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傳波、郭麗】《孝經》中“孝”的內涵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8-05-08 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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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中“孝”的內(nei) 涵

作者:劉傳(chuan) 波、郭麗(li) (齊魯工業(ye) 大學(山東(dong) 省科學院);山東(dong) 理工大學)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三月廿三日庚子

            耶穌2018年5月8日

 

《孝經》是“十三經”中的重要經典,也是古代蒙學讀本。中華文化重視孝道,《孝經》從(cong) 多方麵對“孝”作出闡釋,對“孝”的內(nei) 涵作出界定,認為(wei) “孝”具有重要的社會(hui) 作用。

 

孝的性質與(yu) 作用

 

《孝經》第一章《開宗明義(yi) 》,明確論說“孝”的性質與(yu) 作用:“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是說,在道德中“孝”是最根本的,是教化的基礎。“孝”不是自然而然地產(chan) 生,而是通過教化,在人身上發生作用。《開宗明義(yi) 》提出,孝是“至德要道”,是人們(men) 最高的道德規範,是最重要的生活方式。維持孝道可以使天下安定,百姓和睦,倫(lun) 理社會(hui) 關(guan) 係順暢。

 

《開宗明義(yi) 》又提出:“夫孝,始於(yu) 事親(qin) ,中於(yu) 事君,終於(yu) 立身。”這說明孝的內(nei) 涵非常廣泛,孝的開始,是對父母雙親(qin) 的侍奉;最終關(guan) 注點則是個(ge) 人的為(wei) 人處世,要符合道德規範,從(cong) 而成就個(ge) 人的品德修養(yang) 。從(cong) 這裏可以看出,《孝經》中的“孝”,不僅(jin) 是一般人理解的“孝順,善事父母”的狹隘含義(yi) ,最終目的是個(ge) 體(ti) 的處世與(yu) 為(wei) 人,使個(ge) 體(ti) 成為(wei) 人格健全的人。從(cong) 《開宗明義(yi) 》來看,《孝經》非常敏銳地認識到了“孝”的社會(hui) 屬性,這種屬性與(yu) 父母生養(yang) 子女的“養(yang) ”有很大的不同:“養(yang) ”是一種天性,而“孝”則附加了極強的教化功能和社會(hui) 屬性,與(yu) 人的品德修養(yang) 密切相關(guan) 。“孝”的初級階段是孝順父母,延而伸之,這種品行是一種極高的道德,最終會(hui) 內(nei) 化為(wei) 個(ge) 人修養(yang) ,從(cong) 而使個(ge) 體(ti) 因“孝”而安身立命。

 

個(ge) 人身份與(yu) 孝

 

因為(wei) 身份、地位、職守不同,《孝經》對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孝的要求各不相同。

 

《孝經》將《天子章》排到《開宗明義(yi) 》之下,表明“孝”上自天子,下自黎庶百姓,都要遵守。《天子章》說:“愛親(qin) 者,不敢惡於(yu) 人;敬親(qin) 者,不敢慢於(yu) 人。愛敬盡於(yu) 事親(qin) ,而德教加於(yu) 百姓,刑於(yu) 四海。蓋天子之孝也。”天子能夠愛自己的父母雙親(qin) ,也就不會(hui) 厭惡別人的父母;能夠敬重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會(hui) 怠慢別人的父母。其最大價(jia) 值在於(yu) ,天子能夠以愛敬之心,盡力侍奉父母,就會(hui) 以道德教化百姓,做天下人的榜樣。

 

諸侯位置在天子之下,其權力在自己的封地中是最大的,所以《諸侯章》在《天子章》之下。《諸侯章》說:“在上不驕,高而不危;製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在討論諸侯“孝”時,強調了諸侯的做事規範。諸侯身處高位,行為(wei) 舉(ju) 止要謹慎、合乎法度,不要為(wei) 享樂(le) 而僭越禮製,這樣可以保守富貴,進而能夠保衛自己的國家,使百姓和睦相處。諸侯的重要職責是遵守禮製,維持既有的諸侯權力,使社稷保全,使諸侯國中的百姓過上和樂(le) 安定的生活。《孝經》認為(wei) ,對於(yu) 諸侯來說,他們(men) 身在高位,應該遵守禮製,維持現有的國家秩序,安定百姓生活。他們(men) 應安於(yu) 現狀,既不破壞已有的秩序,也不創造新的規範,這對天下的安定大有好處。

 

