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與(yu) 目之辯——王陽明思想的一個(ge) 主題
作者:貢華南
來源:《社會(hui) 科學》2017年第1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廿一日丙寅
耶穌2018年8月2日
作者簡介:貢華南,華東(dong) 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學係教授、孔學堂簽約入駐學者。上海200241
內(nei) 容提要:王陽明尊心賤目,反對放縱目光向外逐物。主張真正的視乃心視而不應當單單以目視,心視發竅於(yu) 目才有目視。目被心所主導、統攝,心感應天地萬(wan) 物,目亦以“感應”方式與(yu) 天地萬(wan) 物交接。物我一體(ti) 而無內(nei) 外,理乃不可見者,道必體(ti) 而後見。透過王陽明對心、目關(guan) 係的思考,我們(men) 既可以更好地把握其思維方式,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其心學之內(nei) 涵。王陽明自覺以心抑製目,一方麵可以看做是對先秦以來自覺壓製視覺思想的呼應,使中國思想徹底遠離視覺思想;另一方麵,也深化了漢代以來確立的味覺思想,並影響著明代後期的文化思潮,尤其深刻地影響著與(yu) 視覺關(guan) 係頗為(wei) 密切的繪畫理論之“心畫”走向。
關(guan) 鍵詞:王陽明/心/目/Wang Yangming/the Heart(心)/the Eye(目)
標題注釋:本文係教育部基地重大項目“通過-超過:古今中西之爭(zheng) 視域下的馮(feng) 契哲學研究(項目編號:16JJD720005)”的階段性成果。
從(cong) 比較哲學看,不同的文化對“目”與(yu) “心(思想)”的理解各異。或以心(思想)隨目,或以目隨心(思想)。以心(思想)隨目,即將視覺理解、規定為(wei) 心(思想)活動之基本樣式。比如,以視覺對象——形、色——規定為(wei) 對象的本質,並將此作為(wei) 心(思想)追求的對象;以視覺活動的基本特征(如主體(ti) 與(yu) 客體(ti) 拉開距離)作為(wei) 心(思想)活動的基本要求(距離性、客觀性),等等。以目隨心(思想),即自覺化解目活動的基本特征,比如化解其向外追逐物、與(yu) 物自覺保持距離、追尋對象的客觀屬性,等等。以心(思想)隨目與(yu) 以目隨心(思想)對應的是兩(liang) 條截然不同的思想方式。
作為(wei) 心學的代表人物,王陽明在其著述中大量涉及對“心”“目”關(guan) 係的論述。在這些論述中,有些直接表達“心”“目”關(guan) 係,有些將“目”與(yu) 其他感官放在一起而和“心”對立。顯然,批判“貴目賤心”而自覺走上“貴心賤目”之路向,此乃陽明心學的一個(ge) 基本趨向。因此,從(cong) “目”與(yu) “心(思想)”關(guan) 係入手,對於(yu) 理解王陽明的思想,對於(yu) 理解中國思想傳(chuan) 統,都具有重要的意義(yi) 。
一、心目貴賤
先秦儒者通過區分“見而知之”與(yu) “聞而知之”,抑製“見而知之”而挺立“聞而知之”;漢儒通過“耳舌之辯”而以味覺(即作為(wei) “心之竅”的“舌”)進一步抑製視覺,統攝聽覺①。宋儒區分“德性之知”與(yu) “見聞之知”,抑製、超越“見聞之知”,將視覺、聽覺同時超越,而歸向以“心”(心本身而非心之竅)之“所體(ti) ”為(wei) 基本內(nei) 涵的“德性之知”②。王陽明所展開“心目之辯”,較之橫渠,更自覺地高揚“心”而抑製“目”,無疑是儒家這一傳(chuan) 統的自覺繼承與(yu) 推進。
《傳(chuan) 習(xi) 錄》載:有一學者病目,戚戚甚憂。先生曰:“爾乃貴目賤心。”③這裏的“目”指作為(wei) 軀體(ti) 一部分的器官,並沒有直接涉及“目”的活動,如如何看,及所看者何等。但“貴目”所包含的對軀體(ti) 的看重其實與(yu) 向外逐物的價(jia) 值取向相一致,它與(yu) “貴心”形成了對立的價(jia) 值取向。“貴目”,還是“貴心”,這是王陽明思想的一個(ge) 重要論題。
就《傳(chuan) 習(xi) 錄》整個(ge) 文本看,與(yu) “心”相對的“目”當然不僅(jin) 僅(jin) 指器官本身,同時也指視覺活動,以及基於(yu) 視覺活動而衍生的一種思想方式。具體(ti) 說就是,視覺的展開以物我距離的拉開為(wei) 前提,基於(yu) 視覺活動而展開的思想活動亦以自覺保持物我之間的距離為(wei) 特征。王陽明反對的不是張目去看世界這種純粹官能活動,而是反對以視覺為(wei) 基礎、以物我自覺拉開距離的思想活動。事實上,在其思想發展曆程中,這種以物我二分為(wei) 基本特征,在外物上求理的思想方式一度為(wei) 王陽明所欣賞,並付諸實踐。陽明自述:“眾(zhong) 人隻說‘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說去用!我著實曾用來。初年與(yu) 錢友同論做聖賢,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錢子早夜去窮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於(yu) 三日,便致勞神成疾。當初說他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窮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勞思致疾。遂相與(yu) 歎聖賢是做不得的,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④值得注意的是,王陽明欲踐履朱子的“格物”觀念,但在實踐中卻理解為(wei) “格看”。
