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論《周易》的“易理”與“數理”——評王俊龍《〈周易〉經傳數理研究》

欄目:新書快遞
發布時間:2016-04-13 23: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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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論《周易》的“易理”與(yu) “數理”——評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6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三月初七日乙醜(chou)

           耶穌2016年4月13日

 


【摘要】《易傳(chuan) 》“理”有二義(yi) :狹義(yi) 的專(zhuan) 指“義(yi) 理”,即與(yu) “象數”相對;廣義(yi) 的泛指《周易》經傳(chuan) 中所蘊涵的普遍道理,略與(yu) “易道”相當。《易傳(chuan) 》雖然涉及“象數”、“數理”,卻不以“理”名之。“數理”概念不能涵蓋“易理”,因為(wei) :“易理”是指《周易》經傳(chuan) 中所蘊涵的一般“道理”,有“義(yi) 理”與(yu) “象數”兩(liang) 個(ge) 方麵;“象數”雖與(yu) “數理”密切相關(guan) ,卻不等同。一方麵,就聖人“作《易》”(設卦)而論,“易理”(義(yi) 理)是比“數理”(象數)更為(wei) 根本的;但另一方麵,就“解《易》”(解卦)而論,“數理”(象數)則比“義(yi) 理”更為(wei) 根本。

 

【關(guan) 鍵詞】周易;數理;易理;義(yi) 理;象數

 

易道既廣大、且幽微,故《易傳(chuan) 》說“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係辭上傳(chuan) 》)[①]。於(yu) 是,古有象數之易、義(yi) 理之易,道家之易、儒家之易;今有哲學易、史學易、文學易(包括詩學易)[②]、科學易(包括數學易)等等。我的朋友王俊龍先生所著《〈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③](以下簡稱“王著”),即屬於(yu) “數學易”,是“科學易”的重大進展。[④]展讀之際,驚歎之餘(yu) ,亦有若幹困惑之處,提出來與(yu) 作者討論。

 

王著最重要的一個(ge) 關(guan) 鍵詞,就是“數理”。這不僅(jin) 體(ti) 現在書(shu) 名上,而且全書(shu) 三篇十二章,上篇三章談“《周易》經中的數理”,中篇兩(liang) 章談“《周易》傳(chuan) 中的數理”,下篇七章進而建構了“太極數理哲學”,均圍繞“數理”而展開。可見“數理”概念涉及王著最基本的方法論,尤為(wei) 緊要。

 

一般來說,“數理”與(yu) 傳(chuan) 統易學的“象數”有密切的關(guan) 係,而“象數”則又是與(yu) “義(yi) 理”相對而言的;進一步說,傳(chuan) 統易學的“象數”與(yu) “義(yi) 理”兩(liang) 個(ge) 方麵,可統攝於(yu) 更為(wei) 一般的“易理”。所以,本文圍繞“易理”與(yu) “數理”、“象數”、“義(yi) 理”之間的關(guan) 係問題展開討論。

 

一、易理:數理,還是義(yi) 理?

 

既然是討論“數理”,就不能不追究一下“理”與(yu) “數”這兩(liang) 個(ge) 字在《周易》文本中的用法。“理”字不見於(yu) 古經,而多次出現於(yu) 大傳(chuan) ,共有5處、8次。但其中有一處的用法,顯然不在我們(men) 討論之列:“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wei) 非曰義(yi) 。”(《係辭下傳(chuan) 》)這裏的“理財”之“理”,並非“道理”之意,可以排除。其餘(yu) 4處、7次的用法,皆涉及“易理”與(yu) “數理”及“義(yi) 理”,這是本節展開討論的文獻依據。

 

王著的宗旨,基本上是把易理歸結為(wei) “數理”,也可以說是通過“數理”來闡述易理。然而在我看來,這是可以商榷的。我們(men) 知道,“易理”是易學研究中的一個(ge) 常用概念,是指的《周易》經傳(chuan) 中所蘊涵的“道理”,略相當於(yu) 另外一個(ge) 常用概念“易道”[⑤]。而根據《易傳(chuan) 》的用法,所謂“理”略有二義(yi) :一是狹義(yi) 的,專(zhuan) 指“義(yi) 理”,即與(yu) “象數”相對;二是廣義(yi) 的,泛指《周易》經傳(chuan) 中所蘊涵的道理,略與(yu) “易道”相當。此外,《易傳(chuan) 》所講的易理當然涉及“象數”、“數理”,然而並不以“理”名之。

 

(一)《易》所謂“理”

 

在《易傳(chuan) 》文本中,“理”並不指“數理”,而是指一般性的易理。首先是《坤文言》談到: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ti) ,美在其中,而暢於(yu) 四支,發於(yu) 事業(ye) ,美之至也!

