法性來源於(yu) 形上的天道,違背天道即意味著人間仁德與(yu) 正義(yi) 的喪(sang) 失,政治行為(wei) 的合法性必然就會(hui) 受到天道人心的雙重質疑;另方麵依據形上超越的天道,人們(men) 亦可展開其有褒有貶的政治學批判,憑借天道“洋洋乎發育萬(wan) 物”的標準來匡正人類社會(hui) 的發展方向。


“天”作為(wei) 形上超越的本體(ti) ,必然能夠秩序化地運行,同時也有了道德的向度,即所謂“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禮記·孔子閑居》)。自然的天、地、日、月作為(wei) 一種整體(ti) 性的存在,均無不具有仁德的義(yi) 涵與(yu) 正義(yi) 的屬性,乃是至大至公價(jia) 值的神聖來源,成為(wei) 君主治國必須效法的對象。足證古人對形上超越之“天”,采取的是神聖的信仰的態度。“天”具有生殺獎懲的顯象功能,必然也具有意誌化的主宰之義(yi) ,既可以是萬(wan) 物的本體(ti) ,也可以是人的真性,違背天道即是違背人性,不僅(jin) 意味著自身行為(wei) 的悖亂(luan) ,而且象征著人間社會(hui) 的失序。因而向天禱祀祈福求安,乃是中國人極為(wei) 重要的儀(yi) 式行為(wei) 。例如古代常有的封壇祭祀活動,無論天地都是帝王齋戒沐浴虔心祀奉的對象。“天”乃是政治權力正當性與(yu) 合法性的本體(ti) 根源,明顯地具有宗教性的終極主宰的涵義(yi) [71]。


當然,除道德的“天”之外,也可對“天”展開義(yi) 理取向的追問或思考,主要采取直觀體(ti) 認的工夫或方法,於(yu) 是便產(chan) 生了一整套的形上義(yi) 理之學, 形成了所謂天道性命通貫一體(ti) 的哲學。而從(cong) 宋明時期的思想形態出發,當然更應該稱其為(wei) “道學”或“理學”,盡管是徹底消化了外來佛教所產(chan) 生的文化思想新氣象,但仍代表了中國古典文明義(yi) 理思辨賡續發展的曆史性最高成就[72]。


再即天氣、天文、天象,即所謂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荀子“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luan) 則凶”意義(yi) 上的與(yu) 人有著外在關(guan) 聯的規律性的自然之“天”(《荀子·天論》),也可說是本體(ti) 顯像為(wei) 萬(wan) 事萬(wan) 物的直觀現象的“天”。但“凡有氣莫非天,凡有形莫非地”[73],故言“天”而可包括地,均有“形”或“氣”的具體(ti) 表現形式。麵對自然具象之“天”,從(cong) 哲學思考的立場出發,既可對其作現象詮釋學的描述與(yu) 理解,也可透過現象直契形上超驗的本體(ti) 。自然的現象的經驗的“天”,當然即為(wei) 前麵提到的“形氣”之“天”。《爾雅·釋天》:“蒼蒼,天也。|春為(wei) 蒼天,夏為(wei) 昊天,秋為(wei) 旻天,冬為(wei) 上天”;顯然便是透過四季的變化來突出“形氣”的“天”的特征,揭示的仍是與(yu) 經驗世界相應的天象或天氣的自然,也就是熊十力先生所謂以形氣或自然言的“天”。但無論形氣之“天”或自然之“天”,依然不能是兩(liang) 個(ge) 而隻能是一個(ge) “天”。


形氣的“天”或自然的“天”,在中國文化思想看來,都是本體(ti) 的“天”發用流行後的具體(ti) 顯像。如同孔子所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形上的天道是超越言詮的,不可言說的——“上天之載,無聲無臭” (《禮記·中庸》);當然也是秩序井然的,令人敬畏的——“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詩經·維天之命》)。形上的天道同時也是有內(nei) 在生機的,充滿活潑創化能力的,能夠“鼔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xing) 焉”(《禮記·樂(le) 記》),即不僅(jin) 能流行為(wei) “雷霆”、“風雨”,而且也可顯像為(wei)  “四時”、“百物”。所以,“開眼無不是這個(ge) 充塞,無不是這個(ge) 流行”[74]。“天道”既能以動態的方式化現為(wei) 可感可知的現象,必然就會(hui) 以活生生的形式融入人的生活經驗。人類乃至萬(wan) 物生存於(yu) 其中的天地宇宙,乃是充滿著無限活潑潑創化生機的世界。


形上本體(ti) 流行發用或顯像出來的“天”,當然就是人人都可經驗的現象世界。“天生有三辰,地有五行”(《左傳(chuan) ·昭公三十二年》。三辰即日、月、星;五行指金、木、水、火、土,既可看成是自然界固有物質的客觀描述,也可看成是天地和合生物的現象學顯現。概括地說,“因陰陽之恒,順天地之常,柔而不屈,疆而不剛”(《國語·越語》), 才是人的正常的生存發展之道。也就是說,“一”既可轉化為(wei) “多”,“道”亦能顯現為(wei) “象”,天地作為(wei) 分殊的現象,不僅(jin) 有著形上超越的本體(ti) 來源,而且自身也充滿了創造性的活力。具體(ti) 表現則為(wei) 雖柔不屈,雖強不剛,總是展示出和諧平衡有利於(yu) 生物成物的現象學常態,人則必須遵循其規律,以“極高明而道中庸”為(wei) 基本價(jia) 值立場(《禮記·中庸》),盡可能做到以“人”合“天”而非“天”“人”分裂,才能真正步入長久發展的正道坦途。


與(yu) “無聲無臭”、“於(yu) 穆不已”的形上之“天”,以及“視之弗見,聽之弗聞”的超言詮之“天”不同(《禮記·中庸》),現象界的天是視之有形,聽之有聲,運作不息,變動不居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論語·子罕》)朱熹解釋說:“天地之化,往者過,來者續,無一息之停,乃道體(ti) 之本然也。然其可指而易見者,莫如川流。”[75]現象界的一切存有,無一不如川流一般,均處於(yu) 一刻不停的運動過程中。如同本體(ti) 界與(yu) 現象界乃是一個(ge) 世界一樣,“不變”與(yu) “變”也高度統一——不變的“道體(ti) ”能夠發用流行,顯現為(wei) 可知可感的形下經驗現象,可知可感的形下經驗現象也以自身千變萬(wan) 化的姿態,傳(chuan) 遞了“道體(ti) ”永恒不變的信息。而人則透過複雜萬(wan) 千的現象匯成的生命大流,引發出“物生而不窮”的實存生命感受,喚起自強不息的人文自覺精神,激起與(yu) 天地精和合為(wei) 一的存在力量。誠所謂“天運而不已,日往則月來,寒往則暑來,水流而不息,物生而不窮,此仁也”[76]。天地是活潑潑充滿創化偉(wei) 力的天地,人類也是活潑潑充滿創進偉(wei) 力的人類,孔門所謂“不舍晝夜”雲(yun) 雲(yun) ,正是人的內(nei) 在心性本體(ti) 與(yu) 外在天地宇宙精神,同一流行發用,同一活潑創進的巧譬妙喻,不能不是人俯仰於(yu) 天地之間,有感於(yu) 生息不已的大化力量的深刻話語表達。正是在這一意義(yi) 脈絡下,“天人合一”之說自宋代以後,或者偏重於(yu) 天道觀,向外發展並形成了由“心”而“性”而“天”的宇宙生成論哲學,或者偏重於(yu) 心性論,向內(nei) 開拓並形成了由“天”而“性”而“心”的心性道德論哲學。其中以向內(nei) 超越為(wei) 主要特征的心性道德論哲學,如果談到其最突出的時代典範,則不能不首推王陽明的“致良知”學說:“須要時時用致良知的功夫,方才活潑潑地,方才與(yu) 他川水一般。若須臾間斷,便與(yu) 天地不相似”[77]。但即使內(nei) 在性取向頗為(wei) 突出的 “致良知”實踐工夫,從(cong) 根本上講也是“天道”或“天理”發竅於(yu) 人的心靈的活潑起用,而活潑起用意味著“心活”,“心活則周流無窮,而不滯於(yu) 一隅”[78],必然能夠向外通出去,不僅(jin) \涵養(yang) 出無限活潑充沛的生命勁氣,而且更與(yu) 天地精神同一運作不息。說明人一方麵可以透過與(yu) 外部事物交往的生命感應活動,與(yu) 天地宇宙和合為(wei) 一體(ti) ,另方麵也能憑借發自內(nei) 在心性本源的道德倫(lun) 理行為(wei) ,與(yu) 天地宇宙互通互連。無論向外偏重天道或向內(nei) 偏重心性,最終的目的均為(wei) 心性與(yu) 天道的會(hui) 通合一。因此,人要做到的便是“義(yi) 命合一存乎理,仁知合一存乎聖,動靜合一存乎神,陰陽合一存乎道,性與(yu) 天道合一存乎誠”,否則“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所謂誠明者,性與(yu) 天道不見乎小大之別也”[79]。而《易傳(chuan) 》“天尊地卑”以天與(yu) 地並稱對舉(ju) ,顯然也是立足於(yu) 人的價(jia) 值立場,向外部世界進行現象學的觀察得出的結論;“尊”與(yu) “卑”的定位,顯然即是社會(hui) 化的眼光投射於(yu) 自然界的結果,不能不是尋找自身人文政治秩序合法性依據的表現。而“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則是指自然世界的整體(ti) 及潛藏在背後的森然理則,不僅(jin) 是人們(men) 必須認知、了解、把握和效法的客觀對象,更是建立“體(ti) 用一源”哲學宇宙觀的重要現實根據。


天地生物成物的過程,也是“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行,乾道變化,各正性命”的過程(《周易·乾卦·彖》》)。在天道創生化育力量的涵蓋下,萬(wan) 物無不按照自己的天性調適暢遂地生長。人可以對其作美的欣賞,善的讚歎,真的認知,化為(wei) 文學藝木創作,啟發心智道德力量,抽繹客觀知識係統,做到善與(yu) 美相俱,美與(yu) 真互融,真與(yu) 善共洽,真善美三位而一體(ti) 。孟子說得好:“牛山之木嚐美矣,以其郊於(yu) 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wei) 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蘖之生焉,牛羊又從(cong) 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孟子·告子上》)更重要的是,“天無一日而息其命,人無一日而不承命於(yu) 天,故曰‘凝命’,曰‘受命’”[80],因而人要兢兢業(ye) 業(ye)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周易·坤卦·彖》),既要滿足生命的創進訴求,更要成就人文化成的世界。至於(yu) 客觀性的認知實踐,必然能夠不斷擴大知識的領域,產(chan) 生相應的知識係統,形成今天人人熟知的科學。隻有真、善、美合為(wei) 一體(ti) ,一切價(jia) 值均在本體(ti) 與(yu) 現象渾然無別的境域中獲得了最高的統會(hui) ,才能說是構成了完整的立體(ti) 世界——其中任何一項價(jia) 值的流失,任何一種事物的偏廢,都有可能導致完整生命的破碎,造成大千世界的殘缺。


