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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兵作者簡介:馮(feng) 兵,男,西元1975年生,重慶奉節人,廈門大學哲學博士。現華廈門大學哲學係教授。著有《朱熹禮樂(le) 哲學思想研究》等。 |
儒家“敬”論的三個(ge) 發展階段——以《尚書(shu) 》、《曲禮》和程朱理學為(wei) 例
作者:馮(feng) 兵
來源:《哲學動態》2016第1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十七日庚午
耶穌2017年4月13日
作者簡介:馮(feng) 兵,華僑(qiao) 大學生活哲學研究中心、華僑(qiao)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
內(nei) 容提要:“敬”是中國傳(chuan) 統倫(lun) 理思想的重要範疇,貫穿了中國古代思想發展的始終,它大致經曆了三個(ge) 發展階段:首先是商、周時期由“敬天”轉向“敬德”的以政治倫(lun) 理為(wei) 主導的第一階段,此時的“敬”體(ti) 現了聖王先哲的憂患意識,其主要理論載體(ti) 為(wei) 《尚書(shu) 》;其次是戰國秦漢時期以禮履“敬”、以“敬”行禮的規範倫(lun) 理階段,這體(ti) 現了紛亂(luan) 動蕩的時代背景下人文理性精神的升華,其代表性文獻是《曲禮》;最後則是以程朱理學為(wei) 核心的視“敬”為(wei) 聖門至上心法的理學時期,此階段的“敬”論最為(wei) 係統,代表著儒家心性論、工夫論的最高成就。
關(guan) 鍵詞:敬/《尚書(shu) 》/《曲禮》/程朱理學
標題注釋:本文係福建省社會(hui) 科學基地重大項目“朱熹的生活哲學思想及其當代價(jia) 值”(FJ2015JDZ012)的階段性成果。
【正文】
“敬”是中國古代思想中的一個(ge) 重要範疇,有著強烈的倫(lun) 理屬性與(yu) 社會(hui) 價(jia) 值。古人對“敬”高度重視,如《易·需卦》九三爻辭曰“需於(yu) 泥,致寇至”,《象傳(chuan) 》解釋為(wei) “需於(yu) 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又上六爻辭“入於(yu) 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象傳(chuan) 》釋為(wei) “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離卦》之初九曰“履錯然,敬之無咎”,其《象傳(chuan) 》釋為(wei) :“履錯之敬,以辟咎也。”從(cong) 《易》中“敬”可使人“終吉”、“辟咎”、“不敗”的觀點,可見我國古人對“敬”的期許和看重。而在傳(chuan) 統儒學中,“敬”論的發展大致經曆了從(cong) 作為(wei) 政治倫(lun) 理的“敬天”、“敬民”與(yu) “敬德”,到作為(wei) 規範倫(lun) 理的“敬禮”,再到作為(wei) 程朱理學心性工夫論的“聖門第一義(yi) ”這樣三個(ge) 階段。本文將主要以《尚書(shu) 》、《曲禮》和程朱理學之“敬”論為(wei) 例,逐一展開討論。
《尚書(shu) 》中即有對“敬”在政治、社會(hui) 及宗教等領域中的道德作用的較早論述。《尚書(shu) ·堯典》載:“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又載:“帝曰:‘契,百姓不親(qin) ,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敬授人時”、“敬敷五教”等說法表明,早在上古時期“敬”就已經成為(wei) 了統治者理想人格中的固有德性要求,並體(ti) 現於(yu) “授人時”、“敷五教”等具體(ti) 的事務中,其實質則是通過“敬”於(yu) 事來體(ti) 現“欽若昊天”之“敬天”的宗教情懷。偽(wei) 古文尚書(shu) 《大禹謨》中也載:“欽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願,四海困窮,天祿永終。”指出統治者隻有謹守職分、敬慎其事方能永享上天所給予之福祿。而且“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予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予臨(lin) 兆民,懍乎若朽索駕馭六馬,為(wei) 人上者,奈何不敬?”(《五子之歌》,下引《尚書(shu) 》,隻注篇名)民為(wei) 邦國之根本,統治者必須“愛民”、“保民”與(yu) “敬民”。此語明確將政治倫(lun) 理與(yu) 對天帝的信仰(即宗教倫(lun) 理)結合起來,將“敬天”落實為(wei) “敬民”。因此,《高宗肜日》載:“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feng) 於(yu) 昵。”而“敬民”便須聽從(cong) “民命”,如《盤庚下》載:“朕及篤敬,恭承民命,用永地於(yu) 新邑。”盡管偽(wei) 孔安國傳(chuan) 注《高宗肜日》篇之“王司敬民”為(wei) “王者主民,當敬民事。”①以“敬民”為(wei) “敬民事”,並非完全以“人”、“民”本身為(wei) “敬”的對象,但無論如何,“人”、“民”在社會(hui) 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已得到了商、周統治者的高度重視。
