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尊者諱”的奧秘
作者:林鵠
來源:《澎湃新聞·上海書(shu) 評》
時間:孔子二五七七年歲次丙午三月廿六日丙戌
耶穌2026年5月12日

王夫之
古人著書(shu) ,有“為(wei) 尊者諱”一說,這也是日常生活中的道德準則。史家論及時政,往往替本朝皇帝開脫,將過失推到君主身邊的小人身上。在現代人看來,這一傳(chuan) 統荒唐透頂,貽害無窮。魯迅批判儒家倫(lun) 理,譏諷道:清代儒生看到唐人文章談及公主改嫁,“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麽(me) 事!你竟不為(wei) 尊者諱,這還了得!’”(《我之節烈觀》)

《春秋公羊傳(chuan) 》
其實,這是誤解。《春秋公羊傳(chuan) 》閔公元年雲(yun) :“《春秋》為(wei) 尊者諱,為(wei) 親(qin) 者諱,為(wei) 賢者諱。”《穀梁傳(chuan) 》成公九年也有類似說法。所謂諱,是指尊者、親(qin) 者、賢者遭遇不幸,或犯了錯,不直言,以隱晦的方式表達。
比如魯隱公四年(前719),衛國公子州籲謀殺了異母兄衛桓公(名完),《春秋》曰:“衛州籲弑其君完。”這是《春秋》記載臣下弑君的標準寫(xie) 法。而魯隱公同樣被大臣公子翬謀殺,《春秋》卻不提弑君,僅(jin) 書(shu) “公薨”,仿佛隱公是自然死亡。孔子這麽(me) 處理(《春秋》是否出自孔子筆削,存在爭(zheng) 議,詳參拙作《〈春秋〉義(yi) 例平議》,《中國哲學史》2023年第3期),南宋張洽解釋道:“他國之篡弑,明書(shu) 之可也。凡人於(yu) 其父祖之罪惡,尚不忍肆言之,聖人書(shu) 父母國之惡,豈可同於(yu) 他國,而不隱乎?”不願談親(qin) 人犯下的罪惡,是人之常情,是羞恥和痛苦的表現。魯國是孔子的父母之邦,發生了弑君這樣醜(chou) 惡的事,如北宋孫覺所雲(yun) :“弑者窮天之惡,極地之醜(chou) ,臣子者惡得書(shu) 之哉!”孔子怎麽(me) 忍心下筆?
《漢書(shu) 》記載了這樣一個(ge) 故事:
宣帝初即位,欲褒先帝……群臣大議廷中,皆曰:“宜如詔書(shu) 。”長信少府(夏侯)勝獨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zhong) ,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裏,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複。亡德澤於(yu) 民,不宜為(wei) 立廟樂(le) 。”公卿共難勝曰:“此詔書(shu) 也。”勝曰:“詔書(shu) 不可用也。人臣之誼,宜直言正論,非苟阿意順指。議已出口,雖死不悔。”於(yu) 是丞相(蔡)義(yi) 、禦史大夫(田)廣明劾奏勝非議詔書(shu) ,毀先帝,不道,及丞相長史黃霸阿縱勝,不舉(ju) 劾,俱下獄。有司遂請尊孝武帝廟為(wei) 世宗廟,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下世世獻納,以明盛德。
讀到這個(ge) 故事的人,大概都會(hui) 為(wei) 夏侯勝剛正不阿所感動。明末大儒王夫之則不以為(wei) 然,他評論道:
宣帝欲尊武帝為(wei) 世宗,薦盛樂(le) ,過矣。然其過也,所謂君子之過,失於(yu) 厚也。夏侯勝訟言訐之,如將加諸鈇鉞者。子貢曰:“惡訐以為(wei) 直者。”殆是謂乎!
