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文 謝鵬飛】辛醜秋輔仁讀書會《論語》總章五七、五八

欄目:青春儒學
發布時間:2022-11-17 18:39:02
標簽:《論語》、辛醜秋輔仁讀書會

辛醜(chou) 秋輔仁讀書(shu) 會(hui) 《論語》總章五七、五八

主講:王才文

評議:謝鵬飛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十月廿三日癸酉

          耶穌2022年11月16日

 

編者按

 

總章五七、五八由王才文主講,謝鵬飛評議。劄記分為(wei) “字義(yi) ”、“解釋”、“問題或解釋”三部分,運用《朱子語類》、《論語或問》、《論語正義(yi) 》、《論語新解》、《論語讀詮》,探討字義(yi) 、文意,分辨清晰。

 

·八佾第三·

 

篇三章一七·總章五七

 

【經文】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朱注】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去,起呂反。告,古篤反。餼,許氣反。〇告朔之禮: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於(yu) 諸侯,諸侯受而藏之祖廟。月朔,則以特羊告廟,請而行之。餼,生牲也。魯自文公始不視朔,而有司猶供此羊,故子貢欲去之。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愛,猶惜也。子貢蓋惜其無實而妄費。然禮雖廢,羊存,猶得以識之而可複焉。若並去其羊,則此禮遂亡矣,孔子所以惜之。〇楊氏曰:“告朔,諸侯所以稟命於(yu) 君親(qin) ,禮之大者。魯不視朔矣,然羊存則告朔之名未泯,而其實因可舉(ju) 。此夫子所以惜之也。”

 

【字義(yi) 】告朔:《新解》解告朔有兩(liang) 說:第一個(ge) 意思,與(yu) 《集注》所載同:周禮,天子於(yu) 每歲季冬,頒發來歲每月之朔日,偏告於(yu) 諸候,諸侯受而藏之於(yu) 其始祖之廟。每月朔(舊曆初一),諸候於(yu) 廟而頒之於(yu) 國人,稱告朔。

 

又一個(ge) 意思:周天子於(yu) 歲終以來歲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諸侯,諸侯以餼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讀如字。這一個(ge) 意思在《論語正義(yi) 》中也有記載,並以“此說最確”來標注:“天子之於(yu) 諸侯,有行禮,有告事。行禮於(yu) 諸侯,若類問、賀慶、脤膰、賵禬之屬,大使卿,小使大夫。告事於(yu) 諸侯,若家宰布治,司徒布教,司馬布政,司寇布刑之屬,皆常事也。以其為(wei) 歲終之常事,又所至非一國,故不使卿大夫,而使徽者,行之以傳(chuan) 遞,達之以旌節,然後能周且速焉。諸侯以其命數禮之,或以少牢,或以特羊而已。”並且,後麵還點明了當時的時代背景:即“幽王以後,不告朔於(yu) 諸侯,而魯之有司循例供羊,至於(yu) 定、哀之間猶秩之。”

 

而總而言之,都是在上的周天子對在下諸侯的一種禮。而這種禮所體(ti) 現的是一種周天子與(yu) 諸侯之間的禮儀(yi) 。

 

其他問題:(以下內(nei) 容皆出自劉寶楠《論語正義(yi) 》)季秋還是季冬;

 

不告朔:二傳(chuan) 意以天子閏月本不告朔,左氏以閏月不告朔為(wei) 非禮,劉寶楠認為(wei) 左氏義(yi) 長。蓋不告,則諸侯或不知有閏也。

 

視朔:諸侯視天子所頒者而行之,謂之視朔。而天子亦聽朔。《禮記·玉藻》有記載:“天子玄端而朝日東(dong) 門之外,聽朔於(yu) 南門之外,諸侯皮弁聽朔於(yu) 太廟”。鄭注以南門焉明堂。天子稱天而治,亦有聽朔之禮,與(yu) 諸侯同,特天子聽朔於(yu) 明堂,諸侯則於(yu) 廟耳。

 

餼羊:餼羊是告朔之禮中會(hui) 用到的羊。因為(wei) 其殺而不烹,故曰餼。《集注》所謂生也。

 

《新解》當中還補充到:凡牲,係養(yang) 曰牢,烹而熟之曰饗,殺而未烹曰餼。依下說,餼謂饋客。

 

而劉寶楠《論語正義(yi) 》更點明:.天子所以為(wei) 政於(yu) 天下,而非諸侯所以複於(yu) 先君也。餼之為(wei) 言乞也,謂乞與(yu) 也。凡供給水客或以牲牢,或以禾米,生致之皆曰餼。《說文》:氣,饋客芻米也。從(cong) 米,氣聲。

 

這裏將餼以乞言之,表明了周天子與(yu) 諸侯之間的關(guan) 係,即一種以禮贈可以表現得上對下的關(guan) 係。

 

