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宇】“長幼有序”論

欄目:《原道》第28輯
發布時間:2016-01-23 16: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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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幼有序”論

作者:霍明宇(中國藝術研究院文化研究所研究人員,文學博士)

來源:《原道》第28輯,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10月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臘月十四日甲辰

           耶穌2016年1月23日


 

內(nei) 容提要:“長幼”是儒家思想中的基本倫(lun) 理關(guan) 係之一,區分“長”與(yu) “幼”的目的在於(yu) 明確尊卑先後的秩序,從(cong) 而建立“長幼有序”的社會(hui) 。因此對於(yu) “長幼”倫(lun) 理概念的關(guan) 注集中於(yu) “有序”一點。論及“長”與(yu) “幼”之間的互動關(guan) 係,儒家學者又往往側(ce) 重於(yu) “幼”對“長”的敬、順,即“悌”。因而“長幼有序”在一定程度上是針對於(yu) “幼”的行為(wei) 規範。從(cong) 儒家學者對“長幼”關(guan) 係的學理闡釋,到社會(hui) 生活中對長幼尊卑製度的提倡,為(wei) 等級製度賦予了合理性價(jia) 值和意義(yi) 。

 

關(guan) 鍵詞:長幼人倫(lun) 有序友悌

 

一、長幼人倫(lun)

 

“長幼”概念在不同的語境下,指稱對象亦有所不同。從(cong) 宗族內(nei) 部來說,“長幼”一詞較早見於(yu) 《國語·魯語上》。魯國人夏父弗忌擔任宗伯,掌管邦國禮儀(yi) 事宜,冬祭時,他下令把魯僖公的位次安排到魯閔公之前。按照當時的規定,祭祀先祖的順序是根據先祖即位的時間先後和輩分大小排列的,魯閔公是魯僖公的叔父,即位在前,魯僖公作為(wei) 晚輩,即位在後,位次本應排在閔公之後。但夏父弗忌認為(wei) 魯僖公的政治功績大於(yu) 短暫在位的魯閔公,所以不顧輩分大小、即位先後,要把魯僖公的位次提前。這引起了有司的異議,稱其不合乎昭穆次序:“有司曰:‘夫宗廟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長幼,而等胄之親(qin) 疏也。夫祀,昭孝也。各致齊敬於(yu) 其皇祖,昭孝之至也。故工史書(shu) 世,宗祝書(shu) 昭穆,猶恐其逾也……’”。[1]有司認為(wei) ,宗廟的昭穆次序,是用來排列世係先後、理順後人親(qin) 疏關(guan) 係的標準。所以樂(le) 師和史官要記載世次的順序,宗伯和太祝要記載昭穆的次序,這些禮儀(yi) 的舉(ju) 行不能隨便僭越。有司這段話裏“以次世之長幼”的“長幼”,強調的是皇室宗族之內(nei) 輩分的大小,是強調宗族成員內(nei) 部的倫(lun) 常關(guan) 係。

 

在宗族之外非血緣關(guan) 係的社會(hui) 組織中,社會(hui) 成員也往往依年齡的“長幼”排序,其中含有一定的倫(lun) 理意義(yi) 。《禮記·王製》:“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xing) 民德”。[2]七教就是七種人倫(lun) 關(guan) 係,其中,父子、兄弟、夫妻是宗族之內(nei) 的人倫(lun) 關(guan) 係,君臣、長幼、朋友、賓客則是宗族之外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社會(hui) 群體(ti) 中的“長幼”關(guan) 係,以及宗族內(nei) 的“兄弟”關(guan) 係,都按照年齡和輩分的大小區分成員的長幼,進而約定尊卑有序的禮儀(yi) 。《禮記·祭統》:“夫祭有十倫(lun) 焉;見事鬼神之道焉,見君臣之義(yi) 焉,見父子之倫(lun) 焉,見貴賤之等焉,見親(qin) 疏之殺焉,見爵賞之施焉,見夫婦之別焉,見政事之均焉,見長幼之序焉,見上下之際焉。此之謂十倫(lun) 。”[3]這裏羅列了祭祀活動所需遵循的十種道義(yi) 和禮儀(yi) ,其中針對“長幼”這一禮儀(yi) 的分析是:“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qin) 疏之序而無亂(luan) 也。是故,有事於(yu) 大廟,則群昭群穆鹹在而不失其倫(lun) 。此之謂親(qin) 疏之殺也……凡賜爵,昭為(wei) 一,穆為(wei) 一。昭與(yu) 昭齒,穆與(yu) 穆齒,凡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從(cong) 這一段話來看,祭祀時同一宗族之內(nei) 的所有子孫都要按照父昭子穆的順序排列,昭輩一列,穆輩一列,而同為(wei) 昭輩或者穆輩的,則按照年齡大小進行排列。對於(yu) 宗族之外的其他來賓以及各種差役,則一律按照年齡大小進行排列。在這裏,長幼之序用來區別尊卑先後、遠近親(qin) 疏的關(guan) 係,以避免其混亂(luan) 。

