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一】戰國楚簡人名與先秦古史新知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2-03-29 18:31:30
標簽:先秦古史、楚簡人名

戰國楚簡人名與(yu) 先秦古史新知

作者:張淑一(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戰國楚簡姓氏人名資料的整理與(yu) 研究”負責人、華南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二月廿七日辛巳

          耶穌2022年3月29日

 

傳(chuan) 統意義(yi) 的人名研究,側(ce) 重的是對某些王公世族的姓氏源流、族類世係、人名用字特點、取義(yi) 方式等的追溯和考證,即沿行已久的曆代姓氏書(shu) 、姓名學的模式。但是人名並不隻有名號的性質,而是與(yu) 相應時代的家族形態、思想觀念、禮儀(yi) 風俗、政治變遷等都有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聯係,人名的發展演變,也能由一個(ge) 側(ce) 麵反映社會(hui) 性質的遷移。

 

透視先秦人物事跡

 

楚簡中包含傳(chuan) 世文獻所無的人名,也包含可與(yu) 傳(chuan) 世文獻記載相對讀的人名,將楚簡材料與(yu) 傳(chuan) 世文獻結合起來考察,能夠勘正一些人物事跡在古書(shu) 成書(shu) 和流傳(chuan) 過程中發生的混淆或訛變。比如《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二《係年》篇與(yu) 清華六《子儀(yi) 》篇記載了春秋時期楚國大夫“申公子儀(yi) ”與(yu) “鄖公鍾儀(yi) ”,將之與(yu) 《左傳(chuan) 》《國語》中的記載相對勘,可以發現《左傳(chuan) 》中“申公子儀(yi) ”和“鄖公鍾儀(yi) ”的事跡多有雷同:二者均名“儀(yi) ”,均屬於(yu) 楚國鬥氏,均有與(yu) 琴歌相關(guan) 的經曆,琴歌都喻意楚囚的鄉(xiang) 情,均以很隆重的禮儀(yi) 被釋放,被釋放時均有晉國範氏族人在場。對勘顯示,《係年》的記載才近於(yu) 二者事跡未經修飾的本來麵目,《左傳(chuan) 》中帶有頗多文學意味的描寫(xie) ,是對當時流傳(chuan) 甚廣的有關(guan) 秦穆公釋放申公子儀(yi) 的故事的類化或者移花接木,將申公子儀(yi) 的事跡混淆到了鄖公鍾儀(yi) 身上;並且由於(yu) 古書(shu) 在成書(shu) 和流傳(chuan) 過程中與(yu) 作為(wei) 其組成材料的零散篇章之間的複雜關(guan) 係,《左傳(chuan) 》在混淆了申公子儀(yi) 與(yu) 鄖公鍾儀(yi) 的事跡之後,又為(wei) 呼應自身所需的合理性,進行了某些演繹和附會(hui) 。

 

將楚簡人名與(yu) 傳(chuan) 世文獻結合起來考察,還有助於(yu) 厘清一些人物在先秦時代因何被不斷地提及以及與(yu) 該人物相關(guan) 的事件的實質。如《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shu) 》七《吳命》篇記載春秋末葉吳王夫差在向周天子告勞時,提到了“先王姑姊大姬”,將之與(yu) 《左傳(chuan) 》《國語》《史記》諸書(shu) 的內(nei) 容對照,可以發現此“大姬”即西周初年周武王長女,同時也是陳國始封君胡公滿的配偶大姬。大姬作為(wei) 西周初年為(wei) 了政治聯姻而嫁到陳國的周人之女,直至春秋社會(hui) 還反複被提及,一方麵與(yu) 周人的“吾女”觀念有關(guan) ,但春秋時人對這位時間距離已經殊為(wei) 遙遠的“吾女”的提及,主要是出於(yu) 政治目的,帶有道德挾持的意味,“大姬”事實上成為(wei) 了諸與(yu) 周有親(qin) 緣關(guan) 係的國家在攻打陳國、爭(zheng) 奪與(yu) 陳國有關(guan) 的霸權時,慣用的一個(ge) 飾辭。《吳命》中夫差打著“大姬”旗號的這次告捷,本質上並非一些學者所認為(wei) 的是吳國保護了陳國,而是吳人入侵了陳國。

