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範】體例與話語:重審《論語》學史中的“鄭何之爭”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6-03-15 1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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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ti) 例與(yu) 話語:重審《論語》學史中的“鄭何之爭(zheng) ”

作者:蔣範(吉林大學哲學社會(hui) 學院講師)

來源:《齊魯學刊》2025年第6期


摘要:作為(wei) 《論語》詮釋中僅(jin) 存的兩(liang) 部漢魏古注,鄭玄的《論語注》與(yu) 何晏的《論語集解》不僅(jin) 在文本流傳(chuan) 和詮釋正統上存在博弈,也體(ti) 現出兩(liang) 種不同的經典詮釋範式。通過反思《論語集解》的創作背景可知,作為(wei) 官方授意完成的注本,它體(ti) 現了曹魏對於(yu) 《論語》這部經典的特別重視。具體(ti) 對比二家注本不難發現,何晏通過“有不安者,頗為(wei) 改易”的體(ti) 例實際表達了對以鄭玄為(wei) 中心的漢代經學解釋傳(chuan) 統的諸多不滿。“鄭何之爭(zheng) ”的根本區別在於(yu) 經典解釋的不同視野:是將《論語》置於(yu) 經學中,還是將《論語》學視作一門相對獨立的學問。鄭玄和何晏在經典詮釋上的不同,既反映了漢末和魏初不同的學術語境,也指示了對待學術傳(chuan) 統的兩(liang) 條“話語”進路:使用傳(chuan) 統的語言與(yu) 傳(chuan) 統對話、解決(jue) 學術傳(chuan) 統的問題,抑或是將解釋傳(chuan) 統視作麵向當代的文本。


關(guan) 鍵詞:《論語》何晏鄭玄《論語集解》經典解釋



《論語》學史中的“鄭何之爭(zheng) ”,是指東(dong) 漢鄭玄和曹魏何晏詮釋《論語》的範式之爭(zheng) 。曆史上,鄭玄的《論語注》與(yu) 何晏的《論語集解》存在著長期的博弈,如《隋書(shu) ·經籍誌》雲(yun) :“梁、陳之時,唯鄭玄、何晏立於(yu) 國學,而鄭氏甚微。周、齊,鄭學獨立。至隋,何、鄭並行,鄭氏盛於(yu) 人間。”①隋唐後,晚出的何《集》最終取代鄭《注》,並在宋明以後成為(wei) 《論語》舊說的主要話語。在崇尚鄭學的清代學術語境中,“鄭何之爭(zheng) ”的“唏噓”結局常被歸咎於(yu) 何晏個(ge) 人的政治地位。但是,這個(ge) 判斷顯然禁不起現代學術的審視:何晏等人獻《論語集解》在“正始中”,此距高平陵事變、何晏身死(正始十年)不過寥寥數年;又考慮到嘉平以後司馬氏從(cong) 未對其“昭雪”,盛極一時的“尚書(shu) 駙馬都尉關(guan) 內(nei) 侯”何晏在正始後的曆史中已然喪(sang) 失了左右學術的政治力量。

 

重審《論語》學史中“鄭何之爭(zheng) ”的關(guan) 鍵在於(yu) 理解《論語集解》這部書(shu) 的獨特性。它包括這些問題:既有鄭玄、王肅之《論語》學,又何需編一部《論語集解》?其特殊性和必要性在哪裏?再之,作為(wei) 何《集》的獨特體(ti) 例,“集解”如何在鄭王之爭(zheng) 的背景下表達自身的立場,又緣何構成鄭、王之外的一派新學②?基於(yu) 此,本文擬從(cong) 《論語集解》的創作必要性出發,淺析“集解”體(ti) 例有關(guan) 學術傳(chuan) 統和《論語》性質的思考,並由此探析“鄭何之爭(zheng) ”的根本區別及現代意義(yi) 。

 

一、從(cong) 魏晉釋奠禮到《論語集解》


有關(guan) 《論語集解》的成書(shu) 背景,主要討論集中在《論語集解序》(1)中。何《序》具體(ti) 論說如下:

 

前世傳(chuan) 授師說,雖有異同,不為(wei) 訓解,中間為(wei) 之訓解,至於(yu) 今多矣,所見不同,互有得失。今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有不安者,頗為(wei) 改易,名曰《論語集解》。光祿大夫關(guan) 內(nei) 侯臣孫邕、光祿大夫臣鄭衝(chong) 、散騎常侍中領軍(jun) 安鄉(xiang) 亭侯臣曹羲、侍中臣荀顗、尚書(shu) 駙馬都尉關(guan) 內(nei) 侯臣何晏等上。(2)

 

