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的價值評估與文化的辯證法(李存山)
欄目:國學、國學院、國學學位
發布時間:2010-03-19 08:00:00
作者簡介:李存山,男,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
《國學》版當前開展的爭鳴,主要反映了對國學價值評估的分歧。“國學”就是中國傳統的學術文化,因此,關於國學的價值評估實際上都是以一定的文化觀為前提的。我所讚成的文化觀,是張岱年先生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運用“對理法”(即辯證法)提出的“文化之實相”。他說:“唯用‘對理法’,才能既有見於文化之整,亦有見於文化之分;既有見於文化之變,亦有見於文化之常;既有見於文化之異,亦有見於文化之同。”(《張岱年全集》第1卷第248-249頁)這裏的“整”就是文化的係統性,“分”就是文化的可析取性;“變”就是文化發展的階段性,“常”就是文化發展的連續性;“異”就是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同”就是民族文化中的世界性(普遍性)。據我的研究經驗,凡是對文化的整與分、變與常、異與同作辯證的綜合考慮的,就不致在有關文化問題的討論中走偏方向。
可以肯定的是,當前討論的兩種不同觀點在文化觀上是有某些共識的。如梁濤指出文化是在階段性與連續性、時代性與超越性的緊張中不斷向前發展的。他所說的文化的“階段性、時代性”就是文化之“變”,而“連續性與超越性”就是文化之“常”。超越性是相對於時代性而言的,也就是說,一定時代的文化除了其時代性之外,還包含著超越那個時代的恒常因素。文化惟其有時代性,故不同時代的文化有階段性;惟其有超越性,故不同時代的文化有連續性或繼承性。
李憲堂在《也談國學研究的態度立場與方法》一文中,承認“文化具有連續性的特點”,這是與梁濤的共識所在;但他否認文化具有“超越性”,這未免失於片麵。如果說文化是“人類生存的形式與方式”,那麽“方式”就具有一定的內容,而不僅是“形式”。如果我們所繼承、弘揚的傳統文化中的積極、恒常因素,隻不過是“借用了傳統的形式而已”,隻不過是前一時代遺留下的“舊瓶子”,那麽,這實際上是否認了文化(內容)的恒常性。
劉澤華先生主張“在分析、再創造中汲取”傳統文化的“某些養分”,在當前的形勢下“就有一個要發揚民族文化的問題”。我想,劉先生所說的“某些養分”,不僅是“形式”而已。“發揚”實即“弘揚”,而李憲堂先生說,“傳統一旦被‘弘揚’,它便被固化、被切割了,就像被供奉在廟裏的神靈,剩下的隻是一堆木石泥胎”。因為李先生把繼承民族傳統文化的恒常因素“形式化”(在某種程度上是虛無化)了,所以他也取消了“發揚民族文化”的問題。
梁濤認為,“任何事物包括文化傳統都有積極、消極兩個方麵,需要從兩個方麵去做整體把握”,“對傳統文化的積極弘揚,本身就是建立在對傳統的客觀分析之上的,包含了對傳統負麵內容的批判”。這應該說是講了文化的“整”(係統性)與“分”(可析取性)。既然是“可析取”,那麽,當一個民族的文化與另一個民族的文化相接觸和交流時,就可析取其優長的、為人類社會發展所“同”的因素,而不必是全盤吸收;當一個時代的民族文化在繼承前一個時代的文化時,就可析取其積極的、恒常的因素,而不必是全盤繼承。這裏的“可析取”,當然就要“撇開”原來與這些因素整合在一起的那些內容。
李憲堂說,“撇開曆史的、現實的內容,將傳統的‘積極方麵’抽取出來,隻具有認識論的意義。”難道這裏就沒有文化發展的意義嗎?“事實上,人們所能從傳統中抽取出來的‘積極的’東西,隻是一些有待發揮的價值信條和有待填充的概念形式而已。”如果是“一些有待發揮的價值信條”,似未嚐不可;如果隻是“有待填充的概念形式”,那麽,這隻是他所說的“借用”,而不是“析取”。
李憲堂說,“在(曆史的)現實生活中,所謂‘積極的’、‘消極的’因素本來是互為前提、互為因果的。”的確,這種“互為前提、互為因果”構成了曆史文化的係統性,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否認了曆史文化的可析取性(張岱年先生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對此論述頗多,這是他主張文化發展乃是“綜合創新”的一個理論前提)。如果因其係統性而否認了可析取性,那麽不同時代的文化就會是斷裂的或完全衝突的。文化的係統性並非莊子所說的“混沌”,七竅開則混沌死;相反,因為文化係統中的因素是可析取的,所以一個民族的文化才能批判繼承,吐故納新,而保持活力。如果把民族文化的發展比喻為“治病”,那麽診斷出病人的致病機理當然是重要的,但同樣重要的是要調養病人機體中的“正氣”,此即中醫所說的“正氣不衰,則邪氣不侵”。在這裏,弘揚正氣和抵禦邪氣都是重要的。隻有如此,中華民族及其文化才能在新的時代不是一個“病夫”,而成為一個健康的強者。
我曾作有《張岱年先生的兩個重要理論貢獻》一文(載《哲學動態》2007年第6期),其中論述了張先生關於道德之“變”與“常”的思想,並引用了恩格斯晚年的一段話:“每一個時代的哲學作為分工的一個特定的領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驅者傳給它而它便由以出發的特定的思想資料作為前提。……經濟在這裏並不重新創造出任何東西,但是它決定著現有思想資料的改變和進一步發展的方式,而且這一作用多半也是間接發生的……”針對一些人對唯物史觀的“形而上學”理解,恩格斯說:“所有這些先生們所缺少的東西就是辯證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485-486頁)我認為,恩格斯對哲學發展說的這段話,對於我們正確認識道德、文化的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如果斷言“創造現代文化所需要的思想資源是傳統所無法提供的”,那就勢必把古與今割裂、對立起來,隻承認文化有階段性、時代性,而否認了文化發展還有可析取性和繼承連續性。
