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是《公羊傳(chuan) 》先師嗎
作者:黎漢基(中山大學中國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與(yu) 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來源:《哲學動態》2025年第3期
摘要:《孟子》書(shu) 中討論過《春秋》,但《孟子》和其他早期儒家文獻並未提及《公羊傳(chuan) 》。《孟子》中的有些話語與(yu) 傳(chuan) 世版本的《公羊傳(chuan) 》存在相似處,但這不能證明《孟子》的觀點來自《公羊傳(chuan) 》或相關(guan) 學術傳(chuan) 統,因此比較謹慎的學者都不把孟子列在《公羊傳(chuan) 》一脈之中。近年來,曾亦等學者在《春秋公羊學史》等著作中認定孟子是《公羊傳(chuan) 》先師。但其舉(ju) 證不可信,推論有瑕疵,不是可以接受的學術定見。
關(guan) 鍵詞:《孟子》《春秋》《公羊傳(chuan) 》經學
《孟子》中曾述及《春秋》,但《孟子》和其他早期儒家文獻並未提及《公羊傳(chuan) 》。翻閱《孟子》,讀者也許可以找到其中一些話語與(yu) 傳(chuan) 世版本《公羊傳(chuan) 》有相似處,但大多數學者都比較謹慎,不把孟子列在《公羊傳(chuan) 》一脈之中。(參見阮芝生,第41頁;林義(yi) 正,第21頁)不過,近年出現了把孟子視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的說法,如曾亦等在《春秋公羊學史》中便有此主張。他們(men) 的觀點是否可信?其觀點進行了什麽(me) 預設?相關(guan) 的論證能否成立?對這些問題的剖析,將會(hui) 引領人們(men) 更深入地了解早期中國經學發展的實際麵貌。而且這一討論還涉及經學研究的方法論問題,即我們(men) 需要具體(ti) 問題具體(ti) 分析,不宜自由地心證。
一 “先師”論證的預設
追溯源流,學界以孟子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的主張,不是曾亦的獨創。此前便有學人強調孟子與(yu) 公羊學的密切關(guan) 係,認為(wei) 孟子傳(chuan) 孔子之《春秋》,非是傳(chuan) 《春秋》之經文,而是傳(chuan) 《春秋》之“大義(yi) 微言”。即孟子傳(chuan) 孔子對《春秋》經的解釋,亦即後世的《公羊傳(chuan) 》傳(chuan) 文與(yu) 《公羊傳(chuan) 》口說。因此,孟子之學與(yu) 公羊學有許多相通之處,孟子是傳(chuan) 公羊學的《公羊傳(chuan) 》先師之一。這一主張,實可商酌。其中一個(ge) 主要論據是所謂“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shu) ”,這句話出自《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鐸椒為(wei) 楚威王傅,為(wei) 王不能盡觀《春秋》,采取成敗,卒四十章,為(wei) 《鐸氏微》。趙孝成王時,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觀近勢,亦著八篇,為(wei) 《虞氏春秋》。呂不韋者,秦莊襄王相,亦上觀尚古,刪拾《春秋》,集六國時事,以為(wei) 八覽、六論、十二紀,為(wei) 《呂氏春秋》。及如荀卿、孟子、公孫固、韓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shu) ,不同勝紀。”
以上記錄,說明孔子死後出現了各種解說和發揮《春秋》的作品,計有《左氏春秋》《鐸氏微》《虞氏春秋》《呂氏春秋》。而在這一思想氛圍之下,荀卿、孟子、公孫固、韓非等人“著書(shu) ”時亦采集“《春秋》之文”。此“《春秋》之文”,據司馬遷理解,宜解作《春秋》經文,而不是指“大義(yi) 微言”或《公羊傳(chuan) 》傳(chuan) 文與(yu) 《公羊傳(chuan) 》口說。孟子是“捃摭”的主體(ti) ,具有無可抹殺的自主性和能動性,而“著書(shu) ”所述的是孟子對《春秋》經的解釋,不是傳(chuan) 孔子對《春秋》經的解釋。然而,所謂孟子傳(chuan) 孔子對《春秋》經的解釋、傳(chuan) 公羊學的“傳(chuan) ”,不是講孟子自己“著書(shu) ”的事情,而是說孟子對他自身思想以外的東(dong) 西的“傳(chuan) ”。這其中已預設了孟子的角色是:A.傳(chuan) 述者的角色。這就是說,孟子的“傳(chuan) ”是忠實於(yu) 孔子對《春秋》經的解釋的公羊學之孔子學,不夾雜己私。若已預設孟子說的是自己的私貨,那孟子就不可以稱之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但依司馬遷之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shu) ”的孟子,似乎不大可能僅(jin) 是一個(ge) 傳(chuan) 述者而已。
