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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晚林作者簡介:張晚林,號抱經堂,男,西元一九六八年生,湖北大冶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在湖南科技大學哲學係任教,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哲學與(yu) 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兼職湖南省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有《徐複觀藝術詮釋體(ti) 係研究》《赫日自當中:一個(ge) 儒生的時代悲情》《美的奠基及其精神實踐——基於(yu) 心性工夫之學的研究》《“道德的形上學”的開顯曆程——牟宗三精神哲學研究》《荀子譯注(選本)》等。於(yu) 2009年以自家之力量創辦弘毅知行會(hui) ,宣揚儒學聖教,踐行“知行合一”之精神。 |
“性天之動”與(yu) 儒學的“導理以全事”
——從(cong) 世人對《弟子規》與(yu) 《二十四孝》的批評切入
作者:張晚林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三月十二日己醜(chou)
耶穌2018年4月27日
一
以儒學為(wei) 主導的中國文化時常被國人詬病,特別是對於(yu) 其中的孝文化,哂之尤為(wei) 激烈。最為(wei) 集中的體(ti) 現,就是對《弟子規》和《二十四孝》的批評、責罵,乃至根本拒斥,因為(wei) 它們(men) 根本違背了人道、平等這些現代人普遍認同的理念。這些批評、責罵看上去貌似有理,其實未必然。筆者以為(wei) ,批評、責罵與(yu) 拒斥之發生,乃在於(yu) 人們(men) 常常依據西方文化“立理以陷事”,而不知中國文化乃是“導理以全事”。二者奚辯?曰:前者“以理辯事”,後者“以情動心”。“以理辯事”,故理立而事常陷;“以情動心”,故心動而事得全。何以故?不妨從(cong) 世人對《弟子規》和《二十四孝》的批評進入。
二
先看世人對《弟子規》的批評。對於(yu) 《弟子規》的批評,多集中在這幾句:“親(qin) 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諫不入,悅複諫。號泣隨,撻無怨。”其實,整篇《弟子規》,在先秦經典中,特別是在《論語》中都是找得到義(yi) 理根據的,並非作者李毓秀憑空臆造。這幾句話與(yu) 《論語·裏仁》:“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cong) ,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大體(ti) 意思相當。《論語》或《弟子規》的這種孝道理念之所以引來世人的不滿,乃因為(wei) 它宣揚“君臣觀念、主奴意識,它一是反科學,二是反民主,三是反人性”。(引自瀟寒軒:《我為(wei) 什麽(me) 強烈反對<弟子規>》)顯然,這位作者乃是站在抽象的“理”的立場上說話的。何謂理?曰科學,曰民主,曰人性。這些都是五四以來中國人所樂(le) 道而雅言者,以為(wei) 衡量一切的最高標準,凡不合此“理”者盡當廢棄。必須指出的是,儒學並不鼓勵奴才般的一味服從(cong) ,孔子嚐曰:“父有爭(zheng) 子,不行無禮;士有爭(zheng) 友,不為(wei) 不義(yi) 。故子從(cong) 父,奚子孝?”(《荀子·子道》)此即表示,兒(er) 子據理強諍,並不違背孝道。但儒學強諍之過程,並不隻是依據抽象的理,更重要的是情,“理”是隱藏在“情”的後麵的,或者說,“理”是依靠“情”來成就的。在儒學看來,隻有“理”而無“情”,是不能完成規勸的。
