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海文】“本心之明”的遮蔽與喚醒 ——夷子在“親親”等問題上“逃墨歸儒”的倫理學解讀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10-22 00:11:16
標簽:儒家、墨家、孟夷之辯、性善
楊海文

作者簡介:楊海文,男,西元一九六八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中山大學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哲學與(yu) 中國現代化研究所研究員,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特聘專(zhuan) 家,主要從(cong) 事中國哲學史研究。著有《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孟子的世界》《文以載道——孟子文化精神研究》《盈科後進——中國孟學史叢(cong) 論》等。

“本心之明”的遮蔽與(yu) 喚醒

——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的倫(lun) 理學解讀

作者:楊海文(中山大學哲學係,中國孟子研究院)

來源:《哲學研究》2019年第9期

 

內(nei) 容提要:“本心之明”有助於(yu) 我們(men) 深入解讀孟夷之辯的豐(feng) 富內(nei) 涵。夷子施由親(qin) 始、厚葬父母,但在與(yu) 孟子辯論之前,其本心之明處於(yu) 遮蔽狀態,性善的普遍性受到挑戰。經過與(yu) 孟子的辯論,夷子的本心之明被喚醒,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得以證成。厚葬勝過薄葬,仁愛高於(yu) 兼愛,經由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推擴並充實性善的普遍性,這是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最重大的思想史價(jia) 值;愛父母、盡孝道的本心之明是我們(men) 過一種道德人生的必由之路,這是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最切要的倫(lun) 理學意義(yi) 。

 

關(guan) 鍵詞:儒家/墨家/孟夷之辯/性善/親(qin) 親(qin) /本心之明

 

標題注釋:本文係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漢唐孟子思想解釋史研究”(編號18AZX011)的階段性成果。

 

《孟子·滕文公上》第5章包含深邃而又難以清晰地認知的義(yi) 理(參見楊海文,2017年,第64-69頁),值得我們(men) 從(cong) “本心之明”的角度予以進一步探討。“本心”“良心”(《孟子·告子上》)都是孟子提出的。我們(men) 常說“摸一摸自己的良心”“問一問自己的本心”,足見良心、本心在人的思想意識中占有很大的分量。“本心之明”是朱熹曾用過的詞匯,但《孟子集注》乃至《四書(shu) 章句集注》隻用了兩(liang) 次,而且都是用來解釋《滕文公上》第5章的孟夷之辯,所以極具思想史意味。

 

孟夷之辯是指墨家信徒夷子與(yu) 孟子進行的辯論。辯論之前的夷子難道沒有本心嗎?他的本心之明就不存在嗎?我們(men) 隻能說他的本心之明被遮蔽了,因為(wei) 他講“愛無差等”;而他的本心之明是真實存在的,證據就是他相信“施由親(qin) 始”,並厚葬了自己的父母。辯論之後,夷子的本心之明從(cong) 遮蔽的狀態中被喚醒,他體(ti) 認到“施由親(qin) 始”是真實切己的,而“愛無差等”是錯的,兩(liang) 者不能相提並論。夷子從(cong) 墨家信徒而傾(qing) 向儒家,這個(ge) 過程是如何實現的呢?

 

一、對於(yu) 性善普遍性的挑戰

 

有一個(ge) 事實必須先說明:在與(yu) 孟子辯論之前,夷子做了一件大事——“葬其親(qin) 厚”。雖然《滕文公上》第5章首先說“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見孟子”,接著又說“他日,又求見孟子”,但這件大事顯然不是發生在夷子兩(liang) 次求見孟子之間,而是早就發生了。夷子作為(wei) 墨家的信徒卻厚葬自己的父母,這在儒家看來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件大事。換句話說,夷子在與(yu) 孟子辯論之前,他的父母過世了,而他以厚葬的方式對待父母。抓住這一點,我們(men) 才能慢慢進入孟子與(yu) 夷子的辯論。

 

夷子第一次通過徐辟求見孟子,孟子借故拒絕了。孟子覺得你既然想見我,就要有點誠意。所謂有誠意,是朱熹的說法:“孟子稱疾,疑亦托辭以觀其意之誠否。”(朱熹,第244頁)趙岐的說法則是:“求見孟子,欲以辯道也。”(見焦循,第401頁)夷子想與(yu) 孟子見麵,是要辯論儒家與(yu) 墨家的主張孰對孰錯。趙岐與(yu) 朱熹的解釋都有道理,可以並行不悖。

 

對於(yu) 夷子第一次提出見麵,孟子說“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見”(《孟子·滕文公上》。下引該書(shu) 隻注篇名)。他是真的病了,還是托病?朱熹懷疑他是托病。不管是不是托病,它至少為(wei) 孟子留出了一段時間。孟子利用這段時間,可以好好了解一番夷子其人其事。因為(wei) 孟子有一個(ge) 重要的解詩讀書(shu) 方法論,就是知人論世。(見《萬(wan) 章下》)不知人論世,不知己知彼,你在任何事情上都不可能有取勝的把握。

 

