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問題研究與(yu)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育
——《原道》第26輯“國族認同的論爭(zheng) 與(yu) 實踐”專(zhuan) 題導言
作者:常安(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學民族宗教研究院研究員,法學博士)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原載於(yu) 《原道》第26輯(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八月二十七日戊午
耶穌2015年10月9日
時至今日,雖然不斷有雖然不斷有學者提出要“超越民族國家、邁向文明國家”,[1]或者說用天下體(ti) 係取代民族國家,[2]但放眼世界,國際競爭(zheng) 的主權單位仍然是民族國家,一個(ge) 民族國家內(nei) 部多民族的情況,是民族國家的一種表現形式,而非民族國家的對立物。[3]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ge) 主權的社會(hui) 主義(yi) 民族國家對應的國家民族,無疑是具有悠久曆史和燦爛文明的“中華民族”;我國作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主義(yi) 多民族國家,實際上是屬於(yu) 民族國家這個(ge) 現代國家形態類型中的一種具體(ti) 體(ti) 現:中華民族,經五千年來各族人民交往交融的悠久曆史而形成、在近代以來共同麵對救亡圖存的民族解放任務,新中國成立後,又共同投入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的民族複興(xing) 大業(ye) 之中,也實現了中華民族國族建構的質的飛躍。
但很多時候,國族建構並不是畢其功於(yu) 一役的運動戰,而是得時刻準備應對新的製度挑戰的持久戰,也正因為(wei) 如此,我們(men) 才會(hui) 有審時度勢、與(yu) 時俱進的說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所麵臨(lin) 的是一種國內(nei) 外局勢的全方麵變遷,這種變遷也直接影響到了當代中國的民族治理,如西方國家在後冷戰時代基於(yu) 地緣政治考慮所打的所謂“民族牌”、民族自治地方部分基層地區地方治理能力的下降、部分公民族裔意識的無限拔高以至於(yu) 影響到了國家認同和中華民族認同等問題,這些問題均對我國這樣一個(ge) 多民族大國的國族建構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4年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正是黨(dang) 中央在深入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和實行對外開放的曆史條件下對於(yu) 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時期民族工作大政方針的新的決(jue) 策與(yu) 部署;這次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所提出的一係列新的思想、論斷與(yu) 認識,也對我國的民族問題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此次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精神的一個(ge) 重要主線,即是對於(yu)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強調。本次會(hui) 議,從(cong) 闡述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基本國情中將“多民族的大一統、各民族多元一體(ti) ”視為(wei) “老祖宗留給我們(men) 的一筆重要財富”和“我們(men) 國家的一個(ge) 重要優(you) 勢”;到對近代以來中華民族麵對亡國滅種危機時對於(yu) 中華民族作為(wei) 一個(ge) 命運共同體(ti) 的深刻體(ti) 會(hui) 的強調,以及加強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尤其是對於(yu) “加強中華民族大團結,長遠和根本的是增強文化認同,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積極培養(yang)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宏偉(wei) 部署,更是把“積極培養(yang)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提升到民族工作的戰略任務的高度。