為(wei) 什麽(me) “理”必須依靠“情”?休謨對於(yu) 道德曾有過分析,他發現,傳(chuan) 播知識與(yu) 規勸德行是完全不同,前者依靠理性(思辯理性),後者則依賴情感。他質問世人說:“道德是導源於(yu) 理性、還是導源於(yu) 情感,我們(men) 獲得對於(yu) 道德的知識是通過一係列論證和歸納、還是憑借一種直接的感受和較精致的內(nei) 在感官?”[①]休謨通過對這種質問的反思而發現,道德並不是理性的結論,或者說,理性在此是無能為(wei) 力的。“我們(men) 隻要承認,理性對於(yu) 我們(men) 的情感和行為(wei) 沒有影響,那麽(me) 我們(men) 如果妄稱道德隻是被理性的推論所發現的,那完全是白費的。一個(ge) 主動的原則永遠不能建立在一個(ge) 不主動的原則上。”[②]道德中雖然不能沒有“理”,但“理”不是最終的動力,道德的最終動力在“情”。休謨在此無非是說,在道德問題上,“理性是也應該是情感的奴隸”。[③]《弟子規》中的這幾句話也無非是“以情導理”。在這裏,並非沒有“理”,但僅(jin) 有“理”一定是蒼白無力的,“理”需要“情”之動才能產(chan) 生作用。“怡吾色,柔吾聲”,“號泣隨,撻無怨”,都是指吾人當以真情來感動父母長輩,從(cong) 而達到規勸德行的效果。因為(wei) “理”常是幹枯僵固的,而“情”卻是溫潤惻怛的。幹枯僵固,故“理”常涸竭而陷事;溫潤惻怛,故“情”常靈闊而全事。這裏,決(jue) 不存在所謂“奴才意識”,也決(jue) 不是反民主與(yu) 人性。一個(ge) 對親(qin) 人有真情的人,根本不會(hui) 有這樣的感覺,因為(wei) 這不是一般性辯論中的說服,而是真情的感染與(yu) 靈通。實際上,即使在一般性的辯論中,若沒有“情”的導引,莊子告訴我們(men) ,要說服對方幾乎是不可能的。[④]因此,若一個(ge) 人不是在辯論,而是導引親(qin) 人入理,則“情”的因素是必不可少的。但人受各自氣質之限製,情的感染與(yu) 靈通常是不易的,故現實中要求人當受點委屈乃至皮肉之苦,這是在所難免的;因為(wei) 動人而消除迷障正在此,引導而生發力量亦在此。
三
吾人再來看世人對《二十四孝》的批評。二十四孝中有下麵兩(liang) 個(ge) 典型的故事,即《臥冰求鯉》及《埋兒(er) 奉母》。《臥冰求鯉》,其梗概如下:
晉王祥,字休征。早喪(sang) 母,繼母朱氏不慈。父前數譖之,由是失愛於(yu) 父母。嚐欲食生魚,時天寒冰凍,祥解衣臥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歸供母。
這個(ge) 故事常被人詬病為(wei) 不近情理,為(wei) 了所謂“孝”,在天寒地凍之日,竟解衣裸裎,冀體(ti) 溫融化冰雪以求,其不尊重生命,蔑以複加矣!誠所謂以孝殺人也。對於(yu) 此種看法,先且不置論評。王祥其事,史傳(chuan) 有所記載,不過,與(yu) 《二十四孝》略有出入:
祥,字休徵,性至孝。後母苛虐,每欲危害祥,祥色養(yang) 無怠。盛寒之月,後母曰:“吾思食生魚。”祥脫衣,將剖冰求之,(有)少頃,堅冰解,下有魚躍出,因奉以供,時人以為(wei) 孝感之所致也。(《三國誌》卷十八)
史傳(chuan) 未言“解衣臥冰”,隻雲(yun) “脫衣剖冰”。但《二十四孝》的作者為(wei) 什麽(me) 要把“脫衣剖冰”改為(wei) “解衣臥冰”呢?因為(wei) “脫衣剖冰”還隻是一個(ge) 純粹的破冰求魚的方法問題(之所以要脫衣,可能事怕弄濕了衣服或破冰過程中身體(ti) 發熱需要減衣),以此而雲(yun) “下有魚躍出”,乃孝感之所致,並不能令人信服,因為(wei) 這種孝心並不非常感人,又何能感動魚兒(er) 自動躍出焉?但若改為(wei) “解衣臥冰”,其效果就完全不一樣了。隻有這樣,才能感動天地,致使魚兒(er) 自動躍出。《二十四孝》的作者之所以要這樣改動,完全就是為(wei) 了以真情去感發人之孝心,因為(wei) 一個(ge) 孝子隻有切身地忍受身心的苦難與(yu) 委屈的時候,才能見出其孝之真誠,才足以成為(wei) 世人的楷模。若是之做不到,純以方法之聰明便利而行孝,並不足以感動人。“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化”(《中庸》),其虛言哉?!不惟此也,方法之聰明便很可能成為(wei) 機巧之徒僅(jin) 有外在的孝之表而無內(nei) 在的孝之誠的假孝。這是作者選取改作這個(ge) 故事的真是意圖。一言以蔽之,真正的孝在於(yu) 切身之真誠,而最能見孝子切身之真誠的就是自家甘願忍受身心之苦難與(yu) 委屈。“臥冰求鯉”當然比史傳(chuan) 所載更能達到這種目的。