 

孔穎達疏:“‘黃中通理’者,以黃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職,是通曉物理也。”這就是說,“通理”就是“通曉物理”。然而所謂“物理”並非今天的用法,而是泛指事理,即指萬(wan) 事萬(wan) 物的道理,亦即廣義(yi) 的易理。關(guan) 於(yu) 這套易理,《係辭上傳(chuan) 》指出:

 

易與(yu) 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yu) 天文,俯以察於(yu) 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wei) 物,遊魂為(wei) 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yu) 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wan) 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le) 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這套易理乃是“彌綸天地之道”,其實就是全部的“易道”,“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係辭下傳(chuan) 》)。

 

須注意的是:這裏的“察於(yu) 地理”之“理”是另一種狹義(yi) 的用法,是與(yu) “觀於(yu) 天文”之“文”相對而言的;而上文“黃中通理”之“理”則是廣義(yi) 的用法,即泛指一般的道理,也就是這裏所講的“彌綸天地之道”的一整套道理。這套易理不僅(jin) 包含了“形而上者謂之道”的道理,而且包含了“形而下者謂之器”的道理。(《係辭上傳(chuan) 》)這套易理,就是所謂“易道”:

 

(二)作為(wei) 易道(一般道理)的易理

 

整套易理,從(cong) 形而上的根本來說,可以一言以蔽之,就是“一陰一陽之謂道”(《係辭上傳(chuan) 》)。可見易理是非常“易簡”的,不過就是“陰陽”或“乾坤”而已。故《係辭上傳(chuan) 》說: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cong) 。易知則有親(qin) ,易從(cong) 則有功。有親(qin) 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ye)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這裏的“天下之理”就是易理、易道,即“形而上者謂之道”,也就是“天地之道”,故王弼注:“天地之道,不為(wei) 而善始,不勞而善成,故曰‘易簡’”;孔穎達疏:“乾坤相合皆無為(wei) ,自然養(yang) 物之始也,是自然成物之終也”。此“道”此“理”,創生萬(wan) 物。

 

由此出發,《易傳(chuan) 》才進一步談到聖人如何仿效天地之道,立象設卦。孔穎達疏:“聖人能行天地易簡之化,則天下萬(wan) 事之理並得其宜矣”;“‘成位’況立象,言聖人極易簡之善,則能通天下之理,故能成立卦象於(yu) 天地之中,言並天地也”。

 

行文至此,《易》所謂“理”皆非專(zhuan) 論“數理”,而是統論“易理”、“易道”。但既立象設卦之後,易理中“義(yi) 理”與(yu) “數理”(象數)的區分也就開始呈現出來:

 

(三)作為(wei) 義(yi) 理的易理

 

在“義(yi) 理”與(yu) “數理”的關(guan) 係問題上,《易傳(chuan) 》是先講“義(yi) 理”,由“義(yi) 理”而及於(yu) “數理”。《說卦傳(chuan) 》講: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yu) 陽;立地之道,曰柔與(yu) 剛;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兼三才而兩(liang) 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所謂“性命”,即《乾彖傳(chuan) 》所說的“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乃指萬(wan) 物各得其性,故孔穎達指出:“‘將以順性命之理’者,本意將此易卦,以順從(cong) 天地生成萬(wan) 物性命之理也。”既然涉及“生成萬(wan) 物”的問題,那麽(me) ,顯然,所謂“性命之理”,乃與(yu) 統而言之的“易理”相當;聖人“作《易》”、“立道”(立象設卦)的目的,是為(wei) 了“順性命之理”,即是為(wei) 了體(ti) 現一般的易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段話中,“理”乃是與(yu) “數”相對而言的,毋寧是說的“義(yi) 理”。這套“義(yi) 理”就是孔穎達所解釋的:“造化辟設之時,其立天之道,有二種之氣,曰成物之陰、與(yu) 施生之陽也;其立地之道,有二種之形,曰順承之柔、與(yu) 特載之剛也”;“立人之道,有二種之性,曰愛惠之仁、與(yu) 斷刮之義(yi) 也”。這就是說,《易傳(chuan) 》所講的易理,首先就是“義(yi) 理”。換句話說,“易理”可有兩(liang) 義(yi) :廣義(yi) 的指一般的道理——易道;狹義(yi) 的指與(yu) 數理或象數相對的義(yi) 理。

