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談”朱子的力作
——讀《從(cong) 官能、性理到工夫:朱子心論新探》
作者:焦德明(江蘇省社會(hui) 科學院)
來源:作者賜稿
李毅所著《從(cong) 官能、性理到工夫:朱子心論新探》(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22年。下引該書(shu) 僅(jin) 以括號標注頁碼)一書(shu) ,是眾(zhong) 多以朱子哲學關(guan) 鍵概念為(wei) 主題的博士論文中的又一力作。熟悉朱子研究現狀的讀者大概可以感受到,近年來學界越來越以開放的姿態走出理解朱子的舊範式,“重新解讀”朱子思想已經成為(wei) 共識。其中,年輕一代朱子學人早已不滿足於(yu) 零散的短論,而是紛紛選擇以博士論文的體(ti) 量來研究朱子哲學中的關(guan) 鍵概念,“心”自是其中最有分量者之一。
一
眾(zhong) 所周知,“心”是朱子哲學研究中受偏見蒙蔽最重的概念之一。大量研究從(cong) 各個(ge) 角度進行“糾偏”,然而解決(jue) 問題的最好辦法,還是從(cong) 正麵把朱子的“心”論講透徹,呈現得清楚明白。李著從(cong) 官能、性理、虛實動靜、身體(ti) 善惡和工夫等五大視域,對朱子的“心”論進行了一次“全麵檢查”,無論是心理學層麵的知覺思情意,還是性理層麵的心性情虛實動靜未發已發關(guan) 係,乃至倫(lun) 理學層麵的身心關(guan) 係和善惡關(guan) 係,以及工夫論中“心”的地位與(yu) 作用,分析抽絲(si) 剝繭,條理纖毫畢現,讀後始信錢穆先生謂朱子心論“圓密弘大”所言不虛。
茲(zi) 舉(ju) 給本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兩(liang) 例辨析:
(一)在“官能視域”中,作者旗幟鮮明地提出心“等於(yu) 知覺”“等於(yu) 知覺之能”的觀點,使得朱子的心論有一根本的落實。作者首先從(cong) 文本出發,通過分析朱子對“心”的定義(yi) ,澄清了一些望文生義(yi) 的可能誤解,例如“‘心之虛靈知覺’並不是‘心的虛靈知覺’的意思,而是‘心作為(wei) 虛靈知覺’的意思”(第14頁)。我們(men) 不可輕忽這一界定的根本性,它將成為(wei) 一切後續研究和討論的基礎,因為(wei) 它意味著朱子的“心”,將不能包括任何作為(wei) 信息的“知覺成果”在內(nei) (作者把存儲(chu) 的功能歸於(yu) “魄”,第15頁),“有‘對象’而始終無所謂‘內(nei) 容’”(第16頁)。這一點恐怕許多學者都未能有清晰的自覺。如此一來,朱子的“心”將鮮明地區別於(yu) 那些把“內(nei) 容”歸於(yu) 心的心說。應該說,這是符合“心”這一概念的基本用法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朱子的“心”將與(yu) “理”割裂。在“性理視域”中,朱子的“心具眾(zhong) 理”和“心與(yu) 理一”等命題,在心隻等於(yu) 知覺之能的前提下,亦被作者巧妙地安頓。作者認為(wei) ,“心具眾(zhong) 理”並非“旨在說明心、理關(guan) 係”,“是定義(yi) 型命題而非關(guan) 係型命題”(第50頁),心就是具眾(zhong) 理者,而這種“具”體(ti) 現為(wei) “造化生生道理的具體(ti) 化”(參見以官人、職事喻心性,第54頁),而非心的含有知覺成果的狀態。而“心與(yu) 理一”,則意味著“具眾(zhong) 理者一於(yu) 理”“具眾(zhong) 理者一於(yu) 自身所具”,即“作為(wei) 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體(ti) 化的此心(知-覺之能),從(cong) 根本上徹底地以作為(wei) 造化生生道理充分具體(ti) 化的自己而存在”,也即“此心(知-覺之能)從(cong) 根本上自我同一”。(第59頁)可見,盡管心是不包含內(nei) 容的知覺之能,保證了“心”這一概念所指的獨立性;但這也並不意味著它從(cong) 道德提升的維度滑落,作者有力地論證了這樣的心同樣可以展現“心即理”的維度,隻不過朱子對處於(yu) “根本上自我分裂”的心靈的差異性有充足的重視與(yu) 說明。
(二)在“虛實、動靜視域”中,作者對“未發”“已發”概念的實義(yi) 做出了清楚的界定。在作者看來,以往對中和新說的研究存在許多偏失,多源於(yu) 未能正確認定“未發已發之所指”。而作者同樣從(cong) 精細的文本分析出發,對於(yu) “事物未至”“事物交至”“思慮未萌”“思慮萌焉”等說法之間的關(guan) 係詳加辨析,最終將未發已發的規定概括為(wei) “正思未萌”和“正思萌焉”。(第104頁)與(yu) 此相關(guan) ,作者還區分了健康的未發、病態的未發、健康的已發、病態的已發,使名義(yi) 完備。這一結論的意義(yi) 可能非同小可。心學往往認為(wei) 朱子對於(yu) “發”的理解僅(jin) 僅(jin) 涉及喜怒哀樂(le) 一般的情緒之發,而未能將良知之發、本體(ti) 之發與(yu) 前者揀別開來。而根據作者的研究,“朱子以‘正思’分判‘未發’‘已發’”(第104頁),難道不正是朱子以“發”名本體(ti) 之發、良知之發的證據嗎?
