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以仁為(wei) 基礎的禮義(yi) 構建
作者:韓星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表
原載於(yu) 《黑龍江社會(hui) 科學》2015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正月廿九日甲午
耶穌2015年3月19日
摘 要:學界一般認為(wei) ,孔子仁禮幷建,孟子主要發展仁,荀子主要繼承禮。荀子多言禮,少言仁,“仁”在荀子思想中則處於(yu) 從(cong) 屬的地位。作者經過對荀子思想的深入考察,發現“仁”在荀子思想中仍然處於(yu) 基礎性地位。荀子在孔子“仁”的基礎上繼孟子之後著重發揮孔子“禮”的概念,注重從(cong) 外在規範上展開,以“禮義(yi) ”為(wei) 核心構建了自己的思想體(ti) 係。在禮義(yi) 構建中荀子繼承了孔孟仁學的基本精神,以仁義(yi) 為(wei) 本,以禮義(yi) 為(wei) 用,更細致地分析了仁、義(yi) 、禮、樂(le) 之間的複雜關(guan) 係,傳(chuan) 承孔孟仁政思想。荀子的禮義(yi) 體(ti) 係是一個(ge) 以“仁”為(wei) 基礎,包含了仁、義(yi) 、禮、樂(le) 、法、刑在內(nei) 的博大體(ti) 係,注重人道為(wei) 本的禮義(yi) 道德,強調體(ti) 道與(yu) 修身,發揮禮義(yi) 的社會(hui) 政治功能。荀子的禮義(yi) 構建還擔當了對儒家王道思想的傳(chuan) 承,他既法先王也法後王,以聖人的理想人格傳(chuan) 承和守護王道理想。荀子是一個(ge) 與(yu) 孟子有共同思想基礎,有許多相通一致之處的儒學大家,是先秦儒學思想的集大成者。
關(guan) 鍵詞:荀子;仁;禮義(yi) ;構建;禮義(yi) 之統
學界一般認為(wei) ,孔子講仁義(yi) 禮樂(le) ,一方麵以仁釋禮,另一方麵以禮落實仁;孟子主要發展了仁,偏重仁義(yi) 構建;荀子更多地繼承了禮,荀子偏重禮義(yi) 構建。孟、荀兵分兩(liang) 路,各取一端,“孟子多言仁,少言禮”,“荀子多言禮,少言仁。”[①]儒家仁學與(yu) 禮學不是得到統一,而是進一步分化。[②]既然荀子的思想體(ti) 係以禮義(yi) 為(wei) 核心,那麽(me) “仁”在荀子思想中則處於(yu) 從(cong) 屬的地位。[③]事實上不是這樣,“仁”在荀子的思想體(ti) 係中仍然處於(yu) 基礎性地位。據佐藤將之的統計,在《荀子》中,“仁”出現36次,“仁義(yi) ”出現16次[④],說明荀子思想並沒有完全排斥儒家的核心價(jia) 值觀“仁”與(yu) “仁義(yi) ”。由孔子開創的儒家“遊文於(yu) 六經之中、留意於(yu) 仁義(yi) 之際”(《漢書(shu) ·藝文誌》),儒家都以“仁”為(wei) 基礎構建思想體(ti) 係,荀子也不例外。
一、仁:荀子思想的基礎
荀子處理戰國末期,對先秦諸子乃至儒家各派都進行了無情地批判,但他還是繼承了孔孟仁學的基本精神,《荀子·臣道》仍然倡言“仁者愛人”、“仁者必敬人”為(wei) 治道之本,《荀子·大略》主張“人主仁心設焉,知其役也,禮其盡也。故王者先仁而後禮,天施然也。”楊倞注:“人主根本所施設在仁,其役用則在智,盡善則在禮。天施,天道之所施設也。此明為(wei) 國當以仁為(wei) 先也。”強調君主是否有仁心是治道的根本,而智和禮則在其次。因此,王者先仁而後禮,為(wei) 國當以仁為(wei) 先。顯然,“仁”在荀子思想體(ti) 係中的地位與(yu) 孔孟其實是一樣的。當然,這同孔子的“為(wei) 仁由己”和孟子的“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的思路是不同的,其思考的重點不在內(nei) 在道德仁性的培養(yang) 而在外在倫(lun) 理製度的完善,從(cong) 而在儒學史上開辟了一條隆禮重法的理路,因而可稱之為(wei) 先秦儒學中的“禮學”。但這個(ge) “禮學”仍然以仁學為(wei) 基礎,在本質上仍然是“仁本禮用”之學。[⑤]宋人唐仲友言:“方說士徼時好,卿獨守儒議,兵以仁義(yi) ,富以儒術,強以道德之威,旨意與(yu) 孟子同。”[⑥]另據司馬遷《史記·孟荀列傳(chuan) 》載,孟、荀“鹹遵夫子之業(ye) 而潤色之”,可見二人都是在孔子思想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了儒家。孟子多言仁義(yi) ,其實荀子也講仁義(yi) ,在《荀子》一書(shu) 中仁義(yi) 並舉(ju) 很多,如:
百發失一,不足謂善射;千裏跬步不至,不足謂善禦;倫(lun) 類不通,仁義(yi) 不一,不足謂善學。(《勸學》)
今以夫先王之道,仁義(yi) 之統,以相群居,以相持養(yang) ,以相藩飾,以相安固邪?(《榮辱》)
況夫先王之道,仁義(yi) 之統,《詩》、《書(shu) 》、《禮》、《樂(le) 》之分乎!(《榮辱》)
平政教,審節奏,砥礪百姓,為(wei) 是之日,而誌剸天下勁矣;案修仁義(yi) ,伉隆高,正法則,選賢良,養(yang) 百姓,為(wei) 是之日,而名聲剸天下之美矣。(《王製》)
以上荀子講仁義(yi) 與(yu) 孟子沒有多大差別,說明荀子雖然以禮義(yi) 為(wei) 要,然其價(jia) 值源泉與(yu) 思想歸宿仍然是儒家的核心價(jia) 值觀之一:仁義(yi) 。以仁義(yi) 為(wei) 本,以禮義(yi) 為(wei) 要,乃是荀子儒學的道路,正如他自己所說:“將原先王,本仁義(yi) ,則禮正其經緯蹊徑也。”(《荀子·勸學》)中唐學者權德輿說:“荀況、孟軻修道著書(shu) ,本於(yu) 仁義(yi) ,經術之枝派也。”[⑦]對於(yu) 孟荀的關(guan) 係,漢代揚雄《法言·君子》載:“孫卿非數家之書(shu) ,侻也;至於(yu) 子思、孟軻,詭哉!”曰:“吾於(yu) 孫卿,與(yu) 見同門而異戶也。惟聖人為(wei) 不異。”關(guan) 於(yu) 同門異戶,有學者認為(wei) 是“道”同而“術”異,即二人在基本價(jia) 值理念與(yu) 信仰上是同道中人,而分歧或差異就是“操術”不同。“操術”在荀子書(shu) 中主要指“禮義(yi) 之統”[⑧],對此我表示認同。“同門異戶”說明孟荀同出於(yu) 孔門,卻走出了各自的道路。《荀子·不苟》:“推禮義(yi) 之統,分是非之分,總天下之要,治海內(nei) 之眾(zhong) ,若使一人。故操彌約,而事彌大。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也。故君子不下室堂,而海內(nei) 之情舉(ju) 積此者,則操術然也。”可見,操術主要指執持“禮義(yi) 之統”的主張或方法。在這個(ge) 意義(yi) 上也可以說荀子的思想是以仁義(yi) 為(wei) 本,以禮義(yi) 為(wei) 用。
