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誌華】兩類三層超越論——基於時空觀念對超越問題的辨析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09-05 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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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liang) 類三層超越論

——基於(yu) 時空觀念對超越問題的辨析

作者:程誌華(河北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學學院 河北大學燕趙哲學與(yu) 文化研究中心)

來源:《孔子研究》2025年第4期


摘要:牟宗三基於(yu) 中西哲學比較提出“既超越又內(nei) 在”的“內(nei) 在超越”說,以西方哲學為(wei) “外在超越”,中國哲學為(wei) “內(nei) 在超越”。“內(nei) 在超越”是基於(yu) “軸心時代”所奠立的人類理性發現與(yu) 發揚為(wei) 基礎的理論建構。然而,人類理性是有限製的,界限是不可突破的,此既由康德予以“最哲學”的證明,亦由貼近現實生活的時空觀念予以證明。進而,所謂“超越”,實有宗教的超越與(yu) 哲學的超越兩(liang) 類,而兩(liang) 類又可分為(wei) 三層。在兩(liang) 類三層當中,牟宗三所謂“內(nei) 在超越”實乃哲學的超越,為(wei) 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而非外在的、實體(ti) 的超越;在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當中,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達到了理論高峰。兩(liang) 類三層超越論,既可以維護高揚理論之價(jia) 值,亦可以對理性施以限製。


關(guan) 鍵詞:內(nei) 在超越 人類理性 時空觀念 宗教的超越 哲學的超越


作者簡介:程誌華,哲學博士,河北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北大學燕趙哲學與(yu) 文化研究中心首席專(zhuan) 家,主要研究領域為(wei) 儒家哲學、比較哲學

 

一、關(guan) 於(yu) “超越”問題的論爭(zheng)

 

20世紀初葉,中西文化開始在理論層麵正麵交鋒,兩(liang) 種文化的比較研究由此成為(wei) 重要學術課題。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兩(liang) 種文化理論層麵的比較研究逐漸深入,中西哲學的比較研究亦開始“登場”。在這樣一種背景之下,以牟宗三為(wei) 代表的現代新儒家,開始探討中西哲學關(guan) 於(yu) “超越”問題的不同理解。在他們(men) 看來,西方哲學深受宗教影響,而宗教所謂的“超越”專(zhuan) 指“外在超越”(external transcendence)。與(yu) 其不同,中國哲學因無宗教的影響,其亦講“超越”,但此超越為(wei) “內(nei) 在超越”(immanent transcendence)。需要說明的是,現代新儒家的這種“內(nei) 在超越”說,是出於(yu) 中西哲學比較而提出的,目的是為(wei) 了闡明,中國哲學與(yu) 西方哲學在“超越”問題上雖有不同呈現,但中國哲學並不亞(ya) 於(yu) 甚至還要高於(yu) 西方哲學。質言之,目的是為(wei) 了提升中國哲學的地位。關(guan) 於(yu) “內(nei) 在超越”,最具代表性的是牟宗三的論述:“天道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義(yi) 。天道貫注於(yu) 人身之時,又內(nei) 在於(yu) 人而為(wei) 人的性,這時天道又是內(nei) 在的(Immanent)。因此……說天道一方麵是超越的(Transcendent),另一方麵又是內(nei) 在的(Immanent與(yu) Transcendent是相反字)。天道既超越又內(nei) 在,此時可謂兼具宗教與(yu) 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義(yi) ,而道德重內(nei) 在義(yi) 。”[1]其基本意思有二:一,“天道”既超越又內(nei) 在,故言“超越而內(nei) 在”。二,宗教重“超越”,道德重“內(nei) 在”。所謂“內(nei) 在超越”便兼具宗教與(yu) 道德意味。

 

關(guan) 於(yu) 中西哲學“外在超越”與(yu) “內(nei) 在超越”之何以可能,牟宗三作了進一步解釋:“外在超越”指“人格神”相對於(yu) 人而言,“內(nei) 在超越”指“創生不已之真幾”相對於(yu) 人而講。質言之,所謂“超越”均就“創造性的本身”言,但西方哲學的“創造性的本身”指上帝,中國哲學的“創造性的本身”指“天道”。[2]很顯然,“外在超越”之可能的關(guan) 鍵是上帝與(yu) 人二分,“內(nei) 在超越”之可能的關(guan) 鍵是“天道”與(yu) “人道”相統一。

 

“內(nei) 在超越”不僅(jin) 將“超越”與(yu) “內(nei) 在”結合在一起,而且將宗教與(yu) 道德結合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它實現了提升中國哲學地位之目的。“內(nei) 在超越”說因其強烈的理論衝(chong) 擊力,甫一提出便引發哲學界的重視和爭(zheng) 論。讚成者以湯一介[3]、餘(yu) 英時[4]為(wei) 代表,反對者以李澤厚、赫大維、安樂(le) 哲[5]等為(wei) 代表。讚成者的觀點毋須具體(ti) 介紹,反對者的觀點則不容忽視,李澤厚認為(wei) ,“內(nei) 在超越”說之“超越”與(yu) “內(nei) 在”存在邏輯上的矛盾。他的意思是,“儒、道由於(yu) 巫史傳(chuan) 統,都沒有對迥然異質的另一個(ge) 世界的‘超越’追求和個(ge) 體(ti) 拯救。嚴(yan) 格說來,中國隻有‘超脫’,並無‘超越’”[6];“超脫”是就“境界”說,“超越”是就“實體(ti) ”說。郝大維和安樂(le) 哲則強調,“超越”有嚴(yan) 格的意義(yi) ,它特指“超驗”的原理:若以A代表“超驗”原理,以B代表具體(ti) 事物,二者之間的關(guan) 係為(wei) :從(cong) 本體(ti) 論講,A是B的根據,B是A的產(chan) 物;從(cong) 認識論講,由A可以說明B,不能由B說明A。這種關(guan) 係的實質即是,A“超越”於(yu) B。[7]既然如此,現代新儒家的所謂“內(nei) 在超越”便是錯誤的,而其錯誤具體(ti) 表現為(wei) 兩(liang) 點:其一,“天”其實並不具有超越性,故不為(wei) “超驗”的原理。[8]其二,人可以成為(wei) 神。[9]

 

很顯然,讚成者與(yu) 反對者針鋒相對,理由似乎都很充分。然而,針鋒相對的兩(liang) 類觀點是否真的就無解了呢?實際上,上述兩(liang) 類觀點並非真的水火不容,對立的產(chan) 生更多來自雙方不同的語境。

 

“語境”是一個(ge) 重要問題,通常所謂的“角度”“視角”其實是一種自覺或不自覺的“理論預設”,而“理論預設”乃話語的條件即“語境”;之所以會(hui) 發生針鋒相對的論爭(zheng) ,重要原因在於(yu) “理論預設”即“語境”不同。也就是說,若在同一“語境”下,通常是不會(hui) 發生如此爭(zheng) 論的。那麽(me) ,如何理解關(guan) 於(yu) “超越”問題內(nei) 外之爭(zheng) 的“語境”呢?首要的問題便是,如何理解“超越”的含義(yi) 。

 

二、“超越”概念的兩(liang) 種含義(yi)


對“超越”概念的不同理解是引發上述論爭(zheng) 的重要原因。那麽(me) ,“超越”的含義(yi) 是什麽(me) 呢?

