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立教的雙重困局與(yu) 不同應對*
——康有為(wei) 政教觀初論
作者:張翔(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來源:《開放時代》2015年第3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四月十四日丁未
耶穌2015年5月31日
【內(nei) 容提要】康有為(wei) 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主張包含了兩(liang) 個(ge) 方麵的挑戰,一是,康有為(wei) 的大同思想是其立孔教思想的核心要素,他對孔子太平大同之義(yi) 的闡釋是托孔立教的關(guan) 鍵基礎。二是,立孔教為(wei) 國教包含了設立教權的政治建製主張,意味著將形成一個(ge) 新的政治中心。戊戌變法時期,這兩(liang) 個(ge) 方麵都遭遇了廣泛的反對。康有為(wei) 流亡之後在前一問題上有所調整,重新闡釋了“三世說”,但在後一問題上一直沒有大的調整。一般的討論主要注意前一問題,這一定程度為(wei) 康有為(wei) 的議題設置所引導。國教創製意味著係統性政治組織和新的政治中心的形成,康有為(wei) 論述立孔教為(wei) 國教時,一直避免突出政教鬥爭(zheng) 問題,可謂“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另一方麵,康有為(wei) 對於(yu) 孔子大同之義(yi) 的闡釋包含了與(yu) 帝製之間的決(jue) 裂可能。他內(nei) 化了這一衝(chong) 突,將之轉化為(wei) 大同之義(yi) 與(yu) 小康之義(yi) 的並行不悖和內(nei) 在分裂。
【關(guan) 鍵詞】康有為(wei) 大同 三世說 孔教 國教
從(cong) 晚清到民國的曆史進程中,國家權力中心的分化與(yu) 重構是非常重要而複雜的問題。在強敵環伺、內(nei) 政不修的格局之下,晚清麵臨(lin) 崩潰性的危機,分與(yu) 合的問題在不同的領域同時出現,都引起了非常深刻的思考、辯論和鬥爭(zheng) 。為(wei) 了應對衰敗和崩潰的危機,避免滅國的苦難,究竟是在既有地基之上變革挽救,還是另起爐灶另辟出路,這個(ge) 問題不可避免地被提出來。另辟新路的思考和嚐試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這些思考在不同的領域展開,並非一定以推翻清朝政府為(wei) 目標,但都呈現了晚清所麵臨(lin) 危機的深度和廣度。
康有為(wei) 在變法失敗流亡海外之後,批判和反對其傾(qing) 向革命的弟子和革命派的主張(如以分省獨立的方式發動革命)。在他看來,清政府及其帝製作為(wei) 中國民眾(zhong) 和廣袤疆土的整合中心,不能輕言革命和顛覆,否則中國很難避免為(wei) 列強瓜分豆剖的命運。①不過,有意思的是,其實康有為(wei) 自己提出的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主張和實踐,同樣挑動了國家權力中心分合這一重大議題。
康有為(wei) 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主張包含了兩(liang) 個(ge) 方麵的挑戰,同時在這些方麵也都遭遇了困局。一是,康有為(wei) 的大同思想是其立孔教思想的核心要素,他對孔子太平大同之義(yi) 的闡釋是托孔立教的關(guan) 鍵基礎。②戊戌變法時期,康有為(wei) 闡釋孔子大同思想曾被認為(wei) 挑戰君臣大防,流亡之後他在這一問題上有所調整。1899年所謂“十三太保事件”之後,康有為(wei) 開始介入與(yu) 梁啟超、歐榘甲等傾(qing) 向革命的弟子們(men) 的論辯,並明顯調整了對孔子的闡釋,從(cong) 流亡之前側(ce) 重強調孔子的太平大同之義(yi) ,轉而既強調太平大同之義(yi) ,也強調孔子相時權變(尤其強調三世不可躐等而進),明確主張君主立憲,反對共和革命。③二是,立孔教為(wei) 國教包含了設立教權的政治建製主張,意味著將形成一個(ge) 新的政治中心。戊戌變法時期,康有為(wei) 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努力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廣泛反對。在戊戌變法之後,他的立教主張也一直遭遇來自不同方向的批判和反對。但在這一問題上,他一直沒有大的調整。
筆者嚐試分別以康有為(wei) 與(yu) 梁啟超等弟子在世紀之交的分歧,以及新文化運動時期康有為(wei) 與(yu) 陳獨秀等人的分歧為(wei) 中心,討論康有為(wei) 立孔教的困局及其應對。前一部分主要指出,康有為(wei) 一方麵認識到大同立教思想與(yu) 現實政治條件之間的不適應,另一方麵一直回避其立教努力所帶來的“教”與(yu) “政”之間的政治矛盾和衝(chong) 突,這種回避使其努力帶有“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的特點。康有為(wei) 的一個(ge) 內(nei) 在悖論是,他以大同立教的努力與(yu) 其君主立憲的現實政治主張之間有內(nei) 在衝(chong) 突(他的“政”與(yu) “教”的觀念之間帶有內(nei) 在分裂的特征),而他對於(yu) 現實政治卻抱有一種形成無衝(chong) 突、無分裂的內(nei) 政格局的主張和追求。後一部分則指出,陳獨秀等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創黨(dang) 先驅的思路與(yu) 康有為(wei) 截然不同,他們(men) 對於(yu) 現實政治強調一種與(yu) 舊秩序、舊文化相決(jue) 裂的態勢,試圖通過這種分裂來創造新的未來,而他們(men) 在自己的主義(yi) 信仰與(yu) 現實政治主張之間則追求內(nei) 在的統一;同時,他們(men) 在這一新的架構中改造了康有為(wei) 的階段論。
本文從(cong) 分析康有為(wei) 重釋“四書(shu) ”與(yu) 《大同書(shu) 》的關(guan) 係切入,討論前一部分問題。康有為(wei) 與(yu) 部分弟子的分歧爆發之後,即著手重釋“四書(shu) ”(同時期的經學著作還有《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和《禮運注》),同時寫(xie) 作《大同書(shu) 》。他曾有意推遲《大同書(shu) 》全書(shu) 的刊布,一般認為(wei) 他在後期對大同思想的流傳(chuan) 抱有非常謹慎的態度。而細讀康有為(wei) 同期對“四書(shu) ”的重釋,則不難發現,雖然他對《大同書(shu) 》全書(shu) 刊布的確謹慎(一個(ge) 原因是,新文化運動之後,他認為(wei) 共產(chan) 主義(yi) 思想的興(xing) 起可能成為(wei) 蘇俄控製中國的一個(ge) 工具),④但他在流亡之後對大同思想的傳(chuan) 布並沒有抱持秘而不宣的態度,並沒有僅(jin) 限於(yu) 對弟子的密授,而是抱有比較開放的態度。這一狀況,與(yu) 大同思想在康有為(wei) 立教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有關(guan) 。由此切入,我們(men) 可以嚐試重新理解康有為(wei) 的政教思想。
一、托孔立教:重釋“四書(shu) ”、闡釋大同與(yu) “托以動眾(zhong) ”
以1899年開始介入與(yu) 梁啟超、歐榘甲等傾(qing) 向革命的弟子之間的爭(zheng) 辯為(wei) 界,康有為(wei) 前後各有一次大規模的釋經。根據此前《新學偽(wei) 經考》、《春秋董氏學》、《孔子改製考》所指示的方向,康有為(wei) 此後著述一個(ge) 頗具可能性的方向是,像《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那樣,逐句疏解辨析《詩》、《書(shu) 》、《禮》、《易》這其餘(yu) 四經。有意思的是,康有為(wei) 並沒有這樣做,而是重釋了“四書(shu) ”和《禮運》篇。他這一著述安排的邏輯是什麽(me) ?有何含義(yi) ?
據康有為(wei) 在萬(wan) 木草堂時期的弟子、辛亥革命後負責刊刻康有為(wei) 著作的張伯楨描述,1914年,“時伯楨擬刻叢(cong) 書(shu) ,先師知之,乃將生平諸稿編定見授”,其中包括《今文易學》、《今文詩學》、《今文書(shu) 學》、《今文禮學》、《禮類》、《樂(le) 記注》。⑤而據1920年左右康有為(wei) 與(yu) 日人某君筆談時的自我介紹,“吾所著發明孔教之書(shu) ,有《孔子改製考》、《偽(wei) 經考》、《論語注》、《中庸注》、《孟子微》,又《春秋微言大義(yi) 考》,又《春秋董子學》。君曾見若幹部?”(《全集》第11集,第118頁)其中並無張伯楨的出版計劃中列入的上述諸書(shu) 。在康有為(wei) 其他的文獻中,也基本沒有提及自己在20世紀曾按其今文經學的思路完成詩、書(shu) 、禮、易諸經的疏解。如任啟聖所言,“康氏著書(shu) ,往往先有題目,實際並未完成。如所著多國遊記,或有詩而無記,或有記而無詩,或隻有一草本,寫(xie) 明某處有某館、某碑、某木、某石,或與(yu) 某人談話,皆不能連綴成章”,⑥張伯楨1914年的出版計劃中所列書(shu) 目並非都已有成稿(例如《畫鏡》、《文鏡》),上述有關(guan) 諸經詮釋的著作應都是規劃,並未完成。
《新學偽(wei) 經考》攻劉歆“作偽(wei) 亂(luan) 聖製”,關(guan) 鍵的主張是“六經”非周公所作,而是孔子所作,劉歆之罪在於(yu) “奪孔子之經以與(yu) 周公,而抑孔子為(wei) 傳(chuan) ;於(yu) 是掃孔子改製之聖法,而目為(wei) 斷爛朝報。‘六經’顛倒,亂(luan) 於(yu) 非種”。(《全集》第1集,第355頁)《孔子改製考》則正麵立論,闡述孔子作“六經”而“改製”的具體(ti) 含義(yi) 在於(yu) ,改撥亂(luan) 世之法,而立太平大同之製,即“改除亂(luan) 世勇亂(luan) 爭(zheng) 戰角力之法,而立《春秋》新王行仁之製”,劉歆作偽(wei) 的要害在於(yu) 使“太平之治,大同之樂(le) ,暗而不明,鬱而不發”,攻新學偽(wei) 經的意義(yi) 就在於(yu) ,“見大同太平之治也,猶孔子之生也”。(《全集》第3集,第3—4頁)既然“六經”乃孔子所作,在孔子這裏“見大同太平之治”首先應該從(cong) “六經”中尋找:
孔子之為(wei) 教主,為(wei) 神明聖王,何在?曰:在“六經”。“六經”皆孔子所作也,漢以前之說莫不然也。學者知“六經”為(wei) 孔子所作,然後孔子之為(wei) 大聖,為(wei) 教主,範圍萬(wan) 世而獨稱尊者,乃可明也。知孔子為(wei) 教主,“六經”為(wei) 孔子所作,然後知孔子撥亂(luan) 世,致太平之功,凡有血氣者,皆日被其殊功大德,而不可忘也。(《全集》第3集,第128頁)
同時,《孔子改製考》又區分了孔子所作之“經”與(yu) 口授弟子及後學之“傳(chuan) ”與(yu) “說”。他指出,“六經”為(wei) 孔子所作之經,其他如大小戴記和《係辭》都隻能算傳(chuan) (《全集》第3集,第128頁),並指出孔子有關(guan) 大同太平的微言主要是通過口授傳(chuan) 給弟子的:
孔子大義(yi) 微言,條例萬(wan) 千,皆口授弟子。若傳(chuan) 之於(yu) 外,導引世人,大率以三年喪(sang) 、親(qin) 迎、立命三者。其士大夫則以禮樂(le) 輔之。(《全集》第3集,第185頁)
在康有為(wei) 看來,正是因為(wei) 孔子的大同微言是口傳(chuan) 密授給弟子,人們(men) 很難僅(jin) 僅(jin) 通過閱讀“六經”經文而把握孔子有關(guan) 大同小康的微言大義(yi) 。與(yu) 《孔子改製考》同時寫(xie) 成的《春秋董氏學》,自始至終都強調“傳(chuan) 在口說”與(yu) “傳(chuan) 在文字”的對立和區別,即不知口傳(chuan) ,則會(hui) 像王安石那樣認為(wei) 《春秋經》不過是斷爛朝報而已。這也是康有為(wei) 後期的《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的一個(ge) 重點。在這一點上,他這兩(liang) 本春秋學著作是一致的。
而口傳(chuan) 之微言大義(yi) 的中心內(nei) 涵在於(yu) 小康與(yu) 大同學說,這也是“孔子改製之義(yi) ”的關(guan) 鍵所在。康有為(wei) 認為(wei) ,劉歆以後的儒學不明白這一點,是中國未能在西方之前向“升平、太平”之世拓進的主要原因,“孔子神聖不著,而中國二千年不蒙升平、太平之運,皆劉歆為(wei) 之”。(《全集》第6集,第425頁)
由此看來,康有為(wei) 的經學闡釋一直包含相互關(guan) 聯而有不同側(ce) 重的兩(liang) 個(ge) 基本方麵:一是辯“偽(wei) 經”,要害在於(yu) 依孔子立教,托孔子立教,尊孔子為(wei) 教主,因而要論證“六經”非周公所作。二是闡釋孔子的大同學說,關(guan) 鍵在於(yu) 以大同立教,因而強調“口說”之“大義(yi) 微言”的重要性,即康有為(wei) 要把古時隻在師生間傳(chuan) 授時“口說”密傳(chuan) 的大同微言形之於(yu) 筆,公之於(yu) 世,以應“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從(cong) 戊戌變法之前康有為(wei) 的經學闡釋來看,他經曆了從(cong) 第一個(ge) 問題向第二個(ge) 問題拓展的過程:《新學偽(wei) 經考》主要解決(jue) 的是辯“偽(wei) 經”的問題,但當時“大同”並未成為(wei) 他闡釋孔子學說的重心;到甲午戰敗之後所著的《春秋董氏學》和《孔子改製考》,“大同”開始顯著成為(wei) 康有為(wei) 重新闡釋孔子、托孔子立教的重心,開啟了康有為(wei) 重釋孔子的進程。⑦《孔子改製考》尚未對孔子口傳(chuan) 之大同微言有詳細的闡釋,康有為(wei) 的這一工作,事實上是在1899年第二次大規模釋經的時候才展開的。
在第二次大規模釋經的階段,康有為(wei) 沒有選擇重釋“六經”(除《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之外),而是側(ce) 重於(yu) 重釋“四書(shu) ”,他考慮的重點已經不是辯“偽(wei) 經”的問題,而是重釋孔子的問題(包括釋“大同”與(yu) 釋“三世”),即口傳(chuan) 微言與(yu) 經文大義(yi) 、傳(chuan) 在口說與(yu) 傳(chuan) 在文字的區別問題,以及辨別哪些內(nei) 容是口傳(chuan) 微言的問題。康有為(wei) 重釋“四書(shu) ”時,也有辨偽(wei) ,但辨偽(wei) 不是他釋“四書(shu) ”的重點所在。康有為(wei) 的論述重心在於(yu) 將孔子後學之“傳(chuan) ”中包含的那些口傳(chuan) 的微言大義(yi) 闡發出來。如上引《孔子改製考》對“經”與(yu) “傳(chuan) ”的區分,“四書(shu) ”皆為(wei) 傳(chuan) ,其中多有口傳(chuan) 之微言大義(yi) ,這是康有為(wei) 最為(wei) 關(guan) 注的部分。例如,康有為(wei) 在《論語注》中這樣強調口傳(chuan) 的重要性:“天下之善讀孔子書(shu) 者,當知六經不足見孔子之全,當推子贛、莊子之言而善觀之也。”(《全集》第6集,第412頁)
康有為(wei) 通過闡釋“四書(shu) ”之口傳(chuan) 來重釋孔子學說,釋大同仍然是中心問題之一。如他在《官製議》(1903年)“序(手稿)”中所言:“且今競爭(zheng) 之世,不患不變法,患不講德育。故吾日寫(xie) 定夙昔所注之《禮運》、《大學》、《中庸》、《論語》、《孟子》、《春秋微言大義(yi) 考》暨《人類公理》,以明大同太平之義(yi) (下缺)見政議始待焉。”(《全集》第7集,第232頁)他在《大學注》中批評朱子“誤分經傳(chuan) ”,因為(wei) 《大學》作為(wei) 《戴記》中的篇目,都是傳(chuan) ,都是“孔門弟子後學傳(chuan) 孔子之說”,同時也指出朱子選入“四書(shu) ”的《大學》和《中庸》兩(liang) 篇,都“誠為(wei) 精要”,隻不過朱子不明孔子在其中口傳(chuan) 的“太平之道”。(《全集》第6集,第355頁)又如,康有為(wei) 認為(wei) ,曾子對孔子大道體(ti) 會(hui) 不深,因而《論語》在“六經之口說猶傳(chuan) ”之時,“不過附傳(chuan) 記之末,不足大彰孔道也”。不過這是借以了解“孔門之聖師若弟之言論行事”最重要的文獻之一,而且在“劉歆篡聖,作偽(wei) 經以奪真經。公、穀《春秋》,焦、京《易》說既亡,而今學遂盡,諸家遂掩滅,太平、大同、陰陽之說皆沒”之後,“六經”口傳(chuan) 逐漸湮滅,《論語》對於(yu) 把握理解孔子的大同微言來說,又頗為(wei) 重要了。(《全集》第6集,第377—379頁)再如,刊於(yu) 《新民叢(cong) 報》第十號的《孟子微》“序”開篇即說:
傳(chuan) 孔子《春秋》之奧說,明太平大同之微言,發平等同民之公理,著隸天獨立之偉(wei) 義(yi) ,以拯普天生民於(yu) 卑下鉗製之中,莫如孟子矣!……吾中國之獨存此微言也,早行之乎,豈惟四萬(wan) 萬(wan) 神明之胄賴之,其茲(zi) 大地生民賴之!吾其揚翔於(yu) 太平大同之世久矣!(《全集》第5集,第412—413頁)
康有為(wei) 認為(wei) ,孟子的性善說所包含的,是“堯、舜與(yu) 人人平等”,亦即人人皆可為(wei) 堯舜的含義(yi) 。(《全集》第5集,第417—418頁)
康有為(wei) 的“四書(shu) ”重釋中對大同的闡釋,較流亡之前諸書(shu) 要遠為(wei) 詳細。與(yu) 《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在不同領域區分闡釋據亂(luan) 、升平、太平之義(yi) 類似,康有為(wei) 在重釋“四書(shu) ”時,也從(cong) 王權、官製、稅法、產(chan) 業(ye) 、男女、種族等問題對大同世狀況有所描述。這一現象提示,“四書(shu) ”重釋與(yu) 同期寫(xie) 作的《大同書(shu) 》之間存在很強的呼應關(guan) 係。
康有為(wei) 的經學闡釋之所以要以大同為(wei) 重點,主要是因為(wei) ,在他看來,孔子在當代仍然能夠“範圍”世界、“範圍”萬(wan) 世,關(guan) 鍵就在於(yu) 其學說早就包含了大同思想。或者說,隻有發掘孔子學說中的大同思想,才能證明孔子思想在當代世界和共和時代的至高價(jia) 值。他晚年在給朝鮮弟子李炳憲和日本來客講述其著述時,直白地透露了這一考慮。在《與(yu) 日人某君筆談》中,康有為(wei) 指出,如果不講大同,“僅(jin) 如劉歆、朱子之所傳(chuan) ”,那麽(me) 在民主之世,“孔子不能行”。(《全集》第11集,第118頁)在給朝鮮弟子所寫(xie) 的書(shu) 信或序記(如《培山書(shu) 堂記》、《答培山儒會(hui) 書(shu) 》)中,康有為(wei) 屢次論及,如果不闡發孔子的大同思想,儒學孔教如何能“範圍歐美民主社會(hui) 之義(yi) ”,又如何能“範圍天下”?例如:
夫自劉歆篡亂(luan) 聖經,朱子偏安聖統,於(yu) 是孔子三世之道不明,隻存據亂(luan) 一義(yi) 而已。太平大同之道,闇曶閉塞,則何能範圍天下乎?(《全集》第11集,第263頁)
在給陳煥章的信中,康有為(wei) 則提到講太平大同之義(yi) ,可以不令人們(men) 認為(wei) 共和時代孔教不再可行:
吾注有《禮運》、《中庸》、《四書(shu) 》、《春秋》及《禮記》選,可以宣講,發明升平、太平、大同之義(yi) ,令人不以君臣道息而疑孔教之不可行。但以勇猛之力,精切之辨,憂大教之廢,倫(lun) 紀之墜,家人之失,啟誘大眾(zhong) ,計無不來歸者。(《全集》第9集,第337頁)
雖然康有為(wei) 在生前並未刊布《大同書(shu) 》全書(shu) ,但他在國內(nei) 演講宣揚孔教,並不諱言孔教之興(xing) 有賴於(yu) 大同之說這一點。《長安講演錄》即指出:
今若隻守朱子據亂(luan) 之說,今中國已為(wei) 共和不必論,而歐美各共和國皆天下為(wei) 公。若無《春秋》三世、《禮運》大同之學,則孔子之道已不能範圍今世矣。……以孔子之教,通於(yu) 三世,圓融無礙。今歐美之製,不能外之。(《全集》第11集,第285頁)
《孔教會(hui) 章程》亦明確說:“孔子何道不有,何嚐但主專(zhuan) 製而不主共和哉?學之不講,是吾所憂也。今集同誌,講孔子升平、太平、大同之道,觀其會(hui) 通,以行其典禮。”(《全集》第9集,第349頁)
康有為(wei) 以大同為(wei) 重點釋經,從(cong) 另一角度說,也是按照他所理解的孔子托古改製的模式,托孔改製,托孔立教。⑧康有為(wei) 指出,“孔子改製,專(zhuan) 托堯、舜、文、武”(《全集》第3集,第150頁),他自己則專(zhuan) 托孔子,主要方法則是強調“口傳(chuan) ”,通過闡釋“口傳(chuan) ”大義(yi) 微言,來發掘孔子經義(yi) 中的大同思想。康有為(wei) 曾在《參政院提議立國之精神議書(shu) 後》中坦承,曾想自己做教主,但後來發現孔子之道無處不在,無法超越,孔子之學是全球公理之學的最好載體(ti) ,所以最後還是奉孔子為(wei) 大地教主。(《全集》第10集,第206頁)
康有為(wei) 以闡釋孔子大同思想為(wei) 重心托孔立教,更深層的著眼點是以此動員民眾(zhong) 。這些努力都是由“數千年未有之巨變”所激發,尤其為(wei) 中日甲午戰爭(zheng) 清朝戰敗所激發。甲午戰敗使康有為(wei) 更為(wei) 清晰地意識到民眾(zhong) 動員的重要性與(yu) 迫切性。立孔教對於(yu) 康有為(wei) 的重要性,首先是在民眾(zhong) 動員的層麵凸顯出來的。甲午戰敗之後,他找到的最能動員民眾(zhong) 的是孔子的太平大同之義(yi) 。
康有為(wei) 對立教與(yu) 民眾(zhong) 動員的關(guan) 係有清晰的闡述。他在給朱一新的信(1891年)中說:“今地球四洲,除亞(ya) 洲有孔子與(yu) 佛、回外,餘(yu) 皆為(wei) 耶所滅矣。使吾國器藝早精,舟車能馳於(yu) 域外,則使歐、墨、非、奧早從(cong) 孔學可也。耶氏淺妄,豈能誘之哉?吾既不能早精器藝,坐令彼誘之而坐大,此不宣揚之失策也。夫吾孔子之教,不入印度,而佛能入中國,豈孔學不及佛哉?傳(chuan) 與(yu) 不傳(chuan) 異耳。”(《全集》第1集,第325頁)他將傳(chuan) 教的關(guan) 鍵視為(wei) “誘之”,意味著其目標是要在孔子之學中找到最能“引誘”世人的內(nei) 容。