這一時期,孟子了解到夷子是墨家,而且他作為(wei) 墨家,居然“葬其親(qin) 厚”。信墨家之表、行儒家之實,正是夷子的短板。抓住這個(ge) 自相矛盾的短板後,當夷子第二次提出要見孟子時,孟子就說:“吾今則可以見矣。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滕文公上》)即我可以見你,但說話不直截了當,道理就體(ti) 現不出來,因此我要對你實話實說。這其實是把醜(chou) 話說在前頭的意思。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夷子與(yu) 孟子並沒有直接見麵,他們(men) 的對話都是通過孟門弟子徐辟轉告的。是否由別人轉告不要緊,關(guan) 鍵在於(yu) :“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sang) 也,以薄為(wei) 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wei) 非是而不貴也?然而夷子葬其親(qin) 厚,則是以所賤事親(qin) 也。”(同上)這段話的要點有四:第一,夷子是墨家信徒;第二,墨家辦理喪(sang) 事的原則是薄葬;第三,夷子認為(wei) 隻有薄葬是對的,其他的都不對;第四,夷子厚葬父母,而厚葬屬於(yu) 他看不起的儒家理論。以上是孟子對於(yu) 夷子的基本判斷。

 

這個(ge) 判斷通過徐辟轉告給了夷子。孟子本來想讓夷子回答:你為(wei) 什麽(me) 厚葬自己的父母,但又相信薄葬的原則?薄葬與(yu) 厚葬哪個(ge) 好,哪個(ge) 不好?這是孟子設定的問題。夷子卻搬出了另一個(ge) 問題——兼愛與(yu) 仁愛,他的依據是:“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謂也?之則以為(wei) 愛無差等,施由親(qin) 始。”(同上)因為(wei) 夷子有了兼愛、仁愛的問題意識,又認為(wei) 兼愛高於(yu) 仁愛,致使這次論辯驟然變得複雜起來。

 

夷子暗引了儒家經典說的“若保赤子”,而孟子的回應講了“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同上)。一般人看《滕文公上》第5章,至此總會(hui) 停下來,心裏打著悶鼓,情不自禁地想起《公孫醜(chou) 上》第6章說的:“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為(wei) 什麽(me) 說每個(ge) 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孟子舉(ju) 的例子是:現在有人突然看到小孩即將掉進井裏,內(nei) 心為(wei) 之一震,怵惕惻隱之心油然而生,必定會(hui) 當機立斷、不假思索、毫不猶豫地去救小孩。這樣做,“非所以內(nei) 交於(yu) 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yu) 鄉(xiang) 黨(dang) 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公孫醜(chou) 上》),即一不是為(wei) 了討好孩子的父母,二不是為(wei) 了在鄉(xiang) 裏鄉(xiang) 親(qin) 那裏得到好名聲,三不是因為(wei) 厭惡孩子的哭聲。《公孫醜(chou) 上》第6章是孟子對於(yu) 性善論最經典的證明。

 

關(guan) 於(yu) 孟子的性善論,筆者曾以“三”“二”架構作過解讀。(參見楊海文,2002年,第6-11頁)所謂“三”是指:一是“人皆有之”,每個(ge) 人都有;二是“我固有之”,我本來就有;三是“天之所與(yu) ”(《告子上》),上天給我的。所謂“二”是指:一是性本善,從(cong) 本體(ti) 論角度設定人性是善良的;二是性向善,從(cong) 存在論角度承認人性沿著善良的方向不斷發展。但是,性善在人性結構中是一股強大得不能再強大的力量嗎?是不是像很多人想當然的那樣,隻要有了性善論,就萬(wan) 事大吉呢?

 

合觀《滕文公上》第5章、《公孫醜(chou) 上》第6章,則會(hui) 提出這樣的問題:性善的普遍性與(yu) 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是否存在矛盾?如果你認為(wei) 性善是普遍的,而且由此推出我愛你的父母要與(yu) 我愛我的父母一樣,豈不表明夷子講的“愛無差等”是成立的?這就對性善的普遍性提出了嚴(yan) 峻挑戰。可從(cong) 我們(men) 的切身經驗看,我愛我的父母絕對與(yu) 我愛你的父母不一樣。我深深地愛我的父母,但以同等程度、同類方式愛你的父母,其可能性微乎其微,其難度可想而知,而這是一個(ge) 鐵定的事實。那麽(me) ,歸結起來,儒家既講性善的普遍性,又講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道理何在?儒家一方麵以性善為(wei) 體(ti) 、以親(qin) 親(qin) 為(wei) 用,另一方麵以親(qin) 親(qin) 為(wei) 體(ti) 、以厚葬為(wei) 用,而親(qin) 親(qin) 既是體(ti) 、又為(wei) 用,緣由何在?

