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十六期開講
來源:“洙泗社”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八月廿八日己卯
耶穌2022年9月23日

2022年9月17日下午,由曲阜師範大學禮樂(le) 文化研究與(yu) 推廣中心、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喀什大學國學院聯合主辦,洙泗書(shu) 院、孟子書(shu) 院承辦的“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16期舉(ju) 行。本期由孔子研究院副研究員、禮樂(le) 文明中心副秘書(shu) 長房偉(wei) 博士擔任主講人,曲阜師範大學教授、禮樂(le) 文化研究與(yu) 推廣中心主任宋立林擔任與(yu) 談人,曲阜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博士陳嶽擔任主持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期活動在線上舉(ju) 行,約有50餘(yu) 位學友在線上參與(yu) 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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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房偉(wei) 老師
講讀環節,房老師主講了《孟子·滕文公下》第6.9至6.10章。
6.9章孟子向公都子解釋了自己“好辯”的原因,孟子認為(wei) 自己“好辯”乃是不得已,是出於(yu) 批判楊朱、墨翟錯誤思想的需要。並將自己“距楊墨”,與(yu) 大禹平治洪水、周公兼並夷狄、孔子作《春秋》相提並論,看作是關(guan) 涉曆史發展的大事。
6.10章為(wei) 孟子與(yu) 齊國大將軍(jun) 匡章的對話,主要討論了陳仲子能否被稱為(wei) 廉潔之士的問題。孟子雖推崇陳仲子為(wei) 齊國巨擘,但認為(wei) 他的做法並不可取。陳仲子為(wei) 追求個(ge) 人精神的純潔,而逃避社會(hui) 責任,其行為(wei) 隻能算是獨善其身,而不能做到兼濟天下。故陳仲子的操守不僅(jin) 難以實現,也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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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yu) 談人宋立林老師
講讀環節結束之後,宋立林老師就通講內(nei) 容做了點評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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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陳嶽
互動環節,在主持人陳嶽的組織下,線上聽眾(zhong) 就自己的感悟和問題積極發言討論。房老師、宋老師對聽眾(zhong) 的感想與(yu) 疑惑,分享了自己的理解與(yu) 心得。
(詳細內(nei) 容請見稍後發布的《孟子》通講第16期講錄版)
“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17期將於(yu) 本周六下午繼續舉(ju) 行,歡迎廣大學友踴躍參與(yu) !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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