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王船山對朱子仁學的反思與重構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11-23 19: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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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船山對朱子仁學的反思與(yu) 重構

作者:馬俊

來源:《倫(lun) 理學研究》2025年第5期



摘要:王船山通過對朱子仁學的反思,構建了其基於(yu) 氣本論的仁學體(ti) 係。他反對朱子將仁視為(wei) “心之德,愛之理”的觀點,主張仁是“心之實”“理之愛”和“天之心”,強調仁作為(wei) 人心本質與(yu) 宇宙法則的統一性。他通過“體(ti) 用相胥”原則區分知覺之心與(yu) 仁義(yi) 之心,指出“求放心”實為(wei) “求仁”,並批判朱子思想中隱含的禪學傾(qing) 向。王船山的氣本論立場使其仁學更具一元論色彩,將仁視為(wei) 陰陽之良能與(yu) 至善之條理,從(cong) 而在修養(yang) 功夫上提出“存神盡性”的路徑。其仁學體(ti) 係既是對朱子仁學的反思,也是對儒家仁學傳(chuan) 統的創新與(yu) 發展,展現了較強的理論深度和邏輯嚴(yan) 密性。


關(guan) 鍵詞:心之實 理之愛 天之心 陰陽之良能 至善之條理

 

作者簡介:馬俊,湖南師範大學教育部人文社會(hui) 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華倫(lun) 理文明研究中心暨哲學係副教授。


自宋至明的仁學發展史,學者多以“述朱”為(wei) 主,鮮少有人能突破朱子的言說框架,而船山則針對朱子仁學做了深入反省和係統重構。可惜這些成果散見於(yu) 其全集各處,令人難以窺探其涯涘。本文旨在從(cong) 船山仁學的基本問題意識出發,將散落各處的相關(guan) 論點組織起來,以期呈現船山仁學的基本麵貌。總體(ti) 而言,船山的仁學觀與(yu) 其理學思想一樣,其邏輯起點是對宋明理學的反思[1](32-33),不同則在於(yu) 其仁論更傾(qing) 向於(yu) 對朱子仁學的批判,這些批判構成了其仁學思想的核心內(nei) 容。

 

一、仁者,心之實


朱子對“仁”的經典定義(yi) 是“心之德,愛之理”,船山非常看重這一觀點,認為(wei) 此六字“錘煉極精”,但他並不完全認同,並用了大量篇幅進行分析和批駁,其雲(yun) :

 

心則隻是心,仁者,心之德也。徑以心為(wei) 仁,則未免守此知覺運動之靈明以為(wei) 性,此程、朱所以必於(yu) 孟子之言為(wei) 之分別也……“義(yi) ,人路也”,非人路之即義(yi) ;則“仁,人心也”,亦非人心之即仁矣。除卻義(yi) ,則非路。非無路也,或為(wei) 茅塞,或為(wei) 蹊徑,獸(shou) 蹄鳥跡之道,非人路也。除卻仁,則非心。非無心也,知覺運動,將與(yu) 物同,非人之心也。[2](1082)

 

船山這裏討論的文本出自《孟子·告子上》,其雲(yun) :“仁,人心也;義(yi) ,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對於(yu) 這句話的理解,曆來分歧甚多,例如朱子將這裏的仁理解為(wei) “心之德”,陽明則理解為(wei) “良知之誠愛惻怛處”[3](1091)。船山既明確反對陽明的觀點,又對朱子“心之德”說有所駁正。船山認為(wei) ,“仁,人心也”不能理解為(wei) 仁乃人心中的“理之所寓”[4](1459),因為(wei) 那樣一來,仁與(yu) 心仍然是二,而不是一。從(cong) 根本上來講,有仁性方有人心,人心如果失了仁,便隻剩一個(ge) 知覺靈明,從(cong) 而與(yu) 禽獸(shou) 之心沒有了區別。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可以說,仁心即人心,沒有仁心便稱不上人心,這正是人禽之別的關(guan) 鍵所在。在這裏,船山嚴(yan) 格區分了知覺之心與(yu) 仁義(yi) 之心,他堅持孟子這裏所說的心不是指知覺之心,而是指仁義(yi) 之心。船山進一步分析道:

 

朱子言“仁者心之德”,“德”字亦須分別看,不可以“有得於(yu) 心”釋之。德自屬天。天予人以仁而人得之為(wei) 秉夷之心,天予人以義(yi) 而人得之以為(wei) 率繇之路,其義(yi) 一也。若於(yu) 此不審,以心為(wei) 郛郭而仁在其中,然則亦以路為(wei) 轍跡而義(yi) 在其中乎?若然,則仁內(nei) 而義(yi) 外乎!……聖賢言心,皆以其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言之,豈疑於(yu) 此肉團之心哉!孟子言此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則仁以為(wei) 之德,而非能知能覺之識即可具眾(zhong) 理,能運能動之才即可應萬(wan) 事。[2](1083)

 

