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琲】“竊負而逃”,孟子何寄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6-05-27 21: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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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負而逃”,孟子何寄

作者:郭小琲

來源:《學習(xi) 時報》(2016年5月23日A6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四月十六日甲辰

           耶穌2016年5月22日

 

《孟子·盡心上》曾記弟子桃應問孟子:“舜是天子,皋陶是掌管法律的士,如果舜的父親(qin) 瞽叟殺了人,會(hui) 怎麽(me) 辦?”詞鋒至今看來仍然犀利。

 

這個(ge) 問題始終被高度關(guan) 注,朱熹也特於(yu) 《孟子集注》說明:“設此問,以觀聖賢用心之所極,非以為(wei) 真有此事也。”提示要點有二:一是問題本身不過是一個(ge) 假設,瞽叟殺人並未構成事實;二是問題的意義(yi) 深遠,由此可考問聖心。

 

瞽叟殺人雖是一個(ge) 假設,可也不是沒有可能。因為(wei) 瞽叟曾兩(liang) 次想殺了自己的兒(er) 子舜,隻是舜孝而機敏沒有成就父惡。《史記·五帝本紀》記載,“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愛後妻子,常欲殺舜,舜避逃。”所以,“瞽叟殺人”這個(ge) 假設前提是可以成立的。

 

既然假設前提成立,那孟子就需在假定條件下推斷舜可能做出的抉擇——孟子需用他的智慧以及道德認知探問聖心,做出符合道義(yi) 符合人性也符合舜的情感邏輯的判斷。否則孟子也當不得亞(ya) 聖。

 

殺人償(chang) 命有罪必罰是自古以來百姓最為(wei) 認同的社會(hui) 公平法則。孟子以為(wei) 舜首先要對“殺人”的問題做出抉擇——舜說:“執之而已矣。”該抓的當然要抓,該法辦的必須要法辦。孟子認為(wei) 舜不糊塗,也不能糊塗。於(yu) 是一個(ge) 新的問題產(chan) 生了,桃應發出第二問:“那樣的話,舜難道不會(hui) 阻止嗎?”言外之意是,舜是出了名的大孝子,難道不會(hui) 使用明的暗的各種手段阻止嗎?這個(ge) 問題顯然超出了人倫(lun) 親(qin) 情的範疇。舜是瞽叟之子,可舜也是氏族首領、天下共主。孟子以為(wei) 舜必須要對天下人有所交代:“舜怎麽(me) 能夠阻止呢,對皋陶而言那可是職責所受。”舜做出現代法律也無可挑剔的回答。於(yu) 是桃應又問了第三問:“那接下來舜又會(hui) 怎麽(me) 做呢?”問題直接將舜逼到死角,無可迂回,舜被置於(yu) 兩(liang) 難之境。

 

盡管我們(men) 希望文化先祖會(hui) 做出最有愛的選擇,但我們(men) 也希望他做出最正確的選擇。然而孟子的推斷還是出人意料:“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le) 而忘天下。”於(yu) 是孟子所推斷的“竊負而逃”不斷受到後人質疑。在大是大非麵前舜為(wei) 何不能大義(yi) 滅親(qin) ?當麵對公與(yu) 私、德與(yu) 刑、道義(yi) 與(yu) 人情混沌糾纏衝(chong) 突較量時,舜難道隻能“竊負而逃”?

 

孟子以為(wei) 舜“竊負而逃”的理由大致有三點。

 

其一,孟子說“無父無君是禽獸(shou) ”,以為(wei) 舜定會(hui) “竊負而逃”。舜的時代以及孔子孟子的時代,聖人們(men) 一心要使人成為(wei) “人”,“自別於(yu) 禽獸(shou) ”就是這樣一個(ge) 令人驕傲的使命,而“人人親(qin) 其親(qin) ”必是美好的開端。

 

孔子和孟子都以為(wei) 舜肇始了世上獨一無二的孝文化。有史記載“舜年二十以孝聞”,“順適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殺,不可得;即求,嚐在側(ce) ”。盡管“父頑,母嚚,弟傲”,但舜“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盡孝悌之道,理家有愛,寬宥家人,上下稱頌,舜也因此得到史上最豐(feng) 厚的獎賞——堯禪帝位。孔子說“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許是在讚美舜。

 

孟子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雖說“孝”與(yu) “仁”都屬有愛,但沒有了“孝”,“仁”也就沒有了基礎,所謂“孝悌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此即“親(qin) 親(qin) ,仁也”的邏輯。然而孟子還以為(wei) “不得乎親(qin) ,不可以為(wei) 人。不順乎親(qin) ,不可以為(wei) 子”。“不獨親(qin) 其親(qin) ”需要一個(ge) 溫暖的前提。

 

孔子說:“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用今天的話來說,一個(ge) 社會(hui) 要樹立榜樣。舜不僅(jin) 是一個(ge) 可效仿的榜樣,他也是一個(ge) 火車頭,要帶領天下能人人有孝。《尚書(shu) 》就記舜對臣契說:“百姓不親(qin) ,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設立教育機構專(zhuan) 人專(zhuan) 職倡教五倫(lun) ,中華孝文化的第一頁也就此翻開,數千年來綿延不絕,遍及人倫(lun) ,天地君親(qin) 師皆可一“孝”而言。致使西方哲人黑格爾慨歎:中國純粹是建築在這樣一種道德的結合上,國家的特征便是客觀的“家庭孝教”。如此說來,舜“竊負而逃”則是孟子推行仁政於(yu) 孝文化基因的深厚寄望。