 

二、如何證成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

 

形象地說,性善是一個(ge) 圓點。我們(men) 說它是一個(ge) 圓點,但不能用任何物理學的範疇界定它,比如說它有多大、有多重。我們(men) 倒是可以用生物學的概念激活它,認定這個(ge) 圓點就是一粒種子。既然它是一粒種子,它就能夠而且必須生長。性善如何從(cong) 圓點、種子慢慢地推擴即推廣擴大並充實為(wei) 普遍性的存在呢?如果要讓性善嵌入真實的倫(lun) 理生活,就需找到突破口。我們(men) 是從(cong) 父母那裏來的,這是確鑿無疑的事實。由此作為(wei) 突破口,愛自己的父母就是“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孝經·三才章》)的孝道。

 

孟子說:“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離婁下》),人與(yu) 禽獸(shou) 的差別隻有一點點,它就是性善。孟子又說:“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盡心下》)值得追求叫作善,存在於(yu) 自身叫作信,充盈實在叫作美,充盈實在而又放射光芒叫作大,發揚光大而又化育天下叫作聖,聖德神妙不可測度叫作神。在人類的優(you) 良品質當中,善居於(yu) 最底端。人們(men) 通常認為(wei) “幾希”與(yu) 性善密不可分,其實“可欲之謂善”與(yu) 性善的內(nei) 在關(guan) 聯同樣需要凸顯。問題則是:既然隻有一點點,又居於(yu) 最底端,性善如何得以推擴並充實為(wei) 普遍性的存在呢?

 

麵對這個(ge) 問題,人們(men) 會(hui) 很自然地想起孟子說過:“凡有四端於(yu) 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公孫醜(chou) 上》)就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細流匯成大海一樣,人們(men) 務必知道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是自身固有的東(dong) 西,但它們(men) 需要得到推擴並充實。“擴而充之”就是“言舉(ju) 斯心加諸彼而已”,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梁惠王上》)。“斯心”是我在自己家裏尊老愛幼,“加諸彼”是我把尊老愛幼之心推擴到別人家的老人與(yu) 小孩身上。“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wei) 而已矣。”(同上)唯有善於(yu) 推擴自己的所作所為(wei) ,方能成就他人而又成就自我。

 

孟子說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對性善從(cong) 一個(ge) 圓點、一粒種子推擴並充實到倫(lun) 理生活的精辟概括。其中的“施由親(qin) 始”之義(yi) 不言自明,但它能夠規避“愛無差等”之義(yi) 的理論風險嗎?先秦儒家倫(lun) 理把“愛有差等”視作題中應有之義(yi) ,但它規避風險、證成自身是如何做到的?為(wei) 何親(qin) 親(qin) 、愛自己的父母具有特殊性?

 

因其內(nei) 含生長的本性,加上外有水、土、陽光,一粒種子必將生根發芽、長成植株。這既是理論設定,亦是生活常識。性善具有內(nei) 在(性本善)、定向(性向善)的成長本性,這一成長最需要哪些類似水、土、陽光的東(dong) 西呢?儒家倫(lun) 理認為(wei) 最需要的就是父母,最需要在親(qin) 親(qin) 、愛父母上麵做文章。

 

孟子說:“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滕文公上》)萬(wan) 物參差不齊,這是事物的客觀規律。《大學》說:“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見朱熹,第4頁)正因一物有本有末、一事有始有終,所以必須知道事物發展變化的先後關(guan) 係,這樣才能接近大道。如何理解“知所先後”?要讓性善從(cong) 一個(ge) 圓點、一粒種子推擴並充實到倫(lun) 理生活,人們(men) 就必須從(cong) 先後關(guan) 係的角度思考:父母沒有生你之前,你既無身亦無心,一切都根本無從(cong) 談起。你之所以為(wei) 你,根源即是你的父母。孟子說的“不齊”以及《大學》說的“先後”,旨在促使人們(men) 透過現象看本質,果斷地將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提上倫(lun) 理生活的議事日程。

 

性善與(yu) 親(qin) 親(qin) 的關(guan) 係亦可稱作仁與(yu) 孝的關(guan) 係。有論者認為(wei) 仁孝之間存在深度悖論(參見劉清平,第37-42頁),在我們(men) 看來,即使仁孝之間存在悖論,這一悖論也是積極的。所謂悖論是說:一方麵,性善具有普遍性,但它居於(yu) 優(you) 良品質的最低層級,可謂力量很弱;另一方麵,親(qin) 親(qin) 具有特殊性,但它限於(yu) 愛自己的父母,可謂範圍很小。所謂積極是說:隻要人人都愛自己的父母,親(qin) 親(qin) 的範圍就會(hui) 由小變大;與(yu) 之相應,以親(qin) 親(qin) 推擴並充實性善,性善的力量就會(hui) 由弱變強。更具體(ti) 地說,救小孩隻是偶然事件,性善是思想家通過推理得出的結論;侍奉父母則是日常行為(wei) ,親(qin) 親(qin) 是每個(ge) 人的切身體(ti) 會(hui) 。因而,以性善為(wei) 體(ti) ,以親(qin) 親(qin) 為(wei) 用,可以通過親(qin) 親(qin) 推擴並充實性善。由此可見,“事上磨練,性上收獲”絕非虛言,性善與(yu) 親(qin) 親(qin) 之間的普遍性與(yu) 特殊性存在著積極的相互轉換關(guan) 係,這一關(guan) 係迫切需要人們(men) 去作曆史而不是虛無、同情而不是惡意的理解。

 