船山認為(wei) ,“心之德”的“德”不能像朱子那樣以“有得於(yu) 心”【1】釋之,也不能像邵康節那樣理解為(wei) 郛郭之中的東(dong) 西(“心者,性之郛郭”[4](2551)),而應從(cong) “降衷秉彝”的角度來理解。換言之,這裏的“德”是指先天的道德稟賦,而非心的靈明知覺。理由在於(yu) ,靈明知覺是人與(yu) 禽獸(shou) 所共有的,但禽獸(shou) 並不能像人這樣“具眾(zhong) 理、應萬(wan) 事”,由此可見,人心之所以能“具眾(zhong) 理、應萬(wan) 事”,不是因為(wei) 有靈明知覺,而是因為(wei) 人心之中有“仁性”。很顯然,船山對“心”的看法與(yu) 朱子是截然不同的:朱子將心視為(wei) “氣之精爽”[4](85)與(yu) “人之神明”[5](327),具有“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的功能,其本質是“形氣之心”;但在船山看來,心不僅(jin) 是氣之靈,還是形上之仁,人心與(yu) 仁是不可分割的,孟子所謂“仁,人心也”其實是在人禽之別的意義(yi) 上談的,意在表明仁性是人心的本質,是“心之實”,因此用心的能知能覺的功能來理解人心,其實沒有抓住“仁,人心也”一句的主旨。質言之,船山反對以知覺言心,反對把人心與(yu) 仁性割裂開來,這是他批評朱子仁論的重點所在。

 

船山進一步指出,以知覺為(wei) 心的一個(ge) 直接的理論後果就是對於(yu) “求放心”的誤解,其雲(yun) :

 

程子雲(yun) “才昏睡便放了”,朱子雲(yun) “收斂此心,不容一物”,看來都有疵病。求放心者,求仁耳。朱子雲(yun) “如‘我欲仁,斯仁至矣’”,多下一“如”字,隻欲仁便是求放心也。仁者之事,雖“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也不容他昏去。乃昏而放失其仁,固也;然一不昏而即可謂之仁乎?既不昏,亦須有所存。先儒謂“隨處體(ti) 認天理”,故亦必學問以為(wei) 之津涘。“克己複禮”,“主敬行恕”,“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能行恭寬信敏惠於(yu) 天下”,皆求放心之道也。若但提醒此靈明,教不昏著睡著,則異端之徹夜達旦,死參死究者,莫有仁焉者矣。放心隻是失卻了仁,有私意私欲為(wei) 之阻隔而天理不現。[2](1084)

 

船山認為(wei) ,伊川和朱子都以收攝不昏來理解“求放心”,這是有“疵病”的。因為(wei) 首先,臨(lin) 事不昏沉原本是仁者分內(nei) 之事,如孔子所說“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這種提廝不昏、端莊肅穆本就是祭祀該有的態度,即便是俗儒記誦辭章也需保持心不昏墜、不雜亂(luan) ,更何況聖人之學,因此收攝不昏並不值得孟子作為(wei) “學問之道”的要義(yi) 來加以強調。船山還反詰道,就算做到了此心不昏,難道此心就可以稱為(wei) 仁心了嗎?船山認為(wei) ,程、朱之所以有這種誤解,原因在於(yu) 他們(men) 主要將心視為(wei) 一個(ge) 知覺之心,從(cong) 而將“求放心”錯誤地理解為(wei) 收攝心神。在船山看來,心是“仁心與(yu) 靈明知覺的合體(ti) ”[6](312),因此所謂“放心”本質上是失去了仁,而“求放心”其實就是“求仁”,靈明知覺隻是“求仁者”,仁心若失去了,則應以靈明知覺將仁心找回,因此“求放心”作為(wei) 修身工夫,是具有確定的道德內(nei) 容的,而不是空洞的收攝精神,這是他批評程朱“求放心”說的關(guan) 鍵所在。

 

船山還認為(wei) ,《孟子》吃緊處在於(yu) 教人求仁,其全部學說都是圍繞這一點展開的,以收攝不昏來理解求放心其實已涉“異端之域”。船山這裏所說的“異端”正是朱子最為(wei) 忌諱的禪學。船山針對朱子的“‘求放心’,非以一心求一心,隻求底便是已收之心”[4](1408)一語批評道:“與(yu) 釋氏‘無能、無所’,‘最初一念,即證菩提’,‘因地果生’之說無以別。”[2](1084-1085)如果“隻求底”與(yu) “已收底”是同一個(ge) 心的話,從(cong) 邏輯上來講就是“即心即仁”[2](1087),這就與(yu) 禪家的“即心即佛”說難分彼此了。朱子為(wei) 了避免“二心”的問題,拒絕承認謝良佐與(yu) 湖湘學派的“以心觀心”說,並批評他們(men) 混同禪學。那麽(me) ,船山的“求放心即求仁”的說法會(hui) 不會(hui) 陷入朱子所批判的“二心”困難呢?船山也考慮到了這一點,其雲(yun) :

 

仁為(wei) 人心,故即與(yu) 靈明之心為(wei) 體(ti) ;而既放以後,則仁去而靈明之心固存,則以此靈明之心而求吾所性之仁心。以本體(ti) 言,雖不可竟析之為(wei) 二心,以效用言,則亦不可之為(wei) 一心也。[2](1084)

 