除了“敬天”、“敬民”之外,“敬德”也是《尚書(shu) 》論“敬”的重要內(nei) 容,這主要體(ti) 現在《周書(shu) 》中。郭沫若說:“‘敬德’的思想在周初的幾篇文章中就像同一個(ge) 母題的和奏曲一樣,翻來覆去地重複著。”②如周書(shu) 《召誥》就曾反複申明“敬德”:“嗚呼!天亦哀於(yu) 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因為(wei) 有前車之鑒:“我不可不監於(yu) 有夏,亦不可不監於(yu) 有殷。……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所以周初統治者基於(yu) “敬德”的德治理念,特別強調要“往敬用治”(《君奭》),具體(ti) 如:“敬用五事”(《洪範》),在各項社會(hui) 政治管理事務中心懷敬慎;“敬明乃罰”(《康誥》),“哀敬折獄,明啟刑書(shu) 胥占,鹹庶中正”(《呂刑》),即要慎刑輕罰,合理對待德、刑關(guan) 係。而以“敬”治刑獄,不僅(jin) 是要“鹹庶中正”,更希望以刑弼教,“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從(cong) 而實現“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呂刑》)的道德治世。
通過以上對《尚書(shu) 》之“敬”的梳理,大致可以看出,“敬”作為(wei) 一種重要的倫(lun) 理觀念較早得到了周初聖賢的重視,並將宗教與(yu) 人文會(hui) 通一體(ti) :“敬”的對象既有宗教意義(yi) 上的“天”,也有“民”或“人”及統治者之“德”。而且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在社會(hui) 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與(yu) 影響逐漸超越了“天”,正如陳來所說:“商周世界觀的根本區別,是商人對‘帝’或‘天’的信仰中並無倫(lun) 理的內(nei) 容在其中,總體(ti) 上還不能達到倫(lun) 理宗教的水平。而周人的理解中,‘天’與(yu) ‘天命’已經有了確定的道德內(nei) 涵,這種道德內(nei) 涵是以‘敬德’和‘保民’為(wei) 主要特征的。天的神性的漸趨淡化和‘人’與(yu) ‘民’的相對於(yu) ‘神’的地位的上升,是周代思想發展的方向。”③總體(ti) 來看,《尚書(shu) 》之“敬”的政治倫(lun) 理色彩濃厚,其“敬天”與(yu) “敬民”、“敬德”並行,最終目的是為(wei) 了“本固邦寧”、“祈天永命”以使“予一人”得以“天祿永終”,這更多是源於(yu) 周初統治者與(yu) 思想家自身在“天命靡常”、“唯德是輔”的新天道觀籠罩下的政治憂患意識。對此,可借用徐複觀的一段話為(wei) 之作注:
在憂患意識躍動之下,人的信心的根據,漸由神而轉移向自己本身行為(wei) 的謹慎與(yu) 努力。這種謹慎與(yu) 努力,在周初是表現在“敬”、“敬德”、“明德”等觀念裏麵。尤其是一個(ge) “敬”字,實貫穿於(yu) 周初人的一切生活之中,這是直承憂患意識的警惕性而來的精神斂抑、集中,及對事的謹慎、認真的心理狀態。這是人在時時反省自己的行為(wei) ,規整自己的行為(wei) 的心理狀態。周初所強調的敬的觀念,與(yu) 宗教的虔敬,近似而實不同。宗教的虔敬,是人把自己的主體(ti) 性消解掉,將自己投擲於(yu) 神的麵前而徹底皈歸於(yu) 神的心理狀態。周初所強調的敬,是人的精神,由散漫而集中,並消解自己的官能欲望於(yu) 自己所負的責任之前,凸顯出自己主體(ti) 的積極性與(yu) 理性作用。④