 

認識具體(ti) 國家曆史

 

先秦社會(hui) 諸侯國林立,中小國家占絕大多數,大國也是通過蠶食兼並小國形成的。但是由於(yu) 小國國小力弱的原因,其國家尚存時都往往被視為(wei) 大國的附庸,滅國後更是被埋沒在曆史的長河中,似乎曆史就此戛然而止了。事實卻是,小國的國家政權雖然滅亡了,但它們(men) 的國人仍然存在,仍繼續創造著曆史。楚簡中包含很多屬於(yu) 春秋戰國時代為(wei) 大國(尤其是楚國)所滅的中小國家的人名,通過對相關(guan) 人名的考察,可以追蹤這些國家在亡國之後的一些足跡,諸如其遺民的境遇如何、征服者對他們(men) 持怎樣的態度等,對於(yu) 利用多重史料探究傳(chuan) 世文獻記載較少的先秦小國很有意義(yi) 。如處於(yu) 江淮流域的小國黃國,在春秋中期(公元前648年)為(wei) 楚所滅,從(cong) 此在傳(chuan) 世文獻上便失去了聲息,但《包山楚簡》《新蔡葛陵楚簡》和《曾侯乙墓竹簡》記載的數十個(ge) 屬於(yu) 戰國時代的黃姓人名顯現,黃人作為(wei) 被征服國之民,非但沒有凋零絕滅,反而在征服國楚國得到了相當昌盛的繁衍。他們(men) 廣泛活動於(yu) 社會(hui) 的各個(ge) 角落,擁有自由民身份,可以擔任高低不等的官職。如見於(yu) 《包山楚簡》的37名黃人,有22人擔任各類職務,有的為(wei) 各級行政長官,有的為(wei) 俸祿僅(jin) 可“代其耕”的府史胥徒,在身份地位上與(yu) 楚國舊有居民並無等級差別。其他如鄧、陳、蔡、宋等陸續為(wei) 楚所滅的中小國家的遺民,也都與(yu) 黃人一樣,頻繁出現於(yu) 上述彼此並無關(guan) 聯、出土地點各異的楚簡當中,社會(hui) 麵貌也與(yu) 黃人接近,普遍以編戶民的形式融入到了征服國的一般性社會(hui) 演變進程之中,為(wei) 楚國的經濟、政治和社會(hui) 發展服務。

 

楚簡中周天子和各諸侯國君及某些卿大夫、封君的人名,是以諡號的形式呈現的,諡號不僅(jin) 是對曆史人物死後的評價(jia) ,彰顯該人生前政治地位、道德品行、社會(hui) 貢獻等,還能反映一個(ge) 國家的統治態度、價(jia) 值取舍、輿論導向和政治形勢的變遷。如周宣王之子(周幽王之弟)王子餘(yu) 臣在幽王死於(yu) 犬戎之亂(luan) 後,被以虢公翰為(wei) 首的邦君、諸正立之於(yu) 虢,與(yu) 幽王之子平王呈並立的局麵多年,後為(wei) 支持周平王的晉文侯所殺。傳(chuan) 世文獻對於(yu) 餘(yu) 臣,皆稱“周攜王”,表現的都是王室正統對他不具備嫡嗣身份卻僭號稱王的貶斥,“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雲(yun) 雲(yun) ,因為(wei) 缺少佐證材料,曆代史家對於(yu) “攜”的含義(yi) 也眾(zhong) 說紛紜。但清華二《係年》卻稱其為(wei) “周攜惠王”,補充了他還有“惠”這一諡號。而“惠”在《逸周書(shu) ·諡法解》中的含義(yi) 是“柔質慈民”“愛民好與(yu) ”“柔質受課”,為(wei) 明確的美諡,“攜”與(yu) “惠”並稱,顯然也不會(hui) 是與(yu) 美諡嚴(yan) 重抵牾的惡評。新諡號的發現表明,至少在政治局勢發生扭轉以後,重歸統一的周王室作為(wei) 已經取得壓倒性勝利的一方,借諡號這一具有輿論導向意義(yi) 的書(shu) 寫(xie) ,進行了某種籠絡人心的操作,對曾經是敵對勢力的王子餘(yu) 臣及其擁護者,表達了政治上的和解。楚簡人名擴大了我們(men) 對西周末東(dong) 周初這段大轉折時期曆史的認知。