《春秋》之法:“為(wei) 尊者諱,為(wei) 親(qin) 者諱。”《春秋》以正亂(luan) 臣賊子之罪,垂諸萬(wan) 世者也,桓、宣弑立而微其辭,尊則君,親(qin) 則祖,未有不自敬愛其尊親(qin) 而可以持天下之公論者也。
王夫之批評夏侯勝,提出了一個(ge) 重要觀點:“未有不自敬愛其尊親(qin) 而可以持天下之公論者也”。
宣帝者,武帝之曾孫也。假令有人數夏侯勝乃祖乃父之惡於(yu) 勝前,而勝晏然樂(le) 聽之,其與(yu) 禽獸(shou) 奚擇哉!……苟其曰武帝之奢縱而澤不及民,萬(wan) 世之公論,不可泯也,則異代以後,何患無按事跡而核功罪者?……吾弗從(cong) 臾以效尤可爾。留直道以待後人,全恩禮以盡臣道,各有攸宜,倒行則亂(luan) 。
他打了一個(ge) 很有說服力的比方:如果夏侯勝的父親(qin) 幹了壞事,有人故意當著他的麵批評他父親(qin) ,夏侯勝會(hui) 是什麽(me) 心情?難道欣然點頭稱是?武帝之過,自有後世公論。夏侯勝痛心武帝給天下人帶來的傷(shang) 害,不阿諛奉承,不慫恿宣帝效法武帝惡習(xi) 就夠了,沒必要在宣帝麵前大肆攻擊武帝。
諱源自人的自然情感。但諱不是隱瞞事實。《春秋》魯公薨,例書(shu) 地,如莊公三十二年“公薨於(yu) 路寢”,僖公三十三年“公薨於(yu) 小寢”,文公十八年“公薨於(yu) 台下”。而隱公十一年僅(jin) 雲(yun) “公薨”,《穀梁》曰:“公薨不地,故也。隱之,不忍地也。”晉範寧注:“隱猶痛也。”隱公遇弑,臣子悲痛萬(wan) 分,不忍言其遇弑之地。好比親(qin) 人不幸發生車禍,我們(men) 不忍經過車禍地點,寧願繞道而行,甚至不願提到那個(ge) 地方。但“不地”恰恰也是在委婉地告訴讀者,隱公並非自然死亡,而是被暗殺的。所以,唐啖助總結道:“諱者,非隱其惡,蓋諱避之,避其名而遜其辭,以示尊敬。”
孔子采用諱的筆法,是順應,也是在保護人的自然情感。史學的目標是求真,但求真不一定非得端出一副冷冰冰的麵孔,人的自然情感不一定會(hui) 和求真發生衝(chong) 突。史學家也是人,也有屬於(yu) 人的自然情感。史家修史,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扼殺自然情感。史學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幫助我們(men) 變得更健康,更幸福,而不是相反。自然情感的充分舒展,無疑是健康和幸福的重要標誌。我們(men) 不能要求史家在麵對尊者、親(qin) 者、賢者時扼殺人性,把自己鍛造成一架理性機器。曆史永遠隻能由特定的人來書(shu) 寫(xie) ,對這些特定個(ge) 體(ti) 來說,首先是成為(wei) 一個(ge) 健康的人,其次才是成為(wei) 一個(ge) 史學家。
如果史學需要消滅人的自然情感才能成就,隻能證明,這不是一項有益於(yu) 史家人格的事業(ye) 。而且,一個(ge) 自然情感沒有充分發育、一個(ge) 不敏感的人,怎麽(me) 可能理解曆史中人?怎麽(me) 可能捕捉到曆史真相?再者,曆史是塑造人的精神世界的重要力量,一部冷冰冰的無“我”的史書(shu) ,會(hui) 塑造出什麽(me) 樣的讀者?言教不如身教,史家以身作則,書(shu) 寫(xie) 曆史的方式也是教育手段,重要性不亞(ya) 於(yu) 內(nei) 容。
更何況,諱不是隱惡,相反,是一種更高明、更深刻的對惡的揭示。