此次會(hui) 議精神對於(yu)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強調,也有助於(yu) 改變以往民族問題理論方麵的一些模糊認識與(yu) 錯誤思想,而由於(yu) 民族問題研究自身非常強的現實因素,這種模糊認識與(yu) 錯誤思想,實際上對於(yu) 民族團結的工作實踐和中華民族認同也產(chan) 生不利影響,如周平和關(guan) 凱等學者所指出的,“隨著明顯具有後現代色彩的西方多元文化主義(yi) 和差異政治理論在國內(nei) 的傳(chuan) 播,一些人援引西方理論對這樣的觀點和思想進行包裝,強調組成中華民族的個(ge) 別民族群體(ti) 的差異性和分殊化發展的觀點和思想便逐漸理論化,並以意識形態的形式傳(chuan) 播”,[4]而在具體(ti) 實踐中,“我國民族理論政策在強調少數民族的文化特殊性時,非常普遍的做法是熱衷於(yu) 傳(chuan) 播那種通常和現實非常遙遠的‘古代’的民族文化,比如傳(chuan) 統的生活習(xi) 俗和服飾,而對少數民族和漢文化的相互影響,卻幾乎不加展示……我們(men) 從(cong) 公共媒體(ti) 上獲得的關(guan) 於(yu) 少數民族文化的信息,大多是那些古老習(xi) 俗的曆史遺跡,而不是現實中那種漢族和少數民族高度互動的文化關(guan) 係”。[5]可以說,這些關(guan) 於(yu) 民族問題的模糊認識與(yu) 不當做法,實際上也和我們(men) 在民族問題研究中對於(yu)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問題研究的重視不足有關(guan) ,而多元主義(yi) 、權利原子化、全球化等思潮的湧入和衝(chong) 擊,更使得對於(yu) 上述問題的認識愈加混亂(luan) 。
因此,此次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對於(yu) 中華民族思想的鄭重強調,對於(yu)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育的偉(wei) 大部署,可謂正本清源、正當其時。而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精神,通過自己的研究為(wei)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培養(yang) 提供理論力量,也是當代中國民族問題研究者義(yi) 不容辭的責任。
國家建構與(yu) 國族建構,是《原道》長期以來一直關(guan) 注的主題,在《原道》早期關(guan) 於(yu) 中國古典哲學包括儒家政治哲學等方麵的稿件中,即不乏對於(yu) 中國國家建構與(yu) 國族整合的關(guan) 照,也不乏針對民族國家理論及其中國應用的分析與(yu) 反思,在《原道》第24輯,更是明確將“國家建構與(yu) 國族建構”作為(wei) 輯刊專(zhuan) 題征稿選題,其中也有多篇稿件的主題涉及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培養(yang) 問題。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養(yang) ,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講,即是培養(yang) 各族公民對於(yu) 中華民族這一國家民族的國族認同意識。認同,本是一個(ge) 心理學概念,具體(ti) 到國族認同,實際上就是組成這一國家民族的成員對於(yu) 國家民族這一政治-文化共同體(ti) 的歸屬感。
而在多民族國家,這種國族認同意識的培養(yang) ,其必須麵臨(lin) 的一個(ge) 問題即是族裔認同與(yu) 國家認同、國族認同關(guan) 係的協調,如關(guan) 凱所指出的,“現代的民族(nation)卻無法脫離其內(nei) 在成員的感情聯係,在這一點上,國家建構麵臨(lin) 的主要挑戰來自於(yu) 國家內(nei) 部國民群體(ti) 的族群多樣性——那些與(yu) ‘國族’相比次一級的‘族群’所具有的內(nei) 部凝聚力,可能會(hui) 與(yu) 國家建構的努力彼此衝(chong) 突——當某些內(nei) 部族群保持著超越國家認同的族群認同時,我們(men) 或許有理由認為(wei) 這是國家建構的失敗”。[6]畢竟,在一個(ge) 多民族國家內(nei) 部,各民族公民對於(yu) 本民族的認同,或者說其自身的族裔意識,一方麵有利於(yu) 增強各民族公民參與(yu) 國家公共事務的積極性;但另一方麵也有可能對國家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起到消解作用,從(cong) 而不利於(yu) 民族國家的整體(ti) 建構。所以,如何通過具體(ti) 的製度設計確立國家認同與(yu) 國族認同的最高性,便成為(wei) 多民族國家進行國家建構和國族建構的重要內(nei) 容。
