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燕】怨怒激越亦溫柔——清代儒家《詩》教之情感論

欄目:經學新覽
發布時間:2016-05-26 1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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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怒激越亦溫柔

——清代儒家《詩》教之情感論

作者:何海燕

來源:《光明日報》(2016年05月26日07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四月廿日戊申

           耶穌2016年5月26日

 

 

 

自孔子提出“溫柔敦厚”的《詩》教準則之後,《禮記·中庸》所言“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當是對傳(chuan) 統儒家《詩》教情感要求的最佳闡釋。後世也多主張用《詩》教來規範、約束人的情感,使之歸為(wei) 中和。到了清代,不少詩學家認為(wei) 好的詩歌,應該是“和順以發情,微婉以諷事,比興(xing) 以定則”(沈德潛《歸愚文鈔·施覺庵考功詩序》),固守著“《三百篇》之性情,‘溫柔敦厚’四字盡之”的基本準則(梁章钜《退庵隨筆》)。然而,一些詩學家在具體(ti) 闡發時,卻能突破傳(chuan) 統儒家《詩》教的情感論,從(cong) 而賦予《詩》教新的內(nei) 涵,推動了《詩經》學與(yu) 詩學的共同發展。

 

在清代,儒家《詩》教不再局限於(yu) 中和情感的表達,向為(wei) 儒者所反對的怨怒激憤之情被納入《詩》教範疇,溫柔敦厚也被賦予了新的闡說。黃宗羲嚐言:“然吾觀夫子所刪,非無《考槃》《丘中》之什厝乎其間,而諷之令人低徊而不能去者,必於(yu) 變風變雅歸焉。蓋其疾惡思古,指事陳情,不異薰風之南來、履冰之中骨,怒則掣電流虹,哀則淒楚蘊結,激揚以抵和平,方可謂之溫柔敦厚。”(《南雷詩文集·萬(wan) 貞一詩序》)認為(wei) 情有喜怒哀樂(le) ,作為(wei) 《詩》教的“溫柔敦厚”是包含了這種種情感的。他強調詩不但可以表達“喜樂(le) ”之情,而且完全可以表達有違平和的“怨怒”之情。尤其是在對社會(hui) 現象進行批判時,情感的激越和盡情的表達才是真正的溫柔敦厚。錢謙益亦言:“溫柔敦厚者,天地間之真詩也。憂亂(luan) 之詩曰:‘昊天疾威’,溫柔之極也。”(《有學集遺文》)《大雅·召旻》有感國家之衰敗,以激烈的言辭慨歎老天的不公平,實際上蘊含著對周王和奸佞小人的深切痛斥之情,錢謙益竟以之為(wei) “溫柔之極”,顯然他對溫柔一詞有了新的認識。他眼中的溫柔是什麽(me) 呢?且看他在《施愚山詩集序》中所言:“說《詩》者謂《雞鳴》《沔水》,殷勤而規勸者,如扁鵲之療太子;《溱洧》《桑中》,谘嗟而哀歎者,如秦和之視平公。病有淺深,治有緩急,詩人之誌在救世,歸本於(yu) 溫柔敦厚一也。”他眼中的溫柔既包括情感的平和又包涵憂憤與(yu) 激切,不管情感怎麽(me) 樣,隻要真摯,有著一顆火熱的救世之心就行。

 

如果說黃宗羲、錢謙益等人從(cong) 治世的角度將《詩》教情感不斷擴大,那麽(me) 申涵光等人則是從(cong) 性情的真實與(yu) 內(nei) 心的正直將憂憤怨怒之情納入其中。申涵光言:“溫柔敦厚詩教也,然吾觀古今為(wei) 詩者,大抵憤世嫉俗,多慷慨不平之音。自屈原而後,或憂讒畏譏,或悲貧歎老,敦厚誠有之,所雲(yun) 溫柔者,未數數見也。子長雲(yun) :‘《三百篇》,聖賢發憤之所為(wei) 作。’然則憤而不失其正,固無妨於(yu) 溫柔敦厚也歟。”(《聰山集·賈黃公詩引》)認為(wei) 情感可以過於(yu) 激憤,但隻要真摯、正直也可稱得上溫柔敦厚。又言:“詩之精者必真。夫真而後可言美惡。”(《聰山文集》卷二《喬(qiao) 文衣詩引》)以自然本性的真實流露作為(wei) 衡量《詩》教情感的標準。吳雷發亦言:“近見論詩者,或以悲愁過甚為(wei) 非;且謂喜怒哀樂(le) ,俱宜中節。不知此乃講道學,不是論詩。詩人萬(wan) 種苦心,不得已而寓之於(yu) 詩。詩中之所謂悲愁,尚不敵其胸中所有也。《三百篇》中豈無哀怨動人者?乃謂忠臣孝子貞夫節婦之反過甚乎?金罍兕觥,故是能節情處,然惟懷人則然。若乃處悲愁之境,何嚐不可一往情深?”(《說詩菅蒯》卷三三)以《詩經》中過分悲愁和言辭激烈的詩歌為(wei) 例,認為(wei) 隻要情感真摯、自然流露,即使怨怒也仍然合乎《詩》教。晚清時期,儒家《詩》教的堅守者方玉潤也主張:“用情而得其正,即《詩》之所為(wei) 教。”(《詩經原始·君子於(yu) 役》)對《詩經》中一些情感激越的詩歌加以肯定。比如說解《燕燕》,眉評為(wei) “語意沉痛,不忍卒讀”;評《兔爰》則言“詞意淒愴,聲情激越”。這些論說顯然已拓展了傳(chuan) 統《詩》教情感的外延,不止限於(yu) 平和,隻要心正情真,極度怨怒悲愁之情也是合乎《詩》教的。