除以上兩(liang) 例外,作者對於(yu) 心與(yu) 思情意的關(guan) 係、智愚的差異與(yu) “學”的內(nei) 涵、心之虛實明暗的特點、明德論、人心道心論、心善惡論,乃至主敬、窮理、知行關(guan) 係中的心的作用都做出了詳細討論,屢屢有點睛的創新之筆。全書(shu) 中這樣建立在紮實的文本和綿密的邏輯分析基礎上的“創新”之論,俯拾即是。正如作者自述,“‘創新’這件事卻不可遏製地……發生了”(自序第4頁)。這些對朱子心論的“創新”理解,顯然對於(yu) 我們(men) 正確理解和評價(jia) 朱子的心性論,具有重大的意義(yi) 。
二
盡管筆者未能在此列舉(ju) 更多的實例,但僅(jin) 從(cong) 以上兩(liang) 例,我們(men) 也可以看出作者“實談心性”的風格與(yu) 方法。作者自述其“實談心性”之“實”有三方麵的義(yi) 涵,但給筆者最深感觸的還是“著實”這一層,“對於(yu) 朱子心論諸概念、命題及其內(nei) 在理路,皆力求給出清晰、明確、透辟的當代闡釋”(自序第1頁)。在筆者看來,作者的“著實”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首先是緊緊立足於(yu) 文本。可以看出,作者始終致力於(yu) 從(cong) 朱子自己的原話中挖掘出對於(yu) 概念的正確理解、對於(yu) 命題的正確解讀,並不讓自己陷入預先設定好的詮釋框架,也不以外部資源的問題意識侵入原始文本的剖析。這一最正常不過的研究方法所得的結論,竟然亦可躋身“創新”的行列,隻能說明平實的研究在當今多麽(me) 奢侈。然而另一方麵,“著實”也並不意味著平鋪,並不意味著沒有分析。許多中國哲學的研究實際上並沒有做到將引文材料的內(nei) 涵發掘出來,因而在“分析”中無法透過原文概念的外殼,所以看起來隻是對原文用語與(yu) 邏輯的重複。而隻有當研究者能夠掌握所引原文中蘊涵的邏輯曲折的時候,他才可以並且必須“離開”原文,以解釋性的語匯展示引文的精神。這種重構的語匯,有一類是直接以原文所使用的詞匯拚接的,例如“正思未萌”“正思萌焉”(第104頁);另一類則更多是解釋性的,加入研究者自己的概括,例如明德殘體(ti) 、明德變體(ti) 、健康的未發、病態的已發(第98-101頁,第104頁),等等。這些語匯由於(yu) 沒有或較少在研究史中出現,因而初看起來給人一種突兀之感。但提出這些解釋性的語匯以重構研究對象的思想邏輯,正是“研究”之本意所在。正因如此,當我們(men) 看到論述“離開”原文的時候,我們(men) 反而認同其“緊貼”原文。隻有如此,方才算是“著實”研究。
其次,在筆者看來,作者擅長采用語言或語法分析。例如在討論“心”的定義(yi) 時,作者注意甄別哪些表述用了判斷句式,以此來穿透朱子論心的多方麵、多層次的迷霧,找到一個(ge) 固定而清晰的定義(yi) (第14頁);在分析“心”具有怎樣的能力時,著重區分“知”與(yu) “覺”“悟”的異同、“心”與(yu) 思、情、意、誌的分合,確定每一字義(yi) 的界限;在討論“心具眾(zhong) 理”時,注重從(cong) 語法上區分“心具眾(zhong) 理”與(yu) “心與(yu) 性,似一而二,似二而一”這兩(liang) 個(ge) 命題,進而各自安頓(第49-50頁),區分含義(yi) 與(yu) 狀態(第52頁)。全書(shu) 中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ju) 。尤其有特色的是,在形成論述的過程中,作者同樣以定義(yi) 式的語句展示分析的成果,並且結合論證的邏輯演進,采取我稱之為(wei) “增字法”或“嵌套法”的形式予以表述。例如,“心等於(yu) 知覺”,“心(知覺)等於(yu) 知覺之能”,“心(知覺之能)等於(yu) ‘知(認識形下)-覺(領悟形上)’之能”,三者間就是以逐層增字、遞進嵌套的方式演進邏輯的,使得心之定義(yi) 和內(nei) 涵在一個(ge) 完整的結構中漸次豐(feng) 富。這種方法在討論中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為(wei) 行文論述增色不少。這些語法、語言分析和邏輯形式,都顯示出作者“著實”研究的風格,因為(wei) “著實”意味著透徹地研究文本,而要做到透徹,就要對文本進行“幹煸”,榨幹其餘(yu) 蘊。進行深入的語言與(yu) 邏輯分析,而不是泛泛地引用並自說自話,正是作者“著實”的可貴之處。
三