康有為(wei) 在《孔子改製考》中指出,孔子和墨子所言堯、舜、文王之事正相反對,他們(men) 所言未必是堯、舜、文王的事實,而是因為(wei) 堯、舜、文王在中國為(wei) “人人所尊慕”,可以“托以動眾(zhong) ”。(《全集》第3集,第150頁)這一“托以動眾(zhong) ”,也是康有為(wei) 托孔子釋大同的著眼點和基本邏輯所在。離開了民眾(zhong) 動員的目的,很難理解康有為(wei) 為(wei) 什麽(me) 會(hui) 以大同為(wei) 中心托孔立教。
康有為(wei) 的立孔教戰略,強調孔子思想(擴大而言,儒學乃至中國文化)在巨變時代繼續“範圍天下”的能力,也是一種增強動員能力的方法。讓孔子思想“範圍天下”的動力偏向於(yu) “外”,動員民眾(zhong) 的動力則偏向於(yu) “內(nei) ”。托孔立教的努力首先著眼的自然是中國內(nei) 部,無論是孔子,還是堯、舜、文王,他們(men) 為(wei) 中國內(nei) 部的民眾(zhong) 所尊慕,但未必為(wei) 域外的民眾(zhong) 所尊慕,因而他們(men) 能夠“托以動眾(zhong) ”,主要是對於(yu) 中國民眾(zhong) 而言的。讓孔子思想“範圍天下”的努力,既包含了使孔子思想成為(wei) 一種全球普遍性思想的願望,表現了康有為(wei) 在巨變時代葆有對中國以及儒學的信心與(yu) 期待,也是在內(nei) 部動員民眾(zhong) 之時論證孔子思想具有領導權的核心方式,是對內(nei) 說服民眾(zhong) 信仰孔教的重要方法。在經曆“數千年未有之巨變”之後,論證孔子思想有著“範圍天下”的地位和價(jia) 值(相對於(yu) 域外思想尤其是西方思想的地位和價(jia) 值),成了確立孔子思想在中國內(nei) 部的領導權的關(guan) 鍵所在。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康有為(wei) 《大同書(shu) 》的基本架構並不僅(jin) 僅(jin) 源於(yu) 孔子經義(yi) 。根據前麵的分析,康有為(wei) 後期的釋經作品,將《孔子改製考》揭示的托孔改製、以大同立教的議題做了比較詳細的展開,通過闡釋《春秋經》(及口傳(chuan) 諸家)和“四書(shu) ”中的口傳(chuan) 微言,闡發了孔子的大同思想,那麽(me) ,康有為(wei) 是否一定還要將孔子之經與(yu) 後世“經論”中的大同論述組合起來,形成一本大同論呢?他沒有這麽(me) 做,而是沿著早期《實理公法全書(shu) 》建立“全球公理之學”的架構,以“康子自道”的敘述角度,鋪展了他對大同世的思考和描述。“大同”的主論題可以看作對孔子大同思想的發揮,但同時這無疑也是康子自己的大同論。《大同書(shu) 》的論述架構以“人之不忍之心”(康子之不忍之心)與(yu) 人皆希望“去苦求樂(le) ”作為(wei) 起點,其論述從(cong) 國家問題、階層等級問題、種族問題、性別問題、家庭問題、經濟產(chan) 業(ye) 問題、全球治理問題、萬(wan) 物眾(zhong) 生平等問題、宗教問題等領域依次展開。這一論述結構包含有儒學的要素(例如“人有不忍之心”),但已經不是儒學所能完全涵蓋,尤其是論述問題的領域劃分,包含的已經是近代資本主義(yi) 興(xing) 起之後發展出來的一套知識框架。在每一個(ge) 分論題的論述中,康有為(wei) 把中國史、全球史、經學闡釋與(yu) 國外思想整合在一起,經學闡釋隻是其中的一部分。康有為(wei) 的這種寫(xie) 作方式並非偶見,在《大同書(shu) 》之外,《官製議》(1903年)、《物質救國論》(1904年)、《金主幣救國議》(1908年)、《理財救國論》(1912年)、《共和平議》(1917年)等,都是這種專(zhuan) 題長篇論述的形式,這些論題的知識視野和分析架構,包含的主要是近代知識和思想,他通過近代風格的分析方式將中國史、全球史、時勢分析和中外思想整合起來。
由此看來,以大同問題為(wei) 中心,康有為(wei) 的著述包含了兩(liang) 個(ge) 相互關(guan) 聯又有所不同的脈絡,一是從(cong) 立全球公理之學到立大同之學,主要作品是《實理公法全書(shu) 》和《大同書(shu) 》,以立康子之學的方式展開論述;二是通過重釋孔子和儒學經典,闡發孔子的大同思想,或者說托孔子言大同,托孔子立大同之教,主要作品是第一次釋經時期的《孔子改製考》和《春秋董氏學》,及第二次釋經時期的“四書(shu) ”重釋和另兩(liang) 部作品。前一個(ge) 脈絡顯示了康有為(wei) 立全球公理之學與(yu) 康子之學的清晰痕跡。第二個(ge) 脈絡的論述,貫注了康有為(wei) 重釋孔子、立孔教的努力,其中既有“托以動眾(zhong) ”的策略考慮,也有他對孔子學說本身潛力的認識(尤其是對此前公羊學積累的了解)的原因。梁啟超擬定的湖南時務學堂《第一年讀書(shu) 分月課程表》,清晰地呈現了這一特點。此課程表多將《春秋公羊傳(chuan) 》與(yu) 《公理學》作為(wei) 並列的主要課程,指《公理學》“其書(shu) 按次印入學校報中。學者治《春秋》,即諳諸例,即當求公理,以互相印證”。⑨
從(cong) 康有為(wei) 立全球公理之學的脈絡來看,在《實理公法全書(shu) 》和《大同書(shu) 》中,他事實上已經把外部的近代西方知識視為(wei) 內(nei) 部的構成要素,甚至作為(wei) 架構自己的大同論述的框架。這樣看來,托孔子立大同之教,作為(wei) 抵禦“文明之國”侵入乃至主宰的戰略,建構的是一種可以將西方文明抗衡於(yu) 外的錯覺。康有為(wei) 歐遊期間開始強烈主張中國道德文明優(you) 於(yu) 西方,人道教(孔子之教)優(you) 於(yu) 神道教(其他宗教),他的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主要理據有所調整,在中國文明強於(yu) 西方的意義(yi) 上建構可以將西方文明抗衡於(yu) 外的錯覺。這種錯覺為(wei) 立孔教戰略提供了在中國內(nei) 部展開的最主要的理由。不過,立孔教為(wei) 國教也是此前從(cong) 未有過的製度設置,帶有很強的政治性,必然會(hui) 有深刻政治影響。對於(yu) 既有政治格局而言,如果人們(men) 並不為(wei) 將“文明之國”抵禦於(yu) 外的錯覺所吸引,那麽(me) ,他們(men) 所在意的主要是立孔教為(wei) 國教引發的內(nei) 部政治變動。人們(men) 對於(yu) 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內(nei) 部政治效應的顧慮乃至忌憚,正是康有為(wei) 戊戌維新失敗的關(guan) 鍵原因之一。
二、大同立教的雙重挑戰與(yu) 戊戌士林的普遍異議
如果康有為(wei) 明確將太平大同之學(奉孔子為(wei) “大地教主”的核心根據)列為(wei) 他參與(yu) 戊戌變法的綱領,可以想見這一綱領將極具顛覆性,在不少方麵甚至會(hui) 遠遠超過他在流亡時期反對的排滿革命派。他沒有這樣做,一是當時他對太平大同的闡述還是比較簡略的框架性描述;二是如前麵所分析,他對孔子改製與(yu) 變法改製,對托古立教與(yu) 托古改製之間的區分是自覺的(“仆言改製自是一端,於(yu) 今日之宜改法亦無預,足下亦誤會(hui) ”,見《全集》第1集,第325頁),在整個(ge) 變法過程中他並沒有將這兩(liang) 個(ge) 方麵等同起來,沒有將太平大同列為(wei) 變法追求的目標。
不過,他也很難在世人麵前清楚區分立教與(yu) 變法改製。康有為(wei) 似乎也並不想將其立教主張與(yu) 其變法努力完全分開。根據他給朱一新的信的意思,他不過是因為(wei) 暫時沒有參與(yu) 變法的機會(hui) ,因此才致力於(yu) 闡發孔子大義(yi) 、立教化民:“仆昔者以治國救民為(wei) 誌,今知其必不見用,……故杜門來,專(zhuan) 以發明孔子之學,俾傳(chuan) 之四洲,行之萬(wan) 世為(wei) 事。”(《全集》第1集,第325頁)
其一,他對孔子太平大同之義(yi) 的闡釋,很容易被理解為(wei) 變法改製的思想綱領。康有為(wei) 將太平世視為(wei) 不再有君主的民主時代,事實上提出了以血緣關(guan) 係為(wei) 基礎的君主製本身的存廢問題。諸如從(cong) 文王到堯舜禪讓的回歸的一些說法,很難不令當時人感到康有為(wei) 主張“行民主”,如“《春秋》義(yi) 分三世:與(yu) 賢不與(yu) 子,是太平世。若據亂(luan) 世,則與(yu) 正而不與(yu) 賢”(《全集》第2集,第320頁),“孔子撥亂(luan) 升平,托文王以行君主之仁政,尤注意太平,托堯、舜以行民主之太平”(《全集》第3集,第150頁),等等。他曾經上折光緒帝推動立教,尤其是《新學偽(wei) 經考》和《孔子改製考》被人們(men) 認為(wei) 是其變法改製的綱領,直到今天人們(men) 仍然這樣認為(wei) 。這些有關(guan) 太平世的看法,自然不僅(jin) 會(hui) 引起保守派的警惕和緊張,而且會(hui) 引起重視君臣大防的一般士子的反彈。
康有為(wei) 對大同太平的闡釋在同情維新變法的人士中引起的反應,的確與(yu) 他的變法主張截然不同。即使同情或支持變法的人士也多不信服和讚成康有為(wei) 對太平大同的闡釋。翁同龢在光緒帝麵前直陳,因《孔子改製考》,認為(wei) 康有為(wei) “居心叵測”。他在戊戌年四月初七的日記中寫(xie) 道:“上命臣:康有為(wei) 所進書(shu) ,令再寫(xie) 一份遞進。臣對:與(yu) 康不往來。上問:何也?對以‘此人居心叵測’,曰:前此何以不說?對:臣近見其孔子變製考知之。”⑩湖南維新活動的“後台”陳寶箴1898年7月15日上折雖對康有為(wei) 有所維護,亦建議“飭下康有為(wei) ,即將所著《孔子改製考》一書(shu) 板本,自行銷毀”。陳寶箴指出了康有為(wei) 闡釋孔子大同思想的要害所在,同時另作回護:“囂然自命號為(wei) 康學,而民權平等之說熾矣。甚或逞其橫議,幾若不知有君臣父子之大防。……第臣觀近日所傳(chuan) 康有為(wei) 呈請代進所輯彼得變政記摺稿,獨取君權最重之國以相擬議,以此窺其生平主張民權,或非定論。”11這兩(liang) 位朝中改良派主力的意見已可顯出康有為(wei) 以大同立教在當時士林並不得人心。這一問題在保守派官員那裏更是被變本加厲地演繹。上折彈劾康有為(wei) 保中國不保大清的滿族大員文悌,便將康作《孔子改製考》與(yu) 淮南王劉安的“叛王肇亂(luan) 之辭”和漢末張角“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妖言”相提並論,指康“明似推崇孔教,實則自申其改製之義(yi) ”,“奴才乃知康有為(wei) 之學術,正如漢書(shu) 嚴(yan) 助傳(chuan) 所謂以春秋為(wei) 蘇秦縱橫者耳”。12
其二,立孔教本身是變法改製過程中構想的舉(ju) 措之一,意味著新的政教製度的創設,一旦設立會(hui) 有深遠而強勁的政治影響。康有為(wei) 對立孔教的呼籲,也很容易被理解為(wei) 有其政治企圖,尤其是在皇權之外另外創設一個(ge) 政治中心。