將“格物”理解為(wei) “格看”,這顯然誤解了朱子。朱熹以敬格物,求“內(nei) 外之理合”。朱熹確實拒絕將外物銷融入內(nei) ,試圖保留住外物的獨立性,以此保留住通達萬(wan) 物的路徑。不過,格物之實質與(yu) 玩味、理會(hui) 一樣,它不是以客觀的態度對待外物,也不是追求關(guan) 於(yu) 對象的客觀知識,其目標是使物成為(wei) 自家物事。因此,朱熹原則上拒絕拉開距離去做純粹的看。當然,朱子沒有提供一套“看”的指南也並沒有提供一套“格物”指南。其以“格物”為(wei) 先而展開的為(wei) 學與(yu) 成德工夫被誤解並不讓人奇怪。
陽明坐亭中,始終保持與(yu) 竹子的距離,竹子是竹子,陽明是陽明,惟以眼光聯結彼此。如我們(men) 所知,陽明之前的中國思想中視覺曾經一度凸顯,但隨即為(wei) 聽覺所抑製,並最終與(yu) 聽覺一道為(wei) 味覺所統攝⑤。因此,陽明之前的中國思想中沒有形成積極的“看⑥”的精神傳(chuan) 統,並無“純粹的看”之追求,亦無以“看”為(wei) 主導的經驗規訓與(yu) 思想規訓。此時陽明之所求,為(wei) “理”,其中既包含“所以然”,也包含所當然。前者乃狹義(yi) 的“真”的基本內(nei) 容,後者乃狹義(yi) 的“善”的基本內(nei) 容。陽明撇開自家之身心,單單去“看”,既求不得真,也求不得善。陽明坐亭中七日格竹而不格心,終至於(yu) 勞神成疾。
陽明踐履“格物”說失敗,經曆“龍場悟道”而終於(yu) 明白自己“格看”問題之所在。他說:“及在夷中三年,頗見得此意思,乃知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隻在身心上做。”⑦以為(wei) 物在心“外”,撇開自身單單求物,逐物隨物,不知歸止,非罔即怠。外物格不得,隻能格自家身心。
陽明頓悟後,其格物不再隻以眼光去看物之究竟,而將重心放到了“在身心上做”。認識自家身心不能拉開距離去看,了解自家身心之善惡更不能如此。“格物”不是與(yu) 自家生命無關(guan) 的認知活動,而被理解為(wei) “誠意”的工夫。“意”之“誠”是“格物”必要的精神準備。以“誠意”去格物,物在“誠意”中展開。此物非身心之外、客觀獨立自存自在者,而是與(yu) “誠意”相關(guan) 涉者。如此,王陽明言物不再就物論物,而是就心論物,所謂“心外無物”是也。王陽明岩中花樹之典故即是“心外無物”最好的詮釋。“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yu) 汝心同歸於(yu) 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⑧王陽明這裏特別用“看”來解釋“心外無物”道理。“未看”是物我未遇之狀態。此時花與(yu) 人保持距離,花離開人,人離開花,花是花,人是人。如此,花“寂”,汝心亦“寂”。“寂”的意思是具體(ti) 意義(yi) 未曾顯現。具體(ti) 說即是,花無所謂真、不真,無所謂善、不善,無所謂美、不美。汝心中也不會(hui) 有真、不真,善、不善,美、不美呈現。王陽明所說“看花”之“看”顯然非拉開距離地向外“看”,而是身心上做了工夫(誠意等)之後、花與(yu) 人彼此交融、相互關(guan) 涉地“看”。至於(yu) “看”到底如何展開,我們(men) 在王陽明的另一處說法中可尋出端倪。他說:“人之本體(ti) 常常是寂然不動的,常常是感而遂通的。”⑨“寂然不動”對應“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yu) 汝心同歸於(yu) 寂”;“感而遂通”對應“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此時的“所看”不在心外,“看”不是拉開距離、客觀地“看”。花(物)不在心“外”,也不僅(jin) 僅(jin) 在心“內(nei) ”。花不離人,人不離花,二者通過“看”而“感”,原未曾顯現者便在彼此相感中顯現出來。“看”隻是表達花與(yu) 人之間相遇而相互感應,“明白”則表達花與(yu) 人之間相遇而彼此通達。由“看”而“感”則心花齊放,心與(yu) 花之真、善、美等具體(ti) 意義(yi) 遂呈現出來(明白)。
二、心之視,發竅於(yu) 目
“看”是(一種)“感。”人與(yu) 物的本然關(guan) 係,不是耳、目、口等感官與(yu) 聲、色、味之間的關(guan) 係,而是人之靈明與(yu) 天地萬(wan) 物之靈明之間的感應關(guan) 係。二者之間的感應通過心發竅於(yu) 耳、目、口等感官而實現。“目原是明,耳原是聰,心思原是睿知。”⑩“人心本自悅理義(yi) ,如目本悅色,耳本悅聲,惟為(wei) 人欲所蔽所累,始有不悅。”(11)“原”“本”是王陽明所理解的理想狀況。“目本悅色”建立在“目原是明”基礎之上,即人有能力看清楚事事物物之形色相貌,有溝通、聯結物我的橋梁。“悅”表達的是“目”與(yu) “色”之間諧和的關(guan) 係。當然,“目”與(yu) “色”之間的諧和不是通過“看”來實現,而是二者之間相互感應造就。二者之間之所以能夠保持相互感應關(guan) 係,乃在於(yu) “目”由“心”統攝。相反,“心”隨“目”轉,即放縱“目”之欲而逐物,人欲蔽心累目,則目不悅色,耳不悅聲,心不悅理義(yi) 。由“悅”至“不悅”,物我和諧關(guan) 係不再。“不悅”表明心物一體(ti) 關(guan) 係終結,代之而起的是,物我分,心理二。