 

其二,孟子說:“君仁莫不仁,君義(yi) 莫不義(yi) ,君正莫不正。”以為(wei) 舜必須“竊負而逃”。朱熹曾分析桃應之問重點在於(yu) “舜雖愛父,而不可以私害公”,頗有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意味。但“王子犯法,與(yu) 庶民同罪”在過去的曆史中不過是個(ge) 理論設想,故朱熹以為(wei) “皋陶雖執法,而不可以刑天子之父”。似有意開解困於(yu) 兩(liang) 難的舜,也於(yu) 皋陶、桃應各打一板。

 

“刑不上大夫”,今人常詬病。即使衛鞅深知“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道理,卻也還是在秦太子犯法時“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特權如壁壘。但孟子以為(wei) 舜身上散發著可以穿透壁壘的陽光——“天下為(wei) 公”,舜沒有視君權為(wei) 自己碗裏的一塊肥肉。

 

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當舜深陷孝義(yi) 兩(liang) 難時,忠與(yu) 義(yi) 在皋陶的手中也即矛即盾。孟子以為(wei) “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雖然是命,但也以此為(wei) 性。“竊負而逃”遂成為(wei) 舜於(yu) 情於(yu) 理最好的選擇,亦可解皋陶千斤重負。當然,舜於(yu) “竊負而逃”前會(hui) 先行放棄帝王的權力地位,“無為(wei) 而治者,其舜也與(yu) ?夫何為(wei) 哉?恭己正南麵而已”。舜定會(hui) 還天下於(yu) 天下人。孔子說:“君子篤於(yu) 親(qin) ,則民興(xing) 於(yu) 仁。”如此說來,舜“竊負而逃”則是孟子推行仁政於(yu) “清明之世”的深沉寄托。

 

其三,孟子說,“君子有三樂(le) ,而王天下不與(yu) 存焉”。以為(wei) 舜樂(le) 得“竊負而逃”。朱熹曾說,舜為(wei) 人子,“但知有父,而不知天下之為(wei) 大”。然非舜真不知天下之為(wei) 大,而是以為(wei) 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才可稱其為(wei) “大”。故“舜有子九人,不與(yu) 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孔子就點讚道:“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yu) 焉。”不會(hui) 像後世之君得天下子弑父如楊廣,兄弟相殘如李世民。因此,舜不會(hui) 在利益與(yu) 親(qin) 恩間權衡較量。相反,舜卻“為(wei) 不順於(yu) 父母,如窮人無所歸”。

 

《孟子·萬(wan) 章上》記:“舜往於(yu) 田,號泣於(yu) 旻天”,為(wei) 怨己不得其父愛而思慕也。舜“大孝終身慕父母”。因而舜可以放棄天下威權大利,就像丟(diu) 棄一隻破爛的草鞋一樣輕鬆,然後背著父親(qin) 到海邊,相守過日子,快樂(le) 之至。孟子說:“君子有三樂(le) ,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le) 也。”此樂(le) “人所深願而不可必得者,今既得之,其樂(le) 可知”。舜又如何不至“樂(le) 而忘天下”?“仰不愧於(yu) 天,俯不怍於(yu) 人。二樂(le) 也。”舜“事天與(yu) 父同禮也”,自不愧於(yu) 天,亦不怍於(yu) 人,又何能不樂(le) 。如此說來,舜“竊負而逃”是孟子推行仁政於(yu) 憂樂(le) 天下大情懷的深切寄寓。

 

當然,“竊負而逃”畢竟隻是孟子的一個(ge) 推斷,全不似“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來的真切。不過倒是見孟子之心懇摯如孔子,為(wei) 的也不過是要保住人的底線。“楊氏為(wei) 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wei) ,孟子自然不取。但遠近親(qin) 疏無差別,致天倫(lun) 至親(qin) 無異於(yu) 路人,如此“兼愛”孟子自以為(wei) “是無父也”,皆禽獸(shou) 。孟子認為(wei) “親(qin) 親(qin) ”不能緩。因為(wei) “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禮崩樂(le) 壞之情遠盛於(yu) 孔子的時代。而又“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是率獸(shou) 而食人也。”於(yu) 是孟子開出一單藥方勝似孔子,“親(qin) 親(qin) ,仁也;敬長,義(yi) 也,無他,達之天下也”。在孟子看來,“親(qin) 親(qin) ”是那個(ge) 時代不可跌落的底線,守住“親(qin) 親(qin) ”倫(lun) 理底線,也就守住了社會(hui) 道德底線,守住人的底線。在孟子的理論構想中,“親(qin) 親(qin) ”不僅(jin) 退可守,“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也”;亦能進可攻,“推己及人”,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孟子的邏輯中,能“親(qin) 親(qin) ”則能“不忍人”,便能“行不忍人之政”。能“行不忍人之政”,禮崩樂(le) 壞的社會(hui) 現象就可改變。“親(qin) 親(qin) ”原是孟子“仁政”構想的一個(ge) 理論基石,“竊負而逃”也是他“親(qin) 親(qin) ”理論的重要支點。舜和孟子的時代,都是社會(hui) 流動性較弱、陌生人交往較少的時代,對於(yu) 個(ge) 人的修身和社會(hui) 的穩定,孝悌比法律可能更重要,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可能更正義(yi) 。

 

《中庸》說:“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聖人也。”當知孟子之所以推斷舜“竊負而逃”,皆因“舜由仁義(yi) 行,非行仁義(yi) ”。朱熹以為(wei) 此“孟子真知舜之心哉”!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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