 

從(cong) 語言學角度講,“超越”概念的基本含義(yi) 是“攀越”“跨過”“超過”。從(cong) 文化學的角度講,“超越”有兩(liang) 個(ge) 主要適用領域:一為(wei) 宗教領域,指“神”對人類世界的“超過”,為(wei) “超越者”與(yu) “被超越者”之實體(ti) 的不同;二為(wei) 哲學領域,指某類現實主體(ti) 所具有的對通常品質、能力或狀態之“界限”的“超過”,為(wei) “界限”上下之境界的不同。質言之,宗教領域與(yu) 哲學領域的“超越”概念其含義(yi) 是不同的。

 

在康德看來,宗教與(yu) 哲學雖然分屬兩(liang) 個(ge) 領域,哲學固然不可代替宗教,但哲學具有思考宗教的權利。基於(yu) 此觀念,康德分析了“超越”(Transcendental)的兩(liang) 種含義(yi) :其一,“超驗”或“超絕”義(yi) ,所對應的英文單詞為(wei) Transcendent,核心含義(yi) 為(wei) “超越經驗”,乃“經驗不可知”。在其“實踐理性”領域當中,“上帝存在”“靈魂不朽”“意誌自由”便是“超驗”的,因為(wei) 它們(men) 超出了經驗限度;而這三者又是“實踐理性”所需的,故康德以“道德公設”命名之。其二,“先驗”義(yi) ,所對應的英文單詞為(wei) a priori,核心含義(yi) 為(wei) 在邏輯上“先於(yu) 經驗”,而“先於(yu) 經驗”並不意味著不可知。具體(ti) 來講,此類“超越”所指雖是“先天的”,卻在人類經驗限度之內(nei) ,與(yu) 經驗相關(guan) 但又在經驗之上。時空觀念、知性範疇等均屬於(yu) 此意義(yi) 下的“超越”。關(guan) 於(yu) 這兩(liang) 類“超越”之別,康德說:“先驗的與(yu) 超驗的非可通用之名詞。……一原理撤廢此等限界甚或實際指揮吾人超越此等限界者,則名之為(wei) 超驗的。……與(yu) 此等超驗的相對立,可名之為(wei) 純粹悟性之內(nei) 在的原理。”[10]“純粹悟性之內(nei) 在的原理”所指對應的是“先驗”。進而,在康德理論視域中,“超驗”或“超絕”為(wei) 本體(ti) 論意義(yi) 的言說,它以“信仰”為(wei) 基礎;“先驗”為(wei) 知識論意義(yi) 的言說,它以“理性”為(wei) 基礎。換言之,本體(ti) 論意義(yi) 下的“超驗”或“超絕”不可知,知識論意義(yi) 下的“先驗”是可知的。很明顯,“超驗”或“超絕”義(yi) 的“超越”對應的是“超越”的宗教義(yi) ,“先驗”對應的是“超越”的哲學義(yi) 。

 

至此,可能有人會(hui) 質疑康德:既然“超驗”“超絕”不可知,那麽(me) 對“超驗”“超絕”的論說具有“合法性”嗎?康德的回答是,哲學雖然不能代替宗教,但哲學可以思考宗教。

 

康德的哲學稱為(wei) “批判哲學”,“批判”之意在於(yu) 對人類理性進行檢討,既發現人類理性的能力,亦確定人類理性的限製,兩(liang) 者是其“批判哲學”的全部內(nei) 容,缺一則不完整。從(cong) 特定角度講,康德“批判哲學”之所以重要,主要在於(yu) 其發現了人類理性的限製。他認為(wei) ,人類理性有兩(liang) 種應用:其一是“純粹理性”,其二是“實踐理性”。兩(liang) 種理性固然有其令人驕傲的能力,但其限製亦是明顯但卻常被忽視的。就“純粹理性”講,其限製通過四個(ge) “二律背反”表現出來[11]——“二律背反”的實質是感性和知性能力的超範圍運用,即把感性和知性超越“純粹理性”範圍而運用於(yu) “實踐理性”範圍。康德說:“既然時間、空間和一切理智概念,以及在感性世界裏通過經驗的直觀或知覺而得出來的概念,除了使經驗成為(wei) 可能之外,沒有、也不可能有別的用處。……把經驗的可能性的原則視為(wei) 自在之物本身的普遍條件,那就更荒謬了。”[12]就“實踐理性”講,其限製表現為(wei) 道德實踐之“最高善”(即德福一致)的實現非人的理性所可解決(jue) ,而需要仰賴於(yu) “意誌自由”“上帝存在”“靈魂不朽”三個(ge) 設準。[13]無論是從(cong) 理論上還是從(cong) 現實上,都不得不承認康德三個(ge) 設準的深刻、精致之處。盡管可以批評康德三個(ge) 設準為(wei) “道德神學”[14],但康德透過三個(ge) 設準所揭示的人類理性限製應為(wei) 不可否認者。

 

無論是“純粹理性”還是“實踐理性”,不可否認的是其均有限製。為(wei) 了避免流入“道德神學”而被批判,李澤厚對人類理性限製進行了“哲學的言說”——將理性的限製名為(wei) “理性的神秘”——所謂“神秘”,意味著超越“人的理解之極限”,即超出人類理性能力。他說:“宇宙為(wei) 什麽(me) 存在?為(wei) 什麽(me) 這麽(me) 有規律地存在?這是不可以理解的,是人的理解之極限,即所不能逾越的、所不能達到的,可以稱其為(wei) ‘理性的神秘’,即我所謂的‘神’。”[15]

 

綜上所述,“超越”從(cong) 概念上講分宗教領域和哲學領域兩(liang) 種不同含義(yi) ,宗教領域的“超越”“假設”是無限製的,因為(wei) 它奠基於(yu) “信仰”之上,而“信仰”是不受理性限製的;哲學領域的“超越”是有限製的,因為(wei) 它奠基於(yu) “理性”之上,而“理性”必然是有限製的。

 

三、“軸心期”之哲學的突破


就人類曆史來講,“軸心期”是一個(ge) 上承下轉的時期:所謂“上承”,指它承繼了之前古代文明時期所積累的成果;所謂“下轉”,指“古代文明為(wei) 軸心期提供了基礎,卻被它所淹沒。……具有極其豐(feng) 富的精神創造的軸心期,決(jue) 定了直至現今的全部人類曆史。”[16]“上承”沒有問題,“下轉”則會(hui) 引發兩(liang) 個(ge) 問題:其一,何以“軸心期”會(hui) 發生這種不同於(yu) 古代文明的“轉變”;其二,這種轉變是否具有完全合理性?

 

就第一個(ge) 問題講,“軸心文明”與(yu) 古代文明的根本區別在於(yu) “哲學的突破”。“哲學的突破”端賴理性的發現與(yu) 發揚,而理性的發現與(yu) 發揚首先是對神性的質疑和反抗。“像先知們(men) 關(guan) 於(yu) 上帝的思想一樣,希臘、印度和中國哲學家的重要見識並不是神話。理性和理性地闡明的經驗向神話發起一場鬥爭(zheng) (理性反對神話),鬥爭(zheng) 進一步發展為(wei) 普天歸一的上帝之超然存在,反對不存在的惡魔,最後發生了反對諸神不真實形象的倫(lun) 理的反抗。”[17]中西文獻均有相似的記載:西方為(wei) 《聖經·創世記》之人被逐出伊甸園,中國為(wei) 《尚書(shu) 》《國語》所載之“絕地天通”。《聖經》記載人被逐出伊甸園,主要目的在於(yu) 說明人的“原罪”,但亦側(ce) 麵反映出人類理性的發現與(yu) 發揚——“亞(ya) 當”是第一個(ge) 人類,耶和華用亞(ya) 當的一根肋骨創造了第一個(ge) 女人“夏娃”,讓他們(men) 結為(wei) 夫妻,生活在幸福的伊甸園。後來夏娃受蛇的誘惑偷食禁果,並讓亞(ya) 當食用。耶和華懲罰他們(men) ,把二人逐出伊甸園,二人即為(wei) 人類祖先。[18]——偷吃禁果便是人類理性發現與(yu) 發揚的表現。《尚書(shu) 》《國語》記載“絕地天通”,主要目的在於(yu) 強調“民神不雜”“民神異業(ye) ”,但專(zhuan) 職與(yu) 神溝通的“重”“黎”為(wei) 人,則從(cong) 側(ce) 麵反映出人類理性的發現與(yu) 發揚。所謂“古者民神不雜。……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luan) 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至於(yu) 夏、商,故重、黎氏世敘天地,而別其分主者也。”(《國語·楚語下》)