 

由此可以對古代“長”“幼”概念的界定標準有一個(ge) 初步認知,在宗族之內(nei) ,先看輩分,長是長輩,幼是晚輩;同一輩分之內(nei) 再看年齡,長為(wei) 年齡偏長者,幼為(wei) 年齡偏少者。在宗族之外,一般根據年齡的大小區分長幼。同時,從(cong) 上述引文也可以發現,探討“長幼”問題的目的,集中於(yu) “長幼”之間的關(guan) 係如何處理。

 

二、長幼之“序”

 

先秦儒家學派熱衷於(yu) 探討倫(lun) 理話題,“長幼”被視為(wei) 基本倫(lun) 理關(guan) 係之一,象征著尊卑等級。孟子針對不同的倫(lun) 常關(guan) 係提出了相應的道德要求,“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yu) 禽獸(shou) 。聖人有憂之,使契為(wei) 司徒,教以人倫(lun)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4]父子、君臣、夫妻、長幼、朋友幾乎涵蓋了社會(hui) 生活的全部倫(lun) 理關(guan) 係,父子之間有骨肉之親(qin) ,君臣之間有禮義(yi) 之道,夫妻之間有內(nei) 外之別,長幼之間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間有誠信之德。這裏對長幼關(guan) 係的闡釋落在“尊卑之序”上,是將長幼之間的倫(lun) 常差別對應為(wei) 社會(hui) 生活中的等級秩序。東(dong) 漢班固提出“三綱六紀”的概念,其中關(guan) 於(yu) “六紀”這樣論述:“敬諸父兄,六紀道行,諸舅有義(yi) ,族人有序,昆弟有親(qin) ,師長有尊,朋友有舊……六紀者,為(wei) 三綱之紀者也。師長,君臣之紀也,以其皆成己也。諸父、兄弟,父子之紀也,以其有親(qin) 恩連也。諸舅、朋友,夫婦之紀也,以其皆有同誌為(wei) 己助也……謂之兄弟何?兄者,況也。況父法也。弟者,悌也。心順行篤也。”[5]六紀的提出,意在通過探討家族社會(hui) 的基本倫(lun) 常關(guan) 係,而申說“有序”原則的合理性,在這其中“長幼”背負了象征社會(hui) 秩序的意義(yi) 。

 

儒家學派的理想是建立一個(ge) 貴賤有等、尊卑有別、長幼有序的等級社會(hui) 。而辨明區分貴與(yu) 賤、尊與(yu) 卑、長與(yu) 幼各自的名目,即“正名”,便成為(wei) 其推行政治理想的首要任務。“正名”所依靠的標準是“禮”,正如《禮記》中所描述的君臣、父子、長幼、夫婦、朋友五種倫(lun) 理關(guan) 係。具體(ti) 到長幼,就是要確立長者和幼者之名,建立長者先,幼者後的秩序。荀子從(cong) 社會(hui) 學的角度分析了明辨“長幼”的必要。他認為(wei) 能夠結成群體(ti) 是人類高於(yu) 動物之處,而人類之所以能夠結合為(wei) 群體(ti) 正是因為(wei) 人類自覺地看到尊卑貴賤的區分,並且按照這種區分和名分各自盡其所能、相互配合。《荀子·禮論》說:“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6]《荀子·榮辱》也說:“夫貴為(wei) 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則從(cong) 人之欲,則勢不能容,物不能贍也。故先王案為(wei) 之製禮義(yi) 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愨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7]明代學者呂坤在《呻吟語·卷一·內(nei) 篇倫(lun) 理》中說:“朝廷之上,紀綱定而臣民可守,是曰朝常;公卿大夫、百司庶官,各有定法,可使持循,是曰官常;一門之內(nei) ,父子兄弟、長幼尊卑,各有條理,不變不亂(luan) ,是曰家常;飲食起居,動靜語默,擇其中正者守而勿失,是曰身常。得其常則治,失其常則亂(luan) 。未有苟且冥行而不取敗者也。”[8]不論朝廷之上、官場之中、家庭之內(nei) ,乃至飲食起居都須有章法可循。而一家之內(nei) ,長幼之間的尊卑之序,就是不可僭越的章法。