此外,由於(yu) “孔子對《春秋》經的解釋”“公羊學”“孔子學”三者是辭異實同的表述,這就意味著被稱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的孟子,說的隻限於(yu) 《公羊傳(chuan) 》傳(chuan) 文與(yu) 《公羊傳(chuan) 》口說,不應該有其他東(dong) 西。這也意味孟子關(guan) 於(yu) 《春秋》的言說涵蘊了:B.公羊學的獨占性。承認這一點,在處理《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的關(guan) 係上,有一個(ge) 貌似便利的好處:《孟子》隻言《春秋》不言《公羊傳(chuan) 》,但若“孔子對《春秋》經的解釋”“公羊學”“孔子學”三者等值,則可以不假思索地斷定孟子的《春秋》言說都屬於(yu) “公羊學”範圍。但是,這一判準要麵臨(lin) 以下挑戰:如果存在任何一個(ge) 記載,顯示出孟子有接近或類似《穀梁傳(chuan) 》《左傳(chuan) 》或其他非《公羊傳(chuan) 》的內(nei) 容,那麽(me) 就會(hui) 構成必須克服的反證。要有效化解這個(ge) 挑戰,意味著論者不僅(jin) 要展示《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的關(guan) 係,還要查看《孟子》有沒有其他不容於(yu) “公羊學”的元素。
最後,稱孟子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或把“傳(chuan) 公羊學”等同於(yu) “傳(chuan) 孔子學”,無形中已在堅持:C.公羊學的先在性。這是相關(guan) 論點必須捍衛和證明的一點。如果“公羊學”不是比“孟子之學”更早之前已經客觀存在的知識遺產(chan) ,那麽(me) 僅(jin) 憑《孟子》與(yu) “公羊學”的相通之處,實不足以推出孟子是《公羊傳(chuan) 》先師的結論。“相通”隻意味二者具有相似的見解,不涵蘊孟子是從(cong) “公羊學”得到相關(guan) 認識的結論。如果“公羊學”的先在性並無堅實的證據,例如已出土的實物文本、可靠的傳(chuan) 記材料或無可置疑的權威見證等,那麽(me) 讀者即使知道這些相通之處,也完全可以推斷不一定是“公羊學”影響“孟子之學”,而有可能是“孟子之學”影響“公羊學”,或者涉及這兩(liang) 種“學”以外的其他學說的各種複雜的互動狀況。在證明孟子是“《公羊傳(chuan) 》先師”這一點上,“相通之處”充其量隻是值得參考的旁證,連必要條件都算不上,更不用說充分條件或充要條件了。很可惜,沒有任何堅實的證據確實說明“公羊學”比“孟子之學”更早存在。
二 “相通之處”的檢討
為(wei) 了證明孟子傳(chuan) “公羊學”,一些學者在討論中列舉(ju) 了幾項孟子的言論與(yu) “公羊學”的“相通之處”。以下筆者逐條縷述,檢討其論證是否有效。
(1)《孟子·滕文公下》(以下引《孟子》,隻出篇名)雲(yun)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又《離婁下》雲(yun)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有學者認為(wei) 這是孟子傳(chuan) 《公羊傳(chuan) 》的“《春秋》當新王”之微言,即《春秋》本為(wei) 天子之事,可《春秋》繼王者之跡熄而作,這便是以《春秋》當新王。
“以《春秋》當新王”,見於(yu) 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和何休《文諡例》。但這是《孟子》上述引文的原意嗎?除了偏好“公羊學”的論者以外,其他詮釋《孟子》的學者不一定得出這樣的判斷。為(wei) 什麽(me) 呢?因為(wei) “天子”不見得是“新王”。除《滕文公下》外,《孟子》言“天子”還有34例,皆指現任的統治者,沒有一例是指有德無位之人。《萬(wan) 章上》雲(yun)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依孟子自己的判準,孔子不是“天子”,早已被排除“有天下”的資格。至於(yu) “《春秋》,天子之事也”,“就是預期‘亂(luan) 臣賊子懼’本該是周天子所做的事情”(黎漢基,2020年a, 第233頁)。
審讀《滕文公下》的記載,孟子立說的要旨根本不在孔子是否為(wei) 天子,而是要通過“禹抑洪水”“周公兼夷狄,驅猛獸(shou) ”“孔子成《春秋》,而亂(luan) 臣賊子懼”來回護自己的“好辯”。洪水、夷狄與(yu) 猛獸(shou) 、亂(luan) 臣賊子三者,與(yu) 孟子憎恨的楊、墨,都是不得不對抗的厄難或敵人,這是禹、周公、孔子、孟子四人之事得以類比的關(guan) 鍵所在。孟子以“天子之事”形容《春秋》,無非是表明對付亂(luan) 臣賊子與(yu) 孟子對付楊、墨,都是偉(wei) 大且正確的行為(wei) 。從(cong) 他自命為(wei) “聖人之徒”可知,孟子的重點是認為(wei) 禹、周公、孔子三人同屬“聖人”,自己則是“承三聖”。孟子對孔子的核心定性是“聖人”而非“天子”,孤立地隻談“天子”,並借此證成“新王”之說,很難說是孟子的原意。此外,《離婁下》“王者之跡熄”一語,說的無非是聖王采詩的事情被廢止。這與(yu) 周王朝被廢止“天子”的資格,完全是兩(liang) 回事。考慮到董仲舒、何休都晚於(yu) 孟子,且“以《春秋》當新王”隻不過是漢儒後起的解釋,另外沒有明確證據顯示孟子立說之前已有“公羊學”完整的文本擺在他的麵前,那麽(me) 我們(men) 很難說“天子之事”暗含孟子作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傳(chuan) 述的“微言”。光說“大義(yi) 微言”,這無非是觀念上有些相似性,而且是透過“公羊學”的“濾鏡”後方能看得出的相似性,這根本不可能消除讀者的疑慮。
(2)《盡心上》雲(yun) :“君子之物也,愛之而弗仁;於(yu) 民也,仁之而弗親(qin) 。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有論者認為(wei) 這是孟子所傳(chuan) 《公羊傳(chuan) 》“張三世”之微言,即孟子於(yu) “三世”中專(zhuan) 傳(chuan) 孔子太平大同之旨,其言性善、倡仁政、稱堯舜、貶五霸,乃是據太平大同立論。