 

理性的發現和發揚還有另外的表現,即開始“探詢根本性的問題”。一個(ge) 方麵,人類理性開始“意識到整體(ti) 的存在”;另一個(ge) 方麵,開始意識到“自身和自身的限度”。這兩(liang) 個(ge) 方麵是一體(ti) 之兩(liang) 麵:前者是人類生存的背景,後者是人類生存的解放;人類要解放離不開對背景的認識,人類要生存亦不能止於(yu) “被生存”而應從(cong) 中解放出來。雅斯貝斯說:“這個(ge) 時代的新特點是,世界上所有三個(ge) 地區的人類全都開始意識到整體(ti) 的存在、自身和自身的限度。……他探詢根本性的問題。麵對空無,他力求解放和拯救。通過在意識上認識自己的限度,他為(wei) 自己樹立了最高目標。”[19]作為(wei) 上述兩(liang) 個(ge) 方麵發展的成果,哲學家作為(wei) 一種職業(ye) 出現了;他們(men) 在思辨層麵解釋人類生存的“背景”和“解放”問題,而解釋的思路是“在理論思辨中把自己提高到上帝本身”。“哲學家首次出現了。人敢於(yu) 依靠個(ge) 人自身……人證明自己有能力,從(cong) 精神上將自己和整個(ge) 宇宙進行對比。他在自身內(nei) 部發現了將他提高到自身和世界之上的本原。人在理論思辨中把自己一直提高到上帝本身。”[20]這便是理性“探詢根本性的問題”的答案,而其核心是“在理論思辨中把人提高到上帝本身”。

 

對神性的質疑和反抗、對根本問題的探詢,由此共同完成了“軸心文明”對古代文明之“哲學的突破”。

 

就第二個(ge) 問題講,雅斯貝斯已經意識到軸心時代的創造是否完全合理這個(ge) 問題。他說:“如果軸心期的重要性達到了使我們(men) 沉浸其中的程度,問題就產(chan) 生了:這個(ge) 時期及其創造是此後一切的尺度嗎?……對這一問題給以機械肯定的答複當然是錯誤的。較晚的現象恒定地具有自己的價(jia) 值,它不會(hui) 出現在前一個(ge) 現象中。……把曆史安排在根據一個(ge) 普遍適用的概念自動推斷出的價(jia) 值體(ti) 係中,是完全不可能的。”[21]毋庸置疑,軸心時代開辟了人類曆史新時代,奠定了之後三千年人類文明的基礎,為(wei) 人類文明的固化、發展和人類幸福的尋求提供了莫大保障。此當然是其合理處。但是,亦應看到的是,它亦有諸多方麵的不完善之處,而不完善的根本原因在於(yu) “哲學的突破”導致了理性界限或邊界的喪(sang) 失——人類理性發現和發揚固然值得肯定,但這種發現和發揚亦須有限製或邊界;若理性失去限製或邊界,必然帶來理論和實踐上的雙重負作用。質言之,人類理性是有限製的,若突破這種限製,它會(hui) 發生“異化”,成為(wei) 自身的對立麵,導致理性的自我否定、自我戕害。此則為(wei) 其不合理處。軸心文明對古代文明的轉變既具合理處亦具不合理處,此為(wei) 對第二個(ge) 問題的回答。

 

四、時空觀念與(yu) 人類理性限製


康德關(guan) 於(yu) 人類理性的理論有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價(jia) 值:一方麵是高揚人類主體(ti) 性,另一方麵是對人類理性施以限製。這兩(liang) 個(ge) 方麵實乃對“軸心文明”下人類理性之最清醒、“最哲學”的理解。然而,正因為(wei) 其“最哲學”,遠離人們(men) 社會(hui) 生活、政治生活,人們(men) 往往忽視或無視這最清醒的理解。那麽(me) ,如何貼近現實生活來理解人類理性的限製呢?時空觀念乃一個(ge) 不錯的但往往被人所忽視的切入點。

 

按照基督教《聖經·創世記》的說法:“起初,神創造天地。”這是《創世記》第一章之總的說法。具體(ti) 來講,所謂“神創造天地”主要包括三部分內(nei) 容:一是創造時間;二是創造空間;三是創造包括人在內(nei) 的天地萬(wan) 物。需要注意的是,時間和空間不是本有的,而是上帝所創造的,魚蟲鳥獸(shou) 以及人亦為(wei) 上帝所創造;魚蟲鳥獸(shou) 和人都生活在時間空間之中,以時間空間為(wei) 生存條件。[22]

 

伊斯蘭(lan) 教有與(yu) 基督教相似的“創世記”:真主是“全能”的“造物主”,宇宙萬(wan) 物都由他創造——兩(liang) 天之內(nei) 創造大地,在地上造山川,降下幸福吉祥;接著,在四天內(nei) 為(wei) 需求者規定了生活所需。隨後,真主又創造天使;接著,用黑泥創造第一個(ge) 男人“阿丹”,繼而用“阿丹”的肋骨創造第一個(ge) 女人。[23]由此不難發現,在伊斯蘭(lan) 教,時間與(yu) 空間亦均非原有,而為(wei) 真主所創造;人與(yu) 其他動物均生活在時間空間當中,即以時間空間為(wei) 生存條件。

 

佛教沒有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那般的“創世記”,但亦有極為(wei) 相似的關(guan) 於(yu) 人所生存的世界(地球)起源的理論。在佛教看來,“天”從(cong) 下至上分為(wei) “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欲界”有六層天;“色界”有“四禪天”,之下又分為(wei) 十八層天;“無色界”有四層天。三界累計共有二十八層天,其中“色界”的第三天為(wei) “光音天”,人所生存的世界(地球)產(chan) 生於(yu) “光音天”;作為(wei) 血肉之軀的人類亦出現於(yu) 這個(ge) “光音天”。[24]可見,在佛教,時間空間並非永恒、普遍存有,而是僅(jin) 僅(jin) 存在於(yu) “色界”之“光音天”;人類生活於(yu) “光音天”,即是以時間空間為(wei) 生存條件。

 

講到此處,亦會(hui) 有質疑出現:上述均為(wei) 宗教所言,既無法證偽(wei) ,亦無法證實。而且,無神論者完全可以從(cong) 其立場出發而否定宗教所言。實際上,科學發展已經證明時間和空間的非永恒性、非普遍性。現代宇宙學最有影響的學說“宇宙大爆炸理論”認為(wei) ,“宇宙大爆炸”之前沒有時間和空間,時間和空間是“大爆炸”之後出現的——出現於(yu) 約137億(yi) 年前的大爆炸之後。[25]另一種宇宙學理論“多重宇宙論”甚至認為(wei) ,在我們(men) 的宇宙之外,很可能還存在著其他宇宙,各個(ge) 宇宙之間都包括自己的時間和空間。[26]此外,著名的“黑洞理論”則認為(wei) ,“黑洞”是宇宙的一個(ge) “奇點”;在這個(ge) “奇點”中,所有物質及其規律都崩塌了,相應的時空觀念也失效了。[27]