鑒於(yu) 此,《原道》將本期集刊的專(zhuan) 題征稿選題定為(wei) “國族認同:論爭(zheng) 與(yu) 實踐”,即是試圖通過對於(yu) 近代以來我國關(guan) 於(yu) 國族認同的相關(guan) 理論論爭(zheng) 的回溯與(yu) 反思,以及對於(yu) 民族治理製度建構中的國族認同意識培育問題的分析與(yu) 思考,進而探求當代中國的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養(yang) 之道。所刊9篇論文,有從(cong) 近代以來中國所麵臨(lin) 的“反分裂鬥爭(zheng) ”這一重大政治話題入手,分析中華民族認同建設對於(yu) 我國反分裂鬥爭(zheng) 的重要意義(yi) 的;也有論者通過20世紀30年代邊疆多民族地區的自治運動的分析,思考族裔認同與(yu) 國族認同的複雜關(guan) 係;還有論者以近代中國思想史變遷為(wei) 背景,分析了“中華民族“概念從(cong) “道德想象共同體(ti) ”到“倫(lun) 理實體(ti) ”的嬗變軌跡。民族問題研究具有顯明的現實性與(yu) 政治性,民族問題研究的各種理論論爭(zheng) ,也非純粹的學理推演,因此,本期集刊中專(zhuan) 題征稿中的另外幾篇稿件則更多的將問題視域聚焦於(yu) 民族治理製度建構中所凸顯的國族認同問題,如對於(yu) “各民族交往交融”之於(yu) 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重要性、必要性與(yu) 路徑的強調,對於(yu) 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族政策中的中華民族認同培養(yang) 問題的分析,以及如何通過相應的製度建構來促進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培養(yang) 等問題的具體(ti) 分析;均是對於(yu) 如何通過恰當的民族工作安排、民族政策建構來夯實國族認同的一種思考。
本次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提出,要加強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利於(yu) 加強民族團結、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而在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不斷深化、城市化與(yu) 各民族人口流動頻繁的當下,各民族交往交融在城市民族工作與(yu) 民族關(guan) 係處理方麵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本期專(zhuan) 題組稿為(wei) 此重登了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hui) 主任、原中共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先生2014年7月28日接受中國西藏網的專(zhuan) 訪《民族工作應向“交往交流交融”使勁》。在專(zhuan) 訪中,朱維群先生開宗明義(yi) ,強調“在今天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民族工作要避免強化民族之間、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之間的區分,更多強調中華民族的共同性、一致性,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並介紹了我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悠久曆史、厘清了“交融”與(yu) “融合”的差異。對於(yu) 今天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發展與(yu) 完善,朱維群先生指出,“聯係曆史和現實,我國現行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既滿足了少數民族自治的願望,又體(ti) 現和鞏固了國家的統一,是個(ge) 好製度,應當長期堅持。但時代發展至今,這一製度的社會(hui) 背景不僅(jin) 比解放初期,就是比改革開放初期,也都發生了廣泛、深刻的改變,如果再去人為(wei) 擴大自治地方與(yu) 非自治地方管理方式的區別,再去搞一些新花樣,就是不合時宜了”,而經濟方麵的一些所謂“民族問題”,實際上隻是地域發展不平衡問題,在教育文化放,則“既不能以保護民族特點為(wei) 名阻礙少數民族文化的現代化;也不能任由中華民族這部分寶貴文化基因在市場自發作用衝(chong) 刷下整體(ti) 流失”。朱維群先生的上述深刻論斷,有助於(yu) 我們(men) 充分了解中國民族工作格局現狀,從(cong) 而思考如何在具體(ti) 的製度建構中培養(yang)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