對於(yu) 卿大夫來說,需要遵守先王的禮製。卿大夫穿的衣服要符合法度,說話要合乎禮法,行為(wei) 要符合道德規範,即《卿大夫章》所說的:“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卿大夫做事的核心要義(yi) 是在行事為(wei) 人中符合禮製,不逾越法度,強調他們(men) 說話、做事的行為(wei) 規範。卿大夫事務性的事情較多,《孝經》要求他們(men) 說話、做事要符合現有的法度、道德規範;強調他們(men) 道德修養(yang) 的內(nei) 化,能夠做到從(cong) 心所欲而不逾矩。同諸侯的職責一樣,《孝經》強調了卿大夫保守其家族身份、利益的責任。這個(ge) 階層是官吏的高級職位,他們(men) 保守住自己的官職,按部就班,以維持社會(hui) 的穩定。

 

“士”是國家的低級官員,地位在卿大夫之下,庶人之上。《士章》對“士”的“孝”,有詳細而廣泛的規定。認為(wei) 士人的“孝”,應該包含“愛、敬”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士人對父親(qin) 的孝,包含著“愛”“敬”;對母親(qin) 的孝,側(ce) 重於(yu) “愛”;對君主,側(ce) 重於(yu) “敬”。同時將士人的“孝”進一步推衍,除了敬重君主外,還要敬重職位在士人之上的一切上級;認為(wei) 士以孝之道事君主,則會(hui) 忠心,以敬重兄長的態度為(wei) 上級做事,就能順從(cong) 上級,這樣才能保守已有的爵位和俸祿,從(cong) 而保住家裏的祭祀水準,不辱父母。

 

《庶人章》說:“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yang) 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對於(yu) 庶人來說,需要順應自然之道,根據土地所出產(chan) ,謹慎小心,節約用度,來奉養(yang) 父母。庶人孝的最高規範,是奉養(yang) 父母,使他們(men) 吃飽穿暖,強調庶人要通過生產(chan) 、節約,積累物資和財富,使父母過上溫暖飽足的生活。

 

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根據他們(men) 的職責與(yu) 能力的大小,“孝”的涵蓋範圍有所不同。

 

孝在古代社會(hui) 的作用

 

《孝經》強調了“孝”的天經地義(yi) ,是人的行為(wei) 規範。

 

孝的核心點是奉養(yang) 父母。《庶人章》說:“自天子至於(yu) 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說明從(cong) 天子到庶人,不管什麽(me) 人,在“行孝”這一點上是一致的。至於(yu) 孝的作用,《三才章》裏指出:“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認為(wei) 孝是可以實現教化作用的,通過孝的發揚光大,能夠使國家維持安定秩序,使百姓奉養(yang) 他們(men) 的雙親(qin) ,從(cong) 而達到生活安樂(le) 、風清氣正的理想狀態。

 

《孝經》對於(yu) 古代社會(hui) 中不同的人群,提出了不同的行孝標準與(yu) 要求。

 

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因為(wei) 地位不同、財力不同、職守不同,行孝的範圍和內(nei) 容也各不相同,其中核心的一點是每個(ge) 人按照自己的身份職守來做事,強調了個(ge) 體(ti) 的修養(yang) 。要求每個(ge) 階層的人都應該遵守已有的道德規範與(yu) 禮樂(le) 文明製度,明確各自不同的社會(hui) 角色以及職責定位。尤其對於(yu) 諸侯、卿大夫等執掌權力的階層,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需要謹慎修養(yang) ,對國家和上級負責,嚴(yan) 格按照相關(guan) 規章製度辦事,依法、依道規範自己的言與(yu) 行,不要驕、滿,更不能不顧及個(ge) 人身份而任意妄為(wei) 、僭越禮製,隻有這樣,才能從(cong) 根本上維護既有的身份和地位,保持國家社會(hui) 的安定。

 

《孝經》把“孝”看得極高,將“孝”提到與(yu) 天、地並稱的位置。在內(nei) 部邏輯中,《孝經》分析了“孝”在古代社會(hui) 對父母、君主、個(ge) 人方麵不同的內(nei) 涵,重視個(ge) 體(ti) 的身份地位與(yu) 所行的孝道內(nei) 容的對應;在社會(hui) 功能上凸顯了“孝”的多重價(jia) 值,提出了孝的教化對於(yu) 維護社會(hui) 秩序與(yu) 規範、保持社會(hui) 穩定具有的作用。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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