 

可見,無論三大世界性宗教還是現代宇宙學,均證明時間和空間的非永恒性、非普遍性。所謂“非永恒性”,指時空有其起源,而非一直存在;所謂“非普遍性”,指時空有其特定適用範圍,而非普遍存在於(yu) 所有世界。進而,時空的非永恒性和非普遍性足以證明,人類理性不能超越時空,不具有超越時空的能力。通常所謂的時空的永恒性、普遍性,隻是宗教(包括佛教)的“創世記”、宇宙學的“大爆炸”之下的永恒和普遍,而不是超越“創世記”和“大爆炸”之上的永恒和普遍。質言之,以時空為(wei) 基準,有超越時空者,有在時空之內(nei) 者,此為(wei) 必須要明確者。

 

進而,相對於(yu) “創世記”和“大爆炸”關(guan) 於(yu) 時空之“絕對”的永恒和普遍,通常所謂的時空永恒和普遍隻是“相對”的,即“相對”於(yu) 人類生存所端賴的世界而言;就這個(ge) 世界來講,時空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一旦超出這個(ge) 世界,它們(men) 便不再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質言之,“相對”的時空不是“永恒”和“普遍”,而隻是“永續”和“無窮”。“永續”所標示的不是超越時間的“永恒”,而是在時間之流當中的不間斷,因為(wei) 時間之流相對於(yu) 人生來講已足夠久;“無窮”所標示的不是空間的“普遍”,而是在人類生存世界當中的“無止境”,因為(wei) 這個(ge) 世界相對於(yu) 人來講已足夠大。相對應講,“永續”即中文的“宙”,“無窮”即中文的“宇”;中文“宇宙”這一概念形象而典型地揭示出“相對”意義(yi) 下的時空觀。《文子》論及“宇”“宙”曰:“往古來今謂之宙,四方上下謂之宇,道在其中而莫知其所,故其見不遠者,不可與(yu) 言大……故能法天者,天不一時,地不一材,人不一事。”(《文子》)“莫知其所”就“宇”之“無窮”講,“天不一時”就“宙”之“永續”講。

 

關(guan) 於(yu) 此意義(yi) 下的“永續”,最典型的論述莫過於(yu) 《周易》六十四卦之序,其第六十三卦為(wei) “既濟”,意指事物某一發展階段已經完成;第六十四卦卻為(wei) “未濟”,意指事物之新一輪發展又開始了。很顯然,“既濟”與(yu) “未濟”合在一起,所表達者在於(yu) 強調事物發展變化周而複始、永無終結之義(yi) 。《周易·序卦》雲(yun)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

 

關(guan) 於(yu) 此意義(yi) 下的“無窮”,最典型的論述莫過於(yu) 《莊子·天下篇》所載惠施“燕北越南”之論:“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於(yu) 此,司馬彪解釋說:“燕之去越有數,而南北之遠無窮,由無窮觀有數,則燕越之間未始有分也。天下無方,故所在為(wei) 中,循環無端,故所在為(wei) 始也。”[28]可見,“燕北越南”為(wei) 天下中央之說,意在說明空間的“無窮”。

 

至此,需要對中國哲學中的“天”作一些疏解,因為(wei) “天”不僅(jin) 與(yu) 時間相關(guan) ,亦與(yu) 空間相關(guan) 。曆時性地講,“天”在中國哲學中經曆了一個(ge) 轉變過程:最初“天”主要指“帝”,為(wei) “神文”之主宰義(yi) 。郭沫若說:“殷時代是已經有至上神的觀念的,起初稱為(wei) ‘帝’,後來稱為(wei) ‘上帝’,大約在殷周之際的時候又稱為(wei) ‘天’。……那是因襲了殷末人無疑。”[29]正是因此,商紂王曾說:“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史記·殷本紀》)周武王亦曰:“爾未知天命。”(《史記·殷本紀》)然而,殷周之後尤其是經過孔子的改造,“天”漸而由“神文”的主宰義(yi) 變為(wei) “自然義(yi) ”的自然界。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最終,“天”又由“自然義(yi) ”而變為(wei) “人文義(yi) ”,成為(wei) “價(jia) 值義(yi) ”的“天道”。程顥說:“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30]經過這樣三個(ge) 環節,便浮現出“天人合一”之說,其中最有代表性者莫過於(yu) 張載所論:“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聖,得天而未始遺人,《易》所謂不遺、不流、不過者也。”[31]之後,“天人合一”成為(wei) 中國哲學普遍的一種論定。

 

從(cong) “天人合一”的觀念來看,“天”雖由殷周之前的“帝”演變而來,但已不再是超越時空的人格神;它雖亦有事實與(yu) 價(jia) 值根源的雙重意義(yi) ,但這種意義(yi) 因“天人合一”而變為(wei) 時空範圍內(nei) 的言說。“天”為(wei) 時空意義(yi) 下的言說,從(cong) 由“神文”之主宰義(yi) 轉變為(wei) “自然義(yi) ”的自然界即已開始,至變為(wei) “人文義(yi) ”的“天道”終而完成,因為(wei) “天人合一”的“天”既然與(yu) 人合一,而人生活於(yu) 時空之內(nei) ,“天”亦必然無法逃脫時空範圍。關(guan) 於(yu) 這一點,王船山曾有明確論說。

 

在王船山之前,《老子》之宇宙論認為(wei)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wei) 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wei) 之名曰:大。”[32]此段話的意思是,天地在時空之內(nei) ,為(wei) “有”。“道”則為(wei) “無”,因為(wei) 它超越時空。《易緯》的宇宙論則認為(wei) :“易始於(yu) 太極。太極分而為(wei) 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秋冬夏之節,故生四時。”[33]這段話說明,“天地”為(wei) 空間,“四時”為(wei) 時間;空間、時間為(wei) “太極”所生,而“太極”超越時空。邵雍的宇宙論也認為(wei) ,宇宙有“開辟”之時,“開辟”意味著空間和時間開始出現。“天開於(yu) 子,子之前無天;地辟於(yu) 醜(chou) ,醜(chou) 之前無地;人生於(yu) 寅,寅之前無人。”[34]這裏,“天”“地”意指空間,“子”“醜(chou) ”意指時間。

 

王船山對這些觀點予以嚴(yan) 厲批評,以“愚”稱之。在他看來,《老子》《易緯》和邵雍所論均為(wei) “天地有始說”。所謂“天地有始說”,即天地有開端然後萬(wan) 物發生的觀點,實質是肯認“有”之外還有“無”,而這種肯認純粹是無端之臆測。他的邏輯是,如果說“天地有始說”為(wei) 真,那麽(me) “天地”依據什麽(me) 而生呢?即,“易”必須依“有”而開展,由“無”則無從(cong) 談“易”。顯然,“天地有始說”存在理論上的矛盾。另外,“未濟”為(wei) 《周易》之最後一卦,由此可知根本無所謂“天地之終”;既然無“天地之終”,便無“天地之始”。他說:“天地之終,不可得而測也。以理求之,天地始者今日也,天地終者今日也。其始也,人不見其始;其終也,人不見其終;其不見也,遂以為(wei) 邃古之前,有一物初生之始;將來之日,有萬(wan) 物皆盡之終;亦愚矣哉!”[35]

 

王船山觀點的實質是“天地無始說”,而“天地無始說”描繪了人類生存世界的特性——不是超越時空的“天”,而是時空之中的“天”。

 