康有為(wei) 強調了近代以來西方宗教與(yu) 民族國家興(xing) 起及擴展之間的相互配合,尤其是宗教在西方的全球擴張中的作用。他通過閱讀西書(shu) ,以及與(yu) 英國傳(chuan) 教士李提摩太等人的交往,對一些基本狀況有所了解。尤其是近代以來教案的屢屢發生,以及教案屢屢成為(wei) 列強侵華事端乃至戰爭(zheng) 的起因,令康有為(wei) 注意到耶教與(yu) 國家擴張之間的協同關(guan) 係。他視宗教為(wei) 文明的主要載體(ti) ,從(cong) 耶教擴張感受到了文明存亡的憂慮,“(彼奉教之國)以國力行其教,必將毀吾學宮而為(wei) 拜堂”。(《全集》第1集,第325頁)《兩(liang) 粵廣仁善堂聖學會(hui) 緣起》指出:“外國自傳(chuan) 其教,遍滿地球,近且深入中土。頃梧州通商,教士蝟集,皆獨尊耶穌之故,而吾乃不知獨尊孔子以廣聖教,令布濩流衍於(yu) 四裔,此士大夫之過也。”(《全集》第2集,第268頁)康有為(wei) 在戊戌變法期間所上《請商定教案法律,厘正科舉(ju) 文體(ti) ,聽天下鄉(xiang) 邑增設文廟,謹寫(xie) 〈孔子改製考〉,進呈禦覽,以尊聖師而保大教折》,開篇即論同治以來教案,以應對教案作為(wei) “開教會(hui) 、定教律”的“變法之道”的首要理由。孔教會(hui) 的製度設計,一方麵是“總理”(相當於(yu) 教皇)世襲製,一方麵是“督辦”由士庶“公舉(ju) ”,以民主選舉(ju) 的方式選任。這一架構可謂教會(hui) 中的“君主立憲製”。13(《全集》第4集,第92—93頁)康有為(wei) 對於(yu) 孔教與(yu) 政製之間關(guan) 係的設計,則體(ti) 現了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思路:14
伏乞皇上舉(ju) 行臨(lin) 雍之禮,令禮官議尊崇之典;特下明詔,令天下淫祠皆改為(wei) 孔廟,令士庶、男女鹹許膜拜祭祀;令孔教會(hui) 中選生員為(wei) 各鄉(xiang) 縣孔子廟祀生,專(zhuan) 司講學,日夜宣演孔子忠愛、仁恕之道,其有講學之士行高道明者,賞給清秩。而下手之始、抽薪之法,莫先於(yu) 厘正科舉(ju) 及歲科試……(《全集》第4集,第94頁)
這一設計也注重強調政與(yu) 教之間的協同:
夫天之生民,有身則采君以群之,有心則尊師以教之;君以紀綱治大群,師以義(yi) 理教人心。然政令徒範其外,教化則入其中;故凡天下國之盛衰,必視其教之隆否。教隆則風俗人心美,而君坐收其治;不隆則風俗人心壞,而國亦從(cong) 之。此古今所同軌,萬(wan) 國之道義(yi) 也。(《全集》第4集,第94頁)
同時,康有為(wei) 未必不知道,西歐民族國家的興(xing) 起過程,伴隨著它們(men) 與(yu) 擁有超越國界的管轄權的羅馬教廷的鬥爭(zheng) ,以及一個(ge) 民族國家之內(nei) 新教教徒與(yu) 忠於(yu) 羅馬的天主教徒之間的宗教戰爭(zheng) 。康有為(wei) 曾讀李提摩太及其助手蔡爾康所譯麥肯羅著《泰西新史攬要》。此書(shu) 1894年9月先以《摘錄泰西近百年來大事記》為(wei) 名在廣學會(hui) 機關(guan) 刊物《萬(wan) 國公報》上連載,次年出版單行本,此後幾年至少有九個(ge) 合法的版本在全中國出售,上至皇帝,下至普通學子,幾乎人手一冊(ce) 。151895年10月17日,康有為(wei) 與(yu) 李提摩太第一次見麵,16對此書(shu) 自然熟悉。第二十二卷“教皇”敘述了基督新教興(xing) 起及與(yu) 天主教廷分庭抗禮的曆史,也敘述了拿破侖(lun) 時代以降天主教廷連續遭遇的危機,尤其是歐洲各國與(yu) 天主教廷的鬥爭(zheng) ,“西人於(yu) 此百年中整頓各事無不求新,獨羅馬府則凡事阻遏”。17例如,拿破侖(lun) 兩(liang) 次攻陷羅馬,將教皇擄至巴黎,又令新教皇為(wei) 自己加冕;1870年普法戰爭(zheng) 期間意大利軍(jun) 隊攻陷羅馬,將羅馬收歸意大利,教皇退居梵蒂岡(gang) 。又如,1869年天主教舉(ju) 辦萬(wan) 國大會(hui) 處處受各國掣肘。18該章詳細敘述了普法戰爭(zheng) (1870年7月18日,普法戰爭(zheng) 期間,羅馬教廷正式宣布教皇在信仰和道德問題上永無謬誤這一信條)之後,獲勝的德國與(yu) 天主教會(hui) 之間開始了爭(zheng) 奪主導權的“文化鬥爭(zheng) ”:
教皇見新立之德國幾滅信奉天主教之法國,又見德意誌合日耳曼各國而為(wei) 一奉耶穌教王以為(wei) 皇,愈以為(wei) 大戚,遂逞其私見仍其舊法,永與(yu) 一切新學為(wei) 仇。而在日耳曼之天主教神甫怨普彌甚,遇事但聽教皇之訓,誹謗普廷不遺餘(yu) 力,到處勸人皈依教皇以邀天福。○畢士麥於(yu) 孤立之教皇本無所畏,然念天主教之耶穌會(hui) 中人於(yu) 近數百年來,常以擾亂(luan) 人國為(wei) 樂(le) 事,故是年七月間又定一律雲(yun) :凡在日耳曼境內(nei) 天主教中耶穌會(hui) 人盡行驅逐出境。一千八百七十三年普國禮部尚書(shu) 發克又立教化新章雲(yun) :德廷本有一款賜與(yu) 耶穌教教士並天主教神甫,神甫之薪水既出之於(yu) 國帑,國家可以國法治之。相沿至今,名曰“發克新章”。……定章以後,若有普魯士人不願隨天主教或耶穌教者,皆可到官自行陳明,一應教務以官所定者為(wei) 主。○教皇見此新章,即謂此傷(shang) 天害理之尤者也,普國妄作妄為(wei) 至此而極,即降旨遍諭大小教士不必遵守普律,若敢私自遵從(cong) 必受大罰。然雖有此旨,普人自行照章辦理,不準有一違背之人。迷於(yu) 天主教之人皆以為(wei) 不合,其超於(yu) 天主教之外者皆謂理當如此。○又閱一二年,普國又改天主教之章程。按天主教規,若男女不在天主教堂婚嫁者不認為(wei) 夫婦。一千八百七十五年正月普律雲(yun) :民間之夫婦應當官長之前婚嫁,經官長允許之後,教會(hui) 中人欲在禮拜堂行何禮節悉隨其便,國家並不禁止。總之,夫婦之禮應在公堂定奪,不以禮拜堂為(wei) 重。既而意、法、奧諸國皆以普國之新章為(wei) 至善,遂各去其舊法,一應夫婦惟官得而主之,全不以神甫所定者為(wei) 主。19
康有為(wei) 對締造統一的德意誌帝國的俾斯麥評價(jia) 很高,未必沒注意到俾斯麥主導(但失敗了)的此次“文化鬥爭(zheng) ”。俾斯麥希望,通過打擊德國天主教徒並進而打擊梵蒂岡(gang) ,可以確保同樣與(yu) 梵蒂岡(gang) 關(guan) 係不佳的俄國和意大利的友誼,這樣就能孤立仍然保護羅馬天主教會(hui) 傳(chuan) 統的法國。法爾克大臣的“五月法”促使路德新教的保守主義(yi) 分子擔心這會(hui) 波及所有傳(chuan) 統宗教,於(yu) 是轉而支持德國天主教徒組成的中央黨(dang) ,這一進攻反而加強了中央黨(dang) 。隨著法國第三共和國成為(wei) 反教權主義(yi) 國家,不再保護天主教會(hui) ,俾斯麥做了讓步,與(yu) 教皇達成了妥協。20但在康有為(wei) 自己的論述中,很少強調和論及德國等歐洲民族國家與(yu) 天主教廷之間的矛盾。
康有為(wei) 有意識地忽略歐洲各國與(yu) 羅馬教廷之間的矛盾、衝(chong) 突乃至長期戰爭(zheng) ,忽略歐洲民族國家如何與(yu) 羅馬教廷的宗教統治做鬥爭(zheng) ,如何擺脫羅馬教廷的控製和幹預,而強調各個(ge) 歐洲民族帝國在崛起的過程中選擇和確立了自己的國家宗教,意識到在西歐民族國家興(xing) 起的過程中,政與(yu) 教並沒有真正分離過,強調基督教在歐洲殖民帝國崛起和海外拓殖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強調基督教作為(wei) 歐洲文明的一種象征。這是他為(wei) 立孔教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正當性提供論證的一種方式,這一強調政教協同的論述,有可能使人們(men) 的注意力不放在立教這一政製變革將帶來政治結構變化的問題上,而主要關(guan) 注孔教在抗衡西方列強“以文明之國入野蠻之國”方麵的重要作用。
不過,反對其立教主張的晚清士子,無論是保守派還是同情其改良主張的改革派,顯然並沒有跟著他的議題設置和論述思考問題。蕭公權曾提出一個(ge) 問題:康有為(wei) 提倡儒教對他的變法活動是否有影響?他認為(wei) ,孔教運動對變法的影響,大致與(yu) 宣稱孔子改製所得的後果相同,一提出宗教主張,士大夫們(men) 立即群起反對。21
陳寶箴對康有為(wei) 立孔教以應對巨變時代文明挑戰的意圖有頗多同情理解。他在《奏厘正學術造就人才摺》中說:
逮康有為(wei) 當海禁大開之時,見歐洲各國尊崇教皇,執持國政,以為(wei) 外國強盛之效,實由於(yu) 此。……而孔子之教散漫無紀,以視歐洲教皇之權力,其徒所至,皆足以持其國權者不可同語。是以憤懣鬱積,援素王之號,執以元統天之說,推崇孔子以為(wei) 教主,欲與(yu) 天主耶穌比權量力……而不知……歐洲教皇之徒,其後以橫行各國,激成兵禍戰爭(zheng) 至數十年,而其勢已替,及政學興(xing) ,格致盛而其教益衰,今之僅(jin) 存而不廢者,亦如中國之僧道而已。22
陳寶箴強調了康有為(wei) “欲與(yu) 天主耶穌比權量力”的立孔教的出發點,這也是一定程度為(wei) 康有為(wei) 托孔立教聲辯。同時他注意到羅馬天主教皇勢力隨“政學興(xing) 、格致盛”的日益下降,這一敘述與(yu) 《泰西新史攬要》“教皇”章第九節“自尊為(wei) 衰敗之兆”中的介紹頗為(wei) 相近,即“讀書(shu) 較多、遊曆較廣能諳各國事務之人既知鐵路、報館之宜”和“民主國之人民”對於(yu) 教皇永無謬誤的信條都頗不以為(wei) 然,也不以天主教為(wei) 然,“各國之民漸多不信天主教”。23陳寶箴指康有為(wei) “不知”此一狀況,雖然康未必不知,至少他在論述立孔教理由之時並未論及。這一狀況產(chan) 生的主要根源之一,是歐洲各民族國家日益脫離羅馬天主教廷控製的矛盾和鬥爭(zheng) 。康有為(wei) 強調天主教或基督新教在歐洲各民族國家中的積極作用,而忽略天主教與(yu) 基督新教之間的衝(chong) 突,忽略民族國家與(yu) 羅馬教廷之間的衝(chong) 突,從(cong) 他自己的角度來說,可以回避孔教與(yu) 中國國家政權(當時的皇權)之間的衝(chong) 突。陳寶箴強調的其實是天主教在衰落,他要說的是,立孔教並不那麽(me) 重要,並進一步指出教皇影響力下降意味著民族國家自主性的增強,教皇與(yu) 民族國家之間存在矛盾和衝(chong) 突。後一議題的彰顯,提示人們(men) ,孔教的創製與(yu) 國家政權之間同樣會(hui) 存在矛盾。
在康有為(wei) 的一些批評者那裏,政教衝(chong) 突的議題並沒有被擱置。黃遵憲和嚴(yan) 複當時即認為(wei) “教不可保”。1897年,梁啟超聽了黃和嚴(yan) 的看法後,逐漸改變態度。黃遵憲1902年致梁啟超的信,回顧他與(yu) 梁1897年在湖南辦時務學堂討論立教主張的情況:
往在湘中曾舉(ju) 以語公,謂南海見二百年前天主教之盛,以為(wei) 泰西富強由於(yu) 行教,遂欲尊我孔於(yu) 以敵之。不知崇教之說,久成糟粕,近日歐洲如德如意如法,法之庚必達抑教最力,於(yu) 教徒侵政之權,皆力加裁抑。居今日而襲人之唾餘(yu) ,以張吾教,此實誤矣。公言嚴(yan) 又陵亦以此相規,然爾時公於(yu) 此見固依違未定也。24