 

“長幼”“友悌”的觀念落實到具體(ti) 生活中就是遵行“長幼有序”的禮儀(yi) 。《禮記·哀公問》:“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qin) ,昏姻、疏數之交也。”[9]長幼之禮對幼者而言,就是安於(yu) 已有的身份等級,滿足於(yu) 自身的地位,履行應該履行的職責;對長者而言,就是不放棄自己的等級,完成道德情理之內(nei) 的義(yi) 務。《禮記·曲禮》:“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10]《荀子·大略》也說:“禮也者,貴者敬焉,老者孝焉,長者弟焉,幼者慈焉,賤者惠焉。”[11]荀子所謂的“長幼”禮儀(yi) 就是對待長兄要尊敬順從(cong) ,對待年幼者要慈愛。此外,樂(le) 與(yu) 禮一樣,同被視為(wei) 區分等級尊卑的工具。《禮記·樂(le) 記》說:“聖人作為(wei) 鞉、鼓、椌、楬、塤、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後鍾、磬、竽、瑟以和之,幹、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廟也,所以獻、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後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12]鞉、鼓、椌、楬、塤、篪是六種能發出德音的樂(le) 器,它們(men) 所製造出來的音樂(le) 可以用來區分官職高低,顯示身份貴賤,使人們(men) 通曉尊卑長幼的次序。

 

