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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以為作者簡介:餘(yu) 以為(wei) ,自由撰稿人,現居廣東(dong) 。 |
張千帆教授《網絡言論的自由與(yu) 邊界》一文把劉清平辱罵孔孟事件上升為(wei) 法律、甚至憲法層麵去分析,恐怕拔得太高了。
七位複旦畢業(ye) 生的公開信止於(yu) 言論,就事論事,沒有虛構成分,未對任何人構成事實上的傷(shang) 害,所以不涉及法律。就此發表觀點的儒門學者更遠離法律邊界。
如果複旦大學解聘或開除劉清平,那才是法律問題。事主是複旦大學與(yu) 劉清平雙方,與(yu) 公開信無關(guan) ,更與(yu) 儒門學者無關(guan) 。
反對孔孟是觀點,粗言穢語是“品行”。反對粗言穢語,不涉及學術自由,而是維護老師的職業(ye) 倫(lun) 理。
張千帆擔心國家幹預學術自由。但是,無可否認,複旦大學有處分劉清平的權力。如果日後果真發生處分事件(我認為(wei) 不太可能),隻能說處分不當,而不能說無權處分。
張千帆教授認可:“學校的權力僅(jin) 限於(yu) 判定教師是否達到了法律或常識對教師職業(ye) 的期待,這是判斷教師‘品行’的首要標準。”但是,他把“品行”考察的適用範圍僅(jin) 限於(yu) 課堂。這顯然不成立,個(ge) 人品行與(yu) 課堂守則是兩(liang) 回事,何況孔孟思想屬於(yu) 劉清平的專(zhuan) 業(ye) 研究領域。一個(ge) 用粗言穢語表達專(zhuan) 業(ye) 領域觀點的人,老師和學者們(men) 樂(le) 意和他站在一條壕溝裏?張教授本人就不樂(le) 意,文中反複撇清關(guan) 係。
聯署驅劉公開信的是複旦畢業(ye) 生,亦即校友。在美國,國家的確不幹預學術,但是校園並非獨立王國。美國的校友會(hui) 一直是或積極、或消極幹預大學學術的一支社會(hui) 力量。哈佛、耶魯等美國名校大多基督徒捐建的,十九世紀中葉,在校友會(hui) 的推動下,紛紛把教會(hui) 勢力驅逐出了校園。如果堅持教會(hui) 治校,它們(men) 不可能成為(wei) 頂尖名校。中國校友幹預校園學術,才剛剛開始,那是一支取代行政幹預,予以製衡教授治校的健康力量,樂(le) 見其成。
《網絡言論的自由與(yu) 邊界》每句話抽離出來,差不多都對,但是很遺憾,整篇文章針對性不明確。所幸也在此,沒有跟風把矛頭指向儒家學者。反映張千帆教授學養(yang) 紮實的一麵,與(yu) 別的自由派學者有所不同。
自由派學者在劉清平事件上的過敏反應,表麵原因是將言論權絕對化。“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漢語界的名言,不但經不起推敲,而且伏爾泰沒說過,純屬杜撰。事實上,伏爾泰出於(yu) 厭惡巴黎《文學年代》刊物創始人弗雷龍,不但設法封停刊物,還動用政府人脈把弗雷龍投入巴士底獄。
中國當前的言論空間確實逼仄,越是如此,越要珍惜言論權,盡量用美善和理性裝點言論。任何公民行為(wei) 都有相應的責任,發言也是行為(wei) ,也有相應的責任。讓言論承擔份內(nei) 的責任,是保障言論權的一部分。劉清平之流話語粗俗,破壞公序良俗,而無傷(shang) 於(yu) 體(ti) 製,可謂正中言論管製者的下懷。
劉清平若想盡情表達,主動辭去教師崗位所附帶的品行要求即可。社會(hui) 上辱罵孔孟的人很多,並沒有誰因此觸碰法律風險、政治風險,也鮮有人去追究什麽(me) 責任。陳獨秀當年因為(wei) 嫖娼,丟(diu) 了教職,沒有人會(hui) 認為(wei) 北大迫害了陳獨秀。若劉清平賴著教職不放,又以過去的粗言穢語為(wei) 理所當然,無視普世的教師品行要求,而且在質疑者麵前有恃無恐,那他就是體(ti) 製作惡的一分子。
附錄:
【張千帆】網絡言論的自由與(yu) 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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