船山解決(jue) 這一問題的辦法仍然是采用“體(ti) 用相胥”論。他認為(wei) ,靈明知覺作為(wei) “求心之心”是用,而“所求之心”是體(ti) ,二者從(cong) 本體(ti) 上來講是同一個(ge) 心,但從(cong) 功用上講又有所區別,可以說是“本同而末異”,因此並不存在“二心”的問題。船山認為(wei) “求放心”之道並非什麽(me) 虛玄之理,其實就是孔、孟所說的“克己複禮”“主敬行恕”“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等內(nei) 容,這些道理皆簡易明白,蘊含於(yu) 人倫(lun) 日用之中,與(yu) 佛老求寂求虛是有根本區別的,如果按照朱子以“收攝不昏”理解“求放心”的話,那就等於(yu) 是在學問之道外另立一段“求放心”的功夫,從(cong) 而與(yu) 禪家徹夜達旦“死參死究”難以分別了。從(cong) 這裏可以看出,船山批評朱子隱含了一個(ge) 更大的目的,那就是將佛家思想徹底從(cong) 儒學係統中洗汰出去。有趣的是,朱子曾指斥湖湘學派的“觀心”說為(wei) 禪學,船山則指出朱子思想深處亦包含了許多禪學的內(nei) 容。船山頗為(wei) 感歎地說道,朱子一生視禪學為(wei) 大敵,但他卻“看得囫圇”,理論中混入了禪學而不自知,龐蘊作為(wei) 佛教大居士尚且有“但願空諸所有,慎勿實諸所無”的告誡,而程、朱等大儒“卻指個(ge) 不求自得、空洞虛玄底境界”,使得“正大誠實之學混於(yu) 異端”。

 

平心而論,船山將“求放心”理解為(wei) “求仁”是頗有洞見的,也指出了程、朱在這一問題上的不足,但細品《孟子》“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一段,則不能說“求放心”完全沒有收攝精神之意,如果為(wei) 了排詆禪學而完全否定這一層含義(yi) ,似乎也是不妥的。再者,收攝精神、專(zhuan) 注當下本是學問事業(ye) 的必要條件,儒門本已有此意,如“惟精惟一”“虛壹而靜”等,此並非禪家之獨到處,似無須深責。

 

二、仁者,理之愛


船山對於(yu) 朱子的“心之德”說雖略有異議,但並不完全否定,至於(yu) “愛之理”說,則基本予以否定,而代之以“理之愛”說,其雲(yun) :

 

朱子曰“仁者愛之理”,此語自可顛倒互看。緣以顯仁之藏,則曰“愛之理”;若欲於(yu) 此分性情、仁未仁之別,則當雲(yun) “理之愛”。先言愛,則因愛而辨其理;先言理,則吾得理之氣,自然有此親(qin) 親(qin) 、仁民、愛物之成能油然順序而生也,故曰“性之德”也。以舜之愛象觀之,唯有本而愛遂不窮,豈但於(yu) 其用愛得所而見為(wei) 理哉!待用愛得所而見為(wei) 理,則豈徒可雲(yun) 義(yi) 外哉?仁亦外矣![2](1062)

 

船山認為(wei) 朱子的“愛之理”說的確可以“顯仁之藏”,指出了作為(wei) 理的仁包含於(yu) 作為(wei) 情感的愛之中,但這一定義(yi) 模糊了愛與(yu) 理、情與(yu) 性的本末先後之別,更準確的說法應是“理之愛”。理由在於(yu) ,“愛之理”是“因愛而辨其理”,即從(cong) 情愛之中去辨別性理,但如果仁須在情愛而不是於(yu) 性理之中才能見到,那就意味著仁成了一種外在於(yu) 性理的東(dong) 西;而“理之愛”將仁定義(yi) 為(wei) 出乎性理的愛,這樣一來,仁就與(yu) 情劃清了界限,且由於(yu) “理之愛”發乎本性,遵循親(qin) 親(qin) 、仁民、愛物這一自然生發的秩序,因此顯得“有本而無窮”。船山還認為(wei) ,朱子的“心之德,愛之理”雖然“錘煉極精”,但從(cong) 經驗上來說,必須先有“仁者”然後才能知曉“心之所得、愛之所秩”,對尚未達到仁者境界的人談論仁體(ti) ,隻能是“益其昏瞀”,徒增迷誤罷了。

 

船山之所以用“理之愛”取代朱子的“愛之理”,源於(yu) 他對心性情三者關(guan) 係的看法不同於(yu) 朱子,其雲(yun) :“心統性情,自其函受而言也。此於(yu) 性之發見,乘情而出者言心,則謂性在心,而性為(wei) 體(ti) 、心為(wei) 用也。”[2](948)對於(yu) 橫渠“心統性情”這一命題,朱子的理解可以概括為(wei) “性是心之體(ti) ,情是心之用”。船山則不認同朱子的解釋,在他看來,“心統性情”的“統”字隻能理解為(wei) “函受”之義(yi) ,表示心中包涵了性,而不能理解為(wei) 主宰、統攝之義(yi) ,像朱子那樣理解為(wei) “統兵之統”[4](2513)是說不通的。因為(wei) 性與(yu) 心是體(ti) 與(yu) 用的關(guan) 係,用不能主宰體(ti) ,相應地,心亦不能主宰性。另外,朱子是在理氣論的框架下來理解性【2】,將性視為(wei) 理,始終堅持“性即理”這一原則,而船山則在氣一元論的前提下來理解性,“性是二氣五行妙合凝結以生底物事”,因此性並不等於(yu) 理,而是“理氣凝一之實體(ti) ”[7](287)。再者,二人對於(yu) 心的看法也不一致。在朱子那裏,心統貫性與(yu) 情,是意識活動的總體(ti) ,心不僅(jin) 可以主宰情,也可以主宰性,但在船山這裏,心隻是情之主,不是性之主。最後,在心性關(guan) 係與(yu) 心情關(guan) 係上,朱子隻講性體(ti) 情用,而不講性體(ti) 心用;船山則基本回到了胡五峰的立場【3】,既講性體(ti) 情用,也講性體(ti) 心用。