荀子心目中理想的先王之道就是對“仁道”最高的尊崇,是按照禮義(yi) 推行的。他說:“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禮義(yi) 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先王之道是以仁道最高體(ti) 現,是遵循禮義(yi) 而行的結果,是人道,是君子之道。《荀子·勸學》:“不道禮憲,以《詩》《書(shu) 》為(wei) 之,譬之猶以指測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錐飡壺也,不可以得之矣。”王先謙《荀子集解》引王念孫曰:“言作事不由禮法而以《詩》《書(shu) 》為(wei) 之,則不可以得之矣。”禮憲即禮法,牟宗三先生說:“禮憲者實是仁義(yi) 之客觀化”,是荀子對儒門內(nei) 聖之學的外轉,即內(nei) 聖之仁道原則表現於(yu) 社會(hui) 曆史之中,貫之於(yu) 社會(hui) 曆史、政治、法律、組織、製度之上,“外王之極致,非徒不遺外而已,亦非徒兼善天下之致用,力濟蒼生而不舍,而已也。蓋兼善有兼善之道,力濟有力濟之法。此道此法非隻聖君賢相德慧之妙用,亦非隻大聖賢惻怛之悲懷。乃必須是組織社會(hui) 人群之禮義(yi) 法度,此即百王累積之‘禮義(yi) 之統’也。”[⑨]荀子以其誠樸篤實之心真切地注意到禮義(yi) 之統,並極言知統類,一製度,斷之於(yu) 禮憲,為(wei) 仁義(yi) 原則的實現指出了一條客觀化的道路,是荀子對儒家未來發展的重大貢獻。
仁、義(yi) 、禮構成孔子思想的基本構架。孔子之後《中庸》以仁、義(yi) 作為(wei) 禮的根據:“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義(yi) 者,宜也,尊賢為(wei) 大。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後來郭店楚簡《五行》還加上“智”:“見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行之,義(yi) 也。行而敬之,禮也。仁義(yi) 禮智所由生也,四行之所和也。”《語叢(cong) 三》:“愛,仁也。義(yi) 處之也,禮行之也。”至《孟子·離婁上》曰:“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義(yi) 之實,從(cong) 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這種以仁、義(yi) 作為(wei) 禮之根據,禮之作用在於(yu) 節文的思想到荀子這裏獲得了進一步發展。荀子仁、義(yi) 、禮、樂(le) 並提,《荀子·大略》雲(yun) :“親(qin) 親(qin) 、故故、庸庸、勞勞,仁之殺也。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yi) 之倫(lun) 也。行之得其節,禮之序也。仁,愛也,故親(qin) 。義(yi) ,理也,故行。禮,節也,故成。仁有裏,義(yi) 有門。仁非其裏而虛之,非仁也。義(yi) ,非其門而由之,非義(yi) 也。推恩而不理,不成仁;遂理而不敢,不成義(yi) ;審節而不知,不成禮;和而不發,不成樂(le) 。故曰:仁、義(yi) 、禮、樂(le) ,其致一也。君子處仁以義(yi) ,然後仁也;行義(yi) 以禮,然後義(yi) 也;製禮反本成末,然後禮也。三者皆通,然後道也。”所以,“仁、義(yi) 、禮善之於(yu) 人也,辟之若貨財粟米之於(yu) 家也,多有之者富,少有之者貧,至無有者窮。故大者不能,小者不為(wei) ,是棄國捐身之道也。”首先值得注意的仁、義(yi) 、禮並提的次序,仁、義(yi) 在先,禮在後;仁、義(yi) 為(wei) 本,為(wei) 治國之本;禮為(wei) 末節,威儀(yi) 節奏[⑩]。其次,仁、義(yi) 、禮三者在君子修養(yang) 中作用、功能不同,但相互貫通,歸本於(yu) 道。第三,仁、義(yi) 、禮三者對人們(men) 來猶如貨財粟米,是百姓日用,不可或缺的。
荀子也繼承孔孟的仁政思想,“彼王者不然,仁眇天下,義(yi) 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親(qin) 也。”(《荀子·王製》)統治者如果能夠以仁義(yi) 治理天下,天下的人就都會(hui) 相親(qin) 相愛。在孟子的仁政思想以仁心為(wei) 本,注重通過內(nei) 在仁心的擴充實現仁政,但也沒有忘記禮製,禮製秩序是其仁政的應有之義(yi) 。《孟子·梁惠王上》):“王如施仁政於(yu) 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其中“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是就其禮製秩序而言的。荀子則認為(wei) 正常的社會(hui) 秩序是實現仁政的必要條件,而要實現正常的社會(hui) 秩序,禮是最重要的工具。他說:“古者先王分割而等異之也,故使或美或惡,或厚或薄,或佚或樂(le) ,或劬或勞,非特以為(wei) 淫泰誇麗(li) 之聲,將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順也。”(《荀子·強國》)王先謙案:“此言先王將欲施仁於(yu) 天下,必先有分割等異,乃可以明其文而通其順;若無分割等異,則無文不順,即仁無所施矣。”[11]在荀子看來,古代先王分割等異的“禮”就是“仁”的“文”,是實現“仁”的具體(ti) 方式;而“仁政”則必須通過“禮”的分割等異,才能夠實現。他又說:“故尚賢使能,則主尊下安;貴賤有等,則令行而不流;親(qin) 疏有分,則施行而不悖;長幼有序,則事業(ye) 捷成而有所休。故仁者,仁此者也……”(《荀子•君子》)禮通過劃分不同的社會(hui) 等級,使人們(men) 在差等格序中和諧相處,才使得仁政成為(wei) 可能。