事實上,孟子在這裏是討論對“親(qin) ”“物”“民”究竟應采用什麽(me) 態度,涉及“親(qin) ”“仁”“愛”的辨析,他並未說過這些是分屬“三世”的“道”。《孟子》書(shu) 中絕無“據亂(luan) 世”“升平世”“太平世”之類的“三世”構想。確切地說,這樣的“三世”也不符合何休的原意。除了“所見”“所聞”“所傳(chuan) 聞”以外,何休未嚐對“三世”另有稱呼。對這三種發展的闡明,何休主要是圍繞“治”而言,且多於(yu) 對“世”的稱謂。相反,“撥亂(luan) 世”→“升平世”→“太平世”的“三世”序列,是康有為(wei) 以降近代知識界流行的政治話語,流露了當時知識分子為(wei) 追求改變,以進化論的規律作為(wei) 發展方向的願望。(參見同上,第419—429頁)另外,所謂對“太平”的憧憬與(yu) 追求,也不是“公羊學”專(zhuan) 有的知識發明。已有學者指出,“太平”的理想是鄭玄、何休乃至《太平經》等作品的共同追求;而相關(guan) 理念的形成,則是東(dong) 漢知識界回應複雜政治環境的結果。(參見Zhao, pp.137-170)凡此,皆非孟子原有的想法。《孟子》書(shu) 中並無“太平”“大同”或類似的政治構想。
(3)《離婁下》雲(yun)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yi) 則丘竊取之矣。’”又雲(yun)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yi) 所在。”有人認為(wei) 這是孟子傳(chuan) 《公羊傳(chuan) 》“托事明義(yi) ”之旨,即孔子作《春秋》以史實、史文為(wei) 筌蹄,因其行事加乎王心,以明《春秋》微言大義(yi) ;同時孔子假天子之權行褒貶進退之實,不必果得時王之位,故孔子作《春秋》當新王以明一王之法。
所謂“托事明義(yi) 之旨”非常類似皮錫瑞的“借事明義(yi) 之旨”,這類理解其實也和皮錫瑞一樣,都是認定《春秋》的“事”可偽(wei) ,而且是孔子和《公羊傳(chuan) 》作者允許的。但這一想法並不符合何休等“公羊學”經師原有的設想,完全是皮錫瑞等晚清經師為(wei) 了化解各種對《公羊傳(chuan) 》和何休《解詁》的批判而新發展出的辯護策略,其中存在很多牽強且不合《公羊傳(chuan) 》原意的觀點。(參見黎漢基,2020年a, 第323—430頁)無論如何,孟子沒有任何接近“以史實、史文為(wei) 筌蹄”的想法,《孟子》中也沒有“王心”或“微言大義(yi) ”的概念。(參見黎漢基,2020年b, 第91—126頁)把“微言大義(yi) ”窄化為(wei) “公羊學”獨有的內(nei) 容,且以孟子所講為(wei) “公羊學”的“微言大義(yi) ”,是皮錫瑞等晚清知識分子的新見解,非《孟子》固有的內(nei) 容。
至於(yu) 引文中的“大人”,有人解作“素王孔子”,亦不通。除上述引述外,《孟子》言“大人者”還有2例:其一,《離婁下》雲(yun) :“大人者,不先其赤子之心者也。”其二,《盡心上》雲(yun) :“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以上所述“大人”都是泛指有德行的人,並非專(zhuan) 指“素王孔子”。“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yi) 所在”與(yu) “不先其赤子之心”“正己而物正”,都是良好品格所形成的行為(wei) 表現,不是專(zhuan) 講《春秋》的寫(xie) 作原則。如“行不必果”的“果”本為(wei) 堅決(jue) 義(yi) ,焦循說:“果即能。果義(yi) 為(wei) 決(jue) ,能義(yi) 亦為(wei) 決(jue) 。”(《孟子正義(yi) 》卷十六)此處講的是一項行為(wei) 不能堅決(jue) 做到,並未專(zhuan) 指《春秋》的寫(xie) 作,但有論者卻將其解作孔子假天子之權行褒貶進退之實,仿佛“果”專(zhuan) 指“時王之位”,顯為(wei) 牽強附會(hui) 。
(4)《盡心下》雲(yun) :“《春秋》無義(yi) 戰,彼善於(yu) 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論者認為(wei) 這是孟子所傳(chuan) 《公羊傳(chuan) 》“尊王”大義(yi) ,並認為(wei) 孟子此意即《公羊傳(chuan) 》“不與(yu) 諸侯專(zhuan) 討、專(zhuan) 封”之義(yi) 。即在孟子看來,五霸專(zhuan) 討、專(zhuan) 封,上無天王,作威作福,為(wei) 三王之罪人,這是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一致的地方。
所謂“《春秋》無義(yi) 戰”,是專(zhuan) 就《春秋》一經而言,還是泛指整個(ge) 時代?這是尚未形成定論的。但無論如何,傳(chuan) 世《春秋》經文皆無“征”字。《孟子》言“征”,若真要結合《春秋》文本事實而言,隻能說當時諸侯之間沒有一場戰爭(zheng) 算得上是“上伐下”,包括魯國在內(nei) 。其言“敵國不相征”,與(yu) “公羊學”並無任何關(guan) 係。《公羊傳(chuan) 》桓十年言“內(nei) 不言戰,言戰乃敗”,本是解讀《春秋·桓十年》經文:“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於(yu) 郎。”此處言“戰”,是曲折地泄露魯國在郎吃了敗仗。之所以使用隱晦的措辭,因為(wei) 《春秋》“內(nei) 魯”,凡言魯事皆以“內(nei) 辭”述之。更淺白些說,魯國是《春秋》第一人稱的主語,直接披露自家的醜(chou) 事顯得太過尷尬,故不得不說得婉轉些。“內(nei) 魯”不等於(yu) “王魯”,“內(nei) 不言戰”絕不涵蘊以魯為(wei) 王者。(參見黎漢基,2019年,第208—213頁)“托王於(yu) 魯”是何休的獨特主張,但長期存在爭(zheng) 議,也不是《春秋》學者普遍接受的公論。(參見黎漢基,2020年a, 第383—419頁)我們(men) 細讀《盡心下》所言,可知孟子絕無以魯為(wei) 王且“尊魯”之意。