 

在這套“義(yi) 理”的基礎上,《易傳(chuan) 》才講到“數”的問題。孔穎達說:“易之爻卦,與(yu) 天地等,成性命之理、吉凶之數;既往之事,將來之幾,備在爻卦之中矣。故易之為(wei) 用,人欲數知既往之事者,易則順後而知之;人欲數知將來之事者,易則逆前而數之。是故聖人用此易道,以逆數知來事也。”

 

上引那段話中,先講“理”,然後講到“數”,兩(liang) 者相對而言,此“理”當指義(yi) 理,此“數”似乎當指數理,即“義(yi) 理”與(yu) “數理”之分。就此而論,“義(yi) 理”似乎是比“數理”更高、更為(wei) 一般的道理。但實際上問題並非這麽(me) 簡單。我們(men) 注意到,這段話裏所說的“數”,其實並非作為(wei) 象數的數理,而是動詞性的“數知既往之事”、“數知將來之事”。

 

(四)作為(wei) 數理(象數)的易理

 

關(guan) 於(yu) 名詞性的“數理”、“象數”之“數”,《說卦傳(chuan) 》講: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讚於(yu) 神明而生蓍,參天兩(liang) 地而倚數,觀變於(yu) 陰陽而立卦,發揮於(yu) 剛柔而生爻,和順於(yu) 道德而理於(yu) 義(yi) ,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

 

顯然,數理之“數”,本義(yi) 是指的“蓍數”。注雲(yun) :“參,奇(奇數)也;兩(liang) ,耦(偶數)也。七、九,陽數;六、八,陰數。”疏雲(yun) :“既用蓍求卦,其揲蓍所得,取奇數於(yu) 天,取耦數於(yu) 地,而立七、八、九、六之數,故曰‘參天兩(liang) 地而倚數也’”;“其意皆以《係辭》所雲(yun) “大演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明用蓍之數”。顯然,聖人立象設卦,乃是以蓍數為(wei) 根據的。由此,我們(men) 可以明確三點:

 

第一,《周易》的“易理”、“易道”,可以分為(wei) “義(yi) 理”與(yu) “數理”(“象數”)兩(liang) 方麵。

 

第二,《周易》數理之“數”,本義(yi) 就是蓍數,即是占卦揲蓍之數,也就是“極數知來之謂占”(《係辭上傳(chuan) 》),更具體(ti) 地講,就是: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wei) 二以象兩(liang) ,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yu) 仂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仂而後掛。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wan) 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wan) 物之數也。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係辭上傳(chuan) 》)

 

這段議論,曆代解釋有異,但有一點可以明確,就是:《周易》是通過建立一套“數理”模型,來象征“萬(wan) 物之數”,並以此解決(jue) “萬(wan) 物之能事”的問題。這也就是:“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係辭上傳(chuan) 》)

 

就此而論,應當肯定:王著的“路數”確實是與(yu) 《周易》一致的,盡管其所建立的“數理”模型並非《周易》本身固有的占卦揲蓍之數的模型(關(guan) 於(yu) 王著的數理模型,詳見下節)。

 

第三,人們(men) 還沒有明確意識到,在“數理”(象數)與(yu) “易理”(義(yi) 理)的關(guan) 係問題上,兩(liang) 種理解是可以同時成立的:一方麵,就聖人“作《易》”(設卦)而論,“易理”(義(yi) 理)是比“數理”(象數)更為(wei) 根本的,後者是對前者的“仿效”;但另一方麵,就“說《易》”(解卦)而論,“數理”(象數)則比“義(yi) 理”更為(wei) 根本,不明數理則不能明義(yi) 理。而上文所引這段話,是在講後麵這種情況,亦即《周易》筮法的大衍之數,所以先論“數”,然後才論“理”。這種關(guan) 係如下所示:

 

作《易》→

 

易理(義(yi) 理)←————→數理(象數)

 

←解《易》

 

王著說:“《周易》中的義(yi) 理緣於(yu) 易卦是數碼文字,《周易》中的數理亦緣於(yu) 易卦是數碼文字。”[⑥]這也是在說後一種情況,因為(wei) 作者是在“解《易》”,而非聖人“作《易》”。盡管我們(men) 可以質疑所謂“數碼文字”的說法,因為(wei) 《易傳(chuan) 》所謂“數”原來指蓍數,而非王著所講的那樣一套“數理”;但王著說《周易》“義(yi) 理和數理皆基於(yu) 數”這層意思,還是沒有錯的。簡言之,對於(yu) “解《易》”來說,象數確實是義(yi) 理的基礎;而象數當然是一種數,故可以說“數”乃是《周易》的基礎。

 

二、數理:象數,還是代數?

 

上節談到,“數理”是與(yu) “象數”密切相關(guan) 的。但王著所謂“數理”則不止於(yu) 此。仿照馮(feng) 友蘭(lan) 先生的說法,對於(yu) 《周易》的“數理”(象數)模型,王著並不是“照著講”,而是“接著講”,即是用現代數理邏輯的方法來建立一個(ge) 獨創的數理模型。

 

這自然就涉及“數理”這個(ge) 詞語的用法問題。在現代漢語的文本中,說到“數理”,人們(men) 首先想到的就是數理邏輯、數學原理。最典型的就是西方現代數理邏輯(mathematical logic)(又叫“符號邏輯”(symbolic logic)),其所謂“數理”其實就是數學(mathematics);數理邏輯不外乎是用數學的公理化方法來處理傳(chuan) 統的邏輯學問題。我們(men) 知道,數理邏輯大師羅素(Bertrand Russell)與(yu) 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合著的代表作,就是《數學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

 

在這個(ge) 問題上,王著的作者自己也是非常明確的,他的研究就是這種數學性質的研究,即是數理邏輯性質的研究,意在探索“邏輯的數學結構”[⑦];為(wei) 此,他提出了“太極涵數”[⑧]、“太極代數”[⑨]等理論,即是邏輯代數的研究。於(yu) 是,在王著中,整部《周易》被處理為(wei) 一個(ge) “邏輯演繹係統”[⑩],即數理邏輯的公理化係統。我本人也曾經有過這種嚐試,試圖用公理化方法處理《周易》哲學,[11]然而並不成功,所以非常佩服王著的數理邏輯工夫。

 

但是,就《周易》本身而論,眾(zhong) 所周知,它其實並非數學著作,亦非邏輯著作,而是“筮書(shu) ”(古經)、“易理”(大傳(chuan)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王著的數理邏輯方法毫無根據。當人們(men) 用漢語的“數理”去翻譯英語的“mathematic”之際,就已經意味著兩(liang) 者之間存在著某種對應關(guan) 係。[12]從(cong) 象數的角度看,“易理”確實就是一種“數理”;當然,這個(ge) “數理”不能譯為(wei) “mathematic”,隻能譯為(wei) “principles of numbers”。這就是說,王著的做法至少在兩(liang) 點上是有道理的:

 

(1)不論中西文化,都曾經有一種傳(chuan) 統,就是將“數”與(yu) 人的命運聯係起來。《周易》古經的占筮功能,就是這種傳(chuan) 統的一種體(ti) 現。而西方人也是如此,例如“numerology”的詞根也是“數”,這個(ge) 詞可以漢譯為(wei) “數字占卦術”或“數字命理學”,然而其字麵意思其實就是“數字之學”。確實,漢語“數”既可對應西語的“number”、“figure”(數字),也可對應西語的“fate”、“destiny”(命運)。

 

不過,王著對此不以為(wei) 然,作者持科學的態度,摒棄這種命理學的傳(chuan) 統。然而王著的這種態度,卻也有另一種中國傳(chuan) 統的依據,那就是儒家的傳(chuan) 統,即孔子“不語怪力亂(luan) 神”(《論語·述而》)[13],將作為(wei) 占筮之書(shu) 的《周易》古經改造為(wei) 作為(wei) 哲學著作的《周易》大傳(chuan) 。

