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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
政改方案助推香港民主“普選之窗”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 《大公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三月初九日癸酉
耶穌2015年4月27日
特區政府近日公布了2017特首普選政改方案,邁出艱難而重大的“政改第三步”。自2013年12月特區政府開始第一輪政改谘詢以來,香港社會(hui) 經曆了有史以來最為(wei) 嚴(yan) 重的管治危機,即具有公民抗命特征的占中運動。這一運動在一定程度上衝(chong) 擊了香港既有的法治秩序和溫和理性的城市性格,誘導了香港社會(hui) 運動的更激烈取向。年初發生的反水貨客示威以及近期發生的“港獨”組織化現象,一再提示香港政改的步履維艱。盡管麵臨(lin) 重重壓力,特區政府並未消極怠惰,而是負重工作,按照既定議程推進政改,如今已到達第三步,進入立法會(hui) “闖關(guan) 時刻”。
然而,作為(wei) 嚴(yan) 格的政改事項,無論依其決(jue) 策屬性還是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均無權最終決(jue) 定,而必須獲得立法會(hui) 三分之二多數支持以及中央批準。最困難的環節正是在於(yu) 第三步的立法會(hui) “闖關(guan) ”。由於(yu) 遭遇8·31決(jue) 定及占中失敗帶來的連番政治挫折,反對派以“捆綁否決(jue) ”的姿態情緒化地對待這一嚴(yan) 肅的香港民主議題,目前仍未看出明顯的鬆綁跡象。在中央嚴(yan) 守底線和香港主流民意持續走強支持“袋住先”的強大壓力下,這一攻守同盟出現了某種分化與(yu) 立場反轉的微妙跡象,但前景尚不明朗。特區政府在提出政改方案後已窮盡推進政改的憲製性責任,如今的政改聚焦點已匯集到立法會(hui) 尤其是反對派議員身上,他們(men) 中的整體(ti) 或部分是否能夠尊重主流民意和香港民主長期利益而反轉立場,從(cong) 善如流,從(cong) 長計議,嚴(yan) 格考驗著他們(men) 的政治智慧與(yu) 責任倫(lun) 理。是民主救星還是民主公敵,端視其具體(ti) 投票取向與(yu) 反轉勇氣,亦可作為(wei) 測試其“泛民主派”之名實相符與(yu) 否的試金石。
人大框架下的民主方案
嚴(yan) 格來講,香港政改絕非香港本地事務,而是基本法下中央主導與(yu) 香港協作以共同完成的合作性議題。通過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的解釋及其後數次決(jue) 定中的具體(ti) 運用,“政改五部曲”程序建構起了中央對香港政改的主導權及香港政改推進的憲製性框架。2017年特首普選議題就來自於(yu) 這一憲製性框架的具體(ti) 適用。就本次政改而言,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的8·31決(jue) 定構成了最直接的憲製性基礎,特區政府與(yu) 反對派均無任何憲製性權力超出這一框架實行政改。
縱觀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基本特點為(wei) :第一,嚴(yan) 格符合8·31決(jue) 定框架,以此作為(wei) 政改的合法性基礎;第二,對提名程序加以民主化設計,將委員推薦參選人的門檻降低至1/10,而上限為(wei) 1/5,從(cong) 而容納超過3名的參選人入閘,反對派以其政治實力一定可以入閘;第三,在委員會(hui) 機構提名環節實行對參選人的逐一提名表決(jue) 機製,使得每一合格參選人均具有平等機會(hui) 出閘;第四,提名程序有利於(yu) 溫和泛民派或溫和建製派出閘,而極端保守派或極端激進派均無緣出閘,客觀上有利於(yu) 提名產(chan) 生更具民意基礎和溫和理性的特首候選人,防止香港普選帶來極左或極右的政治風險;第五,普選投票製度設計采取簡便易行的一輪簡單多數製,不嚴(yan) 格要求過半數,在降低首次普選不確定性的同時亦有利於(yu) 選民以最低成本和最明白意圖完成投票。
