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香】知識論對良知學的補充——以方以智“知”論為中心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9-17 19: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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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論對良知學的補充——以方以智“知”論為(wei) 中心

作者:郭振香(安徽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孔子研究》2024年第4期

 

摘要:方以智認為(wei) 龍溪之學對“聖人”知識維度的弱化,偏離了孔孟仁智雙顯的主旨精神。他以“乾知大始、三德首知”等為(wei) 論據,證明先秦儒學將“可學可慮”之“知”列於(yu) 至尊至貴的地位。方以智從(cong) “知”的主體(ti) 、工夫和價(jia) 值三個(ge) 方麵,進行了知識論體(ti) 係的自覺建構。他指出,“心”有認知物理之“靈”,人當以“虛心”和“好學”為(wei) 求知工夫,世界亦因“以智相積”而日新。方以智“不昧同體(ti) 之仁,善用差別之智”觀點的提出,意味著晚明學術出現了一個(ge) 重要轉向,即由良知學的自我重建逐漸走向以知識論補充良知學。著重於(yu) 知識論的闡述,是明清之際經世致用實學思潮興(xing) 起的重要標誌。

 

關(guan) 鍵詞: 因心而知  虛心  好學  以智相積

 

 

在陽明學中,良知源於(yu) 天賦的道德本心,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1],表現為(wei) 先驗的道德判斷;而知識源於(yu) 後天的認知活動,它待慮而知,待學而能,表現為(wei) 經驗的認知結果。在良知與(yu) 知識之間,陽明不認同朱子由聞見知識的積累喚醒內(nei) 在德性所知的路徑,主張由本心良知的發動主宰外在聞見知識的路徑,他指出:“‘致知’雲(yun) 者,非若後儒所謂充擴其知識之謂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2]陽明否定良知對於(yu) 見聞的依賴性,同時又肯定見聞對良知的落實性,即所謂“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3]。王龍溪發揮陽明“良知不假外求”的思想,提出:“性外無學,性外無治”,將良知學視為(wei) 唯一的治學內(nei) 容,批判世人“不從(cong) 真性上照察理會(hui) ,終日經營於(yu) 身心之外”,對“談王說伯,擬古酌今”的社會(hui) 曆史知識與(yu) 探究“天地之所以高深”[4]等自然物理知識表現出明顯的輕視態度。龍溪之學存在誤導學者隻談虛寂本體(ti) 、不務學問知識的嚴(yan) 重弊端,其流行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晚明虛玄之風的盛行。正是基於(yu) 走出時代困境這一強烈的責任意識,明清之際出現了以知識論補充良知學的學術動向,其中以方以智、王夫之[5]最為(wei) 突出。方以智遙契先秦儒學,以“乾知大始,三德首知”等為(wei) 論據,證明先秦儒學將“知”列為(wei) 至尊至貴的地位。在此基礎上,方以智從(cong) “知”的主體(ti) 、工夫以及價(jia) 值三個(ge) 方麵,進行了知識論體(ti) 係的自覺建構。對知識論的著重闡述,是儒家哲學主題由“良知學”向“知識論”的明顯轉換,這一轉換是儒學發展史上的重大轉折,對於(yu) 批判晚明逃虛暱便之風、推動明清之際經世致用實學思潮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yi) 。

 

一、“知”之主體(ti) :心之神明

 

方以智認為(wei) ,《周易·係辭上》言“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是以“知”為(wei) 始,《論語》《中庸》論“知、仁、勇”時,皆以“知”為(wei) 先,《孟子》評價(jia) “孔子之謂集大成”[6]時,將射之中與(yu) 射之至分別歸因為(wei) 巧與(yu) 力,又分別以巧與(yu) 力比喻智與(yu) 聖,說明孔子巧力俱全,智聖兼備。“智”表示認知達到的水平,認知主體(ti) 需要在經驗生活中努力學習(xi) ,反複訓練,才能心領神會(hui) ,熟能生巧。他指出:

 

乾知大始、三德首知、知譬則巧、知天知命、大明終始、通晝夜而知,此天地間,惟此靈明至尊至貴。[7]

 

相對於(yu) 陽明學對道德良知的側(ce) 重,方以智以《周易》《論語》《中庸》《孟子》文本為(wei) 證據,說明先秦儒家對經驗知識的重視。他認為(wei) 孔子言“知命”,孟子言“知天”,《周易·彖》言“大明終始”,《周易·係辭上》言“通乎晝夜之道而知”,都說明了“知”的尊貴地位,這種“知”體(ti) 現在認知主體(ti) 對自然、社會(hui) 、人生道理的靈慧明察與(yu) 辨知通曉。在知、仁、勇三者的關(guan) 係上,方以智指出“知統一切,仁入一切,勇斷一切”[8],相對於(yu) “仁”的感通作用和“勇”的決(jue) 斷作用,他強調“知”對一切存在的統攝作用。陽明將“良知”作為(wei) “人心一點靈明”,認為(wei) 天地鬼神的價(jia) 值或意義(yi) 皆依賴於(yu) “我的靈明”生成或賦予,強調良知對天地鬼神意義(yi) 的主宰作用。與(yu) 此不同,方以智以認知為(wei) 人心之靈,認為(wei) 天地萬(wan) 物的存在性質和發展規律皆有賴於(yu) “此靈明”之辨識和知曉,強調認知對天地萬(wan) 物發展的推進作用。

 

廣義(yi) 而言,認知主體(ti) 是指具備一定認識能力並從(cong) 事一定認識活動的人,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多將人的理性思辨主體(ti) 歸之於(yu) 心之官,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孟子·告子上》)荀子曰:“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荀子·天論》)韓非曰:“聰明睿智,天也;動靜思慮,人也。人也者,乘於(yu) 天明以視,寄於(yu) 天聰以聽,托於(yu) 天智以思慮。”(《韓非子·解老》)韓非的“天智”是對荀子“天君”的繼承,因此,在認識論上,荀、韓實為(wei) 一路。

 

雖然孟子與(yu) 荀子都認為(wei) “心”具有思慮、主宰的功能,但在“心”能夠思慮什麽(me) 、“心”為(wei) 什麽(me) 可以作主的問題上,二者則存在道德心與(yu) 知識心的差別。孟子言“心之官則思”,“思”的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道德本性,他認為(wei) 人人本具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所以人皆能以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良知”本性,實現“本心”的道德主宰;而荀子言“天官意物”[9]和“心有征知”[10],心具有對耳目感官印象進行分析、辨別、判斷、歸類的作用,即將感性知覺上升到理性認識的功能。他認為(wei) 人人具備辨別物理的認知本性,“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所以人人都可以“緣天官”而“辨同異”,實現“天君”的智識主宰。

 