而在《詩經》中,“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胡不相畏?不畏於(yu) 天!”(《小雅·雨無正》)這段詩既有統治者對自我德性的警醒與(yu) 關(guan) 懷,也有對人格神意義(yi) 的上天的恭敬或敬畏。又如“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敬天之渝,無敢馳驅”(《大雅·板》)、“昊天上帝,則我不虞。敬恭明神,宜無悔怒”(《大雅·雲(yun) 漢》)等,都強調天意無常,人會(hui) 動輒得咎,故而“至於(yu) 天變,尤當敬畏”⑤。另外,還有“各敬爾儀(yi) ,天命不又”(《小雅·小苑》)、“敬慎威儀(yi) ,以近有德”(《大雅·民勞》)、“慎爾出話,敬爾威儀(yi) ,無不柔嘉”(《大雅·抑》)等,從(cong) 這些對“威儀(yi) ”(即禮)之敬慎與(yu) 牢守的強調可見,相比於(yu) 《尚書(shu) 》之《周書(shu) 》,《詩經》中的“敬”的宗教色彩似乎更為(wei) 濃厚。當然,《詩經》之“敬”的意涵也同樣是冶宗教與(yu) 人文於(yu) 一爐的,並對禮本身的規範意義(yi) 較為(wei) 重視。
在《尚書(shu) 》裏很少提到“敬”與(yu) 禮的關(guan) 係,《詩經》雖強調“敬爾威儀(yi) ”並將禮視為(wei) “敬”的重要對象,肯定了禮的價(jia) 值與(yu) 作用,但也沒有明確指出“敬”在禮論係統中的意義(yi) 。而《左傳(chuan) 》則較充分地認識到了“敬”於(yu) 禮之實踐的重要性。如《左傳(chuan) 》僖公十一年提到“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左傳(chuan) 》成公十三年載“勤禮莫如致敬”,這些都明確指出了“敬”對於(yu) 禮的踐履和運行的重要價(jia) 值。這對於(yu) 《禮記》的《曲禮》等篇對“敬”的重視有著重要的啟發意義(yi) 。而除了《曲禮》在篇首即言“禮,毋不敬”之外,《禮記·哀公問》也記載孔子之語“所以治禮,敬為(wei) 大”⑥,《大戴禮記·勸學》亦曰“不敬無禮,無禮不立”,這些都說明了“敬”對於(yu) 禮的首要地位。二程門人範祖禹便總結說:“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亦可以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⑦
很可能“成篇於(yu) 春秋末期戰國前期”⑧的《曲禮》作為(wei) 《禮記》的第一篇,通常被視作對《禮記》諸篇內(nei) 容的統括。如《禮記正義(yi) 》中孔穎達引陸德明對《曲禮》篇名的解釋曰:“《曲禮》者,是《儀(yi) 禮》之舊名,委曲說禮之事”;又引鄭玄之語:“名曰《曲禮》者,以其篇記五禮之事”;並申述道:“案鄭此說,則此《曲禮》篇中有含五禮之義(yi) 。……此篇既含五禮,故其篇名為(wei) 《曲禮》。《曲禮》之與(yu) 《儀(yi) 禮》,其事是一。以其屈曲行事,則曰《曲禮》;見於(yu) 威儀(yi) ,則曰《儀(yi) 禮》。”⑨按此處漢唐諸家的看法,《曲禮》顯然是對諸禮內(nei) 容和意義(yi) 的概說。而《曲禮》開篇即說“毋不敬”,事實上“敬”也確實貫穿於(yu) 禮之全體(ti) ,如鄭玄注雲(yun) “禮主於(yu) 敬”,孔穎達疏釋曰:“又案鄭《目錄》雲(yun) ‘《曲禮》之中,體(ti) 含五禮’,今雲(yun) ‘《曲禮》曰:毋不敬’,則五禮皆須敬,故鄭雲(yun) ‘禮主於(yu) 敬’。”⑩鄭、孔都強調“禮主於(yu) 敬”、“五禮皆須敬”,“敬”顯然被認為(wei) 是儒家禮學的核心思想。而就《曲禮》來說,盡管其中“敬”字隻七見,但細讀全文,卻可發現其無處不是論“敬”。《曲禮》中的“敬”有多方麵的內(nei) 涵和表現,基本代表了中國傳(chuan) 統“敬”論的核心意涵。
(一)“警”
《釋名·釋言語》曰:“敬,警也,恒自肅警也。”徐複觀說:“‘敬’字的原來意義(yi) ,隻是對於(yu) 外來侵害的警戒,這是被動的直接反應的心理狀態。周初所提出的敬的觀念,則是主動的、反省的,因而是內(nei) 發的心理狀態。這正是自覺的心理狀態,與(yu) 被動的警戒心理有很大的分別。”(11)《釋名》釋“敬”為(wei) “恒自肅警”,強調的正是這樣一種主動的、內(nei) 發的自覺心理狀態,有自我警醒、自我“提撕”之意。朱熹也解釋為(wei) :“敬是個(ge) 瑩徹底物事。……提撕便敬;昏倦便是肆,肆便不敬。”(12)“此一個(ge) 心,須每日提撕,令常惺覺。”(13)關(guan) 於(yu) “敬”的此種含義(yi) ,《曲禮》中有著較為(wei) 具體(ti) 的描述,如:“敖不可長,欲不可從(cong) ,誌不可滿,樂(le) 不可極。”鄭玄注道:“四者慢遊之道,桀、紂所以自禍。”(14)衛湜《禮記集說》引費氏之言曰:“此四戒者皆所以持其敬也。”(15)認為(wei) 四個(ge) “不可”是對人之情感與(yu) 心理的告誡、警示。陳澔亦引朱熹的話,說此四句“皆禁戒之辭”。(16)不過,此處雖是誡勉、警示之意,但具體(ti) 則指對自我的放縱、傲慢之心予以主動和內(nei) 發的怵惕警覺。另如“臨(lin) 財毋苟得,臨(lin) 難毋苟免。很毋求勝,分毋求多。疑事毋質,直而勿有。”衛湜在《禮記集說》中引永嘉戴氏之解曰:“天下之患,莫大於(yu) 苟可為(wei) 而止。故苟者,自恕之辭也。”並據此強調“人心不可有所求也”,認為(wei) “求勝”、“求多”、“直而有”之念“皆私欲之難製者”。(17)可見,在名利麵前人人都需“恒自肅警”,為(wei) 其所當為(wei) ,止其所當止,這當然需要強烈的自警意識而“常惺覺”。這種自警意識所強調的,正是對內(nei) 心欲望、情感的表達是否逾越禮法尺度的一種自我警覺與(yu) “提撕”,表現於(yu) 外便是“敬”,即對禮法規範的嚴(yan) 格恪守。