不放任耳目,不追隨耳目而逐物,就是要將“心”作為(wei) 耳目的主宰,所謂“心統五官”也。陽明以君臣分職為(wei) 例來說明這個(ge) 關(guan) 係,他說:“人君端拱清穆,六卿分職,天下乃治。心統五官,亦要如此。今眼要視時,心便逐在色上;耳要聽時,心便逐在聲上。”(12)人君所謂“端拱清穆”是指“心體(ti) ”獨立而不為(wei) 五官活動所移易。保持住心體(ti) 之獨立性,也就護持住了心的尊嚴(yan) 與(yu) 主宰性。相反,五官誘導心,心逐聲色,即不成其為(wei) 心體(ti) 。王陽明據此反對“多聞多見”,他說:“至於(yu) 多聞多見,乃孔子因子張之務外好高,徒欲以多聞多見為(wei) 學,而不能求諸其心,以闕疑殆,此其言行所以不免於(yu) 尤悔,而所謂見聞者,適以資其務外好高而已。蓋所以救子張多聞多見之病,而非以是教之為(wei) 學也。……德性之良知,非由於(yu) 聞見耳。……專(zhuan) 求諸見聞之末,而已落在第二義(yi) 矣。”(13)陽明繼承了橫渠“德性之知”與(yu) “見聞之知”的二分法,以及德性之知超越見聞之知的思想。並且將德性之知理解為(wei) 良知,更自覺地以“心”超越“見聞”。“良知”與(yu) “聞見”,前者為(wei) “本”,後者為(wei) “末”。“聞見”指向外在的對象,多聞多見,心即外馳,務外好高則心逐物、溺於(yu) 物,故陽明斥之為(wei) “第二義(yi) ”。從(cong) 聞見方向轉向良知,即從(cong) 務外轉向德性之良知,這才是孔門正道(14)。王陽明多次申說此義(yi) ,如:“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yu) 見聞,而亦不離於(yu) 見聞。……良知之外,別無知矣。故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是聖人教人第一義(yi) 。今雲(yun) 專(zhuan) 求之見聞之末,則是失卻頭腦,而已落在第二義(yi) 矣。”(15)致良知與(yu) 求之於(yu) 見聞乃不同的精神路向。陽明稱良知為(wei) “主意頭腦”,唯一的知,這並不意味著,見聞與(yu) “知”絕緣。王陽明主張,致良知而可使其發用於(yu) 見聞,見聞可視為(wei) 致良知之功。由此二者可謂一事。不過,良知不由見聞而有,由見聞尋良知便入歧途。更危險的是,求見聞之知而撇開良知。因此,陽明首先反對“專(zhuan) 求之見聞之末”,其次反對“致其良知而求之見聞”。前者“失卻頭腦”,後者以“致良知”與(yu) “求之見聞”為(wei) “二”。先致良知,確立起良知主腦地位,由良知視聽而發竅於(yu) 耳目,由此而有見聞,這是陽明對良知與(yu) 見聞關(guan) 係的基本定位。“心統五官”之“統”義(yi) 為(wei) “統攝”。具體(ti) 說就是,心乃視聽言動展開的根據,即所謂“心是能視聽言動的”。心能視聽言動,無心則視聽言動皆不能。不過,離開耳、目、口、鼻四肢,視聽言動亦不可能。“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視聽言動?心欲視聽言動,無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無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16)我們(men) 通常認為(wei) ,視聽言動乃耳、目、口、鼻四肢之活動。王陽明卻讓我們(men) 看到了視聽言動的複雜性。將視聽言動理解為(wei) 耳、目、口、鼻活動,是將其限定為(wei) 生理性活動。心的活動乃精神性活動,將其視為(wei) 耳、目、口、鼻活動與(yu) 心的活動之結合,則將視聽言動理解與(yu) 規定為(wei) 生理性、心理性、精神性相統一的活動,這種見識無疑相當高明。
心如何能視?在陽明看來,人與(yu) 萬(wan) 物原本一體(ti) 。具體(ti) 說,人的良知構成了一體(ti) 之“體(ti) ”,即良知構成了一體(ti) 之“理”。而在實際構成上,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同為(wei) “氣”,故彼此相通。萬(wan) 物以良知與(yu) 氣而為(wei) 一體(ti) ,此體(ti) 非混沌,而是象人一樣富有生機者,其表現就是體(ti) 皆有“竅”。眾(zhong) 竅之中,人心之靈明為(wei) 最精。他說:“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wei) 草木瓦石矣。豈惟草木瓦石為(wei) 然,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wei) 天地矣。蓋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原是一體(ti) ,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風、雨、露、雷,日、月、星、辰,禽、獸(shou) 、草、木,山、川、土、石,與(yu) 人原隻一體(ti) 。故五穀禽獸(shou) 之類,皆可以養(yang) 人,藥石之類,皆可以療疾:隻為(wei) 同此一氣,故能相通耳。”(17)以良知(理)為(wei) 根據,以“氣”為(wei) 構成,王陽明的這個(ge) 看法實質上與(yu) 宋儒是一致的。萬(wan) 物一體(ti) 而有竅,則眾(zhong) 竅之間可以相互感應。一體(ti) 表明,“看者”與(yu) “被看者”之間不再有內(nei) 外,此乃“心視”的基本特征。“心視”也就是作為(wei) 最精之竅的人的靈明與(yu) 天地萬(wan) 物靈明之間的相互感應而相互通達。以觀花為(wei) 例,人的靈明與(yu) 花的靈明在感與(yu) 應中一起明白起來,人“明”花亦“明”,花“明”人方“明”。此“看”不是拉開距離而展開的“目”之“看”,而是“心”之“視”。由此說“目視”,其實質是“心之視,發竅於(yu) 目”。