《公羊傳(chuan) 》言“實與(yu) 而文不與(yu) ”,用在對諸侯行為(wei) 的批評,共4例,即對“救邢”(僖元年)、“城楚丘”(僖二年)、“城緣陵”(僖十四年)、“楚人殺陳夏征舒”(宣十一年)四則經文的解釋。前三則是批評齊桓公“專(zhuan) 封”,最後一則是批評楚莊王“專(zhuan) 討”。“專(zhuan) 封”與(yu) “專(zhuan) 討”是不好的,但不等於(yu)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是要不得的。“實與(yu) 而文不與(yu) ”,就是對相關(guan) 行為(wei) 實際上讚成但在文字上不讚成。之所以這麽(me) 判斷,是因為(wei)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上述的“專(zhuan) 封”“專(zhuan) 討”是非常情形下不得已的做法。像齊桓公“城楚丘”,《公羊傳(chuan) 》解釋說:“諸侯之義(yi) 不得專(zhuan) 封,則其曰實與(yu) 之何?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這裏設法辯護齊桓公的恕辭,足證《公羊傳(chuan) 》絕非徹底否定的態度。“上無天子”是證成齊桓公“專(zhuan) 封”的合法性,絕非指摘齊桓公的口實。細讀《告子下》之說:“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此三“罪人”的演繹,是以遞增的方式表明相關(guan) 主體(ti) 辜負了他者:五霸做得不好,辜負了三王;今之諸侯做得更不好,辜負了五霸;今之大夫做得更不好,辜負了今之諸侯。五霸在這一係列中僅(jin) 是初始的環節,絕非一無是處。像“無有封而不告”《孟子·告子下》便是齊桓公主持的葵丘之會(hui) “五命”的內(nei) 容。若以為(wei) 《孟子》《公羊傳(chuan) 》對五霸有貶無譽,很不妥當。比讀《告子下》和《公羊傳(chuan) 》之說,應該承認二者對五霸的正麵貢獻還是有所肯定的,根本無法證成孟子傳(chuan) 《公羊傳(chuan) 》的尊王大義(yi) 。
(5)《盡心下》雲(yun) :“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有論者由此說孟子傳(chuan) 《公羊傳(chuan) 》“民貴君輕”大義(yi) 。應當說,孟子的“民貴君輕”說表現了他對民、社稷、君三者權衡後的判斷。不過,相關(guan) 論者的舉(ju) 證卻不對應於(yu) 此。如《春秋》文十八年經言“莒弑其君庶其”,《公羊傳(chuan) 》以“眾(zhong) 弒君之辭”解釋,而“眾(zhong) ”不等於(yu) “民”或“民眾(zhong) ”,可以包含統治階級內(nei) 的成員。但何休說“國中人人盡喜”(《春秋公羊傳(chuan) 注疏》文十八年),此“人人”已表明“眾(zhong) ”不是專(zhuan) 指民眾(zhong) ,雖然其中包含“民”。此一經傳(chuan) ,說的是一個(ge) 君主被殺了也不可惜,很難說這是民貴君輕的思路。又如,《春秋》僖十九年經:“梁亡。”《公羊傳(chuan) 》雲(yun) :“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何休解釋道:“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狀若魚爛。”就此而言,何休更像是汲取了重民的政治理念而對傳(chuan) 義(yi) 予以發揮,而《公羊傳(chuan) 》言“魚爛”則是就“民”作全局描述。不管如何,上述傳(chuan) 注都不是民與(yu) 君的比照。再如,《春秋》僖三十三年經言:“晉人及薑戎敗秦於(yu) 殽。”《公羊傳(chuan) 》雲(yun) :“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隨後,傳(chuan) 文記載百裏子與(yu) 蹇叔子諫曰:“千裏而襲人,未有不亡者也。”這是批評秦伯導致敗亡的軍(jun) 事安排,而不是“不重民命”。
翻查《公羊傳(chuan) 》全傳(chuan) ,言“民”8例。第一,“臨(lin) 民之所漱浣也”(莊三十一年),說魯莊公所築之台下臨(lin) 民眾(zhong) 浣洗的地方。第二,“射姑,民眾(zhong) 不說,不可使將”(文六年,共2例),說因民眾(zhong) 不喜歡他射姑,不可以派他為(wei) 將。第三,“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文九年),解釋諸侯在先君去世後封內(nei) 三年稱子的緣故,說的是民臣對君的需要的不可或缺性。第四,“趙穿緣民眾(zhong) 不說,起弑靈公”(宣六年),說趙穿利用民眾(zhong) 不喜歡晉靈公而弑君。第五,“今君勝鄭而不有,無乃失民臣之力乎?”(莊十二年),說將軍(jun) 子重詢問為(wei) 何勝鄭後不擁有它,懷疑這是白白損失臣民之力。第六,“吾以不詳道民,災及吾身”(莊十二年),楚莊王回答子重之問,說自己如果居心不善而引導民眾(zhong) ,就可能出現災禍殃及自身。第七,“季氏得民眾(zhong) 久矣,君無多辱焉”(昭二十五年),子家駒說季氏得民眾(zhong) 很久了,勸魯昭公不要輕舉(ju) 妄動。