由於(yu) 方以智以“物理”為(wei) 最基礎的認識對象,說明其傳(chuan) 承的是荀子一脈,因此,在認識主體(ti) 上,亦偏向於(yu) 論述心的智識思維作用。在強調“心”具有認知物質世界與(yu) 精神世界發展規律的功能方麵,方以智受到其業(ye) 師王宣的影響。

 

虛舟子曰:“道無在無不在也。天有日月歲時,地有山川草木,人有五官八骸,其至虛者,即至實者也。天地一物也,心一物也,惟心能通天地萬(wan) 物,知其原即盡其性矣。”[11]

 

王宣認為(wei) ,“道”自身是至虛無形的,但它遍在於(yu) 至實的天地人物之中,“心”與(yu) “天地”雖同為(wei) “物”,但在功能上“心”具有“通天地萬(wan) 物”的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王宣所謂“心能通”,不是從(cong) “仁”的感通角度而言,而是從(cong) “知”的明通角度立論,強調“心”具有認識萬(wan) 物本原與(yu) 窮盡萬(wan) 物本性的功能。

 

顯而易見,在心與(yu) 性、天的關(guan) 係上,陸王心學是沿著孟子“盡心知性知天”的道德學說發展而來的,王宣則是沿著《易傳(chuan) 》“窮理盡性”與(yu) 荀子“心有征知”的知識學說而發展的。在王宣思想的影響下,方以智十分重視“心之官”的認知作用。不僅(jin) 如此,他還通過文字的考證,提出人的心、腦器官是相關(guan) 聯的,不僅(jin) 人的大腦思維與(yu) 心直接相關(guan) ,而且人的意誌、記憶、性情都是以“心”為(wei) 前提的。

 

名之“心”者,星之閉音、生之惢(蕊)形也。心虛而神明棲之,故靈,名其靈曰知。“靈”者,霝象窗欞,象雲(yun) 氣之零零,而以巫神之者也。心之官則“悤(思)”,用其知也。悤主風,腦為(wei) 風府,悤從(cong) 囟門。“想”則從(cong) 相生矣。帥氣而之焉曰“誌”,其起曰“意”——物起於(yu) 喑噫,而音其心也。[12]

 

所謂“心虛而神明棲之”,是指“心”之官是人的精神所居住的場所,《荀子·解蔽》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黃帝內(nei) 經·素問》曰:“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這些都說明“神明”出自於(yu) “心”,“心”是人所有精神活動的主體(ti) 。

 

方以智指出,“心”的功能在於(yu) 能夠產(chan) 生靈明之知,就“靈”(“靈”)字組成結構而言,上半部分是象形,象窗欞通透,又如細雨飄落;下半部分是會(hui) 意,“巫”通過舞蹈祈求神降臨(lin) ,能夠極知鬼神之事。根據“靈”字整體(ti) 結構,可以將之解釋為(wei) 通透地了解事物之理。可見,相對於(yu) 耳目感官隻能感知事物之表象,“心”之官因其虛空的特征可以通曉深藏於(yu) 事物內(nei) 部的根本原理。由此可見,方以智論“心”乃上承荀子知識“心”一脈,而非孟子道德“心”一脈。

 

孟子以“不慮而知”(良知)、“不學而能”(良能)的德性作為(wei) 人禽分別的標準,荀子則是以辨識、選擇、踐行仁義(yi) 法正的“可以知”“可以能”的知性作為(wei) 人禽區分的標準。與(yu) 荀子相一致,方以智在人性論上,也將可學而能的知性作為(wei) 人的特性,他指出:

 

鳥獸(shou) 之生也,遊者狎於(yu) 水而不溺,走者馳於(yu) 野而不躓,然終於(yu) 此而已矣。人之生也,自赤子不能求其母,自是而進,皆學焉而後能之,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此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者,即“不慮而知”“不學而能”者也,是人之性也,是獨性也。[13]

 

無論是孟子心性論還是陸王心性論,都是將“不慮而知”“不學而能”的先天道德判斷視為(wei) 人的“良知”“良能”,而方以智卻將“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視為(wei) 人的良知良能。他認為(wei) 鳥能飛、獸(shou) 能馳,皆源於(yu) 從(cong) 母體(ti) 而來的先天本能,而人卻可以通過後天的社會(hui) 性學習(xi) 獲得更多的技能。鳥獸(shou) 的能力各止於(yu) 其上一代所展現的,而人卻可以在上一代的基礎上不斷改進創新。因此,“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是人區別於(yu) 鳥獸(shou) 的獨特屬性(“獨性”),是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方以智將人的本質屬性由德性轉向知性,標誌著儒家人性論在明清之際發生了重大轉向。

 

質論人之獨性,原是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之性,而公性即和其中。……吾故一語斷之曰:天下無一非障,而知之則無一足障也。下地即見色聞聲,乳自外取,先當障乳,何乃獨冤詩書(shu) 邪?死門奪人賣鋒,不過便其倒倉(cang) 法耳!讀書(shu) 知見助阿賴識。[14]

 

此處“獨性”是從(cong) 知識層麵(分別)而言,認知個(ge) 體(ti) 可以學習(xi) 各個(ge) 領域的廣博知識,即“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公性”是從(cong) 智慧層麵(圓融)而言,認知主體(ti) 具有洞察真理的智慧。方以智認為(wei) ,“公性”與(yu) “獨性”沒有分界,“公性”即在“獨性”之中,它是通過“獨性”的知見不斷積累而實現的。具體(ti) 的有分別的知識不僅(jin) 不構成圓融智慧的障礙,而且是達到圓融智慧的前提條件,因此,“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之性”就是人皆有之的現實的本質屬性,沒有脫離具體(ti) 學習(xi) 認知的超越性的智慧。既然人人都具有“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的本性,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會(hui) 有聖凡之別?