綜上所論不難發現,人類生活的世界是時空意義(yi) 的世界,生活於(yu) 這個(ge) 世界的人類不可能超越時空。此便是貼近人們(men) 現實生活對於(yu) 人類理性限製的理解,而此理解與(yu) 康德之“最哲學”的理解互有補益。

 

五、超越之外在與(yu) 內(nei) 在、實體(ti) 與(yu) 境界


如前所述,“超越”在概念上有宗教和哲學兩(liang) 種不同含義(yi) ,而宗教的超越是無限製的,哲學的超越是有限製的。所謂“無限製”,指宗教的超越為(wei) 一種“信仰”,“信仰”不需要“理性”作保障,隻有觀念上“信”與(yu) “不信”的問題,而無理性上“合理與(yu) 否”的問題。所謂“有限製”,指哲學的超越奠基於(yu) 人類理性,而人類理性確實是有局限性的,無論純粹理性還是實踐理性都有其邊界;這個(ge) 邊界隻存在認識與(yu) 否的問題,而不存在跨越的可能的問題。關(guan) 於(yu) 邊界認識與(yu) 否的問題,時空觀念作為(wei) 貼近現實生活的切入點給予再次確認。

 

基於(yu) “信仰”,宗教的超越有其特定性質:其一,超越者與(yu) 被超越者為(wei) 相對應關(guan) 係;其二,超越者和被超越者均為(wei) “實體(ti) ”即有形物;其三,超越者與(yu) 被超越者互為(wei) 外在關(guan) 係;其四,超越者為(wei) 原因、創造者,被超越者為(wei) 結果、被創造物;其五,超越者為(wei) 被超越者的歸宿,被超越者為(wei) 超越者的救贖對象。概言之,宗教的超越為(wei) 外在的、實體(ti) 的超越。孔子曾讚美禹重視祭祀,“致孝”鬼神,充分顯示出宗教超越的這些性質。《論語·泰伯》記載:“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孔子讚美禹“致孝”鬼神,自己亦重視祭祀。《論語·八佾》載:“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yu) 祭,如不祭。’”在此,“祭祀”為(wei) 對宗教超越的性質的絕好說明。

 

哲學的超越則明顯不同,基於(yu) “理性”,其具有如下特定性質:其一,不存在超越者與(yu) 被超越者的對應關(guan) 係,所謂“超越”乃主體(ti) 的自我超越;其二,超越與(yu) 被超越為(wei) 精神層級的不同,是純粹“境界”性質的,而非實體(ti) 即有形物之間的不同;其三,超越與(yu) 被超越是在“天人合一”內(nei) 部實現的,故超越與(yu) 被超越乃互相內(nei) 在關(guan) 係;其四,超越為(wei) 理想、目標、追求,被超越為(wei) 現實、對象、基礎。概言之,哲學的超越為(wei) 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孔子講:“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孟子講:“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盡心上》)孔子、孟子這些話,無論是“下學上達”,還是“知天”“事天”,均典型地反映出哲學的超越的性質。

 

關(guan) 於(yu) 外在的、實體(ti) 的超越與(yu) 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之間的區別,時空觀念仍是一個(ge) 較易理解的切入點。在時空觀念之下,前者的實質不過是時空超越,即超越時空限製。例如,“神”創世是在“永恒”和“普遍”中實現的,是一種無時空的純粹的活動;人類所生存的“此岸世界”是在時空範圍之內(nei) 的,而被救贖、實現超越之後的“彼岸世界”則是超越時空範圍的。神與(yu) 人、彼岸世界與(yu) 此岸世界之不同均可由時空有無來理解。質言之,追求對時空的徹底超越乃宗教的超越的實質。後者則隻是在時空範圍之內(nei) 的活動,即受製於(yu) 時空而進行的超越活動,盡管人們(men) 對於(yu) 時空可能無意識、不自覺。例如,儒家追求“死而不朽”,有“三不朽”之說,此便是在時空範圍之內(nei) 的“永續”和“無窮”。《左傳(chuan) 》記載:“範宣子逆之,問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謂也?’……穆叔曰:‘以豹所聞,此之謂世祿,非不朽也。……豹聞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左傳(chuan) ·襄公二十四年》)“三不朽”不是對時空的徹底超越,而隻是在時空之內(nei) 的“永續”和“無窮”。質言之,追求在時空範圍內(nei) 的相對的超越,乃哲學的超越的實質。

 

至此,要正確把握哲學的超越的性質,還必須解決(jue) 一個(ge) 關(guan) 鍵問題即“境界”問題,因為(wei) 關(guan) 於(yu) 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的論爭(zheng) 中“境界”亦是一個(ge) 關(guan) 鍵問題。那麽(me) ,如何理解“境界”呢?“境界”本指“疆界”“邊界”。《列子·周穆王》有言:“西極之南隅有國焉,不知境界之所接,名古莽之國。”不過,此後的佛教在精神層麵使用“境界”概念。如《大乘起信論》雲(yun) :“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yu) 妄動,則一切境界滅。”[36]在佛教影響下,後來精神層麵的“境界”概念漸漸確定下來。王國維多在精神層麵使用“境界”概念。如言:“境非獨謂景物也,喜怒哀樂(le) ,亦人心中之一境界。”[37]馮(feng) 友蘭(lan) 的境界論為(wei) 我們(men) 提供了關(guan) 於(yu) “境界”之精神性更好的回答。在他看來,人與(yu) 動物的區別在於(yu) 人有“覺解”,而“覺解”會(hui) 使人形成某種“境界”。[38]“境界”為(wei) 一種心靈狀態,屬精神意義(yi) 概念,指由人“覺解”宇宙人生所獲得的意義(yi) 層次。蒙培元對此解釋說:“所謂境界,就是心靈超越所達到的存在狀態,可視為(wei) 生命的一種最根本的體(ti) 驗,這種體(ti) 驗和人的認識是聯係在一起的。”[39]進而,因“覺解”程度的不同,人會(hui) 有四種境界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種境界之間是一種“超越”與(yu) “被超越”的關(guan) 係:“自然境界”順人之生物性,但對生物性無“覺解”;“功利境界”是“為(wei) 利”,基於(yu) 對人之生物性的“覺解”,為(wei) 對“自然境界”的超越;“道德境界”是“為(wei) 義(yi) ”,基於(yu) 對人的社會(hui) 性的“覺解”,為(wei) 對“功利境界”的超越;“天地境界”為(wei) “同天”的境界,“與(yu) 天地同壽,與(yu) 日月同光”,指“在宇宙中做人”,為(wei) 對“道德境界”的超越。[40]在四種境界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天地境界”這個(ge) 最高層次的“超越”亦為(wei) 內(nei) 在的、境界的,而不屬於(yu) 外在的、實體(ti) 的,理由是:“天地境界”乃人對於(yu) 宇宙“大全”意義(yi) 的“覺解”,一個(ge) 方麵,它屬於(yu) “境界”,而非實體(ti) ;另一個(ge) 方麵,它內(nei) 在於(yu) “天人合一”,它屬於(yu) 人,而人生存於(yu) 時空範圍之內(nei) 。

 

