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堃】儒家女性倫理也可以超越家庭

欄目:儒家與女性
發布時間:2016-01-01 17: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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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女性倫(lun) 理也可以超越家庭

作者:王堃(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博士後人員)

來源: “聞見言默”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一月廿二日壬午

           耶穌2016年1月1日


 

儒家女性倫(lun) 理未必糾結於(yu) “家庭屬性”

 

讀了白彤東(dong) 教授的新文《誰在想象多妻?誰在捍衛自由?——女權主義(yi) 與(yu) 儒家》,站在蔣慶儒家的立場反駁戴錦華,而矛頭指向了左翼、自由主義(yi) 、以及女權主義(yi) 。首先,我忽略了他認為(wei) 女權反對資本的觀點,因為(wei) 如果把自由和女權擺在一起的話,女權與(yu) 資本並無矛盾。那麽(me) 我主要關(guan) 注的是他從(cong) “自然屬性”和“家庭屬性”上批評女權主義(yi) 和自由主義(yi) 的論點,並以超越家庭的儒家女性觀作為(wei) 回應。

 

1、自然屬性和家庭屬性:維穩的情感悖謬

 

白教授開宗明義(yi) 的指出了“貨真價(jia) 實的儒家立場,即婚姻是很重要的社會(hui) 與(yu) 政治組織。”這在前現代社會(hui) 是成立的,但未必適合於(yu) 當今,除非當今果如其所說的“沒有任何法律與(yu) 習(xi) 俗規定的責任”那樣不堪,必須回到受法律和習(xi) 俗約束的前現代才行。而這個(ge) 法律和習(xi) 俗的約束,就是指以人的“自然屬性和家庭屬性”為(wei) 基礎的父係血親(qin) 宗法製度,具體(ti) 表現就是包容一夫多妻同時分清嫡庶之別、承認同性戀情但要確立陰陽大本。如果這後一句這是對蔣慶和張祥龍的詮解或許還過得去,那麽(me) 隨後將這種對陰陽以及嫡庶的詮釋放在達爾文進化論——人與(yu) 色猩猩同源、而且不色不留後的“自然屬性”上,並把儒家對一夫一妻製的支持置於(yu) 認可此自然屬性之上並給出最適合“後代的健康成長與(yu) 社會(hui) 的和諧穩定”的價(jia) 值判斷上;同時以同性戀在“天生”不可改、以及女性“天生”柔弱需要依靠男性的自然屬性為(wei) 基準,提出更適合“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所謂儒家對同婚和一夫多妻“不支持、不反對”的態度,甚至直接以現實不平等的經濟基礎來決(jue) 定上層建築,就隻能說是對其所注重的“責任”和“關(guan) 愛”的一種偷懶甚至偏狹的解釋了。

 

從(cong) 白文中看,人的自然屬性似乎對應著儒家(尤其是荀子)的情性,即天就七情,順之則亂(luan) ,須以禮義(yi) 積偽(wei) 匡正改善;那麽(me) 家庭屬性就是人的社會(hui) 性,其中包含了“關(guan) 愛”等價(jia) 值因素,從(cong) 而保證人的尊嚴(yan) 與(yu) 權利,這也是人與(yu) 禽獸(shou) 幾希的地方。如果說責任、權利秩序建立在關(guan) 愛的情感基礎上,而同時情感又是需要謹慎加以防範的(比如提到同婚泛濫的社會(hui) 失序,以及明確表示婚姻不能以情感為(wei) 基礎),那麽(me) 兩(liang) 種情感之間的區別就被輕易忽略了,而這恰恰是最為(wei) 關(guan) 節的地方。也就是說,怎樣區別對充氣娃娃的情感、對同性伴侶(lv) 的情感和對異性伴侶(lv) 情感?顯然,排斥情感優(you) 先於(yu) 婚姻的白教授把前兩(liang) 者放在一起,認為(wei) 這出於(yu) 自然屬性,而認為(wei) 後者屬於(yu) 家庭屬性;那麽(me) ,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或關(guan) 愛)不是自然的感情,而是出於(yu) 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責任而產(chan) 生的“道德情感”。那麽(me) 可以反問,在儒家的“人皆可為(wei) 堯舜”的語境裏,同性戀者為(wei) 何不可以積偽(wei) 化性,來接受維護社會(hui) 和諧的家庭關(guan) 愛正能量,而把出於(yu) 自然屬性的同性戀情放在櫃中,就像把充氣娃娃放在沒有話語權的私領域一樣呢?同時,白文指出了同性戀接受異性婚很痛苦,然而積偽(wei) 化性沒有不痛苦的,為(wei) 何別人能夠化出正能量,自己卻偏安一隅、自甘墮落呢?何況文中又提到,如果放開同婚,就會(hui) 讓人以此風靡,從(cong) 而同婚泛濫影響和諧,那麽(me) 這依然是把同性戀和每個(ge) 男性的多偶欲擺在同樣的“自然屬性”地位,並處於(yu) 價(jia) 值的劣勢,都屬於(yu) 要被化去的情性。因而雖有所包容,但不能擺脫同性戀進入異性婚的、以及不婚或多偶的人,依然要受到主流價(jia) 值的裁判和壓製。換言之,與(yu) 自然屬性對應的自然情感(如對同性戀對象、充氣娃娃、寵物、媵妾的愛)要從(cong) 價(jia) 值上屈服於(yu) 家庭屬性中的關(guan) 愛(對正妻的愛),那麽(me) 前者就屬於(yu) 受到抑製的情感。

 