 

(2)不論《周易》的“象數”,還是王著的數理邏輯代數,都關(guan) 乎“數”(number)。當然,兩(liang) 者對“數”的理解有所不同:《周易》“象數”之“數”是指的蓍數,毋寧說是數字的一種應用;數理邏輯之“數”,卻是關(guan) 於(yu) 數字的原理。

 

王著的創造性,實質上就是把《周易》對數字的應用解釋為(wei) 一套關(guan) 於(yu) 數字的原理。例如,王著開宗明義(yi) 便說:

 

本書(shu) 所要論證的主要觀點是:易卦是數碼文字(人體(ti) 象形文)。《周易》中的義(yi) 理緣於(yu) 易卦是數碼文字,《周易》中的數理亦緣於(yu) 易卦是數碼文字。

 

“空、無、陰、陽”是四個(ge) 密切相關(guan) 的哲學概念,“太極(或無)對應〖0〗、無極(或空)對應〖-0〗、陽爻(或陽)對應〖1〗、陰爻(或陰)對應〖-1〗”是本書(shu) 所要重點闡述的《周易》中的關(guan) 鍵概念,其中蘊涵的深刻數理是緣於(yu) 易卦是數碼文字。[14]

 

這是王著全書(shu) 立論的根本所在。王著的這種改造,如果從(cong) “我注六經”的客觀立場看,那確實是一種“過度詮釋”,必定引起爭(zheng) 議;然而如果從(cong) “六經注我”的立場看,則也未嚐不可。按我的理解,王著的目的,其實並非詮釋《周易》,而是借《周易》來建構自己的一套數理邏輯原理;這種建構的基本“路數”,就是將《周易》的“數理”與(yu) 數理邏輯的“數理”結合起來,找出、或者說是賦予其對應性。至於(yu) 這種建構成功與(yu) 否,我是沒有能力做出判斷的,須由數學家、邏輯學家、科學家來做判斷。

 

不僅(jin) 如此,王著還有更大的抱負:

 

三、數理哲學:數學,還是哲學?

 

王著的下篇七章,提出了“太極數理哲學”,亦即建構了一套係統的、稱為(wei) “哲學”的理論;換言之,作者的雄心不僅(jin) 在數學、數理邏輯,更在哲學。我們(men) 知道,西方現代數理邏輯其實也有哲學的雄心,例如卡爾納普(Rudolf Carnap)試圖給出整個(ge) “世界的邏輯構造”(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15]。

 

這個(ge) 問題,顯然首先涉及“哲學”的概念。然而眾(zhong) 所周知,在現代學術中,“哲學”這個(ge) 概念的含義(yi) 極為(wei) 含混,其具體(ti) 的用法也極為(wei) 混亂(luan) 。不過,大致來說,可以分為(wei) 以下三個(ge) 層次:

 

(一)作為(wei) 學科原理的哲學

 

按照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的“存在論區分”(der ontologische Unterschied)(嚴(yan) 格區分“存在”與(yu) “存在者”),世界是由各種各樣的“存在者”(Seiendes)組成的,而它們(men) 都源於(yu) “存在”(Sein)。[16]關(guan) 於(yu) 這些存在者,可以有兩(liang) 個(ge) 層麵的考察:關(guan) 於(yu) 某個(ge) 具體(ti) 的存在者領域的考察,這就是科學;關(guan) 於(yu) 所有全部的存在者整體(ti) 的考察,這就是哲學,又叫“形而上學”(metaphysics)[17],如亞(ya) 裏士多德的“形而上學”[18],其核心是本體(ti) 論(ontology)(或譯“存在論”)。

 

不過,“哲學”這個(ge) 詞語也有另外一種常見的用法,是指的某一門科學的基本原理,諸如“曆史哲學”、“政治哲學”、“教育哲學”等。眾(zhong) 所周知,在今天的學科目錄中,就有所謂“數學哲學”,其實就是數學原理。

 

由此看來,王著的“太極數理哲學”可以歸入“數學哲學”的範疇,即是一種獨創的“數學原理”,即不同於(yu) 西方的、例如羅素和海特海的數學原理。但是,這仍然不足以宣示作者的學術抱負。