【解釋】根據上麵的解釋,我們(men) 可以知道:幽王之後,告朔之禮實際上便廢止了。因為(wei) 魯國秉承周禮,有曆官,故“循例供羊”。這便是禮雖廢,而餼羊尚存。而對於(yu) 去此餼羊,子貢欲去之,不再此時宰殺羊了,而孔子反對。孔子反對的理由是:“愛其禮”。朱子給出的解釋是:“禮雖廢,羊存,猶得以識之而可複焉。若並去其羊,則此禮遂亡矣,孔子所以惜之。”也就是說真實的禮雖然沒有實施,但是其代表此禮的餼羊還存在,則此禮還有複興(xing) 的可能,而如果餼羊也廢除的話,此禮便真正消亡,後人也不會(hui) 再有記起而複興(xing) 的可能。此楊氏所謂“羊存則告朔之名未泯”。而大概可以看出子貢與(yu) 夫子視禮與(yu) 羊的區別。

 

【評議】朱子的解釋從(cong) “愛羊”說到“愛禮”,關(guan) 鍵在於(yu) 以“惜”來聯係二者。“惜”有不忍之意,夫子出於(yu) 對禮喪(sang) 失的不忍而保留餼羊,能否說有一種對“羊”和對“禮”的不忍的比較,而禮為(wei) 更重大需要保留者?

 

劉寶楠《論語正義(yi) 》論鄭注之誤有四。大概繁瑣,又不影響《論語》此章理解,故不引不解。

 

而需要說明的是,丁老師的理解與(yu) 朱子有很大不同。對其解釋,直言道:“我不以為(wei) 然”:存羊,羊既殺矣,禮未必得複,則恐不能見“我愛其禮”,隻是“我不愛其羊”也。羊可去否?先當問,當禮未壞時,祭禮用羊用牛等是何意。禮主敬,故,相見則稱摯以達其意,祭祀則用牲以致其敬;而不可謂禮為(wei) 摯與(yu) 牲之類也——此猶後之總章四四四所謂“禮雲(yun) 禮雲(yun) ,玉帛雲(yun) 乎哉”之類。“祭如在”,是我在我敬,非羊在牛在。可知禮之不壞,取決(jue) 於(yu) 我之能敬能在與(yu) 否。徒有牛羊犧牲,未必便有真禮樂(le) 。故,雖存羊,禮之存否未可知也,又豈能望既壞之禮得羊而複立乎!禮既以我不敬不在而壞,魯之廢告朔亦以此也。然而廢禮而存羊者何?其以餼羊為(wei) 禮乎?其以畏怖鬼神之力而獻羊以媚,如祭其非鬼、“吾不與(yu) 祭”之類乎?子貢欲去餼羊,既知禮不但為(wei) 羊也,則其去羊非所以去禮。然,當禮樂(le) 崩壞,儒者所當係心,複禮為(wei) 大也。子貢所以不如此者,以其知複禮之為(wei) 難,故而取其易行者與(yu) ?則其去羊,羊隻作孤零一物看,與(yu) 禮並無關(guan) 係。然而以其存心之中一念之動,倘善而推之,則未嚐不可以作用於(yu) 禮,此正孟子教齊宣王“舉(ju) 斯心加諸彼而已”一類。所關(guan) 者禮,唯行義(yi) 以複之,難易所不計耳。羊與(yu) 禮,若存羊果得複禮,存之亦何妨,殺身成仁且可,存羊複禮如何不可?若存也無助於(yu) 禮,去也無損於(yu) 禮,但去之可矣,非儒者所欲論也。故,夫子所謂“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不可讀為(wei) :爾愛爾所愛,我愛我所愛。羊與(yu) 禮,非相對而皆可愛之物也。“愛其羊”者若不“愛其禮”,則其“愛”不免為(wei) “百姓皆以王為(wei) 愛”(孟子《梁惠王上》)之“愛”也;“愛其羊”者善推其心,則歸於(yu) “愛其禮”也;“愛其禮”者無不“愛其羊”,自此而言之,“愛羊”之“愛”則仁也,“愛羊”之“羊”則非孤零之“物”,“物吾與(yu) 也”(張子《西銘》)之“物”也,助我成禮者也。故,謂夫子為(wei) 一種缺壞之禮而容忍無端殘害牛羊性命,我意夫子必不如此也!此章隻是教子貢推心,隻是要複禮,禮之中,物各得其宜也。

 