二、荀子以仁為(wei) 基礎的禮義(yi) 體(ti) 係
荀子重禮,在仁與(yu) 禮的關(guan) 係上他以仁為(wei) 基礎,內(nei) 容上則更多地側(ce) 重於(yu) 禮。《荀子》全書(shu) 半數以上的篇幅是討論禮(禮儀(yi) 、禮義(yi) 、禮治等)。據有學者統計,《荀子》一書(shu) 中言“禮”共有340處[12],可知禮就是荀子學術思想的主體(ti) 觀念。王先謙《荀子集解》序說:“荀子論學論治,皆以禮為(wei) 宗,反複推詳,務明其旨趣。”[13]羅根澤指出禮在荀子思想體(ti) 係中的突出地位,認為(wei) :《荀子》“全書(shu) 大旨,胥歸於(yu) 禮,不惟《禮論》一篇然也。”[14]
(一)人道為(wei) 本的禮義(yi) 道德
為(wei) 了構建一個(ge) 禮義(yi) 體(ti) 係,荀子先得確立一個(ge) 形而上學的基礎,這個(ge) 基礎就是“道”——儒家之道,具體(ti) 內(nei) 容就是“仁”——儒家以人道為(wei) 主。
荀子與(yu) 孔孟一樣,“於(yu) 道為(wei) 最高”(《漢書(shu) ·藝文誌》)。荀子視“道”為(wei) 世界的根本原理,是萬(wan) 物形成、變化的普遍法則。他說:“大道者,所以變化遂成萬(wan) 物也。”(《荀子·哀公》)大道是萬(wan) 物變化的根據和成因。這樣的“道”本身為(wei) 一渾淪之全體(ti) :“夫道者,體(ti) 常而盡變,一隅不足以舉(ju) 之。曲知之人,觀於(yu) 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識也。”(《荀子·解蔽》)正因道是對萬(wan) 物的普遍統攝,能夠體(ti) 常盡變,人不可以遍舉(ju) ,不通天道的人更不可能認識道了。因為(wei) 道在本質上是超越於(yu) 事物現象的,萬(wan) 物亦不過為(wei) 道之一偏:“萬(wan) 物為(wei) 道一偏,一物為(wei) 萬(wan) 物一偏,愚者為(wei) 一物一偏,而自以為(wei) 知道,無知也”(《荀子·天論》)。反過來則是可以的,《荀子·非相》“以道觀盡”,楊倞注:“以道觀盡物之理”,即在把握道的基礎上就可以遍該萬(wan) 物所以然之理。“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內(nei) 自擇,則不知福禍之所托也”(《荀子·解蔽》)。“道”是自古至今最公正的標準,人的行為(wei) 自擇必須以道為(wei) 準則。
與(yu) “道”相近的還有“理”。《荀子·樂(le) 論》:“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禮”體(ti) 現了天地萬(wan) 物不可改變的道理,將禮的價(jia) 值之源根植於(yu) 理。《荀子·禮論》:“禮之理誠深矣,‘堅白’‘同異’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誠大矣,擅作典製辟陋之說入焉而喪(sang) ;其理誠高矣,暴慢恣孳輕俗以為(wei) 高之屬入焉而隊。故繩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於(yu) 禮,則不可欺以詐偽(wei) 。”“理”是“禮”的內(nei) 在根據,“禮”是“理”的外在表現。“理”與(yu) “道”在荀子的思想中基本上是一致的。“百王之無變,足以為(wei) 道貫。一廢一起,應之以貫,理貫不亂(luan) ;不知貫,不知應變。貫之大體(ti) 未嚐亡也。”(《荀子·天論》)楊倞:“無變,即不易也”,指百王不易之道或理,即下文的“道貫”、“理貫”。是說百王興(xing) 替如鬥轉星移,但有不變之道、不變之理貫穿於(yu) 一廢一起的曆史表象背後,所以,“以道觀盡,古今一也。類不悖,雖久同理。”(《荀子·非相》)在曆史表象背後存在著通百代、貫古今的道或理。
荀子還把道分成天、地、人三才之道,“在天者莫明於(yu) 日月,在地者莫明於(yu) 水火,……在人者莫明於(yu) 禮義(yi) 。”“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荀子·天論》)楊倞注:“人能治天時地財而用之,則是參於(yu) 天地。”荀子的基本觀點是“天人相分”,所以他說天、地、人各有其道,天莫明於(yu) 日月,在地者莫明於(yu) 水火,在人者莫明於(yu) 禮義(yi) ,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這裏人與(yu) 天地並立為(wei) 三,但人與(yu) 天地不同的是人能以禮義(yi) 參與(yu) 到天地萬(wan) 物的變化之中,體(ti) 現了人在天地之間的主體(ti) 性地位。孟子講“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醜(chou) 下》),荀子也說:“上得天時,下得地利,中得人和。”(《荀子·富國》)能夠代表人參與(yu) 天地變化的就是君子,“天地者,生之始也;禮義(yi) 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禮義(yi) 之始也。為(wei) 之,貫之,積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wan) 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yi) 無統,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夫是之謂至亂(luan) 。”(《荀子·王製》)而君子與(yu) 天地並立為(wei) 三,以禮義(yi) 來參與(yu) 天地萬(wan) 物變化。