這是一個(ge) 在法定限製條件下的最大民主化方案,盡管不合乎反對派的“國際標準”和想象的民主普適方案,卻是合乎基本法且中央可接受的方案。香港政改不是獨立政治體(ti) 的政改,符合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尤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的政改決(jue) 定是最低限度的合法性前提。對這一前提的政治性突破,所造成的就不是簡單的香港政改停滯後果,而是央港關(guan) 係的互信冰點。這一冰點在占中運動與(yu) 後占中捆綁聯署的刺激下已接近形成,如不能尋求適當的緩解策略,恐造成對雙方政治耐性的凍結,導致一方更嚴(yan) 控製,另一方則更激進對抗,香港民主與(yu) 民眾(zhong) 福祉成為(wei) 最大受害者。
方案有利於(yu) 溫和派治港
目前的政改方案是8·31決(jue) 定框架下的實施性方案,自然沿襲並保障了中央對香港政改的國家利益關(guan) 切,即香港政改應與(yu) “主權、安全與(yu) 發展利益”相協調,最低限度不能出現與(yu) 中央對抗的人當選。由於(yu) 香港並非獨立政治體(ti) ,這一來自國家利益層麵的政治關(guan) 切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與(yu) 正當性,是香港政改與(yu) 民主發展必須要首先顧及的限定性因素。反對派的政治失誤在於(yu) ,將香港政改誤解成“準獨立政治體(ti) ”的事務,誤解成可直接適用“國際標準”的超主權、超具體(ti) 法治的事務,而對香港民主本身應承受的“主權、安全與(yu) 發展利益”這樣的國家利益負擔缺乏經驗性感受和倫(lun) 理性體(ti) 認。而中央基於(yu) 其“一國”前提和國家利益立場,自然隻能夠在國家利益尤其是國家安全允許的範圍內(nei) 支持香港政改與(yu) 民主化。8·31決(jue) 定來自於(yu) 中央主權性的立法裁量,當時確實存在相對寬鬆溫和的方案可供選擇,但最終從(cong) 嚴(yan) 控製,顯示出中央對香港政改與(yu) 國家利益相平衡前景的某種深切憂慮。而占中運動及後占中升級對抗,顯示出反對派繼續施壓加碼,拒絕和解,拒絕反轉立場來積極理解和體(ti) 認中央的國家利益關(guan) 切。
盡管如此,香港政改並非沒有生機,而政改方案亦總體(ti) 上有利於(yu) 溫和派治港。與(yu) 國家利益關(guan) 切相關(guan) 的一個(ge) 原則是“愛國愛港”,這在香港反對派看來是政治篩選性標準,但實際上不過是中央既往的統戰概念在香港政改事務上的運用而已。這裏存在雙方互不信任及政治語言和文化互不兼容的特殊背景。事實上,中央不太可能僅(jin) 僅(jin) 依據這一抽象政治標準而否決(jue) 候選人資格,隻是將這一原則作為(wei) 國家利益關(guan) 切的一個(ge) 檢驗性指標,而溫和派人士,無論是建製派還是泛民主派,均有望通過這一測試。
如果政改方案獲得通過,實際上溫和派將兩(liang) 相驅逐所在陣營的極端派而逐漸取得話語權和主導性。根據現有方案設計,建製派入閘和出閘的幾率均較大,但也不是百分之百可保證,其中存在著與(yu) 內(nei) 部參選人的激烈角逐以及麵臨(lin) 著來自外部泛民參選人的嚴(yan) 格挑戰。為(wei) 了凝聚最大基礎的選民支持和提委會(hui) 提名,參選人無論來自建製還是泛民,一定會(hui) 注意設計溫和理性而包容的政綱並竭力團結和拉攏對立陣營的某種支持或爭(zheng) 取不互相敵對,因為(wei) 參選人最終當選後也一定需要內(nei) 外競爭(zheng) 對手的管治合作。政改方案承諾了對參選人的逐一提名表決(jue) 機製,亦開放了一定的辯論與(yu) 公開程序以增強參選人之間的競爭(zheng) 性。這些製度設計保證參選人有較大機會(hui) 直接麵對全體(ti) 選民和全體(ti) 提委會(hui) 委員,從(cong) 而保證溫和理性派相對於(yu) 極端派的比較優(you) 勢。
而陷入不合作困局的香港管治正需要這樣的深孚眾(zhong) 望的溫和理性的領導人出現。在從(cong) 參選人到候選人的實質競爭(zheng) 階段,溫和泛民派的勝出幾率必然相對超過2012年之前的選委會(hui) 體(ti) 製。而即便建製派全部或大部占據了正式候選人(兩(liang) 到三名)的名額,為(wei) 了應對第二階段的全體(ti) 選民投票,最終勝選者的政綱與(yu) 立場也必然最靠近香港政治生態的中間線。當然,這一競選程序亦不可能完全排除靠近中間線的溫和泛民派人士闖關(guan) 當選,而中央嚴(yan) 格防範的並非這類人士,而隻是反對派中的極端激進派。
普選前景取決(jue) 於(yu) 反對派少數