第一是羊之可去否?羊去則禮廢乎?按以往的解釋,是羊去則“此禮遂亡”。而丁老師要說明“禮主敬”,無敬之時,禮便亡了,所謂“禮既以我不敬不在而壞”。禮不是因為(wei) 羊在而存的,即餼羊不是禮。而子貢是知道這一點的,所以“去羊非所以去禮”。然而丁老師在肯定子貢這一點之後,要點明的是當時背景,以及這時儒者之職:“儒者所當係心,複禮為(wei) 大也。”子貢的想法雖然不能算錯,但是其用心卻有差。更重要的是,子貢隻把羊視作孤零之一物看,視為(wei) 與(yu) 禮毫無關(guan) 係的一東(dong) 西。從(cong) 這一點也可以理解為(wei) 朱子的意思。朱子便是看到了羊與(yu) 禮的關(guan) 係。但如果沒有丁老師這裏的闡發,理解上卻總說不上孔子所以教子貢推心上。丁老師將要進一步指出“爾愛其羊,我愛其禮”的理解。這不是你愛你所愛,我愛我所愛。愛禮之心,即為(wei) 愛羊之心。“愛羊”之“愛”則仁也,“愛羊”之“羊”則非孤零之“物”,“物吾與(yu) 也”(張子《西銘》)之“物”也,助我成禮者也。最後點明此章,是孔子教子貢以其愛羊之心,推闊至愛禮之心。當然,此心所在,方能達成複禮的可能。

 

《或問》:若愛羊之說,則範氏所謂省費者得之。或以為(wei) 猶齊宣王之不忍釁鍾之牛,亦不然也。

 

【評議】對於(yu) 夫子而言,與(yu) 子貢論羊之去存,可見夫子對於(yu) 存羊而禮廢的情況,仍然保持著一種複禮的信念。所以能從(cong) 夫子之存羊來見到夫子愛禮。

 

【總結】複禮的可能,不是由餼羊去達成,而是由愛羊之心的推擴去達成,而愛禮之心存,則不會(hui) 礙於(yu) 羊而有所遲疑和減損。也就是說,對愛禮是第一位的。亦即《朱子語類》中朱子所謂:“常人隻是屑屑惜那小費,聖人之心卻將那小費不當事,所惜者是禮,他所存者大。”

 

篇三章一八·總章五八

 

【經文】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wei) 諂也。”

 

【朱注】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wei) 諂也。”黃氏曰:“孔子於(yu) 事君之禮,非有所加也,如是而後盡爾。時人不能,反以為(wei) 諂。故孔子言之,以明禮之當然也。”〇程子曰:“聖人事君盡禮,當時以為(wei) 諂。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盡禮,小人以為(wei) 諂,而孔子之言止於(yu) 如此。聖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見。”

 

【字義(yi) 】事君盡禮:君指魯君。盡禮,行為(wei) 舉(ju) 止皆中禮。麵對君主做事,皆行之中禮。而丁老師還要指出其有“和氣愉色婉容”,也就是要達到顏色的和悅,方為(wei) 盡,隻是勉力行之,而有難色,則不得為(wei) 盡。所謂:“得其一而遺其一,不可謂之‘盡’也。”

 

諂:媚也。之前已經說明,不再贅述。

 

【解釋】《新解》:凡讀《論語》章旨不明,可參以諸章之編次。此處上下章皆言魯事,故知此章亦為(wei) 魯發。

 

當時,三家強,公室弱,人皆附三家,見孔子事君盡禮,疑其為(wei) 諂媚,故孔子有此言。而朱子以為(wei) 此句是“以明禮之當然也”。此禮之當然,則是“事君盡禮”,而不容有所廢壞。

 

程子更要指出,孔子的說話方式更可以看出聖人的道大德宏。這也是宋明理學家去解釋經典的特點,總不忘與(yu) 聖人氣象作參照。如果一種解釋會(hui) 損壞聖人氣象,則不取這樣的解釋。

 

【評議】從(cong) “時人不能,反以為(wei) 諂”亦可見當時人多不知禮、失禮。

 

【總結或問題】《朱子語類》中言:“孔子必拜乎下”,此句不明。原文:如“拜下禮也,今拜乎上”,而孔子必拜乎下,此孔子盡禮處。銖。

 

【評議】拜下,拜於(yu) 堂下。

 

《或問》:此外則胡氏之說亦善,胡氏曰:“聖人事君盡禮,非自賢以駭俗,內(nei) 交以媚君也,亦曰畏天命畏大人而已矣。以子思、孟子之言觀之,則聖賢之分可見矣。然仰遵夫子則作中和之德;師法二子則強不弱之誌,二者審己所聞擇而從(cong) 之可也。”這裏談到了聖賢之別,以及夫子所謂的“事君盡禮”,則是“畏天命畏大人”而已。如何從(cong) “畏天命畏大人”去理解“事君盡禮”?

 

《朱子語類》:“畏天命”三字好。是理會(hui) 得道理,便謹去做,不敢違,便是畏之也。如非禮勿視聽言動,與(yu) 夫戒慎恐懼,皆所以畏天命也。然亦須理會(hui) 得天命是恁地,方得。大概可見“畏”有敬謹的意思,而敬謹者是道理本身。盡禮又是敬於(yu) 所當然之禮而謹其有一絲(si) 一毫之懈怠。不過聖人於(yu) 此,是自然做得圓滿。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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