有必要指出的是,無論本體(ti) 的“天”或現象的“天”,超驗抽象的“天”或經驗自然的“天”,盡管可以區分為(wei) 不同層次並展開多方麵的解釋,但其在終極根源上仍是一體(ti) 而非二分的。“易,所以會(hui) 天道、人道者也” [81]。而“人者,天地之心。天地萬(wan) 物,本吾一體(ti) 者也”[82]。即使置於(yu) 政治學的架構中進行觀察,也可說“垂象而覆物者,天之職也。成形而載物者,地之職也。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者,人君之職也”[83]。因此,人必須在天、地、人三統的張力結構中來為(wei) 自己準確定位,不是以一脈偏大的人類自我為(wei) 中心,而是打通天、地、人三統,一本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以為(wei) 天地立心的精神,最大化地實現生命存在的內(nei) 在價(jia) 值[84]。“天人合一”既指“性理”與(yu) “天理”本體(ti) 論意義(yi) 上的相通相合,二者在其根源最深之處本來一體(ti) ,也指人道與(yu) 天道在實踐論意義(yi) 上的通貫配合,人的存在與(yu) 自然的存在也能達致現象學上的和諧統一。天地萬(wan) 物內(nei) 在一體(ti) 的本體(ti) 論關(guan) 係,必然能夠轉化為(wei) 外部現象世界的和諧共生。“體(ti) ”因“用”而成人成物,“用”因“體(ti) ”而有本有源。“內(nei) 在”決(jue) 定並顯像為(wei) “外在”,“外在”亦連接並反映“內(nei) 在”。內(nei) 外合一,體(ti) 用不二,宇宙的創化力量隻能是與(yu) 人一體(ti) 的自我生命實現的力量,而決(jue) 不可能是有違生生之道的排他性的異己力量。“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周易·乾卦·彖》,即使麵對形下世界紛紜複雜的多元生態結構,也可依靠人的本體(ti) 直觀智慧,憑借默識體(ti) 認的方法, 從(cong) 中領悟形上道體(ti) 的巨大整體(ti) 統一性,把握“和實生物”的大道至理,成就萬(wan) 物無不活潑自由地“循性”生長的世界。譬如“四時行,百物生,皆自然固有是理,然未可驟語,須在思無邪上用功,久之自見”[85]。這是“隨處體(ti) 認天理”的方法[86],明顯體(ti) 現了中國人的形上哲思智慧。


因此,守護宇畝(mu) 的創化力量,即是守護人人均有的本真人性,即是守護人類生命的創造精神,即是守護萬(wan) 物的活潑化育生機,即是守護我們(men) 生存的自然家園。王船山(1619-1692)說得好:“天之使人甘食悅色,天之仁也。天之仁,非人之仁也。天有以仁人,人亦有以仁天仁萬(wan) 物。恃天之仁而違其仁,去禽獸(shou) 不遠矣。”[87]天地萬(wan) 物本質上都隻能是目的而非工具,“參讚化育”即意味著二者可以合為(wei) 一個(ge) 共同的生命創造體(ti) 。“天地人,萬(wan) 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yang) 之,人成之……三者相為(wei) 手足,合以成體(ti) ,不可一無也”[88]。本體(ti) 論的天地宇宙的創生性力量,完全可以轉化為(wei) 包括人在內(nei) 的一切生命存在生生不已的內(nei) 在資源;當然也能轉化為(wei) 本體(ti) 論的天地宇宙的創生性力量。而人在其中最能發揮主體(ti) 的自覺作用,因而也最能“與(yu) 天地參”。誠如周敦頤(1017-1073)所說:“天以陽生萬(wan) 物,以陰成萬(wan) 物。生,仁也;成,義(yi) 也。故聖人在上,以仁育萬(wan) 物,以義(yi) 正萬(wan) 民。天道行而萬(wan) 物順,聖德修萬(wan) 民化。大順大化,不見其跡,莫知其然。”[89]人與(yu) 自然不僅(jin) 不是疏離隔閡的,反而是一體(ti) 不二的。隻有竭盡努力修德以配天,才能做到真正意義(yi) 上的“天人合一”。無論自我的實現或天地萬(wan) 物的實現,都有著本體(ti) 論與(yu) 目的論上的內(nei) 在一致性。故欲將天道論與(yu) 心性論徹底打通,形上世界與(yu) 形下世界合一,始終都是宋明理學家所要做的工作,盡管其間難免不有孰重孰輕致思取向上的差異,但整體(ti) 地看,仍沿著“天人合一”的體(ti) 認與(yu) 言說方向,不斷在學術理路上向前推進和發展。

 

三、“知行合一”說的本體(ti) 論訴求與(yu) 實踐性取向

 

與(yu) “天人合一”多關(guan) 注形上學和宇宙論,從(cong) 而尋找人類曆史文化實踐活動的超越性根據不同,“知行合一”則更重視主體(ti) 性與(yu) 實踐論,從(cong) 而將超越的理想落實於(yu) 具體(ti) 的人生社會(hui) 。但二者仍存在深刻的內(nei) 在關(guan) 聯性,可以納入共同的理論性綜合係統。劉宗周 (1578-1645)所謂“聖學本心,惟心本天;維元維黙,體(ti) 乎太虛。因所不見,是名曰獨;獨本無知,因物有知。物體(ti) 於(yu) 知,好惡立焉;好惡一機,藏於(yu) 至靜。感物而動,七情著焉……天命所命,即吾獨知”[90]。暗中已點出了“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說,二者之間盡管有著不同的言說向度,但形上終極的本體(ti) (天)畢竟與(yu) 人的內(nei) 在心性同構,完全可透過人的各種感應活動與(yu) 外部世界發生關(guan) 聯,實際仍為(wei) 通貫一體(ti) 並可相互補充的兩(liang) 個(ge) 哲學命題,其內(nei) 在密契一體(ti) 的深層涵義(yi) 依然值得深入討論和挖掘[91]。


“知行合一”之“知”與(yu) “行”,從(cong) 陽明心學的角度看,主要是指良知之“知”與(yu) 良知之“行”,當然也可說是本體(ti) 之“知”與(yu) 本體(ti) 之“行”,更可說是德性之“知”與(yu) 德性之“行”,即《易·晉卦·象》的“君子以自昭明徳”,《大學》的“明明德”,完全足以表現為(wei) 人生的價(jia) 值判斷及與(yu) 之相應的行為(wei) 抉擇,乃是一種即本體(ti) 即工夫的生命實踐方法,遂最大化地凸顯了人的絕對主體(ti) 性地位。


如果比較儒家與(yu) 釋、老的區別,即不難發現,道、釋兩(liang) 家通過“坐忘”、“離言”、“去知”或“禪定”、“靜慮”“止觀”等一套方法,同樣能夠證入形上本體(ti) ,契入“天人合一”的存在境域。但與(yu) 儒家差異很大的是,釋、老兩(liang) 家明顯具有“出世”的傾(qing) 向,更為(wei) 關(guan) 注“了生脫死” 與(yu) “長生久視”,始終缺少家國天下情懷,即隻重視“上一截”而遺棄了“下一截”,難免不留下“外棄人倫(lun) ”的曆史譏病[92],誠可謂“佛老高一世人,隻是道偏不是”[93]。因而對照釋、老兩(liang) 家,儒家學者多認為(wei) 聖學乃是“大中至正之道,徹上徹下,隻是一貫”[94],不僅(jin) 要在形上的世界自由遨遊,更要在形下的世界承擔責任,當然就必須將超越的價(jia) 值理想與(yu) 人間的具關(guan) 懷打並為(wei) 一片,做到“上一截”與(yu) “下一截”浹然一體(ti) , 才能說是“無不賅備,無不管攝”[95]。因此,在真正的儒家學者看來,如果“隻說明明德而不說親(qin) 民,便似老、佛”[96]。“親(qin) 民”則意味著除個(ge) 人進德修業(ye) 之外,尚必須關(guan) 心“政善民安”一類人間社會(hui) 秩序的建構問題[97]。而無論“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皆主於(yu) 在止於(yu) 至善”[98]。 正是以“至善”為(wei) 終極價(jia) 值訴求,沿著“天人合一”思想的內(nei) 在理路繼續向前推進,顯然就會(hui) 邏輯性地引申出“知行合一”的義(yi) 理言說,從(cong) 而再次強化儒家一貫重視的超越而不離現實的人文主義(yi) 精神,突出“體(ti) 究踐履,實地用功”的道德實踐取向[99],誠如陸象山所說:“吾於(yu) 踐履未能純一,然才警䇿,便與(yu) 天地相似。”[100] 可見天地精神與(yu) 人的德性生命實踐行為(wei) ,二者在儒家學者那裏是不可須臾分離的。所以,繼“天人合一”命題之後,必然就會(hui) 有“知行合一”思想的揭出,從(cong) 而形成“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離”等一整套極富思辨色彩的理論學說[101],實際就是要人回自身並承擔起對世界的責任,從(cong) 而在天道性命貫通為(wei) 一的整體(ti) 存在境域中更好地躬行實踐,否則“人若不去躬行,即講究得道理十分明白,終是饞口空嚥,望程遙度”[102],既喪(sang) 失了本真的德性生命,也違背了天地生物成物的精神。


由此可見,從(cong) “天人合一”觀發展到“知行合一”說,恰如反映了儒家思想內(nei) 在發展理路的不斷圓融和深化,顯示了邏輯與(yu) 曆史某種程度上的合理一致。而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世界互貫互通,當然就離不開儒家學者一貫重視的“盡心”之學。“人者,天地萬(wan) 物之心也;心者,天地萬(wan) 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則天地萬(wan) 物皆舉(ju) 之矣”[103]。“人之有心,性即吾心之體(ti) 也;心之有性,知即吾性之靈也”[104]。故盡心之學即為(wei) 知“性”知“天”之學,也是盡“人”合“天”之學。從(cong) 良知本體(ti) 看,“‘先天而天弗違’,天即良知也;‘後天而奉天時’,良知即天也”[105]。無論“先天”或“後天”,超驗或經驗,良知與(yu) 形上超越的“天”,均為(wei) 一體(ti) 不二的,故良知之學本質上亦為(wei) “天人合一”之學。從(cong) 道德實踐活動看,本體(ti) 即意味著本真,故無論良知或德性之“知”與(yu) “行”,都表征著心體(ti) 的“至善”活動,不能不是生命社會(hui) 化成長的目的動力指向和價(jia) 值判斷依據,必須以“合一”的存在狀態來加以呈現,而決(jue) 然不可能是分裂或異化的。因而除“天人合一”觀斷然不能忽視之外,更有必要強調“知行合一”說的重要。從(cong) “明明德”看, “心之德本無不明也,故謂之明德”,則“明明德”實即“致良知”,當然既是本體(ti) 又是工夫。而無論“致良知”或本體(ti) 之“知”與(yu) “行”,都表征著生命本真存在狀態的“善”與(yu) “德”,乃是人類社會(hui) 倫(lun) 理生活形上與(yu) 形下合為(wei) 一體(ti) 的存在論依據,二者必然也是統一而非分裂的。所以,“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說作為(wei) 兩(liang) 個(ge) 重要的哲學命題,可說前者為(wei) 後者提供了本體(ti) 論的依據,後者則打通了前者必需的實踐化向度,二者實相輔相成而頗有融通統貫的哲理妙趣。