 

理得而成位乎其中,惟聖人神明之。凡人氣勝其誌,蔽不見也;若不洗磨,何能精一?[15]

 

方以智認為(wei) ,之所以存在聖凡之別,是因為(wei) 聖人致力於(yu) 不斷訓練本有的認知能力,充分實現了人的認知本性,而凡人則被血氣欲望所支配,沒有將人的認知潛能充分發揮出來。聖人之所以是聖人,在於(yu) 能夠通曉天地之理並運用此理成就事業(ye) 、指導民用,凡人需要做“洗磨”私欲意見的工夫,才能實現對事理“精一”的認知。由此可見,不同於(yu) 陽明學以良知本性成聖的路徑,方以智提出的是以知識本性成聖的理路。

 

方以智的人性論是建立在其人心論基礎上的,因為(wei) 人心與(yu) 腦相通,具備認知、學習(xi) 、思維、記憶等功能,即“心”具備可學可慮的能力,所以才可以實現其作為(wei) 人的特有功能,使得人類與(yu) 其他類相區別,表現出人的“獨性”,即“無所不學則無所不能”的智識本性。

 

作為(wei) “知”的主體(ti) ,“心”雖然具備可學可慮的能力,但畢竟隻是可以認識事物的潛能,隻有與(yu) 對象世界切實打交道,置身於(yu) 與(yu) 對象世界的關(guan) 係中,才會(hui) 真正發揮其學習(xi) 與(yu) 思慮的作用。

 

心以意、知為(wei) 體(ti) ,意、知以物為(wei) 用;總是一心,離心無物,離物無心。但言心者,包舉(ju) 而不親(qin) 切;細推及意,又推及知,實之以物,乃所以完知分量而明諸天下者也。[16]

 

對於(yu) 《大學》“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一段,方以智首先對心、意、知、物的關(guan) 係進行了梳理,他認為(wei) 心隻是一個(ge) 抽象的概念,它是以意向、知覺體(ti) 現其存在,而意向、知覺又是在與(yu) 物的交往中激發出來的,因此,如果不接觸現實的世界,心是不可能自知天下之故的。方以智曰:

 

形為(wei) 氣所凝,神為(wei) 氣之靈。聖人見其中之理而表之。嚐因物、事、位、時而顯,因心而知,知其故乎?……理不同於(yu) 神、氣、形,而在神、氣、形之中,因心而知。心不生時,理何在乎?[17]

 

“理”是神、氣、形中之“理”,道理都是因事物時勢變化而呈現一定的社會(hui) 曆史特征,而“心”隻具有知覺的能力,要獲得對道理的認知,必須緣境而知,正如眼睛隻具有視覺能力,要獲得對色彩的認知,必須有可見事物呈現於(yu) 視覺範圍內(nei) 。因此,人不可能單憑“心”就可知“理”,必須感知現實時空中的氣質形體(ti) ,才可通曉氣質形體(ti) 中之理。由此可見,在方以智的知識學體(ti) 係中,知識的形成源於(yu) 人心的察識分辨能力,即“因心而知”。同時,“知”的主體(ti) 並非獨立於(yu) 對象而存在,人的認識是在對現實世界的反映中動態形成的,即“離物無心”。

 

在探討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問題上,方以智將人獨具的“良知良能”內(nei) 容由“不學不慮”轉換成“可學可慮”,將人的本質屬性歸結為(wei) 學習(xi) 和成事的特性,這表現出明顯的重知識化傾(qing) 向。在分析知識的形成時,方以智強調聖人通曉道理離不開物、事、位、時,從(cong) 而說明了知識主體(ti) 對物質世界與(yu) 社會(hui) 曆史的依賴性。

 

二、“知”之工夫:虛心而好學

 

方以智認為(wei) ,“心”雖然具有學習(xi) 與(yu) 通曉事物原理的能力,但這隻為(wei) 認知主體(ti) “極深研幾”提供了可能性,若要在現實中明白物則、事理、時宜,則必須在社會(hui) 曆史實踐中保持“虛心”和“好學”。在《藥地炮莊》中,方以智編錄了藏一的“虛心”論。

 

藏一曰:“吾人生得秩序變化之《易》,足以深幾神明,而情欲意見蔽之,不肯虛心,何能立大本、知化育、成位乎中,而時出經綸,以化異同、歸中和哉?”[18]

 

藏一即左銳,清代《續修桐城縣誌》曰:“左銳,字又錞,號藏一。”[19]張永義(yi) 指出,左銳的身影經常出現在方氏著作中,“左氏亦出桐城世家,與(yu) 密之家族往還極多”[20]。《藥地炮莊》將左銳“虛心”說編錄其中,說明方以智是認同左銳觀點的。

 

所謂“深幾神明”,出於(yu) 《周易·係辭上》“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誌;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深”是從(cong) 上到下、從(cong) 外到內(nei) 距離之長,貫通深遠,“極深”表示窮究範圍之廣;“幾”是事物發展的內(nei) 部原理,細微難察,“研幾”表示研究程度之細。左銳認為(wei) ,《易》是闡明聖人窮究事物深邃而細致之道理的書(shu) ,後人通過對《易》的學習(xi) ,是完全可以了解宇宙發展變化之秩序與(yu) 規律的。然而,認識主體(ti) 如果被情欲或意見遮蔽了“心”,不能保持內(nei) 心的空明純淨,則不能洞察到事物的客觀規律。左銳認為(wei) ,關(guan) 於(yu) 《周易》,方學漸、方大鎮、方孔炤“三世研極,遍征百家,愚者大師[21]承之”,他指出:“大師廬墓合明,幸得朝夕,《剝》爛《複》反,乃歎曰:‘大道易簡,私黠亂(luan) 其神明。’”[22]方以智對《易》理的闡發秉承了深厚的家學淵源,在反對私欲、算計擾亂(luan) 人們(men) 洞察力的問題上,方以智與(yu) 左銳的立場是一致的。

 

“立大本,知化育”源出於(yu) 《中庸》,《中庸》曰:“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苟不固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中庸》將“聰明聖知”作為(wei) “達天德”的前提,《周易》將“極深研幾”作為(wei) “通天下之誌”“成天下之務”的前提,二者在由智慧達德行的思維路徑上是一致的,即唯有正確地掌握天地萬(wan) 物變化的規律,才能為(wei) 人類發展製定正確的法則,指導百姓的生產(chan) 與(yu) 事務。左銳認為(wei) ,認識主體(ti) 若欲洞見事物之理,必須排除主觀意見、個(ge) 人情欲的幹擾,即“虛心”,他以《周易·係辭上》“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強調了“虛心”認識天下之理對於(yu) 應時治理天下的重要性。如果說“極深研幾”之“知”是聖人成功治世的重要前提,那麽(me) “虛心”則是“吾人”即生於(yu) 後世的普通人獲得正確之“知”的重要前提。

 

與(yu) 左銳強調“虛心”相一致,方以智認為(wei) ,若要實現“心”對事物客觀公正的認識,就要保持心“虛明無意”的本來狀態。因為(wei) “心”隻有“虛明”,才會(hui) 有“神明棲之”,發揮其“靈”的功能。相反,心境若不“虛明”,認知就不通徹。他指出:“心”本來是清澈明亮、無所偏執的,如鑒之清明,如衡之公平,可以明察、衡量萬(wan) 物之本相。但諸妄會(hui) 從(cong) “意”生起,妄意會(hui) 遮蔽“心”的虛明。那麽(me) “意”與(yu) “心”的緊張如何化解?