然而問題是,如果人的家庭屬性建立在這種情感的抑製上,則需要與(yu) 秩序結合起來,不然沒有人會(hui) 甘願自我壓製。這就是白文所說的“關(guan) 愛與(yu) 秩序”並在。沒有秩序,就建立不起關(guan) 愛的道德情感,而秩序則建立在價(jia) 值高低的基礎上,價(jia) 值高的社會(hui) 地位高(一夫一妻家庭成員,正妻),價(jia) 值低的社會(hui) 地位也低(同性戀者、媵妾)。這樣的秩序安排會(hui) 造成和諧的等級製,在趨高的潮流裏,等級低者接受輕視和憐憫、自生自滅。如果說關(guan) 愛對於(yu) 等級低者是憐憫的話,那麽(me) 對於(yu) 等級高者則成為(wei) 利益的考量,或者說道德情感轉為(wei) 功利情感,而功利至上的考量是要驅憐憫於(yu) 無形的,關(guan) 懷變成了不關(guan) 懷、家庭屬性崩塌為(wei) 自然屬性也是遲早的事。

 

這個(ge) 崩塌在驅趕女性回家的論調裏最為(wei) 充分,認為(wei) 女性弱小、應該以家庭為(wei) 重,甚至在家數年並不妨礙回來工作,還以“三年之喪(sang) ”作為(wei) 對比。如果忽略蘇軾因三年之喪(sang) 錯過了從(cong) 政的最佳時機以致一生落魄文人的境況不論,僅(jin) 以三年之喪(sang) 的持守作為(wei) 最高的倫(lun) 理標準來要求現代女性,隻能是滑稽,除非製度上真的做到了讓休息三年生育假的女性回來工作會(hui) 遇到更多的機會(hui) 。況且假如真的製度做到了,讓女性無話可說了,白文中處處凸顯的女性弱小論以及與(yu) 此相伴的製度不平等論,能給與(yu) 男女公平的工作待遇條件嗎?這分明就是把製度建立在強弱的“自然屬性”上,那裏還有人類價(jia) 值的影子了?在其短短的一篇文章裏,儒崩為(wei) 法就已經表現得昭然若揭,何待多言?

 

2.超越家庭的儒家女性關(guan) 懷倫(lun) 理

 

既然建立在以家庭屬性反抗自然屬性的維穩邏輯上,會(hui) 導致情感的自身悖謬,那麽(me) 家庭價(jia) 值應如何安放,且與(yu) 自然情性的關(guan) 係如何?先秦儒家情性不分,當做事實的認知時就說天就的自然情實,而當做價(jia) 值判斷時,則成為(wei) 道德情感。白文的這點倒頗為(wei) 筆者認同——舊邦新命,價(jia) 值是需要不斷重詮的,而自然情性則是不變的。在現當代語境中,自由平等已成為(wei) 大勢所趨,重回前現代的血親(qin) 宗法倫(lun) 理是不可行的,儒家若要生存,必須開出新的倫(lun) 理話語,也就是超越家庭的女性關(guan) 懷倫(lun) 理。

 

以“多偶”為(wei) 例,前現代的一夫多妻製並不完善,嫡庶之分導致東(dong) 西風之爭(zheng) ,媵妾地位悲慘,這些事例不枚勝舉(ju) 。而現代的平權製度下,即使經濟地位暫且不夠平等,然而人格地位的平等也足以撐起女性的獨立,並且激勵她們(men) 向著更加平等的方向去爭(zheng) 取。不管是結婚的,不婚的,離婚的,還是有情人的(情人或已婚人士),都不受到價(jia) 值上的區別對待,更不會(hui) 遭遇因此帶來的社會(hui) 、經濟地位的升降,這樣才能鼓勵她們(men) 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隻有當女性更好的關(guan) 愛自己的身體(ti) 、自己的孩子時,才會(hui) 關(guan) 愛伴侶(lv) 、關(guan) 愛他人,個(ge) 體(ti) 性的關(guan) 愛才能建構其當下的倫(lun) 理價(jia) 值。

 

有人會(hui) 質疑,如果女性都選擇獨立、和男人同等打拚事業(ye) ,會(hui) 不會(hui) 造成生育率降低?這又是一種一刀切的思維作怪。女性並不都會(hui) 做同樣的選擇,多元的社會(hui) 必然會(hui) 造成選擇的多樣化。比如筆者高考的時候重理輕文、軍(jun) 校熱,所以在這種一刀切的思維下,筆者當時選擇了最熱的軍(jun) 校、最熱的信息工程,後來發現還是跟隨自己的興(xing) 趣走好,於(yu) 是回到了哲學。其實選擇生育、多生的女性,不會(hui) 少於(yu) 選擇不婚不育的。並且,在社會(hui) 提供平等機遇的條件下,女性會(hui) 在激勵下更好的撫養(yang) 後代同時完成工作,這二者並不矛盾。相反,把女性趕回家,或許隻會(hui) 讓她們(men) 在抑鬱中對孩子產(chan) 生不好的影響,因而反倒影響了白文宣揚的“社會(hui) 和諧穩定”。

 

儒家並不壓抑女性,就在於(yu) 情性的可變、禮義(yi) 的可損益上。關(guan) 愛不是建立於(yu) 自然屬性,更不是考量與(yu) 功利取舍,而是人最為(wei) 本真的“仁愛”;仁愛是對弱者的純真悲憫而非居高臨(lin) 下的憐憫;是對孺子入井的怵惕惻隱,而非邀譽鄉(xiang) 人;是祭神如在的虔誠,是孔顏樂(le) 處的安然。過去的宗法皇權時代,女性不得不留在家裏。然而在社會(hui) 大轉型中的現代,提出一種超越家庭的“儒家女性倫(lun) 理”勢在必得。平等平權是時代的必然,還望男權主義(yi) 不要再擋著儒家的道。儒家要發展,就需要女權。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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