與(yu) “境界”這個(ge) 關(guan) 鍵問題相關(guan) ,還需解釋“天人合一”這個(ge) 觀念,因為(wei) “天人合一”即是一種“境界”。關(guan) 於(yu) “天人合一”,如前所述,“天”在中國哲學流衍過程中逐漸失去“神文”和“自然義(yi) ”而轉變為(wei) “人文義(yi) ”,為(wei) “天道”之義(yi) 。就“天人合一”屬於(yu) “境界”講,最有代表性的觀點為(wei) 張岱年在《中國哲學大綱》序論中所言:“中國哲學有一根本觀念,即‘天人合一’。認為(wei) 天人本來合一,而人生最高理想,是自覺的達到天人合一之境界。物我本屬一體(ti) ,內(nei) 外原無判隔。但為(wei) 私欲所昏蔽,妄分彼此。應該去此昏蔽,而得到天人一體(ti) 之自覺。”[41]這段引文的要點有三:其一,“天人合一”為(wei) 中國哲學的一個(ge) 根本觀念,此強調“天人合一”觀念的地位;其二,“天人合一”為(wei) 一種“境界”,乃人生所追求的精神理想,此言“天人合一”觀念的性質;其三,達致“天人合一”境界的途徑,此言“天人合一”觀念的修養(yang) 功夫。

 

六、如何理解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


在確定了“超越”概念的含義(yi) 、人類理性的限製及“超越”的兩(liang) 種類別後,我們(men) 就可以對於(yu) 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所引發的爭(zheng) 論進行直接回應了。

 

如前所述,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的基本意思有二:一是“天道”既超越又內(nei) 在;二是宗教重“超越”,道德重“內(nei) 在”,故“內(nei) 在超越”兼具宗教和道德意味。實際上,這兩(liang) 層意思的核心是“天道”與(yu) “人道”相統一,而統一的關(guan) 鍵是人可有“智的直覺”。在牟宗三看來,一方麵,“天道”與(yu) “本體(ti) 論的實體(ti) ”(即“神”或“上帝”)是相通的,因為(wei) 它們(men) 均為(wei) “創造性的本身”之義(yi) ;另一方麵,“智的直覺”非“本體(ti) 論的實體(ti) ”所專(zhuan) 有,人亦有之,故“天道”與(yu) “人道”是統一的。

 

所謂“智的直覺”,其關(guan) 鍵詞有二:一是“直覺”,二是“純智”。以這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詞為(wei) 基礎,“智的直覺”有四種特性:其一,它的理解功能是“直覺”的,而不是辨析的,不使用概念;其二,它的“直覺”功能是純智的,而不是感性的;其三,它是靈魂心體(ti) 之“自我呈現”;其四,它是靈魂心體(ti) 之“自我實現”。[42]進而,“靈魂心體(ti) ”即中國哲學的“本心仁體(ti) ”“良知”“心體(ti) ”“性體(ti) ”,“智的直覺”即中國哲學的“逆覺體(ti) 證”。[43]

 

那麽(me) ,人真的有“智的直覺”嗎?牟宗三的論證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層麵:其一,實踐層麵。在牟宗三看來,“本心”“良知”隨時呈現,“智的直覺”亦隨時呈現,故在實踐層麵為(wei) 人類所實有是真實的。具體(ti) 地講,“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於(yu) 心不安”“於(yu) 心不忍”等不僅(jin) 是頻繁使用的道德詞語,也是大量存在的道德經驗。因此,他說:“當本心仁體(ti) (自由意誌是其良能)隨時在躍動,有其具體(ti) 呈現時,智的直覺即同時呈現而已可能矣。”[44]其二,理論層麵。牟宗三理論論證的核心是“自由無限心”即“本心”“良知”具有“自由意誌”,故人可有“智的直覺”。具體(ti) 來講,這個(ge) 論證展開為(wei) 三個(ge) 環節:第一個(ge) 環節,人在現實上是有限的,但因以無限的“心體(ti) ”“性體(ti) ”即“良知”為(wei) 體(ti) 而亦具無限性。“人現實上當然是有限的存在,但可以因此無限性的超越者以為(wei) 體(ti) 而顯其創造性,因而得有一無限性。這正是理想主義(yi) 之本質。”[45]第二個(ge) 環節,“心體(ti) ”“性體(ti) ”即“良知”乃“道德的創造實體(ti) ”,此由“意誌自律”可以得知。“心之自律(autonomy of mind),康德所謂‘意誌之自律’(autonomy of will),即是此種‘性’。作‘體(ti) ’看,即是‘道德的創造實體(ti) ’(moral creativity reality)也。”[46]第三個(ge) 環節,“心體(ti) ”“性體(ti) ”即“良知”具有普遍性、無限性。“‘天所性者,通極於(yu) 道。’則此天命之性必有絕對普遍性。性體(ti) 無外,則此成聖之性必涵蓋一切。”[47]第一個(ge) 環節將有限的人與(yu) 無限的“良知”溝通,第二個(ge) 環節賦予“良知”以創造性,第三個(ge) 環節賦予“良知”以無限性,經由這樣三個(ge) 環節,便可以推出人具有作為(wei) “良知”之“自由意誌”的“智的直覺”的結論。

 

由上不難看出,牟宗三關(guan) 於(yu) 人具有“智的直覺”的理論論證非常精致,為(wei) 非常深入的邏輯論證。但是,若仔細分析會(hui) 發現,其理論論證存在三個(ge) 方麵的漏洞。

 

第一個(ge) 漏洞是,他以“願望”取代了“現實”。我們(men) 知道,康德哲學主要圍繞“能力”“義(yi) 務”“希望”三個(ge) 問題展開,三個(ge) 問題對應“我能知什麽(me) ”“我應做什麽(me) ”“我可希望什麽(me) ”。牟宗三承襲這三個(ge) 問題,並作了自己的解釋。關(guan) 於(yu) “能力”問題,他的解釋是,就“感性”和“知性”講,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若就“智的直覺”講,人的能力又具有無限性。“此若隻從(cong) 事實上的知性與(yu) 感性看人的能力,它自然有能有不能,即人的知解能力有限。但若吾人能展露出智的直覺,則人亦可知本體(ti) 與(yu) 物自身。如是,則人雖有限而實可具有無限性。”[48]關(guan) 於(yu) “義(yi) 務”問題,他的解釋是,就必然性講,義(yi) 務往往是“應盡而不必盡”者,此顯示人之有限性;但若人展露“自由的無限心”,“則凡有義(yi) 務皆應作,亦必能作”,此為(wei) 人之無限性。就人生曆程講,“一切義(yi) 務必不能一時俱作”,此顯示人之有限性;但若“自圓頓之教言”,則可以“一時俱盡,當下具足”,此為(wei) 人之無限性。[49]關(guan) 於(yu) “希望”問題,他的解釋是,就“一般期望”講,人肯定是有限的;但若就“希望圓善”講,則人亦為(wei) 無限的。“德性與(yu) 幸福本無隔絕,……煩惱即菩提,菩提即煩惱,固即是圓善也。”[50]“圓教”是宗教概念,其義(yi) 可以“煩惱即菩提,菩提即煩惱”表述;“圓善”是哲學概念,其義(yi) 為(wei) “德性與(yu) 幸福本無隔絕”,二者的關(guan) 係為(wei) :“圓教的觀念豁然開朗之後,圓善(最高善)才有必然性。”[51]

 

很顯然,牟宗三解釋三個(ge) 問題都是以“現實”與(yu) “願望”相對應來講的:就“現實”來講,人的“能力”“義(yi) 務”“希望”都是有限的;就“願望”來講,人的“能力”“義(yi) 務”“希望”則均可是無限的。進而,“願望”實現的支撐點有二:一是“智的直覺”或“自由無限心”,“智的直覺”可以保障“認知能力”的無限,可以保障“義(yi) 務”的必然實現和完全實現。二是“圓教”,“圓教”可以保障“義(yi) 務”之“一時俱進,當下具足”,可以保障“圓善”之實現。然而,“願望”終究不能取代“現實”。要理解這一說法,對“圓教”和“智的直覺”的理解就成為(wei) 關(guan) 鍵。

 