 

了解先秦公文範式

 

楚簡中有私人文獻,也有公文書(shu) ,公文書(shu) 中對人名的記寫(xie) ,屬於(yu) 公文範式的一部分,目的在於(yu) 通過特定形式的語言文字,區分不同的個(ge) 體(ti) ,以滿足行政司法各類事務的需要。公文書(shu) 人名記寫(xie) 同時是將一般性的人名轉變為(wei) 某種符號的過程,轉變之後,人們(men) 不必再通過直接的經驗去認識某個(ge) 人,而是通過相應的格式,便可知曉該人的社會(hui) 身份、等級地位等。以《包山楚簡》為(wei) 代表的楚簡公文書(shu) ,有“某地之人+姓名”“某人之人+姓名”“某官+姓名”“某人之子+名”“某族+名”“某人之奴(侸)”“單稱官職”“單稱封號”等十數種記名方式,表現出某些已經帶有一般性的規律。這些記名方式有的顯示所記之人的地域歸屬,有的顯示血緣關(guan) 係,有的則表現人身隸屬和封君製等因素,將楚國社會(hui) 當時正處於(yu) 由分封製向郡縣製過渡的過程中、已開始以縣州裏等地域組織劃分居民,但仍存在著相當成分的分封製殘餘(yu) ,帶有濃厚新舊交錯時代印記的性質展現得淋漓盡致。不同的記名方式不僅(jin) 區分了個(ge) 人,還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社會(hui) 分類。在楚簡公文書(shu) 中,人名之後還時而會(hui) 出現專(zhuan) 門用以提示人名的符號,類似現代標點中畫在人名、地名旁側(ce) 的專(zhuan) 名號,這類符號雖然使用得還不普遍,但顯示當時公文的記錄者已開始有意識地做一些將人名區別於(yu) 其他名號以免混淆的標記。

 

與(yu) 《裏耶秦簡》《嶽麓書(shu) 院藏秦簡》等戰國秦簡相比,雖然同樣屬於(yu) 公文書(shu) 記名,但楚簡除了對封君、家生奴隸、王室後裔這些屬於(yu) 少數的群體(ti) 之外,對大多數人都同時記錄姓和名,而秦簡卻對大多數人都不記姓,隻記名。楚簡的年代雖然比秦簡早,但記錄完整姓名的做法卻更能夠避免同名者相混淆,相比之下,作為(wei) 國家和社會(hui) 治理的工具,楚簡的公文效率比秦簡更高。不過楚簡公文書(shu) 記名存在較多省略的情況,即某一個(ge) 事件中的人名如果在前文已記錄過相關(guan) 信息,後文就會(hui) 承上省去一個(ge) 或幾個(ge) 成分,但是省略還帶有較強的主觀隨意性,省不省往往取決(jue) 於(yu) 記錄者的個(ge) 人習(xi) 慣,或者對於(yu) 有無省略必要的主觀判斷,並無統一的規範,這反映了楚簡公文書(shu) 還處於(yu) 中國公文發展的早期階段的特征。

 

近幾十年戰國簡牘呈井噴式湧現,其中不少楚簡都包含先秦時代的人名。結合傳(chuan) 世文獻和甲骨、金文、秦漢簡等其他出土材料,超越傳(chuan) 統的就人名論人名的淺層次論述,將相關(guan) 研究引入到對先秦社會(hui) 製度觀念、習(xi) 俗形態、文書(shu) 文本等領域的探索上來,楚簡人名可為(wei) 考察先秦大曆史帶來殊為(wei) 豐(feng) 沛的素材和意義(yi) 。而且隨著楚簡材料的持續湧現和對其中名號複雜性問題的認識的提高,學術界將“人名”的範圍亦不斷從(cong) 狹義(yi) 擴大到廣義(yi) ,把所有能夠起到指稱某一具體(ti) 人物作用的名號,包括姓氏、名字、諡號、某些人物的官職、一些封君的封號,以及某些目前性質尚不甚明確的上古人物的稱謂,都納入到了研究中來,這對於(yu) 深化有關(guan) 先秦時代曆史的認識將產(chan) 生更大價(jia) 值。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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