(二)“肅”
《爾雅·釋訓》載:“穆穆肅肅,敬也。”《說文·苟部》:“敬,肅也,從(cong) 支、苟。”兩(liang) 者均以“肅”說“敬”,這是對人在“敬”時的嚴(yan) 肅莊重的心理與(yu) 情態的描述。《曲禮》中對行禮以“敬”之肅穆情態的要求多出現在較為(wei) 隆重的典禮或喪(sang) 、祭禮等場合中。如:“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孫希旦引吳澄的解釋說:“禱祠者,因事之祭;祭祀者,常事之祭。皆有牲幣以供給鬼神,必依於(yu) 禮,然後其心誠實,其容莊肅。”(18)在《論語·八佾》中,孔子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即強調在行祭禮之時祭祀者內(nei) 心當極度誠敬。而《曲禮》作者於(yu) 此進一步指出,在禮的規範和保障下,祭祀者內(nei) 心的誠敬體(ti) 現於(yu) 儀(yi) 容表情的莊嚴(yan) 肅穆,即不僅(jin) “其心誠實”,且“其容莊肅”。當提到“與(yu) 父同宮者”(即與(yu) 父同住的孝子)的“居處及行立待賓祭祀敬慎之事”時(19),《曲禮》要求“為(wei) 人子者……聽於(yu) 無聲,視於(yu) 無形。不登高,不臨(lin) 深,不苟訾,不苟笑。”鄭玄釋“聽於(yu) 無聲,視於(yu) 無形”為(wei) “恒若親(qin) 之將有教使然”(20),強調這是針對孝子肅穆莊重的情貌而言的。至於(yu) “不登高,不臨(lin) 深,不苟訾,不苟笑”,鄭玄注為(wei) “為(wei) 其近危辱也”。登高、臨(lin) 深自然是危險舉(ju) 動,無須多言;“不苟訾”、“不苟笑”,按鄭玄和孔穎達的解釋,乃是因為(wei) 人即便有過錯,也不喜歡被人譏笑訕謗,此乃人之天性,若孝子“苟譏毀訾笑之,皆非彼所欲,必反見毀辱,故孝子不為(wei) 也”(21)。盡管此節內(nei) 容講述的是孝子的敬慎之道,但從(cong) 其對言行舉(ju) 止的具體(ti) 要求與(yu) 描述來看,則顯然也凸出了子女在日常行事中致“敬”於(yu) 父母時所體(ti) 現的莊敬肅穆情態。
(三)“慎”
《玉篇·苟部》講:“敬,慎也。”這是對人持“敬”時的謹慎心理的揭示。對此,《曲禮》有著細致的規定。如:“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臨(lin) 喪(sang) 不笑,揖人必違其位,望柩不歌,入臨(lin) 不翔。當食不歎。鄰有喪(sang) ,舂不相。裏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sang) 不由徑,送葬不辟塗潦。臨(lin) 喪(sang) 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lin) 樂(le) 不歎,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yu) 人。”可見,在不同的禮儀(yi) 場合,人們(men) 行禮以“敬”須有不同的儀(yi) 容表現,稍有不慎則“失色於(yu) 人”,故“君子戒慎”。對“失色於(yu) 人”,孔穎達正義(yi) 曰:“上既言內(nei) 外宜稱,故君子接人,凡所行用,並使心色如一,不得色違於(yu) 心,故雲(yun) ‘不失色於(yu) 人’也”(22),強調在不同禮儀(yi) 場合中人的表情姿容應該與(yu) 內(nei) 心的道德情感相稱,因此“不失色”就是不失禮。而如何做到不失禮,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慎”,即處處謹遵禮法,不有絲(si) 毫差池。具體(ti) 如“娶妻不取同姓,故買(mai) 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同姓不婚,在《曲禮》成書(shu) 的時代已是人倫(lun) 之大節,即使是納妾,也應當慎之又慎。另如“將上堂,聲必揚。戶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鄭玄說此舉(ju) 是為(wei) 了“警內(nei) 人”、“不幹掩人之私”(23),即登門造訪時言行必須謹慎,以免幹人隱私,這是行禮之“敬”的基本表現。再如“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君有疾飲藥,臣先嚐之;親(qin) 有疾飲藥,子先嚐之。醫不三世,不服其藥”等,都是禮所規定的在各類社會(hui) 生活中道德主體(ti) 的敬慎之道。
(四)“恭”