今年是抗日戰爭(zheng) 勝利70周年,在中華民族作為(wei) 一個(ge) 命運共同體(ti) 的發展曆程中,抗日戰爭(zheng) 中中華各族人民團結一心、抗擊外侮的共同經曆起到了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九一八事變後,中華民族的生存麵臨(lin) 空前挑戰,邊疆形勢也愈加惡化,各族人民作為(wei) 中華民族的成員在與(yu) 日本帝國主義(yi) 者的殊死較量中,對中華民族作為(wei) 一個(ge) 命運共同體(ti) 有個(ge) 更為(wei) 深切的感受,國歌《義(yi) 勇軍(jun) 進行曲》,即是包括抗日戰爭(zheng) 在內(nei) 的中華民族近代以來為(wei) 爭(zheng) 取民族解放而鬥爭(zheng) 的一部史詩記載。在抗戰期間,日本帝國主義(yi) 者除了自身武裝力量的直接入侵,另外一個(ge) 核心舉(ju) 措就是煽動、扶持一些邊疆分裂分子以“自治、自決(jue) ”之名進行分土裂國陰謀活動。[7]正是基於(yu) 這樣一種背景,在國民政府的立憲活動中,開始更強調中國境內(nei) 各民族作為(wei) 中華民族一份子,中國境內(nei) 各民族麵對中華民族的整體(ti) 民族危機命運休戚相關(guan) 的一體(ti) 性層麵,這便是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立憲活動中對於(yu) “國內(nei) 各民族均為(wei) 中華民族之構成分子”的強調。而顧頡剛先生、費孝通先生等在1939年關(guan) 於(yu) “中華民族”概念的一係列論爭(zheng) ,同樣是基於(yu) 抗日戰爭(zheng) 以及日本帝國主義(yi) 者對於(yu) 我國的邊疆圖謀這一現實背景。作為(wei) 後輩,我們(men) 有幸處於(yu) 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麵,但誠如馬戎所指出的,“今天,全體(ti) 中國人都麵對著由境外反華勢力支持的‘藏獨’、‘疆獨’分裂中國的圖謀,民族分裂集團最核心的理論就是斷然否認‘中華民族’,認為(wei) 中國境內(nei) 的某些‘民族’具有獨立建國的政治權利。今天凡是研究中國民族問題的學者,回顧一下70年多年前在中國學術界發生的這場關(guan) 於(yu) ‘中華民族’定義(yi) 的爭(zheng) 辯,重讀顧頡剛先生、費孝通先生等前輩在1939年抗日戰爭(zheng) 最危急時刻發表的這些文章,相信也會(hui) 和我一樣,內(nei) 心有所觸動”。
因此,本輯專(zhuan) 題組稿中有4篇稿件分別從(cong) 不同角度對於(yu) 顧頡剛先生、費孝通先生當初的論爭(zheng) 進行了研究。曹偉(wei) 的《反分裂視角下的“中華民族認同”建設》指出,顧頡剛、費孝通關(guan) 於(yu) “民族”的爭(zheng) 論表麵上看來是稱謂之爭(zheng) ,其核心則事關(guan) 中國的國家統一與(yu) 領土完整,中國的分裂主義(yi) 產(chan) 生於(yu) 中國的國家認同弱化之際,並一直以族群民族主義(yi) 為(wei) 工具力圖在中華民族之外建構新的“民族”,妄圖達到分裂中國的目的,通過強化中華民族認同達到強化國家認同之目的,方是反分裂的治本之策,顯示出極為(wei) 清醒的政治認識。楊強的《20世紀早期內(nei) 蒙古自治運動與(yu) 中華民族認同》則以上世紀內(nei) 蒙古所經曆的三次自治運動為(wei) 例,在凸顯了族裔認同與(yu) 國家認同的複雜關(guan) 係和中國作為(wei) 一個(ge) 多民族國家從(cong) 古典王朝到現代民族國家的轉型困境的同時,也為(wei) 顧頡剛先生、費孝通先生關(guan) 於(yu) “民族”論爭(zheng) 的現實政治背景從(cong) 邊疆治理個(ge) 案角度提供了鮮活的佐證。胡芮的《中華民族:從(cong) 道德想象到倫(lun) 理實體(ti) 》則將顧費論爭(zheng) 置身於(yu) 中國思想史變遷的長時段視野之中,胡文首先梳理了中國民族觀念思想發展的曆程,指出其與(yu) 近代以來從(cong) 西方傳(chuan) 入的“民族”概念之含義(yi) 差別,並詳細梳理了近代中國思想界提出“中華民族”這一具有國族(nation)意義(yi) 的概念的思想曆程,勾勒出“中華民族”與(yu) 傳(chuan) 統“民族”概念所存在的從(cong) “道德想象共同體(ti) ”到“倫(lun) 理實體(ti) ”的嬗變軌跡。而從(cong) 事西方民族主義(yi) 政治學譯介與(yu) 研究的楊立峰,其文《多民族國家的公民團結問題》則以威爾威爾•金裏卡的少數族群權利理論與(yu) 大衛•米勒的共同民族性理論為(wei) 參照,與(yu) 當時顧頡剛先生主張基於(yu) 同一民族認同來維護團結統一而費孝通先生主張通過實現各民族政治平等來實現政治統一的論爭(zheng) 觀點進行對勘,進而分析了這兩(liang) 種研究路徑各自的優(you) 勢與(yu) 不足,可以說是就多民族國家的公民團結或者政治統一問題所進行的一種比較視野的分析。上述研究,分別從(cong) 學術史梳理、政治視野、曆史例證、思想史分析、比較政治理論等角度,對70餘(yu) 年前的這場涉及國族認同的理論論爭(zheng) 進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也有助於(yu) 我們(men) 思考當代中國的國族認同問題。