僅(jin) 僅(jin) 百餘(yu) 字,何晏交代了創作背景、編寫(xie) 思路以及編者的官職及姓名。直接來看,《集解》創作的原因在於(yu) “中間為(wei) 之訓解,至於(yu) 今多矣,所見不同,互有得失”一句,即何晏不滿於(yu) 前代任何一家注說,認為(wei) “互有得失”。但若細究此段文字的末句,便可知“互有得失”外還有更為(wei) 實際的原因。末句中,何晏不僅(jin) 交代了五位主要作者的姓名,還具體(ti) 交代了每位作者的職務,並使用了“臣”“上”的表達。言下之意,這幾位權臣於(yu) 正始年間編訂《論語集解》本就以奏於(yu) 朝廷為(wei) 目的。因此,不同於(yu) 前代經注本始於(yu) 私學,《論語集解》在一開始便是官學的產(chan) 物。

 

考魏初史事,官方層麵涉及《論語》的重要事件,除與(yu) 群臣集解《論語》外,還有正始初的釋奠禮改製。《三國誌·三少帝紀》雲(yun) :

 

二年春二月,帝初通《論語》,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於(yu) 辟雍,以顏淵配。(3)

 

此事發生在曹魏正始二年(公元241年),剛繼位的曹芳僅(jin) 10歲。在他通《論語》後,便命當時主禮儀(yi) 的太常在辟雍祭祀孔子。在這之後,正始五年(公元244年)和七年(公元246年)曹芳又陸續講通《尚書(shu) 》《禮記》,並皆有“以太牢祭孔子於(yu) 辟雍,以顏淵配”的儀(yi) 式(4)。

 

在禮學史上,此事往往被視為(wei) 兩(liang) 漢以後釋奠禮的首次施行,並作為(wei) 此後釋奠禮踐行的標準範本(5)。但若對經典中有關(guan) “釋奠禮”的記載予以審查,卻不難見到禮文與(yu) 執行之間的張力。諸經有關(guan) 記錄共三處,兩(liang) 處在《文王世子》,一處在《王製》:

 

凡學,春官釋奠於(yu) 其先師,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yu) 先聖、先師。及行事,必以幣。凡釋奠者,必有合也。有國故則否。(《禮記·文王世子》)

 

天子視學,大昕鼓征,所以警眾(zhong) 也。眾(zhong) 至,然後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興(xing) 秩節,祭先師、先聖焉。有司卒事,反命。始之養(yang) 也。適東(dong) 序,釋奠於(yu) 先老。遂設三老、五更、羣老之席位焉。(《禮記·文王世子》)

 

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yu) 所征之地。受命於(yu) 祖,受成於(yu) 學,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yu) 學,以訊馘告。(《禮記·王製》)

 

三處雖皆言“釋奠”,但有關(guan) 祭祀時機、地點以及禮儀(yi) 意義(yi) 等問題則有很大的不同。第一處的“釋奠”可分為(wei) 四季祭“先師”以及“始立學”祭“先聖、先師”兩(liang) 種情況。第二處的“釋奠”在先聖、先師之外,又增設在“東(dong) 序”祭“先老”的儀(yi) 節。不同於(yu) 《文王世子》中的釋奠仍以“學”為(wei) 宗旨,《王製》之“釋奠”則僅(jin) 有太學的場合,禮儀(yi) 目的則是匯報出征的戰況。

 

釋奠禮雖作為(wei) 與(yu) “學”相關(guan) 的重要禮製,卻由於(yu) 諸說混雜導致長期未能付諸實踐。正始年間儒者踐行此禮,主要采取的是《文王世子》“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yu) 先聖、先師”之說。值得注意的是,此禮的複行也伴隨著兩(liang) 處不可忽略的創新:一是帝王講經,二是孔、顏合祭。

 

先是帝王講經。《三國誌》此處言“帝初通《論語》”,《晉書(shu) ·禮樂(le) 誌》則言“帝講《論語》通”。此間表述雖有異,卻並不影響對於(yu) 講《論語》儀(yi) 程的表達。魏晉帝王講經,有帝王親(qin) 講,更多情況是儒臣為(wei) 帝王講。這可借以下兩(liang) 則材料觀之:

 

九月庚子,講《尚書(shu) 》業(ye) 終,賜執經親(qin) 授者司空鄭衝(chong) 、侍中鄭小同等各有差。(6)

 

寧康初,以胤為(wei) 中書(shu) 侍郎、關(guan) 內(nei) 侯。孝武帝嚐講《孝經》,仆射謝安侍坐,尚書(shu) 陸納侍講,侍中卞眈執讀,黃門侍郎謝石、吏部郎袁宏執經,胤與(yu) 丹楊尹王混擿句,時論榮之。(7)