 

心本虛明無意,鑒空衡平,有何不正?諸妄從(cong) 意起,故正心先誠意。意動心自知,知覺妄即破。此知常存,妄自不妄,故又先致知也。至此難言所先,惟在事理通一,格物、物格而已。知由意運,亦由意昏;意由知起,亦由知化;一覺則萬(wan) 慮自清。[23]

 

方以智吸收了佛學“心常覺照,不隨妄轉”的思想,並強調了“知”的明覺功能,他認為(wei) 本於(yu) “虛心”的“知”具有覺察、判斷“意”的功能。在心與(yu) 物交往的過程中,會(hui) 根據對物的辨識而起意之動,如果“知”是明覺狀態,會(hui) 覺察到所起之“意”是誠還是妄,即“意”無論是向正還是向邪發動,明覺之知都會(hui) 自然判識。如果所起之“意”為(wei) 誠,明覺之知會(hui) 順誠意而行;如果所起之“意”為(wei) 妄,明覺之知能覺其妄,不隨妄轉。明覺之知常存,妄意自然會(hui) 隨處滅盡。

 

在“意”與(yu) “知”之間,一方麵,“意”由“知”化;另一方麵,“知”由“意”昏。如果“知”不具圓明之覺,隻有如“石火電光”的一曲之明,這種“知”是無法透事而轉物的。當被諸多妄意遮蔽覆蓋時,“一曲之明”是無法透過妄意阻擋而照見事物本真樣貌的。

 

而石火電光一曲之明,作不得主,透不過事,轉不動物,為(wei) 勢所眩,利害所阻,表裏不洞達,心境不圓通,施為(wei) 不恰當,即是知不能格物矣。[24]

 

所謂“作不得主,透不過事,轉不動物”,即完全被外在勢力與(yu) 自身利害計較所左右,這種“知”就不能圓明照物,即所謂“是知不能格物”。方以智將“知”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類為(wei) “此知常存”中的“此知”,另一類為(wei) “是知不能格物”中的“是知”。前者如慧日之明,浮雲(yun) 時起時滅,終究不可蔽日;後者如石火之光,稍遇阻礙,便不能通透而致遠。由此可見,方以智強調以明覺之知洞察事物表裏,在明覺之知主宰的前提下,妄意對“知”的“昏”隻是暫時的,因為(wei) 人“知”其是妄念而不隨,妄念便不能起作用,即所謂“一覺而萬(wan) 慮自清”。

 

明覺之“知”因為(wei) 具備隨時覺知、不隨妄轉從(cong) 而保證心體(ti) 虛明的功能,所以具有重要的地位。正是因為(wei) 明覺之“知”能夠對治妄意而可“洞達表裏”,昏蔽之“知”無法對付妄意而導致“轉不動物”,所以方以智強調“故又先致知也”,即首先要使“此知常存”,始終保持明覺之“知”。方以智“故又先致知也”的立場,並非如陽明心學以“致良知”為(wei) 先的道德理路,而是以致“此知”為(wei) 先的知識理路,在邏輯上借鑒了佛學“般若無知而無所不知”的思維方式。僧肇曰:“以聖心無知,故無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故《經》雲(yun) :聖心無所知,無所不知,信矣。是以聖人虛其心而實其照,終日知而未嚐知也。故能默耀韜光,虛心玄鑒。”[25]“無所知”,是指清淨如虛空,“無所不知”,是指照無相之真諦。

 

方以智的“先致知”最終落實在先虛其心,即先將心還原到“虛明無意”的狀態,有而不與(yu) ,應而不藏,順應時勢變化,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相貌,洞察萬(wan) 物的內(nei) 在本質。方以智認為(wei) 表裏洞達,心境圓通,方可施為(wei) 恰當,這說明隻有還原心“虛明無意”的本然狀態,才能充分發揮人之“靈明”的通透認知作用,從(cong) 而獲得對客觀世界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提升解決(jue) 實際問題的能力。

 

所謂“虛明無意”,不是使“心”如死灰般的空寂,不思不慮,而是保持“心”光明磊落、公正無私的狀態,在千思百慮中,內(nei) 外無異,平等照物。方以智指出:

 

容是非乃能明是非,明是非乃能容是非。老子曰:“惟容乃公。”公則平,平則無心,無心則明;是即般若無知無所不知。今人捉著一個(ge) 死無知、死無意,正壽昌謂東(dong) 宛,莫落此大險坑者也。[26]

 

人心本來是虛明寬廣的,對於(yu) 萬(wan) 物無所不容,唯有無所不容,才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則沒有偏私,公正無偏私即為(wei) “無心”,“無心”之體(ti) 如僧肇所謂“聖心無所知”。“無心”便可觀物通其理,行事得其常,故曰“無心則明”,“無心”之用如僧肇所謂“無所不知”。無知無意不是“死無知、死無意”,不是熄滅思慮,歸於(yu) 死寂,而是指在“心”虛明寧靜的前提下,辨識萬(wan) 物之異,會(hui) 通萬(wan) 物之同。

 

方以智將老子的“知常曰明”、僧肇的“般若無知而無所不知”與(yu) 《大學》“格物致知”融會(hui) 貫通,在三教圓融的思維模式下,他的“先致知”論既不同於(yu) 王陽明的“致良知”理論,也不同於(yu) 朱熹的“致知,是吾心無所不知”[27]思想。

 

陽明謂“致吾心之良知,致知也”,主張通過去除私意和物欲的阻隔遮蔽,使得本心良知沒有障礙,得以全體(ti) 呈露地充塞流行,是從(cong) 道德修養(yang) 意義(yi) 上強調“致知”的重要性。朱熹雖認為(wei) “心”具有神明知覺,但“心”所“知覺”的對象是形上之理,於(yu) 高下、輕重、內(nei) 外之分殊中照見“理一”,格物窮理隻是對既定的、先在的“具於(yu) 心”的“是理”的印證,從(cong) 其將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理作為(wei) “窮格”的首要任務來看,朱熹的格致論歸根究底屬於(yu) 道德論意義(yi) 上的修養(yang) 工夫。而方以智所要求的常存“此知”,是知識論意義(yi) 上的問學工夫,屬於(yu) 認識論的層域。認識論需要在名言概念的基礎上,對各種事物性質進行識別、區分,對事物之間的關(guan) 係進行判斷,並能根據已知的狀況推理、預判事物未來的發展趨勢。

 

方以智認為(wei) ,人要提高知識水平,除了要還原心的虛明狀態,還必須進行廣博的學習(xi) 。“因心而知”隻是說明個(ge) 體(ti) 具備成就知性的可能,欲真正在現實中充分地實現知性,還需要不斷學習(xi) ,通過觀察、測量、實驗等方法更新知識。正如德性品格的養(yang) 成不可脫離聽聞講習(xi) 、身心踐履等道德實踐工夫,知性品格的成就也必須借助於(yu) 質測、核驗、考證等學習(xi) 實踐工夫。他認為(wei) 禪宗以無分別的“般若”為(wei) 內(nei) ,以有分別的“知見”為(wei) 外,屬於(yu) 異端之見。其雲(yun) :