但是,立足於(yu) 現實社會(hui) 進行觀察,仍不能不承認,心之本體(ti) “有時而不明者,蔽於(yu) 私也”[106],以致“道大,人自小之;道公,人自私之;道廣,人自狹之”[107],不僅(jin) 知與(yu) 行打成兩(liang) 橛,即人天關(guan) 係亦出現斷裂。而一旦“去其私,無不明矣”,因而君子之明明德,自明之也,人無所與(yu) 焉。自昭也者,自去其私欲之蔽而已”[108]。則生命必然能夠透過知行一體(ti) 的活動方式彰顯其應有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而人亦在“天人合一”的實存境界中獲得了終極性的生命安頓。所以,人無論遇到任何艱難困苦,受到任何挫折失敗,包括出處進退應該或不應該的一切人生價(jia) 值抉擇,都必須守之以正,處之以正, 進之以正,退之以正,即作為(wei) 自己生命行動的原則或主腦的,隻能是正知正行而非妄知邪行。這就意味著與(yu) 天道至大至公的精神合一,宇宙論與(yu) 心性論的打通,本體(ti) 論與(yu) 主體(ti) 說的互融。“聖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謂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109]。所以良知之知與(yu) 良知之行,不僅(jin) 意味著人性因祛除了私欲的遮蔽而愈加熠熠生輝,而且象征著心體(ti) 因排除了惡習(xi) 的窒礙而倍增創造活力,必然能夠展示至大至公的人格風範,當然就能與(yu) 天地生物育物的本體(ti) 精神一體(ti) 不二。


人類社會(hui) 與(yu) “私”相對的“公”的實存生命精神,在中國思想文化看來,本質上也是天地“至誠不息”精神的內(nei) 在化或在身化。因為(wei) “天之命物,萬(wan) 物而使有,於(yu) 有而使無窮,屈伸相禪而命之者無已。蓋無心而化成,無所倚而有所作止,方來不倦,成功不居,是以聰明可以日益,仁義(yi) 可以日充。雖在人有學問之事,而所以能然者莫非天命也”[110]。從(cong) “天人之際,合二而為(wei) 一”的視域出發[111],天的“命物”“生物”,既是智慧的象征,更是道德的展現,必然離不開人的體(ti) 認與(yu) 自覺。而“言天之自然者,謂之天道;言天之付與(yu) 萬(wan) 物者,謂之天命”[112],與(yu) 萬(wan) 物不同的是,人不僅(jin) 承受此天命之性,而且更能自覺此天命之性,表現出高度的主體(ti) 性與(yu) 意誌決(jue) 斷力。因此,人理當聽從(cong) 天命的召喚,竭盡人生性分固有的潛質,以知行一體(ti) 不二的生命實踐方法,來積極落實天命下貫於(yu) 人生的責任。而“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聽從(cong) 天命的召喚本質上即是聽從(cong) 良知的召喚,聽從(cong) 良知的召喚則意味著聽從(cong) 至誠真心的召喚,當然就必須如天地一般做到“生生不息”,實即意味著生命創進能力的不斷激活。“惟天有不息之命,做人得成其至誠之體(ti) ,而人能成其至誠之體(ti) ,則以受天不息之命”[113]。具見天與(yu) 人之所以能做到“合一”,乃是以“至誠之體(ti) ”為(wei) 本體(ti) 論依據,才在實踐論上得以成立,必然就有“知行合一”命題的開出。


嚴(yan) 格地說,“至誠之體(ti) ”當然也是良知之體(ti) ,而良知從(cong) 根本上講,顯然“即是易,其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惟變所適”[114], 不僅(jin) 是“知行合一”說的本體(ti) 論依據,同時也與(yu) “天人合一”觀妙應契合,無論著眼於(yu) 形上形下兩(liang) 重世界,都構成了創造能力源源滾滾不斷的活泉。足證“至誠”的精神即為(wei) 剛毅自強的精神,不僅(jin) 代表了人的生命的本然真實狀態,而且根本就與(yu) 天地“剛柔相易”的精神契合一致,均為(wei) 同一活潑創造力量在不同層麵上的顯現,同時也最大化地凸顯了人的主體(ti) 性精神。隻是針對現實人生存在著“私欲之蔽”的現象,才有必要強調“明明德”的工夫。而“明明德”的工夫實際即“致良知”的工夫,“致良知”的工夫即心之全體(ti) 大用豁然彰顯的工夫,也是“天道”本體(ti) 流行發用落實於(yu) 人的生命的實踐化行為(wei) [115]。如同“天道”因其“虛”而能涵攝一切存在,因其“無”而能創生萬(wan) 有一樣,“良知之虛,便是天之太虛;良知之無,便是太虛之無形。日月風雷山川民物,凡有貌象形色,皆在太虛無形中發用流行,未嚐作得天的障礙。聖人隻是順其良知之發用,天地萬(wan) 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何嚐又有一物超於(yu) 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礙?”[116]所以,既要盡“人”合“天”,以恢複人性固有的光明本體(ti) [117],也要“知”“行”不二,以實現實存主體(ti) 生命存在的完整統一,最終則做到內(nei) 在心靈秩序與(yu) 外在宇宙秩序的高度互動及融合,並轉化為(wei) 人生社會(hui) 和曆史文化實踐活動的動力資源。


由此可見,依據心性本體(ti) 而展開的以人間社會(hui) 為(wei) 對象的“仁德”“公道”的自覺實踐,本質上也是天地不私一物即自然即本體(ti) 的精神的開顯和落實。儒家學者之所以一貫重視“性善”論,即看到了先天固有的人性與(yu) “道”的同一,但同時也承認現實的人因各種後天習(xi) 氣的影響所引發的複雜分殊,希望人能藉其受之於(yu) 天的原型善性,最大化地實現人性的潛質和生命的價(jia) 值。從(cong) 根本上講,“人精神千種萬(wan) 般,夫道一而已矣”[118]。如同自然世界的“器殊而道一”一樣,人的世界也是“習(xi) 殊而性一”的。因而“天人合一”也可看成是“自然法”(天道自然)與(yu) “人性法”(人性自然)的合一,任何有違於(yu) 創造發展的不道德的私利行為(wei) ,都既違背了“天”(天道),也傷(shang) 害了人(人性)。人間社會(hui) 的正義(yi) 和公道,不僅(jin) 有著人性的合理來源,而且更有天道的神聖依據,實即以“天人合一”的整體(ti) 性視域為(wei) 出發點的正義(yi) 與(yu) 公道,當然也需要以“知行合一”的實踐方式來確保其展開或落實。而“正”即“中”,“中”即體(ti) 。以“中”為(wei) 體(ti) ,則必有“和”之用。故“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則天地位,萬(wan) 物育”(《禮記·中庸》)。而“聖人之道,仁義(yi) 中正而已矣……廓之配天地,豈不簡易,豈為(wei) 難知”[119]。甚至“百姓日用皆中也,常而不怪,直而不曲,故曰中”[120]。“中和”精神不僅(jin) 體(ti) 現了生命的至誠至正至公之境,能夠自正性命,直接指向個(ge) 人的美德,代表“內(nei) 聖”之行,而且也展示了宇宙天地的創化力量,表現為(wei) 仁民愛物的精神,能夠促成社會(hui) 的正義(yi) ,顯示了“外王”之功。所以良知不能不是“正”,不能不是“中”,誠如王陽明所說:“人人自有定盤針,萬(wan) 化根源總在心”[121]。“良知”與(yu) 形上超越的“道”一體(ti) 不二,都是宇宙萬(wan) 物生息不已的共相的終極性創造本源。


因此,從(cong) 心學視域看,與(yu) “天以陽生萬(wan) 物,以陰成萬(wan) 物。生,仁也;義(yi) ,成也”相應[122],良知也是“造化的精靈”,能夠“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人若複得他完完全全,無少虧(kui) 欠,自不覺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間更有何樂(le) 可代”[123]。也就是說,無論良知之“知”、本體(ti) 之“知”、德性之“知”,實際都代表著深刻的本體(ti) 體(ti) 驗與(yu) 價(jia) 值自覺,能夠為(wei) 生命和生活開辟出理想的前進方向;與(yu) 之同一本體(ti) 而展開的則是良知之“行”、本體(ti) 之“行”、德性之“行”,必然代表了高度的道德實踐行為(wei) 或價(jia) 值踐履方式,可以真實地實現生命和生活不可或缺的價(jia) 值目的。而“知行合一”作為(wei) 人的一種存在方式,既是宇宙大化力量流行不已的切身性落實,也是心性本體(ti) 創造活力充沛發用的實踐化展開,適足以說明人的存在與(yu) 天的精神在究極根源處一體(ti) 不二。可見“知”與(yu) “行”均為(wei) 本體(ti) 存在及其發用流行的一體(ti) 兩(liang) 麵,二者“原是兩(liang) 個(ge) 字說一個(ge) 工夫”[124],決(jue) 然不能機械二分地切割,否則便會(hui) 引發生命的病相,造成存在的分裂,導致秩序的紊亂(luan) 。易言之,無論本體(ti) 界或實踐界,“知”與(yu) “行”都必須做到無間無隔的合一,因而也可說是本體(ti) 與(yu) 實踐的合一,“天”與(yu) “人”的合一,個(ge) 人小生命與(yu) 宇宙大生命的合一,即知即行、即行即知與(yu) 即體(ti) 即用、即用即體(ti) 的合一。這當然也是孔門“吾道一以貫之”旨趣的再深化和再發揮,最終的目的仍是要將萬(wan) 千分殊的人類社會(hui) 實踐活動,納入與(yu) “道”密契一體(ti) 的秩序化長久運作軌道,不僅(jin) 承認經驗界生命多元實踐活動的“並行不悖”,而且強調形上界心同理同本來固有的“道通為(wei) 一”。前者可稱為(wei) “一本萬(wan) 殊”,主要指向宇宙生成論;後者則當名為(wei) “理一分殊”,往往突出心性體(ti) 用論[125]。所以,尊重人的現實經驗及與(yu) 之相應的禮俗風規的差異性,並非就意味著否定了先驗“至善”人性的同一性。無論形上意義(yi) 的天道流行或人性外顯,都必須透過差異或分殊的現象界來不斷實現。無論每一個(ge) 體(ti) 的個(ge) 性及才情愛好如何懸殊,人類最終都有可能在道德精神上成為(wei) 共同的自由聯合體(ti) 。


透過以上分析,已不難理解,王陽明的良知說本質上即是盡“人”合“天”之學,盡管主要得力於(yu) 人人都可做到的心同理同的生命體(ti) 驗,但也有其先秦儒家思孟一係之遠源可以追溯。“子思孟子合天人以言性命之原,性與(yu) 命不相離”[126]。例如《中庸》便明確指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程子更強調:“隻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127]陸象山則認為(wei) “人乃天之所生,性乃天之所命”[128],“誠以吾一性之外無餘(yu) 理,能盡其性者,雖欲自異於(yu) 天地,有不可得也”[129]。王陽明乃在前人基礎上大加發揮:“子思性、道、教,皆從(cong) 本原上說天命。於(yu) 人則命便謂之性;率性而行則性便謂之道,修道而學則道便謂之教。率性是誠者事,所謂自誠明謂之性也,修道是誠之者事,所謂自明誠謂之教也”[130]。又說“人之為(wei) 學,求盡乎天而已。此明德之意,本欲合天人而為(wei) 一,而未免反離而二之也。人者,天地萬(wan) 物之心也;心者,天地萬(wan) 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則天地萬(wan) 物皆舉(ju) 之矣,而又親(qin) 切簡易。故不若言‘人之為(wei) 學,求盡乎心而已。’”[131]具見天命與(yu) 人生不二,在“天”即為(wei) 天命,在“人”即為(wei) “人性”,“配天塞地,盡性至命”[132],如同“天”與(yu) “道”不二一樣,“性”與(yu) “道”亦不二,因而率性而行即為(wei) “道”。修道的工夫既是率性,也是複性,既有複性之本體(ti) 的工夫的開出,當然便不能不是“誠之者事”,也可說“自明誠謂之教”,實際仍為(wei) “盡心之學”。“盡心之學”必須有一宇宙論的紮根,必然離不開“天人合一”之學,同時也需要以實踐論的工夫來加以落實,當然也有賴於(yu) “知行合一”之學,二者均代表了人生發展的方向,顯示了主體(ti) 精神的重要。隻是“盡心之學”較“天人合一”之學更顯得“親(qin) 切簡易”,陽明才更多地突出了前者而非後者。而“道見於(yu) 人謂之性,性者生之本”[133]。陽明後學如耿定向便認為(wei) :“隻此方寸之靈便是本自通貫天載,隻此一息之氣本自充塞兩(liang) 間,陸象山曰:‘雖欲自異於(yu) 天地不能也。’信然哉!吾儕(chai) 默而識之,一旦豁然知人不異天,天不離人,到視為(wei) 天明,聽為(wei) 天聽,動為(wei) 天機,合之為(wei) 天德。……苟不知人之為(wei) 天,則耳目形骸雖是人也,實則行屍坐肉已耳,愧於(yu) 天,怍於(yu) 人,忝於(yu) 所生矣。故曰‘思知人,不可不知天。’”[134]。因此,“盡心”之學即是“知性”之學,“知性”之學即是“明道”之學,“明道”之學即是“知天”之學。“盡其心者知其性,心者,天之具體(ti) 也”[135]。心的哲學固然離不開其自身固有的多方麵的經驗形態的功能,但更重要的是必須有一充分的形上超越的義(yi) 理形態的奠基。陽明固然未放棄他的理學前輩特別是程朱一係所重視的天道觀,但更重要的則是繼承和發展了先秦儒家主要是思孟一係的心性論。