本輯專(zhuan) 題組稿的另外4篇文章中,王奇昌的《促進各民族交融的必要性與(yu) 路徑》和林超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ti) ”與(yu) “民族成分”的複合標識》兩(liang) 篇文章雖然具體(ti) 論證方式不同,但都著眼於(yu) 當代中國民族工作中的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育問題。王文直接呼應了前述朱維群先生的專(zhuan) 訪,從(cong) 中西方曆史和現實經驗教訓出發,論證了促進各民族交融的必要性,進而對現行若幹相關(guan) 具體(ti) 做法提出了反思性意見,最後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林文運用“囊縮式”認同與(yu) “嵌入式”認同這兩(liang) 個(ge) 概念,描繪出了多民族國家內(nei) 部民族認同的動態性與(yu) 複雜性,指出現行“民族成分”一欄中隻有56個(ge) 低層次族屬標識的符號分類。隻滿足了部分具有嵌入式國族認同偏好人群的需求。因此,國家有必要同時增加一個(ge) “中華民族”的認同符號,來滿足部分具有囊縮式國族認同偏好的公民,在自己“民族成分”一欄中標識出“中華民族”的強烈願望。而王恒的《民族認同、憲法愛國主義(yi) 與(yu) 美國例外論》與(yu) 戴鵬飛的《蘇格蘭(lan) “民族”與(yu) 1707年議會(hui) 聯合》則分別以美國的國族建構與(yu) 大英帝國建構進程中的蘇格蘭(lan) “民族“問題為(wei) 例,為(wei) 我們(men) 思考國族認同問題包括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養(yang) 問題提供了域外的曆史經驗梳理。
通過對上述9篇文章的介紹,讀者或許發現此次“國族認同:論爭(zheng) 與(yu) 實踐”專(zhuan) 題的諸篇稿件涉及的領域也以政治、法律領域為(wei) 多,這實際上也並不偶然,國族認同,除了文化建設方麵的春風化雨、潛移默化,更需要製度建設方麵的相應跟進,而在這其中,似可更充分的發揮憲法作為(wei) 該國內(nei) 部各民族共同的政治象征的作用,即實現民族國家建構在憲法文本層麵的載明。
就現代民族國家的建構而言,憲法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憲法,作為(wei) 一個(ge) 主權獨立的民族國家內(nei) 部的共同政治契約,反映了這個(ge) 政治共同體(ti) 的基本政治立場和政治判斷;而民族國家要求的民族—國家統一性,則必然要求要確立起一個(ge) 高於(yu) 內(nei) 部各民族認同的國家民族,而在憲法或者憲法性文件中彰顯這個(ge) 國家民族的政治地位,實質上是通過確立一個(ge) 共同的政治象征來凝聚該國內(nei) 部各民族政治認同心理基礎,進而實現國家民族—民族國家政治構造的同一性。[8]
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ge) 社會(hui) 主義(yi) 民族國家而言,其對應的國家民族無疑是中華民族。中華民族認同,是高於(yu) 各族人民對於(yu) 本族群認同的一種國家民族認同,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ge) 社會(hui) 主義(yi) 民族國家塑造中的重要內(nei) 容。從(cong)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共同綱領》到新中國成立後製定的曆部憲法,雖然不乏“我國各民族已經團結成為(wei) 一個(ge) 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1954年憲法序言第4段)、“一八四零年以後,封建的中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中國人民為(wei) 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進行了前仆後繼的英勇奮鬥”(現行憲法序言第2段)的表述,而“我國各民族已經團結成為(wei) 一個(ge) 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所指正是中華民族,1840以後中國人民為(wei) “民族解放”所進行的“前仆後繼的英勇奮鬥”中的“民族解放”,也隻能是作為(wei) 中國56族群之上整體(ti) 的中華民族的民族解放;但新中國成立後製定的曆部憲法,並無“中華民族”的明確字眼,而更多的采用了“中國各族人民”“中國人民”“包括台灣同胞在內(nei) 的全中國人民”“全國各族人民”“全國各民族”等表述方式(參見現行憲法序言及條文的相關(guan) 表述)。