 

基於(yu) “性體(ti) 情用”的立場,船山進一步指出,朱子“以愛論仁”本質上是以情為(wei) 性,犯了以用為(wei) 體(ti) 的錯誤,其雲(yun) :

 

夫愛,情也;愛之理,乃性也。告子唯以情為(wei) 性,直將愛弟之愛與(yu) 甘食悅色同一心看。……情之緣感以生,而非性之正也。故就凡人言之,吾弟則愛者,亦非仁也。必至於(yu) 象日以殺舜為(wei) 事,而舜且親(qin) 愛不改其恒,憂喜與(yu) 同而無偽(wei) ,方謂之仁。則固與(yu) 食肉者之甘,好色者之悅,但以情之合離為(wei) 取舍者不侔。蓋人之愛弟也,亦止可雲(yun) 愛;舜之愛象也,乃盡其同氣相感之理也。[2](1061-1062)

 

船山認為(wei) ,告子將“愛弟之愛”與(yu) “甘食悅色”等同,是誤將情用當作性體(ti) ;而韓愈的“博愛之謂仁”,則將愛當作仁,也犯了同樣的錯誤。船山又舉(ju) 舜的例子加以解釋,舜的弟弟象曾意圖殺他,從(cong) 情感上而言,舜不愛象是符合人之常情的,但舜何以依舊愛象?這裏顯然不能以常情度之,因為(wei) 常情是無法理解這種愛的。換言之,舜的愛不是出於(yu) 情感的愛,而是一種出於(yu) 理性的愛,隻有這種愛才能不受個(ge) 體(ti) 情感差異的影響。在船山看來,愛隻是情,情感不具有普遍性,而仁是普遍性的價(jia) 值,因此仁不應該隻是情感的愛,而應是“理之愛”,隻有這種“理之愛”才具有普遍性。

 

分析至此不難發現,船山對於(yu) “情”的看法也與(yu) 朱子有所不同。船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認為(wei) “朱子未析得‘情’字分明”[2](1072):

 

然天所成之人而為(wei) 性者,則固但有元、亨、利、貞,以為(wei) 仁、義(yi) 、禮、智;而見端於(yu) 人者,則唯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而已矣。自形而上以徹乎形而下,莫非性也,莫非命也,則亦莫非天也……雖極世之所指以為(wei) 惡者,如好貨、好色。發之正,則無不善;發之不正,則無有善。發之正者,果發其所存也,性之情也。發之不正,則非有存而發也,物之觸也。自內(nei) 生者善;內(nei) 生者,天也,天在己者也,君子所性也。唯君子自知其所有之性而以之為(wei) 性。自外生者不善;外生者,物來取而我不知也,天所無也,非己之所欲所為(wei) 也。故好貨、好色,不足以為(wei) 不善;貨、色進前,目淫不審而欲獵之,斯不善也。物搖氣而氣乃搖誌,則氣不守中而誌不持氣。此非氣之過也,氣亦善也。其所以善者,氣亦天也。孟子性善之旨,盡於(yu) 此矣。[2](962-963)

 

在船山看來,情源於(yu) 氣的“變合之幾”,一開始表現為(wei) “甘食悅色”,然後發展為(wei) 喜怒哀樂(le) 愛惡欲。船山雖然不反對情為(wei) 人心、性為(wei) 道心,但反對機械地將善與(yu) 惡對應性與(yu) 情,堅持“不賤氣以孤性”“不寵情以配性”。他認為(wei) 情雖不具有本體(ti) 的地位,但也未必就是惡的,情既可以為(wei) 善,也可以為(wei) 惡,這是因為(wei) 情的產(chan) 生是複雜的,它受到良知本性與(yu) 感性欲望兩(liang) 方麵的影響,因此有必要區分“自內(nei) 生者”“自外生者”兩(liang) 種情況:當情之所發合乎內(nei) 在本性的時候就表現為(wei) 善,而當情之所發受外在欲望影響時就表現為(wei) 不善,前者是“自內(nei) 生者”,後者是“自外生者”。船山還認為(wei) ,外在的物質本身也是沒有善惡之分的,善與(yu) 惡是就人與(yu) 外物接觸後產(chan) 生的結果而言,例如“貨”與(yu) “色”本身是中性的,無所謂善惡,但“好貨”“好色”就可能導致惡。船山甚至認為(wei) “好貨”“好色”也未必就是惡,隻有當這種嗜好引發了人的貪欲才會(hui) 表現為(wei) 惡。船山明確指出,“天理充周,原不與(yu) 人欲相為(wei) 對壘。理至處,則欲無非理。欲盡處,理尚不得流行”[2](801)。人不能無欲,人欲亦並非盡惡,天理就在人欲之中,天理人欲看似相反,實則相成,正如唐君毅先生所指出的,“不善之源,不在內(nei) 之氣稟與(yu) 情欲本身,亦不在外物本身;唯在外物與(yu) 氣稟與(yu) 情欲互相感應一往一來之際,所構成之關(guan) 係之不當之中”[8](378)。船山的這些觀點可以看成對胡五峰“天理人欲同體(ti) 異用同行異情”[9]說的發揮,這在一定程度上糾正了宋儒對“情”“欲”的負麵看法。