 

(二)作為(wei) 數量哲學的哲學

 

實際上,數學所涉及的領域,並不僅(jin) 僅(jin) 是某個(ge) 具體(ti) 的存在者領域,而是存在者整體(ti) ,因為(wei) 任何事物都有數量問題;隻不過,關(guan) 於(yu) 存在者整體(ti) ,數學考察的不是其“質”的方麵,而是其“量”的方麵。鑒於(yu) 任何事物都有數量的方麵,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則可以說:數學是量的哲學;哲學是質的數學。這就是說,數學與(yu) 哲學是可以分庭抗禮的,都是對存在者整體(ti) 的一種言說。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王著所建構的體(ti) 係也可以說是一種“數量哲學”,或可以稱之為(wei) “數的邏輯學原理”,而王著則謂之“太極數理哲學”。確實,在《易傳(chuan) 》的哲學體(ti) 係中,“太極”確實就是本體(ti) 概念,而王著以“太極”為(wei) 根基,這確實是具有哲學意味的;當然,《易傳(chuan) 》本身並沒有像王著那樣將“太極”與(yu) 數字“0”對應起來,[19]即“太極”並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數量概念,而王著則確實是“數量哲學”。再者,王著並沒有明確地以此來解釋整個(ge) 世界、宇宙的生成或者形成,這一點既不同於(yu) 《易傳(chuan) 》哲學,也不同於(yu) 某些現代數理邏輯學家(例如上文提到的卡爾納普)。

 

然而,這樣的建構基於(yu) “質”與(yu) “量”的劃分;而但凡有所劃分,便已經不具有真正的哲學“本體(ti) ”的地位,因為(wei) 哲學的“本體(ti) ”乃是“大全”、或者萬(wan) 物的“本原”,即是“絕對”的,亦即莊子所說的“與(yu) 物無際”(《莊子·知北遊》)[20](即沒有與(yu) 之相對者)。眾(zhong) 所周知,真正將“量”或“數量”視為(wei) 世界或宇宙的本體(ti) 或本原的,是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他提出了“數是萬(wan) 物的本原”的命題,認為(wei) “1”是數的第一原則、萬(wan) 物之母、智慧,“2”是對立與(yu) 否定的原則、意見,“3”是萬(wan) 物的形體(ti) 與(yu) 形式,“4”是正義(yi) 、宇宙創造者的象征,“5”是奇數與(yu) 偶數、雄性與(yu) 雌性之結合、婚姻,“6”是神的生命、靈魂,“7”是機會(hui) ,“8”是和諧、愛情與(yu) 友誼,“9”是理性與(yu) 強大,“10”則是包容一切數目的完滿與(yu) 美好。這樣的“數”,真可謂“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係辭下傳(chuan) 》)。

 

(三)作為(wei) 形而上學的哲學

 

一旦將存在者、或者存在者整體(ti) 區分為(wei) 並列的“質”與(yu) “量”兩(liang) 個(ge) 方麵,就已經不再是“形而上學”意義(yi) 上的“哲學”了。在這個(ge) 問題上,王著的表述比較含糊:

 

《周易》的關(guan) 鍵動詞是變易,數理的核心動詞是運算。運算是變易的抽象反映,事物的變易必然反映在數理的運算之中。數學問題中也有關(guan) 乎哲理的內(nei) 容。數理也是哲理的一種反映。雖然我們(men) 不能說運算的概念涵蓋變易的概念,甚至也不能說變易的概念涵蓋了運算的概念,但卻可以認為(wei) ,“變易”和“運算”這兩(liang) 個(ge) 概念一定有一個(ge) 彼此相重合的區域(交集)。因此,透過數理的運算可以洞悉事物變化的某些規律。[21]

 

這段話的大致意思是:“變易”和“運算”之間,“哲理”和“數理”之間,都是交叉概念的關(guan) 係。但是,這樣一來,不論“變易”、還是“運算”,就都不再具有絕對至上的本體(ti) 意義(yi) 了。

 