《玉篇·苟部》又載“敬,恭也”,即釋“敬”為(wei) “恭”。《曲禮》說“坐如屍,立如齊”,孔穎達釋曰:“立如齊者,人之倚立,多慢不恭”。“慢”既為(wei) “不恭”,反之則“恭”也就是“不慢”了。同時,鄭玄注《周禮·天官·太宰》中“二曰敬故”為(wei) “不慢舊也。”“敬”即“不慢”,可見“恭”、“敬”義(yi) 同。“慢”,《釋名·釋言語》道:“慢,漫也,漫漫心無所限忌也。”“不慢”就是不慢怠、不散漫。朱熹說:“敬是不放肆底意思”(24),亦是如此。但“恭”、“敬”的內(nei) 涵也稍有差別,如《曲禮》中說:“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禮記正義(yi) 》引何胤語曰:“在貌為(wei) 恭,在心為(wei) 敬。”孔穎達疏曰:“故知貌多為(wei) 恭,心多為(wei) 敬。又通而言之,則恭敬是一。”(25)可見,“恭”主要是就“敬”的外在表現而言。當然,從(cong) 總體(ti) 上看,“恭”、“敬”還是一體(ti) 的。《曲禮》在“恭”、“敬”的具體(ti) 禮儀(yi) 表現上規定得十分詳細,如“毋側(ce) 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遊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鄭玄注曰:“皆為(wei) 其不敬。”(26)這些要求,都體(ti) 現了對不慢怠、不散漫、不放肆之恭敬心態與(yu) 言行的規定。
(五)“畏”
朱熹說:“敬不是萬(wan) 事休置之謂,隻是隨事專(zhuan) 一、謹畏、不放逸耳。”“敬,隻是一個(ge) ‘畏’字。”(27)由此可知,“敬”又體(ti) 現為(wei) “畏”,乃“謹畏”、“戒謹恐懼”的道德心理與(yu) 道德情感。在《論語·季氏》中,孔子道:“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曲禮》中對人們(men) 行禮以“敬”的要求裏也含有“畏”的意思,但其“畏”的對象更主要是“大人”及對“大人”應持的禮節本身。如:“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此孝子之行也。”孔穎達正義(yi) 曰:“此一節明人子謙卑,行著於(yu) 外,所敬又廣。”(28)即人子將對父親(qin) 之孝敬推擴到父親(qin) 的知交好友身上。陳澔也說此語是強調孝子當對父執輩“敬之同於(yu) 父”。(29)而其中的數處“不敢”,則充分體(ti) 現了“孝子之行”中的敬畏情態。又如“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懼辱親(qin) 也。”孔穎達釋此語為(wei) :“一則為(wei) 卒有非常,一則暗中行事,好生物嫌,故孝子深戒之。”按《孝經·開宗明義(yi) 》曰:“身體(ti) 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shang) ,孝之始也。”“服闇”、“登危”之舉(ju) 正是要把自己陷入危險之中,其結果不僅(jin) 傷(shang) 身,更會(hui) 讓父母受辱,此舉(ju) 自然非孝,故孝子在日常的言行舉(ju) 止中必須對任何可能辱及父母的事物都深懷戒警恐懼之心。再如祭祀之禮,《曲禮》規定“支子不祭,祭必告於(yu) 宗子。”“支子”即庶子,庶子不得主祭,若宗子因故無法行禮,庶子方可暫代,不過也應先行告知宗子,以示“不敢自專(zhuan) ”。(30)庶子的“不敢自專(zhuan) ”,與(yu) 其說是出於(yu) 對宗子權威的敬畏,毋寧說是懾於(yu) 禮的威嚴(yan) 和對“僭禮”的忌憚。這便是《曲禮》中“敬”之“畏”的表現與(yu) 社會(hui) 效應。
上述行禮之“敬”的種種內(nei) 涵之間的區域界限往往並不分明,而是可以相通的。如《曲禮》要求:“凡為(wei) 長者糞之禮,必加帚於(yu) 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以箕自鄉(xiang) 而扱之。”為(wei) 長者打掃,應將掃帚置於(yu) 箕之上,鄭玄說“如是方得兩(liang) 手奉箕,恭也。”(31)而且在掃地時還得用衣袂遮住灰塵,勿使塵土沾染了尊者;在用掃帚將塵土掃入箕之時,箕的口子還必須朝向自己,因為(wei) “以鄉(xiang) 尊者則不恭”(32)。顯然,此處之“敬”既有“恭”之意,又有謹小慎微、警醒肅然的意思。因此,在《曲禮》的“敬”論中,我們(men) 所作的“警”、“肅”、“慎”、“恭”、“畏”等含義(yi) 之區分隻能是出於(yu) 析論的方便而權且如此,實際上往往是諸義(yi) 並存與(yu) 融通的。而且,在禮的具體(ti) 實踐過程中,其“敬”的對象更多地體(ti) 現為(wei) 人群中的“長者”、“尊者”以及作為(wei) 人倫(lun) 秩序、行為(wei) 規範的禮本身,而非人格化的天帝與(yu) 鬼神。陳來說:“從(cong) 《左傳(chuan) 》各種‘禮也’和‘非禮也’的評論可見,人們(men) 更多是把禮作為(wei) 規範、衡量人的行為(wei) 的正義(yi) 原則。”(33)學界一般認為(wei) 《曲禮》的作者是曾子及其門人,成篇年代稍晚於(yu) 《左傳(chuan) 》,故而其禮觀念中的規範意識、倫(lun) 理意識更為(wei) 強烈。
