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則圳】孟荀哲學中的“規矩”譬喻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03-14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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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荀哲學中的“規矩”譬喻

作者:鈕則圳(廣東(dong) 省委黨(dang) 校(廣東(dong) 行政學院)哲學教研部副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二月初四日丙子

          耶穌2024年3月13日

 

“無規矩不成方圓。”規矩不僅(jin) 是中國古代工匠勞動智慧的結晶,也是古聖先賢哲學討論時常用的譬喻。然而,正如《淮南子·齊俗訓》所言:“若夫規矩鉤繩者,此巧之具也,而非所以巧也。”規和矩本來隻是校正圓形與(yu) 方形的兩(liang) 種器具,如何運用“規矩”來進行譬喻說理,仍然是“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作為(wei) 先秦儒家發展之兩(liang) 翼的孟子與(yu) 荀子,就是善於(yu) 運用“規矩”進行譬喻的典型。

 

孟子:追求人倫(lun) 之極致

 

孟子關(guan) 於(yu) “規矩”的討論,最為(wei) 人熟知的莫過於(yu) 《離婁》開篇所言:“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在《春秋繁露·楚莊王》中,董仲舒將這段話演繹為(wei) :“雖有巧手,弗修規矩,不能正方員。雖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雖有知心,不覽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則先王之遺道,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孟子認為(wei) ,諸侯在表麵上具備“仁心”與(yu) “仁聞”,主觀上也具有平治天下的願望,但是未能實質性地增進人民福祉,究其原因是未能像堯舜一樣廣施仁政。一直視聖人為(wei) “百世之師”的孟子,正是通過將規矩與(yu) 先王仁政之道進行類比,凸顯聖人政教的典範意義(yi) 。

 

不僅(jin) 在政治領域,孟子還重點在個(ge) 人修身領域以“規矩”譬喻,主張對聖賢境界的追求。對“人”的定位是孟子思想體(ti) 係的邏輯出發點。一方麵,孟子通過“人禽之辨”強調人相較禽獸(shou) 而言具有仁義(yi) 禮智四端之心,因此人能過有道德的生活,從(cong) 而突出了人之為(wei) 人的絕對優(you) 越性。另一方麵,孟子說:“規矩,方員之至也;聖人,人倫(lun) 之至也。”規矩象征著一種極致。如果說規矩是方圓的極致,那麽(me) 聖人就仿佛規矩一樣,不僅(jin) 是人倫(lun) 之至者,更是仁義(yi) 禮智之德的最具足者,人應當向著這種極致努力。孟子素來主張“聖人,與(yu) 我同類者”“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的“聖我之辨”,說明每個(ge) 人皆與(yu) 聖人同類,從(cong) 而彰顯了人在追求成聖成德方麵的普遍平等性。孟子的“主體(ti) 定位觀”,揭示了人存在於(yu) 禽獸(shou) 與(yu) 聖人所構成的兩(liang) 極張力之間。因此,如何避免淪為(wei) 禽獸(shou) ,並朝向聖人境界不斷努力,對於(yu) 每一個(ge) 個(ge) 體(ti) 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實踐課題。

 

在孟子看來,道德境界的養(yang) 成,其根本動力是個(ge) 體(ti) 內(nei) 心對仁義(yi) 之道的孜孜以求與(yu) 躬行踐履。孟子說:“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梓匠輪輿能與(yu) 人規矩,不能使人巧。”如果說工匠的法度是規矩,那麽(me) 學者的法度則是仁義(yi) 之道。問題在於(yu) ,下學的外在規矩準則可以通過傳(chuan) 授而實現普及化,上達的仁義(yi) 之道卻並不能通過簡單的技巧來傳(chuan) 授,而全在於(yu) 個(ge) 人體(ti) 悟。正如東(dong) 漢時期孟學大家趙岐所說:“規矩之法,喻若典禮,人不誌仁,雖誦憲籍,不能以善。”一個(ge) 熟諳規矩法度卻心懷叵測的人也會(hui) 作出不善之舉(ju) 。孟子正是通過規矩之喻鼓勵人們(men) 為(wei) 學求道,行善為(wei) 仁,培養(yang) 理想道德人格。與(yu) 依賴外力相比,最根本的是要靠自身去找尋,付諸行動,永不懈怠,方能有所收獲。職是之故,孟子主張通過擴充四端、居仁由義(yi) 、養(yang) 浩然之氣等修養(yang) 工夫,使得個(ge) 體(ti) 所本具仁義(yi) 之心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那樣,漸次擴充開去。人與(yu) 禽獸(shou) 的“幾希”之別逐漸擴大,人與(yu) 聖人的差距也逐漸縮小,最終使得浩然之氣“塞於(yu) 天地之間”,挺立起道德主體(ti) 的聖人氣象。

 

荀子:依循禮製之規範

 