第二個(ge) 漏洞是,牟宗三以宗教取代了哲學。牟宗三反複講,“圓教”是宗教的“判教”概念,是別於(yu) “別教”的教之“最高境界”。這當中需要注意的是,“圓教”是宗教,而不是哲學,即它不依“理性”而依“信仰”而奠立。此為(wei) 其一。其二,“圓教”不是“實有”,而隻是一種“境界”,為(wei) 一種精神形態。這兩(liang) 點足以說明,“圓教”隻是一種“願望”,而非“現實”。

 

第三個(ge) 漏洞是,他關(guan) 於(yu) “智的直覺”存在“循環論證”傾(qing) 向。關(guan) 於(yu) “智的直覺”,無論牟宗三之實踐層麵論證,還是其理論層麵論證,其中都存在一個(ge) “體(ti) 與(yu) 用循環論證”的秘密,即對“本體(ti) 與(yu) 功用”“良知與(yu) 智的直覺”進行循環論證。例如,他說:“知體(ti) 明覺神感神應,自由自律。如果它真是自由自律的,其為(wei) 無限心也必矣。如果它真是無限心,則其有智的直覺也亦必矣。”[52]這裏,“知體(ti) 明覺”對應“良知”“本體(ti) ”,“自由自律”對應“智的直覺”,很明顯,二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循環論證”。具體(ti) 來講,其“循環論證”表現為(wei) :由“創造性”“無限性”推出“良知”“本體(ti) ”,此為(wei) 由“用”回溯到“體(ti) ”;再由“良知”“本體(ti) ”出發推出“自由自律”“智的直覺”,此為(wei) 由“體(ti) ”下貫到“用”,回溯與(yu) 下貫之間是一種“循環論證”。固然,牟宗三提出,這種“循環論證”是就“圓教”來講的,而不是就“別教”來講的。然而,“圓教”終究是宗教,而不是哲學;是“信仰”,而不是“理性”。就“理性”講,這種“循環論證”是不正當的、不合理的。質言之,要證成人有“智的直覺”,需要在“時空”和“超時空”兩(liang) 個(ge) 層麵完成論證。然而,在“時空”層麵,人不具有“智的直覺”。人雖具有“良知”,但“良知”不能在時間上永恒、在空間上充滿,即便是聖人亦如此,何況烝民凡庶。在“超時空”層麵,人亦不具有“智的直覺”。很難理解在時空範圍外人具有“智的直覺”,因為(wei) 人生存於(yu) 時空範圍之內(nei) ,故講“超時空”人有“智的直覺”為(wei) 不可能。

 

既然人具有“智的直覺”為(wei) 不可能,那麽(me) 牟宗三關(guan) 於(yu) “天道”與(yu) “本體(ti) 論的實體(ti) ”之相通便不成立,其“天道”隻具“人文義(yi) ”而不具“神文義(yi) ”,進而其“既超越又內(nei) 在”的“內(nei) 在超越”說亦不成立。當然,其所謂的“內(nei) 在超越”兼具宗教和道德意味也便無從(cong) 談起。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其“內(nei) 在超越”說毫無意義(yi) ,而隻是說其“內(nei) 在超越”非兼具宗教和道德意味,實隻具道德意味。質言之,其“內(nei) 在超越”沒有統合宗教的超越與(yu) 哲學的超越,而隻是哲學的超越,即,隻是時空範圍內(nei) 基於(yu) “理性”的“超越”,而非基於(yu) “信仰”的“超越”。或者說,它沒有涵蓋外在的、實體(ti) 的“外在超越”,而隻是內(nei) 在的、境界的“內(nei) 在超越”。就作為(wei) 內(nei) 在的、境界的“內(nei) 在超越”講,牟宗三的理論達到了理論高峰。

 

七、超越之兩(liang) 類三層


就人類曆史來講,“軸心文明”與(yu) 古代文明的根本區別在於(yu) “哲學的突破”,而“哲學的突破”端賴理性的發現與(yu) 發揚。由於(yu) “軸心時代”奠定了之後人類文明的基礎,故理性的發現和高揚成為(wei) 三千年來人類文明的傳(chuan) 統。在這個(ge) 主題之下,哲學家們(men) 開始“探詢根本性的問題”,以致“在理論思辨中把人提高到上帝本身”。這樣一種理論建構固然有其合理之一麵,即反對神聖的控製和壓迫;但亦有其值得探究之一麵,即超越了人類理性的邊界。人類理性固然可以發揚,但須有一定界限。關(guan) 於(yu) 此界限,康德從(cong) “最哲學”的高度揭明,無論人的純粹理性還是實踐理性,均有其限製。然而,康德的理論因過於(yu) 抽象,往往被忽略或無視。不過,在康德“最哲學”的揭示之外,時空觀念乃貼近現實生活的理解人的理性限製的不錯的切入點。世界三大宗教都認為(wei) ,時空乃人類生存世界的特有現象,為(wei) “創世記”之後的產(chan) 物。除了宗教之外,現代宇宙學的“大爆炸理論”亦揭示出時空乃“大爆炸”之後才出現者,而且,“多重宇宙論”甚至認為(wei) 在我們(men) 的宇宙之外並行存在多個(ge) 宇宙,不同宇宙均有自己的時間和空間。這樣一種時空觀念告訴我們(men) ,所謂“永恒”和“普遍”實分為(wei) 兩(liang) 種情形:一是超越時空的絕對的“永恒”和“普遍”;二是在時空之中的相對的“永續”和“無窮”。人生存於(yu) 時空之中,而時空不具有絕對性,故生存於(yu) 其中的人類不可能具有無限理性。或者說,人生活於(yu) 時空之中,雖然能思考時空,但終究不能跳出時空;人生活於(yu) 世界之中,雖然能思考世界,但終究不能跳出世界。質言之,人類的理性是有限度的。

 

基於(yu) 對“軸心文明”之人類理性發現和發揚這一傳(chuan) 統,牟宗三為(wei) 了提升中國哲學的地位,將西方哲學定義(yi) 為(wei) “外在超越”,將中國哲學定義(yi) 為(wei) “內(nei) 在超越”。其“內(nei) 在超越”說有鮮明的理論特質:既講“超越”與(yu) “內(nei) 在”的統一,又講宗教與(yu) 道德的“兼具”。很明顯,這樣一種特質的“內(nei) 在超越”以突破人類理性限製為(wei) 前提,即賦予人以“智的直覺”,從(cong) 而使人與(yu) 上帝、人道與(yu) 天道相貫通。然而,人類理性的限製是不可突破的,人亦沒有“智的直覺”。牟宗三的相關(guan) 論證存在三個(ge) 方麵的理論漏洞:其一,以“願望”取代“現實”;其二,以宗教取代哲學;其三,對“智的直覺”進行“體(ti) 與(yu) 用”之間的“循環論證”。因此,他所謂的“內(nei) 在超越”說實是不成立的。

 

基於(yu) 對人類理性界限的思考,所謂“超越”實有兩(liang) 個(ge) 語境,進而分為(wei) 兩(liang) 種類別:一類是宗教領域的“超越”,其奠基於(yu) “信仰”,特質為(wei) 外在的、實體(ti) 的超越;另一類是哲學領域的“超越”,其奠基於(yu) “理性”,特質為(wei) 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這兩(liang) 種類別是不可互釋的,也不可兼具。因此,牟宗三所謂“內(nei) 在超越”為(wei) 宗教與(yu) 道德兼具(道德通於(yu) 哲學)乃是不成立的。在這種分類當中,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屬於(yu) 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實為(wei) 時空範圍內(nei) 的、境界層麵的超越,而非超越時空的、實體(ti) 層麵的超越。進而,在第一類超越當中,存在著“超越者”與(yu) “被超越者”之不同層次;在第二類超越當中,雖不存在“超越者”與(yu) “被超越者”之實體(ti) 的不同,而僅(jin) 為(wei) 主體(ti) 精神層麵之超越與(yu) 被超越的不同,但它們(men) 亦存在或表現為(wei) 兩(liang) 個(ge) 層級。這樣,第一類內(nei) 部存在一層超越,第一、二兩(liang) 類之間存在一層超越(這層超越實不可跨越,但它終是超越之一層),第二類內(nei) 部存在一層超越,故而所謂“超越”實包括兩(liang) 類三層。