 

高貴鄉(xiang) 公講《尚書(shu) 》,“賜執經親(qin) 授者(即主講人)”為(wei) 鄭衝(chong) 與(yu) 鄭小同。至東(dong) 晉孝武帝講《孝經》時,講者更細分出“侍坐”“侍講”“執讀”“執經”“擿句”等角色,並分別承擔著帝王講經中的各類職責(8)。正始初年的講經雖不及東(dong) 晉詳備,但儒者相與(yu) 執經親(qin) 授的角色設定大概並無本質的區別。曹芳講授《論語》在正始二年,何晏等上《論語集解》在正始中,很大概率上前者便是後者的最初形態,而鄭衝(chong) 、孫邕、曹羲、荀顗、何晏五人恐也正是當年釋奠禮活動中的“賜執經親(qin) 授者”。

 

釋奠中的孔、顏合祭則是《論語集解》的另一個(ge) 重要背景。根據《文王世子》的記載,“釋奠禮”祭祀的主要對象是先師和先王。鄭玄注“先師”“先聖”分別雲(yun) :

 

《周禮》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wei) 樂(le) 祖,祭於(yu) 瞽宗。”此之謂先師之類也。若漢,《禮》有高堂生,《樂(le) 》有製氏,《詩》有毛公,《書(shu) 》有伏生,億(yi) 可以為(wei) 之也。(9)

 

先聖,周公若孔子。(10)

 

鄭玄援用了《周禮》官製中的“大司樂(le) ”官製解此處的“先師”。在其思路下,此處“先師”也更側(ce) 重官之名而非“教”之事。並且,他又進一步將漢代曆史上經學博士作為(wei) 祭祀的對象。與(yu) “師”一致,鄭玄解“聖”亦非在常規意義(yi) 上。其雖舉(ju) 周公、孔子,但受製於(yu) 此後“凡釋奠者,必有合也”一句經文,周公和孔子之祭也有時間和地域的限定。至其雲(yun) “若唐、虞有夔、伯夷,周有周公,魯有孔子”,則更是道出了此中的“周公”“孔子”並非禹、湯、文、武以來的聖王,而明確是指夔(夔龍)、伯夷(伯益)一類的佐臣。

 

側(ce) 重官製、時代與(yu) 地域,是鄭玄解經的特色。但落到具體(ti) 的禮儀(yi) 實踐,曹魏立國尚短,實際操作中並不易尋得此中“師”“聖”的當下形象。並且,釋奠禮的宗旨本在明“學”,將祭祀對象刻板地理解為(wei) 具體(ti) 學官或“夔、伯夷”一類的輔政之輩,也無法真正體(ti) 現禮的實際意義(yi) 。

 

孔、顏並祭是正始年間儒者對釋奠禮的創新,也是對鄭玄禮學的超越(11)。盡管兩(liang) 漢、魏初有祭孔之禮,但多數都是將孔子視作素王、在“興(xing) 滅國、繼絕世”(《論語·堯曰》)的思路下祭孔,故祭祀儀(yi) 式也多由敕封奉祀君、褒成侯、宗聖侯的孔門之後完成。在祭祀對象上,“顏淵”雖為(wei) 孔門大賢,卻並不能歸入“先師”或“先聖”的序列,“以顏淵配”亦無先例。

 

祭祀對象的變遷固然一方麵是出於(yu) 禮學執行的現實考慮,另一方麵也折射出正始年間對“學”“師”“聖”等概念的理解轉變。盡管不能直言顏回的引入實現了從(cong) 官製到德性的思路巨變,但孔、顏並祭無疑抬高了孔子和《論語》之於(yu) “學”的重要性。這種祭祀實踐對孔、顏形象的期待不取於(yu) 漢末鄭玄,亦非取於(yu) 魏初王肅。釋奠新禮中孔子與(yu) “學”、《論語》與(yu) “始立學”之間的各種設定,也可以說是作為(wei) 官學的《論語集解》更為(wei) 深層的創作緣由。

 

二、改易鄭注與(yu) “集解”體(ti) 例的“難鄭”表達


正始時期釋奠禮帝講《論語》為(wei) 二年事,至何晏等奏上《論語集解》則已為(wei) 正始之中。眾(zhong) 臣雖各有公事,但曆經數年編纂而成的《論語集解》卻也並非僅(jin) 是“集諸家之善,記其姓名”的集錄。考慮到《集解》所錄諸家《論語》注皆多散佚,《序》中自言“有不安者,頗為(wei) 改易”,往往難有參照對象。也因此,《論語》學研究史上輕視何晏集解工作的偏見也由來已久。例如清代,當時雖多重鄭注,但由於(yu) 材料較少又多存先見,學者對勘鄭、何異詮便隻見得何晏的疏忽與(yu) 不足。