王陽明認為(wei) ,作為(wei) 身心一體(ti) 的有機部分,耳目活動應該有益於(yu) 此統一體(ti) 及自身。耳目終日向外馳求,為(wei) 名為(wei) 利,為(wei) 耳而害耳,為(wei) 目而害目,遂使耳目不成其為(wei) 耳目。對於(yu) 如何能使耳目活動有益於(yu) 自身,陽明認為(wei) ,必須使耳目活動接受“禮”的範導才可能。耳目自身不能非禮勿視聽言動。必須由“心”才能做到非禮勿視聽言動,才能成就耳目自身。簡單說,在心的主導之下而發的視聽言動才是真正的視聽言動,才能有益於(yu) 耳目,成就耳目。陽明曰:“須由汝心。這視聽言動皆是汝心:汝心之視,發竅於(yu) 目;汝心之聽,發竅於(yu) 耳……若無汝心,便無耳目口鼻。所謂汝心,亦不專(zhuan) 是那一團血肉。……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hui) 視,發在耳便會(hui) 聽,發在口便會(hui) 言,發在四肢便會(hui) 動,都隻是那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18)“心”非“一團血肉”,是說,“心”並非如肝、膽、脾一樣的髒器,而是精神性的“一身之主”。心主宰目,心視便由目來執行與(yu) 完成,此謂“心之視,發竅於(yu) 目”。這裏的“竅”指的是外在的通道與(yu) 表現,而與(yu) 中國先秦以來五髒與(yu) 五官對應的“心竅”之說(19)不同。王陽明身心分說,明確將先秦以來“血肉之心”(生理性)與(yu) “神明之主”(精神性)相統一的“心”分判為(wei) “二”,此乃王陽明的創造(20)。“視”皆是“心”之“視”,而不單單是生理性的“目”之“視”。“目”之所以“能視”,乃在於(yu) 人有此人性能力。在此人性能力不受損毀情況下,目皆能視。心與(yu) 物不二,或曰,心與(yu) 物無內(nei) 外,則心之“視”活動中,我與(yu) 物亦不二,亦無內(nei) 外。這樣物我無隔、無距離之視也就消除了所謂的以物為(wei) 外,以眼向外看的精神趨向。真正的視乃心視而不應當單單以目視,心視發竅於(yu) 目才有目視,這就徹底遠離了視覺思想。
心明則目明,理明則物明。心明,良知明,即道明、理明,即對事事物物之理燦然於(yu) 胸,知得來,做得來。反之未必是,理不可見,目明,見物而不必見理,理不必見,則心未必明。不過,在陽明看來,良知之不明與(yu) 目之不明,其問題是一致的,即都在自身而不在外。具體(ti) 說,良知之不明,乃由於(yu) 其被“氣拘物蔽”,隻要去此蔽,則良知可複其明;目之不明,乃自目被遮蔽而病,治療目病才可複目明。“舍吾心之良知,亦將何所致其體(ti) 察乎?吾子所謂氣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於(yu) 此,而欲以外求,是猶目之不明者,不務服藥調理以治其目,而徒倀(chang) 倀(chang) 然求明於(yu) 其外,明豈可以自外而得哉?”(21)“目”之“明”是指看得清楚,“不明”是指眼睛看不清楚。“求明於(yu) 其外”是做眼睛之外的工夫,比如,關(guan) 注並創造外物之可見的條件(將物帶至光亮之處,使其以“形”或“色”的方式存在等),以求得其明。按照通常看法,眼睛能不能看清楚問題不在外物,而在眼睛自身,故曰“明豈可以自外而得”。正確的做法是通過服藥調理來治療目疾,正如通過為(wei) 善去惡的工夫來去除心上之“氣拘物蔽”。對於(yu) 心、目之病相似之處,陽明進而論道:“心體(ti) 上著不得一念留滯,就如眼著不得些子塵沙。些子能得幾多?滿眼便昏天黑地了。……眼中放些金玉屑,眼亦開不得了。”(22)心體(ti) 著念如眼中有塵沙,有塵沙(哪怕是金玉屑)則滿眼昏黑,有著念則心體(ti) 不明。去除心中留滯之念則心明,去除眼中留滯之物則目明。
以心(“良知”)主導“目”並不意味著心會(hui) 提供現成的內(nei) 容給“目”,同時“目”也不會(hui) 自具內(nei) 容。唯有心與(yu) 天地萬(wan) 物相互感應過程中,“目”才具有現實的對象。陽明曰:“目無體(ti) ,以萬(wan) 物之色為(wei) 體(ti) 。……心無體(ti) ,以天地萬(wan) 物感應之是非為(wei) 體(ti) 。”(23)“體(ti) ”指現實的“對象”與(yu) “內(nei) 容”,“心”以“天地萬(wan) 物感應之是非”為(wei) 其現實的對象與(yu) 內(nei) 容,“目”以“萬(wan) 物之色”為(wei) 其現實的對象與(yu) 內(nei) 容。“能視聽言動”的“心”包含著活動的能力,是活動的根據。能力與(yu) 根據首先指的是可能性,現實的心以“感應”的方式與(yu) 天地萬(wan) 物交接。心之視,發竅於(yu) 目。心在感應,心之視也在感應,即目也在感應。在心與(yu) 天地萬(wan) 物感應過程中,視聽言動也就獲得了現實的內(nei) 容。由“感應”關(guan) 係,萬(wan) 物相對確定的“形”被隱去,確定性較弱的“色”凸顯(24)。“感應”同時也將“目”與(yu) “色”結為(wei) 一體(ti) ,離開“萬(wan) 物之色”,“目”亦無其明。
良知與(yu) 造化諸物相互感應而使天地鬼帝諸物由“幽寂”而“顯明”,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王陽明甚至誇張地以“生”“成”等字眼來表述良知的功效。所謂“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25)“從(cong) 此出”是說,造化諸物出現之根據為(wei) 良知,良知靈明則有造化諸物,良知被蒙蔽則無此物。
