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心學的主體(ti) 性之維
作者:張海晏(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曆史研究所)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十四日丁卯
耶穌2017年4月10日
主體(ti) 性一般指人的自我意識及人的主動、能動、自主、自由和創造等特性,它既是人作為(wei) 主體(ti) 的根據,又是其所具有的性質。人的主體(ti) 性自覺有個(ge) 漫長的漸進過程,生當明朝中葉的王陽明,適逢社會(hui) 新舊轉型的大時代,他創立的心學體(ti) 係以建構人的道德主體(ti) 性為(wei) 旨歸,其主要範疇和命題均是圍繞這一主題展開。
一、“心即理”的價(jia) 值主體(ti)
正德初,陽明因冒犯閹黨(dang) 而被謫貴州龍場驛。他在這片荒蠻之地居夷處困,上下求索,“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洞識“聖人之道,吾性自足”的道理,自此他堅信,人人有向善之心,善的潛質聖凡皆同。他提出“心即理”“心外無理”(《傳(chuan) 習(xi) 錄》上)的哲學命題,這被視為(wei) 陽明心學的第一原理。他用“良知”概念稱謂心中之理,認為(wei)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傳(chuan) 習(xi) 錄》中)。“良知”一詞出自《孟子》,指“不慮而知”的天賦道德,陽明借指價(jia) 值意識及作價(jia) 值判斷之能力而言,其意近於(yu) 明是非、知善惡的道德感、正義(yi) 感,即今人日常語言中的所謂“良心”。他說:“良知隻是個(ge) 是非之心,是非隻是個(ge) 好惡,隻好惡就盡了是非,隻是非就盡了萬(wan) 事萬(wan) 變。”(《傳(chuan) 習(xi) 錄》下)他視心中良知為(wei) 一切價(jia) 值的總根源,強調良知之外別無天理,人應向內(nei) 用功,無需外求。
“心即理”命題所據的道德預設即孟子的性善說,其所依據的經驗證明亦不外見孺子入井而施以援手的“惻隱之心”之類。瑞士漢學家耿寧教授指出,這種“惻隱之心”並非通常理解的同情心,而是置身於(yu) 另一主體(ti) 視角的“為(wei) 他感”,其被作為(wei) 德性的情感萌芽。此言甚確。陽明的“心即理”把道德的本源與(yu) 依據還原或內(nei) 置於(yu) 人的本心,這樣人不再是外在準則與(yu) 規範的單純服膺者,而是宇宙的立法者、價(jia) 值的創立者,這突出了道德意識的內(nei) 在性、能動性與(yu) 自覺性,開闊了人在道德生活中的自由空間。
這裏,陽明弟子和今人不禁會(hui) 問,既然人性本善,那麽(me) 社會(hui) 上的惡從(cong) 何而來,難道不是出自人性的外化?陽明的回答是,那是因為(wei) 人心的良知為(wei) 後天的私意所障礙和遮蔽,導致知行分離。於(yu) 是,他又提出“知行合一”說,以打通內(nei) 在良知與(yu) 外在良行之隔。
二、“知行合一”的知行主體(ti)
正德四年,陽明受貴州提學副使席書(shu) 之邀講學於(yu) 貴陽書(shu) 院,始倡“知行合一”說。如學界所言,陽明的“知行合一”至少有如下三層意思:其一,從(cong) 知行的主體(ti) 來說合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傳(chuan) 習(xi) 錄》上);其二,從(cong) 主體(ti) 的活動過程來說合一,“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傳(chuan) 習(xi) 錄》上);其三,就知行本身特質來說合一,“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傳(chuan) 習(xi) 錄》上)。他指出,隻“知”而不“行”是“揣摸影響”,隻“行”而無“知”則是“冥行妄作”,皆不足取。陽明在與(yu) 弟子對話中,借用《大學》“如好好色”“如惡惡臭”的習(xi) 語,來說明“知”與(yu) “行”的不可分離:“見好色屬知,好好色屬行。隻見那好色時已自好了,不是見了後又立個(ge) 心去好。聞惡臭屬知,惡惡臭屬行。隻聞那惡臭時已自惡了,不是聞了後別立個(ge) 心去惡。”(《傳(chuan) 習(xi) 錄》上)
陽明還提出“知行之本體(ti) ”(《傳(chuan) 習(xi) 錄》上)的觀念,而“本體(ti) ”實即主體(ti) 。“知行合一”說旨在強調善的動機與(yu) 善的行為(wei) 的統一,兼顧人的認知主體(ti) 和實踐主體(ti) ,強調沒有實踐的主體(ti) 性就沒有認知的主體(ti) 性。“知行合一”的主體(ti) 活動在觀念與(yu) 行為(wei) 、思想者與(yu) 行為(wei) 者之間形成自由轉換與(yu) 無縫連接。
三、“致良知”的道德主體(ti)