正是從(cong) “事上磨練,性上收獲”的角度,《中庸》指出:“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義(yi) 者宜也,尊賢為(wei) 大。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見朱熹,第30頁)仁是人與(yu) 人之間的相親(qin) 相愛,而以親(qin) 愛自己的親(qin) 人最重要;義(yi) 是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得當,而以尊重賢人最重要。被親(qin) 愛的親(qin) 人有親(qin) 疏之分,被尊重的賢人有等級之分,這就產(chan) 生了禮。簡單地說,《中庸》確立的觀點是:親(qin) 親(qin) 就是愛自己的父母,最大的仁德於(yu) 此可見,禮義(yi) 的起源於(yu) 此可見。

 

孟子同樣看重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將它當作性善得以推擴並充實為(wei) 普遍性存在的突破口。孟子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盡心上》)兩(liang) 三歲的小孩都知道親(qin) 愛自己的父母,等到長大了,都知道敬重自己的兄長。“親(qin) 親(qin) ,仁也;敬長,義(yi) 也。無他,達之天下也。”(同上)親(qin) 愛父母是仁,敬重兄長是義(yi) 。做人沒有別的,就是把仁義(yi) 推行於(yu) 天下。孟子又說:“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離婁上》)“事,孰為(wei) 大?事親(qin) 為(wei) 大。”(同上)侍奉父母不僅(jin) 是仁德的實質,而且是做事的根本。孟子還說:“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必先親(qin) 愛親(qin) 人,然後仁愛百姓;必先仁愛百姓,然後愛惜萬(wan) 物。這是“知所先後”的鮮明體(ti) 現,親(qin) 親(qin) 是性善得以推擴並充實為(wei) 普遍性存在的突破口。

 

愛父母不是空洞的口號,必須形諸實事,落實到具體(ti) 的事情上麵。國家有哪些事情?《左傳(chuan) ·成公十三年》說:“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國家主要有兩(liang) 件大事:一件是打仗,一件是祭祀。孟子也說:“養(yang) 生喪(sang) 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梁惠王上》)父母在,要好好侍奉;父母過世了,要好好辦理喪(sang) 葬。養(yang) 生送死沒有缺憾,就是王道的開端。孟子又說:“養(yang) 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離婁下》)養(yang) 生還不是大事,隻有送死是大事。在孟子看來,“君子不以天下儉(jian) 其親(qin) ”(《公孫醜(chou) 下》),無論職位高低、財產(chan) 多寡,你在父母的喪(sang) 葬上麵都不能小氣。厚葬不是鋪張浪費、不自量力,而是要量力而行,符合自己的身份與(yu) 地位。孟子把愛父母歸結到喪(sang) 葬,即是以親(qin) 親(qin) 為(wei) 體(ti) 、以厚葬為(wei) 用,這與(yu) 《滕文公上》第5章構成了呼應。

 

親(qin) 親(qin) 的完整含義(yi) 是愛自己的父母,但父親(qin) 、母親(qin) 似乎不具有完全同等的地位。《孝經·聖治章》說:“孝莫大於(yu) 嚴(yan) 父。”最大的孝道莫過於(yu) 敬重父親(qin) 。《孝經·士章》強調:“資於(yu) 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yu) 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士人的孝道包括愛、敬。依據侍奉父親(qin) 的態度以侍奉母親(qin) ,愛是一樣的;依據侍奉父親(qin) 的態度以侍奉君主,敬是一樣的。對於(yu) 母親(qin) ,偏重在愛;對於(yu) 君主,偏重在敬;對於(yu) 父親(qin) ,愛、敬並重。孟子也將“父子有親(qin) ”列為(wei) 五倫(lun) 之首(見《滕文公上》),判定“墨氏兼愛,是無父也”(《滕文公下》)。凸顯父親(qin) 這一角色的獨特性,同樣是在表達並證成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

 

三、“本心之明”的兩(liang) 輪照耀

 

你愛自己的父母與(yu) 愛鄰居的父母是同等程度、同類方式嗎?假如有人硬著頭皮承認,我們(men) 可以再問:你能將這種親(qin) 親(qin) 之愛推廣到所有人的父母嗎?答案顯然是推廣不了。換句話說,愛自己的父母永遠是最真切、最本質的,你愛自己的父母必定勝過你愛其他任何人的父母。所以,對於(yu) 夷子將“愛無差等”解釋為(wei) “我愛我的父母,我也會(hui) 以同等程度、同類方式愛他人的父母”,孟子深知仁愛與(yu) 兼愛這一矛盾要通過厚葬與(yu) 薄葬之辨予以解決(jue) 。

 

仁愛與(yu) 兼愛的矛盾如何體(ti) 現?孟子說:“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滕文公上》)這段話很難理解,直譯是:況且上天生養(yang) 萬(wan) 物,讓它們(men) 隻有一個(ge) 根源,但夷子是因為(wei) 有兩(liang) 個(ge) 根源的緣故。通俗地說,任何人隻有“一個(ge) ”父母,這是“一本”;而夷子認為(wei) 人有“兩(liang) 個(ge) ”父母,這是“二本”。從(cong) 古往今來的人類繁衍看,人隻有“一個(ge) ”父母,這是常情常理;而夷子認為(wei) 人有“兩(liang) 個(ge) ”父母,這不是常情常理。至少有史以來,在生物學意義(yi) 上,沒有人有過“兩(liang) 個(ge) ”父母,任何人都隻有“一個(ge) ”父母。對於(yu) 孟子的這段話,朱熹的注釋第一次提到“本心之明”。

