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宋朝“民告官”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3-10-08 23: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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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宋朝“民告官”

作者:吳鉤

來源:騰訊《大家》欄目

時間:2013年10月8日

 

 

 

宋朝社會(hui) 極具豐(feng) 富性,各種自相矛盾的現象並存於(yu) 世,既有“終歲不見長吏”的寧靜秩序,也有“訟牒縱然”的健訟風氣。有些地方,“訴訟日不下二百”(《景定建康誌》卷四十七),“訴庭下者日數百”(晁補之《雞肋集》卷六十六),“三日牒訴數百”(祖無擇《龍學文集》卷九),每天上衙門打官司的人數以百計。今日的縣級法院,每天接收的民商事立案,也未必有這麽(me) 多吧。誰說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百姓不擅訴訟?




(資料圖:電視劇《包青天》劇照。圖片來源於(yu) 網絡。)

 


那麽(me) 宋朝有沒有“民告官”的事情呢?當然有,如在民風健訟的江西路,小民“一不得氣”,便“詆郡刺史,訕訴官長”(黃庭堅《山穀文集》卷一九),受了委屈就“民告官”。

 

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江西德安縣的縣民“以丞(副縣長)暴溺,群訴於(yu) 漕台(轉運使),丞竟罷去。”(樓鑰《攻愧集》卷一〇〇)民眾(zhong) 運用集體(ti) 訴訟的方式,成功驅逐了一名喪(sang) 失民心的縣丞。如果你以為(wei) 江西這地方文化落後,窮山惡水出刁民,那就錯了,兩(liang) 宋時期,江西是文化最發達的地區,僅(jin) 就書(shu) 院數目來看,江西即居於(yu) 榜首。

 

生活在京城的市民,眼界開闊,具有更自覺的權利意識,更不憚於(yu) “民告官”。

 

南宋時,有個(ge) 叫做方回的官員,寓居杭州旅舍,此人好色,一日在旅舍中“與(yu) 婢宣淫”,但床震的動作大了一些,結果“撼落壁土”,將鄰居的壁土都震落了。那鄰居也不客氣,馬上就將方大人告上法庭,“訟於(yu) 官”(周密《癸辛雜識》別集)。

 

北宋的汴梁人,也動輒控告官長,用宋人自己的話來說:“王畿之吏,大抵尚因循,好取譽;民狃悍猾,務不直以亂(luan) 治,亡所尊畏,侮慢驕狠,或時執上官短長,側(ce) 睨若相角,急則投銗筩(舉(ju) 報信箱),撾登聞鼔矣。”(《文同全集編年校注》卷二六)意思是說,京城之民不畏官長,常抓著政府的短處不放,跟官長爭(zheng) 長短,也不給官長好麵色看,急了就寫(xie) 檢舉(ju) 信,或者到京師的直訴法院——登聞鼔院控告。

 

顯然“民告官”的權力是受到保障的。南宋時,朝廷甚至訂立了《越訴法》,廣開越訴之門,凡官員有徇私濫權、受賄不法、橫征暴斂、司法不公等行為(wei) ,民眾(zhong) 均可以越級起訴,實際上就是鼓勵“民告官”。從(cong) 史料的記載看,宋代的大多數“民告官”案子,通常都告贏了,被告的官員基本上都受到處罰,隻有少數官員在被起訴之後獲得了庇護。

 

北宋京師人還將宰相告上了法庭。宋太宗端拱初年,布衣翟馬周擊登聞鼓,起訴李昉“居宰相位,當北方有事之時,不為(wei) 邊備,徒知賦詩宴樂(le) ”(《宋史·李昉傳(chuan) 》)。登聞鼓院受理了這一訴訟案,呈報宋太宗。最後太宗下詔:馬周擊所訟有理,“罷昉為(wei) 右仆射,且加切責”。因為(wei) 被布衣之民所訟,宰相李昉被貶為(wei) 內(nei) 閣部長。

 

如果說這樁史事讓您感到驚訝,那下麵我們(men) 還要說到一件更值得驚奇的記錄。據宋筆記《曲洧舊聞》,宋仁宗時,有富民到開封府告狀,稱他家“為(wei) 子娶婦已三日矣,禁中有指揮令入,見今半月無消息”。能夠在禁中發出“指揮”者,不是皇帝,便是太後、皇後。也就是說,這位到開封府告狀的富民雖然說得比較委婉,但意思很明顯,就是控告皇帝強搶民女。

 

當時的開封知府叫做範諷,是一個(ge) 未聽說有多鯁直的官員。他問富民:“汝不妄乎?”富民說:“句句屬實。”範諷便說:“如實有茲(zi) 事,可隻在此等候也。”馬上就入宮麵聖,向宋仁宗要人:“陛下不邇聲色,中外共知,豈宜有此?況民婦既成禮而強取之,何以示天下?”宋仁宗說:“聽皇後說,宮中近日確實有進一女,姿色頗佳,朕猶未見也。”範諷說:“果如此,請將此女交臣帶回。”宋仁宗表示同意將那女子送回去。範諷說:“臣乞請,現在就在這裏交割此女,好讓臣馬上帶回開封府,當麵交還那位訴者。否則,天下人恐怕就是誹謗陛下了。”仁宗“乃降旨,取其女與(yu) 諷,諷遂下殿”。

 

一名毫無背景的東(dong) 京平民,在兒(er) 媳婦被人接進宮之後,敢跑到開封府告訴。而接到訴狀的知府也不忌憚被告乃是皇上,立即就去找宋仁宗,請他歸還民女。可以想見仁宗朝的政治氛圍是多麽(me) 的寬鬆。要知道,範諷並不是包拯,當時“不以直聲聞,而能如此”,何也?“蓋遇好時節,人人爭(zheng) 做好事,不以為(wei) 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