 

進一步推究,船山對心性關(guan) 係的理解之所以不同於(yu) 朱子,源於(yu) 他的氣本論立場。船山在許多地方都批評了理氣二元論,如在《讀孟子說·告子上》一節,就通過批駁告子表達了他的看法:

 

理即是氣之理,氣當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氣不後。理善則氣無不善;氣之不善,理之未善也,如牛犬類。人之性隻是理之善,是以氣之善;天之道惟其氣之善,是以理之善。……告子既全不知性,亦不知氣之實體(ti) ,而但據氣之動者以為(wei) 性。動之有同異者,則情是已;動之於(yu) 攻取者,則才是已。若夫無有同異、未嚐攻取之時,而有氣之體(ti) 焉,有氣之理焉,即性。則告子未嚐知也。[2](1054-1055)

 

朱子曾批評告子“認氣為(wei) 性”[4](1375),即告子隻看到了氣質之性,而未能看到氣質之性背後還有一個(ge) 更深刻的天命之性;船山則認為(wei) 告子已經看到了萬(wan) 物的統一性在於(yu) 氣,隻是未能進一步區分“氣之體(ti) ”與(yu) “氣之用”,以至於(yu) 錯把“氣之用”當成了“氣之體(ti) ”。因此,告子的錯誤不在於(yu) 他沒有認識到天命之性,而是沒有認識到源於(yu) “氣之體(ti) ”的善性,從(cong) 而將人性看作沒有價(jia) 值傾(qing) 向的自然之性。船山的解釋與(yu) 朱子的解釋顯然不是表麵的差異,而是整個(ge) 解釋範式的不同。質言之,船山用體(ti) 用論代替了朱子理氣論的解釋框架。這一改變基本解決(jue) 了理氣二元論的問題【4】,避免了“理生氣”這個(ge) 違背氣本論的結論,由於(yu) “理即氣之理”,理隻是氣之條理,從(cong) 而確保了“氣外無理”的真實性。

 

三、仁者,天之心


最早將“仁”與(yu) “天心”聯係起來的當屬董仲舒,其雲(yun) :“仁,天心,故次以天心”(《春秋繁露·俞序》)。在此之前還有兩(liang) 則談論“天地之心”的經典材料,即《周易·複卦》與(yu) 《禮記·禮運》。《周易·複卦》雲(yun) “複,其見天地之心”,而《禮記·禮運》中說“人者,天地之心”。前者強調“生生”,後者則強調人的主宰意義(yi) 與(yu) 擔當意識。早期儒家文獻中談“天地之心”的材料以此三處最為(wei) 著名,分析此三則材料,可知“天地之心”主要指向“仁”“人”與(yu) “生物”。後世理學家談“天地之心”於(yu) 此三義(yi) 各有側(ce) 重,如張橫渠強調“為(wei) 天地立心”,發揮的是《禮運》篇的觀點;胡五峰主張“仁者天地之心”[9](4),發揮的是董仲舒的觀點;而朱子提出“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主要發揮的是《易傳(chuan) 》的思想。船山對於(yu) 這一問題的看法總體(ti) 上更接近胡五峰,即把“天地之心”理解為(wei) 宇宙的基本法則,而仁便是這個(ge) 法則的重要內(nei) 容。但與(yu) 胡五峰不同的是,船山是從(cong) 氣化宇宙論的角度來談的,其雲(yun) :

 

天以太虛為(wei) 體(ti) ,而太和之絪縕充滿焉,故無物不體(ti) 之以為(wei) 性命。仁以無欲為(wei) 體(ti) ,而視聽言動之節文生焉,故無事不體(ti) 之以為(wei) 心理之安。天者仁之全體(ti) ,仁者天之心,一也。[10](66)

 

吾心之體(ti) ,即天地生生無盡之理;吾心之用,即萬(wan) 物各得之情。以此思所任者,天理有一之不存,則廢天地之心;人情有一之不得,則墮萬(wan) 物之命;而可不謂重乎?非極吾之心量以體(ti) 備而無遺,則雖清心寡欲以求當於(yu) 仁,而其為(wei) 痿痹不靈者多也。誠哉,其不可以不弘也![11](538)

 