綜上可知,“民”在《公羊傳(chuan) 》中被認為(wei) 是一種可以左右政治發展的力量,但他們(men) 是否不悅,並不能影響到重要政治人物能否繼續立足。可以說,《公羊傳(chuan) 》對“民”的理解和孟子的“民貴君輕”之說的思路並不相同。真要說哪一部《春秋》類文本最接近《孟子》,其實不是《公羊傳(chuan) 》,而是《穀梁傳(chuan) 》。《穀梁傳(chuan) 》言“民”51例,重民的主張最為(wei) 明確。誠如江慎中《春秋穀梁傳(chuan) 條指》所說:“《左氏》《公羊》皆無其說,惟《穀梁》有之。此穀梁子之卓出二家而獨有千古者也。”(江慎中,第7829頁)僅(jin) 是民與(yu) 君的對比說明,《穀梁傳(chuan) 》便有兩(liang) 處明言:“民者,君之本也。”(桓十四年、僖二十六年)這比上述《公羊傳(chuan) 》中的8例更接近“民貴君輕”的表述。當然,這不是說孟子“民貴君輕”之思想來自《穀梁傳(chuan) 》,而是說真要找“思想相通之處”,則《孟子》接近《穀梁傳(chuan) 》多於(yu) 《公羊傳(chuan) 》。
(6)《萬(wan) 章下》雲(yun) :“君有過則諫,反複之而不聽,則去。”論者由此認為(wei) 孟子傳(chuan) 《公羊傳(chuan) 》“君臣大義(yi) ”。其實,同樣是談論“諫過不聽則去”,《孟子》說的是“反複之”,就是再三重複,並未定說多少次,而《公羊傳(chuan) 》記載曹羈“三諫”,此“三”若解作多次,則比較貼近《孟子》之說。不過,何休卻認定“三諫”就是諫了三次。相關(guan) 的規定,亦見於(yu) 《禮記·鄉(xiang) 飲酒義(yi) 》:“讓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不清楚何休之說有沒有參考此文,但像他這樣理解“三諫”,反而拉開了《公羊傳(chuan) 》與(yu) 《孟子》的距離。無論是否完全采納何休的解釋,《孟子》《公羊傳(chuan) 》二者所述更像是早期儒者流行的觀點,而非“公羊學”專(zhuan) 有的說法。孟子更不見得真的讀了《公羊傳(chuan) 》有關(guan) 曹羈諫後離去的解釋方有《萬(wan) 章下》的說法,因此,我們(men) 沒有理由將之理解為(wei) 孟子傳(chuan) 《公羊傳(chuan) 》君臣大義(yi) 。
三 “先師”說的另一論證
通過以上的學術回顧,可以發現所謂“相通之處”並不能真正論成,更不用說由此證實孟子是“傳(chuan) 公羊學”的《公羊傳(chuan) 》先師了。可惜,近年來的研究者如曾亦等,不悟相關(guan) 論證的困難,反而加強了這一觀點。曾亦等列舉(ju) 了“孟子善言《春秋》”的六項依據,比較《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或其理解的“公羊學”,得出結論說:“凡此,足見孟子善言《春秋》,公羊家推其為(wei) 先師,實非虛譽也。”(曾亦、郭曉東(dong) ,第27頁)此“先師”當指《公羊傳(chuan) 》先師,但曾亦等沒有明言其所說的“公羊家”是誰,也不清楚除了自身以外還有誰同意孟子是“先師”。遠的不說,像孔廣森《公羊春秋經傳(chuan) 通義(yi) ·敘》雖言“孟子最善言《春秋》”,但並沒有把孟子視為(wei) “先師”,而是說“愚以為(wei) 《公羊》家學獨有合於(yu) 《孟子》”,此“合”完全可以理解為(wei) 不屬於(yu) 同一學術譜係的偶合,不必是“先師”的定性。
不管如何,究竟孟子算不算“公羊學”的“先師”,不是看有多少人推許,主要還應看相關(guan) 的論證能不能成立。首先明確一點,曾亦等用以證成“先師”的主要判斷是“孟子善言《春秋》”,不是單純指《春秋》之經文,而是專(zhuan) 指“公羊家”所認可的對《春秋》的解釋,而這些解釋放在《春秋公羊學史》的整體(ti) 語境(尤其是證成“先師”的結論的六項依據)中看,就是“公羊學”的內(nei) 容。因此曾亦等的“善言《春秋》”與(yu) 前述的“傳(chuan) 公羊學”,是內(nei) 涵相當接近的兩(liang) 項判斷。二者的差別在於(yu) “善言”與(yu) “傳(chuan) ”之別。對此,可以合乎情理地推測,其中或有一個(ge) 可能性,即孟子作為(wei) “公羊學”的“先師”,他對《春秋》的解釋可能是發明者而非傳(chuan) 承者的工作。可是,曾亦等在行文上沒有說明哪個(ge) 觀點是孟子發明的,而且有些地方還說《公羊傳(chuan) 》的記載是“孟子所本”,因此有理由判斷孟子之為(wei) “先師”的定性乃是一個(ge) 傳(chuan) 述者的角色(即上文所述的A)——盡管可能不知哪一點是發明,哪一點是傳(chuan) 述。此外,因為(wei) 孟子本於(yu) 《公羊傳(chuan) 》,並非《公羊傳(chuan) 》本於(yu) 孟子,且孟子“善言《春秋》”的解釋不觸及“公羊學”以外的其他東(dong) 西,所以“先師”的推定,同樣必須以“公羊學的獨占性”和“公羊學的先在性”為(wei) 前提(即B和C)。與(yu) 過去論者一樣,曾亦等的核心論述內(nei) 容是《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的比較。以下筆者分析論之,且看相關(guan) 評說是否可取。
(1)《滕文公下》雲(yun)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shou) ,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luan) 臣賊子懼。”曾亦等說:“孔子托《春秋》以賞善罰惡,誅討亂(luan) 臣賊子,大義(yi) 凜然。且以為(wei) 素王之功,雖上古帝王亦不能過也。”(同上,第24頁)
以上言“素王之功”,與(yu) 上一節(1)所述“以《春秋》當新王”,二者意旨類同,不待贅辨。這些都是言“公羊家”之學者偏愛的詮釋,但以此解讀《孟子》,充其量是一種詮釋意見,而且極有可能是後於(yu) 孟子很久的詮釋意見。《孟子》全書(shu) 並無“素王”的概念,沒有理由認定孟子必有這方麵的構想。
(2)《滕文公下》雲(yun) :“《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曾亦等說:“孔子雖無位,然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麵之權,行天下賞罰之事。是為(wei) 僭天子之事,知我罪我者,俱以此焉,故微言之也。”(同上,第25頁)
