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建議設計中華服作為國服(新京報)

欄目:國服暨當代中國公禮服
發布時間:2010-03-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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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李延聲 
身份:全國政協委員、著名國畫家

  近年,許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紛紛提出建議,要求國家正式確立國服。前日,政協委員李延聲在博客中貼出提案,建議設計“中華服”作為國服———

  日本有和服,韓國有韓服,越南有奧黛,印度有紗麗……當這些服裝以其濃鬱的民族風韻或醒目的國家特點展示一個國家的魅力時,自古即有“衣冠王國”之稱的中國,時至今日竟無自己的國服,這不能不說是一件遺憾的事。

  作為一個具有五千多年曆史的文明古國,中國素有“禮儀之邦”之美譽,禮儀製度發達,各種禮儀規定通過發達的服裝文化得以集中體現。

  曆史發展到今天,我們的傳統禮儀斷裂了,隨之斷裂的還有我們的服飾文化。服飾是民族的符號和標誌,沒有民族服裝的民族,弘揚本民族禮儀文化的努力必然大打折扣。

  國服和國旗、國歌、國徽都是一個民族凝聚力、號召力的集中體現,是民族精神和國家形象的代表。

  具體內容

  第一,新的國服擬稱“中華服”。我國是一個有著56個民族的多民族國家,國服必須體現一種共同的民族認同。

  第二,在“中華服”的標準上,建議在多種民族服裝中選擇元素,以古代“漢服唐服”為主,汲取各少數民族服裝和西式服裝的長處,創造出多民族共享的國服。

  第三,“中華服”的設計應體現華夏文化的理念與精神,應莊重、大氣,同時又要實用方便。

  第四,“中華服”應適應不同場合的需要,是一個係列,包括男裝、女裝和童裝等,以禮服為主。

  第五,為體現國服設計的莊重性和嚴肅性,建議以文化部門為主成立“中華服”設計評審委員會。

第六,擬定《國服條例》,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在條件成熟時報請國家立法機關以法律形式通過。


2009年03月11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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