船山一方麵將天視為(wei) 仁之全體(ti) ,表明仁是無所不在的;另一方麵又以仁為(wei) 天心,強調仁作為(wei) 公平、公正的價(jia) 值凝聚了天的意誌。對於(yu) 船山而言,仁的普遍性證明是可以直接從(cong) 其氣化宇宙論中推演出來的:既然氣是彌淪宇宙、充滿萬(wan) 物的,氣中有理,而仁本就是理,那麽(me) 仁自然就是周遍的。與(yu) 朱子不同的是,船山並不太重視仁的“生生”之義(yi) ,他也不同意朱子以“生生”論仁的理由。在船山看來,朱子強調仁為(wei) “天地生物之心”,意在強調宇宙之間無時不生生,無處不是仁之流行,仁即生生之體(ti) ,宇宙的生生不息、生養(yang) 萬(wan) 物體(ti) 現的正是愛,這其實是“以愛論仁”的邏輯延伸。有趣的是,南軒早期也反對“以愛推仁”,曾說“愛終恐隻是情,蓋公天下而無物我之私焉,則其愛無不溥矣”[12](1082),這一看法與(yu) 船山可謂不謀而合,船山雲(yun) :

 

學者切忌將惻隱之心屬之於(yu) 愛,則與(yu) 告子將愛弟之心與(yu) 食色同為(wei) 性一例,在兒(er) 女之情上言仁。……惻隱是仁,愛隻是愛,情自情,性自性也。情元是變合之幾,性隻是一陰一陽之實。情之始有者,則甘食悅色;到後來蕃變流轉,則有喜怒哀樂(le) 愛惡欲之種種者。性自行於(yu) 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動則化而為(wei) 情也。[2](1068)

 

在船山看來,朱子將惻隱之心視為(wei) 情,“故一直說煞了”,愛隻是情,而惻隱之心是性不是情,二者不容混淆。愛不是仁之所發,若以愛為(wei) 仁,則無異於(yu) 將私己的情愛等同於(yu) 道德心。事實上,在理學視域中,情感並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因此作為(wei) 大法則、大道理的仁不能建立在情感的基礎之上,否則就無法獲得終極性的確證。基於(yu) 這一邏輯,船山更側(ce) 重於(yu) 從(cong) 理的普遍性、恒常性來談仁,其雲(yun) :“仁義(yi) ,性之德也。性之德者,天德也”[2](896)。仁不僅(jin) 是人心先天稟受的內(nei) 在本體(ti) (性德),同時也是一種貫通天地的自然法則(天德)。換言之,仁隻有作為(wei) 普遍、至善的“天德”方能成其為(wei) “天地之心”。

 

仁作為(wei) “性之德”並不是一種靜態的存在物,而是變動不居的東(dong) 西,其發見與(yu) 著成主要依靠“心”,因為(wei) 心具有較強的主觀能動性,這就使得“人心”與(yu) “仁心”之間呈現出複雜的互動關(guan) 係。船山雲(yun) :

 

仁者,其心本與(yu) 理合也,而存之養(yang) 之,又已極於(yu) 密焉。於(yu) 是心之方靜,無非天理之凝也;心之方動,無非天理之發也。見吾心為(wei) 居仁之宅,則見天下皆行仁之境,隨所用而皆仁,無不安也。[11](359)

 

心的動靜源於(yu) 天理的發動與(yu) 凝聚,而這裏的“天理”主要是指仁義(yi) ,這樣一來,心的動靜也就是仁義(yi) 的流行與(yu) 靜止,而知覺運動作為(wei) “心之幾”,是心的表象,與(yu) 仁義(yi) 這個(ge) “心之實”構成了本體(ti) 與(yu) 現象的兩(liang) 層結構。船山這樣來理解心之動靜,顯然是為(wei) 了避免將心之動靜歸因於(yu) 靈明知覺,進而將仁心等同於(yu) 靈明知覺,從(cong) 而杜絕了混同佛學的可能。可以看出,船山的仁論的確徹底地貫徹了他的氣本論立場。

 

四、仁者,陰陽之良能、至善之條理


既然仁為(wei) 天之心,而船山又斷言“凡虛空皆氣也”[10](23),那麽(me) 氣與(yu) 仁是什麽(me) 關(guan) 係?作為(wei) 物質的氣何以能產(chan) 生仁的價(jia) 值?另外,作為(wei) 本體(ti) 的氣在修養(yang) 功夫中又如何起作用?對於(yu) 唯物論者來說,這似乎是一個(ge) 理論難題。船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說:“氣無可容吾作為(wei) ,聖人所存者神爾。”[10](20)人無法憑借主觀意願操控氣,因此我們(men) 在氣上難有作為(wei) ,聖人所存養(yang) 的不是氣,而是“神”。在這裏,船山引入了“神”這個(ge) 概念,他又說:

 

氣之未聚於(yu) 太虛,希微而不可見,故清;清則有形有象者皆可入於(yu) 中,而抑可入於(yu) 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對之謂,氣聚於(yu) 太虛之中則重而濁,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礙於(yu) 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滯然也。其在於(yu) 人,太虛者,心涵神也;濁而礙者,耳目口體(ti) 之各成其形也。礙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於(yu) 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為(wei) 謀;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聲,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則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聰明不相及,則執其所見,疑其所罔。聖人知氣之聚散無恒而神通於(yu) 一,故存神以盡性,複健順之本體(ti) ,同於(yu) 太虛,知周萬(wan) 物而仁覆天下矣。[10](31)

 