三、無內(nei) 外者不可見
在陽明看來,靈明充塞天地間而萬(wan) 物一體(ti) ,一體(ti) 而無距離,無距離即無隔,無隔則無內(nei) 外,無內(nei) 外則能合一。“可知充天塞地中間,隻有這個(ge) 靈明。人隻為(wei) 形體(ti) 自間隔了。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wan) 物,亦沒有我的靈明。如此便是一氣流通的,如何與(yu) 他間隔得?”(26)我的靈明與(yu) 天地鬼神及萬(wan) 物間相互不可離卻,彼此相互依存。與(yu) 對象相互依存是“心”展開的基本方式。
王陽明並不否認“物”的客觀存在,隻不過,對於(yu) 他來說,與(yu) 人無涉的物並不具有明確的意義(yi) (“寂”)。王陽明關(guan) 心的是與(yu) 人之“意”相關(guan) 涉的“物”。所謂“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虛靈明覺,即所謂本然之良知也。其虛靈明覺之良知,應感而動者謂之意;有知而後有意,無知則無意矣。知非意之體(ti) 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27)心之虛靈明覺即本然之良知,而其現實性上之應感而動即為(wei) “意”。盡管為(wei) 應感而動者,但“知”為(wei) “意”之體(ti) ,故“意”乃良知主導下自覺的精神活動。基於(yu) 良知的主導性與(yu) 意的自覺性,“意”之所用,原本自在之“物”即成為(wei) 人所參與(yu) 、介入之“事”,如事親(qin) 、治民、讀書(shu) 、聽訟皆是。從(cong) “物”說,每個(ge) 物都與(yu) 特定的“意”相關(guan) 涉,“物乃意之用”表述的就是“意”對“物”的主導與(yu) 內(nei) 在關(guan) 聯。有意則有物,無意則無物,就此說,“物即事”,“物”不在“意”外,不在“心”外。對於(yu) “意”如何“在”,王陽明這裏用的是“應感而動”,也就是說,並非是“意”的單向投射(如此,投射而生者則為(wei) “意”之“所生”),而是“意”與(yu) “物”之間雙向互動。“應”是說“物”非“意”所生。“應”而有“感”,“應感”表達的是兩(liang) 者之間互動而共在的關(guan) 係。王陽明有時也用“感應”來表達二者之間的關(guan) 係,如:“理一而已……以其明覺之感應而言,則謂之物。”(28)“物”之“有”是“感應”的前提,“有”而無人,則為(wei) “寂”;有人與(yu) 之感應,則“有”即為(wei) “在”,不僅(jin) 物“在”,意也“在”。二者共在,物我由“寂”而共“明”。就此說,物不在“心外”,也不在“心內(nei) ”。
物非客觀物,物不在心外;理乃以“誠意”“成德”為(wei) 旨歸的所以然與(yu) 所當然統一之理,理亦不在心外。王陽明堅決(jue) 反對將物、理設定於(yu) 心外,他說:“朱子所謂‘格物’雲(yun) 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即物窮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謂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於(yu) 事事物物之中,析‘心’與(yu) ‘理’為(wei) 二矣。”(29)就王陽明所追求的“理”來說,離開“心”而在的“理”對人來說沒有任何效用,或者說,隻是空洞的形式,而算不上是真正的“理”。以“孝”之“理”為(wei) 例,“親(qin) 之身”是“孝”之“理”落實處,但“孝”之“理”不在自心外的“親(qin) 之身”,而在“自心”。因此,“孝”之“理”不會(hui) 隨“親(qin) 之身”之在而在,也不會(hui) 隨之沒而沒。有孝心,“親(qin) 之身”在而有理,“親(qin) 之身”不在,其理亦在。以理在“親(qin) 之身”,在“親(qin) 之身”尋理,此即析心與(yu) 理為(wei) 二;在吾心裏尋“孝之理”,此謂“合心與(yu) 理而為(wei) 一”。從(cong) 今日視角看,作為(wei) “所以然”與(yu) “所當然”統一的“天理”不是純粹客觀物。“所當然”為(wei) 人所製作,她依“心”而在,而不像現代科學追求的“公理”那樣描述的是對象自身的客觀屬性。這裏所說的事事物物得其理是說,這些事事物物本身並不具有“天理”。事事物物有其“所以然”,而無“所當然”。事事物物之“所以然”惟有與(yu) “心”“合”,才得與(yu) “所當然”結合,才可能“得其理”。王陽明強調在吾心處尋理,將“格物”理解為(wei) 做“心理合”的工夫,這無疑有其合理之處。
理之凝聚為(wei) “性”,理無內(nei) 外,性亦無內(nei) 外。性無內(nei) 外,則“學”不必資於(yu) 外求。資於(yu) 外求者乃以為(wei) 義(yi) 有外,乃以為(wei) 性有外。陽明反對“以反觀內(nei) 省為(wei) 務”,認為(wei) 如此則“修身”二字足矣,而不必正心,不必誠意,亦不必致知,不必格物。格物、致知、正心、誠意都要落實在事事物物上,而這是僅(jin) 僅(jin) 求之於(yu) 內(nei) 所無法完成的。“以反觀內(nei) 省為(wei) 務”意味著遺外。