既有了“所以參”之資,又有了“能參”之能,方可完成“所參”之願。荀子的興(xing) 趣,在人(君子)之所以參和所參,故有所謂“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之說[15]。荀子又說:“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荀子·禮論》天地是所有生命之本,祖先是各個(ge) 族類之本,君王與(yu) 師儒是治道之本,三者就是禮之三本。說明禮是人法天則地的產(chan) 物,也是天經地義(yi) 的體(ti) 現,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師就是禮的三個(ge) 來源與(yu) 根本。可以看出,荀子十分重視人(先祖、君師)作為(wei) 三才之一的主動性和主體(ti) 性,這也使他的“天人相分”沒有發生西方文化中的天人分裂或者二元對立,而是仍然堅持了儒家三才構架中三元和合,以人道為(wei) 本的特征。他說:“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楊倞注:“重說先王之道,非陰陽、山川、怪異之事,是人所行之道也。”王念孫曰:“人之所以道者,道,行也,謂人之所以行也。”荀子當然不是否定天地之道,而是強調先王之道是人道為(wei) 本,是人之所以行之道,注重道的實踐性。注重實踐的人道具體(ti) 講就是禮義(yi) 等道德。“道也者,何也?禮義(yi) 、辭讓、忠信是也。”(《荀子·強國》)他說:“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禮義(yi) 是也。”(《荀子·儒效》)荀子把禮義(yi) 提高到了“道”的高度,可以說禮義(yi) 即道,亦即人道,實現了禮義(yi) 與(yu) 人(道)的合一。禮還是人道的極則,“故繩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規矩者,方員之至也;禮者,人道之極也。”這樣,荀子就使禮義(yi) 成為(wei) 人實現道德價(jia) 值的切實可行的途徑,也成為(wei) 社會(hui) 治理的根本法則。正如有學者所論,荀子“就是在天生而有的自然天地中,去拓展人為(wei) 而成的價(jia) 值世界,在自然之性中,生起人文之偽(wei) ,以禮義(yi) 之道凸顯人的地位。這是荀子思想最根本的用心所在。”[16]
荀子把“禮義(yi) ”看成是道德的最高標準,是“道德之極”(《荀子·勸學》),“人倫(lun) 盡矣”(《荀子·儒效》),“禮義(yi) ”所要表達的正是一種在“禮”的基礎上從(cong) 事“義(yi) ”這一道德責任和義(yi) 務的要求,也一種對從(cong) 事“義(yi) ”這一道德責任和義(yi) 務必須在禮的基礎上進行的規範。[17]如果能夠做到“隆禮貴義(yi) ”,就達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禮義(yi) ”作為(wei) “道德之極”通過君子來完成人倫(lun) 秩序的重建,是一個(ge) 社會(hui) 的根本:“天地者,生之始也;禮義(yi) 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禮義(yi) 之始也。為(wei) 之,貫之,積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wan) 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yi) 無統,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夫是之謂至亂(luan) 。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yu) 天地同理,與(yu) 萬(wan) 世同久,夫是之謂大本。”(《荀子·王製篇》)由禮義(yi) 所規範的基本人倫(lun) 關(guan) 係與(yu) 天地同理,與(yu) 萬(wan) 世同久,是人類社會(hui) 的大本。
(二)體(ti) 道與(yu) 修身
在荀子看來,要實現對超越於(yu) 事物現象之表的這種普遍之道的把握,訴諸智性的活動顯然為(wei) 不可能,而必須以“大清明”的心去“體(ti) ”道才是唯一可能的途徑,因為(wei) 道的真實存在狀態隻可能呈現於(yu) 因寧靜而清明的心靈。所以他說:“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壹而靜……知道察,知道行,體(ti) 道者也。虛壹而靜,謂之大清明。”(《荀子·解蔽》)楊倞注:“體(ti) ,謂不離道也。”心虛壹而靜,就會(hui) 知道而明察,知道而踐行,與(yu) 道不離,這就是體(ti) 道。荀子雖持論與(yu) 孟子有異,但對於(yu) 道的闡述實則更為(wei) 清晰,故呂思勉先生曾說:“《荀子》書(shu) 中,論道及心法之語最精”[18]
荀子把禮看成個(ge) 人修身的根本。他說:“禮者,所以正身也。”“凡用血氣、誌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luan) 提僈;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不由禮則觸陷生疾;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雜,不由禮則為(wei) 固僻違,庸眾(zhong) 而野。故人無禮則不生。”(《荀子·修身》)荀子主張以禮來端正自身,規範人的思想意識、言行舉(ju) 止。“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者,謹於(yu) 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荀子·禮論》)對於(yu) 個(ge) 人修身來說,禮是依據,是人道的極致,是做人的規範。荀子要求君子嚴(yan) 格按照禮義(yi) 的標準來修養(yang) 自身。《修身》中說:“體(ti) 恭敬而心忠信,術禮義(yi) 而情愛人,橫行天下,雖困四夷,人莫不貴。”其意是說,心存恭敬和忠信,依照禮義(yi) 真心地去愛別人的人,可以走遍天下,即便他身處蠻荒之地,人們(men) 也同樣會(hui) 尊重他。《致士》中說:“禮及身而行修,義(yi) 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天下願,會(hui) 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是說以禮修身,以義(yi) 明政,就可以美名遠揚,受人仰慕,王道的事業(ye) 就到最完美了。以禮義(yi) 為(wei) 基本標準,荀子進一步提出了人倫(lun) 關(guan) 係各個(ge) 方麵的道德規範:
遇君則修臣下之義(yi) ,遇鄉(xiang) 則修長幼之義(yi) ,遇長則修子弟之義(yi) ,遇友則修禮節辭讓之義(yi) ,遇賤而少者則修告導寬容之義(yi) 。無不愛也,無不敬也,無與(yu) 人爭(zheng) 也,恢然如天下之苞萬(wan) 物,如是則賢者貴之,不肖者親(qin) 之。(《荀子·非十二子》)
請問為(wei) 人君?曰:以禮分施,均遍而不偏。請問為(wei) 人臣?曰:以禮待君,忠順而不懈。請問為(wei) 人父?曰:寬惠而有禮。請問為(wei) 人子?曰:敬愛而致文。請問為(wei) 人兄?曰:慈愛而見友。請問為(wei) 人弟?曰:敬詘而不苟。請問為(wei) 人夫?曰:致功而不流,致臨(lin) 而有辨。請問為(wei) 人妻?曰:夫有禮,則柔從(cong) 聽待,夫無禮,則恐懼而自竦也。此道也,偏立而亂(luan) ,俱立而治,其足以稽矣。(《荀子·君道》)
每個(ge) 人在社會(hui) 中具有不同的角色,要處理不同的社會(hui) 關(guan) 係,以禮義(yi) 為(wei) 標準,就形成了不同人應當遵循的道德規範,借以和諧人際關(guan) 係,促進社會(hui) 和諧。
荀子還重視禮義(yi) 的養(yang) 人功能。他不諱言“人生而有欲”(《荀子·禮論》),即人具有各種欲望如欲食、欲暖、欲息、好利、惡害等等,是人與(yu) 生俱來的生理機能。但有了禮義(yi) 就可以通過禮義(yi) 來養(yang) 人之欲。他說:
故禮者養(yang) 也。芻豢稻梁,五味調香,所以養(yang) 口也;椒蘭(lan) 芬苾,所以養(yang) 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yang) 目也;鍾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yang) 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幾筵,所以養(yang) 體(ti) 也。故禮者養(yang) 也。(《荀子·禮論》)
這就給人的物質欲望以存在的合理性,而強調的是通過禮義(yi) 來適當地滿足人的正常欲望,既不是禁欲主義(yi) ,也不是縱欲主義(yi) ,是符合儒家的中道的。這與(yu) 孟子的“寡欲說”非常接近,但比較起來,孟子的“寡欲”是立足於(yu) 內(nei) 在心性,而荀子則是立足於(yu) 外在禮義(yi) 。
(三)禮義(yi) 的社會(hui) 政治功能
荀子重視禮義(yi) 的社會(hui) 功能,認為(wei) 人與(yu) 動物的差別在於(yu) 禮義(yi) ,這點與(yu) 孟子不盡相同。在人禽之辨問題上,孟子講:“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yu) 庶物,察於(yu) 人倫(lun) ,由仁義(yi) 行,非行仁義(yi) 也。”(《孟子·離婁下》),而荀子則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shou) 有知而無義(yi)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wei) 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yi) 。故義(yi) 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wan) 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yi) 也。”(《荀子·王製》),與(yu) 孟子比較起來,荀子認為(wei) 人與(yu) 其他動物比較起來之所以“為(wei) 天下貴”,是因為(wei) 人“能群”,即結為(wei) 群體(ti) ;而人之所以“能群”,又在於(yu) 人能“分”,而“分”的標準則是“義(yi) ”,這就是人與(yu) 動物最大的差別。顯然,他在這裏更強調的是禮義(yi) 對於(yu) 人作為(wei) 社會(hui) 群體(ti) 的重要性。“人倫(lun) 有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別,社會(hui) 上有士農(nong) 工商之業(ye) ,所以能維持其相安而共存者,則是禮者之大用也。”(《荀子·富國》)對於(yu) 社會(hui) 來說,禮起著人倫(lun) 與(yu) 社會(hui) 分工的規則,有禮,社會(hui) 才能安定。正是在這個(ge) 基礎上,他指出,先王能根據人性本惡,多欲好爭(zheng) 的特點,“製禮義(yi) 以分之”: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荀子·禮論》)
故先王案為(wei) 之製禮義(yi) 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穀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故仁人在上,則農(nong) 以力盡田,賈以察盡財,百工以巧盡械器,士大夫以上至於(yu) 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盡官職,夫是之謂至平。(《荀子·榮辱》)