與(yu) “佛家析心為(wei) 六、七、八三識,道家析心為(wei) 精、氣、神三寶”不同,“儒家止以一心字括之”[136],即以“盡心”的方式來遙契天道,下貫人道,並以“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兩(liang) 個(ge) 學理命題,開出以人為(wei) 中心而又涵攝天地萬(wan) 物的人文精神實踐方向。因此,“盡心”之學之“心”,作為(wei) 生命存在的主宰,當最能代表人的主體(ti) 自覺精神,必然要求人們(men) 積極步入剛健有為(wei) 的社會(hui) 實踐場域,但又必須盡“人”合“天”,依照自己的本真天性對客觀世界做出創造性的反應,不能有一絲(si) 一毫人生行為(wei) 上的矯揉造作,不能不符合“人”“天”一體(ti) 的天道良知大法。而所謂誠意正心雲(yun) 雲(yun) ,即是要默契妙道,冥會(hui) 乾元,還原純粹“至善”之真性,證入形上超越之道體(ti) 。而以良知或致良知統攝“知行合一”之說,則可說良知即是心之體(ti) ,不僅(jin) 本身就是終極的本體(ti) 的“至善”,有著形上超越的神聖性來源,反映了“人道”與(yu) “天道”的一體(ti) ,而且表征了人的存在與(yu) “性天”相聯的本然真實,必然能透過自身的活動來呈現自身,並與(yu) 一定的對象發生行為(wei) 反應,從(cong) 而與(yu) 整個(ge) 世界產(chan) 生經驗性的關(guan) 聯,生命從(cong) 此遂步入“知行合一”的精神實踐場域,能夠實現身心一體(ti) 的各種創造活動,成就真實的“善”的生活,乃是一種宗教性的心靈哲學或道德形上學。而“盡心”之學作為(wei) 一種生命的創造活動之學,當然要強調人性與(yu) 天道、天德、天理的一體(ti) 不二,並透過與(yu) 其相貫相通的良知來充分自覺地體(ti) 認,從(cong) 而實現生命存在的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所以,“天人合一”當可解釋為(wei) “性天不二”,“知行合一”亦可詮釋為(wei) “性心不二”。良知在王陽明那裏就是“天地之靈”,為(wei) 人人所固有,既有天賦的先驗的特征,又能轉化為(wei) 經驗的實踐的形態,最能代表高度統一的真實人性,體(ti) 現整全美好的自由心靈,因而也與(yu) “天人合一”之“天”相通,可稱為(wei) 天良、天德、天理——良知即是天良,良知即是天德,良知即是天理。宇宙的生成模式或本體(ti) 架構與(yu) 心靈的生成模式或本體(ti) 架構乃是一體(ti) 的。《傳(chuan) 習(xi) 錄》載王陽明與(yu) 學生的問答:“問:‘先儒謂鳶飛魚躍,與(yu) 必有事焉同一活潑潑地。’先生曰:‘亦是。天地間活潑潑地,無非此理,便是吾良知的流行不息。致良知便是必有事的工夫。’”[137]可證心靈秩序與(yu) 宇宙秩序一體(ti) 不二,天地的活潑創生便是良知的流行發用。“天道之運,無一息之或停;吾心良知之運,亦無一息之或停。良知即天道,謂之‘亦’,則猶二之矣。知良知之運無一息之或停者,則知惜陰矣;知惜陰者,則知致其良知矣”[138]。珍惜光陰本質上即是珍惜生命,為(wei) 此而發憤忘食,兢兢業(ye) 業(ye) ,創進不已,運息不停,則珍惜生命即是珍惜人生難得的活潑創造生機,成就人類“人”與(yu) “天”合的偉(wei) 大“至善”秩序建構事業(ye) ,稱其為(wei) “致良知”的工夫固然可,稱其為(wei) 盡“人”合“天”的事業(ye) 亦無不可。而人的一切後天的實踐行為(wei) ,亦即陽明所說的“必有事的工夫”,也可說是即本體(ti) 即工夫的“致良知”行為(wei) ,當然就是充分地發揮和實現人性先天固有的善,維護人的存在不可或缺的真性情,並將其活化為(wei) 實踐界的道德行為(wei) ,點化為(wei) 人人均可參與(yu) 其中的文明禮義(yi) 活動,最終杜絕一切有違天道和人性的虛假、狡詐、醜(chou) 惡和粗鄙。良知作為(wei) 心之本體(ti) ,既是價(jia) 值的活泉,也是行為(wei) 的動力,不僅(jin) 關(guan) 聯著自己的本真德性,而目表征著天地的創生精神,說明天道性命本來相通相貫,顯示真實生命本來即有的巨大統一性與(yu) 創造性。所以,無論社會(hui) 如何向前發展,我們(men) 均有必要透過天地人三才的整體(ti) 結構,尋找人類安身立命的路徑和方法;憑借宇宙論的深廣視野,觀察或判斷社會(hui) 變革的前進方向;沿著天人和諧一體(ti) 所提供的價(jia) 值規範,建構真、善、美合為(wei) 一體(ti) 的人間社會(hui) 秩序。


十分明顯,正是由於(yu) “盡心”之學的“心”,既是與(yu) “性天”合一的本體(ti) ,又是與(yu) “天道”相通的天理,當然即為(wei) 可以轉化為(wei) 社會(hui) 倫(lun) 理實踐生活的“至善”,代表了與(yu) 天地同一的活潑創進能力,實際已暗含了“天人合一”之學,預設了不假外求的天賦人性的神聖與(yu) 莊嚴(yan) ,揭示了天道性命相通相貫的完整生命存在圖景。尤其“致良知”最大化地凸顯了道德實踐的重大意義(yi) ,因而既往的“天人合一”說透過陽明的係統闡發,遂更多地具有了心性體(ti) 驗的特征,不能不是始於(yu) 人又終於(yu) 人的頗有東(dong) 方色彩的存在論哲學,當然就與(yu) 活生生的具體(ti) 的人發生了密契一體(ti) 的切身性關(guan) 聯,同時也極大地凸顯了人的主體(ti) 自覺精神。“天人合一”說與(yu) “知行合一”說一樣,經過陽明的創造性解釋和發揮,也成了生成於(yu) 人、形成於(yu) 人並向人的實踐活動永恒開放的生存與(yu) 生活的境域性學說,二者都同樣是人的“至善”價(jia) 值能夠與(yu) 天地萬(wan) 物互貫互通的重要哲學命題。


從(cong) 儒家形上形下一體(ti) 的整體(ti) 視域看,無論在人在天,在己在他,萬(wan) 物無一不以生生為(wei) 道,生生即是發展——一種以活潑生命為(wei) 支撐的存有論的發展。從(cong) 天的角度看,“生生之謂易,是天之所以為(wei) 道也。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繼此生理者,即是善也”[139]。以人的立場言,則“仁之為(wei) 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發而此體(ti) 已具,情之既發而其用不窮,誠能體(ti) 而存之,則眾(zhong) 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140]。如同仁道即是生道一樣,良知當然也是生道,即是天道性命互貫互通合為(wei) 一體(ti) 的創造性本體(ti) ,因而良知既是人類道德生活的源頭活水,一切價(jia) 值活動的心理本源,也是真正的道德主體(ti) 的存在論根據,倫(lun) 理實踐自主權與(yu) 主動性的深層心性驅動力。如同“道”包舉(ju) 內(nei) 外,體(ti) 用兼該,巨細無遺,否則便以稱其為(wei) 道體(ti) 之全一樣,“心一也,有指體(ti) 而言者,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141],則心該體(ti) 用,動靜一如,能所兼顧,未發已發共備,也可說良知雖隱匿於(yu) 內(nei) 而可顯發於(yu) 外,顯發於(yu) 外卻又植根於(yu) 內(nei) ,即內(nei) 即外,即外即內(nei) ,即體(ti) 即用,即用即體(ti) ,內(nei) 外合一,體(ti) 用一源,否則亦難以稱其為(wei) 與(yu) 道體(ti) 同一的良知。更重要的是,良知尚能以動機世界與(yu) 行為(wei) 世界合為(wei) 一體(ti) 的方式,在心與(yu) 身都同時到場的前提下,具化為(wei) 人間社會(hui) 的各種行為(wei) 美德,體(ti) 現了創造性的德性力量。良知的“體(ti) 用不二”或“知行合一”關(guan) 係,早已決(jue) 定了道德總是存在於(yu) 道德的實踐之中,道德不具化為(wei) 各種各樣的道德行為(wei) 或倫(lun) 理現象,就不能稱為(wei) 真正意義(yi) 上的道德。良知之“知”不轉化為(wei) 具體(ti) 的良知之“行”,也不是真正意義(yi) 上的良知之“知”。人性的光明與(yu) 行為(wei) 的美好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的相互彰顯必須透過具體(ti) 的實踐才能變成可欲的客觀現實[142]。