事實上,在中央政府嚴(yan) 守原則底線、特區政府恪盡憲製責任推進政改及香港主流民意持續走強支持“袋住先”的政改闖關(guan) 態勢下,反對派議員麵臨(lin) 著前所未有的政治壓力。作為(wei) 理性的政治人,他們(men) 內(nei) 心非常清楚率性否決(jue) 的種種後果,但礙於(yu) 政治情感與(yu) 相互捆綁的抽象道義(yi) 責任,不敢輕易反轉立場。一意孤行否決(jue) 的結果是香港本身無法承受的,一則2017特首普選落空,2020立法會(hui) 無限期擱置,政改完全失敗,香港民主化整體(ti) 停滯,二則“後否決(jue) ”時期香港管治更加難以為(wei) 繼,激進運動將全麵壓抑香港法治精神和溫和理性氣質,掃蕩香港百餘(yu) 年來的現代性成果與(yu) 國際大都市核心價(jia) 值,使其陷入“過度政治化陷阱”而滑向二線城市邊緣。時至當下,香港主流民意一定看清了這一後果,因而不可能支持反對派捆綁否決(jue) ,也一定會(hui) 在反對派否決(jue) 後將政改失敗責任歸結於(yu) 他們(men) 並以後續選票行為(wei) 加以問責。這裏涉及對香港政改失敗責任的不同問責方案。反對派想象著民意同情其僵化立場並遷怒於(yu) 中央的保守決(jue) 定,但近期各種民調顯示主流民意的理解日益偏離了反對派的這一政治想象從(cong) 而陷反對派於(yu) 政治被動和危機境地。按照政治常理,反對派應積極尋求遠離廣場激情效應長期捆綁,回歸理性和責任,才能穩住民意基本盤和政治利益。
當然,香港普選盡管有著很大的失敗前景,但並非毫無轉機。政改轉機的首要因素來自於(yu) 持續走強的支持“袋住先”的主流民意。對香港反對派而言,中央與(yu) 特區政府以及建製派均不足信任甚至不足合作,但卻不敢嚴(yan) 重遷怒於(yu) 民意,因為(wei) 他們(men) 的根本政治利益直接來自於(yu) 選民的選票。當黨(dang) 派利益或個(ge) 人利益與(yu) 民意直接衝(chong) 突時,在開放的民主社會(hui) ,忤逆民意一定是不明智並將遭受選民之政治懲罰的。不過,民意隻是一種超越具體(ti) 黨(dang) 派分際與(yu) 體(ti) 製歸類的社會(hui) 力量,尚不足以直接決(jue) 定政改前景,即便在民主社會(hui) 亦不排除黨(dang) 派或議員為(wei) 一己之私而損害民意和公共利益,隻要其最終獲得的變相利益補償(chang) 足夠大。香港是一個(ge) 高度複雜化的國際城市,反對派議員的政治背景與(yu) 利益來源可能存在多重複雜性,我們(men) 應充分估計這一變量。
因此,期待反對派整體(ti) 反轉立場將是極其困難的,即便主流民意持續施壓。問題的關(guan) 鍵還在於(yu) 少數溫和反對派議員的政治智慧與(yu) 勇氣。這是目前唯一可能的轉機性因素。這不僅(jin) 因為(wei) 政改方案闖關(guan) 並不需要反對派多數支持,而隻需要合格的少數議員反轉立場,更是因為(wei) 反轉立場的反對派議員將被視為(wei) 香港民主救星及溫和反對派的當然代表,在未來競逐特首的實際選舉(ju) 競爭(zheng) 中將具有同時超越泛民激進派和一般建製派的民意基礎和競爭(zheng) 優(you) 勢。
民主是多數決(jue) ,但民主在關(guan) 鍵時刻取決(jue) 於(yu) 少數人的立場調整亦不少見。從(cong) 目前態勢來看,這一少數人反轉立場的幾率是存在的,比如民主黨(dang) 內(nei) 部就有顯著的溫和理性力量的聲音與(yu) 努力,公民黨(dang) 內(nei) 部甚至社民連亦不可能鐵板一塊。政改闖關(guan) 投票不僅(jin) 僅(jin) 是在決(jue) 定香港的普選前途,也是一次泛民陣營內(nei) 部的政治大分化和力量重組。當然,盡管建製派在政改闖關(guan) 階段的投票不會(hui) 顯示出內(nei) 部分歧,但聯係到後續的特首競爭(zheng) 與(yu) 選民實際壓力,也一定會(hui) 發生內(nei) 部慘烈博弈、分化和力量重組。甚至不排除因政改方案導致的香港溫和理性之政治精英向中間線的聚集而出現“第三勢力”的可能性。這一政治生態演變既是政改方案下的常態化演變,更可逐步打破既往的“建製/泛民”二元對峙格局與(yu) 惡性競爭(zheng) 下的共識難題,催生香港民主政治的“新常態”,一種遠離極端、持守中道、合乎法治、凝聚共識的新管治格局。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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