 

兩(liang) 漢經學盡管有口授、文本的區別,但前後經說之間基本都存在著一定師承關(guan) 係(例如《論語》鄭注多襲包、馬)。逮至曹魏,經說沿襲仍有跡可循(例如王肅難鄭,卻大量襲鄭)。也可以說,在一部經注中大量或部分承續前代注家的注解,在魏初仍是一種比較主流的做法。在經注的創作思路上,何晏的《論語集解》的特點固有“記其姓名”的引證新例,但更關(guan) 乎經義(yi) 詮解的實在“有不安者,頗為(wei) 改易”八字。對此,清代以來的研究多將視野限於(yu) 何晏的自注。但實際上,何《集》中也大量存在著用鄭說卻有意刪削、改易的情形。得益於(yu) 敦煌、吐魯番文獻,唐寫(xie) 本《鄭注》提供了理解何晏如何“改易”的可能。在可供對比的約50條唐寫(xie) 本《鄭注》中,何晏《集解》對半數(25條)都進行了程度不同的刪削或改易。細究此中刪改,可略窺何晏意下的“不安”所在:

 

(一)引經援禮


賈、馬、鄭解經論旨多引他經以證之,至王肅仍存其例。何晏《論語集解》除“導千之國”一條保留了馬融對於(yu) 《司馬法》的引用,餘(yu) 者盡皆刪之。例如鄭注《論語·述而》“不義(yi) 而富且貴,於(yu) 我如浮雲(yun) ”本引《禮記》“德潤身,富潤屋”(12),何晏雖引鄭直接刪去此處《禮記》之引;注《鄉(xiang) 黨(dang) 》“迅雷風烈必變”本雲(yun) “敬天之怒。《爾雅》曰:‘風疾雷為(wei) 烈’”,何晏刪“《爾雅》曰”三字(13)。

 

援禮為(wei) 引經的一種延伸。何晏《集解》諸家並不乏言禮者,故此類的刪削也更多是無關(guan) 經義(yi) 的枝蔓禮文。例如《論語·為(wei) 政》“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鄭玄解“鬼”本詳雲(yun) “天曰神,地曰袛,仁(人)曰鬼”(14),何晏引鄭則簡化為(wei) “人神曰鬼”(15);《八佾》篇中“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其中涉及告朔禮的禮製和執行問題,何晏保留鄭玄的主要注釋,刪去了最後的“諸侯告朔以羊,則天子特□”一句(16);同篇靠後的“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wei) 兩(liang) 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涉及反玷禮,何晏雖基本取用了鄭玄的論說,卻刪去了“禮,天子外屏,諸侯內(nei) 屏”一句(17)。

 

(二)以禮解經


經文涉禮,注家援禮文以作詮本是經典解釋中的常例。鄭玄的“以禮解經”除時有枝蔓外,又常在經文並不言禮的情況下,刻意引入部分禮製。王肅難鄭雖已觸及到此類問題,卻時常含混,故也並未能夠在經典詮釋中劃出經、禮的邊界。何晏直接刪削鄭注的做法則直接很多。除以具體(ti) 的燕禮、祭祀、視朔理解《鄉(xiang) 黨(dang) 》諸章外,較為(wei) 典型的例子則是鄭玄以婚禮解“繪事後素”: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wei) 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論語·八佾》)

 

唐寫(xie) 本鄭注:繪,畫文。凡繪畫之事,先布眾(zhong) 采,然後素功。素功□詩之意,欲以眾(zhong) 采喻女容貌,素功喻嫁娶之禮。(18)

 

何本鄭注: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zhong) 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19)

 

何晏對鄭注的改易主要有兩(liang) 處,一是不言“素功”,二是不限“嫁娶之禮”。“素功”一說,來自《周禮·考工記》“畫繢”之職,彼雲(yun) :“凡畫繢之事,後素功。”鄭玄解《論語》而用“素功”之專(zhuan) 名,多少有將此處視為(wei) 孔子以《考工記》回答子夏之問的嫌疑。於(yu) 經典解釋而言,但知“素分其間,以成其文”便足矣,牽涉《考工記》並不必需。至於(yu) 引用《衛風·碩人》嫁娶語境,似將孔子的“繪事後素”之回答轉變為(wei) 對《詩經》經旨、嫁娶禮文的具體(ti) 解釋。在這種思路下,何晏抽離了鄭玄對《詩經》主旨以及婚禮程式的論述,而將問題重置於(yu) 一般性的“禮”。