陽明承認“格物”乃《大學》實下手處,他進一步發揮道:“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誠意者,誠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30)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皆落實於(yu) “物”,無視“物”也就談不上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在陽明看來,“遺外”的根本原因在於(yu) “有我”,在於(yu) “自私”,在於(yu) “不知性之無內(nei) 外”(31)。不能求之於(yu) 外而遺內(nei) ,亦不能求之於(yu) 內(nei) 而遺外。“夫理無內(nei) 外,性無內(nei) 外,故學無內(nei) 外。……天下無性外之理,無性外之物。學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認理為(wei) 外,認物為(wei) 外,而不知義(yi) 外之說。”(32)人有私意,形體(ti) 與(yu) 靈明隔,我與(yu) 物隔,有隔則有距離,有隔、有距離則有內(nei) 外,有內(nei) 外則有二。“無內(nei) 外”“合內(nei) 外”“無隔”“合一”,此乃陽明心學的基本思想方式。“心外無物”“心外無理”“性外無物”“性外無理”“理無內(nei) 外”“性無內(nei) 外”“學無內(nei) 外”,“心與(yu) 理一”“知行合一”“本體(ti) 與(yu) 工夫合一”,反對“隔”“內(nei) 外之分”“理為(wei) 外”“物為(wei) 外”“義(yi) 外”,反對“務外遺內(nei) ”,反對“心理為(wei) 二”。
視覺活動的展開總是以人與(yu) 對象之間距離的保持為(wei) 前提。理、物都不在心外,則人與(yu) 對象之間無距離,無距離者不可見。陽明強調“無內(nei) 外”“合內(nei) 外”,這從(cong) 學理上拒絕了視覺的放縱。在陽明的觀念中,肉眼不可見者可以心感應、以心視,由“感應”(或“應感”)而保持著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之間的相互通達關(guan) 係。
四、道必體(ti) 而後見
“心統五官”並不限於(yu) 五官活動時,事實上,儒家一直強調在“未發之中”做工夫,即在未睹未聞時保持誠敬之心。先生曰:“汝但戒慎不睹,恐懼不聞,養(yang) 得此心純是天理,便自然見。”(33)在不睹不聞時就要做工夫,即以“戒慎”“恐懼”之心主導,使耳目未動而心純是天理,以保證目睹耳聞不隨物而轉。
“道即是良知”(34),道、良知無內(nei) 外,故以拉開距離為(wei) 前提的視覺不能“見道”(35),陽明對此有高度自覺。他說:“夫道必體(ti) 而後見,非已見道而後加體(ti) 道之功也;道必學而後明,非外講學而複有所謂明道之事也。然世之講學者有二:有講之以身心者;有講之以口耳者。講之以口耳,揣摸測度,求之影響者也;講之以身心,行著習(xi) 察,實有諸己者也。知此則知孔門之學矣。”(36)道與(yu) 人拉開距離而為(wei) 二,此時不可謂“見道”。非“體(ti) ”之“見道”以“我”與(yu) “道”拉開距離為(wei) 特征,陽明稱之為(wei) “講之以口耳”。隻有講之以身心,實有諸己,道與(yu) 人一,道得人“體(ti) ”,此時乃真正“見道”。“體(ti) 道”之“體(ti) ”指人與(yu) 道相互交融,人在道中而道以人顯。道得人自覺去“體(ti) ”,則道在人身中顯現,由此顯現處方可談“見”,此即“道必體(ti) 而後見”。“良知即是天理”(37),“天理即是良知”(38)。良知於(yu) 其發用之視聽言動,於(yu) 其發用之思皆能自知,故在良知上體(ti) 認天理乃為(wei) 明白簡易之途。良知無內(nei) 外,欲拉開距離去“看”,亦不能見天理。
在陽明,物我一體(ti) 乃本然之態,當然,這隻是一種可能性。就現實性說,物人相感才能真正成就“一體(ti) ”。“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萬(wan) 物本吾一體(ti) 者也。生民之困苦荼毒,孰非疾痛之切於(yu) 吾身者乎?不知吾身之疾痛,無是非之心者也;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yu) 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世之君子惟務其良知,則自能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求天下無冶,不可得矣。”(39)持守良知,任其發用,自能感應生民之疾痛。人人有良知,物物有良知,各任其發用,公是非,同好惡,則人而己,家而國,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一體(ti) ”之中之天地萬(wan) 物、古今聖愚皆不“在外”。欲知天地萬(wan) 物,不可張目求之;欲知生民疾痛,惟務自家之良知。去其昏蔽,現其純良,廊然大公,自照照物,皆如青天白日。
以心去看,即以良知去看。“心外無物”“心外無理”,“心”之“視”以消除內(nei) 外之分為(wei) 前提,它始終拒絕著距離性的觀看,而追求破除了物我之隔,物我合一之“視”。“夜來天地混沌,形色俱泯,人亦耳目無所睹聞,眾(zhong) 竅俱翕,此即良知收斂凝一時。天地既開、庶物露生,人亦耳目有所睹聞,眾(zhong) 竅俱辟,此即良知妙用發生時。可見人心與(yu) 天地一體(ti) ,故上下與(yu) 天地同流。”(40)在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構成的一體(ti) 中,人的節律跟隨著天地萬(wan) 物的節律,天地開,萬(wan) 物露,則人的眾(zhong) 竅也隨之開顯。耳目之睹聞被當作良知之妙用,睹與(yu) 聞都被良知化,由此確保所視皆能合乎禮(或“理”)。陽明對此說得明白:“心者身之主宰,目雖視而所以視者心也……主宰一正,則發竅於(yu) 目,自無非禮之視。”(41)非禮之視是目無主宰,逐物溺物。以心主宰目,則所視皆可得正。