三代禮樂(le) 傳(chuan) 統“一直在巫文化的主宰之下”(34),因此周初所製之禮樂(le) 仍有較濃的“巫風”。經過商周至春秋以來由“敬天”向“敬德”的人文理性升華,以及“德”從(cong) “西周時期與(yu) 王朝‘天命’相聯係的集體(ti) 和外在的‘德’,逐漸轉化為(wei) 個(ge) 人化、內(nei) 在化的‘德’”(35)之後,春秋戰國的精英階層去“巫風”的努力也帶來了“副產(chan) 品”,那就是早期禮樂(le) 傳(chuan) 統的逐漸崩壞,“陪臣執國命”、“禮樂(le) 征伐從(cong) 大夫出”、“八佾舞於(yu) 庭”等令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僭禮事件層出不窮,重新建構合乎時代精神的禮樂(le) 體(ti) 係已勢在必行。因此,《曲禮》繼承孔子“吾從(cong) 周”的誌業(ye) ,強調“敬禮”,也是時勢使然。但此時的禮顯然是經過了春秋時期人文理性的升華與(yu) 洗禮的,主要體(ti) 現為(wei) 人倫(lun) 與(yu) 社會(hui) 規範的意義(yi) ,“巫風”大為(wei) 淡化。很顯然,《曲禮》之“敬”與(yu) 《尚書(shu) 》之“敬”比較起來,最顯著的變化就是對作為(wei) “正義(yi) 原則”的外在規範性的禮的敬畏和崇尚,這為(wei) 春秋以來內(nei) 向化發展的德性觀念如何轉化為(wei) 外在化的德行提供了可以確切感知與(yu) 把握的現實依據與(yu) 準則。
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論語·八佾》)又道:“仁者,人也。”(《禮記·中庸》、《禮記·表記》)孔子認為(wei) 仁是人之為(wei) 人的根本,是人之道德的起點和基礎,因此他以“仁”為(wei) 人類實踐禮樂(le) 所應當具備的核心或基礎性倫(lun) 理觀念,所以人若不仁,則禮樂(le) 的製作與(yu) 實踐就無從(cong) 展開。在“仁”的具體(ti) 實踐中,孔子明確指出:“克己複禮為(wei) 仁”(《論語·顏淵》),即遵循外在規範意義(yi) 上的禮是實踐“仁”的一大關(guan) 鍵要素。而“禮主於(yu) 敬”,“敬”是實踐“仁”的方法論原則,如孔子強調“修己以敬”(《論語·憲問》),“執事敬”(《論語·子路》),“修己”約等於(yu) “克己”,“執事敬”約等於(yu) “複禮”,在這兩(liang) 個(ge) 方麵都必須持“敬”。這說明“敬”已貫穿於(yu) “克己複禮為(wei) 仁”的全過程,其中既體(ti) 現出了價(jia) 值理性,也有著較強的實踐理性色彩。
《易·文言傳(chuan) 》曰:“君子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敬義(yi) 立而德不孤”,將“敬”引入心性之“內(nei) ”。而子思、孟子的“敬”更明確成為(wei) 了心性之學,如《孟子·告子上》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恭敬之心”同其他數端一樣皆是人所“固有”的內(nei) 在之德。
程朱理學接續孟學,使“敬”成為(wei) 儒家心性之學的重要內(nei) 容與(yu) 修養(yang) 工夫的不二法門。如二程說:“識道以智為(wei) 先,入道以敬為(wei) 本……故敬為(wei) 學之大要。”(36)在他們(men) 那裏,“為(wei) 學”之途不外乎兩(liang) 條:一是內(nei) 在的“修己”、“涵養(yang) ”,而“涵養(yang) 須用敬”(37);二是外在的“執事”磨練,“君子之遇事,一於(yu) 敬而已”(38)。兩(liang) 者皆須用“敬”。對於(yu) 二程的這一轉進,陳淳在《北溪字義(yi) 》中指出:“敬一字,從(cong) 前經書(shu) 說處盡多,隻把做閑慢說過,到二程方拈出來,就學者做工夫處說,見得這道理尤緊切,所關(guan) 最大。敬字本是個(ge) 虛字,與(yu) 畏懼等字相似,今把做實工夫,主意重了,似個(ge) 實物事一般。”(39)二程將“敬”落實為(wei) 具體(ti) 的工夫論,此對朱熹影響頗大,朱熹道:“程先生所以有功於(yu) 後學者,最是敬之一字有力。”(40)因此他也強調:“‘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yi) ,徹頭徹尾,不可頃刻間斷。‘敬’之一字,真聖門之綱領,存養(yang) 之要法。”(41)又曰:“敬之一字,萬(wan) 善根本。涵養(yang) 省察、格物致知,種種功夫皆從(cong) 此出,方有據依。”(42)可見,在程朱理學中,“敬”是貫穿儒家“聖學”始終的“據依”,乃“萬(wan) 善根本”、“聖門第一義(yi) ”,是至關(guan) 重要的。