他認為(wei) ,人類有欲望,故有欲求,進而有競爭(zheng) ,有混亂(luan) ,古代先王為(wei) 了不使社會(hui) 混亂(luan) 就製定了禮義(yi) 來使人們(men) 有所分別,同時又能夠結為(wei) 群體(ti) 。人類群居和一之道是通過禮義(yi) 以區分貴賤、長幼、知愚、能不能,以人載其事,各得其宜,並獲得相應的報酬,這樣仁人在上,農(nong) 、賈、百工、士大夫以至公侯能夠各安其業(ye) ,以仁厚知能盡其職能,實現社會(hui) 公平。
對於(yu) 禮的政治功能,荀子的基本理路是隆禮重法,王霸並用。作為(wei) 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荀子立足於(yu) 儒家的基本立場,是一個(ge) 禮治主義(yi) 者,同時作為(wei) 趙人,他受到三晉法家思想的影響,也能夠兼容法家,形成了禮法結合的治道思想。
荀子援法入禮,從(cong) 法律維度詮釋禮,強調禮的法律功能以及對法律的宰製,使禮本身成為(wei) 一種類似於(yu) 法的存在。荀子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荀子·勸學》),把禮解釋為(wei) 法的總綱,以及以法類推的各種條例的綱要,其實把“禮”視為(wei) 法的基本價(jia) 值和基本準則。這樣,“禮”就相當於(yu) 國家的根本大法,起著規定各類具體(ti) 法律、法令的憲法的作用。荀子強調禮與(yu) 法的一致性,主張禮法並舉(ju) ,德法並用。他認為(wei) 古代的聖王明禮義(yi) ,起法度,天下大治:“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wei) 偏險而不正,悖亂(luan) 而不治,故為(wei) 之立君上之勢以臨(lin) 之,明禮義(yi) 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yu) 治,合於(yu) 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yi) 之化也。”“聽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禮,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兩(liang) 者分別則賢不肖不雜,是非不亂(luan) 賢不肖不雜,則英傑至,是非不亂(luan) ,則國家治。”(《荀子·性惡》)荀子主張禮和刑有它適用範圍,在守法善良之士,以禮相待,而在為(wei) 惡不肖之士,則主張刑法運用,禁暴製亂(luan) 。“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le) 節之,眾(zhong) 庶百姓則必以法數製之。”(《荀子·富國》)治國要有所區分,士人以上以禮樂(le) 治之,士人以下以法製治之,這顯然是周代“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翻版。“其耕者樂(le) 田,其戰士安難,其百吏好法,其朝廷隆禮,其卿相調議,是治國已。”(《荀子·富國》)朝廷隆禮,百吏好法,禮法合治,是治國的重要的途徑。“至道之大形,隆禮重法則國有常。”(《荀子·君道》)為(wei) 了強調禮與(yu) 法的一致性,禮法連用、合禮法為(wei) 一體(ti) ,進一步提出了“禮法”的範疇:“故學也者,禮法也。”(《荀子·修身》)他舉(ju) 例說:“上莫不致愛其下而製之以禮,上之於(yu) 下,如保赤子。政令製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故下之親(qin) 上歡如父母,可殺而不可使不順。君臣上下,貴賤長幼,至於(yu) 庶人,莫不以是為(wei) 隆正。然後皆內(nei) 自省以謹於(yu) 分,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然後農(nong) 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總方而議,則天子共己而止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而禮法之大分也。”(《荀子·王霸》)可以看出,荀子的禮法包括等級名分和政令製度兩(liang) 部分內(nei) 容,具有禮與(yu) 法的雙重內(nei) 涵。禮法既是禮也是法。這樣,荀子通過“禮法”概念的創造而使禮在統攝法的同時也獲得了法的性質和特征。
荀子禮法兼用與(yu) 孔孟顯然有異,故學界多有批評,呂思勉說:荀子“專(zhuan) 明禮,而精神頗近法家。”[19]蒙文通說:“孔孟之道……荀子以法家亂(luan) 之而滯於(yu) 實。”[20]這些論說盡管很有道理的,但是應該考慮到時代變了,荀子援禮入法是為(wei) 了在新的形勢下拓展儒家的思想領域。對此,任繼愈就持肯定態度:“這樣用法治來充實改造禮治,體(ti) 現了新的時代精神。”[21]荀子援法入禮,正是看準了強製性的法可以為(wei) 禮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他並沒有背離儒家的基本精神。肖公權說:“荀子之政治思想以法為(wei) 末,以人為(wei) 本。故近申商者其皮毛,而符合孔孟者其神髓也。”[22]
三、禮義(yi) 與(yu) 王道的傳(chuan) 承
荀子與(yu) 孔孟一樣以古代聖王為(wei) 理想,希望當時統治者能效法聖王。但在他的著作中則出現了“法先王”和“法後王”的不同提法,這使得學術界疑惑、爭(zheng) 議。一般把荀子的曆史思想概括為(wei) “法後王”,使之與(yu) 孟子的“法先王”相對立。其實,荀子不但提出與(yu) 孔孟接近的“法後王”的觀點,也提出了“法先王”的觀點,是先王、後王並重。統計《荀子》一書(shu) ,稱“先王”的有14處,稱“後王”的有12處。