未聚之氣(太虛狀態)清虛無形,能包容萬(wan) 物、貫通一切,具有“不行而至”的神妙特性;而聚滯之氣則重濁凝固,形成具體(ti) 的形體(ti) ,因此產(chan) 生阻礙,導致物我、感官、人己之間的隔閡與(yu) 局限。凡人受形軀束縛,耳目口體(ti) 等感官各司其職卻互不相通,導致欲望私利、認知局限,形成物我對立、人己疏離的狀態。要之,船山以氣的清濁聚散來闡發形神關(guan) 係,主張通過“存神盡性”的修養(yang) 破除形礙,回歸太虛的合一狀態。這裏的“其在於(yu) 人,太虛者,心涵神也”一句值得注意,這表明心中之“神”,實則就是太虛之氣。船山又說:“神之有其理,在天為(wei) 道,凝於(yu) 人為(wei) 性。易,變易也。陰陽摩蕩,八卦興(xing) ,六十四象成,各有時位錯綜,而陰陽、剛柔、仁義(yi) 之體(ti) 立,皆神之變易也。互相易而萬(wan) 物各成其形色,變易之妙,健順五常之用為(wei) 之,故聖人存神以盡性而合天。”[10](42)“神”在天表現為(wei) “道”,在人則凝結為(wei) “性”。萬(wan) 物的形色差異皆源於(yu) “神”的變易作用,而變易的奧妙依賴於(yu) 健順(乾坤)之德與(yu) 五常(仁義(yi) 禮智信)的功用。聖人通過“存神盡性”的修養(yang) 來體(ti) 認變易之理,使自身心性與(yu) 天道相合,達到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可見,船山將修養(yang) 功夫的重心轉到了“存神盡性”上來。而“神”與(yu) “性”本質上也是太虛之氣的本性罷了。所謂“一氣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蕩之而變化無窮,是以君子體(ti) 之,仁義(yi) 立而百王不同法,千聖不同功”[10](42)。聖人君子隻有體(ti) 悟到天地間的運行法則,才能明白仁與(yu) 義(yi) 的奧義(yi) 。這個(ge) 運行法則是什麽(me) 呢?船山說:“陰陽不偏,循環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為(wei) 經常不易之道,此仁義(yi) 中正之理所從(cong) 出。曰誠,曰無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謂此也。然則萬(wan) 殊之生,因乎二氣,二氣之合,行乎萬(wan) 殊,天地生生之神化,聖人應感之大經,概可知矣。”[10](37-38)陰陽二氣平衡不偏,循環不止,保持正道以應萬(wan) 物,使萬(wan) 物各得其宜,這是永恒不變的天道法則,而仁義(yi) 中正的倫(lun) 理原則即源於(yu) 此天道法則。船山進一步推論道:

 

蓋仁義(yi) 者,在陰陽為(wei) 其必效之良能,在變合為(wei) 其至善之條理,元有紋理機芽在。紋理是條理,機芽是良能。故即此而發生乎思……故曰“天之所與(yu) 我”,與(yu) 我以仁義(yi) ,即便與(yu) 我以思也。[2](1093)

 

到這裏,氣與(yu) 仁的關(guan) 係就和盤托出了,在船山看來,仁義(yi) 本質上是陰陽二氣之良能,也是陰陽變合中最高的條理。所謂“良能”,其實也就是前文所講的“神”【5】。仁義(yi) 禮智的靜存和施用源於(yu) 氣的凝聚和發散,氣周行而不殆,仁義(yi) 亦流行而不舍,氣周行而有理,仁義(yi) 亦因之而彰顯。天賦予人仁義(yi) 的同時,也賦予人“思”的能力。“思”是仁義(yi) 在人心中的體(ti) 現,使人能自覺體(ti) 認並實踐道德法則。

 

既然仁是氣的良能與(yu) 條理,那麽(me) 修養(yang) 功夫就必然落實到保任這種良能與(yu) 條理上來。由此,船山借《周易》乾卦四德為(wei) 框架闡述了他的修養(yang) 之道,其雲(yun) :

 

“體(ti) 仁”者,天之始物,以清剛至和之氣,無私而不容已,人以此為(wei) 生之理而不昧於(yu) 心,君子克去己私,擴充其惻隱,以體(ti) 此生理於(yu) 不容已,故為(wei) 萬(wan) 民之所托命,而足以為(wei) 之君長。“嘉會(hui) ”者,君子節喜怒哀樂(le) 而得其和,以與(yu) 萬(wan) 物之情相得,而文以美備合禮,事皆中節,無過不及也。“利物”者,君子去一己之私利,審事之宜而裁製之以益於(yu) 物,故雖剛斷而非損物以自益,則義(yi) 行而情自和也。“貞固”者,體(ti) 天之正而持之固,心有主而事無不成,所謂信以成之也。此以君子之達天德者言也。[13](59)

 

“體(ti) 仁”,指向的是乾卦之元德,天道生物之初,以清剛至和之氣無私化育萬(wan) 物,人稟此生生之理於(yu) 心,君子體(ti) 認此不容已的生理,故能成為(wei) 萬(wan) 民寄托的君長。“嘉會(hui) ”,對應的是乾卦之亨德,君子調節喜怒哀樂(le) 以達中和,與(yu) 萬(wan) 物之情相通,言行文雅合禮、事事中節,無過不及。“利物”,指向乾卦之利德,君子摒棄私利,審時度勢以裁製事務,使萬(wan) 物得益,雖剛斷卻不損物自肥,故義(yi) 行而情和。“貞固”,指向乾卦之貞德,君子效法天道之正而堅守不移,心有主宰則事無不成,以誠信成就萬(wan) 物。