以良知之“知”與(yu) 良知之“行”合為(wei) 一體(ti) 的知行合一說,既要上達天地之道,透悟萬(wan) 物存在之理,又要下貫日用之常,建構人間社會(hui) 秩序,即以徹底打通本體(ti) 界與(yu) 實踐界的方式,開啟人之所以為(wei) 人本來即有的德性本體(ti) 世界,激活人之所以為(wei) 人必須展開的德性實踐活動,召喚生命的創造力量,永葆生命的創進生機,維護人的存在尊嚴(yan) ,展示人的存在意義(yi) 。“知行合一”作為(wei) 一種良知的即體(ti) 即用的德行實踐活動,不僅(jin) 要憑借人的具體(ti) 行為(wei) 以見“德”,更要透過能夠溝通形下與(yu) 形上兩(liang) 界的“德”來顯“道”。“道”為(wei) “德”的體(ti) ,“德”是“道”的用。“道”雖不可言詮,屬先天的超驗的範疇,卻能轉化為(wei) 可以言詮的“德”,化為(wei) 後天的經驗的存在。“道”與(yu) “德”的合一,其實也是“先天”與(yu) “後天”的合一,“超驗”與(yu) “經驗”的合一,“體(ti) ”與(yu) “用”的合一,即“天”與(yu) “人”的合一,“知”與(yu) “行”的合一。無論“德”的到場或“道”的開顯,都離不開人的創造性生命實踐活動,都是人的真實生命活動的展開,最終的目的都是要使“德”真正成為(wei) “德”,“道”亦真正成為(wei) “道”,無論“德”與(yu) “道”都不再是虛懸在本體(ti) 界之外的空洞飄浮物,而是與(yu) 人的生命、生活及其具體(ti) 實踐密切關(guan) 聯的真實存在。這種關(guan) 聯本質上也是天地神人合為(wei) 一體(ti) 的創造性力量的關(guan) 聯,因為(wei) “道”與(yu) “德”無論在人在物都是一種充沛至極的創造性力量,不僅(jin) 可以天道大化流行的方式,表現為(wei) 自然的法則與(yu) 秩序,而且也能以人道潛移默運的方式,顯現為(wei) 生活的原則和途徑,本身即是相互凝聚和彼此配合的存在資源,同時也是人類社會(hui) 不斷發展完善必須依賴的生命活泉。如果說每一生命個(ge) 體(ti) 的“知行合一”存在方式,表征了人格的完善和健全,那麽(me) 民族集體(ti) 共同的“知行合一”存在方式,則顯示了社會(hui) 結構的合理與(yu) 和諧。“道”與(yu) “德”作為(wei) 一種創造性的力量,不僅(jin) 強化了人的主體(ti) 活動能力,而且也豐(feng) 富了社會(hui) 生活的實踐內(nei) 涵,彰顯了人的存在意義(yi) 與(yu) 目的論價(jia) 值。可見良知的自證自知及其自覺實踐,不僅(jin) 關(guan) 涉人類道義(yi) 傳(chuan) 統的綿延傳(chuan) 承,乃是天地無私精神的發揚光大,而且牽聯社會(hui) 創進活力的永不枯竭,當為(wei) 萬(wan) 物新新頓起活力的自覺實現,不能不是與(yu) 天地同一流行、同一長久德性生命與(yu) 心智偉(wei) 力的具體(ti) 顯現。

 

四、生態倫(lun) 理責任與(yu) 人倫(lun) 道德責任的雙重承擔

 

“天人合一”與(yu) “知行合一”思想作為(wei) 一種傳(chuan) 統文化精神或哲學理念,反映了中華民族長期一貫的整體(ti) 性致思取向,即“融貫萬(wan) 有,囊括一切,舉(ju) 凡有關(guan) 實有、存在、生命、價(jia) 值之豐(feng) 富性與(yu) 充實性,相與(yu) 浹而俱化,悉統攝於(yu) 一在本質上彼是相因、交融互攝、價(jia) 值交流之廣大和諧係統,而一以貫之”[143],其結果則必然將人導向“善”的實踐,亦即終極的本體(ti) 的實踐,既是“複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本然”不可不做的心性覺醒實修工夫[144],當然就能活化為(wei) 對生態倫(lun) 理責任與(yu) 人倫(lun) 道德責任的自覺承擔或主動踐履。所謂“宇宙內(nei) 事是己分內(nei) 事,己分內(nei) 事是宇宙內(nei) 事”[145],便既是“天人合一”思想的直率表達,不妨視為(wei) 生態倫(lun) 理的豪邁坦蕩宣言,也是“知行合一”學說的隱晦妙喻,體(ti) 現了德性倫(lun) 理的精神價(jia) 值自覺。正是天命下貫於(yu) 人生所彰顯出來的強烈使命感與(yu) 責任感,才令人有如此勇於(yu) 宇宙天下一肩挑的氣魄擔當和胸襟抱負。天命的發明自覺與(yu) 人生責任的主動承擔浹然一體(ti) ,始終都是中國哲學睿智或隱或顯諄諄告誡世人的一大思想性標識[146]。


本體(ti) 的天能夠流行發用並顯像為(wei) 現象的天,現象的天實即形氣或自然的天。而人在與(yu) 形氣或自然的天打交道的過程中,最合理的生存方式便是與(yu) 自然和諧相處,因而“天人合一”作為(wei) 一種古老的哲學命題,當然便有了極為(wei) 重要的生態倫(lun) 理學意義(yi) 。這是由天道宇宙觀通達德性人生觀再轉為(wei) 生態倫(lun) 理學必有的題中之義(yi) ,前後之間並沒有什麽(me) 生命體(ti) 驗上的障礙阻隔或邏輯推論上的不妥。宋儒張載的“四句教”開首便說“為(wei) 天地立心”[147],既可看成是最能代表儒家思想立場的哲學義(yi) 理宣言,也可看成是傳(chuan) 統中國文化的生態倫(lun) 理誓詞,突出反映了“萬(wan) 物一體(ti) ”的仁學論思想,明顯與(yu) 西方的人類中心主義(yi) 大異其趣,乃是“天人合一”說的另一形式的表達。


天地無心而人可以為(wei) 其“立心”,人心之靈明感應處即為(wei) 天地萬(wan) 物之發竅處,說明“天人之學重規疊矩,如表之有影,聲之有響,一而二,二而一。天道遠,人道邇,知人即所以知天”[148]。“天道”乃是人踐履其不可推禦的生命價(jia) 值及相關(guan) 責任的終極根據,“人道”則為(wei) 終極超越的“天道”流行發用不可或缺的重要場域。“天道”“人道”一體(ti) 圓融貫通,透過現實界的“人道”即能把握超越界的“天道”。如果說“天人合一”理念的落實體(ti) 現了生態倫(lun) 理責任的主動承擔,那麽(me) “知行合一”準則的踐履便展示了人倫(lun) 道德責任的自覺承諾。德性倫(lun) 理與(yu) 生態倫(lun) 理之所以能合為(wei) 渾然之一體(ti) ,最重要的原因即為(wei) 其源自心性本體(ti) 流行發用之自然。而天道性命貫通之“至善”本體(ti) ,本來即廓然大公,深含中和妙義(yi) ,為(wei) 人人所同具。因此,人一方麵要做到知人而知天,“質諸鬼神而不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禮記·中庸》);一方麵也要“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論語·憲問》),必須上不負天,下不愧地,竭盡人生的一切責任和努力。


“下學上達”作為(wei) 人生的一種價(jia) 值訴求,當然即是要直入形上本體(ti) 界,徹悟萬(wan) 物存在之理,了解生命存在的本體(ti) 之源,促使生命獲得廣袤深邃的宇宙生成論的力量動因,但又不脫離現實世界的人事努力,必須具足一切可能的經驗和知識,承擔起社會(hui) 人生應盡的責任或義(yi) 務,豐(feng) 富現實世界各種人文活動必須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沉溺於(yu) 下學而遺忘上達,是知人而不知天;醉心於(yu) 上達而舍棄下學,是知天而不知人。二者均為(wei) 得半失半,不僅(jin) 喪(sang) 失了完整的世界,而且割裂了一源的體(ti) 用,當然就意味著生命活潑機趣的喪(sang) 失。陸象山常言“道外無事,事外無道”[149];王陽明也說:“事即道,道即事”[150];均可見傳(chuan) 統中國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世界是打成一片的,積極從(cong) 事社會(hui) 實踐的生活熱情必然能激起“求道”的價(jia) 值理想,“求道”的價(jia) 值理想也必然能喚起積極從(cong) 事社會(hui) 實踐的生活熱情。做人做事與(yu) 求道證道,當為(wei) 一體(ti) 兩(liang) 麵之事。反之,“人心有一息之怠,便與(yu) 天地之化不相似”[151]。與(yu) “天”合一的“性”必然能夠呈現於(yu) 心的精微靈明處,而使蘊含著豐(feng) 富價(jia) 值感的生命充滿了活潑潑的創進力。因此,時間性、曆史性的人永遠不會(hui) 放棄朝向終級性、永恒性的探問與(yu) 努力,同時也會(hui) 以統會(hui) 合一的方法如實貞定存在與(yu) 價(jia) 值的一體(ti) 俱融。所以,無論承擔生態倫(lun) 理責任或肩荷人倫(lun) 道德責任,從(cong) 中國文化精神的基本立場看,都既是“天命”下貫於(yu) 人生不可推禦的分內(nei) 之事,也是人生“下學上達”服從(cong) 內(nei) 在絕對道德律令必有的題中之義(yi) 。


由德性倫(lun) 理開出的生態倫(lun) 理責任之所以重要,固然首先在於(yu) 生態倫(lun) 理責任有著極為(wei) 深層的形而上的“性天”根源,但也未嚐與(yu) 人對外部世界的客觀認知即所謂“天地者,生之本”毫無關(guan) 係(《荀子·禮論篇》)。人與(yu) 天地的關(guan) 係,總是以彼此配合的方式,展示出生生不已的全體(ti) 大用,二者不僅(jin) 不可分割,而且根本就互為(wei) 一體(ti) 。“夫易,天地之合用也。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不相易也。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離也。……徹乎天地與(yu) 人,惟此而已矣 ”[152]。“天道”流行發用的自然,當然也包括能夠透過心體(ti) 打通形上與(yu) 形下兩(liang) 個(ge) 世界的人性自然,都是靈性的有生命的存在而非機械的無生命的變體(ti) ,當然就不能不內(nei) 在本然地具有莊嚴(yan) 性與(yu) 神聖性。


自然乃是聚集了萬(wan) 千複雜變量因素的綜合運動體(ti) ,人隻是參與(yu) 並促使其正常運作的一分子。不斷運作的自然當然也是充滿創生活力的自然,必然“鬼斧神工”般地表現出令人驚歎的造化奇跡和生物靈性。因此,自然的世界也是天、地、人、神共在的神聖世界,即使理性也無統治、主宰、支配、踐踏的權利,因而隻能以“參讚化育”的主體(ti) 行為(wei) 方式,建立起人與(yu) 世界萬(wan) 事萬(wan) 物的本質聯係,實現人與(yu) 自然共生共榮的發展目的。主體(ti) 的人及與(yu) 之共在的萬(wan) 物的活潑暢遂的生長發育,而非簡單膚淺的技術力量的刺激增長,更非簡單化地將其化約為(wei) 物質財富的盲目消費,才是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衡量進步與(yu) 否的尺度。隻有天地和順了,鬼神受享了[153],百姓樂(le) 居了,萬(wan) 民來歸了,才談得上王道普施了,善政見效了,國家安寧了,天下大治了[154]。無論“天人合一”或“知行合一”,最終的價(jia) 值訴求都是指向人類的“至善”。人類“至善”的理想之境的達致盡管尚在遙遠的未來,但成功與(yu) 否卻取決(jue) 於(yu) 當下人人都可參與(yu) 其中的生活實踐。