黃遵憲此處提及“近日”德、意、法裁抑“教徒侵政之權”,即前述俾斯麥“文化鬥爭(zheng) ”時期德、意與(yu) 羅馬天主教皇之間的鬥爭(zheng) ,以及法蘭(lan) 西第三共和國轉而與(yu) 羅馬教廷交惡。這說明黃、嚴(yan) 等人將政教衝(chong) 突問題視為(wei) 立孔教需要麵對卻難以處理的首要挑戰。章太炎也有類似看法,根據他的回憶,1896年,“章嚐叩梁以其師宗旨,梁以變法維新及創立孔教對,章謂變法維新為(wei) 當世之急務,惟尊孔設教有煽動教禍之虞,不能輕於(yu) 附和”。25
張之洞《勸學篇》開篇“內(nei) 篇·同心”則指出,“保國、保教、保種合為(wei) 一心,是謂同心,保種必先保教,保教必先保國”,26不點名批評康有為(wei) 保教、保種不保國。這一批評不僅(jin) 在意太平大同的教義(yi) 對帝製的根本性挑戰,也指出了“教”與(yu) “政”之間存在著緊張關(guan) 係。張之洞主張“保教”必須以“保國”為(wei) 前提,也即要求有關(guan) “教”的謀劃必須服從(cong) 清朝之“政”。1898年7月17日(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孫家鼐所上三折兩(liang) 片一單中的最後一折《譯書(shu) 編纂各書(shu) 宜由管學大臣進呈並禁止悖謬之書(shu) 折》,更嚴(yan) 詞指責康有為(wei) 的托孔立教。孫此時已任管理大學堂事務大臣,上任伊始便請印馮(feng) 桂芬的《校邠廬抗議》,主張穩健改革,他認為(wei) “人人謂素王可作”可能會(hui) “導天下於(yu) 亂(luan) ”。27孫家鼐附議陳寶箴《奏厘正學術造就人才摺》的《孫協揆議陳中丞折說帖》,更深入地討論了立孔教(教主)與(yu) 國政(皇帝)之間的矛盾和衝(chong) 突:
其書(shu) 中所稱嬴政、楊廣民賊,臣誠不知其何指。黃屋左纛乃人君之威儀(yi) ,天下所尊抑,康有為(wei) 必欲輕視之,而以教主為(wei) 尊,臣又不知其何心。人臣忠君愛國,惟有宣布朝廷盛德,乃其書(shu) 屢言民不歸往,散而去之,臣又不知其何心。28
同情改良者尚且如此,保守派更是猛攻康有為(wei) 立孔教別有異心。例如湖南舉(ju) 人曾廉在《應詔上封事》(約光緒二十四年六月)中,便直指康有為(wei) 企圖做中國的“教皇”,所謀者大:
蓋康有為(wei) 嚐主泰西民權平等之說,意將以孔子為(wei) 摩西,而己為(wei) 耶穌;大有教皇中國之意,而特假孔子大聖借賓定主,以風示天下。故平白誣聖造為(wei) 此名,其處心積慮,恐非尋常富貴之足以厭其欲也。29
曾廉等人從(cong) 個(ge) 人企圖的角度推衍康有為(wei) 立的孔教主張,固然是深文羅織的誅心之論,但其反對理由顯示,康有為(wei) 立孔教的建製主張,的確引發了“教”與(yu) “政”是否存在政治衝(chong) 突的議題。30康有為(wei) 通過立孔教來抗衡西方宗教的“文明”壓力的立論,並不能取消孔教會(hui) 是否會(hui) 成為(wei) 皇權之外新的政治中心的問題。由於(yu) 當時《泰西新史攬要》等書(shu) 廣為(wei) 傳(chuan) 布,歐洲政教之爭(zheng) 已是常見知識,曾廉從(cong) 這一問題點發起的攻扞,揭示了君臣大防之外的另一政治敏感區域。
三、戊戌維新失敗的反思:君臣之防的凸顯與(yu) 政教矛盾的忽略
康有為(wei) 等人流亡之前是否對清朝抱有異誌,是一個(ge) 可以討論的問題。這一問題主要涉及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太平大同之學對君臣大防的突破,一是立孔教的政治創製是否會(hui) 形成皇權之外的政治中心。一般的討論主要注意前一問題,這一傾(qing) 向一定程度上為(wei) 康有為(wei) 本人的思考和議題設置所引導。黃彰健認為(wei) ,戊戌四月康有為(wei) 受重用之前,康、梁從(cong) 事“保種、保教”,“保中國不保大清”的政治活動,康著《新學偽(wei) 經考》時,已對清廷存有異誌,其政治主張實以《孔子改製考》為(wei) 其理論依據。隻是在四月光緒召見康時,始確信光緒值得輔佐,於(yu) 是放棄保中國不保大清的政策,希望通過君權,實行改革,逐漸掌握國家實權。31在黃彰健全書(shu) 開頭引用的康有為(wei) 1901年給趙必振的信中,康有為(wei) 很少見地表達了對戊戌變法失敗原因的反思:
當戊戌以前,激於(yu) 國勢之陵夷。當時那拉攬政,聖人無權,故人人不知聖上之英明。望在上者而一無可望,度大勢必駸駸割鬻至盡而後止,故當時鄙見專(zhuan) 以救中國四萬(wan) 萬(wan) 人為(wei) 主。用是奔走南北,大開強學、聖學、保國之會(hui) ,欲開議院、得民權以救之。因陳右銘之有誌,故令卓如入湘。當時複生見我於(yu) 上海,相與(yu) 議大局,而令複生棄官返湘。以湘人材武尚氣,為(wei) 中國第一,圖此機會(hui) ,若各國割地相迫,湘中可圖自主。……卓如與(yu) 複生入湘,大倡民權,陳、黃、徐諸公聽之,故南學會(hui) 、《湘報》大行。湘中誌士,於(yu) 是靡然發奮,人人種此根於(yu) 心中,如弟所雲(yun) 是也。……雖諸賊之罪,而亦吾黨(dang) 當時筆墨不謹,不知相時而妄為(wei) 之,有以致之。此機甚大,如機器之轉軸能發不能收,則並創設機器師,亦同歸於(yu) 盡而已。(《全集》第5集,第400頁)
康有為(wei) 及其弟子們(men) “不得於(yu) 上,則欲爭(zheng) 於(yu) 下”(《全集》第6集,第314頁),在湖南“筆墨不謹”,因而在湖南士子中激起的反彈最為(wei) 強烈。不過,在康有為(wei) 看來,當時“筆墨不謹”的主要表現,還是不知光緒帝可以寄托,從(cong) 而在“上”與(yu) “下”的君臣大防問題上說了過頭的話。雖然其立孔教的主張同樣備受攻擊,但他並不認為(wei) 在政教問題上“筆墨不謹”。
康有為(wei) 在戊戌變法失敗之後,一直堅持立孔教的主張。不過,在歐遊期間深入了解英德政製的知識之後,康有為(wei) 論述立孔教很少再強調教案等基督教的“文明”威脅,而是主要從(cong) 內(nei) 部政治的需要著眼,正麵論述道德教化和民風養(yang) 成是良好政治的前提和基礎,來論證立孔教為(wei) 國教對於(yu) 中國的重要性。康有為(wei) 在強調政教協同的同時,也強調政與(yu) 教的分離。值得注意的是,他一直很少論及西方天主教與(yu) 新教、東(dong) 正教(希臘教)之間的衝(chong) 突,也很少論及羅馬天主教廷與(yu) 歐洲民族國家之間的緊張和衝(chong) 突。他對此一議題有意無意地忽略,與(yu) 以往一樣,是論述其立孔教主張的合理性和正當性的需要。
康有為(wei) 門生、女婿麥仲華1911年編輯整理的康有為(wei) 變法奏議集《戊戌奏稿》收入了據《請商定教案法律,厘正科舉(ju) 文體(ti) ,聽天下鄉(xiang) 邑增設文廟,謹寫(xie) 〈孔子改製考〉,進呈禦覽,以尊聖師而保大教折》改寫(xie) 的《請尊孔聖為(wei) 國教立教部教會(hui) 以孔子紀年而廢淫祀折》。比較這兩(liang) 篇文稿,可以清晰地看出康有為(wei) 後來同時強調政教協同與(yu) 政教分離的變化。後者多有論及“政教分途”和“政教各立”,而這些概念在戊戌年的奏折中並未出現,如:“故今莫若令治教分途,則實政無礙而人心有補焉。”“政教各立,雙輪並馳,既並行而不悖,亦相反而相成。國勢可張,聖教日盛,其於(yu) 敬教勸學,匡謬正俗,豈少補哉?”(《全集》第4集,第98頁)以政教分離立論,包含了康有為(wei) 對那些強調政教衝(chong) 突的批評者的回應。
辛亥革命爆發之後,康有為(wei) 更多地介入了國教問題的討論。他在1912年5月—6月間寫(xie) 的《中華救國論》中,詳細討論了歐洲各國確立國教與(yu) 宣揚宗教自由原則之間的關(guan) 係。康有為(wei) 指出,這兩(liang) 者並不矛盾,信教自由是“寬大”,而確立國教則是“特尊”,明白國家的崇敬之所在,並指出信教自由其實起源於(yu) 宗教戰爭(zheng) ,是克服宗教迫害和宗教戰爭(zheng) 的一種方式。他關(guan) 注和論述的重心仍然是立孔教,並以孔教為(wei) 國教:
且夫憲法煌煌之大義(yi) ,豈不在乎信教自由?此乃彼十六紀時,德國流千八百萬(wan) 人之血而後得之,乃載之約章,勒之國憲,視同金科玉律焉。雖然,歐人之立此者,以舊教之待新教,動輒焚燒,但英、法間焚者已十餘(yu) 萬(wan) ,過德國刊士但士湖邊,呼士赫斯師弟焚骨石前,未嚐不慘然也。故特聽信教自由者,深戒夫焚燒刑獄之強迫也。雖然,若班、奧之王,非舊教不得立為(wei) 王若後;若英、普之王,非新教不得嗣為(wei) 王若後;其率國之臣民,膜拜頂禮於(yu) 廟於(yu) 學者,蓋皆有其國教焉。寬大以聽民之自由,特尊以明國所崇敬,並行而不悖焉。(《全集》第9集,第325—326頁)
這一論證方式更細致地整合了政教協同與(yu) 政教分離,信教自由是政教分離的製度表現,確立國教則是在政教分離基礎之上的政教協同。這些分析已經納入羅馬天主教與(yu) 歐洲民族國家鬥爭(zheng) 及各種宗教戰爭(zheng) 的曆史敘述,不過這些敘述都集納於(yu) 信教自由的論題之下,作為(wei) 信教自由的反麵曆史呈現。也就是說,這些曆史敘述強調了天主教與(yu) 新教、東(dong) 正教之間的鬥爭(zheng) ,卻忽略了英、法、德等國家政權是如何介入宗教紛爭(zheng) 的,似乎宗教鬥爭(zheng) 主要是宗教內(nei) 部的事情。歐洲民族國家與(yu) 基督教教派之間糾纏鬥爭(zheng) 的論題,以確立國教這一論題的形式被敘述出來。確立國教隻是這些糾纏鬥爭(zheng) 的階段性結果,而這些糾纏鬥爭(zheng) 本身包含的政教鬥爭(zheng) 論題卻被有意識地忽略了。32康有為(wei) 對信教自由與(yu) 確立國教的原則的曆史敘述,是以忽略否定政教鬥爭(zheng) 的現實存在(已經成為(wei) 曆史)作為(wei) 前提和基礎的,其中既包括信教自由與(yu) 確立國教在世界各國的狀況,也包括認為(wei) 中國二千年來即有信教自由的曆史敘述。
《以孔教為(wei) 國教配天議》對此有更為(wei) 詳細的論述:
凡今各國,雖信教自由,而必有其國教獨尊焉。……蓋信教自由者,寬大以聽人民之好尚,特立國教者,獨尊以明民俗之相宜。義(yi) 各有為(wei) ,不相蒙,亦不相累也。佛教入於(yu) 漢、晉,回教行於(yu) 隋、唐,吾為(wei) 信教自由,行之二千年矣。彼德國之爭(zheng) 信教自由也,三十年之教爭(zheng) ,死人民千八百萬(wan) ,而英、法之焚燒新教,亦以數十萬(wan) 計,然後爭(zheng) 得信教自由四字,故矜為(wei) 廣大,寫(xie) 之憲法。豈若我行之二千年從(cong) 容無事乎?蓋孔子之道,本於(yu) 無我,敷教在寬,而聽人之信仰,信佛信回,各聽人民之誌意。……故信教自由,與(yu) 特尊國教,兩(liang) 不相妨,而各自有益,正與(yu) 南美、班、奧、丹、瑞、英、德、俄、波、暹、希、布、羅、塞同矣。……吾國憲法,宜用丹、班之製,以一條為(wei) 信教自由,以一條立孔教為(wei) 國教,庶幾人心有歸,風俗有向,道德有定,教化有準,然後政治乃可次第而措施也。(《全集》第10集,第93—94頁)