 

經過這番功夫,德性會(hui) 自然反映在人的形色、氣度、行為(wei) 等層麵。船山雲(yun) :“其見於(yu) 麵也,則睟然矣;耳目之聰明,容貌之和暢,皆仁義(yi) 禮智之流行而不息者也。即其知覺不及之地而為(wei) 背,亦盎矣;氣之所至,神之所凝,皆仁義(yi) 禮智之靜存而不舍者也。若其動作威儀(yi) 之用,而為(wei) 四體(ti) ,則施之也,不言而喻矣。周旋一於(yu) 天則,矩範不待擬議,皆仁義(yi) 禮智之率履而不越者也。”[14](860)“睟於(yu) 麵”,乃是仁義(yi) 禮智之德在生命活動中的自然流露;“盎於(yu) 背”,乃是氣與(yu) 神凝聚之處,體(ti) 現仁義(yi) 禮智之德的恒常存養(yang) 。當仁德修養(yang) 至純熟,則神無所不存,與(yu) 天道相融,能順應時勢,使萬(wan) 物各安其性命之理,所謂“仁熟而神無不存,則與(yu) 時偕行,萬(wan) 物自正其性命”[10](87)。可見,在船山這裏,修養(yang) 功夫本質上是通過人為(wei) 努力,回歸一種氣之運行的充滿良能、富有條理的狀態,而德性正是這種人為(wei) 努力的結果和顯現。

 

結語


王船山的仁學思想以其氣本論為(wei) 根基,對朱子仁學進行了深刻批判與(yu) 重構,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理論體(ti) 係。他反對朱子將仁定義(yi) 為(wei) “心之德,愛之理”,主張仁是“心之實”“理之愛”和“天之心”,強調仁作為(wei) 人心本質與(yu) 宇宙法則的統一性。他以氣一元論為(wei) 基礎,將仁視為(wei) 陰陽之良能與(yu) 至善之條理,賦予仁以動態的宇宙論意義(yi) ,突破了朱子理氣二分的框架。船山又通過“體(ti) 用相胥”論,嚴(yan) 格區分知覺之心與(yu) 仁義(yi) 之心,指出“求放心”實為(wei) “求仁”,而非空洞的收攝精神,從(cong) 而與(yu) 朱子的禪學傾(qing) 向劃清界限。在修養(yang) 功夫上,他提出“存神盡性”,以回歸太虛之氣的本然狀態為(wei) 目標,體(ti) 現了其氣本論與(yu) 道德實踐的緊密結合。船山通過對朱學、關(guan) 學、心學等資源的批判與(yu) 整合,形成了獨樹一幟而邏輯嚴(yan) 密的仁學體(ti) 係,為(wei) 儒家仁學思想注入了新的活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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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王夫之.四書訓義:下[M]//船山全書:第八冊.長沙:嶽麓書社,2011.
 
注釋
【1】朱熹曰:“德者,得也。行道而有得於心者也。”(《論語集注·卷四·述而第七》)
【2】朱子到底是理氣二元論還是理一元論,這本是學術界長期爭論的一個問題,例如謝無量、馮友蘭、嵇文甫、牟宗三、劉述先、吳震等人持前說,陳鍾凡、蒙培元、陳來、楊立華等人持後說。理氣二元論的支撐材料是較多的,朱子本人也曾以斬截的口吻說“理與氣,此決是二物”(《答劉叔文》,《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理一元論的重要支撐材料便是“理生氣”說,但在朱子文獻中隻出現過兩處,其中一處還是出自朱子的學生楊與立所編《朱子語略》。除了以上二說外,還有錢穆的“理氣一體渾成”說等,也值得參考。應該說,朱子本人時相矛盾的表述是造成這一爭論的根本原因,這導致雙方都有材料上的依據,從而增加了問題的複雜度。但無論如何,朱子主張理氣不雜、理在氣先乃是學者的共識,而理氣既然不雜,那麽在邏輯上就難以避免二元論的傾向。
【3】王船山與胡五峰雖然都堅持“性體心用”“性體情用”的觀點,但他們的理論基礎與理論目的是不同的:胡五峰是以性本論作為基礎,性是心之體,也是情之體,其“性體心用”說與已發未發問題是聯係在一起的,目的是闡發察識、存養等工夫論問題;而船山則堅持氣本論的立場,以“氣之體”與“氣之用”的體用論框架來理解性、心、情,性體心(情)用,性由心顯,心(情)與性構成了一種顯隱關係,並通過心之思呈現性的澄明狀態(參見陳贇《回歸真實的存在》第二章),從而在理論上揭示人的真實存在。
【4】船山有時又主張“理與氣互相為體”,雲“理與氣互相為體,而氣外無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氣,善言理氣者必不判然離析之”(《讀四書大全說》卷十)。這些話給人以“雙重本體”的印象,但船山更多的是從體用的角度來談理氣關係的。
【5】船山說:“原心之所自生,則固為二氣五行之精,自然有其良能,而性以托焉,知覺以著焉。”在此句“良能”二字下,船山有小注曰:“良能者,‘神’也。”(《讀四書大全說·孟子·盡心上》,《船山全書》冊六,第11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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