而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三次會(hui) 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作為(wei) 重要的憲法性文件,則首次在立法表達上明確表明其立法主旨為(wei) “為(wei) 了反對和遏製‘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國家法》第1條)。這是以憲法性文件的形式,對“中華民族認同”的莊嚴(yan) 記載,同時也表達了海峽兩(liang) 岸人民的共同願望。
因此,此次中央民族工作會(hui) 議精神中對於(yu) 中華民族思想尤其是“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培育的強調,可以說是我國在民族工作與(yu) 民族研究方麵的一個(ge) 重大理論創新。而現行憲法文本中“中華民族”認同僅(jin) 僅(jin) 屬於(yu) 一種隱含的狀態顯然是不夠的,還應該得到更為(wei) 明確的彰顯。麵對目前“台獨”“藏獨”“疆獨”分子主張“法理台獨”“西藏獨立論”“新疆獨立論”等所謂法律戰的猖獗之態,我們(men) 除了在政治上堅持“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在曆史、文化上揭露分裂分子歪曲本族群曆史的真正麵目,更需要在法律、尤其是憲法文本的層麵強化“中華民族”認同,鞏固中國各族人民都是中華民族這個(ge) 大家庭的成員的民族團結意識和憲法愛國主義(yi) 認同。
【注釋】
[1] 如甘陽“從(cong) ‘民族—國家’走向‘文明—國家’”,《書(shu) 城》2004年第2期,甘陽認為(wei) ,“中國在上世紀的中心問題是要建立一個(ge) 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但中國在21世紀的中心問題則是要超越‘民族-國家’的邏輯,而自覺地走向重建中國作為(wei) 一個(ge) ‘文明-國家’(civilization-state)的格局。”
[2] 如趙汀陽認為(wei) “對世界負責任,而不是僅(jin) 僅(jin) 對自己的國家負責任,這在理論上是一個(ge) 中國哲學視界,在實踐上則是全新的可能性,即以‘天下’作為(wei) 關(guan) 於(yu) 政治/經濟利益的優(you) 先分析單位,從(cong) 天下去理解世界,也就是要以‘世界’作為(wei) 思考單位去分析問題,超越西方的民族/國家思維方式,就是要以世界責任為(wei) 己任,創造世界新理念和世界製度”,詳見趙汀陽:《天下體(ti) 係:世界之都哲學導論》,江蘇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3] 參見寧騷:《論民族國家》,《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1991年第6期。
[4] 周平:《中華民族思想是重大的理論創新》,《中國民族》2015年第3期。
[5] 關(guan) 凱:《族群政治》,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64頁。
[6] 關(guan) 凱:《族群政治》,第35-36頁。
[7] 邊疆民族問題研究,實際上從(cong) 來不是純粹的學術研究,日本關(guan) 於(yu) 中國滿蒙回藏邊疆的研究,都深受其政治動機影響甚至直接接受軍(jun) 部等機關(guan) 的資助,也是服務於(yu) 亞(ya) 洲殖民計劃的整體(ti) 安排,詳見葛兆光:《邊關(guan) 何處?——19、20世紀之交日本“滿蒙回藏鮮”之學的興(xing) 起及其背景》,《複旦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0年第3期。
[8] 因此,一些多民族國家,如土耳其、俄羅斯,為(wei) 了抵消跨界民族等有可能影響國家內(nei) 部族群對於(yu) 本國國家認同度的因素,紛紛通過立憲活動強化土耳其民族、俄羅斯統一國家民族等的政治象征意蘊。如土耳其憲法中對於(yu) “土耳其民族”的反複表述,旨在塑造一個(ge) 高於(yu) 其國家內(nei) 部突厥人、庫爾德人、高加索人、亞(ya) 美尼亞(ya) 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的國家民族;俄羅斯聯邦成立後,尤其是車臣叛亂(luan) 之後,則提出建立“統一俄羅斯國家民族”“公民民族”“政治民族”的政治主張,稱呼俄羅斯民族、韃靼民族等為(wei) 俄羅斯族裔民族、韃靼族裔民族,強調“統一俄羅斯民族”與(yu) “俄羅斯聯邦”在民族國家構造上的同一性。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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