從(cong) 康有為(wei) 列舉(ju) 的各國政教關(guan) 係狀況來看,其實並不是所有國家都實行了信教自由的原則。例如,君主立憲國家中的意大利、瑞典、挪威,共和製國家中的智利、阿根廷,並未允許信教自由。康有為(wei) 的論述重點在於(yu) 確立國教,無論君主立憲製國家還是共和製國家,無論是否允許信教自由,所有這些國家都會(hui) 確立自己的國教。至於(yu) 信教自由,則無論其他國家是否有,也無論這些國家經過多少曲折方才確立此一原則,中國已經行之二千年。根據康有為(wei) 的敘述,結論簡而言之,中國早有信教自由,卻尚未立國教;上述國家未必有信教自由,卻都已立國教。一些國家不允許信教自由,正是宗教與(yu) 國家政權之間鬥爭(zheng) 以及此教與(yu) 彼教之間鬥爭(zheng) 仍然存在的表征,這是確立國教的關(guan) 鍵條件和基礎,但康有為(wei) 在敘述這些現象的同時,跳過了政教鬥爭(zheng) 的論題。這一論述特點反映了康有為(wei) 企圖凸顯“立國教”議題的強烈願望。雖然他增加了有關(guan) 政教分離和信教自由的敘述,但忽略政教鬥爭(zheng) 的曆史和現實存在的特點一仍其舊。在戊戌變法期間,康有為(wei) 的這一論述努力尚且無法引導政治議程設置(從(cong) 梁啟超、黃遵憲、嚴(yan) 複等同道,到曾廉等反對派,都知道強調他所擱置的政教鬥爭(zheng) 問題的重要性),在辛亥革命前後,他更難用這種方式引導政治議程。政教鬥爭(zheng) 問題始終是他主張立孔教時無法回避、必須麵對的首要難題和現實政治障礙。
雖然康有為(wei) 一直回避政教鬥爭(zheng) 問題,但他的立孔教為(wei) 國教的主張在現實政治進程中的遭遇,卻呈現了處理政教關(guan) 係的重要性。對於(yu) 康有為(wei) 的政治行動而言,存在著如何處理其教義(yi) 與(yu) 其政治行動之間關(guan) 係的問題。他希望依靠既有國家政權的認可和支持,確立以大同思想為(wei) 核心教義(yi) 的孔教的國教地位,這一努力固然落空了,但其中包含了依托教義(yi) 思想動員民眾(zhong) 、凝聚政治力量的政治構想。如何處理教義(yi) 思想與(yu) 它影響下的政治行動之間的關(guan) 係,是這一政治構想的內(nei) 在問題。教與(yu) 政的關(guan) 係,不僅(jin) 是國家政權與(yu) 立國教的製度創設之間的關(guan) 係,也是組織性政治行動要處理的內(nei) 部問題。到新文化運動時期,在康有為(wei) 與(yu) 陳獨秀等的辯論中,這一議題清晰地呈現了出來,並開拓出一個(ge) 新的方向。這是後續文章要討論的問題。
鑒於(yu) 康有為(wei) 並非不知道歐洲政教鬥爭(zheng) 的曆史,也未必不知道他的立孔教建議引發的政治反彈,本身就是政教鬥爭(zheng) 的一種表現,也許可以說,康有為(wei) 在論述立孔教和立孔教為(wei) 國教主張時,一直避免突出政教鬥爭(zheng) 問題,其實是其立孔教戰略的一種政治手段。這一手段帶有很強的僥(jiao) 幸心理和投機色彩,希望取得便捷的成功。國家政權(無論是清朝皇權還是民國共和政權)麵對立國教的呼籲,首先會(hui) 考慮立國教的籲求所可能包含的政治企圖,會(hui) 關(guan) 注國教創製的政治影響,畢竟國教創製意味著係統性政治組織和政治中心的形成。尤其是康有為(wei) 在武昌首義(yi) 之後提出,將尊衍聖公為(wei) 帝作為(wei) 保留虛君之位的次優(you) 選擇,包含有建立政教合一政製的設想,既得不到張勳、鄭孝胥等堅持恢複清朝帝製的複辟派的信任與(yu) 支持,更為(wei) 共和革命派所反對。33因而康有為(wei) 通過議程設置的引導推動立國教的努力,很難有所收獲。這是康有為(wei) “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的一種努力。
四、康有為(wei) 的內(nei) 在衝(chong) 突:三世“並行不悖”的包容與(yu) 分裂
與(yu) 在立孔教問題上“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不同,康有為(wei) 在闡釋孔子太平大同之義(yi) 的問題上,針對梁啟超、歐榘甲等傾(qing) 向革命的弟子們(men) 的挑戰,做出了重要的調整。這一重新闡釋孔子的努力,同時也是康有為(wei) 立孔教努力的一部分,即立孔教固然一如既往,但教義(yi) 的闡釋卻可以不斷變化。在闡釋孔子大同思想的問題上,康有為(wei) 強調的不再隻是孔子思想如何“範圍”天下,而是同時針對中國內(nei) 部正在出現的分裂危機,將全麵闡釋“三世說”作為(wei) 與(yu) 大同闡釋同樣重要的新的中心論題。
1902年6月康有為(wei) 為(wei) 回應梁啟超等人的挑戰與(yu) 海外華僑(qiao) 中影響漸大的共和革命思潮,寫(xie) 下《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隻可行君主立憲不可行革命書(shu) 》和《與(yu) 同學諸子梁啟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yu) 各省自立書(shu) 》這兩(liang) 封長信。這兩(liang) 封信是康有為(wei) 介入共和革命辯論的代表作,他在1899年後釋經中對“三世說”的重釋,提供了回應分省獨立等共和革命思想的理論基礎。前一封信中的一段話比較全麵地表述了他對“三世說”的重釋,反映了他的自我調整:
夫孔子刪《書(shu) 》,稱堯、舜以立民主;刪《詩》,首文王以立君主;係《易》,稱見群龍無首,天下治也,則平等無主。其為(wei) 《春秋》,分據亂(luan) 、升平、太平三世。據亂(luan) 則內(nei) 其國,君主專(zhuan) 製世也;升平則立憲法,定君民之權之世也;太平則民主,平等大同之世也。孔子豈不欲直至太平大同哉?時未可則亂(luan) 反甚也。今日為(wei) 據亂(luan) 之世,內(nei) 其國則不能一超直至世界之大同也;為(wei) 君主專(zhuan) 製之舊風,亦不能一超至民主之世也。不然,國者民之所積者也,國者民之公產(chan) 也;孔子言天下為(wei) 公,選賢與(yu) 能,固公理也。歐洲十餘(yu) 國,萬(wan) 戰流血力爭(zheng) 而得民權者,何不皆如法之革命,而必皆仍立君主乎?必聽君主之世守乎?甚且無君主則迎之異國乎?此非其力之不能也,有不得已之勢存焉。故禮時為(wei) 大,勢為(wei) 大,時勢之所在,即理之所在,公理常與(yu) 時勢相濟而後可行;若必即行公理,則必即日至大同無國界、無家界然後可,必婦女盡為(wei) 官吏而後可,禽獸(shou) 之肉皆不食而後可,而今必不能行也。(《全集》第6集,第313—314頁)
這段話闡述了“公理與(yu) 時勢”的關(guan) 係,“禮時為(wei) 大,勢為(wei) 大,時勢之所在,即理之所在”,指出了把握“時勢”的首要意義(yi) 。如果說,19世紀90年代康有為(wei) 發起儒學內(nei) 部的重大革命,重新解釋大同太平世,是要為(wei) 中國儒學回應西方文明的衝(chong) 擊尋找一條道路,那麽(me) ,這次他調整此前的經學闡釋,突出“時勢”相對於(yu) “公理”的重要性,則是要發展出一套理論,用以回應和處理變自內(nei) 生的革命思潮。康有為(wei) 詮釋“公理與(yu) 時勢”關(guan) 係的主要指向在於(yu) ,究竟采用君主立憲製還是共和民主製,要根據“時勢”而定,如果適合君主立憲製,便不能“躐等而進”。綜合言之,康有為(wei) 強調的“時勢”最為(wei) 重要的麵向是,指出君主立憲對於(yu) 維係中國一統、自強、“稱雄於(yu) 大地”乃至與(yu) 其他“霸國”聯邦而一統大地的重要的策略性作用。
將“四書(shu) ”重釋及其他二書(shu) 與(yu) 《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隻可行君主立憲不可行革命書(shu) 》上述論述對照,可以大致判斷,後期釋經六書(shu) 作於(yu) 1899年至此一時期,並非康有為(wei) 倒填日期,雖然其中有些細節明顯是此後至辛亥革命期間補入的。後期六書(shu) (《大學注》僅(jin) 有序言)在1902年前後發表的,隻有《孟子微》卷一和卷二的前半部分,此書(shu) 其他部分都是後來在康有為(wei) 1913年創辦的《不忍》雜誌陸續發表的(《禮運注》節選刊發,《中庸注》、《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論語注》隻在《不忍》上發表了序言),1916年—1917年間由上海廣智書(shu) 局出版鉛字排印本。而康有為(wei) 選擇發表《孟子微》這些部分,也有其意圖。梁啟超1902年2月發表《保教非所以尊孔論》,當時在立孔教方麵正與(yu) 康有為(wei) 有所爭(zheng) 論,他在當年10月給康有為(wei) 的信中指出,發表《孟子微》這些部分,可以讓外人了解康與(yu) 其激進弟子們(men) 的區別:
雖然,別異之常恐有痕跡,徒使人不諒其心,以為(wei) 我黨(dang) 羞,故以為(wei) 莫如先生作文數篇,發先生之宗旨,以之登於(yu) 報中,則人之見者,亦可以知先生非如後輩者流,好為(wei) 急激之言矣。現已將《孟子微》一篇分載報中,外人之疑,亦當稍釋矣。以後更能有數篇,則別異益章章也。34
康有為(wei) 相對於(yu) 急激後輩之“別異”,主要在於(yu) 對“不可躐等而進”的強調。例如發表於(yu) 《新民叢(cong) 報》第十號(光緒二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釋《盡心上》“孟子曰:君子之於(yu) 物也,愛之而弗仁。於(yu) 民也,仁之而弗親(qin) 。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全集》第5集,第415—416頁)
問題是,如果後期釋經諸書(shu) 在1902年左右便已基本完成,為(wei) 何康有為(wei) 隻發表了《孟子微》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到1913年之後才陸續發表?康有為(wei) 曾有意推遲《大同書(shu) 》的出版,生前僅(jin) 有甲、乙兩(liang) 部刊於(yu) 1913年的《不忍》雜誌。梁啟超手寫(xie) 《南海先生詩集》四卷本(1911年日本影行),編輯體(ti) 例基本按寫(xie) 作日期先後排定,但將《大同書(shu) 成題詞》置於(yu) 詩集之首,足見《大同書(shu) 》之重要性。梁啟超在此詩後的按語說:“二十年前,略授口說於(yu) 門弟子;辛醜(chou) 、壬寅間,避地印度,乃著為(wei) 成書(shu) 。啟超屢乞付印,先生以今方為(wei) 國競之世,未許也。”崔斯哲手寫(xie) 《康南海先生詩集》十五卷本(1937年商務印書(shu) 館影行)在此處的按語也說:“書(shu) 成,既而思大同之治非今日所能驟幾,驟行之恐適以釀亂(luan) ,且以今為(wei) 國競之世,因秘其稿,不肯以示人。”(《全集》第12集,第136頁)不過,很難說 “四書(shu) ”重釋等作品也是因為(wei) 較多地闡釋大同之義(yi) 而推遲出版,畢竟除《大學注》之外,這些書(shu) 到1916年—1917年間悉數出版麵世了。康有為(wei) 在生前尚有不少手稿未發表,例如一些海外遊記,筆者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後期釋經諸書(shu) 大部發表和出版較晚,並無特別的考慮,主要原因還是流亡海外,作品印行多有不便。《孟子微》1902年刊發的部分,以及其他文章中涉及釋經的論述,已可呈現康有為(wei) 有關(guan) “不可躐等而進”的基本意見。