以上言“僭天子之事”,也與(yu) 上一節(1)的見解相仿。而且,說孔子“僭天子之事”雲(yun) 雲(yun) ,亦是“公羊學”慣常習(xi) 語。但這在學界一直存在爭(zheng) 議,絕非解釋《孟子》的定論。在沒有舉(ju) 出多於(yu) 過去論者的證據之前,同樣很難以此支持孟子為(wei) “《公羊》先師”的判斷。
(3)《離婁下》雲(yun)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yi) 則丘竊取之矣。’”曾亦等引《公羊傳(chuan) 》昭十二年傳(chuan) :“《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其會(hui) ,則主會(hui) 者為(wei) 之也;其詞,則丘有罪焉耳。”“此蓋孔子語所本。秉筆直書(shu) ,誠良史之體(ti) 裁,此《春秋》所以存信史也。然《春秋》因史事而加王心,或筆或削,以張其義(yi) 。故《春秋》記事,或信或疑,不為(wei) 緊要之事,然聖人托以為(wei) 王者行事之跡,顯經隱權,以達王義(yi) 而已。餘(yu) 固謂此為(wei) 《春秋》書(shu) 法之總綱也。”(同上,第25頁)
《公羊傳(chuan) 》昭十二年傳(chuan) 是解釋“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yu) 陽”的經文。“伯於(yu) 陽”實作“公子陽生”,“伯”是“子”之訛,“於(yu) ”是“子”之訛,“陽”後脫一“生”字。傳(chuan) 中引述孔子之言,就是說孔子明知文本錯了仍不改正,選擇墨守史文,不願任隨己意而破壞經文原貌。《公羊傳(chuan) 》的解經意見,誠如曾亦等所說,表明孔子“存信史”的態度。但此傳(chuan) 卻無隻字述及“加王心”或“達王義(yi) ”的類似構想。(參見黎漢基,2020年a, 第131—132、239—241頁)實際上,這些構想與(yu) 上一節所引述的“托事明義(yi) 之旨”沒有什麽(me) 實質的差異,都是從(cong) 皮錫瑞“借事明義(yi) 之旨”胎脫而來。這種思路乃是清末《公羊傳(chuan) 》學者的新主張。曾亦等既言“存信史”,又言“加王心”,是既認可“《春秋》之信史”而又堅持“借事明義(yi) ”這兩(liang) 種不同甚至矛盾的主張強作調和的結果。可以說,《公羊傳(chuan) 》昭十二年傳(chuan) 的這一引證,清晰地披露出《公羊傳(chuan) 》原貌與(yu) 後來“公羊學”之間的距離。曾亦等以“加王心”或“達王義(yi) ”來比讀《孟子》“其事”“其文”“其義(yi) ”之說,而無助於(yu) 孟子為(wei) “先師”的證成。
(4)《盡心下》雲(yun) :“《春秋》無義(yi) 戰,彼善於(yu) 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曾亦等說:“《春秋》善善從(cong) 長,惡惡從(cong) 短,既明王法之當誅,亦見天心之無不覆愛也。立法嚴(yan) 而宅心恕,故常於(yu) 不義(yi) 中以見其義(yi) ,於(yu) 不得而見其得也,別嫌明微,是以爭(zheng) 城奪地之惡,亦有義(yi) 存焉,此亦《春秋》之書(shu) 法也。”(曾亦、郭曉東(dong) ,第26頁)
“善善從(cong) 長,惡惡從(cong) 短”,出自《公羊傳(chuan) 》昭二十年傳(chuan) :“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這是解釋公子喜時賢而諱其子孫,不直接與(yu) “義(yi) 戰”相關(guan) 。《孟子》對戰爭(zheng) 的評價(jia) 隻說“彼善於(yu) 此”,沒有接近“王法”“天心”“不義(yi) 中以見其義(yi) ”“於(yu) 不得而見其得”等意見。這些都是曾亦等的自由發揮,孟子的意見到底為(wei) 何,尚待進一步的舉(ju) 證以說明究竟。以這樣寬泛的漫談,似乎很難確證孟子是“先師”而有《盡心下》的說法。
(5)《滕文公上》雲(yun) :“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mu) 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告子下》雲(yun) :“欲輕之於(yu) 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無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曾亦等引《公羊傳(chuan) 》宣十五年傳(chuan) 所雲(yun) “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為(wei) 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而無進一步評說。
以上引文,“什一”無疑是一個(ge) 共同點。此前,劉師培《〈公羊〉〈孟子〉相通考》曾有相同的考證。(參見劉師培,第996頁)但曾亦等僅(jin) 論及劉師培曾撰文論《公羊》與(yu) 《孟子》之相通處,並未引述“什一”此條,不知為(wei) 何。有關(guan) “什一”之說,早期文獻記載甚多,很難說孟子之說必與(yu) “公羊學”相關(guan) 。例如《穀梁傳(chuan) 》宣十五年傳(chuan) :“古者什一,藉而不稅。”又,哀十二年傳(chuan) :“古者公田什一,用田賦,非正也。”即為(wei) 二證。此外,《滕文公上》雲(yun) :“方裏而井,井九百畝(mu) ,其中為(wei) 公田,八家皆私百畝(mu) ,同養(yang) 公田。”井田與(yu) “什一”關(guan) 係密切,而《公羊傳(chuan) 》無類似的記載。相反,《穀梁傳(chuan) 》宣十五年傳(chuan) 言:“井田者,九百畝(mu) ,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穀梁傳(chuan) 》的這些說法,可與(yu) 《公羊傳(chuan) 》正反印證。這裏不是說孟子取材於(yu) 《穀梁傳(chuan) 》而非《公羊傳(chuan) 》,而是通過反麵舉(ju) 證,顯示即使有一些類似的製度記載,也不一定是證明孟子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的有力證據。