 

(三)援史設境


在具體(ti) 語境中理解孔子或孔門言行在當下看來也是理解經義(yi) 的一個(ge) 重要思路。但是,《論語》被理解為(wei) 以格言方式、由弟子編纂、集結而成的一部獨立的書(shu) (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刻意模糊了言說背景與(yu) 情境),與(yu) 司馬遷在《孔子世家》中以時間線索排列孔子的言行本就存在著較大的區別。盡管《孔子世家》和《論語》學史中有關(guan) 孔子言行的理解存在一定的理解交互,但基於(yu) 曆史情境解釋《論語》的思路仍存在較多商榷的餘(yu) 地。在實際操作上,盡管有部分章節可由《論語》編纂者的交代以及《史記》等經史材料補出部分的語境,但多數篇章卻無法提供可供回顧的材料。

 

是否將孔子言行關(guan) 聯至具體(ti) 的情境、關(guan) 聯至周禮崩壞的時代是曆代經師、讀者理解《論語》的一個(ge) 重要考慮。何晏與(yu) 包鹹、鄭玄等人對此問題的不同看法,直接體(ti) 現為(wei) 他對於(yu) 前代注說的評判與(yu) 改易。這裏舉(ju) 兩(liang) 例: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 (《論語·八佾》)

 

唐寫(xie) 本鄭注:林放,魯仁(人)。孔□□者,疾時仁(人)失□。(20)

 

何本鄭注:林放,魯人。(21)

 

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論語·公冶長》)

 

唐寫(xie) 本鄭注:孔子疾世,故發此言,子路以為(wei) 信。從(cong) 行,故曰好□,無所取材之。為(wei) 前既言,難中悔之,故絕之以此□。(22)

 

何本鄭注:子路信夫子欲行,故言好勇過我。無所取材者,無所取於(yu) 桴材,以子路不解微言,故戲之耳。(23)

 

嚴(yan) 格說來,《八佾》和《公冶長》的這兩(liang) 章都沒有直接相關(guan) 的背景史料。鄭玄在於(yu) 上處言“疾時人失(禮)”、下處言“疾世”都隻是將孔子置於(yu) 模糊的東(dong) 周時境中以理解孔子言說的背景。但是在某種層麵上,這種背景的設想卻在義(yi) 理層麵局限了孔子言說的旨趣,並在某種程度上將孔子設定為(wei) 具有情感特征的曆史人物。

 

引經、援禮抑或考史,並非何晏改易前代注家的全部“不安”,卻集中展現為(wei) 何晏與(yu) 鄭玄注經思路的直接區別。何晏改易鄭注透露出其編訂《集解》工作的細致,也折射著何晏在解經旨趣和經學價(jia) 值等問題上與(yu) 鄭玄的不同。

 

三、 經學還是《論語》學:鄭何之爭(zheng) 的關(guan) 鍵


基於(yu) 何晏對鄭注的改易,可知其“有不安者,頗為(wei) 改易”之“不安”並非虛言。而由此出發理解“集諸家之善”,其所稱“善”亦值得揣摩。如前論及,漢魏經注襲取舊說並非罕見。在《論語集解》的大量襲取之外,更關(guan) 鍵的是承襲對象的差異。

 

表1 何晏《集解》所取各家的數目及比例(24)



《論語集解序》自言取八家,但其書(shu) 中實為(wei) 六家(25)。此六家雖皆注《論語》,但學派、立場卻存在著根本的不同。以今古分,包鹹為(wei) 今文經學,孔安國、馬融、王肅為(wei) 古文經學,鄭玄則今古兼采。以遠近分,孔安國為(wei) 西漢,包鹹、馬融、鄭玄為(wei) 東(dong) 漢,王肅、周生烈為(wei) 近世。六家之間,不僅(jin) 有古今異世,兼容今文古文兩(liang) 學,還有直接對立的鄭玄與(yu) 王肅(26)。

 

表麵看來,何晏《論語集解》囊括諸家,似有效法鄭玄兼采今古之意。但若對何《集》進行深入考察便可知,其中的經學、經典解釋中的今古之爭(zheng) 已不再被當作“問題”來對待。最直觀的例子便是他在“道千乘之國”章的自注:

 

馬曰:“道謂為(wei) 之政教。《司馬法》:‘六尺為(wei) 步,步百為(wei) 畝(mu) ,畝(mu) 百為(wei) 夫,夫三為(wei) 屋,屋三為(wei) 井,井十為(wei) 通,通十為(wei) 成,成出革車一乘。’然則千乘之賦,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裏有畸。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包曰:“道,治也。千乘之國者,百裏之國也。古者井田,方裏為(wei) 井,十井為(wei) 乘,百裏之國,適千乘也。”融依《周禮》,包依《王製》《孟子》,義(yi) 疑,故兩(liang) 存焉。(27)