“先王”觀念的形成以曆史上的聖王為(wei) 摹本,凝聚了古代曆史人物的一切智慧和才能,是在理想意義(yi) 上而不是在現實意義(yi) 上表述的,這是理解荀子“法先王”的關(guan) 鍵所在。荀子講禮義(yi) 的起源,認為(wei) 是先王厭惡人性惡的膨脹,製禮義(yi) 使社會(hui) 由亂(luan) 到治的重要手段。“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以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荀子·禮論》)“夫貴為(wei) 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則從(cong) 人之欲則埶不能容,物不能贍也。故先王案為(wei) 之製禮義(yi) 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穀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榮辱》)“禮者,其表也,先王以禮義(yi) 表天下之亂(luan) 。”(《荀子·大略》)先王通過禮義(yi) 區分貴賤、長幼、賢愚,建立社會(hui) 秩序,使人們(men) 處於(yu) 群居和一的狀態。在荀子看來,是先王製定禮義(yi) 的,先王與(yu) 禮義(yi) 是和而為(wei) 一,相輔相成的。為(wei) 什麽(me) 要法先王?他說:“先王之道,禮樂(le) 正其盛者也。”(《荀子·樂(le) 論》)“古者先王審禮以方皇周浹於(yu) 天下,動無不當也。”(《荀子·君道》)荀子把先王之道界定為(wei) 以仁為(wei) 基礎,以禮義(yi) 為(wei) 核心的人道:“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禮義(yi) 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所以,“儒者法先王,隆禮義(yi) ,謹乎臣子而致貴其上者也。”(《荀子·儒效》)作為(wei) 儒者就要效法先王之道,“故先王明禮義(yi) 以一之,致忠信以愛之,尚賢使能以次之,爵服慶賞以申重之;時其事,輕其任,以調齊之,潢然兼覆之,養(yang) 長之,如保赤子。若是,故奸邪不作,盜賊不起,而化善者勸勉矣。”(《荀子·富國》)在荀子看來,先王用禮義(yi) 教化引導民眾(zhong) 、凝聚民眾(zhong) ,促使民眾(zhong) 積極進取、砥礪品行、團結一致、和諧共處,於(yu) 是百姓得到很好的教化,社會(hui) 得到很好的治理。可見,他認為(wei) 先王之道以禮樂(le) 為(wei) 盛,體(ti) 現了禮義(yi) 道德的精神,這與(yu) 孔子對三代,尤其是西周禮樂(le) 文化的推崇相當一致。因此,荀子法先王,是一種向後看的曆史觀,是以對曆史傳(chuan) 統的理想化為(wei) 基本特征的。在這一點上,荀子與(yu) 孔孟並沒有太大差別。
對荀子來說,他更重視經驗主義(yi) ,可效法的聖王必須要有確實的事跡,是可據可征的才行,於(yu) 是他采取了由近及遠的曆史觀,又強調“法後王”。關(guan) 於(yu) 法後王,《非相篇》這樣解釋:“聖王有百,吾孰法焉?故曰:文久而息,節族久而絕,守法數之有司極禮而褫。故曰:欲觀聖王之跡,則於(yu) 其粲然者矣,後王是也。彼後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後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猶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故曰:欲觀千歲,則數今日;欲知億(yi) 萬(wan) ,則審一二;欲知上世,則審周道;欲審周道,則審其人,所貴君子。”同篇又說:“禹湯有傳(chuan) 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這就清楚地說明了欲知上世先王之道的途徑就是“審周道”。對於(yu) “法後王”,學術界盡管一直有爭(zheng) 論,其實荀子所謂“後王”實即周,具體(ti) 是指文王、武王、周公這些周王,代表了荀子對於(yu) 西周禮樂(le) 製度的推崇。[23]我們(men) 知道,禮樂(le) 淵源很古,夏商周三代逐漸完備,至周代集夏商之大成[24],仁義(yi) 是孔孟所論,仁義(yi) 禮樂(le) 道通為(wei) 一。因此,荀子的“法後王”與(yu) “法先王”並沒有本質的不同,荀子與(yu) 孔孟也並沒有本質的差異。
這樣看來,荀子向孟子一樣也是王道政治的守護者。楊倞《荀子·序》說:“昔周公稽古三五之道,損益夏殷之典,製禮作樂(le) ,以仁義(yi) 理天下,其德化刑,政存乎詩。至於(yu) 幽厲失道,始變風變雅作矣。平王東(dong) 遷,諸侯分政,逮五霸之後則五道不絕如線。故仲尼定禮樂(le) 作春秋,然後三代遺風弛而複張,而無時無位功烈不得被於(yu) 天下,但門人傳(chuan) 述而已。陵夷至於(yu) 戰國,於(yu) 是申商苛虐,孫吳變詐,以族論罪,殺人盈城,說談者又以慎墨蘇張為(wei) 宗,則孔氏之道幾乎息矣。有誌之士所為(wei) 痛心疾首也。故孟軻闡其前,荀卿振其後,觀其立言指事,要極理要,敷陳往昔,掎挈當世,拔亂(luan) 興(xing) 理,易於(yu) 反掌,真名世之士,王者之師。又其書(shu) 亦所以羽翼六經,增光孔氏,非徒諸子之言也。蓋周公製作之,仲尼祖述之,荀孟讚成之,所以膠固王道至深至備,雖春秋之四夷交侵,戰國之三綱弛絕,斯道竟不墜矣。”[25]宋明時期在一片貶斥荀子其人其學的聲浪中,也有些儒者沒有隨波逐流,而是對他繼續實事求是的分析,從(cong) 某些方麵、甚至基本方麵肯定荀學。如南宋唐仲友指出,戰國之際,七雄以詐力相傾(qing) ,處士橫議,異端之說充塞天下,而唯有孟子、荀子傳(chuan) 聖學、明王道:“聖人之道不絕如縷,所幸者,孟軻闡其前,荀卿振其後,雖周遊天下,窮老無所致用,而垂世教。孟子之書(shu) 七篇,荀卿之書(shu) 二十二篇,觀其立言指事,根極理要,專(zhuan) 以明王道、黜霸功,辟異端、息邪說,皇皇乎仁義(yi) 爍性命道德之旨,二書(shu) 蓋相表裏矣。”[26]他認為(wei) ,在仁義(yi) 禮樂(le) 性命道德這些儒學基本原則上,孟、荀是一致的,都是孔學之傳(chuan) 人,王道的傳(chuan) 承者。
結語