但在我看來,“變易”是《周易》哲學的“本體(ti) ”,我由此提出了“變易本體(ti) 論”(Change Ontology):“‘周易哲學’——《易傳(chuan) 》的哲學,盡管也是尋找諸多現象背後的唯一本體(ti) ,但與(yu) 西方本體(ti) 論正相反,其本體(ti) 並非永恒不變的實體(ti) ,倒是‘變’本身,這正是‘易’的基本涵義(yi) ”;“中國哲學中的形而上者,有一種是流動的變易,這在《易傳(chuan) 》哲學中是最為(wei) 典型的,其形而上者不是凝滯的東(dong) 西,而是‘易’(變易)。故《係辭下傳(chuan) 》說:‘《易》之為(wei) 書(shu) 也不可遠,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唯變所適。’”[22]

 

這就是說,在我看來,《易傳(chuan) 》哲學的本體(ti) 、“形而上者”不可能僅(jin) 僅(jin) 是“數”或“數量”;數或數量隻是本體(ti) 的“現象”,亦即《係辭上傳(chuan) 》所說的“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讀“現”)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現乃謂之象”即漢語“現象”一詞的來源。所謂“一闔一辟謂之變”就是“一陰一陽之謂道”(《係辭上傳(chuan) 》),這就是《周易》最根本的“易道”、“易理”;而數或數量,不論蓍數、象數、還是數理,包括王著所說的“太極(或無)對應〖0〗、無極(或空)對應〖-0〗、陽爻(或陽)對應〖1〗、陰爻(或陰)對應〖-1〗”[23],統統都是易道、易理的“現象”,都是“形乃謂之器”、“形而下者謂之器”(《係辭上傳(chuan) 》)。

 

總而言之,王著的意義(yi) 在於(yu) :它並不是對《周易》的“我注六經”式的解釋,而是借《周易》來“六經注我”式地建構自己的獨創性的數理邏輯體(ti) 係。因此,這種建構具有自己的獨立的學術價(jia) 值。

 

注釋:

 

[①]《周易》:《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第78頁。

 

[②]所謂“詩學易”,可參見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巴蜀書(shu) 社1995年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修訂版。

 

[③]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

 

[④]李申先生認為(wei) 王著不屬於(yu) “科學易”,其所謂“科學易”是特有所指的,即指那種以為(wei) 現代科學的許多成就《周易》古已有之的觀點。見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李申“序”,第3頁。但王俊龍先生自己在“後記”中說:“自己原有的大多數研究大概也當歸屬於(yu) 科學易,屬於(yu) 其中的數學易。”見氏著《〈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後記”,第286頁。

 

[⑤]《易傳(chuan) 》中“道”這個(ge) 概念的用法頗為(wei) 複雜:有時指形上的統一之“道”,有時指形下的分殊之“道”,而有時則涵蓋所有之“道”。所謂“易道”亦然。

 

[⑥]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1頁。

 

[⑦]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十二章,第219-243頁。

 

[⑧]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五章,第109-121頁。

 

[⑨]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七章,第142-155頁。

 

[⑩]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十一章,第193-218頁。

 

[11]參見黃玉順:《生命結構與(yu) 和合精神——周易哲學論》,《社會(hui) 科學研究》1998年第1期,第91-93頁。

 

[12]參見黃玉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一講第一節“等同與(yu) 對應:定名與(yu) 虛位”,第4-8頁。

 

[13]《論語》:《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影印本,第2483頁。

 

[14]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1頁。

 

[15]卡爾納普:《世界的邏輯構造》,陳啟偉(wei) 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99年版。

 

[16]參見黃玉順:《形而上學的奠基問題:儒學視域中的海德格爾及其所解釋的康德哲學》,《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第36-44頁;《論生活儒學與(yu) 海德格爾思想》,《四川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第42-49頁。

 

[17]參見海德格爾:《哲學的終結和思的任務》,載氏著《麵向思的事情》,陳小文、孫周興(xing) 譯,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1999年第2版,第68-69頁。

 

[18]亞(ya) 裏士多德:《形而上學》,吳壽彭譯,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1959年版。

 

[19]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1頁。

 

[20]《莊子》:王先謙《莊子集解》,成都古籍書(shu) 店1988年版,第30頁。

 

[21]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125-126頁。

 

[22]參見黃玉順:《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中的“變易本體(ti) 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第66-71頁。

 

[23]王俊龍:《〈周易〉經傳(chuan) 數理研究》,第1頁。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