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與(yu) 自由、民主、憲政——記首屆中國青年儒學論壇(五)
作者:堯欽
來源:弘道書(shu) 院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月十九日庚戌
耶穌2015年11月30日
晚清以降,中國文化與(yu) 現代性的交融碰撞已逾百年,作為(wei) 傳(chuan) 統文化主體(ti) 的儒家思想究竟能否與(yu) “自由、民主、憲政”等肇源於(yu) 西方的現代價(jia) 值和諧共融,亦是近代學人熱議的話題。時至今日,經曆了改革開放與(yu) 經濟的高速發展,中國的市場化、城市化、國際化進程空前提高,人們(men) 的生活方式與(yu) 思想觀念產(chan) 生了極大轉變,“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也被寫(xie) 入了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首屆青年儒學論壇特別將“儒家治道與(yu) 自由、民主、憲政”列為(wei) 第五討論單元,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德國馬普歐洲法律史研究所李富鵬博士主持,複旦大學白彤東(dong) 教授評議。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德國馬普歐洲法律史研究所李富鵬博士主持
著名青年學者、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時亮博士(出版專(zhuan) 著《民本自由說》)引言題為(wei) 《民本思想的理論結構及其現代轉化論綱》。他從(cong) 民本的角度切入,認為(wei) 民本思想並非一家一派用於(yu) 一時一地之言,而是諸子百家千年源流所共享的中國思想基座 ;就其思想之內(nei) 涵與(yu) 結構而論,民本思想亦並非某種單一領域的前現代法政思想,而是有著從(cong) 超越性的神學基礎以至經濟與(yu) 自然層麵之多維結構與(yu) 豐(feng) 富內(nei) 涵的綜合性思想形態。唯有立足民本,方可重新梳理中國的自由傳(chuan) 統、吸納民主機製(民本遠大於(yu) 民主)、思考中國憲政。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時亮博士發言
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雷博博士的引言題為(wei) 《“祖宗綱憲”與(yu) “先王之法”——孟子思想對宋代政治改革的影響及其對現代憲政的啟示》。他以唐宋時的“孟子升格運動”為(wei) 背景,指出追求“先王之法”的當下實現,意味著這是有著儒家理想的士大夫群體(ti) 的共業(ye) ,是道統超越於(yu) 政統之上,對政治品質的提升,因此需要強調儒學學者在經典闡釋和法度設計中的主體(ti) 地位;另一方麵,“法先王”的訴求,需要塑造一個(ge) 不為(wei) 流俗意見動搖,堅定剛毅的政治主體(ti) 來乾綱獨斷,客觀上會(hui) 造成皇權的強化和文官集團的功能化、秘書(shu) 化。這一矛盾集中地體(ti) 現在從(cong) 北宋熙寧到元豐(feng) 時期王安石和宋神宗的關(guan) 係上。因此在北宋政治改革中凸顯出的祖宗綱憲和先王法度之間的張力,也可以為(wei) 我們(men) 理解“憲法”與(yu) “憲政”的概念提供更為(wei) 豐(feng) 富的內(nei) 涵。對於(yu) 一個(ge) 世俗政治中的憲法來說,其重要內(nei) 容是規範權力的邊界和運作機製,因此不能沒有基於(yu) 短時段政治與(yu) 社會(hui) 矛盾的防弊意識;但好的憲法同樣也需要有麵向長時段曆史的治理理想,這樣的理想不能用一些簡單的抽象符號概括,而必須植根於(yu) 自身的精神和曆史傳(chuan) 統,麵對並回應政治中的複雜性。

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雷博博士發言
自由討論階段,一些青年學者對時亮博士的“民本”概念能否涵攝如此之多的層麵表達了質疑。蘇州大學張薇薇博士認為(wei) 傳(chuan) 統儒家雖有理念,但始終未能對皇權進行有效約束,必須進行現代化轉型。江右弘道書(shu) 院院長弘毅老師指出,儒家與(yu) 自由民主憲政等現代價(jia) 值觀念與(yu) 生活方式的會(hui) 通是過去百餘(yu) 年儒家學者所努力從(cong) 事的焦點性工作,青年學人應該在這一方向上持續努力。

複旦大學哲學係白彤東(dong) 教授評議
複旦大學哲學係白彤東(dong) 教授做出評議。他認為(wei) ,民本僅(jin) 是儒家思想中的一個(ge) 維度,而引言人將政法經濟生態均納入到民本的範疇之內(nei) ,這可能賦予民本思想太多的內(nei) 涵。在孟子時代,天的概念已與(yu) 西周時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化,孟子更多的是完成一種重建。儒家在當代更應該反思當代流行的民主話語,而不僅(jin) 僅(jin) 是批判自身。法律本身的權威和法律正當性之間存在張力,法家強調時王製度的權威,儒家則更強調先王權威。
責任編輯:梁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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