從(cong) 根本上講,人心至靈而“性”又本來“至善”,既可顯現為(wei) 形上超越的直觀睿智,也能形成無限的道德精神力量,因而人類終極的理想的“至善”之境,無論講太極,講天道,講性命,講陰陽,講鬼神,講良知,都離不開當下的“進德修業(ye) ”(《周易·係辭傳(chuan) 》),當下的“果行育德”((《周易·蒙卦·象》),當下的“厚德載物”(《周易·坤卦·象》),當下的“德博而化”(《周易·乾卦·文言》),即任何時候都不可鬆懈現實的人生曆史實踐。《說文》:“聖者,通也。”清人段玉裁(1735-1815)對其加以訓釋,則主要出以下三義(yi) :(一)“凡心所能通曰聖”;(二)“明乎天道則曰聖”;(三)“常人所通不繆者亦曰聖”[155]。可見所謂現實的人生曆史實踐,當然即意味著心靈的無限開放,心靈的層層超越。而無論心靈的開放或超越,均不僅(jin) 意味著“至善”人性的擴充詣極,個(ge) 人完美人格的徹底實現,而且標誌著天道性命的貫通,人性與(yu) 天道的合一。故人人均可成聖,亦人人均能因成聖而與(yu) 天道和合為(wei) 一。心靈的開放與(yu) 超越內(nei) 必“明明德”,入於(yu) “至善”之境,外亦當“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開放超越臻至圓融究竟之境,乃至其大浩浩然而無涯,則必有萬(wan) 物一體(ti) 境界的現前,如張載所說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zi) 藐焉,乃渾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ti) ;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156]。無論人或萬(wan) 物,都離不開乾與(yu) 坤的相感相生,都是天地生物成物的結果,都必然與(yu) 充滿於(yu) 宇宙間的創生活力有著內(nei) 在深刻的一致性。人不但不與(yu) 自然對立或分裂,反而在原型上與(yu) 其同源或同構。從(cong) 究極根源處看,則“既為(wei) 天地生成,則凡與(yu) 我同生於(yu) 天地者,皆同胞也;既同處於(yu) 天地間,則凡林林而生,蠢蠢而植者,皆吾黨(dang) 與(yu) 也”[157]。如同人與(yu) 人之間的聯結應該是兄弟般的道義(yi) 共同體(ti) 一樣,人與(yu) 萬(wan) 物的聯結也應該是朋友般的命運共同體(ti) 。這顯然是孟子之後“體(ti) 天地而仁民愛物”精神的發揚光大,既體(ti) 現了人與(yu) 人互動滿腔子同情和尊重的仁愛之情,也展示了人與(yu) 物交往出於(yu) 護惜與(yu) 顧念之心的節製之理,是天地生物成物精神落實於(yu) 人心而必不容已的豪邁表達,亦即“盡致中和以位天地,育萬(wan) 物之大用,誠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158]。以後王陽明則進一步發揮說:“大人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159]。“大人”與(yu) “小人”的一大區別,即在於(yu) 心靈是開放抑或封閉。從(cong) 根本上講,“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 [160];“人以心應感萬(wan) 物,萬(wan) 物亦感其心”[161]。妙感妙應即為(wei) 心的本真至靈之性,不僅(jin) 足以把握天地宇宙萬(wan) 事萬(wan) 物的因果關(guan) 係,而且說明隻有人才擁有“與(yu) 天地參”的主體(ti) 能動精神。人的一切問題都來自自我的自私、麻木、狹隘與(yu) 封閉,即使“知”與(yu) “行”的脫節、矛盾、衝(chong) 突或分裂也不例外。盡管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的世界永遠都向人敞開,但人心的自私、麻木、狹隘、封閉仍有可能使人失去整個(ge) 世界。所以,人必須學會(hui) 突圍,衝(chong) 破一切封閉自我的羅網,焚燒一切束縛自我的荊棘, 真正做到“明乎物而不為(wei) 物所蔽,適於(yu) 物而不為(wei) 物所役”[162],讓自己徹底回歸無限寬廣的天地,既汲汲於(yu) 從(cong) 事“知行合一”的社會(hui) 生活實踐,也遨遊於(yu) “天人合一”的本體(ti) 存在境域。


稍有必要分疏的是,王陽明所說的“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當屬心性實踐領域,“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則屬政治實踐範圍,二者互為(wei) 一體(ti) ,本質上即是“知行合一”,也可說是“內(nei) 聖外王”的統一,即誠意正心與(yu) 治國平天下打成一片的統一。而一旦真如古本《大學》所說能做到本體(ti) 論意義(yi) 上的“明明德”,必然就會(hui) 從(cong) 心性內(nei) 部自然湧出人間社會(hui) 的“親(qin) 民”關(guan) 懷,從(cong) 而在實踐論上以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為(wei) 價(jia) 值理想,積極開展各種有利於(yu) 修齊治平的政治實踐活動,當然就能做到“生民之困苦荼毒,孰非疾痛之切於(yu) 吾身者乎?不知吾身之疾痛,無是非之心者也。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yu) 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世之君子惟務致其良知,則自能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求天下無治,不可得矣”[163]。而一旦由“仁民”推至“愛物”,即將社會(hui) 性的關(guan) 愛播撒投射至自然界,則必然能做到“凡有形於(yu) 天地之間者,若動若植,有情無情,莫不有以若其性,遂其宜焉。此儒者之道,所以必至於(yu) 參天地、讚化育,然後為(wei) 功用之全,而非有所強於(yu) 外也”[164]。人對自然固然不能不有所取用和收獲,但更重要的是耕耘與(yu) 播種。耕耘與(yu) 播種隻是對自然的認知與(yu) 親(qin) 和,決(jue) 非挑釁與(yu) 破壞,既是參讚天地之化育,也是實現萬(wan) 物之大用。無論從(cong) 形上恒常之理或形下變動之現象看,“道則自然生萬(wan) 物,今夫春生夏長了一番,皆是道之生……道則自然生生不息”[165]。決(jue) 定萬(wan) 物本身存在權利的,固然離不開其外顯的生態功用,更重要的則是其內(nei) 具的生命價(jia) 值,必然與(yu) 主體(ti) 的人的認知活動發生關(guan) 聯。自然養(yang) 育了人,人當然要禮敬自然;人脫離了自然,自然則會(hui) 顯得枯燥無味。人與(yu) 自然生而又生互動不已的和諧相處,當然即是“至善”的倫(lun) 理致思取向必有的價(jia) 值訴求。人在自然界林林總總龐大因果關(guan) 係的大網中,最能以“至善”的主體(ti) 性來維護一切生命的存在權利。無論“天人合一”或“知行合一”,其所要主動自覺地承擔起來的,不僅(jin) 有人倫(lun) 道德方麵的關(guan) 懷,同時也有生態倫(lun) 理方麵的責任。“上下本末內(nei) 外,都是一理也,方是道”[166]。隻有兩(liang) 重倫(lun) 理責任一肩挑,真正做到上下內(nei) 外一並打通,才算是盡到了人生應盡的本分與(yu) 義(yi) 務。


人的一切人倫(lun) 道德實踐活動與(yu) 生態倫(lun) 理實踐活動,從(cong) 根源深處講,都必須以天地所提供的充滿了創生活力的場域為(wei) 基本前提,因而人的一切人事努力與(yu) 進步發展,本質上都是與(yu) “天道”配合的一種價(jia) 值實踐活動,即“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的以“人”合“天”的實踐活動(《周易·係辭傳(chuan) 》),既開拓出向內(nei) 由“心”知“性”入“道”的人生自我完善之路,也創辟出向外成人成物化育不已的社會(hui) 公共互助空間[167]。“天人合一”的價(jia) 值訴求必然指向“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的實踐路徑亦必然通往“天人合一”。所謂“合一”當然也是本體(ti) 論意義(yi) 上的“合一”。黃宗羲所謂“工夫所至即是本體(ti) ”[168],便清楚地點明了盡人合天的存在可能。而“明明德”之事亦即“親(qin) 民”與(yu) “止於(yu) 至善”之事,不“止於(yu) 至善”即在生命發展的方向上仍未能達致終級性的境域。內(nei) 在的心性覺悟必轉化為(wei) 外在的成人成物的實踐工夫。而“誠”之一字固然足可貫通天道與(yu) 人道,但中心樞紐仍在人而非天,因而“立誠”即是在生命根源深處還原“人”與(yu) “天”的合一,必然就能將其轉化為(wei) 人生曆史“知”與(yu) “行”的統一,否則便難免不墮入欺己欺人欺天的自我異化境地,成為(wei) 天地神人意義(yi) 與(yu) 價(jia) 值共在場域的自行疏離對象,既導致了“體(ti) ”與(yu) “用”的殊絕懸隔,也破壞了人與(yu) 自然共有的活潑創化生機。人類道德實踐的場域,首先是不能脫離廣大的人倫(lun) 世界,但也未嚐不可推致浩瀚的天地宇宙,理當“以尊德性為(wei) 宗”,“先立乎其大,而後天之所以與(yu) 我者,不為(wei) 小者所奪。夫本體(ti) 不明,而徒致功於(yu) 外索,是無源之水也”[169]。


“天人合一”之學表麵容易,實則甚難,而要將其轉變為(wei) 人生“知行合一”的實踐方式,尤為(wei) 難中之難。陸象山說得好:“人為(wei) 學甚難,天覆地載,春生夏長,秋斂冬肅,俱此理。人居其間,要靈識此理,如何解得。”[170]因此,人首先應該在內(nei) 在人格生命上有所挺立,以“天人合一”的方式守住自己的本真天性,然後積極從(cong) 事一切有價(jia) 值的創造實踐活動——包括為(wei) 內(nei) 在深層價(jia) 值感所驅動並有助於(yu) 實現行為(wei) 目的的知性探求實踐——以“知行合一”的方式維護生命存在應有的真實,不僅(jin) 營造出真善美合為(wei) 一體(ti) 的人文天地,而且在自然的人化與(yu) 人的自然化的實踐活動中永葆創造性的青春與(yu) 活力。“太極生生之理,妙用無息,而常體(ti) 不易”[171],隻有在宇宙觀、人生觀、本體(ti) 論、實踐論上全麵撐開生命應有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人類在天地之間的安身立命才不會(hui) 是一句漂亮的空話。而人能夠在心性本體(ti) 及社會(hui) 實踐中做到與(yu) 天“合一”,即說明了人並非是茫茫宇宙無根的孤單的存在。人隻有以“知行合一”的方式回歸自己生命中本有的“性天”,即真正做到了“天”與(yu) “人”及“知”與(yu) “行”的完整統一,人才能在茫茫無際的宇宙境遇之中,徹底改變孤單寂寞和碎片化的命運,不再產(chan) 生無歸宿的漂泊感和盲目感,不再困惑於(yu) 無意義(yi) 的反常感與(yu) 無價(jia) 值的冷漠感[172],從(cong) 而展現出世界與(yu) 人和諧共在的完整美好生存圖景,為(wei) 已經“祛魅”的世界“再賦魅”[173],為(wei) 已經“失靈”的生命“再複靈”,重構具有人文取向的知識體(ti) 係與(yu) 世界體(ti) 係,再造能夠“藏焉、修焉、息焉、遊焉” 的詩意家園(《禮記·學記》)。人與(yu) 自然的和諧化良性互動,既有必要重視人對“道”的體(ti) 認與(yu) 把握,也不能不關(guan) 注環境對人的影響和陶冶,歸納起來仍不外乎“心”與(yu) “物”的互涉與(yu) 互涵,必以人與(yu) 自然的“欣合和暢,原無間隔”為(wei) 根本價(jia) 值訴求[174]。前人豈不早就有言:“稽合同,異別是與(yu) 非者,地不如人;陶鈞氣質,漸潤心靈者,人不若地。學者察此,可以有意於(yu) 居。”[175]古典的“天人合一”觀與(yu) “知行合一”說通過創造性的再詮釋,也能以其深刻豐(feng) 富的哲理義(yi) 涵煥發出現代性的嶄新意義(yi) 。


注釋


[①] 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晚明藝術思潮與(yu) 心學理論研究”(立項號:17BA020);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陽明學詮釋史研究”(立項號:17AZX006)。

[②] 錢穆:《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之貢獻》,原載台灣《聯合報》1990年9月26日,又見《中國文化》1991年4期。