從(cong) 修行角度說,從(cong) 務外轉向自家身心,確立“良知”的主導地位,在此基礎上展開致良知的工夫。致良知之展開,須就心-理上展開,但理不可見,理之發見處——文才可見。因此,工夫隻能由“可見”而至“不可見”。王陽明說:“禮字即是理字。理之發見,可見者謂之文;文之隱微,不可見者謂之理:隻是一物。約禮隻是要此心純是一個(ge) 天理。要此心純是天理,須就理之發見處用功。”(42)“博文”為(wei) “約禮”的工夫,就可見處用功,以達於(yu) 不可見之理。此即上文所說“良知不滯於(yu) 見聞,而亦不離於(yu) 見聞”。陽明未棄“目”之“見”,目可得見者乃不可得見的理之發見處。通過做前者的工夫,後者才能夠落實。王陽明於(yu) 此將前者歸為(wei) “下學”:“夫目可得見,耳可得聞,口可得言,心可得思者,皆下學也;目不可得見,耳不可得聞,口不可得言,心不可得思者,上達也。……故凡可用功可告語者,皆下學,上達隻在下學裏。凡聖人所說,雖極精微,俱是下學。學者隻從(cong) 下學裏用功,自然上達去,不必別尋個(ge) 上達的工夫。”(43)上達隻在下學中,由“下學”而上達,此是不二之選擇。其在下學中上達,即將“目”之“見”納入心或良知主導之下(此謂“正目”,即“非禮勿視”),並由此尋求“目不可得見者”。
五、貴心賤目的曆史流響
從(cong) 上文可以看出,在王陽明的著述中,“目”或者單獨列出,如:可見的與(yu) 不可見的,貴目賤心,見道與(yu) 體(ti) 道等,或者與(yu) 其他感官及其活動一起列出,如:以見聞表述與(yu) 良知之知相對的知,以耳、目、口、鼻四肢一起表述與(yu) 心相對的“身”,以目-色、耳-聲,口-味一起表述人的欲望,等等。盡管以不同方式出現,但“目”始終被放在與(yu) “心”相對的重要位置。這表明,自覺超越目及其活動乃王陽明心學建構的基本任務。
從(cong) 中國思想史看,先秦耳目之爭(zheng) ,耳勝出,繼而,秦漢耳舌之辯,舌勝出。由此確立了味覺思想之主導地位。舌為(wei) 心之竅,心以味覺的方式展開,此乃中國思想的一個(ge) 基本特征(44)。如上文所論,陽明將與(yu) 天地萬(wan) 物相互感應作為(wei) 心的基本活動方式。“感應”實質是相互契入、無距離彼此融合的交接方式,這是“心之竅”的“舌”(味覺)的典型活動方式。貴心而賤耳目,可以看作是對以上思想曆程之再次重演。由此可說,陽明對心的活動方式的論述,正是對味覺思想的深度強化。心以天地萬(wan) 物感應之是非為(wei) 體(ti) 凸顯了“是非”這種道德關(guan) 懷,不妨說,王陽明的心學乃道德化的味覺思想。
味覺思想包含諸多維度。品味中通過味來識別品類(類的尋求),進而推演其根據(故的尋求),此為(wei) 認知維度。品味中以閑適之心賞其情態、悅其情態,無辨識之心,無利害之心,此為(wei) 審美維度。品味中審識其是否合乎人的價(jia) 值規範,是否合乎人的目的、意誌,由此有利害之選擇、有善惡,此為(wei) 品味之道德維度。王陽明自覺展開“心目之辯”,將“目”視作與(yu) “心”相對的、向外馳求的思想路線。隨時警惕“目”所隱含的道德意義(yi) ,比如,可能造成“心與(yu) 理二”“物我之隔”“內(nei) 外之分”等,從(cong) 而極大豐(feng) 富了味覺思想。
王陽明確立的貴心賤目精神趨向隨著王學的廣泛傳(chuan) 播而影響到其他領域。不離心言物,亦不離物言心,此在中國繪畫中表現最為(wei) 明顯。真正的畫作被理解與(yu) 規定為(wei) 經過畫心消化過的物象,即經過心記憶、消化、心意化的物。畫象不可單歸於(yu) 心或單歸於(yu) 物,實乃山水人物與(yu) 畫家之心靈交合者。莫是龍、董其昌提出畫之南北二宗說(45),並對蘇軾之看法大加讚賞(46),後者論畫之“善畫者畫意不畫形”思想被理解為(wei) 區分南北的標尺。“畫意”為(wei) 南宗宗旨,“畫形”為(wei) 北宗宗旨。“畫意”與(yu) “畫形”之分又被鄧以蟄準確地歸納為(wei) “心畫”與(yu) “目畫”之爭(zheng) 。通常認為(wei) ,繪畫以形色創造意象,與(yu) 視覺關(guan) 係密切。但是,“貴心(意)”而“賤目(形)”的繪畫思潮卻在明代油然興(xing) 起。究其原由,一方麵,以“象”論“畫”(超越了以“形”論“畫”)說奠定了中國繪畫創作與(yu) 欣賞之基調與(yu) 方向,從(cong) 而抑製了“目”的凸顯(47);另一方麵,王陽明的心學理論在明代的盛行無疑直接促進了繪畫理論“貴心(意)”而“賤目(形)”之自覺(48)。因此,這股繪畫思潮可視作王陽明貴心賤目說的自然流響。
注釋:
①關(guan) 於(yu) “聞而知之”與(yu) “見而知之”之爭(zheng) 的內(nei) 涵,參見貢華南《中國早期思想史中的感官與(yu) 認知》,《中國社會(hui) 科學》2016年第3期。
②比如張載曰:“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於(yu) 見聞。”(《張載集》,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24頁)“聞見之知”(或“見聞”)狹而“德性之知”(或“德性所知”)無外。“不萌於(yu) 見聞”表述的是,兩(liang) 者乃不同類的“知”。
③《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頁。
④《王陽明全集》,第120頁。
⑤視覺、聽覺、味覺之爭(zheng) 的具體(ti) 過程,請參見貢華南《中國早期思想史中的感官與(yu) 認知》,《中國社會(hui) 科學》2016年第3期。