 

“千乘之國”的問題是《論語》中少有涉及今古文經學爭(zheng) 議的話題。何晏兩(liang) 存其說,卻不作判斷。據其自言“融依《周禮》,包依《王製》《孟子》”,可知他並非不明今、古二家的論說結構,亦並非不知二家矛盾所在。但麵對此中問題,何晏卻采取了“義(yi) 疑,故兩(liang) 存焉”的消極擱置。

 

問題被擱置在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問題意義(yi) 的喪(sang) 失。實際說來,今古兩(liang) 派在“千乘之國”問題上的爭(zheng) 論並不影響二家都以諸侯之大國理解經文中的“國”。並且,這種或夏殷或周代有關(guan) 天下格局的設定也並不能影響到漢魏之時的國家大小或政區劃分。它能夠作為(wei) 問題並為(wei) 經師注釋、爭(zheng) 論,在於(yu) 它是經學問題,是兩(liang) 漢經學研究中兩(liang) 派截然不同的學術框架與(yu) 研究理路。但是,經鄭玄、王肅,又經朝代更迭、學術與(yu) 政治的關(guan) 係變動,今古文之爭(zheng) 已不再是魏晉時代的“問題”。也由此,何晏“義(yi) 疑,故兩(liang) 存焉”的留白實際隻是一種純粹學術的處理。以此為(wei) 例,也便不難理解今古殊絕、鄭王難融的諸家為(wei) 何能夠以相安無事的姿態被同時集結於(yu) 一部經注之中。

 

意義(yi) 的喪(sang) 失伴隨的是漢魏經學的瓦解。如果說王肅通過申述東(dong) 漢賈、馬之學一定意義(yi) 上拖延了漢魏經學的退場,那麽(me) ,此處《論語集解》兼采今古、非今非古的研究體(ti) 式則可以說是為(wei) 經學的瓦解畫上了不可挽回的命運休止符。其中最值一提的是,何晏集解注家之善時,借助裁剪前注、拚接諸說,有意破壞了注家原有的論說結構。很多時候,在一章之中、一句之內(nei) ,都存在著諸說混雜的情況。例如:

 

子曰:“知者樂(le) 水,[注]包曰:‘知者樂(le) 運其才知以治世,如水流而不知已。’仁者樂(le) 山。[注]仁者樂(le) 如山之安固,自然不動,而萬(wan) 物生焉。知者動,[注]包曰:‘日進故動。’仁者靜。[注]孔曰:‘無欲故靜。’知者樂(le) ,[注]鄭曰:‘智者自役得其誌,故樂(le) 。’仁者壽。[注]包曰:‘性靜者多壽考。’”(28)

 

《雍也》此章下,何晏共采包、孔、鄭三家注,並有一則自注。如上節所論,《集解》所集注釋近半數都經過何晏的刪削與(yu) 改易。此中的鄭注也不例外。唐寫(xie) 本“知者樂(le) 、仁者壽”一條下,鄭玄本注雲(yun) “言性動者多所樂(le) ,性靜者多受(壽)考”(29),與(yu) 此處“知者自役得其誌,故樂(le) ”便頗不相同。也可以說,經何晏刪改,此條鄭注已盡失原義(yi) 。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鄭玄“仁者壽”的注釋與(yu) 包鹹一致,而其中“性靜者多壽考”的注釋則體(ti) 現出二人對經文結構的這般解讀:“仁者靜”故“仁者壽”,前者為(wei) 後者的前提。更進一步,二人對“樂(le) 水”“動”“樂(le) ”以及“樂(le) 山”“靜”“壽”都寄托了某些邏輯前後的理解,孔子的三重論說之間也隱隱存在著性、用、功的層次遞進。

 

但是,經何晏對注家注釋的編排,前注既有的邏輯審思已幾無痕跡。“知者樂(le) 水”“仁者靜”“知者樂(le) ”都被分裂為(wei) 知者或仁者何以樂(le) 水、何以靜、何以樂(le) 的獨立命題。至於(yu) 所引孔安國的“無欲則靜”、自注的“自然不動,而萬(wan) 物生焉”,不管學術史上是否存在著類似的解釋,至何晏處,老莊之學的玄意都已無法遮蔽。

 

