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五行”的發生、演變與(yu) 合流
作者:劉峰存(陝西師範大學哲學與(yu) 政府管理學院博士)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三月廿七日甲辰
耶穌2018年5月12日
僅(jin) 就“陰陽”二字而言,“陰”字最早見於(yu) 金文,“陽”字則見於(yu) 甲骨文,二者本義(yi) 都是指天象的背日無光或向日有光。許慎《說文解字》說:“陰,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從(cong) 阜。侌聲。”“陽,高明也。從(cong) 阜。昜聲。”而由日光的照射與(yu) 否又引申出表示地理方位的“山南”“山北”的含義(yi) 。可見,無論是“陰”“陽”的本義(yi) 還是引申義(yi) ,都體(ti) 現了對自然現象表征的屬性,即對於(yu) 事物方位處所的說明。這一特性在《尚書(shu) 》《詩經》等先秦典籍中亦可得到印證,如“至於(yu) 嶽陽”“岷山之陽”“南山之陽”等。
“五行”二字最早見於(yu) 《尚書(shu) ·甘誓》,《尚書(shu) ·洪範》則較為(wei) 係統地說明了“五行”的名稱、順序和功能,是對“五行”自然屬性的一種界定,如“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cong) 革,土爰稼穡”。比較來看,“五行”與(yu) “陰陽”起初具有的“表物”屬性一樣,以“水、火、木、金、土”為(wei) 序的“五行”並沒有涉及彼此之間的結構和關(guan) 係,隻是表明了五種自然材質的某些屬性,尚不具備抽象的哲學含義(yi) 。
從(cong) 人類的認知發生過程及規律來看,觀念的出現標誌著人類的認知水平進入了一個(ge) 相對高級的階段,而觀念的形成,則一定是在經過高度概括、歸納、抽象之後。“陰陽”“五行”觀念的出現,無疑是這一過程的產(chan) 物。“陰陽”觀最初來自人們(men) 對周而複始的自然現象所作出的經驗性的觀察,如由於(yu) 太陽運動導致光照的向與(yu) 背,方位處所的南與(yu) 北。而人類在對自然界進行抽象化、係統化歸納的時候,為(wei) 什麽(me) 最終選擇“五行”所指的五種自然材質?我們(men) 可以大膽推測,在“五行”之前,人類對於(yu) 自然界的認知一定還有其他材質摻雜其間,但通過長期的經驗積累和係統歸納,最終認定自然界就是由這五種材質構成。人類對自然現象進行仰天俯地式的這一思考是合乎認知過程及規律的。
從(cong) “陰陽”“五行”觀念發生的源頭來看,二者側(ce) 重有所不同。“陰陽”表征的是事物方位處所的自然屬性,是一種外在性指向;而“五行”所包含的五種自然材質則顯現了實體(ti) 自身的固有屬性,是一種內(nei) 在性固有。因此,這一外在性指向和內(nei) 在性固有所蘊含的思想張力就為(wei) “陰陽”“五行”的合流提供了邏輯依據和理論支撐。
然而,當“陰陽”遵循天象的背日或向日的規律來對方位處所進行表征的時候,其自身是不能發生也不會(hui) 發生變化的,山南即山南,山北即山北,這就使“陰陽”呈現出了“靜態”的性質。這一“靜態”性質下的“陰”“陽”,若脫離彼此存在,則仍可獲得獨立存在的表征意義(yi) 。但當“陰陽”並舉(ju) 且作為(wei) 一個(ge) 統一的係統出現,再加之與(yu) 消長變化的“氣”交相融合,此時的“陰陽”就從(cong) “靜態”邏輯地轉變為(wei) “動態”了。《國語·周語》載:“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luan) 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於(yu) 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這是現存文獻中把“陰陽”作為(wei) “陰陽二氣”理解的最早表述,“陰陽二氣”失去其固有的合理秩序,致使“陽氣”不能上浮,“陰氣”不能下沉,所以三川地震。可見,“陰陽”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這裏的“陰陽”不再表征事物的方位處所,而是邏輯地轉變為(wei) 實體(ti) 自身固有的屬性,即“陰陽”是實體(ti) 的“自有”屬性。顯然,“陰陽”性質的轉變經曆了一個(ge) 從(cong) “靜態—表物”到“動態—自有”的過程。說其“動態—自有”,是因為(wei) 當方位處所發生變化時,“陰陽”也要且必然要隨之變化,以重新表征事物的方位處所,因此,“表物”的屬性就會(hui) 邏輯地轉變為(wei) 事物“自有”的屬性。雖然此處“陰陽”還不能從(cong) 根本上作為(wei) 事物性質的普遍化抽象,但作為(wei) “伏、迫”“出、烝”變化的“陰氣”和“陽氣”卻帶有了某種“動力”因素,並呈現出一定程度的哲學意涵。