“長幼有序”的具體(ti) 禮儀(yi) 規定在古代射禮和鄉(xiang) 飲酒禮中有較為(wei) 明確的說明。《禮記·射義(yi) 》說:“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xiang) 飲酒之禮。故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yi) 也;鄉(xiang) 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13]古代卿大夫在射禮進行時,先舉(ju) 行鄉(xiang) 飲酒之禮以明確尊卑先後之序,具體(ti) 禮儀(yi) 如《禮記·鄉(xiang) 飲酒義(yi) 》記載:“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zhong) 賓,少長以齒,終於(yu) 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14]敬酒先按照主、賓、介的尊卑順序進行,到了賓客那裏,再按照年齡的大小順序依次行禮,由此所有嘉賓都能夠受到禮遇,大家盡興(xing) 而飲,並且井然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就封建社會(hui) 的等級秩序來看,“長幼有序”的標準往往受到爵位、嫡庶、輩分等其他因素的影響。倘若在朝廷之上,往往首先以官爵的高低為(wei) 序,而後再考慮年齡的長幼。《禮記·文王士子》記載,“庶子之正於(yu) 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愛,明父子之義(yi) ,長幼之序。其朝於(yu) 公,內(nei) 朝則東(dong) 麵北上,臣有貴者,以齒。其在外朝,則以官,司士為(wei) 之。其在宗廟之中,則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其登餕、獻、受爵,則以上嗣。庶子治之,雖有三命,不踰父兄。其公大事,則以其喪(sang) 服之精粗為(wei) 序,雖於(yu) 公族之喪(sang) 亦如之,以次主人。若公與(yu) 族燕,則異姓為(wei) 賓,膳宰為(wei) 主人,公與(yu) 父兄齒。族食,世降一等。”[15]可見,如果是在內(nei) 朝,則位置順序也隻按照年齡輩分排列,不論爵位高低,即令是貴為(wei) 上卿,其位置也要在父兄之後;如果是在外朝,那就要以官爵的高低排列位置。如果是在宗廟之中,位置的排列如同外朝。如果是國君與(yu) 族人宴飲,席位的座次要按輩分年齡來排。合族聚餐的活動,按照族人與(yu) 國君的親(qin) 疏關(guan) 係,每隔一世則遞降一等。而在同一級的官爵之間,再按照年齡大小來排列位次,所謂“朝廷同爵則尚齒。”倘若在學校裏,同窗之間則完全按照年齡大小排列位次,無需考慮家族的爵位背景。《禮記·王製》:“樂(le) 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shu) 禮樂(le) 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le) ,冬夏教以詩書(shu) 。王大子,王子,群後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16]王卿大夫的孩子入學之後皆隻以年齡大小排列位次的先後,即使是太子也跟諸生一樣,不得特殊。此外,在家族之內(nei) ,確定長幼高低的位次首先看輩分,其次是年齡。而在鄉(xiang) 黨(dang) 舉(ju) 行的各項禮儀(yi) 中,先後的秩序排列又要具體(ti) 分析。孟子、孟季子和公都子的一段辯論談到了這個(ge) 問題:“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yi) 內(nei) 也?’曰:‘行吾敬,故謂之內(nei) 也。’‘鄉(xiang) 人長於(yu) 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酌則誰先?’曰:‘先酌鄉(xiang) 人。’”[17]可見,鄉(xiang) 黨(dang) 之間舉(ju) 行飲酒禮儀(yi) ,隻按照年齡大小行敬酒禮儀(yi) ,不考慮血緣關(guan) 係上的親(qin) 疏。而對於(yu) 在禮儀(yi) 中擔任職務的人,則又不論年齡大小都要把優(you) 先的尊敬給予他。孟子接著說:“‘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將曰‘敬叔父’。曰:‘弟為(wei) 屍,則誰敬?’彼將曰‘敬弟。’子曰:‘惡在其敬叔父也?’彼將曰:‘在位故也。’”[18]在祭祀禮儀(yi) 中,擔任祭祀主持的弟弟雖然年齡小,但因為(wei) 其職務重要而得到更高的尊敬。可見在不同的場合“長幼有序”並非唯一的秩序準則。

 

關(guan) 於(yu) 這一點,明代敖英《東(dong) 穀贅言》有一段概括:“或問長幼之序,專(zhuan) 序齒耶?不專(zhuan) 序齒耶?予曰:兄弟之長幼序齒也,伯叔姪之長幼不序齒也。蓋伯叔雖孩提尊也,姪雖耄夫卑也,何也?分重於(yu) 齒也。同父之兄弟亦有不序齒者。立子以嫡不以長,紂,弟也,而為(wei) 君,微子,兄也,而為(wei) 臣,何也?嫡重於(yu) 齒也。同母之兄弟亦有不序齒者。周公,弟也,為(wei) 王塚(zhong) 宰,管叔,兄也,有土而無官,何也?命官以德,德重於(yu) 齒也。宗族鄉(xiang) 黨(dang) 亦有不序齒者。一命齒於(yu) 鄉(xiang) ,而再命不齒,再命齒於(yu) 族,而三命不齒,何也?命重於(yu) 齒也。為(wei) 師為(wei) 弟子亦有不序齒者。韓子曰:‘生乎吾後,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吾從(cong) 而師之,吾師道也。’故王通十五,教授河汾,其弟子有白首北麵者,何也?道重於(yu) 齒也。”[19]年齡、輩分、嫡庶、道德、王命、道義(yi) 等因素,同為(wei) 影響秩序排列的標準。

 

三、尊老重“悌”

 