吳震曾指出,朱熹對宋代理學以來的“敬”論史及其內(nei) 涵有一個(ge) 概要性的總結,即認為(wei) 程頤的“主一無適”、“整齊嚴(yan) 肅”與(yu) 程門弟子謝良佐的“常惺惺法”以及尹焞的“其心收斂不容一物”乃是理學“主敬”工夫的四大要點。在吳震看來:“這是朱熹對主敬問題的一個(ge) 基本認識,也是程頤之後朱熹之前,理學之論主敬的主要脈絡。顯然,除了整齊嚴(yan) 肅是就外貌儀(yi) 容而言以外,其餘(yu) 三種工夫均與(yu) 內(nei) 心有關(guan) ,故可歸為(wei) 一類。”(43)從(cong) 中可知,朱熹對“敬”之含義(yi) 的判斷與(yu) 我們(men) 對《曲禮》之“敬”的內(nei) 涵劃分大致相同,同樣都關(guan) 涉外在儀(yi) 容情態與(yu) 內(nei) 在道德心理或情感兩(liang) 方麵。不過,在朱熹這裏,“敬”仍隻是一種工夫方法,“並不是如性理那樣的終極實在,也不是心之本體(ti) (朱子學意義(yi) 上的心之本然狀態)之本身”(44),不曾被上升到本體(ti) 論的高度。
台灣學者楊祖漢則強調,今人關(guan) 於(yu) 朱熹主敬說的關(guan) 注與(yu) 討論,其重要意義(yi) 在於(yu) 可以使人“不會(hui) 將朱子學歸於(yu) 意誌的他律的形態,以其言持敬,隻是空頭的涵養(yang) ,也不會(hui) 忽略朱子重禮文的部分。”(45)事實上,朱熹“言持敬”不是“空頭的涵養(yang) ”,而是因為(wei) 他“重禮文”。“禮”與(yu) “理”在朱子學中恰如車之兩(liang) 輪、鳥之雙翼,缺一不可。其禮學建構的目的或重心主要在於(yu) 天理的具體(ti) 落實(即實踐),為(wei) “下學”之所在;理學的建構則專(zhuan) 注於(yu) 儒家形而上學的深化與(yu) 整全,並為(wei) 其禮學提供形而上的依據,乃“上達”之所在。而“敬”論在朱子學中具備理學與(yu) 禮學的雙重理論背景,可以說是朱熹貫通兩(liang) 者的橋梁。
在朱熹的理學心性論與(yu) 工夫論中,“敬”是其“綱領”和“據依”,但“敬”的實踐又必須通過禮來具體(ti) 完成。所以,他不僅(jin) 強調行禮以“敬”,也強調持“敬”以禮,將禮視作踐行儒家“敬”論的重要規範與(yu) 準則。如朱熹說:“為(wei) 禮以敬為(wei) 本”(46),“禮主於(yu) 敬,而其用以和為(wei) 貴”(47),都明確指出“敬”是禮之“本”。但是,反過來說,“若不敬,則此心散漫,何以能克己。若不克己,非禮而視聽言動,安能為(wei) 敬”(48)。很顯然,“非禮而視聽言動”就不能為(wei) “敬”,禮也是涵養(yang) “敬”之德的關(guan) 鍵要素之一。又如,朱熹曾與(yu) 弟子道:“不然,則聖人告顏子,如何不道非禮勿思,卻隻道勿視聽言動?如何又先道‘居處恭,執事敬’,而後‘與(yu) 人忠’?‘敬’字要體(ti) 得親(qin) 切,似得個(ge) ‘畏’字。”(49)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視、聽、言、動是對人之具體(ti) 行為(wei) 的象征性概括,孔子強調的是人應非禮勿行。而“居處”、“執事”同樣是人之行為(wei) ,因此必須“約之以禮”,其在儀(yi) 容與(yu) 心理方麵的要求便是“恭”、“敬”。要行“恭”、“敬”,就不得“非禮”,即應嚴(yan) 格恪守禮的規範與(yu) 製約。在這一點上,朱熹與(yu) 二程有著高度的一致。如程頤曾指出:“但惟是動容貌,整思(一作心)慮,則自然生敬,敬隻是主一也。”(50)“動容貌,整思慮”就是禮,以禮來規範儀(yi) 容舉(ju) 止而“自然生敬”,便是以禮行“敬”。在此,程朱理學的“敬”論實現了與(yu) 禮的結合,可以說給其“敬”論找到了現實的“據依”,因此不會(hui) 令其“主敬”的心性論、工夫論成為(wei) “空頭的涵養(yang) ”,從(cong) 而成為(wei) 了得以同佛老之學相抗衡的“真實知見,端的踐履,徹上徹下,一以貫之”(51)的真正“工夫”。
我們(men) 從(cong) 《尚書(shu) 》、《詩經》等早期元典的“敬”論可見,其中多強調對天地、鬼神、民人之敬畏、尊重等,屬於(yu) 政治倫(lun) 理,體(ti) 現了當時的聖王賢哲在“天命靡常”觀念下的政治憂患意識。經由春秋以來的思想家在動蕩時局中對禮樂(le) 傳(chuan) 統在政治、社會(hui) 及哲學、倫(lun) 理等層麵的進一步人文化的洗禮與(yu) 理性升華,“敬”的觀念發展到《曲禮》後轉向為(wei) 對禮本身的敬畏與(yu) 遵循,並對禮之規範、規則意義(yi) 分外重視,這大體(ti) 屬於(yu) 規範倫(lun) 理。程朱理學論“敬”,則屬於(yu) 心性論、工夫論,為(wei) 儒家德性倫(lun) 理、實踐倫(lun) 理發展到中古時期因應佛老思想的衝(chong) 擊而形成的理論結晶,其中既有對《尚書(shu) 》、《曲禮》及孔孟“敬”論的繼承,也有在理學背景下的係統化與(yu) 深化,代表著儒家心性論、工夫論的最高理論水平。經由以上三個(ge) 曆史階段的發展演化,“敬”實現了外在規範與(yu) 內(nei) 在心性的統一,實現了社會(hui) 化道德和人格化主體(ti) 的融通,從(cong) 而成為(wei) 了中國傳(chuan) 統哲學與(yu) 倫(lun) 理學的核心範疇之一,對當下中國社會(hui) 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的建構仍有著積極的借鑒意義(yi) 。