 

朱熹寫(xie) 道:“且人物之生,必各本於(yu) 父母而無二,乃自然之理,若天使之然也。故其愛由此立,而推以及人,自有差等。今如夷子之言,則是視其父母本無異於(yu) 路人,但其施之之序,姑自此始耳,非二本而何哉?然其於(yu) 先後之間,猶知所擇,則又其本心之明有終不得而息者,此其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覺其非也。”(朱熹,第245頁)夷子在哪個(ge) 地方體(ti) 現了本心之明呢?就是“施由親(qin) 始”。夷子雖然在理論上堅持墨家的兼愛主張,但他認為(wei) 落實這個(ge) 主張要從(cong) 自己的父母開始。因其“知所先後”,在朱熹看來,這就是本心之明對於(yu) 夷子的照耀。

 

朱熹說:每個(ge) 人都是由自己的父母而生,父母對於(yu) 任何人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這是“自然之理”,上天讓你如此而已。然後,朱熹進一步解釋:正因“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所以人類對於(yu) 親(qin) 生父母的親(qin) 親(qin) 之情由此成立;每個(ge) 人確立了對於(yu) 父母的親(qin) 親(qin) 之情以後,就會(hui) 推己及人。在推擴並充實的過程中,肯定會(hui) 出現差等之愛。①簡而言之,愛的差等表現為(wei) :在家人當中,你最愛自己的父母;從(cong) 直係親(qin) 屬到旁係親(qin) 屬、鄉(xiang) 裏鄉(xiang) 親(qin) ,其愛轉換為(wei) 不同的類型,愛的程度不斷降低;對於(yu) 不認識的人,自然也有愛心,但它不可能與(yu) 親(qin) 親(qin) 之情同日而語。

 

在朱熹看來,夷子說的“愛無差等”是將自己的父母當作路人甲、路人乙對待。父母怎麽(me) 能與(yu) 路人甲、路人乙毫無差別呢?如果認為(wei) 自己的父母無異於(yu) 路人,這就是“二本”。朱熹批判“二本”之後,接著講到夷子在先後次序上的選擇。夷子盡管認為(wei) “愛無差等”,但其行動是“施由親(qin) 始”。夷子為(wei) 什麽(me) 講究先後次序?他為(wei) 什麽(me) 理論上相信墨家的兼愛,實際對待自己的父母又是按照儒家的仁愛呢?朱熹認為(wei) 原因就是“本心之明有終不得而息者”:夷子的本心之明一直都在那裏生生不息,任何事物都不可能熄滅夷子身上固有的本心之明。無論是十惡不赦者還是道德楷模,本心之明都真實地存在於(yu) 人之身上。本心之明有時會(hui) 被異端邪說、感情用事遮蔽,但它始終在那裏,如其所是地在那裏,隻是未被喚醒罷了。朱熹認為(wei) :正因夷子身上真真切切地存在本心之明,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覺其非”,最終在孟子的教導下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人為(wei) 什麽(me) 會(hui) 埋葬自己的父母?孟子說:“蓋上世嚐有不葬其親(qin) 者。其親(qin) 死,則舉(ju) 而委之於(yu) 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wei) 人泚,中心達於(yu) 麵目。蓋歸反蘽梩而掩之。”(《滕文公上》)遠古的時候,有人不埋葬自己的父母。父母死了,就抬著屍體(ti) 扔進山溝。過了一些日子,他路過那裏,看到狐狸在吃屍體(ti) ,蒼蠅、蚊子在叮咬屍體(ti) 。他的額頭冒汗了,斜著眼睛,不敢正視。這汗不是為(wei) 別人冒出來的,而是內(nei) 心的悔恨表露到了自己的臉上。於(yu) 是他回家拿來畚箕、鋤頭,掩埋了屍體(ti) 。

 

對於(yu) 這個(ge) 故事,朱熹說:“不能不視,而又不忍正視,哀痛迫切,不能為(wei) 心之甚也。非為(wei) 人泚,言非為(wei) 他人見之而然也。所謂一本者,於(yu) 此見之,尤為(wei) 親(qin) 切。蓋惟至親(qin) ,故如此。在他人,則雖有不忍之心,而其哀痛迫切,不至若此之甚矣。”(朱熹,第245頁)以“不能不視,而又不忍正視”解讀“睨而不視”,就是為(wei) 了讓那顆再也不能自已的哀痛迫切之心顯豁出來。眼淚不是被人看見後流下的,而是因為(wei) 內(nei) 心已經十分懊悔。心有所思、麵有所示,誠於(yu) 中、形於(yu) 外,這就叫作“中心達於(yu) 麵目”。朱熹警醒人們(men) :“一本”難道不讓人覺得無比親(qin) 切嗎?唯有關(guan) 涉至親(qin) 至愛的父母,你才會(hui) 這樣做!你對待其他人,即使有不忍之心,但那顆哀痛迫切之心,哪會(hui) 像對待自己的父母那樣勢不可擋呢?