古代典籍中常常出現的“孝悌”之“悌”,探討兄與(yu) 弟、長與(yu) 幼之間的行為(wei) 準則,與(yu) “長幼”概念所論話題相仿,談長幼倫(lun) 常的問題必然離不開“悌”。從(cong) 字源學的角度來看,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五下·弟部》這樣解釋“悌”:“弟,韋束之,次弟也,從(cong) 古字之象。”[20]根據《說文》,悌通弟,是一個(ge) 會(hui) 意字,字形是一條繩鎖捆綁著兵戈的樣子,繩索纏繞著兵戈,有攀附之意,也有保護之意。這象征著弟弟在家庭中的地位,依附於(yu) 被宗法製度賦予特權的哥哥,輔佐哥哥實現家族繁榮昌盛。同時,哥哥也要友愛照顧弟弟。纏繞的繩索出現了一圈一圈的次第,寓意兄弟之間有次序之先後,兄在先弟在後,為(wei) 了順應這個(ge) 次序,作弟弟的就要順從(cong) 兄長,以兄長為(wei) 尊。這就是兄弟、長幼之間的互動關(guan) 係。《管子·五輔》說:“為(wei) 人兄者寬裕以海,為(wei) 人弟者比順以敬。”[21]《墨子·兼愛下》:“故君子莫若審兼而務行之,為(wei) 人君必惠,為(wei) 人臣必忠,為(wei) 人父必慈,為(wei) 人子必孝,為(wei) 人兄必友,為(wei) 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為(wei) 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聖王之道而萬(wan) 民之大利也。”[22]儒家典籍更將“兄良弟悌”視為(wei) 基本道義(yi) ,《禮記·禮運》說:“何謂人義(yi) ?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yi) 、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yi) 。”[23]漢代賈誼在《新書(shu) ·道術》中也說:“兄敬愛弟謂之友,反友為(wei) 齤。弟敬愛兄謂之悌,反悌為(wei) 敖。”[24]此外,《左傳(chuan) ·隱公三年》記載了衛國大臣石碏進諫衛莊公的一段話,石碏提出“六順”的道義(yi) ,其中亦提到“悌”:“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薑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yi) 方,弗納於(yu) 邪……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qin) ,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yi) ,所謂六逆也。君義(yi) ,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25]在符合道義(yi) 的六種行為(wei) 中,兄愛弟和弟敬兄是相輔相成、天經地義(yi) 的。

 

綜合上述觀點,論及兄弟、長幼之間的關(guan) 係,兄對弟、長對幼的行為(wei) 標準皆指向“友”“愛”,而弟對兄,幼對長的行為(wei) 標準皆指向“敬”“順”。雖然“兄友弟悌”是兄與(yu) 弟、長與(yu) 幼之間的互動關(guan) 係,但這對關(guan) 係的重點往往落在幼對長的順從(cong) 、恭敬上。例如,《孟子·告子章句下》記載:“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有諸?’孟子曰:‘然。’‘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曰:‘奚有於(yu) 是?亦為(wei) 之而已矣。有人於(yu) 此,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wei) 無力人矣;今曰舉(ju) 百鈞,則為(wei) 有力人矣。然則舉(ju) 烏(wu) 獲之任,是亦為(wei) 烏(wu) 獲而已矣。夫人豈以不勝為(wei) 患哉?弗為(wei) 耳。徐行後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wei) 也。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26]在這裏,曹交詢問孟子怎樣成為(wei) 堯舜那樣的聖人,孟子告之以“悌”,強調做到了恭敬順從(cong) 長者這一點,就可以成為(wei) 堯舜了。孟子把長幼先後之秩序所代表的社會(hui) 價(jia) 值置於(yu) 無以複加的高度,與(yu) 戰國時期混亂(luan) 無序的社會(hui) 憂患有關(guan) ,也體(ti) 現了維護社會(hui) 秩序對於(yu) 統治者的根本意義(yi) 。《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中解釋“孝悌”說:“善事父母為(wei) 孝,善事兄長為(wei) 弟”。[27]《孝經》借孔子的話說:“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wei) 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wei) 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wei) 人君者也。”[28]這幾段話都強調了“悌”是尊敬順從(cong) 長者的意思,兄與(yu) 弟之間帶有了一層主從(cong) 關(guan) 係。

 