注釋:
①偽(wei) 孔安國傳(chuan) 、孔穎達疏:《尚書(shu) 正義(yi)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第257頁。
②郭沫若:《郭沫若全集·曆史編》,人民出版社,1982,第335頁。
③陳來:《古代宗教與(yu) 倫(lun) 理——儒家思想的根源》,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9,第183頁。
④(11)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卷》,九州出版社,2014,第21~22頁、第22頁。
⑤方玉潤:《詩經原始》,中華書(shu) 局,1986,第529頁。
⑥又見《孔子家語·大昏解》、《大戴禮記·哀公問於(yu) 孔子》。
⑦(46)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75頁;第92頁。
⑧王鍔:《〈禮記〉成書(shu) 考》,中華書(shu) 局,2007,第102~107頁。
⑨⑩(14)(19)(20)(21)(22)(23)(25)(26)(28)(30)(31)(32)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yi)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第6頁;第7頁;第8頁;第29頁;第29頁;第29~30頁;第79頁;第37頁;第16~17頁;第49頁;第25頁;第156頁;第42頁;第42頁。
(12)(13)(24)(27)(40)(41)(47)(48)(49)黎靖德編:《朱子語類》,中華書(shu) 局,1985,第269頁;第334頁;第103頁;第211頁;第210頁;第187~188頁;第517頁;第1074頁;第310頁。
(15)(17)衛湜:《禮記集說》,《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121冊(ce) ,台北商務印書(shu) 館,1986,第17頁;第30頁。
(16)(29)陳澔:《禮記集說》,台北世界書(shu) 局,2015,第1頁;第3頁。
(18)孫希旦:《禮記集解》,中華書(shu) 局,1989,第9頁。
(33)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時代的宗教、倫(lun) 理與(yu) 社會(hui) 思想》,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9,第270頁。
(34)(35)餘(yu) 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台北聯經出版事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191頁;第236頁。
(36)(37)(38)(50)程顥、程頤:《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第1183~1184頁;第188頁;第1221頁;第149頁。
(39)陳淳:《北溪字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3,第35頁。
(42)朱熹:《答潘恭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朱子全書(shu) 》第22冊(ce) ,第2313頁。
(43)(44)吳震:《略論朱熹“敬論”》,《湖南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1年第1期。
(45)楊祖漢:《從(cong) 朱子的“敬”論看朱子思想的歸屬》,載吳震主編《宋代新儒學的精神世界——以朱子學為(wei) 中心》,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轉引自吳震的《略論朱熹“敬論”》一文。
(51)朱熹:《答廖子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五,《朱子全書(shu) 》第22冊(ce) ,第2077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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