中國傳統文化或國學中蘊含著豐富的思想資源,這些思想資源在古代構成一個係統,而我們應根據現代社會實踐的需求來決定這些思想資源的改變和進一步發展的方式;同時,我們也應析取其他民族文化中的優長、普遍性的因素,來實現中西(或東西)文化的“創造的綜合”。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我們的文化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諸如導向現代的開放意識、改革意識、和諧意識、民主意識、多元意識、主體意識、公民意識、法製意識、競爭意識、契約意識”等等,在改革開放以前是十分匱乏或“犯禁”的,而如今得到日益廣泛的社會認同。這些意識並非無源之水,並非新的社會生活所“直接”創造出來的,而是有其中西文化的思想資源。這些思想資源都曾與其他文化因素結成不同的係統,而我們根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實踐需求把它們析取出來並加以發展,實現了“創造的綜合”。
就“和諧意識”而言,雖然中西文化中都有講“和諧”的,但中國文化無疑要比西方文化更崇尚“和諧”,而西方文化則比中國文化更崇尚“自由”。儒家講的“禮之用,和為貴”確實與儒家肯定禮的等級尊卑之序結成一個思想係統,它與我們現在講的“民主法製、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和諧確實有很大不同。然而,我們不能否認在儒家的和諧社會理念中也包含著至今仍適用、應繼承的恒常因素,如孔子所說的“君子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等等。我承認儒家的和諧社會理念有其曆史局限,但我認為在其和諧社會理念中也蘊含著恒常的、可貢獻於世界的普遍價值(參見拙文《儒家的和諧社會理念及其曆史局限》,載《河北學刊》2007年第1期),此即承認在中國傳統文化或國學中不僅有“變”和“異”(特殊性),而且有“常”和“同”(世界性)。
儒家主張“協和萬邦”,這在中國古代不免與“宗主國”的意識結合在一起;直到上個世紀初,中國才有了現代的“民族國家”意識。孫中山率先提出“振興中華”的口號,同時他也提出“中國如果強盛起來,我們不但是要恢複民族的地位,還要對於世界負一個大責任”,這個責任就是“濟弱扶傾”,不能去學帝國主義“滅人國家”,而是“對於弱小民族要扶持他,對於世界的列強要抵抗他”,“擔負這個責任,便是我們民族的真精神”(《孫中山選集》第691頁)。顯然,孫中山所說的“大責任”和“真精神”,拋棄了舊時代的“宗主國”意識,而又繼承了中國傳統的“協和萬邦”思想。在現代的國際關係中,中國政府最先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而其首倡者周恩來也曾說,中國人辦外事的一些哲學思想“來自我們的文化傳統,不全是馬克思主義的教育”(《周恩來外交文選》第327-328頁)。這是我們的文化傳統中含有恒常、普遍因素之一例。
近讀張分田先生的文章,他為民本思想與君主製的結合提供了許多史料,但這也同樣說明民本思想在中國古代的深入人心,連皇帝也要認可。在民本與君權的關係中,儒家說過“民貴君輕”(此源於《尚書》、《左傳》中的思想,而非以慎到、商鞅的思想為前導)、“民惟邦本”、“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但從來沒有把這種孰貴孰輕、孰為邦本、為民還是為君的關係顛倒。如果說“王體道,王就是道”、“道從王出”、“君本為陽,民本為陰”,這在儒家典籍中確實難以找到根據。民本思想與君主製的結合,已是中國幾千年的曆史事實,誰也不能否認。但五四時期批判儒教最烈的陳獨秀也曾說“國家而非民主,則將與民為邦本之說,背道而馳”(《陳獨秀選集》第25頁),難道這裏的“民為邦本之說”就非要與“王權主義”綁在一起,而不能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成為民主製的一個思想基礎嗎?
關於“中華文化精神”,似可作“二分法”的理解。不過,我還是讚成張岱年先生區分“民族習性與民族精神”,即在“民族習性”中有在曆史上形成的積極和消極因素,而“民族精神”則是指對一個民族有廣泛持久的影響而又能激勵人們前進、推動社會發展的內在思想基礎。張先生常引古語“國有以立”,即認為一個國家必有足以自立的基礎,而“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東方,延續發展了幾千年,必然有其足以自立的思想基礎”,這個思想基礎就是中華民族精神,它基本上凝結於《易傳》的兩句名言中,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張岱年全集》第6卷第221-223頁)。我認為,這種精神就是國學的核心價值,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團結奮進的不竭動力。
原載於2010-01-25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