何晏“集注家之善”,看似保存漢魏舊注,實則卻是借助改易與(yu) 拚湊,盡其可能地變更、遮蔽了諸家的原義(yi) 。經義(yi) 如是,那些經文詮釋背後的經學師法、經學立場自也都消弭殆盡。盡管何晏並未如王肅一般對鄭玄眾(zhong) 多舊義(yi) 采用直接駁斥的方式,但這種曆史化、文獻化的處置方式卻如同一具厚重的石槨直接宣示兩(liang) 漢經學的命運與(yu) 歸向。

 

若對《論語集解》提供一番辯解,也可以說其本意並不在變易前學。但是,由於(yu) 《論語》在正始年間釋奠禮實踐中被寄予了某種現實或政治的期待,此經也就需要以一種全新的姿態被立於(yu) 官學。“新”的關(guan) 鍵在於(yu) ,《論語》需要在諸經之外獲得一定的獨立性,既能夠作為(wei) 初學的啟蒙,又能夠在孔顏的曆史形象中樹立起當下對於(yu) 聖賢品格的憧憬。

 

回顧經學史可知,《論語》雖非五經,卻也並非必得屈附於(yu) 諸經。根據《論語集解序》《漢書(shu) ·藝文誌》,在夏侯勝、蕭望之、韋賢、韋玄成、王吉的時代,《論語》學作為(wei) 一門學問一直擁有著一定的學術獨立性(30)。而據《漢書(shu) 》中張禹的學術經曆,其學隻在《論語》,問答論政亦隻本《論語》而不雜他經(31)。至東(dong) 漢初年的包鹹,其雖兼通魯《詩》、張侯《論》,但《論語》學的傳(chuan) 授並未附於(yu) 《詩》學之下(32)。換言之,此時的《論語》學,無論在研習(xi) 還是致用上,都呈現出一定的經學獨立性。

 

然而東(dong) 漢古文之學興(xing) 起後,在《周禮》《左傳(chuan) 》的影響下,《論語》的研究者逐漸由通一經之士變為(wei) 遍注群經的博學通儒。在《論語》與(yu) 諸經、諸典的互動中,此經亦逐步喪(sang) 失其獨立性。逮至馬融、鄭玄,不僅(jin) 《論語》被置於(yu) 禮學體(ti) 係中,孔子、顏回也盡皆淪為(wei) 周代禮樂(le) 中的曆史人物。

 

因此,《論語》學的獨立的不僅(jin) 僅(jin) 在於(yu) 其研究可以不再受製於(yu) 五經之學與(yu) 史子之說,而可以單獨進行注釋與(yu) 研究;更在於(yu) 它的經學意義(yi) ——孔子形象、孔子教化和孔子意義(yi) 被托舉(ju) 為(wei) 時代的“問題”,並可以通過這些問題的思辨展開一條通向諸經、光照時下的學術路向。就此而言,何晏的《論語集解》之所以能夠在“頗為(wei) 改易”“集注家之善”的思路下成就一家之學,除有將《論語》作為(wei) 少帝經學之啟蒙的考慮,更在於(yu) 它從(cong) 繁蕪的兩(liang) 漢經學抽身,將學術研究的焦點重新聚焦於(yu) 孔子。

 

結語


“鄭何之爭(zheng) ”之所以能夠成為(wei) 《論語》學史中的關(guan) 鍵問題,乃在於(yu) 包括《論語》在內(nei) 的傳(chuan) 統經典往往以詮釋的進路被具體(ti) 理解,並由曆代的不同詮釋匯通古今之思、煥發時代活力。鄭、何二家作為(wei) 《論語》注釋曆史上僅(jin) 存的兩(liang) 部早期注本,就後世來說,既關(guan) 乎《論語》學史的書(shu) 寫(xie) ,也涉及《論語》具體(ti) 解讀的注本擇選問題。不同於(yu) 《周易》的“施”“孟”“梁丘”三家,抑或是《詩經》的“韓”“魯”“齊”“毛”四家,《論語》詮釋上的“鄭何之爭(zheng) ”的關(guan) 鍵並不在“家法”與(yu) 學派,而在於(yu) 範式:鄭玄基於(yu) 兩(liang) 漢經學,成一家之說;何晏通過改易前說,將《論語》學從(cong) 經學中解放。值得注意的是,“鄭何之爭(zheng) ”雖觸及到經典的解釋傳(chuan) 統與(yu) 創造性解讀一類問題,但鄭、何二家並非可以簡單等同於(yu) 傳(chuan) 承與(yu) 創新:鄭玄雖然在經學的話語體(ti) 係中展開,但如皮錫瑞所批評,他並非謹遵兩(liang) 漢“家法”(33)。他將儒家經典置於(yu) “變異損益之極,極於(yu) 三王”的製度體(ti) 係中,這顯然是一種反傳(chuan) 統的創造性構建(34);何晏對《論語》的解放雖然本於(yu) 魏晉玄學之展開,但作為(wei) 體(ti) 例的“集解”以“記其姓名”的方式直觀地保留了漢代以來的解釋傳(chuan) 統。這裏,鄭、何二家體(ti) 現了對待學術傳(chuan) 統的不同進路:將傳(chuan) 統視作語言,還是將其視作文本。