且從(cong) “刑不上大夫”說起。這句話出自《禮記·曲禮》,漢末鄭玄注雲(yun) :“不與(yu) 賢者犯法,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shu) 。”正式法律條文中,沒有大夫犯法如何處理的規定。如果大夫犯了法,相關(guan) 官員臨(lin) 時開會(hui) 討論,決(jue) 定給予什麽(me) 刑罰。一事一議,多麻煩,為(wei) 什麽(me) 不預先設計相應條文?關(guan) 鍵在“不與(yu) 賢者犯法”。什麽(me) 意思?唐孔穎達解釋道:“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設其刑,則是君不知賢也。”在儒家理想中,官做多大,跟德性成正比。君主任命某人為(wei) 大夫,是因為(wei) 其德性出眾(zhong) 。換言之,出任大夫是對其高尚情操的肯定。而如果法律明文寫(xie) 上,大夫為(wei) 非作歹,怎麽(me) 處置,這不是質疑其高尚情操嗎?同時不也是質疑任命大夫的君主嗎?好比兩(liang) 人結婚前,男方跟女方談論,萬(wan) 一她出軌,離婚時財產(chan) 如何分割,一個(ge) 有著健全人格的女性,一定會(hui) 覺得這是對她的巨大侮辱。事實上,這也是男方對自己的巨大侮辱。與(yu) 之相似,當代社會(hui) 往往以法治為(wei) 名,出台了種種監督醫生、教師的嚴(yan) 格製度,鼓勵病人、學生投訴。其實,醫生、教師是良心活,重要的是尊嚴(yan) 與(yu) 責任感。一旦喪(sang) 失了尊嚴(yan) 與(yu) 責任感,以循規蹈矩的方式敷衍了事,並不難。某種意義(yi) 上,把醫生、教師當賊防,等於(yu) 鼓勵他們(men) 拋棄廉恥。

《禮記注疏》
反過來,他人對自己的肯定,是自我完善的重要動力。在《家庭幸福》這部小說中,托爾斯泰描繪了女主人公瑪麗(li) 亞(ya) 戀愛後的自白:“我感覺到他認為(wei) 我勝過世界上所有其他年輕女性,忍不住希望他一直留在關(guan) 於(yu) 我的這一幻覺中。我並沒有刻意欺騙他,但確實欺騙了,讓自己變得更好來欺騙他。”
《紅樓夢》中,鳳姐病倒,賈府暫由探春、李紈和寶釵料理。鳳姐的臂膀平兒(er) 恭恭敬敬向探春建議,“或有該添該減的去處二奶奶沒行到,姑娘竟一添減”,“也不枉姑娘待我們(men) 奶奶的情義(yi) 了”。寶釵和李紈笑道:“本來無可添減的事,如今聽你一說,倒要找出兩(liang) 件來斟酌斟酌,不辜負你這話。”後來寶釵又感慨:“他奶奶便不是和咱們(men) 好,聽他這一番話,也必要自愧的變好了,不和也變和了。”探春原有意發一通火,也笑了:“不說他主子待我好,倒說‘不枉姑娘待我們(men) 奶奶素日的情意了’。這一句,不但沒了氣,我倒愧了。”
《孔子家語》記載:“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汙穢而退放之者,不謂之不廉汙穢而退放,則曰簠簋不飭。”因為(wei) 貪汙被罷免,判決(jue) 書(shu) 不說貪汙,而說家裏餐具擺放不整齊。“有坐淫亂(luan) 男女無別者,不謂之淫亂(luan) 男女無別,則曰帷幕不修也。”因為(wei) 男女關(guan) 係被處理,也不明說男女關(guan) 係,隻說家裏的帳子沒掛好。“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謂之罔上不忠,則曰臣節未著。”欺騙君主的,隻說本職工作沒做好。“有坐疲軟不勝任者,不謂之疲軟不勝任,則曰下官不職。”不稱職的,不提本人,而說他的下屬不勝任。“有坐幹國之紀者,不謂之幹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違法亂(luan) 紀,隻說沒請示上級,自作主張。