(6)《告子下》雲(yun) :“五霸,桓公為(wei) 盛。葵丘之會(hui) 諸侯,束性載書(shu) 而不歃血。……五命曰:‘無曲防,無遏糴。’”曾亦等引《公羊傳(chuan) 》僖三年傳(chuan) 所雲(yun) “此大會(hui) 也,曷為(wei) 末言爾?桓公曰:‘無障穀,無貯粟,無易樹子,無以妾為(wei) 妻’”,亦無進一步評說。
對“葵丘之會(hui) ”,《公羊傳(chuan) 》評價(jia) 極其負麵,如僖九年傳(chuan) 雲(yun) :“葵丘之會(hui) ,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公羊傳(chuan) 》僖三年傳(chuan) 的記載雖然類似《告子下》的敘述,但它所解述的經文是:“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hui) 於(yu) 陽穀。”這是“陽穀之會(hui) ”,不是“葵丘之會(hui) ”。曾亦等混二會(hui) 為(wei) 一談,似是而非。倘若《孟子》真的是“先師”且依據《公羊傳(chuan) 》的話,那麽(me) 沒有理由稱“葵丘之會(hui) ”而非“陽穀之會(hui) ”。真正稱許齊桓公“葵丘之會(hui) ”,且有接近《孟子》記載的,是《穀梁傳(chuan) 》而非《公羊傳(chuan) 》。其僖九年傳(chuan) 雲(yun) :“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shu) 加於(yu) 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wei) 妻,毋使婦人與(yu) 國事。”當然,這一引證不涵蘊孟子必然取資於(yu) 《穀梁傳(chuan) 》,隻是它再次提醒我們(men) :討論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的關(guan) 係需要非常慎重。
總之,曾亦等的六項依據,內(nei) 容與(yu) 上一節所述“相通之處”既類似,也有不同;但就支持孟子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的結論而言,似乎並不具有更強的說服力。
四 “先師”說:應該放棄的觀點
曾亦等與(yu) 此前論者一樣,雖然沒能有效證明其觀點,但有沒有可能通過其他論證,來顯示孟子真的是《公羊傳(chuan) 》先師呢?這就需要麵對筆者在第一節分析中所提出的三個(ge) 預設。
先談“傳(chuan) 述者的角色”。我們(men) 研究孟子的傳(chuan) 經活動,基本上離不開《史記》,除了前述《十二諸侯年表》“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shu) ”一語外,還有《孟子荀卿列傳(chuan) 》的記載:“退而與(yu) 萬(wan) 章之徒序《詩》《書(shu) 》,述仲尼之意。”這是說孟子從(cong) 政失敗後對《詩》《書(shu) 》的整理。由於(yu) 現在沒有文本留下來說明孟子“序”了什麽(me) ,“述”了什麽(me) ,以及“仲尼之意”的內(nei) 涵,所以人們(men) 無法判斷孟子的“序”“述”是不是忠實的傳(chuan) 述舊說。就基本印象而言,我們(men) 很難想象孟子是墨守所有經學遺產(chan) 的經師。《盡心下》雲(yun) :“盡信《書(shu) 》,則不如無《書(shu) 》。吾於(yu) 《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孟子留給世人的印象往往極有個(ge) 性和具有伸張己見的勇氣,故周予同認為(wei) 孟子對待經書(shu) 的態度是“出於(yu) 政治活動失敗後要在理論上繼續申述自己的哲學政治主張”(周予同,第820頁)。應當說,孟子大概率不是所謂的“傳(chuan) 述者”。對此,曾亦等說“孟子善言《春秋》”,是比所謂“傳(chuan) 公羊學”更有彈性。但是,這不代表不用理會(hui) “傳(chuan) 述者的角色”的舉(ju) 證責任。真要堅持孟子是“先師”,還是必須直麵什麽(me) 內(nei) 容是孟子所傳(chuan) 述,什麽(me) 內(nei) 容是他所發明。因為(wei) “善言《春秋》”既然被界定為(wei) 成為(wei) “先師”的一個(ge) 資格,那麽(me) 讀者想知道“善言”究竟是怎麽(me) 一回事,恐怕不是過分的。就本文所見,僅(jin) 僅(jin) 排列和比較《孟子》和《公羊傳(chuan) 》的相通處是遠遠不夠的。