[③] 朱熹:《朱子語類卷》二十三“《論語》”,黎端德編,長沙:嶽麓書(shu) 社1997年版,第1冊(ce) ,第496頁。

[④] 涉及“天人合一”觀的專(zhuan) 題論文,除隨文所引者外,較可舉(ju) 者尚有:季羨林《天人合一新解》,載《傳(chuan) 統文化與(yu) 現代化》1993年創刊號;季羨林《關(guan) 於(yu) “天人合一”思想的再思考》,載《中國文化》1994年9期;蔡尚思《天人合一論即各家的托天倫(lun) 》,見《中國文化》1993年第8期;劉笑敢《天人合一:學術、學說和信仰——再論中國哲學之身份及研究取向的不同》,載《中國哲學與(yu) 文化》2012年第10輯;湯一介《“天人合一”思想的現代價(jia) 值》,載《北京日報》,2013年6月9日。論及“知行合一”思想之專(zhuan) 文,則可參閱杜維明《王陽明“知行合一說”的意義(yi) 》,載《爭(zheng) 鳴》1982年2期;孫方琴《王陽明“知行合一”與(yu) “致良知”之研究》,載《孔孟月刊》1982年20卷5期;許珠武,《王陽明知行合一觀的意義(yi) 闡釋》,載《新原道》1994年1期;蔡仁厚《王陽明的知行思想》,載《中國文化月刊》(台北) 1997年210期;楊國榮《王陽明與(yu) 知行之辯》,載《學習(xi) 與(yu) 探索》1997年2期。

[⑤]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頁。

[⑥] 劉宗周《周易古文鈔》:“聖人作《易》,從(cong) 一畫始,即太極也。因而重之,即陰陽也。”當一並參閱,見劉宗周全集·經術一》,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點校本,第1冊(ce) ,第7頁。

[⑦] 黃宗羲原著、全祖望補修:《宋元學案》卷十二《濂溪學案下》“宗羲按”,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1冊(ce) ,第523頁。

[⑧] 《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頁。

[⑨]郭子章:《郭氏易解》卷十三《係辭下傳(chuan) ·具一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點校本,第193頁。

[⑩] 參閱張新民:《試論周敦頤思想中隱涵的“天人合一”義(yi) 理旨趣——紀念周敦頤誕辰一千周年》,載《船山學刊》2017年6期。

[11] 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63頁。

[12] 郭子章:《郭氏易解》卷十一《道性善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點校本,第174頁。

[13] 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51頁

\[14] 當代量子物理學家和科學思想家戴維·玻姆(David Joseph Bohm )所總結的隱序理論,在強調“整體(ti) ”或“整體(ti) 性”的同時,更提出了“隱序”(the implicat ordr)、“顯序”(the explicat order)、“卷序”(the enfolded order)“展序”the unfolded order)等一係列重要概念,以解釋 宇宙、時空、運動、意識等基本哲學問題,引起了學界的廣泛重視和討論。見David Bohm, Wholness and the Implicate Oder, Routledge & Kegan Paul 1.td.1980,(1)p.1x;張桂權《玻姆的隱序理論》,《自然辨正法通訊》1998年5期。本文所謂“整體(ti) 隱序”乃指深層隱蔽的“序”,“整體(ti) 顯序”則為(wei) 表層顯像的“序”。

[15]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性自命出》,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61頁、179頁。

[16]程顥、程顥:《河南程氏粹言》卷一《論道篇》,《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下冊(ce) ,第1169頁。

[17] 徐階:《王文成公全書(shu) 序》,《王文成公全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5年點校本,第1冊(ce) ,第1頁。

[18] 《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37頁。

[19] 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五,《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76頁。

[20] 參閱劉述先:《“兩(liang) 行之理”與(yu) 安身立命》,《劉述先自選集》,濟南:山東(dong) 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1-387頁。

[21] 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序論》,《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2冊(ce) ,第10頁。

[22]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一“二先生語一”,《二程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9頁。

[23] 張載:《正蒙·乾稱篇》,《張載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65頁。

[24] 朱熹:《朱子語類》卷九十四“周子之書(shu) ”,黎端德編,長沙:嶽麓書(shu) 社1997年版,第3冊(ce) ,第2130頁。

[25] 郭子章:《郭氏易解》卷十二《太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點校本,第187頁。

[26]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七“文清薛敬軒先生瑄”,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12頁。

[27] 郭子章:《郭氏易解》卷十二《太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點校本,第187-188頁。

[28] 陸九淵:《陸 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469頁。

[29]《妙華蓮華經》卷三《藥草品》, 引自張新民《法華經今譯》,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91頁。

[30]《大方廣佛華嚴(yan) 經·十地品》,台北:新文豐(feng) 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2冊(ce) ,第1877頁。

[31]朱熹:《朱子語類》卷十八《大學五》引佛教語,第1冊(ce) 第397頁。

[32]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伊川先生語四”引釋氏語,《二程集》,王孝魚點校,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195頁。

[33]佛教的緣起論即內(nei) 涵普遍聯係的思想,而“萬(wan) 法歸一,一歸何處”,則為(wei) 禪宗參話頭屢用不一用之語。又《五燈會(hui) 元》卷一《西天祖師》(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4年版,第11頁)載迦葉告阿難謁語:“法法本來法,無法無非法。何於(yu) 一法中,有法有不法”,當一並參閱。

[34] 周敦頤:《通書(shu) ·理性命第二十二》,《周敦頤集》,長沙:嶽麓書(shu) 社,2007年版,第76頁。

[35]朱熹:《朱子語類》卷九十四《周子之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1997年版,第3冊(ce) ,第2164頁。

[36] 劉宗周:《獨箴》,《劉宗周全集》第四冊(ce) “文編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45頁。

[37] 儒道釋三家討論“一”“多關(guan) 係,固然相同之處頗多,但未必就絲(si) 毫無有差異。近人沈曾植即特別指出:“道家朝元,釋家念佛。儒家如何?曰‘顧諟天之明命。’”可證三家之中,隻有儒者最重天命。見沈曾植《海日樓劄記》卷一“顧諟天之明命”,錢仲聯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頁。

[38] 王夫之:《周易外傳(chuan) 》卷一“乾”,《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冊(ce) ,第821頁。

[39]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語叢(cong) 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頁、第194頁。

[40]《郭店楚墓竹簡·性自命出》,第59頁、第179頁。

[41] 廖平:《四益館雜著·天人論》,《廖平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版,第8冊(ce) ,第364頁。

[42] 《四庫全書(shu) 簡明目錄》卷十三“子部雜家類·呂氏春秋》”條,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另可參閱邵懿辰《增訂四庫全書(shu) 簡明目錄標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507-508頁。

[43] 成中英:《論王陽明心學之“知行合一”》,張明譯,《陽明學刊》2011年第5輯。

[44] 沈曾植:《海日樓劄記》卷四“力命”,錢仲聯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55頁。按沈氏之說,本於(yu) 《孟子·盡心下》:“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智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沈氏以為(wei) 孟子之言,“洞天人以立宗,此子思所以冠‘天命之謂性’,以立道教之微旨。”“天命”與(yu) “人生”的關(guan) 係,亦可從(cong) 中窺而知之,當一並參閱。

[45] 錢穆:《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之貢獻》,原載台灣《聯合報》1990年9月26日,又見《中國文化》1991年4期。

[46] 以上均見《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107頁。

[47]耿定向:《大人說》,《耿定向集》卷七“說”,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點校本,上冊(ce) ,第278頁。

[48] 陸九淵:《雜說》,《陸九淵集》卷二十二“雜著”,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273頁。

[49] 黃綰:《久庵日錄》卷一,黃綰集》卷三十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點校本,第651頁。

[50] 王時槐:《友慶堂合稿》卷一《答朱易庵》,《王時槐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點校本,第344頁。

[51]《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96頁。

[52]張新民:《意義(yi) 世界的建構:論王陽明的“心外無理、心外無物”說》(中、英文),載《孔學堂》2014年創刊號。

[53] 《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90頁。

[54] 方東(dong) 美:《從(cong) 曆史透視看陽明哲學精義(yi) 》,《陽明精粹》卷三《名家今論》,張新民選編,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16頁。

[55] 《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30頁。

[56]黃宗羲:《宋元學案》卷十二《濂溪學案上》“附錄黃宗羲按語”,全祖望補修,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1冊(ce) ,第513頁。

[57]《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21頁。

[58] 程顥、程顥:《河南程氏粹言》卷一《論道篇,》《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下冊(ce) ,第1183頁。

[59]王畿:《不二齋說》,《王畿集》卷十七,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點校本,第492頁。

[60] 王守仁:《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79頁。

[61]王畿:《不二齋說》,《王畿集》卷十七,第494頁。

[62] 參閱[美]墨子刻:《王陽明關(guan) 於(yu) 普遍聯係的主張》,《陽明精粹》卷三《名家今論》,張新民選編,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33-139頁。

[63]陳獻章: 《與(yu) 林郡博》,《陳獻章集》卷一“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版,第217頁。

[64] 戴震:《東(dong) 原文集》卷八《原善上》,《戴震全書(shu) 》(修訂本),楊應芹、諸偉(wei) 奇主編,合肥:黃山書(shu) 社2010年版,第6冊(ce) ,第7頁。

[65] 熊十力:《心書(shu) ·示韓浚》,《十力全集)卷一,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頁。

[66]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六“二先生語一”,《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82頁。

[67] 徐複觀:《中國思想史論集》,台北:學生書(shu) 局1959年版,第242頁、243頁。

[68] 劉鹹炘:《中書(shu) 學綱》,《劉鹹炘學術論集》哲學編,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上冊(ce) ,第6頁。

[69]以上均見程顥、 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一“二先生語一”,《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4頁。

[70] 以上分見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引自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31頁、32頁。

[71] 從(cong) 上古具有“帝”或“神”意義(yi) 的“天”,到與(yu) “道”合一的半人格化的超越的“天”,再到與(yu) “天理”對應的義(yi) 理化的“天”,最後演變為(wei) 純粹自然的“天”,乃是一個(ge) 不斷“脫魅”的世俗化過程,其中值得認真討論的變遷環節頗多,惜此處暫無從(cong) 詳論,隻好付諸闕如。

[72] 參見張新民:《儒釋之間:唐宋時期中國哲學思想發展特征的再思考與(yu) 再認識》,《文史哲》2016年6期。

[73]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六“二先生語六”,《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83頁。

[74] 湛若水:《湛甘泉先生文集》卷八《新泉問辨錄》,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影印本,第2冊(ce) ,第369頁。

[75] 朱熹:《論語集注》,引自《四書(shu) 集注》,北京,中國書(shu) 店1994.5年版,第102頁。

[76] 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五十“中丞李穀平先生中”,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下冊(ce) ,第1264頁。

[77] 《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3頁。

[78] 程顥、 程顥:《河南程氏粹言》卷二《心性篇》,《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下冊(ce) ,第1262頁。

[79] 張載:《正蒙·誠明篇》,《張載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20-21頁。

[80] 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卷五《論語》,《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6冊(ce) ,第676頁。

[81]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語叢(cong) 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79-80頁、第194頁。

[82]王守仁:《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79頁。

[83] 陸九淵:《與(yu) 朱元晦》,《陸九淵集》卷二“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26頁。

[84] 參閱張新民:《先秦儒家的生態哲學觀:以“天人合一”及“天、地、人三才”為(wei) 觀照致思論域》,載《貴州文史叢(cong) 刊》2015年3期。

[85] 湛若水;《湛甘泉先生文集》卷八《新泉問辨錄》,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影印本,第2冊(ce) ,第369頁

[86] 明儒湛若水稱:“隨處體(ti) 認天理流行,則為(wei) 邦為(wei) 政,何住而非風浴之樂(le) ”,亦為(wei) “天人合一”精神之表現,當一並參閱。見《湛甘泉先生文集》卷八《新泉問辨錄》,第2冊(ce) ,第425頁。

