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安宇】作為學堂樂歌的《詩經》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09-25 1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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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wei) 學堂樂(le) 歌的《詩經》

作者:吳安宇(湖南師範大學音樂(le) 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八月廿一日庚寅

          耶穌2024年9月23日

 

大部分人對於(yu) “學堂樂(le) 歌”的印象可能為(wei) 20世紀初期受到日本以及歐洲、美國等地的西樂(le) 影響,由沈心工、曾誌忞、李叔同等人依曲填詞或自主創作並在我國各地新式學堂的樂(le) 歌課中所傳(chuan) 唱的歌曲。事實上,此可視為(wei) “學堂樂(le) 歌”的狹義(yi) 定義(yi) 。廣義(yi) 的“學堂樂(le) 歌”指學堂中所歌之曲,既包括20世紀初的新式學堂中的樂(le) 歌,也包括古代學堂中所唱樂(le) 歌。     

 

北宋時期伴隨著雅樂(le) 改製、樂(le) 教複興(xing) 等思潮,學堂歌詩教育進入中興(xing) 時代。較早倡導“聲詩之教”的宋儒胡瑗,長於(yu) 音律,通曉古音。其無論是在湖州的地方書(shu) 院授徒,還是後來調任京師國子監直講,都喜好帶領弟子們(men) “朝夕詠歌”。進入明清之後,歌詩教育開始在各地書(shu) 院、社學、私塾中普及,與(yu) “寫(xie) 字”“習(xi) 禮”“數學”等課並列為(wei) 學校教育中的學科性課程和常規性教學活動,有時還被視為(wei) 考核科目。文獻表明,近古四朝學堂歌詩教育的主要文本正是《詩經》。

 

自古以來,人們(men) 對於(yu) 先秦《詩》樂(le) 傳(chuan) 統常有“淪亡中絕”之歎!曆史記載,東(dong) 漢末年《詩經》樂(le) 譜存《鹿鳴》《騶虞》《伐檀》《文王》4篇,至魏明帝時《詩經》樂(le) 譜則僅(jin) 存《鹿鳴》1篇,待到晉朝《詩經》樂(le) 譜消散殆盡。然而,古代文人們(men) 向來有“為(wei) 往聖繼絕學”之偉(wei) 大抱負,對於(yu) 悠久的《詩》樂(le) 文化傳(chuan) 統既有“中絕”歎,則必有“再續”心!

 

通過對宋元明清四朝古籍中的禮樂(le) 類、音樂(le) 類、詩詞類、筆記小說類文獻,鄉(xiang) 邦類文獻中的地方誌、書(shu) 院誌,古琴類琴譜、琴著以及部分海外漢文獻等進行大範圍檢索與(yu) 整理,共計獲得載錄了存見《詩經》樂(le) 譜的古籍文獻129部3435份曲譜。這批樂(le) 譜均為(wei) 傳(chuan) 統的字譜形式,從(cong) 最初以律呂譜單一方式記譜,發展到律呂譜與(yu) 工尺譜的對照譜形式,後來又出現宮商譜、琴譜、瑟譜、聲字譜等多重記譜的合音譜形式。從(cong) 整體(ti) 上來看,這些樂(le) 譜體(ti) 係龐大,譜式多樣,譜麵信息琳琅滿目、紛繁複雜,洋溢著勃勃生機與(yu) 無窮活力。

 

值得關(guan) 注的是,有相當一部分《詩經》樂(le) 譜的編撰者有“山長”“教諭”“教授”等身份,甚至有幾位是明清時期的學校督學官。例如,明代大儒黃佐曾任廣西提學僉(qian) 事,晚年乞休家居還掌教泰泉書(shu) 院,聚徒講學,他撰編的《南雍誌》《樂(le) 典》中均含有律呂字譜式的《風雅十二詩譜》。並且,在序跋、解題、文論等周邊文獻中,往往還詳細記載了樂(le) 譜的編撰意圖或詩用功能,能從(cong) 中勾勒出有關(guan) 《詩經》樂(le) 歌的教學信息。大致來看,這些教學信息可歸納為(wei) 以下四個(ge) 方麵。