此外,作為(wei) 基本道義(yi) 的“悌”,還成為(wei) 儒家品評人物的標準。子貢請教孔子什麽(me) 樣的人可以稱得上“士”,孔子就談到了孝悌。《論語·子路》:“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於(yu) 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xiang) 黨(dang) 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踁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wei) 次矣。’”[29]在孔子看來,第一等的士是能夠治國平天下,有才華和貢獻的人;第二等的士是在鄉(xiang) 黨(dang) 和家族之內(nei) ,能夠遵從(cong) 長幼孝悌禮儀(yi) 的人;第三等的士是能夠管理好自己的言行的人。可見,孔子認為(wei) 隻要行為(wei) 上做到了孝悌,即使未曾做出什麽(me) 治國平天下的大事,也可以被評價(jia) 為(wei) “士”。《禮記·射義(yi) 》記載了孔子從(cong) 射箭者的行為(wei) 舉(ju) 止是否符合“悌”來判斷其人的故事:“孔子射於(yu) 矍相之圃,蓋觀者如堵牆。射至於(yu) 司馬,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曰:‘賁軍(jun) 之將,亡國之大夫,與(yu) 為(wei) 人後者,不入,其餘(yu) 皆入。’蓋去者半,入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公罔之裘揚觶而語曰:‘幼壯孝弟,耆耋好禮,不從(cong) 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蓋去者半,處者半。序點又揚觶而語曰:‘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luan) ,者不?在此位也。’蓋僅(jin) 有存者。”[30]孔子列出三條篩選人才的標準,第一條排除了敗軍(jun) 之將、亡國大夫和求作別人後嗣的人;第二條則遴選出了能夠孝順父母、敬事兄長、講究禮法的人;第三條則遴選出了愛好學習(xi) 、堅持禮法、言行毫不糊塗的人。這三條選才標準,一是強調忠誠,二是強調順從(cong) ,三是強調堅持。其中第二條,見出孔子對“悌”的重視。


 

注釋:

 

[1]《國語·魯語上》,陳桐生譯,中華書(shu) 局2014年版,第94頁。

 

[2]王文錦:《禮記譯解·王製第五》,中華書(shu) 局2001年版,第177頁。

 

[3]《禮記譯解·祭統第二十五》,第715頁。

 

[4]楊伯峻:《孟子譯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中華書(shu) 局1960年版,第114頁。

 

[5][清]陳立撰:《白虎通疏證·卷八·三綱六紀》,吳則虞美點校,中華書(shu) 局1994年版,374-380頁。

 

[6]張覺撰:《荀子譯注·禮論第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65頁。

 

[7]《荀子譯注·榮辱第四》,第39頁。

 

[8][明]呂坤:《呻吟語》卷1,廣陵書(shu) 社2009年版,第21-22頁。

 

[9]《禮記譯解·哀公問第二十七》,第733頁。

 

[10]《禮記譯解·曲禮上第一》,第3頁。

 

[11]《荀子·大略第二十七》,第398頁。

 

[12]《禮記譯解·樂(le) 記第十九》,第551頁。

 

[13]《禮記譯解·射義(yi) 第四十六》,第931頁。

 

[14]《禮記譯解·鄉(xiang) 飲酒義(yi) 第四十五》,第926頁。

 

[15]《禮記譯解·文王世子第八》,第277頁。

 

[16]《禮記譯解·王製第五》,179頁。

 

[17]《孟子譯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第238頁。

 

[18]《孟子譯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第238頁。

 

[19][明]敖英:《東(dong) 穀贅言》,南昌得廬民國1916年影印版,第7頁。

 

[20][漢]許慎:《說文解字·五下·弟部》,中華書(shu) 局1963年影印版,第113頁。

 

[21]《管子·五輔第十》,黎翔鳳撰,梁運華整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198頁。

 

[22]《墨子·兼愛下》,方勇譯注,中華書(shu) 局2011年版,第150頁。

 

[23]《禮記譯解·禮運第九》,中華書(shu) 局2001年版,第298頁。

 

[24][漢]賈誼:《新書(shu) ·卷八·道術》,方向東(dong) 譯注,中華書(shu) 局2012年版,第252頁。

 

[25]《左傳(chuan) ·隱公三年》,郭丹等譯注,中華書(shu) 局2012年版,第33頁。

 

[26]《孟子·卷十二·告子章句下》,第255頁。

 

[27]《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學而第一》,中華書(shu) 局2011年版,第50頁。

 

[28]《孝經譯注·廣至德章第十三》,胡平生譯注,中華書(shu) 局1996年版,第29-30頁。

 

[29]《論語譯注·子路篇第十三》,楊伯峻譯注,中華書(shu) 局1958年版,第138頁。

 

[30]《禮記譯解·射義(yi) 第四十六》,第934-935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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