 

在此需要強調的是,講“超越”問題時,實不應受製於(yu) 地域,或以地域為(wei) 視域來思考。具體(ti) 來講,所謂宗教的超越、哲學的超越不是劃分西方哲學與(yu) 中國哲學的標準,因為(wei) 無論在西方哲學還是在中國哲學中,均存在上述兩(liang) 類三層之超越。因此,牟宗三以“外在超越”界定西方哲學,以“內(nei) 在超越”界定中國哲學,為(wei) 不準確或適用標準有誤之判斷。在一定意義(yi) 下可以說,哲學隻有學說不同,而無中西地域之別;中西隻具有地域區別意義(yi) ,而地域並不決(jue) 定哲學性質。[53]就此來講,大可不必為(wei) 提升中國哲學地位而去比附所謂西方哲學之“外在超越”,去建構“既超越又內(nei) 在”的“內(nei) 在超越”。而且,出於(yu) 外在目的的理論建構,往往會(hui) 流於(yu) 粗糙而導致失敗。康有為(wei) 、陳煥章所致力的“孔教”“國教”運動便是一例。其實,西方文化當中既有宗教的超越,亦有哲學的超越,中國文化當中亦本來既有宗教的超越,也有哲學的超越。牟宗三將西方哲學界定為(wei) “外在超越”,將中國哲學界定為(wei) “內(nei) 在超越”,不僅(jin) 混淆了宗教與(yu) 哲學兩(liang) 類超越的界限,而且也忽視了中西文化均兼具兩(liang) 類超越的實情。

 

將“超越”界定為(wei) 兩(liang) 類三層,不僅(jin) 能夠回應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的讚成者——若將其理解為(wei) 牟宗三原義(yi) 則有誤,而應將其理解為(wei) 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而且能夠回應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的反對者——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確非外在的、實體(ti) 的超越,郝大維、安樂(le) 哲等人的批評實混淆了宗教的超越與(yu) 哲學的超越。此一定位並無損於(yu) 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的意義(yi) ,因為(wei) 它在內(nei) 在的、境界的超越這一類別當中達到了理論高峰。“超越”之兩(liang) 類三層說的意義(yi) 不止於(yu) 此,它更重要的意義(yi) 在於(yu) :針對“軸心時代”所開啟的人類理性發現與(yu) 發揚的主題之過度開展進行糾偏——一個(ge) 方麵,仍主張高揚理性,弘揚主體(ti) 性。理性不僅(jin) 應該樹立,而且應該高揚,不能使理性為(wei) 信仰“奴仆”的情形重現。此為(wei) 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所內(nei) 涵的價(jia) 值。另一個(ge) 方麵,亦須對理性施以限製,為(wei) “良知的傲慢”設立天花板,避免“主體(ti) 性”的放任,避免理性敬畏感的喪(sang) 失。此為(wei) 對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應當修正者。

 

注釋
[1]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0頁。
[2]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21頁。
[3]湯一介:《儒道釋與內在超越問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頁。
[4][美]餘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221-226頁。
[5]黃玉順:《中國哲學“內在超越”的兩個教條--關於人本主義的反思》,《學術界》2020年第2期。
[6]李澤厚:《師道師說:李澤厚卷》,北京:東方出版社,2019年,第154頁。
[7][美]郝大維、[美]安樂哲:《通過孔子而思》,何金俐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4頁。
[8][美]郝大維、[美]安樂哲:《通過孔子而思》,何金俐譯,第255頁。
[9][美]郝大維、[美]安樂哲:《通過孔子而思》,何金俐譯,第297頁。
[10][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藍公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0年,第245-246頁。
[11][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藍公武譯,第333-355頁。
[12][德]康德:《任何一種能夠作為科學出現的未來形而上學導論》,龐景仁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第138-139頁。
[13]北京大學哲學係外國哲學史教研室編譯:《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下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318-319頁。
[14]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8-59頁。
[15]李澤厚、童世駿:《關於“體用”“超越”和“重疊共識”等的對話》,《哲學分析》2012年第1期。
[16][德]卡爾·雅斯貝斯:《曆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雄、俞新天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89年,第21頁。
[17][德]卡爾·雅斯貝斯:《曆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雄、俞新天譯,第9頁。
[18] International Bible Society,Chinese-English Bible,Berkeley,CA:Hymnody and Bible House,1990,pp1-4.
[19][德]卡爾·雅斯貝斯:《曆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雄、俞新天譯,第8頁。
[20][德]卡爾·雅斯貝斯:《曆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雄、俞新天譯,第10頁。
[21][德]卡爾·雅斯貝斯:《曆史的起源與目標》,魏楚雄、俞新天譯,第28-29頁。
[22] International Bible Society,Chinese-English Bible,pp1-2.
[23]《古蘭經》,馬堅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第254-255頁。
[24]梁躊繼校注:《增一阿含經》,北京:線裝書局,2012年,第61、177-178、325頁。
[25][英]約翰·格裏賓:《BBC宇宙的本質:夜晚的天空為什麽是黑的》,周宇恒譯,南京:江蘇鳳凰科學技術出版社,2022年,第88頁。
[26]周掌櫃:《元宇宙大爆炸:產業元宇宙的全球洞察與戰略落地》,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22年,第217頁。
[27][意]卡西莫·斑比:《廣義相對論導論》,周孟磊譯,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126-127頁。
[28]郭慶藩撰,王孝魚點校:《莊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1105頁。
[29]郭沫若:《先秦天道觀之進展》,《郭沫若全集·曆史編》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24頁。
[30](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1179頁。
[31](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第65頁。
[32]朱謙之:《老子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100-101頁。
[33]林忠軍:《易緯導讀》,濟南:齊魯書社,2002年,第79頁。
[34]王夫之:《思問錄》,《船山全書》第12冊,長沙:嶽麓書社,2011年,第467頁。
[35]王夫之:《周易外傳》,《船山全書》第1冊,第979頁。
[36]李榮祥編述:《大乘起信論科會指要表解合刊》,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1925年,第53-54頁。
[37]王國維:《人間詞話》,姚淦銘、王燕編:《王國維文集》第1卷,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142頁。
[38]馮友蘭:《新原人》,《貞元六書》下,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552頁。
[39]蒙培元:《漫談情感哲學》,黃玉順等主編:《蒙培元全集》第9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69頁。
[40]馮友蘭:《新原人》,《貞元六書》下,第554-638頁。
[41]張岱年:《中國哲學大綱》,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6頁。
[42]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冊,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187頁。
[43]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冊,第252頁。
[44]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冊,第250頁。
[45]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0冊,第465-466頁。
[46]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一),《牟宗三先生全集》第5冊,第44頁。
[47]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72頁。
[48]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冊,第27頁。
[49]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冊,第28頁。
[50]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冊,第29頁。
[51]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第295頁。
[52]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1冊,第109頁。
[53]蕭萐父主編:《熊十力全集》第3卷,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1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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