 

寓(㝢、宇)內(nei) 之方言稱謂、動植物性、律曆古今之得失,必待學而後知;其曰本自具足者,猶赤子可以為(wei) 大人也。玄言者,略其“可以”,而陗其語耳。據實論之,赤子之飯與(yu) 行必學而後知,謂赤子可以筆、可以書(shu) 則然,責赤子不學持筆而能作書(shu) 乎?欲離外以言內(nei) ,則學道人當先從(cong) 不許學飯始!而好玄溺深者語必諱學,即語學亦語偏上之學,直是畏難實學而踞好高之竿以自掩耳![28]

 

“本自具足”既是禪宗明心見性理論的前提,亦常被心學用來說明人的良知“不假外求”,王龍溪將孟子“良知”說與(yu) 禪宗“本來具足”相結合,提出“自先師拈出良知教旨,學者皆知此事本來具足,無待外求。”[29]在方以智看來,般若聖智與(yu) 讀書(shu) 知見本不衝(chong) 突,學問漸修亦非大徹大悟的障礙,若論先後,則讀書(shu) 知見乃是般若智慧的前提與(yu) 基礎,正如赤子成長為(wei) 大人,必須要從(cong) 外界攝入營養(yang) 。唯有好學不息,才可以提高自己的才能。下學是上達的必要階梯,脫離聞見積累而高談闊論者,實際上是畏懼以讀書(shu) 聞見為(wei) 工夫的實學之難,以所謂的高深莫測掩蓋自己貪圖方便的本質。

 

在《一貫問答·問仁智》中,方以智對《中庸》“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進行了闡發,他認為(wei) 《中庸》關(guan) 於(yu) “三達德”的論述既證明儒學有以“知”為(wei) 尊的傳(chuan) 統,還可以證明“知”是建立在學問聞見等後天經驗積習(xi) 基礎之上的。唯有“好學”才能通向“知”,唯有“力行”才能通向“仁”;不“學”則不能知,不“行”則不能仁。這說明智仁關(guan) 係本質上為(wei) 知行關(guan) 係,“知行合一”即仁智“一理而互化”。

 

“好學近乎知”,說明知識的統攝作用歸根究底以“學”為(wei) 前提。方以智根據《論語·陽貨》“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luan) ;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指出:“智不學則蕩,仁不學則愚,勇不學則亂(luan) 狂,故必以好學為(wei) 首。”[30]“蕩”即窮高極廣,不踏實確鑿,“智不學則蕩”說明隻有經曆聞見積累的踏實工夫才能成就真正的“智”。

 

方以智認為(wei) ,陽明學尤其是龍溪之學將“聖人”的智識維度予以弱化,與(yu) 先秦仁智雙顯的精神是相背離的。《孟子·公孫醜(chou) 上》曰:“仁且智,夫子既聖矣。”在孟子看來,“聖”的標誌就是既仁且智,孔子正因為(wei) 既仁且智,所以成就了其聖人的人格境界。《春秋繁露·必仁且智》曰:“仁而不智,則愛而不別也;智而不仁,則知而不為(wei) 也。故仁者所以愛人類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董仲舒認為(wei) ,“智”的作用在於(yu) 分別差異,在人類社會(hui) 中,一定是善惡、利害並存的,如果不以智慧加以分別,那麽(me) 就無法充分實現“愛人”,因為(wei) 對人類社會(hui) 的治理不僅(jin) 要以仁行善,還要以智除惡。

 

方以智繼承了孟子、董仲舒仁智並重的學術傳(chuan) 統,並結合時代問題進行了改造,針對龍溪“絕意去識”的主張,他指出:“知見何曾非般若?心、意識本非有二。”[31]方以智認為(wei) 龍溪“虛明之體(ti) ”反為(wei) 意識所蔽的擔憂是沒有必要的,因為(wei) 有分別的意識與(yu) 無分別的本心不是對立的,而是既對待又貫通的,聞見之知的積累與(yu) 深化是般若智慧的必要前提,由此可見方以智對認知心“分別”作用的認可,如其言:

 

藥地曰:“不昧同體(ti) 之仁,善用差別之智,一理而互化也。”[32]

 

方以智主張“差別之智”與(yu) “同體(ti) 之仁”互化統一的思想,蓋是受到其師王宣的影響,“虛舟師曰:‘智以靈明為(wei) 知,仁以通貫為(wei) 行,究竟知行、誠明合一,則仁智本合一也。’”[33]相對於(yu) 龍溪強調良知本體(ti) 寂而不感,王宣以“貫通”為(wei) “仁”的特征,以“靈明”為(wei) “知”的特征,認為(wei) 不通行則不能謂之仁,不明辨則不能謂之智,由此,傳(chuan) 統的仁與(yu) 智關(guan) 係轉化為(wei) 行與(yu) 知的關(guan) 係,智仁合一就是知行合一。

 

方以智所謂仁智“一理而互化”是在王宣思想的基礎上,闡明知行互化、誠明互化,即明理有助於(yu) 行仁,行仁有益於(yu) 明理。王龍溪認為(wei) ,孔子稱讚“隻在心性上用工”的顏回為(wei) “好學”,主要是表現於(yu) 不遷怒、不貳過的“德性之知”層麵,與(yu) “多學多聞多見”的聞見之知毫無關(guan) 係,他以“充觳觫一念,便可以王天下;充怵惕一念,便可以保四海”[34]說明良知具有無窮無盡的生成事業(ye) 之作用,可見王龍溪對“德性之知”的社會(hui) 治理功能表現出高度自信。方以智認為(wei) ,仁愛的感通不能代替智識的辨別,僅(jin) 憑仁愛是無法實現社會(hui) 治理目標的,隻有仁知雙彰,德智並舉(ju) ,才能切實指導民生日用,開物成務。

 

三、“知”之價(jia) 值:以智相積而日新

 

無論是王陽明“致良知”還是朱熹“明天理”,都是主體(ti) 對唯一的本體(ti) (前者為(wei) “心”,後者為(wei) “性”)的體(ti) 認與(yu) 實踐,不同時空下的個(ge) 體(ti) 所體(ti) 認與(yu) 實踐的是相同的道德本體(ti) ,這就意味著,道德修養(yang) 境界不會(hui) 隨著人類經驗的發展而遞進,這也是儒家視域中最高人格典範往往存在於(yu) 早期人類社會(hui) 的原因。方以智建構的知識論則不同,他指出:

 

智謂世以智相積,而才日新,學以收其所積之智也。日新其故,其故愈新,是在自得,非可襲掩。[35]

 

方以智認為(wei) ,社會(hui) 是因為(wei) 智慧的不斷積累,才會(hui) 日新月異地發展。人類的知識在時間發展中呈現不斷更新的特質,知識的積累必須通過不斷學習(xi) 方能實現。作為(wei) 知識論的問學工夫以現實時空中運動發展的事物為(wei) 研究對象,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人們(men) 的認識會(hui) 不斷深化,後人需要在前人認識成果的基礎上進行推進和突破,即所謂“日新其故”。因為(wei) 知識可以在個(ge) 體(ti) 之間實現積累與(yu) 推進,所以後人學習(xi) 、了解前人的成就,同時代不同空間的個(ge) 體(ti) 相互交流,就顯得十分重要。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方以智認為(wei) ,建立在學習(xi) 基礎上的知識漸進積累是“明理”不可跨越的階梯,這也是方氏家學一貫的傳(chuan) 統。

 

《潛草》曰:“聖人官天地,府萬(wan) 物,推曆律,定製度,興(xing) 禮樂(le) ,以前民用,化至鹹若,皆物理也。其常也,即其變也。變未有極乎,變極自反乎?惟神而明之者知之。天道自東(dong) 而西,星曆自西而東(dong) ,地之陽氣自南而北,陰氣自北而南,人推移其中而變,有不變者存焉。不知差別之常變而執常者,則周公之儀(yi) 禮有不可以治世,神農(nong) 之本草有依之足殺人者矣。”[36]

 

方以智之父方孔炤認為(wei) ,聖人在明於(yu) 天道的基礎上改造自然,在掌握民心所向的前提下治理社會(hui) ,自然變化法則與(yu) 社會(hui) 發展規律可以統稱為(wei) “物理”,如果不通曉“物理”,就無法指導民生日用。然而,過去總結的規律、法則也不可能窮盡未來的日新變化,因此不可執守凝固的、僵化的準則,而應該根據時勢變化作相應的損益調整或改革創新。他認為(wei) 執守周公儀(yi) 禮治一切世,執守神農(nong) 本草治一切人,都是不懂常中有變,因此,對“物理”的認知不是一勞永逸的,而是在前人的基礎上,根據時代的需要不斷地向前推進。方孔炤反對死守常理的思想對方以智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方以智指出:

 

古今以智相積,而我生其後,考古所以決(jue) 今,然不可泥古也。[37]

 

隨著時間的推移,天地人物都是變化的,雖然自然、社會(hui) 、人生的變化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人們(men) 也要在掌握規律的基礎上靈活應對新的現象、解決(jue) 新的問題,“古今以智相積”,說明隨著認識對象的發展變化,人們(men) 的認知成果也在不斷地積累,所以不可泥古而不知今,不可執常而不知變。

 

關(guan) 於(yu) 人們(men) 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與(yu) 把握,如果過分強調常中有變,就容易滑向不可知論,使人們(men) 對於(yu) 紛繁複雜的認識對象望而卻步,甚至完全放棄研究當前物則。因此,方以智在闡述常中有變的同時,又指明了變中有常的道理,他指出:

 

兩(liang) 間皆藥也,皆物也,皆理也。陰陽氣味,生克製化,物無不具,而或以地異,或以時變,惟人亦然。或彼效而此忌,或先利而後害,然其差別,亦不出岐伯之五五二十五也。如此,亦易簡矣。[38]

 

天地之間充滿著人們(men) 可以感知的物,每一物各具其自身獨特之性理,格物窮理的主要任務是掌握單個(ge) 物的具體(ti) 特性以及物與(yu) 物之間滋生或製約的關(guan) 係,從(cong) 而可以在尊重事物客觀性理的基礎上,更加順利而有效地解決(jue) 社會(hui) 、人生之種種問題。萬(wan) 物各有其自身的特殊屬性形態,正如諸藥各具不同的性質氣味,即使是同一種物、同一種藥,也會(hui) 因為(wei) 時間的變化和空間的差異而表現出不同的性質與(yu) 功能。此外,同一種藥對不同的人的作用也未必相同,對彼人產(chan) 生效用的藥物,可能對此人卻是禁忌;即使對同一人,也會(hui) 出現某種藥物對其先利而後害的可能,可見人體(ti) 之間的差異以及個(ge) 體(ti) 自身機體(ti) 的變化,又增加了藥物效用功力的複雜性。既然生命個(ge) 體(ti) 與(yu) 藥物之間的差異性如此複雜,是否意味著醫者無章可循、無從(cong) 下手呢?方以智繼承中醫傳(chuan) 統理論,指出通過嚐試、辨別、歸納、總結等方法,千差萬(wan) 別的藥物可以概括為(wei) 四氣(寒熱溫涼)五味(辛甘酸苦鹹);根據人的形神特征,千差萬(wan) 別的人不外乎岐伯所歸納的五五二十五型[39]。因此,差別可統類,變化可執常,通過總結歸類,人們(men) 所要認識的物理不再紛繁複雜,而是“易簡”可知。

 

方以智強調的是,統類是在明辨差別的基礎上進行的,知常與(yu) 明變是相統一的,執常不是拘執常理,而是要隨機應變,以靈活的方式應對處理人物事態的變化:

 

宓山子曰:“因地而變者,因時而變者,有之;其常有而名變者,則古今殊稱,無博學者會(hui) 通之耳。天裂孛隕,息壤水鬥,氣形光聲,無逃質理。”[40]

 

“孛隕”,指孛星隕落,孛星是光芒強盛的彗星,古代星相術士將之稱為(wei) 災厄之星。“息壤”,指自己能生長膨脹的土壤,可以填洪水,傳(chuan) 說息壤是大禹治水的法寶。方以智認為(wei) ,人們(men) 對怪異的天象感到恐懼,對珍異的地產(chan) 感到敬畏,並將它們(men) 神學目的化,視之為(wei) 災異或祥瑞,這實際上源於(yu) 對自然現象產(chan) 生原因的認知不足。當人們(men) 對自然現象的理性認知還處於(yu) 較低的水平時,容易將無法解釋的特殊自然現象神異化。方以智指出,任何天象、地產(chan) ,不外乎氣形光聲,對它們(men) 的研究,必須以“質測”為(wei) 方法。他反對神異附會(hui) 之說,指出即使再不尋常的自然現象背後都有其自然物理原因,隻不過有的是受到時代技術條件的限製,暫時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這也說明了人類知識不斷推進更新的必要性。

 