“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這五種情況,大夫的罪名很清楚,相應處罰也很明確,但就是不忍心把窗戶紙捅破,給大夫留下一點顏麵。“既而為(wei) 之諱,所以愧恥之。”這不是因為(wei) 大夫享有特權,而是為(wei) 了喚起他們(men) 的羞恥心。此即“為(wei) 賢者諱”。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刑罰隻能使人不敢幹壞事,無法培養(yang) 是非觀念。隻有羞恥心才能喚回迷失的人性。

[清]徐璋繪《夏允彝父子像》(夏完淳為(wei) 抗清烈士夏允彝之子)
明末抗清詩人夏完淳,就義(yi) 時十六周歲剛過了十二天。遺民屈大均記載了一則他的軼事:
(夏完淳)被執至留都(南京),叛臣洪承疇欲寬釋之,謬曰:“童子何知,豈能稱兵叛逆?誤墮賊中耳!歸順,當不失官。”完淳厲聲曰:“吾嚐聞洪亨九(洪氏別號)先生本朝人傑,嵩(鬆)山、杏山之戰,血濺章渠,先皇帝震悼褒恤,感動華夷。吾嚐慕其忠烈,年雖少,殺身報國,豈可以讓之!”左右曰:“上坐者,即洪經略也。”完淳叱之曰:“亨九先生死王事已久,天下莫不聞知,曾經禦祭七壇,天子親(qin) 臨(lin) ,淚滿龍顏,群臣嗚咽。汝何等逆徒,敢偽(wei) 托其名以汙忠魄!”因躍起,奮罵不已。承疇無以應,惟色沮而已。
洪承疇是萬(wan) 曆末年進士。崇禎帝生性多疑,在位十七年,誅殺了不少大臣,隻有洪氏及楊嗣昌是他始終信任的。在至關(guan) 重要的鬆山(遼寧錦州)一戰中,統率明軍(jun) 主力的洪承疇兵敗被俘後降敵。但明廷以為(wei) 洪氏已經殉國,曾以極高規格祭祀。清兵入關(guan) 不久,洪承疇出任招撫南方總督軍(jun) 務,夏完淳被捕就發生在此時。洪欲收買(mai) 人心,故意替夏氏開脫,說他是個(ge) 孩子,哪知道造反,不過被人利用罷了,並拿官爵來誘惑他。
沒想到這孩子心智成熟,意誌堅定,還很有鬥爭(zheng) 智慧。他堅決(jue) 不承認洪承疇投降了,反而盛讚他為(wei) 國捐軀,這比起罵他背叛國家,是對洪氏更嚴(yan) 厲的譴責。如果洪承疇還有一絲(si) 一毫人心的話,這也是更能使他產(chan) 生羞恥感的方式。
再打個(ge) 通俗的比方。某甲在超市偷東(dong) 西,被抓了。警察電話打到家裏,父親(qin) 怎麽(me) 也不相信,我兒(er) 子怎麽(me) 可能偷東(dong) 西!到了派出所,見到兒(er) 子,父親(qin) 第一句話是:“他們(men) 是不是冤枉你了?”比起一上來大罵兒(er) 子,某甲是不是會(hui) 更羞愧?
魯桓公五年(前707),周桓王率領王師及蔡、衛、陳三國軍(jun) 隊討伐鄭國,不料大敗。周王室與(yu) 鄭國不和,鄭莊公固然是犯上作亂(luan) ,桓王本人也難辭其咎。《春秋》書(shu) “蔡人、衛人、陳人從(cong) 王伐鄭”,不雲(yun) “王師敗績”,王夫之指出,這是“諱其敗以譏之”,恰恰表明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比起直接批判周王,能更好地警示後人。
有時候,秉筆直書(shu) 反而會(hui) 誤導讀者。很多人讀了曆史,認為(wei) 政治甚至人性就是肮髒的。既然肮髒是政治乃至人性的本質,在現實生活中,不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做肮髒的事了嗎?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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