倒是後期釋經諸書(shu) 在1913年後的刊布,意味著康有為(wei) 並不拒絕強調大同思想,雖然他對全文刊布《大同書(shu) 》有所顧忌和保留。對孔子太平大同義(yi) 的闡釋,始終是康有為(wei) 立孔教的關(guan) 鍵根據之一,即使他認為(wei) 太平大同世不可躐等而進,這並不等於(yu) 他因此忌諱論及大同。一般性地論述大同(重釋“四書(shu) ”),與(yu) 詳細深入地想象和描繪大同(《大同書(shu) 》),還是有區別的。35同時,康有為(wei) 歸國後對全文發表《大同書(shu) 》有所保留,也表明他或許意識到,以孔子太平大同之義(yi) 為(wei) 孔教教義(yi) ,不僅(jin) 與(yu) 其君主立憲的主張有衝(chong) 突,而且與(yu) 他所批判的共產(chan) 主義(yi) 運動之間會(hui) 產(chan) 生一些混淆。
康有為(wei) 1899年之後在釋經諸書(shu) 中反複論述“不可躐等而進”,直接的動因是回應梁啟超、歐榘甲等人以分省獨立的方式發動民主革命推翻清政府的主張,他的調整所要處理的基本問題是政治分裂的危機。如前所述,康有為(wei) 意識到,推動變法期間“欲爭(zheng) 於(yu) 下”、“筆墨不謹”,闡釋孔子太平大同之義(yi) ,招致朝野士子有關(guan) 突破君臣大防的普遍異議,是變法失敗的一個(ge) 重要原因。他認為(wei) 光緒帝可以寄托(不僅(jin) 有恩),因此主張在現實政治層麵不能以共和民主這一太平大同之義(yi) 作為(wei) 切近的目標,而應堅持君主立憲製,立場轉而更為(wei) 接近變法期間的溫和批評者。他意識到大同之義(yi) 在現實政治中會(hui) 引發分裂與(yu) 衝(chong) 突,但並不認為(wei) 秉持大同之義(yi) 能夠迅速重建新的秩序(失控或失敗都將導致政治分裂危機)。因而,主張民主革命(追求大同)的力量與(yu) 清朝皇權之間的決(jue) 裂與(yu) 衝(chong) 突,成為(wei) 康有為(wei) 堅持“不可躐等而進”的更主要理由,即無論光緒帝是否能夠重返執政,民主革命都可能引發國家分裂的政治危機並為(wei) 外敵所乘。康有為(wei) 認為(wei) ,要避免這一可能性,需要在現實政治中排除共和民主的選項。
康有為(wei) 試圖以“不可躐等而進”的“三世說”闡釋框架安頓現實政治中的大同追求,針對性地消解民主革命的衝(chong) 動和意識。他反複引用《中庸》“道並行而不悖”來重新闡釋孔子“三世說”與(yu) 因時權變,如:
夫行道豈有一定?相時為(wei) 之。《中庸》所謂道並行而不悖,溥博淵泉,而時出之,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全集》第5集,第400頁)
康有為(wei) 調適內(nei) 在思想衝(chong) 突的主要方式,是強調大同世與(yu) 小康世“並行而不悖”,具體(ti) 而言,是此國的“大同”與(yu) 彼國的“小康”並行不悖,作為(wei) 思想的“大同”與(yu) 作為(wei) 實踐的“小康”並行不悖。
其一,根據康有為(wei) 的闡釋,“三世”不隻是一個(ge) 時間性的概念,也是一個(ge) 空間性的概念,例如,“太平世”也指已進入太平世的國家,“升平世”指已進入升平世的國家。三世之並行不悖,一個(ge) 主要的含義(yi) 是指,進入太平世的國家、進入升平世的國家與(yu) 尚處於(yu) 據亂(luan) 世的國家並行不悖。由此中國與(yu) 列強的關(guan) 係也是一種“並行不悖”的競爭(zheng) 關(guan) 係。
在“並行不悖”的視野中,一方麵康有為(wei) 意識到外部因素滲透到內(nei) 部,甚至成為(wei) 主宰性要素的現實狀況(如“以文明之國入野蠻之國”),其個(ge) 人實踐(如以大同立教)也顯示了外部要素的深刻影響與(yu) 他對外部要素的主動吸納。另一方麵,似乎“以文明之國入野蠻之國”隻是一種威脅,是一種可以被遲滯的可能性,而不是時刻存在、不斷推進的曆史過程,因而即使麵臨(lin) 這種威脅,中國隻要對自己的文明保持信心,便仍然可以保持一種整體(ti) 性的存在,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性的國家與(yu) 列強競爭(zheng) 。諸如民主共和等“大同”思想,似乎能夠僅(jin) 僅(jin) 停留於(yu) 思想層麵,而不在中國內(nei) 部的現實政治中產(chan) 生影響,不會(hui) 衍化出相應的政治力量;相對於(yu) 內(nei) 部分裂危機存在的列強瓜分威脅,似乎也不是已經滲透於(yu) 內(nei) 部分裂過程並深刻影響內(nei) 部政治的現實力量,而是一種靜態的有待處理的外部存在。康有為(wei) 在流亡期間,逐漸發展出一套關(guan) 於(yu) 中國道德文明優(you) 於(yu) 西方、物質領域落後於(yu) 西方的論述,他在英國遊記和劍橋、牛津兩(liang) 校遊記等諸多作品中指出,中國道德文明領先的重要表現,是人道教(孔子之教)優(you) 於(yu) 神道教(其他宗教),中國之重義(yi) 優(you) 於(yu) 歐美之重爭(zheng) 。在康有為(wei) 後期的孔教論述中,人道教論題的重要性並不亞(ya) 於(yu) 大同之義(yi) 的闡釋。既然中國在道德文明方麵優(you) 於(yu) 西方,也就不必再認為(wei) “以文明之國入野蠻之國”是一個(ge) 嚴(yan) 重的挑戰,這一問題在康有為(wei) 的思考中退居相對次要的位置。
康有為(wei) 的三世並行不悖的空間性構想,既包含了一國之進化次第,也包含了一種特別的“內(nei) 外觀”,即內(nei) 部與(yu) 外部並行不悖的構想。他通過對“並行不悖”的強調,建構出內(nei) 部(自足的中國)相對於(yu) 外部(列強)的並立和競爭(zheng) 的圖景。這一圖景隻是一種與(yu) 現實狀況截然有別的意識建構,即一種錯覺。中國在道德文明上優(you) 先於(yu) 西方的意見,並不能有力地改變他所說的“以文明之國入野蠻之國”的趨勢。
其二,對於(yu) 一國而言,在大同僅(jin) 僅(jin) 局限於(yu) 思想領域的條件下,大同與(yu) 小康“並行而不悖”才是可能的。在這一構想中,大同主要不是作為(wei) 現實問題的解決(jue) 途徑而存在的,它是論證孔子“範圍天下”的理由,是對外“文明”競爭(zheng) 的需要和產(chan) 物,或者是孔子思想在君主製崩潰之後仍然能“啟誘大眾(zhong) ”的需要。它在實踐中可以被擱置起來,隻是一個(ge) 缺乏現實針對性和現實生命力的藍圖(盡管《大同書(shu) 》首先針對的是現世中的諸種苦)。在康有為(wei) 看來,大同的主要功能是,可以顯示孔子思想在時勢變化之後仍然有“誘民”的能力。
大同“不可躐等而進”意味著,大同所連帶的“以文明之國入野蠻之國”的問題不再被認為(wei) 是最緊要的問題。歐遊時期及之後,康有為(wei) 論述立孔教最強調的依據是,道德教化和民風養(yang) 成可以為(wei) 良好的現實政治提供前提和基礎,而中國在道德文明上優(you) 於(yu) 西方。這一論述突出的是孔子教義(yi) 與(yu) 現實政治的相互呼應,小康之義(yi) 也因為(wei) 與(yu) 現實政治的協調而更顯得重要。大同與(yu) 小康的並行不悖,既是不同教義(yi) 闡釋的並行不悖,也是兩(liang) 種不同立教依據的並行不悖,更是康有為(wei) 始終未放棄的大同教義(yi) 與(yu) 君主立憲政治主張之間的緊張和並行不悖。這些並行不悖的圖景折射了康有為(wei) 的願望,包括讓大同(如民主共和)追求停留於(yu) 思想階段,讓重“爭(zheng) ”之列強尊重中國變法自強的努力而不深度介入和滲透。
康有為(wei) 的“三世說”闡釋,因此保留而非化解了內(nei) 在的衝(chong) 突和矛盾。他既要堅持以孔子大同之義(yi) 作為(wei) 立教的核心教義(yi) ,又要在現實政治反對以大同作為(wei) 目標,這一內(nei) 在矛盾和衝(chong) 突無疑是尖銳的。康有為(wei) 發展出“三世說”的闡釋結構,本意是要容納和調適他與(yu) 傾(qing) 向革命的弟子們(men) 之間的分歧和衝(chong) 突,但這一結構清晰地呈現了他自己有關(guan) “政”的觀念與(yu) 有關(guan) “教”的觀念的內(nei) 在矛盾。這些矛盾的存在,顯示康有為(wei) 不僅(jin) 無法在他所領導的政治群體(ti) 中建立思想上的統一性,而且缺乏在立教(以及建黨(dang) )的過程中建立思想統一性的政治意識和政治自覺。
與(yu) 此相應的是,康有為(wei) 認為(wei) 應當避免與(yu) 清政府之間的分裂。在“三世說”的闡釋框架中,他將正在興(xing) 起的與(yu) 清政府決(jue) 裂的訴求,想象性地安置為(wei) 有待延遲兌(dui) 現的大同追求。分裂危機同樣是梁啟超、歐榘甲等人所處理的問題,但他們(men) 有不同的解釋。在他們(men) 看來,清政府屢戰屢敗,與(yu) 列強沆瀣一氣,是國家恐被瓜分的真正原因所在。36這是另一意義(yi) 上的分裂危機,康有為(wei) 認為(wei) 可以通過清朝政權的變革和自強來應對,而革命派認為(wei) 需要主動與(yu) 清政府決(jue) 裂,通過這種革命的決(jue) 裂來真正解決(jue) 國家的分裂危機。康有為(wei) 的三世並行不悖的構想難以說服其激進弟子(梁啟超一直與(yu) 他分分合合,歐榘甲與(yu) 他分道揚鑣),更不用說孫中山、章太炎等革命派,以及陳獨秀等共產(chan) 主義(yi) 者。後者在上述“並行不悖”的兩(liang) 個(ge) 方麵都有著與(yu) 康有為(wei) 很不一樣的傾(qing) 向,一是將內(nei) 部與(yu) 外部的複雜關(guan) 聯作為(wei) 必須麵對的基本現實,由此統治者與(yu) 列強的勾結成為(wei) 他們(men) 與(yu) 統治者決(jue) 裂的主要理由之一;二是以不同方式試圖在思想/主義(yi) /信仰(對應於(yu) 康有為(wei) 的孔教教義(yi) )與(yu) 政治行動之間建立起統一性。康有為(wei) 的三世闡釋既然不能挽救此前尋求改良的政治力量的分裂,不能勸阻革命力量的興(xing) 起,他也沒有其他辦法能避免革命力量與(yu) 清政府的決(jue) 裂。
康有為(wei) 對於(yu) 孔子大同之義(yi) 的闡釋包含了與(yu) 帝製之間的決(jue) 裂可能。他為(wei) 了避免這種決(jue) 裂,在思想和政治上都背負了沉重的負荷。他內(nei) 化了共和革命與(yu) 帝製之間的衝(chong) 突,將之轉化為(wei) 大同之義(yi) 與(yu) 小康之義(yi) 的並行不悖和內(nei) 在分裂。為(wei) 此,他需要建構內(nei) 部與(yu) 外部分隔的錯覺,以及大同追求僅(jin) 限於(yu) 思想領域而與(yu) 政治行動無涉的錯覺。由於(yu) 教與(yu) 政、內(nei) 與(yu) 外事實上必然有著深度的糾纏,思想與(yu) 行動、教與(yu) 政之間互為(wei) 因果相互激蕩,外部列強也早已在強勢塑造中國的內(nei) 部政治格局,康有為(wei) 的教與(yu) 政、內(nei) 與(yu) 外並行不悖的願望顯得一廂情願,並使他一定程度失去了政治行動力。其中一個(ge) 重要征兆是,“三世說”所建構的階段論,是一種比較缺乏過渡論的階段論,在思想與(yu) 行動、內(nei) 與(yu) 外的多重分隔之上,康有為(wei) 既沒有表現出向大同階段過渡的現實行動願望,也缺乏過渡的基礎和可能。隻有當教與(yu) 政(主義(yi) 信仰與(yu) 政治行動)、內(nei) 與(yu) 外(國內(nei) 與(yu) 國際)的分隔不僅(jin) 在認識上被打破,而且在實踐行動層麵被自覺打破,一種有清晰可行的過渡論的階段論才可能出現。