方以智認為(wei) ,隨著社會(hui) 經濟文化的發展與(yu) 百姓需求的變化,為(wei) 政之道也要與(yu) 時俱進,在社會(hui) 治理中,應當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協同發展道德與(yu) 技藝,達到中和之境。其雲(yun) :

 

常統常變,灼然不惑,治教之綱,明倫(lun) 協藝,各安生理,隨分自盡,中和易簡,學者勿欺而已。通神明之德,類萬(wan) 物之情,易簡知險阻,險阻皆易簡,《易》豈欺人者哉!或質測,或通幾,不相壞也。[41]

 

《周易·係辭下》曰:“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方以智根據此段文字,以“易簡”為(wei) 恒常,以“險阻”為(wei) 變化,指出易簡與(yu) 險阻總是並存的,變中有常,常中有變。

 

方以智認為(wei) ,不僅(jin) 曆史的發展是在知識積累的基礎上古今日新,人的德性提升也是在“今時多識”的基礎上實現“先天一貫”,主體(ti) 道德的光輝日新是以知識日新為(wei) 前提的。如果真正能做到既“多識前言往行”,又能辨識今時的新事物,揆情審勢,積極應對與(yu) 努力解決(jue) 時代問題,為(wei) 社會(hui) 盡責盡力,那麽(me) 個(ge) 體(ti) 的道德就會(hui) 伴隨學問一起不斷升進,即所謂“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如其雲(yun) :

 

智曰:“先天為(wei) 一,則今時為(wei) 多,舍多無一,舍今時安有先天哉!則今時多識之《大畜》,即先天一貫之無妄,甚燎然也。《無妄》曰茂對時育,而《大畜》止言日新,不言時也。時新其日,溫故知新,山中畜天之時,豈犯無妄三上之災耶!多識前言往行,是合古人天地之心以畜對時之命,眚疾盡入藥籠,山川可供吞吐,篤實即空空也。”[42]

 

按照六十四卦卦序,《大畜》緊隨《無妄》之後,《無妄》卦辭為(wei) “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即無曲邪謬亂(luan) ,《無妄》告誡人們(men) :行事貞正,則無災禍;所行非正,則有災眚。《大畜》卦象是上艮下乾,《周易·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方孔炤認為(wei) 《大畜》卦象表征“氣聚則隆拔高卓而藏其深沉”,即因為(wei) 山體(ti) 聚集元氣之多,故隆拔高聳,而於(yu) 穆不已之天即藏於(yu) “睹聞可及”之山中,山中草木禽獸(shou) 生長不絕之象體(ti) 現了天道剛健不息之理,所以他提出:“德表於(yu) 言行,心寓於(yu) 見聞,於(yu) 穆藏於(yu) 法象,君子多識前言往行,所以大畜其無妄而用之也。子夏曰:‘博學篤誌,切問近思,仁在其中矣。’”[43]

 

按照宋明儒學傳(chuan) 統,見聞、言行、法象屬於(yu) “費”(形下世界),心、德、於(yu) 穆屬於(yu) “隱”(形上世界),費與(yu) 隱之間具有明顯的價(jia) 值小大之分,方孔炤以子夏仁德在博學切問中的觀點,說明《大畜》“天在山中”之象表明了“小蘊大、費蘊隱”之理,從(cong) 而以形下世界含攝形上世界的觀點,突出了見聞之知的邏輯先在性與(yu) 價(jia) 值重要性。方孔炤發揚子夏仁在博學切問之中的思想,將知性與(yu) 德性相貫通,消除了知識與(yu) 道德的緊張,有力地批判了晚明將知識學問對立於(yu) 道德良知的學術風氣。

 

在對大畜卦的詮釋中,方以智繼承了方孔炤“大畜其無妄而用之”這種將前後兩(liang) 卦貫通解釋的理路,並且深化了對《大畜》與(yu) 《無妄》的關(guan) 聯性解讀。他以無妄(貞守正德)為(wei) 先天一貫,以大畜(溫故知新)為(wei) 今時多識,說明舍今時無先天,舍多識無一貫。《無妄》象辭曰:“天下雷行,物與(yu) ,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wan) 物。”《大畜》彖辭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

 

方以智認為(wei) ,《無妄》以先王奮勉努力、順應時令養(yang) 育萬(wan) 物強調應時而治,而《大畜》雖不言“時”,隻言“日新”,但“日新”是在“多識前言往行”的基礎上認識今時新事物,即“溫故而知新”。多識前言往行的目的是為(wei) 了“合古人天地之心以畜對時之命”,即在積累曆史經驗的基礎上應對時事,根據當下形勢變化與(yu) 社會(hui) 要求,以新的視野深化對社會(hui) 發展規律的認識,解決(jue) 時代問題。

 

方以智以“篤實”指代博學篤誌、切問近思,即後天的學問、聚辨等切實的“下學”,以“空空”指代先天的心、理等不可睹聞的“上達”,“篤實即空空”,即上達在下學中,先天之一貫在後天之多識中。由方以智將《大畜》“多識前言往行”轉向對“今時多識”“畜對時之命”的強調,可見他不僅(jin) 關(guan) 注見聞、學問的積累日新,而且重視“日新”之學問對於(yu) 解決(jue) 時事的應用價(jia) 值。

 

在知識積累與(yu) 德性修養(yang) 之間,方以智認為(wei) ,當不同的個(ge) 體(ti) 以經濟、算測、醫藥、文章、律曆等專(zhuan) 業(ye) 技能服務於(yu) 世界,各用其所長促進社會(hui) 進步時,就是有德性的表現,因此,見聞之知不僅(jin) 不對立於(yu) 德性,相反,它是德性展開於(yu) 社會(hui) 實踐發揮其作用的前提與(yu) 基礎。鄙棄見聞之知,無一業(ye) 之專(zhuan) 、無一技之長,於(yu) 國家之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一無所用,則無從(cong) 體(ti) 現主體(ti) 的德性。方以智指出:

 

以治世與(yu) 治心二橛者,尚不可語內(nei) 秘外現,乃儼(yan) 然談壞世以治心,實恣心以壞世耶!且曰:夫既或治之,餘(yu) 何言哉?一法不收,漏安得免?況欲影附一不可治世之道,而離天下國家以稱儒乎?“四無”[44]之不可專(zhuan) 標以教世,斷斷然矣![45]

 