 

“語言”與(yu) “文本”之別是“鄭何之爭(zheng) ”潛在的哲學意蘊,也是這個(ge) 辯題的時代意義(yi) 所在。鄭玄意在解決(jue) 學術傳(chuan) 統中存在的“問題”,何晏則在時代語境中消解了“問題”的必要性,並注入了新的“問題”意識。也可以說,在鄭玄嚐試以傳(chuan) 統的語言與(yu) 學術傳(chuan) 統進行對話時,何晏將傳(chuan) 統解釋視作麵向當代的文本。因而,“鄭何之爭(zheng) ”也就啟示了這樣的時代問題:在麵對經典時,我們(men) 應該如何麵對、評判和運用傳(chuan) 統解釋;文明的理解、反思和批判在“語言”和“文本”之間又應安置於(yu) 何處。可以說,《論語》學史展開的這個(ge) 小問題,不僅(jin) 通向了經典詮釋當代話語的擇選問題,也觸及到中國哲學的創造性轉化、中華文明的現代性等宏大議題。

 

注釋
① 魏徽:《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39頁。
② 在學界既有的研究中,學者們詳於論辯“集解”體例在文獻學上的價值,在“集解”所反映的學術立場以及此例對於《論語》經典獨立性的意義等問題上仍有較多研究空間。
(1)《晉書·鄭衝傳》雲:“初,衝與孫邕、曹羲、荀顗、何晏共集《論語》諸家訓注之善者,記其姓名,因從其義,有不安者輒改易之,名曰《論語集解》。成,奏之魏朝,於今傳焉。”(房玄齡:《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993頁)此段文字當是襲取《集解序》而來,並未提供更多的信息。
(2)何晏注,邢昺疏:《論語集解序》,《論語注疏》,《十三經注疏》第5冊,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5334頁。
(3)陳壽:《三國誌》,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119頁。
(4)陳壽:《三國誌》,第120 —121頁。
(5)房玄齡:《晉書》,第599頁。
(6)陳壽:《三國誌》,第133頁。
(7)房玄齡:《晉書》,第2177頁。
(8)講經角色的職能劃分和具體講經儀式可參看穀繼明:《南北朝儒家講經與撰疏之再檢討》,《孔子研究》2022年第6期,第37 —40頁。
(9)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第3冊,第3043 —3044頁。
(10)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第3044頁。
(11)有關魏晉釋奠禮的研究可參看[日]鬆浦千春:《魏晉南北朝の帝位繼承と釋奠儀禮》,《東北大學東洋史論集》2003年第9輯,第159 —185頁;[日]古勝隆一:《論南北朝之釋奠》,《漢唐注疏寫本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1年,第122 —130頁。
(12)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78頁。
(13)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122頁;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421頁。
(14)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14頁。
(15)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50頁。
(16)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21頁;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59頁。
(17)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22頁;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60頁。
(18)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19頁。
(19)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57頁。
(20)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18頁。唐寫本中,“林放,魯人也”至“疾時人失□”為一條鄭注,至於“大哉問”之後。何晏《集解》中的“林放,魯人也”則在“林放問禮之本”下,其與“大哉問”無注。考慮到此條何晏的斷章之“集”明顯表露出對鄭玄“疾時人”之說的不滿,故筆者仍將此例算作改易其說。
(21)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56頁。
(22)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42頁。
(23)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72頁。此例中,唐寫本與集解本鄭注相差較大,是出於何晏題名之誤,抑或後世傳抄之誤難作定論。
(24)統計所據版本為清嘉慶刻本。
(25)《論語集解》所采“周氏”有兩家,一為“包氏、周氏章句出焉”之“周氏”,一為“近故”的“博士周生烈”。兩周氏共十三例,皇侃《論語義疏》盡題“周生烈”。
(26)在孔注真偽問題上,何晏既言“世不傳”,恐其亦非盡信其真。
(27)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36頁。
(28)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84頁。
(29)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62頁。
(30)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32頁。
(31)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347 —3352頁。
(32)範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570頁。
(33)皮錫瑞:《經學曆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49頁。
(34)陳壁生:《經學詮釋與經史傳統的形成———以殷周爵國問題為例》,《哲學動態》2021年第2期,第73 —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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