 

與(yu) 此同時,倍受《詩》教稱道的“含蓄溫婉”的表達方式也受到了挑戰,《詩》教情感突破了傳(chuan) 統“溫柔敦厚”之限定。“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本是傳(chuan) 統《詩》教情感表達的特點。到了清代,以直露或直言的方式表達直刺、痛斥之情也逐漸得到了《詩》教的接納。顧炎武說:“《詩》之為(wei) 教,雖主於(yu) 溫柔敦厚,然亦有直斥其人而不諱者。如曰‘赫赫師伊,不平謂何’,如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則皆直斥其官族名字,古人不以為(wei) 嫌也。”(《日知錄》卷十九“直言”條)在倡導以溫柔敦厚為(wei) 主體(ti) 時,將《詩》教情感的範圍擴大化,認為(wei) 直斥也合《詩》教,對《詩》教作了新的補充和修正。王夫之也嚐言:“若他詩有所指斥,則皇父、尹氏、暴公,不憚直斥其名,曆數其慝;而且自顯其為(wei) 家父,為(wei) 寺人孟子,無所規避。《詩》教雖雲(yun) 溫厚,然光昭之誌,無畏於(yu) 天,無恤於(yu) 人,揭日月而行,豈女子小人半含不吐之態乎?”(《夕堂永日緒論·內(nei) 編》)在王夫之看來,溫柔敦厚不隻是在於(yu) 情感和語言表達方式的溫婉與(yu) 含蓄,還在於(yu) 心底的敞亮與(yu) 正直。倘若詩人以一顆憂國憂民之心來寫(xie) ,哪怕直斥也值得稱讚,更不違背《詩》教。張謙宜則對儒家《詩》教情感中的“和”與(yu) “平”進行了重新闡說。他說:“人多謂詩貴和平,隻要不傷(shang) 觸人。其實《三百篇》中有罵人極狠者,如‘胡不遄死’‘豺虎不食’等句,謂之乖戾可乎?蓋罵其所當罵,如敲撲加諸盜賊,正是人情中節處,故謂之‘和’。又如人有痛心,便須著哭;人有冤枉,須容其訴;如此,心下才鬆顙,故謂之平。”(《絸齋詩談》卷一《統論上》)認為(wei) 隻要是真性情和正當情感的自然流露,怒罵哭訴都是和平的,都是符合儒家《詩》教的。發乎情止乎禮義(yi) ,變成了發乎情止乎真與(yu) 正。

 

綜上所述,“怨怒激越亦溫柔”的《詩》教情感論,以個(ge) 體(ti) 情感的真實為(wei) 出發點,約之於(yu) 思想情感的純正,有效地實現了《詩》教的社會(hui) 教化功能與(yu) 個(ge) 性表達的合一,並使個(ge) 性化情感的表達更為(wei) 自由。在此之前,傳(chuan) 統《詩》教崇尚“不涉怨尤之懷,不傷(shang) 忠孝之旨”(紀昀《紀文達公遺集·月山詩集序》),以具有硬性規範性的共性情感表達抑製著個(ge) 體(ti) 情感的個(ge) 性化抒發,個(ge) 性屈從(cong) 於(yu) 社會(hui) 政治倫(lun) 理的需要,被壓抑被塑造。而這一新的論說則認可了個(ge) 體(ti) 情感的豐(feng) 富性,允許其合理的自由釋放,並努力使之與(yu) 社會(hui) 政治倫(lun) 理達到高度的和諧,實現了社會(hui) 性與(yu) 個(ge) 性的統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治倫(lun) 理對人性的束縛,文學創作和闡釋均獲得了較為(wei) 輕鬆的表達空間。更難能可貴的是,在善的判斷和規定中加進了對真的認知,顯示出一定的理性光芒。《詩》中有違和平的怨怒、直陳之情曆來都有人認識到,但為(wei) 著維護社會(hui) 秩序的目的便要求人本著善心去讀,強調《詩》教使人向善的教化功能,忽略了對詩人內(nei) 心真摯情感的關(guan) 注,更放棄了對現實社會(hui) 的理性批判精神,體(ti) 現的是善對真的羈絆。而在善的基礎上,對真實情感表達的認可和肯定,既是對人性中種種合理情感訴求的包容,又是對強烈憂患意識和使命感的鼓舞,體(ti) 現的是善與(yu) 真的交融。

 

錢謙益雲(yun) :“美者,美詩人之情也。”(《有學集·王侍禦遺詩讚》)清代《詩》教情感內(nei) 涵的拓展充分肯定了性情的真實、正直、自然和情感的多樣化特征,使文學作品的創作和解讀走向審美的自由與(yu) 多元化,使文學不再局限於(yu) 風化與(yu) 諷喻之功效,促進了文學美學價(jia) 值的升騰。

 

(作者單位:湖北大學文學院)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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