但吾人可進一步問,現實中會(hui) 不會(hui) 有這種事?答曰:不可能有。在現實中,如果是希望融化冰雪以求魚的話,與(yu) 其裸裎臥冰,不如拿一堆柴火,後者效率更高,且不必受皮肉之苦,這可能是大部分人的選擇。但問題是,若隻是這樣做,如此之平常之事,還能成為(wei) 《二十四孝》中的故事之一嗎?如果有人真的去臥冰求鯉,不但不可能融化冰雪,最終的結果一定是自己被冰雪凍僵硬了。既然事實上不可能有這樣的事,那為(wei) 什麽(me) 還要以之作為(wei) “孝”的標本之一。答曰:臥冰求鯉之事雖不必有,但忍受身心之苦難與(yu) 委屈(這種苦難與(yu) 委屈很可能還大於(yu) “臥冰”)以行孝,卻可能每個(ge) 人都會(hui) 遭遇。這個(ge) 故事就是要導引出這樣一個(ge) “理”,但這個(ge) “理”不是空洞的“但理”,須有真情才能入“理”。
《埋兒(er) 奉母》,其梗概如下: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嚐減食與(yu) 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er) 可再有,母不可複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yu) ,忽見黃金一釜,上雲(yun) :“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這個(ge) 故事,始見於(yu) 幹寶《搜神記》卷十一,雖與(yu) 此亦略有出入,但埋兒(er) 以奉母之事則同。這個(ge) 故事更是遭人唾罵,以孝殺人,真的發生了。魯迅由此感歎曰:“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qin) 去做孝子了。”[⑤]活埋親(qin) 生子以孝敬父母,這似乎是開辟鴻蒙以來聞所未聞的事,若真有這種的事,則孝不但太殘忍,而且代價(jia) 太高。那麽(me) 。如此殘忍的故事,能不能作為(wei) “孝”之標本?答曰:不但可,而且非常好。
吾人知道,郭巨雖欲埋兒(er) 奉母,但這樣的壞結果並沒有發生,不但沒有發生這樣的壞結果,而且結局非常圓滿可喜。《二十四孝》的作者之所以選取這個(ge) 故事,並非鼓勵吾人遭遇類似的情形的時候真的去埋兒(er) ,而是意在告訴吾人:若一個(ge) 人真誠地侍奉父母,則一定會(hui) 感動天地,從(cong) 而收獲一個(ge) 圓滿的結局,這無非是要給吾人以信念與(yu) 力量。類似的故事還有很多,如《哭竹生筍》:“三國時期吳國孟宗,少喪(sang) 父。母老,病篤,冬日思筍煮羹食。宗無計可得,乃往竹林中,抱竹而泣。孝感天地,須臾,地裂,出筍數莖,持歸作羹奉母。食畢,病愈。”在現實中,無論是“埋兒(er) 奉母”還是“哭竹生筍”,是斷不可能出現的。但教化中,這樣的故事卻依然必要。居常承平之時,吾人不易感知自身力量之匱乏,一旦陷入困境,則常感覺孤苦無依,人亦因此而倦怠墮落。乃至自暴自棄。教化就是要告訴吾人這樣一個(ge) 信念:一個(ge) 真誠行善的人,決(jue) 不會(hui) 孤立無助,不但有來自親(qin) 人、朋友的力量,而且天地萬(wan) 物都是其力量源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鄰。”(《論語·裏仁》)朱子釋“鄰”為(wei) “應”,即德行必然會(hui) 有天地萬(wan) 物之感應。明道先生曰:“天地之間,隻有一個(ge) 感與(yu) 應而已,更有甚事?”(《二程遺書(shu) 》卷十五)感應大者為(wei) 大人,感應小者為(wei) 小人;無感無應,禽獸(shou) 也。現代人以幹枯僵固之“理”窒息其“感應”,美其名曰科學、民主、自由、平等,純外在“義(yi) 襲而取”(《孟子·公孫醜(chou) 上》)如是之理,故餒而無力,致使當今之世,理愈繁複而氣愈暴戾,豈不悲乎?!
其實,至誠感動天地從(cong) 而獲得圓滿結果的故事,吾人熟知的還有《愚公移山》。若吾人覺得《愚公移山》的故事值得頌揚的話,那為(wei) 什麽(me) 一定要去聲討《埋兒(er) 奉母》呢?愚公移山的故事無非亦在告訴吾人:精誠所至,金石為(wei) 開,竭誠的努力一定會(hui) 有好的結果。試問,現實中有誰會(hui) 真的會(hui) 去移山呢?與(yu) 其移山,還不如搬家之簡單易行。但若愚公隻是搬家,那麽(me) ,他的故事還有動人的力量嗎?