這一思想傾(qing) 向在道家文獻中體(ti) 現得較為(wei) 明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wan) 物。萬(wan) 物負陰而抱陽,衝(chong) 氣以為(wei) 和”(《道德經·四十二章》),與(yu) “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乎天,赫赫發乎地;兩(liang) 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莊子·田子方》),就是道家建構起來的宇宙生成的理論模式。有了“生萬(wan) 物”“物生焉”就必然有一個(ge) 內(nei) 在的動力之源能使其“生”、使其“成”,而這個(ge) 動力之源就是“陰陽二氣”。可見,道家“衝(chong) 氣為(wei) 和”與(yu) “交通成和”的思想使“陰陽”這一“動態—自有”性質更加凸顯。
“陰陽”觀念在《易傳(chuan) 》中得到了更為(wei) 係統的發展。《易傳(chuan) 》以“—”“--”二爻的增減、變動形成卦與(yu) 卦之間的變換、聯係,並在此基礎上也建構起一個(ge) 宇宙生成的理論模式。所謂“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wan) 物而不遺”“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liang) 儀(yi) 。兩(liang) 儀(yi)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係辭上》),這種“相推”“範圍”“曲成”的動力之源就在於(yu) “—”“--”二爻的消長、變化。至此,可以說基於(yu) “陰陽”形態下的宇宙生成論模式的建構就完成於(yu) “陰陽”屬性的自有化和其消長動力的遍在化之中。
“五行”觀念的內(nei) 涵、性質經曆了由具體(ti) 、單一到抽象、豐(feng) 富的過程。幽王九年諸侯叛周作亂(luan) ,周太史伯在答鄭桓公時,說到“和”“同”之別和“五行相雜”的問題。史伯認為(wei) ,“以同裨同”則“不繼”“盡乃棄矣”,隻有“以他平他”“以土與(yu) 金木水火雜”,才能“以成百物”“出千品,具萬(wan) 方,計億(yi) 事,材兆物,收經入,行姟極”(《國語·鄭語》)。此時,“五行”之間已經存在一種“相雜”關(guan) 係,並經曆了一個(ge) 從(cong) 無關(guan) 係的自然材質到能夠相雜以成物的過程。
但是,把“五行”僅(jin) 僅(jin) 作為(wei) 五種自然材質,或將其與(yu) 其他事物任意組合、隨意別類並不能說明其內(nei) 在所具有的更為(wei) 深刻的結構機製。這種結構機製被董仲舒以“比相生而間相勝”(《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的理論形式所闡發,就使“五行”之間的關(guan) 係成為(wei) 新的“生勝”(“生克”)關(guan) 係,並在此關(guan) 係基礎上形成了係統化的“生克機製”。而“五行”之所以能夠形成生克結構,一是與(yu) “陰陽”的消長變化有關(guan) ;二是在於(yu) 其彼此固有屬性所具有的異質性特征,若以兩(liang) 、三、四為(wei) 例,則隻要首尾做到“比”,“相生”即可成立,但“間相勝”則不能。而“比相生而間相勝”之所以要成立且能成立,“水、火、木、金、土”自身固有的屬性正是最好的說明。可見,“五行”之間形成比間循環的生克機製就能成為(wei) 一種生生不息的動力之源,這也是基於(yu) “五行”形態下宇宙生成論模式建構的又一完成。
綜上所述,需指明三點:其一,“陰陽”從(cong) “靜態—表物”轉變為(wei) “動態—自有”,其實質是“屬性”到“實體(ti) ”的轉變,而無論是“表物”還是“自有”,作為(wei) “屬性”本身卻不能失去。其二,在這一轉變過程中,“陰陽”屬性的自有化離不開“五行”固有屬性及其生克機製的影響。最初作為(wei) 五種自然材質的“五行”,其本身就顯現著實體(ti) 的自身固有屬性,而“五行”之間的生克關(guan) 係本身就是一種“動態”顯現。“五行”生克機製的完備更是受到“陰陽”消長變化的影響,由“五者”形成的生克關(guan) 係其本身就是作為(wei) “兩(liang) 者”的“陰陽”消長變化的邏輯延伸和理論投射。可見,“陰陽”已經具有了“五行”的性質,是“五行化”了的“陰陽”;而“五行”也涵括了“陰陽”的性質,是“陰陽化”了的“五行”。隻有“陰陽”和“五行”各自帶上彼此的屬性,形成一種有機的結晶互映,二者的合流才能是合理的、有效的。其三,“陰陽”屬性由“表物”轉變為(wei) “自有”與(yu) “五行”本就固有的屬性其意義(yi) 指向並無二致,這就成為(wei) “陰陽”“五行”合流的內(nei) 在邏輯依據和理論支撐。而當“陰陽”屬性的自有化與(yu) “五行”結構的機製化形成,加之帶有彼此性質所形成的結晶互映,則作為(wei) 動力之源的“陰陽五行”就遍在化於(yu) 其所建構的宇宙生成論模式中了。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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