【注釋】
①參見張翔:《列國競爭(zheng) 、鄉(xiang) 邑自治與(yu) 中央集權——康有為(wei) 海外遊記中的“封建—郡縣”問題》,載《開放時代》2011年第11期。
②參見張翔:《從(cong) 立全球公理之學到以大同立教》,載《哲學動態》2015年第3期。康有為(wei) 的以大同立教,也是一種“保教”的方略。此處用“立教”而未用“保教”概念的具體(ti) 原因,將在相關(guan) 論文詳細分析。
③參見張翔:《康有為(wei) 的經學思想調整芻議——以〈春秋董氏學〉與(yu) 〈春秋筆削大義(yi) 微言考〉的比較為(wei) 例》,載《中國哲學史》2014年第2期。
④例如,康有為(wei) 在1926年1月5日《致吳佩孚等電》中專(zhuan) 論“拒赤化”問題,認為(wei) “俄人以赤化戕民數千萬(wan) ,奪民之產(chan) 為(wei) 赤軍(jun) 所有,飾曰共產(chan) ,遂欲推行於(yu) 全球。既為(wei) 歐美國際所阻,利吾中國內(nei) 亂(luan) ,乃專(zhuan) 以金錢、學說、武力收吾國人。……若仍是非不辨,仇友不明,中俄無界,殆哉其亡!……於(yu) 從(cong) 赤化者,則共誅之,吾中國庶幾乎!”參見《康有為(wei) 全集》第11集,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407頁。下文凡引用《康有為(wei) 全集》均簡稱《全集》。
⑤夏曉虹(編):《追憶康有為(wei) 》,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9年版,第115、122頁。
⑥任啟聖:《康有為(wei) 晚年講學及其逝世之經過》,載夏曉虹(編):《追憶康有為(wei) 》,第387頁。
⑦參見張翔:《從(cong) 立全球公理之學到以大同立教》。
⑧汪暉指出,晚清儒學普遍主義(yi) 關(guan) 注的不僅(jin) 是“中國”問題,而且也是“世界管理問題”。見汪暉:《現代中國思想的興(xing) 起》,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4年版,第741—744頁。晚清儒學普遍主義(yi) 最為(wei) 極致的一次努力,即是康有為(wei) 建立全球性的孔教的構想和行動。
⑨見梁啟超(著)、夏曉虹(輯):《飲冰室合集集外文》上冊(ce)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4—31頁。
⑩中國史學會(hui) (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cong) 刊·戊戌變法》第1冊(ce) ,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22頁。張謇之子張孝若在《南通張季直先生傳(chuan) 記》中提及:“據說當光緒帝向翁公索康書(shu) 的時候,光緒帝聽到翁公‘此人居心叵測’一句話,就問道:‘何謂叵測?’翁公答:‘叵測即不可測也。’這情形是翁公親(qin) 告我父(張謇),我父親(qin) 告我(張孝若)的。”見中國史學會(hui) (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cong) 刊·戊戌變法》第4冊(ce) ,第246頁。即便此處翁同龢可能後來有所改動,至少可反映翁在戊戌變法失敗後對康有為(wei) 的反思。
11中國史學會(hui) (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cong) 刊·戊戌變法》第2冊(ce) ,第358—359頁。
12文悌:《嚴(yan) 參康有為(wei) 摺稿》,載中國史學會(hui) (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cong) 刊·戊戌變法》第2冊(ce) ,第484頁。
13如果考慮到流亡之後康有為(wei) 將衍聖公與(yu) 清宣統皇帝作為(wei) “虛君”的兩(liang) 種選擇,從(cong) 這一後設視野來看康有為(wei) 當時的孔教會(hui) 製度設計,很難排除他當時將孔教會(hui) 作為(wei) 一種“影子政製”的可能性。
14根據目前的文獻,康有為(wei) 流亡之後直到1908年左右,亦即辛亥革命前不久,才開始較多地直接用“以孔教為(wei) 國教”的表述。
15參見劉雅軍(jun) :《李提摩太與(yu) 〈泰西新史攬要〉的譯介》,載《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04年第6期。
16[英]李提摩太:《親(qin) 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華回憶錄》,李憲堂、侯林莉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4頁。
17[英]麥肯齊:《泰西新史攬要》,[英]李提摩太、蔡爾康譯,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390頁。
18[英]麥肯齊:《泰西新史攬要》,第392頁。
19[英]麥肯齊:《泰西新史攬要》,第399—400頁。
20[美]科佩爾·S·平森:《德國近現代史——它的曆史與(yu) 文化》,範德一等譯,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1987年版,第258—260頁。
21[美]蕭公權:《近代中國與(yu) 新世界:康有為(wei) 變法與(yu) 大同思想研究》,汪榮祖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104頁。這一問題的討論亦可參見茅海建:《從(cong) 甲午到戊戌:康有為(wei) 〈我史〉鑒注》,第“24·23”、“24·30”等節,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9年版。
22中國史學會(hui) (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cong) 刊·戊戌變法》第2冊(ce) ,第358頁。
23[英]麥肯齊:《泰西新史攬要》,第398頁。
24見丁文江、趙豐(feng) 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6—77、280頁。1902年梁啟超發表《保教非所以尊孔論》之後,4月黃遵憲寫(xie) 此信給梁啟超。
25見馮(feng) 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第14章“壬寅支那亡國紀念會(hui) ”,重慶:中國文化服務社1944年版,第101頁。
26張之洞:《勸學篇》,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4頁。
27“協辦大學士孫家鼐奏為(wei) 譯書(shu) 局編纂各書(shu) 宜進呈禦覽折”,載《京師大學堂檔案選編》,第46頁,轉引自茅海建:《戊戌變法史事考二集》,北京:三聯書(shu) 店2011年版,第252頁。有關(guan) 康有為(wei) 與(yu) 孫家鼐在京師大學堂問題上的分歧與(yu) 矛盾,參見茅海建此書(shu) 第4章“京師大學堂的初建”。
28蘇輿(編):《翼教叢(cong) 編》,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頁。
29中國史學會(hui) (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cong) 刊·戊戌變法》第2冊(ce) ,第492頁。
30蕭公權指出,康有為(wei) 發展孔教的努力除有反效果外,其本身也極不成功。見[美]蕭公權:《近代中國與(yu) 新世界:康有為(wei) 變法與(yu) 大同思想研究》,第101—104頁。這一問題的討論亦可參見茅海建:《從(cong) 甲午到戊戌:康有為(wei) 〈我史〉鑒注》,第“24·23”、“24·30”等節。
31參見黃彰健:《論康有為(wei) “保中國不保大清”的政治活動》、《論康有為(wei) “保中國不保大清”的策略的轉變並論轉變以後至曾廉上書(shu) 以前康的政治活動》,載黃彰健:《戊戌變法史研究》上冊(ce) ,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07年版。
32劉小楓指出,雖然康有為(wei) 既談及保羅也談及路德,他未必清楚西方基督教的教會(hui) 建製在長達一千多年的曆史進程中究竟是怎麽(me) 回事——尤其羅馬教皇國與(yu) 歐洲其他王國或大小公國乃至神聖羅馬帝國之間的關(guan) 係,未必清楚路德事件本身及其無意中所導致的宗教改革是怎麽(me) 回事。見甘陽等:“康有為(wei) 與(yu) 製度化儒學”專(zhuan) 題,載《開放時代》2014年第5期。
33康有為(wei) 在《共和政體(ti) 論》中說:“夫立憲君主,既專(zhuan) 為(wei) 彈壓不爭(zheng) 亂(luan) 而立,非待其治世也,誠合乎奉土木偶為(wei) 神之義(yi) ,則莫如公立孔氏之衍聖公矣。”見《康有為(wei) 全集》第9集,第248頁。
34丁文江、趙豐(feng) 田(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278—279頁。
35房德鄰認為(wei) ,康有為(wei) 在民國初年發表《大同書(shu) 》並不是因為(wei) 中國已經麵臨(lin) 走向大同世界的新的曆史環境,而是因為(wei) 孔教運動的興(xing) 起。1913年孔教運動掀起了第一次高潮。對於(yu) 孔教宗教化運動來說,還需要一部“教典”、一部“聖經”,一方麵係統地闡明教理,一方麵向信徒展示未來的美景。《大同書(shu) 》就是作為(wei) 孔教的“聖經”出現的,就其內(nei) 容來說,它屬於(yu) “啟示錄”和“福音書(shu) ”。見房德鄰:《儒學的危機與(yu) 嬗變:康有為(wei) 與(yu) 近代儒學》,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版,第252頁。
36如梁啟超《二十世紀之中國》曰:“我國民而知今日之政府官吏,為(wei) 列強所擒之縱之威脅之之具,必不足恃以圖存也”;歐榘甲《新廣東(dong) 》言:“夫(朝廷)以奴婢事人,彼猶不肯以奴婢憐我,非自立豈有望哉?”見張枬、王忍之(編):《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1卷上冊(ce) ,北京:三聯書(shu) 店1960年版,第67、274頁。
責任編輯:葛燦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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