正是因為(wei) 聖人有著善世不伐、宜民不息的治世表現,所以才會(hui) 被譽為(wei) 最高的德性典範,方以智認為(wei) ,治世與(yu) 治心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兩(liang) 個(ge) 層麵。將二者割裂已經是錯誤的,更何況遺棄人倫(lun) 物理片麵追求虛寂之心,鄙視“治世”的“治心”實際上是放任一己私見敗壞世風,因為(wei) 一件事物沒有辨別,都不免於(yu) 認識不足,更何況完全脫離現實的那種浮光掠影之論。方以智嚴(yan) 正指出,沒有天下國家之擔當的人不可被稱為(wei) “儒”,他認為(wei) 龍溪強調心、意、知、物皆“無善無惡”的“四無”說,是從(cong) “無”處立根,於(yu) 世教無益。相比較而言,龍溪是立足於(yu) 良知,堅持“人心本來虛寂”[46],強調不住於(yu) 善不住於(yu) 惡的“治心”功夫;方以智則立足於(yu) 知識,堅持“世以智相積”,強調博學宜民的“治世”實踐。

 

由方以智“知”論可見,其辨析的重點由良知本心轉向知識本心,由“仁”之本性轉向“知”之本性,由德性修養(yang) 成聖轉向知性事功成聖,這意味著明清之際儒學的主題內(nei) 容發生了重大轉向。不同於(yu) 傳(chuan) 統的良知學體(ti) 係,方以智的知識論體(ti) 係將“知”天地萬(wan) 物之“故”作為(wei) 認識的根本任務,他倡導以虛明之心“好學不息”[47],以“今時多識”達一貫之道,將學習(xi) 知識視為(wei) 力行仁德的必要前提,將“治世”養(yang) 民視為(wei) “治心”養(yang) 德的具體(ti) 表現,從(cong) 而以“知”為(wei) 基點將《大學》的“格致”論落實於(yu) 治國平天下的價(jia) 值目標。由方以智知識論體(ti) 係的建構可見晚明學術出現了一個(ge) 重要動向,即由良知學的自我重建逐漸走向以知識論補充良知學。在新時代,我們(men) 要激活中國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中富有活力的優(you) 秀因子以汲取智慧,對方以智“不昧同體(ti) 之仁,善用差別之智”“世以智相積,而才日新”等重要思想進行繼承創新,有助於(yu) 當今社會(hui) 科技文明與(yu) 道德文明共同發展理念的深入推進。

 

注釋
 
[1](明)王守仁:《大學問》,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070頁。
 
[2](明)王守仁:《大學問》,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六,第1070頁。
 
[3](明)王守仁:《傳習錄》中《答歐陽崇一》,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0頁。
 
[4](明)王畿:《聞講書院會語》,吳震編校:《王畿集》卷一,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第6頁。
 
[5]張學智在論述王夫之知識論時指出:“‘博取之象數,遠證之古今’,皆是有具體考察對象的知識活動。‘虛以生其明’指虛靈的心智因對具體見聞進行綜合、抽象而有了一般性知識。……王夫之對格物致知關係的說明,表現出他在知識論上的一個鮮明特點,這就是在重視中國相沿相習的經驗論傳統之外,特別重視理性思維對感覺材料的加工、升華和演繹其中邏輯地含蘊著的內容。”(張學智:《明代哲學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596頁。)
 
[6]《孟子·萬章上》曰:“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也者,智之事也;終條理也者,聖之事也。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由射於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朱熹注曰:“智者,知之所及;聖者,德之所就也。”[(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15頁。]
 
[7](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518頁。
 
[8](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52頁。
 
[9]《荀子·正名》曰:“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
 
[10]《荀子·正名》曰:“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
 
[11](明)方以智:《物理小識·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7冊,合肥:黃山書社,2019年,第99頁。
 
[12](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235頁。
 
[13](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240頁。
 
[14](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258頁。
 
[15](明)方以智:《性故》,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3冊,第20頁。
 
[16](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39頁。
 
[17](明)方以智:《性故》,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3冊,第22頁。
 
[18](明)方以智:《藥地炮莊·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2冊,第79頁。
 
[19](清)廖大聞等修,(清)金鼎壽纂:《續修桐城縣誌》卷十六,《中國地方誌集成·安徽府縣誌輯》第12冊,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580頁。
 
[20](清)方以智原著,張永義注釋:《藥地炮莊箋釋·總論篇》,北京:華夏出版社,2013年,第279頁。
 
[21]“愚者大師”是左銳對方以智的尊稱,“愚者”是方以智諸號之一。
 
[22](明)方以智:《藥地炮莊·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2冊,第79頁。
 
[23](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39頁。
 
[24](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40頁。
 
[25](東晉)僧肇著,張春波校釋:《肇論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68-70頁。
 
[26](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95頁。
 
[27](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卷一五,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355頁。
 
[28](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255-256頁。
 
[29](明)王畿:《南遊會紀》,吳震編校整理:《王畿集》卷七,第153頁。
 
[30](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55頁。
 
[31](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258頁。
 
[32](明)方以智:《藥地炮莊·總論中》,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2冊,第98頁。
 
[33](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50頁。
 
[34](明)王畿:《留都會紀》,吳震編校整理:《王畿集》卷四,第93頁。
 
[35](明)方以智:《通雅》卷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4冊,第85-86頁。
 
[36](明)方以智:《物理小識·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7冊,第100頁。
 
[37](明)方以智:《通雅》卷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4冊,第1頁。
 
[38](明)方以智:《物理小識·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7冊,第106頁。
 
[39]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姚春鵬譯注:《黃帝內經·靈樞》,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1297頁。)岐伯根據人的體形、膚色、性格等將人的體質分為金木水火土五大類型,再將每一種類型按照五音相配,共為五五二十五型。木形之人分為上角、大角、左角、鈦角及判角之人;火形之人分為上徵、質徵、少徵、右徵及質判之人;土形之人分為上宮、太宮、加宮、少宮及左宮之人;金形之人分為上商、鈦商、右商、左商及少商之人;水形之人分為上羽、大羽、少羽、眾羽及桎羽。
 
[40](明)方以智:《物理小識·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7冊,第100-101頁。
 
[41](明)方以智:《物理小識·總論》,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7冊,第101頁。
 
[42](明)方孔炤、方以智撰,鄭萬耕點校:《周易時論合編》,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728-729頁。
 
[43](明)方孔炤、方以智撰,鄭萬耕點校:《周易時論合編》,第718頁。
 
[44]《天泉證道紀》記述王龍溪之語:“先生謂:‘夫子立教隨時,謂之權法,未可執定。體用顯微隻是一機;心意知物隻是一事。若悟得心是無善無惡之心,意即是無善無惡之意,知即是無善無惡之知,物即是無善無惡之物。’”(吳震編校:《王畿集》卷一,第1頁。)
 
[45](明)方以智:《易餘·約藥》,黃德寬、諸偉奇主編:《方以智全書》第1冊,第194頁。
 
[46](明)王畿:《南遊會紀》,吳震編校:《王畿集》卷七,第153頁。
 
[47](清)方以智撰,龐樸注釋:《東西均注釋》,第4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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