 

其一,《詩經》樂(le) 歌教育所對應的教育學段應為(wei) “小子之學”。換言之,《詩經》主要是“小學”學習(xi) 科目,所對應的教學對象大約為(wei) 十五歲至二十歲的青少年。此處“小學”並非現代教學體(ti) 係下的小學教育。古代知識授受體(ti) 係分蒙學、小學、大學等幾個(ge) 階段。朱熹的《晦庵集》卷十五“經筵講義(yi) ”言:“古之為(wei) 教者有小子之學,有大人之學。小子之學,灑掃應對進退之節,詩、書(shu) 、禮、樂(le) 、射、禦、書(shu) 數之文是也。大人之學,窮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是也。”可見,不同的學習(xi) 階段,其教學內(nei) 容、課程科目以及教學目的都是不同且進階式的。因孔子曾言“小子何莫學夫詩”,故《詩經》樂(le) 歌常為(wei) 社學、家塾的啟蒙學習(xi) 內(nei) 容。而學生成年之後多數以“舉(ju) 業(ye) ”為(wei) 重,不常以《詩經》樂(le) 歌為(wei) 學習(xi) 科目。

 

明代教育家崔銑曾言:“夫小子之學,其行:愛親(qin) 、敬長、事師;其役:灑掃應對;其藝:習(xi) 禮、誦書(shu) 、學字、歌詩。令群立歌詩,一人倡之,眾(zhong) 乃和之。詩用《孝順》三十章及邵子《子養(yang) 親(qin) 》六章,漸進之二南及鹿鳴。”可見,明代的小子之學是由“其行”“其役”“其藝”三部分組成的,其中“二南”“鹿鳴”等篇為(wei) “歌詩”學習(xi) 內(nei) 容。“漸進”二字亦表明其為(wei) “小學”的後階段教學內(nei) 容。

 

其二,教學內(nei) 容多為(wei) 風雅十二詩譜,延續著“以雅以南”的唱誦傳(chuan) 統。《詩經·小雅·鼓鍾》曰:“鼓鍾欽欽,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龠不僭。”這種中正平和、謙順和睦的君子之樂(le) 的氣度,使其被人稱為(wei) “風雅詩譜”。其中,“風雅”二字既指君子氣度,也指入樂(le) 詩篇多為(wei) “國風”與(yu) “小雅”。

 

《詩經》學中曆來有“入樂(le) 與(yu) 不入樂(le) ”之爭(zheng) ,其爭(zheng) 論的焦點是“皆入樂(le) ”還是“部分入樂(le) ”?其入樂(le) 的標準又是什麽(me) ?從(cong) 存見《詩經》樂(le) 譜的實際應用來看這個(ge) 問題,答案是“非不能也,實不為(wei) 也”。

 

宋元明清四朝,《詩經》中的詩篇是否入樂(le) 歌唱通常以“詩義(yi) ”及部類原則為(wei) 標準。“風”“雅”“頌”各部類篇目與(yu) 所適典禮儀(yi) 式的等級、場合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應的、固定的搭配關(guan) 係。其中“風”被認為(wei) 是“鄉(xiang) 樂(le) ”,“小雅”為(wei) 諸侯之樂(le) ,“大雅”和“三頌”為(wei) 天子之樂(le) 。這樣的分類強調按照身份或者儀(yi) 式等級入樂(le) ,彰顯出一定的“尊卑”等級的差異。由於(yu) 近古歌《詩》的教學對象或是生員或童生,而教諭山長亦不過為(wei) 地方官員或無品階的書(shu) 生,按照禮製不能將被視為(wei) “天子之樂(le) ”的“大雅”與(yu) “三頌”詩篇作為(wei) 教學內(nei) 容。

 