陽明有關(guan) “價(jia) 值主體(ti) ”“認知主體(ti) ”和“實踐主體(ti) ”的思想主要是就道德層麵而言,統而言之,即勞思光先生當年所概括的“道德主體(ti) 性”(《新編中國哲學史》三卷上冊(ce)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344頁)。陽明晚年明確提出“致良知”的立言宗旨,其強調的即是集“價(jia) 值”“認知”和“實踐”主體(ti) 於(yu) 一身的道德主體(ti) 性。“致良知”中的“致”字,勞思光先生解作“充足實現或完滿擴充之義(yi) ”(同上,第319頁)。“致良知”的理論前提是“心即理”,即心中具有“良知”,根本的實現途徑就是“知行合一”,具體(ti) 包括格物致知、正心誠意等。陽明說:“知是心之本體(ti) 。心自然會(hui) 知……然在常人不能無私意障礙,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勝私複理,即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則意誠。”(《傳(chuan) 習(xi) 錄》上)
在陽明看來,人雖天賦善端,但需要後天的體(ti) 認、激活、涵養(yang) 和純化,如精金之祛除雜質與(yu) 純米之舂簸篩揀的功夫。唯其如此,道德主體(ti) 方能真正呈現。人的道德主體(ti) 性不是天然固有而是後天養(yang) 成的,有一個(ge) 人為(wei) 努力的生成過程。
四、“四句教”:主體(ti) 的生成
嘉靖六年(1527年)夏,陽明出征思田前與(yu) 弟子錢德洪、王畿對話中言及“無善無惡是心之體(ti) ,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傳(chuan) 習(xi) 錄》下),被稱為(wei) 王門“四句教”或“天泉證道”。
陽明生命晚期的“四句教”是他全部道德學說的總結,以善惡之別為(wei) 經,以自在、自發、自覺和自由為(wei) 緯,完整呈現了倫(lun) 理實踐中個(ge) 人主體(ti) 性的發生、發展、提升和實現的動態過程和邏輯關(guan) 係。“無善無惡是心之體(ti) ”講的是心體(ti) 的自在狀態,在人的意識活動之前之下,善惡觀念未萌;“有善有惡是意之動”指意念初現的自發階段,一念發動即有善惡;“知善知惡是良知”講的是“良知”的道德自覺,即主觀能動加反思的階段,其是對意念的審視與(yu) 調整,主體(ti) 性以人的自覺為(wei) 標誌,是對人自發性的批判性之揚棄,由受動性到能動性的精神升華;末句“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講的是道德自為(wei) ,“自覺”與(yu) “自為(wei) ”相合(“知行合一”)即為(wei) 主體(ti) 精神的最高體(ti) 現“自由”,最終達於(yu) “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的理想境界。“四句教”由首句到末句的次序是從(cong) 發生學上來講人的道德主體(ti) 性的呈現與(yu) 升華過程,對於(yu) 倫(lun) 理實踐中的個(ge) 人主體(ti) 而言,這種動態、能動和有機的運演模式,周而複始,永無止境。
陽明高揚的道德主體(ti) 性雖未整體(ti) 逾越傳(chuan) 統規範,但在其心學體(ti) 係中,“中”(“中庸”“中節”“中和”“時中”)被作為(wei) 最高抽象原則和標準,成了“道心”“天理”和“良知”等基本範疇的本質規定。“中”的概念講的是為(wei) 人做事的適度、恰當,須據不同的時間、空間、場合和對象的變化而隨時調整。可以說,陽明開啟的主體(ti) 性轉向及對抽象法則“中”的特別強調,為(wei) 後學衝(chong) 破傳(chuan) 統的綱常名教打開了一個(ge) 缺口,並由此衍化和分流出一批異端或早期啟蒙思想家。
就陽明歿後其後學的學術走向,錢穆先生說:“(他)沒有在這方麵再細發揮,於(yu) 是遂引出王學後起不可彌縫的裂痕,而王學也終於(yu) 漸漸走了樣。”其實,陽明後學的衍化分流不隻因“四句教”的歧解而生,更由於(yu) 陽明心學開啟的主體(ti) 性轉向,在本體(ti) 與(yu) 工夫、格物與(yu) 致知、已發與(yu) 未發、先驗與(yu) 習(xi) 得、德性與(yu) 功利、自由與(yu) 秩序、個(ge) 人主體(ti) 與(yu) 群體(ti) 主體(ti) 等層麵,尚難在學理上周延貫通。從(cong) 這一角度看,後世帶有心學印記的泰州學派強調的“百姓日用”的生命主體(ti) 、李贄“人必有私”的利益主體(ti) 、黃宗羲“天下為(wei) 主,君為(wei) 客”的權利主體(ti) ,以及湯顯祖謳歌的人的至真至純的情感主體(ti) 性和徐光啟彰顯的體(ti) 現科學精神的理性主體(ti) 性,與(yu) 其視為(wei) 王學“走了樣”,毋寧理解為(wei) 陽明學說的拓展、豐(feng) 富、修正與(yu) 完善,其中一以貫之的精神命脈即對人的主體(ti) 性的探求與(yu) 弘揚。
責任編輯:姚遠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