 

假如走進山溝的不是孝子而是其他人,情形又會(hui) 如何?他看到人家父母的屍體(ti) 被狐狸、蒼蠅、蚊子又吃又叮,會(hui) 不會(hui) 額頭冒汗、心頭懊悔呢?這裏不會(hui) 有唯一的答案。但是,孟子將孝子而不是其他人設定為(wei) 故事中的主角,就是因為(wei) 他深知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在於(yu) :無論人們(men) 對於(yu) 他人父母的感情有多深,也肯定沒有對於(yu) 自己父母的感情深。所以,夷子施由親(qin) 始、葬其親(qin) 厚,針對的是自己的父母而不是其他人的父母。

 

孟子講完人為(wei) 什麽(me) 埋葬父母的故事,徐辟把它轉告給了夷子。夷子聽了以後,悵然若失,沉思良久,終於(yu) 說道:“我受教了。”這就是《滕文公上》第5章的最後一段話:“夷子憮然為(wei) 間曰:‘命之矣。’”在如何埋葬父母的問題上,夷子由墨家的信徒變成否定者,由儒家的否定者變成服膺者,“命之矣”三字是畫龍點睛之筆。朱熹在此第二次提到“本心之明”。

 

朱熹寫(xie) 道:“蓋因其本心之明,以攻其所學之蔽,是以吾之言易入,而彼之惑易解也。”(同上)這堪稱夷子的思想大轉變,這個(ge) 轉變是如何實現的?正因內(nei) 有本心之明,外有孟子的教導,夷子得以知道自己以前接受的“愛無差等”存有內(nei) 在的缺陷。唯其意識到墨家理論存在缺陷,他才會(hui) 接受“愛有差等”的儒家理論。換句話說,墨家理論的不實,儒家理論的切己,這個(ge) 時候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一經本心之明的照耀,夷子以前的困惑一掃而光,固有的本心之明真正清晰地呈現出來。經過孟子的點醒,夷子的本心之明不再處於(yu) 遮蔽狀態,而是被喚醒並進入到一種自由自在地展現、敞開自身的境域。

 

本心之明就是“不學而能”的良能、“不慮而知”的良知。(見《盡心上》)《孟子集注》隻用過兩(liang) 次“本心之明”,而且都用在墨家信徒夷子身上,這是意味深長的。夷子的本心之明以前為(wei) 什麽(me) 會(hui) 被遮蔽,現在為(wei) 什麽(me) 會(hui) 被喚醒?本心之明以前被遮蔽,關(guan) 鍵在於(yu) 夷子是墨家信徒,既相信墨家的薄葬理論,又相信墨家的兼愛理論。但是,知與(yu) 行、理論信仰與(yu) 倫(lun) 理實踐在夷子身上存有內(nei) 在的漏洞,而且這個(ge) 漏洞是根本性的。這個(ge) 根本性漏洞就是:夷子在理論上相信墨家的薄葬理論,而在實踐中按照儒家的厚葬理論對待他的父母。正因實踐高於(yu) 理論,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是人所不能自已的實然實事,所以本心之明雖然在夷子求見孟子之前一直處於(yu) 被遮蔽的狀態,但其真實存在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恰恰隱藏於(yu) 這個(ge) 根本性的漏洞之中。經過與(yu) 孟子的辯論,夷子的本心之明完全被儒家的仁愛之道所喚醒。從(cong) 此,本心之明將在夷子的人生中如其所是地安定下來、推擴開來、充實起來。

 

四、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的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在先秦儒學史上,孟子最先點明“儒”作為(wei) 儒家的學派含義(yi) ,且以“距楊墨”為(wei) 己任。(參見楊海文,2014年,第78-89頁)他說:“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滕文公下》)能夠義(yi) 正詞嚴(yan) 地拒斥楊朱、墨翟的,就是聖人的門徒。又說:“逃墨必歸於(yu) 楊,逃楊必歸於(yu) 儒。”(《盡心下》)逃離墨家必定歸向楊朱,逃離楊朱必定歸向儒家。如果夷子沒有與(yu) 孟子進行辯論,而孟子又不是義(yi) 正詞嚴(yan) 地與(yu) 夷子辯論,夷子能夠“逃墨歸儒”嗎?有鑒於(yu) 此,朱熹因為(wei) 夷子接受過本心之明的兩(liang) 輪照耀,又將他視作孟子所說“私淑艾者”(《盡心上》)的唯一例子。雖然這個(ge) 例子是唯一的,但它對於(yu) 我們(men) 確證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具有重要作用。

 