依筆者來看,在評價(jia) 朱子學研究的標準中,如何組織材料這一技術性指標也是一個(ge) 重要的麵向。由於(yu) 朱子本人的材料異常豐(feng) 富,時間跨度大,且性質不同(例如文集與(yu) 語類的差異),找出朱子某個(ge) 觀點的前後變化一直是朱子學研究所熱衷和樂(le) 見的。此外,朱子後學乃至受朱子影響的非朱子學者,都深化、豐(feng) 富甚至拓展了朱子哲學的許多問題,因而不把朱子哲學僅(jin) 僅(jin) 局限於(yu) 其本人的“原本”,也看作八百年來東(dong) 亞(ya) 朱子學者的集體(ti) 智慧,同樣是朱子學研究的一條甚為(wei) 可取的進路。不可否認的是,李著確實更注重從(cong) 朱子本人的思想“原本”中,分析、概括出朱子對“心”的基本觀點,因此並未特別從(cong) 以上兩(liang) 個(ge) 角度加以討論。但筆者注意到,在探明朱子心論的正義(yi) 、本義(yi) 之後,作者經常順手引用王陽明、羅整庵、劉蕺山、陸桴亭等人的觀點,或說明朱子後學未能理解朱子心論真義(yi) ,或說明後世心學心論的某些觀念早已為(wei) 朱子所開顯。這裏的思想史意義(yi) 同樣非同小可。
例如,在確定朱子“以‘知-覺’之能為(wei) 心本身”,“以‘思’能、‘情’能、‘意’為(wei) 心之運用”(第31頁)之後,作者引用陽明的話“其虛靈明覺之良知,應感而動者謂之意;有知而後有意,無知則無意矣。知非意之體(ti) 乎”,結論說“與(yu) 朱子大體(ti) 相同”(第32頁);又例如作者在論證朱子的“明德”等同於(yu) “良知良能”、“複明”具有“複良知”的意味之後,就立即聯係陽明的“複良知”和“行良知”指出其是朱子之說的發展(第101頁);又例如作者在批評呂子約造成“‘健康已發之動’的擴大化和‘健康未發之靜’的荒謬化”之後,就引用陽明“自朝至暮,自少至老,若要無念,即是已不知,此除是昏睡,除是槁木死灰”的說法認為(wei) “和呂子約走進了同樣的誤區”(第111頁)。
在筆者看來,這裏的對比無論是否切實,至少向我們(men) 展示了後世學者的思想在先儒那裏的淵源,使我們(men) 不至於(yu) 盲目地認為(wei) 後儒的驚天之論乃其劈頭原創。治後儒者多易入這一誤區,恐怕也與(yu) 朱子學者未能徹底厘清朱子心論之本義(yi) 並清楚地展示出來有關(guan) 。實際上,處於(yu) 思想史的脈絡中,後儒不是“羲皇以上人”,他們(men) 對於(yu) 前人思想觀念的繼承有時是顯白的,有時又是隱匿的。因此,我們(men) 在做出哲學史評價(jia) 的時候,不能無視這些隱匿的思想聯係。對於(yu) 宋明理學這一思想單元來說,朱子的確是集大成者。而所謂明代理學遠勝前代的說法,也有理由重新評估。而這一切顯然都建立在辨明朱子思想本義(yi) 的基礎上,故而李著的意義(yi) 於(yu) 此可見。
由於(yu) 筆者自己研究朱子的“敬”論,所以對於(yu) “敬”相關(guan) 的內(nei) 容格外關(guan) 注。在本書(shu) 中,作者是如此論述朱子“敬”論的:“‘敬’首要地是上智心靈的本體(ti) 所具和本體(ti) 工夫”(第152頁);“是上智心靈所自具的一種自我穩定、自我主宰、自我挺立、自我防衛、自我保持的力量”(第157頁)。在筆者看來,這些評價(jia) 都是不易之論。結合近年來朱子“敬”論的研究現狀來看,朱子的“敬”已經被看作是本體(ti) 心的自我主宰,這大概是我們(men) 這一代朱子學人的共識,甚可欣慰!
心,是人類自我理解的永恒目標。不惟曆史上已經有浩如煙海的材料,在現當代還有心理學和腦神經科學的進路,持續不斷地推進對心的現象和本質的了解。那麽(me) ,今天我們(men) 研究朱子的心論,除了搞清楚一個(ge) 曆史人物思想的本來麵目以外,還有哪些別的意義(yi) 呢?筆者認為(wei) ,想要回答這一問題,在我們(men) 真正親(qin) 曆一遍對於(yu) 朱子心論的完整而透徹的研究之前,是不可能的。而當我們(men) 通過李著真正概覽了朱子心論的全貌、把握到朱子心論的要義(yi) 之後,我們(men) 就會(hui) 發現朱子在人類心靈分析方麵跨越時代的深刻性、有效性,就會(hui) 對於(yu) 自身乃至當代生活有更為(wei) 豐(feng) 富的理解,並在自我修養(yang) 方麵得到更為(wei) 有力的思想支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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