⑥在陽明,“看”是“直視”:“眼有喜時的眼,有怒時的眼,直視就是看的眼,微視就是覷的眼。”(《王陽明全集》,第115頁)
⑦《王陽明全集》,第120頁。
⑧《王陽明全集》,第107-108頁。
⑨《王陽明全集》,第122頁。
⑩《王陽明全集》,第109頁。
(11)《王陽明全集》,第32頁。
(12)《王陽明全集》,第22頁。
(13)《王陽明全集》,第51頁。
(14)在孔子,“多聞”高於(yu) “多見”,而並未完全棄絕“多見”,更未棄絕“多聞”。不過,由“多見”向“多聞”之轉向確實顯示出思想由客觀外在向內(nei) 在轉換的傾(qing) 向。陽明一概斥之為(wei) “務外”,顯然與(yu) 孔子思想有出入。
(15)《王陽明全集》,第71-72頁。
(16)《王陽明全集》,第90-91頁。
(17)《王陽明全集》,第107頁。
(18)《王陽明全集》,第36頁。
(19)關(guan) 於(yu) 五官與(yu) 五髒之間的對應關(guan) 係,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心竅”說,最終確立“舌”為(wei) “心竅”,可參見貢華南《中國早期思想史中的感官與(yu) 認知》,《中國社會(hui) 科學》2016年第3期。王陽明將“血肉之心”(生理性)與(yu) “神明之主”(精神性)相統一的“心”分判為(wei) “二”。作為(wei) 精神性的“心”,其竅被理解為(wei) “多”,如目、耳、口、鼻、四肢,而不是“一”(如《黃帝內(nei) 經》中的“耳”或“舌”)。
(20)朱熹以“知覺”說“心”,由所知覺而說“道心”與(yu) “人心”,並未言及“血肉之心”。陸九淵開始以理說心,他強調沒有“二心”,但並未明確言及“心髒”與(yu) “心”的關(guan) 係。
(21)《王陽明全集》,第46-47頁。
(22)《王陽明全集》,第124頁。
(23)《王陽明全集》,第108頁。
(24)目對應形與(yu) 色,先秦時,隨著“目”的凸顯,“形”亦成為(wei) 當時的思想範式。但是,隨著視覺被抑製,“形”被超越,“色”則相應被選擇與(yu) 目對應,此在“五色”“五味”“五聲”說中有明顯表現。相較於(yu) “形”,“色”具有不確定性特征,容易隨著個(ge) 體(ti) 生理、心理狀況而變化。洛克把顏色歸為(wei) “第二性質”,認為(wei) 它具有主觀性,正基於(yu) 色的以上特征。
(25)《王陽明全集》,第104頁。
(26)《王陽明全集》,第124頁。
(27)《王陽明全集》,第47頁。
(28)《王陽明全集》,第76-77頁。
(29)《王陽明全集》,第44-45頁。
(30)《王陽明全集》,第76頁。
(31)《王陽明全集》,第76頁。
(32)《王陽明全集》,第76-77頁。
(33)《王陽明全集》,第37頁。
(34)《王陽明全集》,第105頁。
(35)關(guan) 於(yu) “道”是否可“見”,思想家們(men) 有爭(zheng) 論。比如,莊子認為(wei) ,自然感官不能接近道。所謂“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莊子·知北遊》)但經過“坐忘”等修行工夫,我們(men) 可以“聞道”。“若一誌,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yu) 耳,心止於(yu) 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莊子·人間世》)
(36)《王陽明全集》,第75頁。
(37)《王陽明全集》,第72頁。
(38)《王陽明全集》,第110頁。
(39)《王陽明全集》,第79-80頁。
(40)《王陽明全集》,第106頁。
(41)《王陽明全集》,第119頁。
(42)《王陽明全集》,第6-7頁。
(43)《王陽明全集》,第12-13頁。
(44)參見貢華南《中國早期思想史中的感官與(yu) 認知》,《中國社會(hui) 科學》2016年第3期。
(45)“禪家有南北二宗,於(yu) 唐時分,畫家亦有南北二宗,亦於(yu) 唐時分。”此條見於(yu) 莫是龍《畫說》,同見於(yu) 董其昌《畫旨》,學界一般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是莫是龍提出,而董其昌大加提倡,遂流行於(yu) 世。
(46)莫是龍認為(wei) ,南宗始於(yu) 王維,所謂“王摩詰始用渲淡,一變鉤斫之法,其傳(chuan) 為(wei) 張璪、荊、關(guan) 、董、巨、郭忠恕、米家父子,以至元之四大家。……要之,摩詰所謂雲(yun) 峰石跡,迥出天機,筆意縱橫,參乎造化者,東(dong) 坡讚吳道子、王維畫壁亦雲(yun) :‘吾於(yu) 維也無間然。’”(引自潘運告編著《明代畫論》,湖南美術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頁。又見於(yu) 毛建波校注,董其昌:《畫旨》,西泠書(shu) 社出版社2008年版,第37-39頁)
(47)關(guan) 於(yu) 中國繪畫史上由以“形”論“畫”,發展至以“象”論“畫”,參見貢華南《心(畫)與(yu) 目(畫)——中西繪畫中的視覺及其位置》,《現代哲學》2009年第1期。
(48)關(guan) 於(yu) 心學對董其昌畫學的影響,學界已有不少論述,如朱良知《試論心學對董其昌畫學的影響》,《孔子研究》2000年第1期。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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