《滕文公上》第5章說的“命之矣”,是否確指夷子在相關(guan) 問題上已經“逃墨歸儒”呢?趙岐注雲(yun) :“以直正枉,憮然改容,蓋其理也。”(見焦循,第408頁)孫奭疏曰:“夷子乃憮然而覺悟其己之罪,故頃然為(wei) 間,曰:我今受孟子之教命,而不敢逆矣。”(見阮元校刻,第5889頁)從(cong) 傳(chuan) 統的三大注疏看,趙注、孫疏之意實則朱熹《孟子集注》說的夷子因其本心之明“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覺其非”。但因《滕文公上》第5章涉及的大問題太多,以致曆史上幾乎無人關(guan) 注並追問夷子“自覺其非”之後究竟如何安頓自己的本心之明。與(yu) 朱熹同時代的張栻甚至認為(wei) :夷子的結局是“而其陷溺之深,終無以自拔”(《張栻全集》上冊(ce) ,第329頁)。

 

朱熹通過注釋“私淑艾者”說道:“人或不能及門受業(ye) ,但聞君子之道於(yu) 人,而竊以善治其身,是亦君子教誨之所及,若孔、孟之於(yu) 陳亢、夷之是也。”(朱熹,第339頁)這裏的“私淑艾”亦即孟子所說“予未得為(wei) 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離婁下》)的“私淑”。唯有認同儒家,方能稱作“私淑”“私淑艾”。《論語》有三章涉及陳亢(字子禽)其人其事(《學而》《季氏》《子張》)。眾(zhong) 所周知,陳亢最初未能及門受業(ye) ,但最終成了服膺儒家的孔門弟子。朱熹借助陳亢與(yu) 孔子的關(guan) 係,是要揭明夷子與(yu) 孟子的關(guan) 係,尤其是夷子“自覺其非”之後業(ye) 已在相關(guan) 問題上“逃墨歸儒”,隻是表述有點含蓄。如果夷子最後不是在相關(guan) 問題上“逃墨歸儒”,朱熹從(cong) 道德自信、道路自信的儒學高度,唯獨拿夷子當作本心之明從(cong) 遮蔽走向喚醒的例子,就會(hui) 變得不好理解。

 

這裏講一個(ge) 墨家信徒皈依儒家的故事,源自《孟子外書(shu) ·孝經》:“孟母之喪(sang) ,門弟子各治其事:陳臻治貨,季孫郊治車,鹹丘蒙治器,萬(wan) 章治縗,充虞治櫬,公都彧治饌,陳代治牲,樂(le) 正克治儀(yi) ,公孫醜(chou) 治賓客。孟子三日不食,哭不止。門弟子請曰:‘古者五十不毀。’孟子曰:‘五十也乎哉!吾母死,吾猶孺子也。’子吊,見之,流涕自責曰:‘今而知聖人之道。’遂棄墨而歸儒。”(見《續修四庫全書(shu) 》第932冊(ce) ,第380頁下)孟子的母親(qin) 死了,很多學生參與(yu) 喪(sang) 事。孟子三天沒有吃任何東(dong) 西,哭得很傷(shang) 心。有學生對孟子說:“您五十歲了,不要傷(shang) 了自己的身體(ti) 。”孟子說:“五十歲了,又怎麽(me) 樣?母親(qin) 死了,我成了無家可歸的孩子。”墨家信徒子前來吊唁,目睹孟子為(wei) 母親(qin) 治喪(sang) 盡孝,感動得淚流滿麵,十分懊悔以前的所作所為(wei) ,說道:“我今天終於(yu) 知道什麽(me) 是聖人之道了。”子於(yu) 是背棄墨家立場,皈依了儒家。

 

人們(men) 一般把《孟子外書(shu) 》視作偽(wei) 書(shu) ,也從(cong) 未有人將子與(yu) 夷子聯係起來。不過,筆者認為(wei) ,子的“棄墨而歸儒”可與(yu) 夷子的經曆嵌入同一思想史圖景之中。子觀看孟子為(wei) 母親(qin) 舉(ju) 辦的喪(sang) 禮以後,何以覺得聖人之道就該如此?唯有儒家的仁愛之道征服了子,他才會(hui) 自覺地拋棄墨家的兼愛之道。

 

回到儒墨之爭(zheng) 的關(guan) 鍵問題:究竟仁愛好,還是兼愛好?“仁愛”是一個(ge) 很好的詞,“兼愛”也是一個(ge) 很好的詞。僅(jin) 從(cong) 字麵意思看,人們(men) 無法判斷兩(liang) 者的優(you) 劣,也不忍心把這麽(me) 好的“兼愛”一詞打人貶義(yi) 之列。所以,判定仁愛與(yu) 兼愛的優(you) 劣,突破口在於(yu) :最能彰顯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並且由此推擴並充實性善的普遍性的,究竟是厚葬還是薄葬?