[87] 王夫之:《思問錄》,《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2冊(ce) ,第406頁。

[88]董仲舒:《春秋繁露·立元神》,引自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168頁。

[89]黃宗羲:《宋元學案》卷十二《濂溪學案上》,全祖望補修,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1冊(ce) ,第487頁。

[90] 劉宗周:《獨箴》,《劉宗周全集》第四冊(ce) “文編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45頁。

[91] 《傳(chuan) 習(xi) 錄上》載王陽明之言雲(yun) :“聖賢教人知行,正是要複那本體(ti) ,不是著你隻恁的便罷。”可證“知行合一”作為(wei) 一種實踐工夫,主要即為(wei) 還原心性固有之本體(ti) 。本體(ti) 實即形上終極之“大道”,必然涉及“天人合一”問題,其與(yu) “知行合一”說遂不能不生極為(wei) 密契的關(guan) 係,需要逐層深挖以見其豐(feng) 富義(yi) 涵。見《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4頁。按引文中的“要”,原訛作“安”,據《王文成公全書(shu) 》(中華書(shu) 局2015年版,第1冊(ce) ,第4頁)改。

[92] 《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26頁。

[93] 陸九淵:《陸 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67頁。

[94]《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18頁。

[95] 《陸 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74頁。

[96] 《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25頁。

[97] 周敦頤:《通書(shu) ·樂(le) 中第十八》,《周敦頤集》,長沙:嶽麓書(shu) 社,2007年版,第75頁。

[98] 《陸 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74頁。

[99] 王守仁:《答顧東(dong) 橋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1頁。

[100] 《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11頁。

[101]《答顧東(dong) 橋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冊(ce) ,第42。

[102]王守仁著、施邦曜輯評: 《陽明先生輯要》“理學諞”卷三《答顧棟橋書(shu) 》旁批評語,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8年版,第203頁。

[103] 王守仁:《答季明德》,《王陽明全集》卷六“文錄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214頁。

[104] 蔡汝楠:《敘傳(chuan) 習(xi) 錄後》,《傳(chuan) 習(xi) 錄》蔡汝楠校刻本。

[105] 《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11頁。

[106] 王守仁:《五經臆說十三條》,《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80頁。

[107]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48頁。                                                                                                                                     

[108]《五經臆說十三條》,《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80頁。

[109] 黃宗羲:《宋元學案》卷十二《濂溪學案上》,全祖望補修,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1冊(ce) ,第494頁。

[110]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卷九,《乾稱篇》,《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2冊(ce) ,第360頁。

[111] 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號》,引自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188頁。

[112]程顥、 程顥:《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師訓”,《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125頁。

[113]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卷九,《乾稱篇》,《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2冊(ce) ,第360頁。

[114] 《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25頁。

[115] 參見張新民:《陽明精粹》卷一《哲思探微》,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8-174頁。

[116]《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6頁。

[117] 王守仁曾強調:“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ti) 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無時無處不是存天理,即是窮理。天理即是‘明德’,窮理即是‘明明德’’。” 可證“明德”與(yu) “天理”一體(ti) 不二,“明明德”的工夫亦為(wei) 窮理的工夫,盡人合天即是“性”之理與(yu) “天”之理的貫通融洽。陽明之說見《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7頁。

[118] 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51頁。                                                                                                                                     

[119]周敦頤:《通書(shu) ·道第六》,,《周敦頤集》,長沙:嶽麓書(shu) 社,2007年版,笫68頁。

[120]耿定向:《用中說》,《耿定向集》卷七“說”,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點校本,上冊(ce) ,第281頁。

[121] 王守仁:《詠良知四首示諸生》之第三首,《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外集二”,上冊(ce) ,第790頁。

[122] 周敦頤:《通書(shu) ·順化第十一》,,《周敦頤集》,長沙:嶽麓書(shu) 社,2007年版,笫71頁。

[123]《傳(chuan) 習(xi) 錄下》, 《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04頁。

[124] 王守仁:《答友人(丙戊)》,《王陽明全集》卷六“文錄三”,上冊(ce) ,第207頁。

[125] 湛若水曾明白指出:“所謂‘一本萬(wan) 殊’與(yu) ‘理一分殊’不同。‘一本’是渾淪大體(ti) 處,如(《中庸》)‘發有峻極’一節;‘萬(wan) 殊’是支分處,如‘三千三百’一節。至於(yu) 所謂‘理一分殊’,則就吾心體(ti) 用處說,故有理事之別。”當一並參閱。見《湛甘泉先生文集》卷八《新泉問辨錄》,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影印本,第2冊(ce) ,第427頁。

[126] 沈曾植:《海日樓劄記》卷四“力命”,錢仲聯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55頁。

[127] 程顥、程顥:《河南程氏文集》卷二上,《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15頁。

[128] 

陸九淵:《與(yu) 趙永道》,《陸九淵集》卷十二“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161頁。

[129] 陸九淵:《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論》,《陸九淵集》卷三十“程文”,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347頁。

[130]《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37頁頁。 

[131]王守仁:《答季明德》,《王陽明全集》卷六“文錄三”,上冊(ce) ,第214頁。                       

[132]劉宗周 :《獨箴》,《劉宗周全集》第四冊(ce) “文編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45頁。

[133] [題]列聖齊釋:《大學證釋》,台北:若意出版社1995年版,第17頁。

[134] 耿定向:《知天說》,《耿定向集》卷七“說”,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點校本,上冊(ce) ,第285頁。

[135] 王夫之:《思問錄內(nei) 篇》,《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2冊(ce) ,第401頁。

[136] 沈曾植:《海日樓劄記》卷四“心”,錢仲聯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頁。

[137] 《傳(chuan) 習(xi) 下》, 《王陽明全集》卷三“語錄三”,上冊(ce) ,第123頁。

[138] 王守仁:《惜陰說》,《王陽明全集》卷七“文錄三”,上冊(ce) ,第267頁。

[139]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上“元豐(feng) 己未呂與(yu) 叔東(dong) 見二先生語”,《二程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29頁。

[140] 朱熹:《仁說》,《朱子全書(shu) 》,朱傑人等主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3冊(ce) ,第3280頁。

[141]程顥、 程顥:《河南程氏粹言》卷一《論道篇》,《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下冊(ce) ,第1183頁。

[142] 參閱張新民:《生命行動的哲學:論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中國哲學》1997年第7期。

[143] 方東(dong) 美:《從(cong) 曆史透視看陽明哲學精義(yi) 》,《陽明精粹》卷三《名家今論》,張新民選編,貴陽:孔學堂書(shu) 局、貴州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16頁。

[144]王守仁:《大學問》, 《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續編一”,下冊(ce) ,第968頁。

[145] 陸九淵:《雜說》,《陸九淵集》卷二十二“雜著”,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273頁。標點有所改動。

[146] 張新民:《生命成長與(yu) 境界自由:《論語》釋讀之一》,載《孔子研究》1998年第4期。

[147] “四句教”全文為(wei) :“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生民立命,為(wei) 往聖繼絶學,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見張載:《近思錄拾遺》,《張載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376頁。

[148]廖平:《四益館雜著·天人論》,《廖平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版,第8冊(ce) ,第364頁。標點略有改動。

[149] 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四“語錄上”,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395頁。                                                                                                                                     

[150]《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語錄一”,上冊(ce) ,第10頁。

[151]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七“文清薛敬軒先生瑄”,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12頁。

[152] 王夫之:《周易外傳(chuan) 》卷五“係辭上”,《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冊(ce) ,第983頁。

[153]如同魂魄為(wei) “人身陰陽之靈”一樣,鬼神在中國大傳(chuan) 統文化看來,亦為(wei) “天地陰陽之靈”,都顯示了天地一刻不息的神奇造化力量,表征了存在的莊嚴(yan) 與(yu) 神聖。引文見黃宗羲《明儒學案》卷七“文清薛敬軒先生瑄”,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上冊(ce) ,第124頁。

[154] 陳獻章《答林時矩》:“宇宙內(nei) 更有何事,天自信天,地自信地,吾自信吾;自動自靜,自闔自辟,自舒自巻;甲不問乙供,乙不待甲賜;牛自為(wei) 牛,馬自為(wei) 馬;感於(yu) 此,應於(yu) 彼,發乎邇,見乎遠。故得之者,天地與(yu) 順,日月與(yu) 明,鬼神與(yu) 福,萬(wan) 民與(yu) 誠,百世與(yu) 名,而無一物奸於(yu) 其間。烏(wu) 乎大哉!”亦為(wei) “天一合一”思想引入政治領域的生動表達,似應一並參閱。見《陳獻章集》卷二“書(shu)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年版,第242頁。

[155] 段玉裁:《經韻樓集》卷四“孟子聖之於(yu) 天道也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點校本,第82頁。

[156] 張載:《正蒙·乾稱篇》,《張載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62頁。

[157] 張九成:《橫浦集》巻十五《西銘解》,引自林樂(le) 昌《正蒙合校集釋》,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2年版,下冊(ce) ,第887頁。

[158]以上見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卷九,《乾稱篇》,《王船山全書(shu) 》,長沙:嶽麓書(shu) 社2011年版,第12冊(ce) ,第352頁、353頁。

[159] 王守仁:《大學問》, 《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續編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下冊(ce) ,第968頁。

[160]《陸九淵集》卷三十四“語錄上”、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01頁。

[161] 劉鹹炘:《治史緒論》,《劉鹹炘學術論集》文學講義(yi) 編,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227頁。

[162] [題]列聖齊釋:《大學證釋》,台北:若意出版社1995年版,第40頁。

[163] 王守仁:《答聶義(yi) 蔚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79頁。

[164]朱熹:《西銘解》,《朱子全書(shu) 》,朱傑人等主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冊(ce) ,第141-142頁。

[165]程程顥、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五《入關(guan) 語錄》,《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149頁。標點略有改動。

[166]程顥、程顥:《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一《端伯傅師說》,《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上冊(ce) ,第3頁。標點略有改動。

[167] 戴震《讀易係辭論性》稱:“一陰一陽,蓋言天地之化不巳也,道也。一陰一陽其生生乎?其生生而條理乎?以是見天地之順,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生生,仁也,未有生生而不條理者。”文中之說本此。見《東(dong) 原文集》卷八,《戴震全書(shu) 》(修訂本),合肥:黃山書(shu) 社2010年版,第6冊(ce) ,第346頁。

[168] 參閱馮(feng) 契:《論黃宗羲的“工夫所至即是本體(ti) ”說》,《浙江學刊》 1985年第2期 。

[169]黃宗羲:《宋元學案》卷五十八《象山學案》“黃宗羲按語引陸九淵語”,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第3冊(ce) ,第1885頁。

[170] 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點校本,第450頁。按引文末三句,原文斷作“人居其間要靈,識此理如何解得”。考《陸九淵集》中,“靈識”與(yu) “智識”均獨立成詞,則“靈識”一語,豈能分屬上下句讀?訛誤太甚,當據以更改。

[171]王守仁:《答 陸原靜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語錄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64頁。

[172] 參見馮(feng) 鋼:《馬克斯·韋伯:文明的與(yu) 精神》,杭州: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版,第12頁。

[173] 參見沃勒斯垣:《否思社會(hui) 科學:9世紀範式的局限》,劉琦岩、葉萌芽譯,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8年版,第87頁。

[174] 王守仁:《與(yu) 黃勉之》,《王陽明全集》卷五“文錄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ce) ,第194頁。

[175]徐鍇:《陳氏書(shu) 堂記》,雍正《江西通誌》卷一二0《藝文》“序一”,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