與(yu) 孟子強調“規矩”所蘊含的極致義(yi) 不同,荀子更為(wei) 注重“規矩”在群體(ti) 政治生活中所象征的規範義(yi) 。荀子說:“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wei) 聖人也,非特學為(wei) 無方之民也。”孟子高揚性善論的大旗,荀子則通過“性偽(wei) 之分”主張人性中本無善質,人的天性始終處於(yu) 自然而然,甚至易流於(yu) 惡俗的狀態。加之人是社會(hui) 性的存在,當麵對物質資源有限的社會(hui) 狀況時,爭(zheng) 奪必然發生,進而導致社會(hui) 走向“偏險悖亂(luan) ”。聖人因此通過“製禮”合理統籌社會(hui) 資源,滿足不同社會(hui) 層級的需求,以避免此種情勢的發生。所以,荀子主張人需要通過後天學習(xi) 聖王禮義(yi) 的“積偽(wei) ”過程,以達到聖人境界。在荀子看來,規矩、繩墨、權衡等好比正國正身的外在禮義(yi) 規範。他正是借由這種規範意義(yi) 來論證禮製對於(yu) 政治生活的合理性,並以此主張人積偽(wei) 學禮以成聖的必要性。可以發現,與(yu) 孟子注重個(ge) 體(ti) 的修身問題不同,荀子在討論“規矩”時更為(wei) 注重社會(hui) 化的人群,即人的社會(hui) 性。其“人能群,禽獸(shou) 不能群”的人禽之辨觀點也很好地印證了這一點。

 

荀子說:“故人知謹注錯,慎習(xi) 俗,大積靡,則為(wei) 君子矣;縱性情而不足問學,則為(wei) 小人矣。”有人通過後天的“積偽(wei) 學禮”而做到積善不息、參於(yu) 天地,因而被稱為(wei) 聖人;有人卻放縱情性,缺乏後天的學習(xi) 而淪為(wei) 小人。因此,凡人隻要通過後天對於(yu) 禮義(yi) 規範的努力學習(xi) ,一樣具備成為(wei) 聖人的可能性。這就是荀子“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的觀點。

 

“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使人聯想到孟子的“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清儒陳澧在《東(dong) 塾讀書(shu) 記》中認為(wei) :“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即孟子所謂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但改堯舜為(wei) 禹耳。”細繹二者,荀子並非隻是簡單地將堯舜更換為(wei) 禹。孟子認為(wei) ,無論聖凡皆本具四端之心以及擴充善端的能力,但是聖人的善心能夠較好地存養(yang) ,而凡人“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其本心往往處於(yu) 放失狀態,無法將其本具的善性完滿地發顯出來。荀子則強調途之人“皆有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這種“質”與(yu) “具”指人心具有認識禮義(yi) 規範並且專(zhuan) 心為(wei) 學、積習(xi) 禮義(yi) 的潛能。嚴(yan) 格地說,荀子認為(wei) 人性中並沒有確切的善的內(nei) 容,他將善歸於(yu) 後天學習(xi) 的結果。孟荀都主張人性是生而平等的,也各自昭示出一種凡人成聖的可能性。但是對於(yu) 孟子而言,善在人性中是固有且實存的,人守護好“本心”並且努力“擴充”這種善性,就是做人最大的“規矩”與(yu) 本分。這不僅(jin) 是人的自然,更是人之所當然。荀子則重在指出人性中具有認識善的潛能,而激發這種潛能需要外在的禮義(yi) 規範來引導。於(yu) 是,他主張人要通過長期且專(zhuan) 一的“積偽(wei) ”活動,加強對於(yu) 外在規範的學習(xi) 與(yu) 依循,將自身實現“仁義(yi) 法正”的潛能發揮出來,從(cong) 而構建起一個(ge) 具有公序良俗的美好社會(hui) 。由此可見,《荀子》全書(shu) 以《勸學》開篇,未嚐沒有深意存焉。

 

在哲學討論中,譬喻的好處在於(yu) 運用廣為(wei) 大眾(zhong) 熟知的物象,以簡易直截、生動形象的方式闡理明道。西漢儒者劉向在《孫卿書(shu) 錄》中說:“孫卿道守禮義(yi) ,行應繩墨,安貧賤。孟子者,亦大儒,以人之性善。孫卿後孟子百餘(yu) 年,以為(wei) 人性惡,故作《性惡》一篇以非《孟子》。”細思孟荀關(guan) 於(yu) “規矩”的不同譬喻,我們(men) 可以發現它構成了理解孟荀哲學同異,乃至處理“統合孟荀”問題的樞機性概念。在現代科技愈加廣泛而深刻地介入乃至形塑大眾(zhong) 生活方式的今天,我們(men) 應當如何汲取古典資源,既保有赤子之心又嚴(yan) 守規矩,從(cong) 而更加“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地生活?孟子與(yu) 荀子的相關(guan) 討論,無疑提供了深層次的啟迪。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新編孟子正義(yi) ”(22&ZD036)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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