 

黃宗羲曾經一語破的:“墨子著書(shu) ,有《尚同》《兼愛》《非樂(le) 》《尚儉(jian) 》《薄葬》。孟子置其餘(yu) 者,單就‘薄葬’一節,發其惻隱之心,所謂攻其瑕則堅者自破。”(《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1冊(ce) ,第82頁)孟子批判墨子,不向其他問題開火,而是將火力集中對準薄葬。他認定薄葬是不對的,親(qin) 親(qin) 就得厚葬,借此喚醒了夷子的惻隱之心,其本心之明得以從(cong) 遮蔽狀態走向自身澄明。在黃宗羲看來,孟子獨拿墨家的薄葬開炮,這個(ge) 點抓得相當好;拿下了這個(ge) 堡壘,墨家的其他思想就會(hui) 不攻自破。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即是厚葬勝過薄葬、仁愛高於(yu) 兼愛的有力證明,這也正是孟夷之辯最重大的思想史價(jia) 值。

 

所有的思想史都是複雜、多麵的。夷子並不是徹底的墨家信徒,這意味著什麽(me) 呢?朱熹說過:“夷子學於(yu) 墨氏而不從(cong) 其教,其心必有所不安者,故孟子因以詰之。”(朱熹,第244頁)又說:“夷之雲(yun) ‘愛無差等,施由親(qin) 始’,不是他本意。隻為(wei) 被孟子勘破,其詞窮,遂為(wei) 此說,是遁也。”(《朱子語類》第4冊(ce) ,第1273-1274頁)既然不是徹底的墨家信徒,夷子怎麽(me) 可能真正了解墨子的兼愛主張呢?在墨子那裏,兼愛原本隻是上行路線中的聖王之事,而不是下行路線中的百姓之事;它主要是講國家治理,而不是講倫(lun) 理踐履。對於(yu) 百姓來說,兼愛是力不從(cong) 心的,而不是力所能及的;是外在於(yu) 自身的,而不是內(nei) 在於(yu) 自身的;是高調倫(lun) 理,而不是底線倫(lun) 理。像夷子這樣的平頭百姓,能有幾人裏裏外外、自始至終都是墨家信徒?既然如此,兼愛就不可能推而廣之。相反,我對我的父母比對別人的父母好,人人都是這麽(me) 做的,這是人之常情,是任何人都改變不了的事實。從(cong) 現實性、可推廣性看,儒家的仁愛絕對不是墨家的兼愛所能望其項背的。漢代以降,墨學中絕,儒學成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主幹。曆史已經反複證實:以性善為(wei) 體(ti) ,以親(qin) 親(qin) 為(wei) 用,經由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推擴並充實性善的普遍性,修身齊家而後治國平天下,這是中國哲學最能通向世界的地方性知識,是中華文化自成體(ti) 係而且延續至今的根本原因。

 

《滕文公上》第5章包含的倫(lun) 理學意義(yi) 亟待得到現實的敞開。設想一下,我試圖推廣我的觀點,通過什麽(me) 人的傳(chuan) 播是最好的?其實不是盟友,而是對手。如果連對手都認為(wei) 你的觀點對,其傳(chuan) 播效果就會(hui) 事半功倍。孟子在傳(chuan) 播仁愛之道的過程中,最初就是把夷子當作對手看待的。如果誤入歧途而不迷途知返、好高騖遠而不反求諸己,人人都會(hui) 是夷子,每個(ge) 人都將是自己的對手。但是,夷子因其本心之明而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不僅(jin) 真切地驗證了親(qin) 親(qin) 的特殊性,而且切己地體(ti) 證了性善的普遍性。很多時候,我們(men) 何嚐不是夷子?又該如何戰勝作為(wei) 對手的自我?孟夷之辯給予的啟發是:我們(men) 必須回到生活本身,喚醒被遮蔽了的本心之明,把它召喚回家。平常心是道,本心之明就是愛父母、盡孝道,以親(qin) 親(qin) 為(wei) 體(ti) ,以盡孝為(wei) 用,這是我們(men) 過一種道德人生的必由之路。夷子在“親(qin) 親(qin) ”等問題上“逃墨歸儒”最切要的倫(lun) 理學意義(yi) ,莫過於(yu) 此。

 

注釋:
 
①譬如,儒家為“愛有差等”在服喪方麵製訂了相關規定,但愛父母且為父母服三年之喪,從上至下、從庶民到天子絕無區分。《中庸》說:“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意思是說:一年的服喪,通行到大夫;三年的服喪,通行到天子;為父母服喪,沒有貴賤之分,都是一樣的。筆者曾對此作過詳細解讀。(見陳來、王誌民主編,第159-160頁)
 
原文參考文獻:
 
[1]古籍:《大學》《論語》《呂氏春秋》《孟子》《孟子集注》《孟子說》《孟子外書》《孟子注疏》《孝經》《中庸》《左傳》等.
 
[2]陳來、王誌民主編,2019年:《中庸解讀》,齊魯書社.
 
[3]《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1冊,2005年,浙江古籍出版社.
 
[4]焦循,1987年:《孟子正義》,中華書局.
 
[5]劉清平,2008年:《論孟子心性理論的深度悖論》,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第1期.
 
[6]錢穆,2015年:《先秦諸子係年》,商務印書館.
 
[7]阮元校刻,2009年:《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
 
[8]《續修四庫全書》第932冊,200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9]楊海文,2002年:《孟子心性論的邏輯架構》,載《南昌大學學報》第3期.
 
2014年:《“距楊墨”與孟子的異端批判意識》,載《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第2期.
 
2017年:《愛“無”差等與愛“有”差等的較量——〈孟子·滕文公上〉篇第五章解讀》,載《學術評論》第2期.
 
[10]《張栻全集》上冊,1999年,長春出版社.
 
[11]朱熹,2011年:《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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