再談“公羊學的獨占性”。即要確保孟子的《春秋》言說隻有“公羊學”的內(nei) 容,沒有“公羊學”難以兼容的東(dong) 西。除了上文所述外,據筆者初步研究,《孟子》與(yu) 《穀梁傳(chuan) 》之間的相通之處多達24則,遠多於(yu) 曾亦等或其他論者所述的《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的“相通之處”。(參見黎漢基,2022年)因此,《孟子》中關(guan) 於(yu) 《春秋》的內(nei) 容不可能隻有“公羊學”而沒有其他。當然,這不是說《孟子》是《穀梁傳(chuan) 》先師,或斷定《孟子》與(yu) 《公羊傳(chuan) 》毫無“相通之處”。在這方麵,呂紹綱說得最是精確:“孟子未給《春秋》作過章句訓詁,似乎也不曾接觸過《春秋》三傳(chuan) 。”(呂紹綱,第302頁)《孟子》書(shu) 中存在一些類似《公羊傳(chuan) 》或《穀梁傳(chuan) 》的思想元素,但不等於(yu) 孟子就是《公羊傳(chuan) 》先師或《穀梁傳(chuan) 》先師。因此,筆者在這裏指出《孟子》夾雜類似《穀梁傳(chuan) 》或其他思想的元素,重點是要強調證成工作的複雜性:若要堅持孟子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的話,恐怕先要調改定義(yi) ,承認這個(ge) “先師”不僅(jin) “傳(chuan) 公羊學”,也傳(chuan) 別的東(dong) 西——但如此一來,孟子作為(wei) 印證或抬舉(ju) “公羊學”的權威力量,恐怕便已消減大半,他有沒有“先師”之名,便也無關(guan) 宏旨。
最後談“公羊學的先在性”。不僅(jin) 沒有任何早期文獻可以確證孟子學習(xi) 過“公羊學”或讀過《公羊傳(chuan) 》,而且他可能連《公羊傳(chuan) 》是什麽(me) 都不知道。翻檢《公羊傳(chuan) 》十三經注疏本,《監本附音春秋公羊傳(chuan) 注疏序》疏引戴宏序:“子夏傳(chuan) 與(yu) 公羊高,高傳(chuan) 與(yu) 其子平,平傳(chuan) 與(yu) 其子地,地傳(chuan) 與(yu) 其子敢,敢傳(chuan) 與(yu) 其子壽。”徐疏又雲(yun) :“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漢景帝時,公羊壽共弟子胡毋生乃著竹帛,胡毋生題親(qin) 師,故曰《公羊》,不說卜氏矣。”這兩(liang) 則引文,表明了《公羊傳(chuan) 》成書(shu) 和命名的過程。葉純芳概述其事:“《公羊傳(chuan) 》可能是戰國至漢初,由儒家某派某經師,長期口耳相傳(chuan) ,不斷發展修改,到漢景帝時才由公羊氏家族寫(xie) 定。”(葉純芳,第80頁)
從(cong) 早期文本形成的曆史來看,《公羊傳(chuan) 》的成書(shu) 絕不是自孔子起便出現了一個(ge) 固定文本(無論是通過口述還是書(shu) 寫(xie) ),然後為(wei) 孟子“傳(chuan) 公羊學”所用。如今擺在我們(men) 麵前的《公羊傳(chuan) 》,是漢帝國編書(shu) 工程下的產(chan) 品。得到漢廷聘為(wei) 博士的胡毋生,乃是《公羊傳(chuan) 》以書(shu) 寫(xie) 形式出現的開創者。在此之前,除了號稱公羊氏家族世代相傳(chuan) 的簡介以外,其餘(yu) 詳情不明,但從(cong) 書(shu) 名《公羊傳(chuan) 》也出自胡毋生之手,可以反映它的文本形成過程大約與(yu) 其他經典或子書(shu) 並無根本的差別。正如張瀚墨所說:“大多數早期中國文本沒有標題。我們(men) 現在擁有的傳(chuan) 世文本的標題,其中最著名的,諸如《易》《書(shu) 》《詩》,原來是而且應該一直被視為(wei) 文本範疇(textual categories);在這些範疇之下,多種文本單位(textual units)能夠放在一起,而非像今天我們(men) 看見的統一文本的標題。其他文本僅(jin) 是使用了某一作者的名字,正如一些冠以某些教學譜係的大師的名字的文本所見的。這些作品現在被稱為(wei) ‘子書(shu)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標題是後來編輯對文本努力進行組合和分類的結果。”(Zhang, p.11)《公羊傳(chuan) 》以公羊氏命名,同樣是凸顯一個(ge) 教學譜係的實質性存在。而其沒有相關(guan) 的筆錄和編校過程,表明其他學者能不能有一個(ge) 賴以辨識的標誌存有疑問。或者說,即使一些可能與(yu) 《公羊傳(chuan) 》相關(guan) 的文字記錄與(yu) 《孟子》相關(guan) ,但在胡毋生編定《公羊傳(chuan) 》之前,其他人大概未必真有關(guan) 於(yu) 《公羊傳(chuan) 》或“公羊學”的認知。當然,這不是說孟子必不可能不認識《公羊傳(chuan) 》或“公羊學”,問題是後世學界需要把這個(ge) 被他認知的東(dong) 西說清楚,而不能付諸說了也不清楚的“微言大義(yi) ”。
假如說,早期文獻的稀缺導致這樣的舉(ju) 證工作很難落實,那麽(me) 更好的做法可能是放棄孟子作為(wei) 《公羊傳(chuan) 》“先師”這種無法證實的主張。這樣做有一個(ge) 明顯的好處,就是承認圍繞著《公羊傳(chuan) 》的言說與(yu) 許多早期中國經典的流傳(chuan) 一樣,可能是一個(ge) 與(yu) 其他思想學說對話的動態。這樣,我們(men) 即使看見《公羊傳(chuan) 》與(yu) 其他典籍(不僅(jin) 是《孟子》)有相同或相似的片段,也可以保持開放心態,承認《公羊傳(chuan) 》也是在吸收和修正之中形成的。黃開國在反思孟子“定於(yu) 一”等理念對“大一統”觀念的影響時說:“《公羊傳(chuan) 》等先秦西漢的著作雖然沒有孟子為(wei) 《春秋公羊》先師的記載,但從(cong) 後來春秋公羊學的觀念來看,孟子的思想是戰國時期可考的思想家中與(yu) 春秋公羊學思想最為(wei) 相近的學者。從(cong) 這個(ge) 角度說,即使孟子沒有成為(wei) 《公羊傳(chuan) 》傳(chuan) 授係統中的人,但至少後來的春秋公羊學是吸收了孟子的這些觀念的。”(黃開國,第56頁)這是不守在“先師”的牢籠中得出的判斷,其是否能夠成立,當然需要進一步驗證。但筆者認為(wei) ,這似乎是更有前途的研究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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