四
若吾人不執持幹枯僵固的“理”,而入溫潤惻怛之“情”中,則《弟子規》與(yu) 《二十四孝》俱無可責罵與(yu) 詬病處。但這裏所說的“情”不是一種主觀的感覺,而是通過質實的道德行動或圖景觸動人的神聖感受,既而開發人來自性天的力量。孟子對此有所描述:
舜之居深山之中,與(yu) 木石居,與(yu) 鹿豕遊,其所以異於(yu) 深山之野人者幾希。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jue) 江河,沛然莫之能禦也。(《孟子·盡心上》)
那個(ge) “若決(jue) 江河,沛然莫之能禦”者,就是人之神聖觸動,筆者稱之為(wei) “性天之動”,以與(yu) “情意之動”、“義(yi) 理之動”區以別。[⑥]“易無思也,無為(wei) 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易傳(chuan) ·係辭上》),說的就是“性天之動”。人的一切道德動力都來自於(yu) 此“性天之動”,馬裏坦嚐說:
理智所思慮再三的動機並不對於(yu) 最深刻的、最富於(yu) 自由的道德抉擇的行動具有決(jue) 定性的作用;相反,這個(ge) 角色被保留給了人的神秘莫測的主體(ti) 性所產(chan) 生的那種不可預知的衝(chong) 動。[⑦]
庸常,吾人固可在經驗中有無數次感動,但多停留在“情意之動”的層次,僅(jin) 在這個(ge) 層次,所有的德行都是不能持久的。為(wei) 什麽(me) 中國文化要人去忍受身心之苦難與(yu) 委屈呢?就是希望人由“情意之動”走向“性天之動”。孟子所謂“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者,其意正在此也。若無“性天之動”,一切的德行與(yu) 道德承諾都是暫時的,隨時可能抽身而轉向惡。而人一旦有了“性天之動”,就能與(yu) 神聖的絕對體(ti) 貫通,從(cong) 而感受到來自神聖的絕對體(ti) 的力量,使人德行強健而決(jue) 不會(hui) 墮怠。《弟子規》所說的“怡吾色,柔吾聲”,“號泣隨,撻無怨”,及《二十四孝》中的“臥冰求鯉”俱因之可能而持久的。人既與(yu) 神聖的絕對體(ti) 貫通,即可開顯人自身的形上稟賦,從(cong) 而人自身亦可生發無限的力量源泉。因為(wei) 人的形上稟賦有力量使吾人擺脫經驗的桎梏與(yu) 自然的限製,展現一幅感性所不能到達的圖景。“郭巨埋兒(er) ”、“哭竹生筍”中的神力之出現,並非謂真有如此神力也,不過是人自身神聖力量外化之投射而已,或者說人的無限力量之象征而已。
隻有具備無限力量的人,方可說“人能弘道”,而其力量乃源自於(yu) “性天之動”。這一“弘”字,決(jue) 不隻是說幹枯僵固之“理”,亦必有溫潤惻怛之“情”在焉,神聖強健之“力”在焉。明道先生曰:“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貼出來。”(《二程外書(shu) 》卷十二)既曰“體(ti) 貼”,焉能隻有“理”而無“情”與(yu) “力”耶?因此,中國文化決(jue) 不從(cong) 幹枯僵固之“理”看世事之分際與(yu) 道德之抉擇,必從(cong) “性天之動”處“導理以全事”。何以能全?因其有明晰通透之“理”在焉,溫潤惻怛之“情”在焉,更有神聖強健之“力”在焉。孔子曰:“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知者,理也;仁者,情也;勇者,力也。“所以行之者一也”,謂皆出於(yu) “性天之動”也。
注釋:
[①]休謨:《道德原則研究》,曾曉平譯,商務印書(shu) 館2001年版,第22頁。
[②] 休謨:《人性論》,關(guan) 文運譯,商務印書(shu) 館2005年版,第497頁。
[③] 羅爾斯:《道德哲學史講義(yi) 》,張國清譯,上海三聯書(shu) 店2003年版,第47頁。
[④] 《莊子·齊物論》雲(yun) :“既使我與(yu) 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yu) 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yu) 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yu) 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yu) 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yu) 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yu) 若矣,惡能正之!”
[⑤]魯迅:《二十四孝圖》,《魯迅全集》(二), 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第336頁。
[⑥] 張晚林:《說感動》,見《赫日自當中——一個(ge) 儒生的時代悲情》,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336-341頁。
[⑦] 馬裏坦:《存在與(yu) 存在者》,見陳麟書(shu) 編著:《重讀馬裏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6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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