如果說孟子思想的主要成就是在孔子“仁”的概念之後著重建立了“義(yi) ”的概念,注重從(cong) 內(nei) 在心性上探求,以“仁義(yi) ”為(wei) 核心形成了自己的思想體(ti) 係,那麽(me) 荀子就是在孔子“仁”的基礎上繼孟子之後著重發揮孔子“禮”的概念,注重從(cong) 外在規範上展開,以“禮義(yi) ”為(wei) 核心形成了自己的思想體(ti) 係。在禮義(yi) 構建中荀子繼承了孔孟仁學的基本精神,以仁義(yi) 為(wei) 本,以禮義(yi) 為(wei) 用,更細致地探討了仁、義(yi) 、禮、樂(le) 之間的複雜關(guan) 係,傳(chuan) 承孔孟仁政思想。荀子的禮義(yi) 體(ti) 係是一個(ge) 以“仁”為(wei) 基礎,包含了仁、義(yi) 、禮、樂(le) 、法、刑在內(nei) 的博大體(ti) 係,注重人道為(wei) 本的禮義(yi) 道德,強調體(ti) 道與(yu) 修身,發揮禮義(yi) 的社會(hui) 政治功能。荀子的禮義(yi) 構建還擔當了對儒家王道思想的傳(chuan) 承,他既法先王也法後王,以聖人的理想人格傳(chuan) 承和守護王道理想。總之,荀子是一個(ge) 與(yu) 孟子有共同思想基礎,有許多相通一致之處的儒學大家,在戰國末期的開拓和推進了儒家思想的新展開,是先秦儒學思想的集大成者。
注釋:
項目來源: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華文化元典基本概念研究”子課題“仁”,項目編號:12azd082。
[①] 原注康有為(wei) :《萬(wan) 木草堂口說·禮運》,《康有為(wei) 全集》第2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17頁。
[②] 梁濤:《儒家道統說新探》,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80、106頁。
[③] 李桂民:《荀子思想與(yu) 戰國時期的禮學思潮》,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88頁。
[④] 佐藤將之:《荀子哲學研究之解構與(yu) 建構:以中日學者之嚐試與(yu) ‘誠’概念之探討為(wei) 線索》,《國立台灣大學哲學論評》,2003年。
[⑤]吳光:《從(cong) 孔孟仁學到民主仁學——儒學的回顧與(yu) 展望》,《杭州師範學院學報》,2001年第6期。
[⑥]唐仲友:《<古逸叢(cong) 書(shu) >影刻宋台州本後序》, 王天海:《荀子校釋》下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227頁。
[⑦]《全唐文》,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4998頁。
[⑧]路德斌:《荀子與(yu) 儒家哲學》,齊魯書(shu) 社,2010年,第9-10頁。
[⑨]牟宗三:《荀學大略》,梁啟超、郭沫若等著,廖名春編:《荀子二十講》,華夏出版社2009年,第49頁。
[⑩]楊倞注雲(yun) :“本謂仁義(yi) ,末謂禮節。謂以仁義(yi) 為(wei) 本,終成於(yu) 禮節也。”
[11]王先謙:《荀子集解·富國》,中華書(shu) 局,1988年,第180頁。
[12]路德斌:《荀子與(yu) 儒家哲學》,齊魯書(shu) 社,2010年,第75頁。
[13]王先謙:《荀子集解·序》,中華書(shu) 局1988年,第1頁。
[14]羅根澤:《荀子論禮通釋》,《女師大學術季刊》第2卷第2期,1931年,第1頁。
[15]龐樸:《對立與(yu) 三分》,《中國社會(hui) 科學》,1993年第2期。
[16]王邦雄:《論荀子的心性關(guan) 係及其價(jia) 值根源》,梁啟超、郭沫若等著,廖名春編:《荀子二十講》,華夏出版社2009年,第276頁。
[17]孫偉(wei) :《重塑儒家之道——荀子思想再考察》,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6頁。
[18]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中國大百科全書(shu) 出版社,1985年,第88頁。
[19]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東(dong) 方出版社中心1996年,第84頁。
[20]蒙文通:《儒家哲學思想的發展》,《古學甄微》,巴蜀書(shu) 社1987年,第67頁。
[21]任繼愈:《中國哲學發展史》(先秦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72頁。
[22]肖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一),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08頁。
[23]傳(chuan) 統上如司馬遷和楊倞認為(wei) 後王是指當時時代的君王。今人馮(feng) 友蘭(lan) 說:“在孟子時,文王、周公尚可謂為(wei) 先王,‘周道’尚可謂‘先王之法’。至荀子時,則文王、周公隻可謂後王,‘周道’隻可謂為(wei) 後王之法矣。”(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上冊(ce) ,中華書(shu) 局1984年,第354頁)。楊向奎也說:“他所謂‘後王’是指周王,……而‘先王’則指周以前的王說。”(楊向奎:《中國古代社會(hui) 與(yu) 古代思想研究》上冊(ce) ,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233頁)。現取後說。
[24]《論語·八佾》載孔子說:“周監於(yu) 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
[25]王先謙:《荀子集解》上,中華書(shu) 局,1992年,第51頁。
[26]唐仲友:《悅齋文鈔》卷八《荀卿論》。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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