因此,宋代朱熹《於(yu) 儀(yi) 禮經傳(chuan) 通解》“學禮”類首載的是“風雅十二詩譜”,分別是《小雅》六篇,即《鹿鳴》《四牡》《皇皇者華》《魚麗(li) 》《南有嘉魚》《南山有台》;《國風·周南》三篇,即《關(guan) 雎》《葛覃》《卷耳》,《國風·召南》三篇,即《鵲巢》《采蘩》《采蘋》。此後,受朱子學影響,後世諸儒們(men) 所編撰的《詩經》樂(le) 譜有九成以上是節選“二南”與(yu) “小雅”詩篇入樂(le) 唱頌,故得名“風雅詩譜”。上文中提到的明儒崔銑“漸進之二南鹿鳴”之言,正是源自“以雅以南”說。

 

其三,《詩經》樂(le) 歌課程設置有常規教學課和活動課兩(liang) 種類型。從(cong) 文獻材料來看,歌《詩》活動通常開展於(yu) 中午或晚上,稱“午學”或“晚學”,這種類型課相對固定與(yu) 常規化。如明代黃佐的《泰泉鄉(xiang) 禮·鄉(xiang) 校》規定鄉(xiang) 學於(yu) “食後施午學之教,歌詩或書(shu) 數”。此外,有些教師還常設置《詩經》樂(le) 歌考校課或表演類課程,其性質類似現代教育體(ti) 係中的周隊活動或校升旗活動等。例如,明代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對歌詩的規定是“每學量童生多寡分為(wei) 四班。每日輪一班歌詩,其餘(yu) 皆就席斂容肅聽;每五日,則總四班遇歌於(yu) 本學;每朔望,集各學會(hui) 歌於(yu) 書(shu) 院”。從(cong) 中可以看出,王陽明的童生歌詩教學活動是固定的,且帶有一定的考校性與(yu) 表演性。

 

其四,《詩經》樂(le) 歌教學目的為(wei) 以《詩》之精神涵養(yang) 人之性情。如前所述,歌詩大多數在“小學”階段,對應現代教育可定位於(yu) “青少年”。眾(zhong) 所周知,這個(ge) 階段的孩子性情不穩定,屬世界觀、價(jia) 值觀確立的關(guan) 鍵時期,故有“叛逆期”一說。古代教育者們(men) 多數亦認為(wei) ,在這個(ge) 特殊階段需要引導其德性,形成“好善惡惡之心”,而幫助其養(yang) 成良好習(xi) 慣、初步形成正確觀念的最好方法就是“歌詩”。例如:明代嶽和聲的《共學書(shu) 院誌·廣小學約》言:“通聲詩,習(xi) 大成樂(le) 舞音佾諸具,及《鹿鳴》《南山》諸什,聲歌舞蹈,以時養(yang) 其德性,而變易其行逸不馴之氣。”明代王陽明的《傳(chuan) 習(xi) 錄·教約》言:“凡歌詩須要整容定氣,清朗其聲音、均審其節調,毋躁而急、毋蕩而囂、毋餒而懾,久則精神宣暢心氣和平矣。”

 

凡此言論,不勝枚舉(ju) 。可見,古儒們(men) 認為(wei) 歌《詩》活動能使學生們(men) 萌生出朝氣蓬勃、熱情開朗的精神狀態;保持情緒穩定,改變其衝(chong) 動、傲慢等負麵情緒,形成一定的自製力。由此來涵養(yang) 學生的性情、正常表達的情感,調節和控製消極情緒,久之則能實現習(xi) 以性成的道德浸潤和日濡月染的精神改變。值得強調的是,這些並不僅(jin) 僅(jin) 是古代教育的目標,亦十分吻合我國當前教育領域所提出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標準,即以青少年性格養(yang) 成為(wei) 立足點,注重開發其智慧潛能,形成健全的個(ge) 性。因此,作為(wei) 古代學堂樂(le) 歌的《詩經》仍可、亦十分必要重現於(yu) 當今的學校教育之中。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冷門絕學項目“南宋以降《詩經》樂(le) 譜文獻整理與(yu) 研究”(18VJX029)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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