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略 李古月】唐人注疏引《孔子家語》平議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3-04 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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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注疏引《孔子家語》平議

作者:王承略  李古月

來源:《孔子研究》2023年第6期


摘要:從(cong) 注疏入手是梳理《孔子家語》“偽(wei) 書(shu) ”說發生發展脈絡的可行之路。唐代“三禮”注疏對《孔子家語》評價(jia) 的高低取決(jue) 於(yu) 與(yu) 鄭玄《禮》學的契合程度,《毛詩正義(yi) 》對《孔子家語》的評價(jia) 與(yu) 《詩》學內(nei) 部的毛鄭之爭(zheng) 相關(guan) ,這二者均是“疏不破注”的學術家法觀念的反映。相比之下,“三禮”注疏與(yu) 《毛詩正義(yi) 》之外的唐人注疏對《孔子家語》秉承更為(wei) 客觀理性的態度。概言之,唐人注疏中對《孔子家語》的負麵評價(jia) 大部分是基於(yu) 禮製問題而產(chan) 生的。唐宋易代,禮學自身的關(guan) 注視域發生變化,對《孔子家語》的關(guan) 注焦點,從(cong) 經典內(nei) 部之歧說造成的禮製爭(zheng) 議,轉移到《禮記·中庸》的分篇上來。在此背景下,王柏正式提出《孔子家語》“偽(wei) 書(shu) ”說。


關(guan) 鍵詞:《孔子家語》; 禮學 唐人注疏 

 

 

作者簡介:王承略,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先秦兩(liang) 漢文史文獻、古典目錄版本學、《詩經》學、子學、海外漢籍等;李古月,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在讀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中國學術史。

 

 

《孔子家語》(以下簡稱“家語”)最早著錄於(yu) 《漢書(shu) ·藝文誌》,三國時魏王肅為(wei) 之作注,並多引《家語》中的材料指摘鄭玄之學,鄭玄後學馬昭斥《家語》為(wei) “王肅所增加”,開啟了質疑《家語》真實性的先聲。洎乎唐代,顏師古為(wei) 《漢書(shu) 》作注,在《藝文誌》“《孔子家語》二十七卷”下注雲(yun) “非今所有《家語》”,激起了後世學者對《家語》真偽(wei) 的廣泛討論。宋代王柏以顏注為(wei) 立論前提,遠本馬昭之說,明確提出《家語》為(wei) 王肅偽(wei) 造。清代姚際恒、崔述、範家相、孫誌祖等人均與(yu) 王柏持論相近或相同,《家語》“偽(wei) 書(shu) ”說幾成定案。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一批與(yu) 《家語》內(nei) 容有關(guan) 的出土文獻的公布,《家語》“偽(wei) 書(shu) ”說占據主流的局麵被打破,再度激發關(guan) 於(yu) 《家語》的成書(shu) 、真偽(wei) 及其價(jia) 值的討論。筆者有幸參與(yu) 其中,於(yu) 2001年發表了《論〈孔子家語〉的真偽(wei) 及其文獻價(jia) 值》一文,認為(wei) 應從(cong) 《家語》文本內(nei) 部出發,通過細致的文本比對,區分《家語》王肅注本與(yu) 《漢書(shu) ·藝文誌》著錄的《家語》劉向校本之間的異同。近年來學界通過對出土文獻的進一步研究、傳(chuan) 世文獻與(yu) 《家語》的精細比勘,對《家語》的文獻價(jia) 值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但在《家語》自身學術史的建構上,尚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唐人對《孔子家語》的總體(ti) 認識如何,就是其中之一。

 

在進入本文主題之前,有必要對唐前尤其是從(cong) 孔安國到王肅之間的《家語》流傳(chuan) 史作一簡要梳理,並借此機會(hui) 提出些許淺見以供討論。《家語》在經過孔安國寫(xie) 定後,“直到三國王肅時,一直作為(wei) 家傳(chuan) 圖書(shu) 而存在”,“一個(ge) 最重要的證據便是其不像被編入《禮記》《大戴禮記》等書(shu) 中的材料那樣,動輒就避漢諱,不像大小戴《禮記》那樣帶有明顯的漢人編輯的痕跡”。【1】由此看來,在孔安國寫(xie) 定後,《家語》很長一段時間內(nei) 都為(wei) 孔氏家傳(chuan) ,且孔氏家族成員極為(wei) 重視《家語》,孔安國之孫孔衍就曾上奏成帝請求給予《家語》在內(nei) 的一批典籍足夠的重視,惜其奏不果行。在孔氏家族成員重視講讀《家語》的情形下,會(hui) 不會(hui) 出現孔安國整理前後,《家語》被“各以意增損其言,故使同是一事而輒異辭”【2】的情況呢?筆者認為(wei) 這是極有可能的,特別是隨著孔氏家族不斷開枝散葉,需要謄錄《家語》副本作為(wei) 本支的曆史性、教育性藏書(shu) ,輾轉謄抄過程中增入了寫(xie) 定者曾經從(cong) 家族長輩那裏聽來的本於(yu) 《家語》的故事情節,進行了不自覺的藝術再加工與(yu) 材料再積累。這就可以解釋為(wei) 何同一段故事,《家語》的材料雖比《禮記》《說苑》等早出,在情節上卻更加生動、記載上更加詳細。由此,《家語》在孔安國身後形成了孔安國定本與(yu) 支係子孫謄抄改動本兩(liang) 大版本係統。三國時孔猛獻給王肅的應為(wei) 內(nei) 容更加豐(feng) 富的謄抄改動本,故馬昭在比對了經劉向校定的孔安國定本之後,斥責王肅使用的《家語》為(wei) “王肅所增加”。其實王肅固然極有可能在一些關(guan) 係到禮製的重大問題上做了改動【3】,但該本與(yu) 孔安國本的不同之處並不完全出自王肅之手,也很有可能由曆代謄抄加工的孔氏後學完成。王肅為(wei) 《家語》作注之後,該本的《家語》憑借王肅的影響力廣泛流傳(chuan) ,孔安國定本係統的《家語》反而日漸式微了。直至唐初顏師古注《漢書(shu) 》時雲(yun) “非今所有《家語》”,言外之意是他曾經看到過孔安國定本係統的《家語》,感慨該版本係統的沒落,故著重指出其與(yu) 當時廣泛流傳(chuan) 本的《家語》的不同。【4】顏師古此語是從(cong) 版本學角度生發的感歎,而不是從(cong) 辨偽(wei) 學角度對王肅的批評。無獨有偶,稍晚於(yu) 顏師古的司馬貞作《史記索隱》,其中引及《家語》處,“與(yu) 今本《家語》相異者共19條,為(wei) 今本《家語》所無的共4條”【5】,則司馬貞也很可能引用的是孔安國定本係統的《家語》。宋代部分學者對顏師古“非今所有《家語》”的理解摻雜了疑古惑經的時代風習(xi) ,故將顏師古從(cong) 版本學角度發出的感慨,誤解為(wei) 從(cong) 辨偽(wei) 學角度發出的義(yi) 憤,使得以此為(wei) 基點立論的《家語》偽(wei) 書(shu) 說愈演愈烈。

 

筆者在《論〈孔子家語〉的真偽(wei) 及其文獻價(jia) 值》一文中曾提到,“自南朝至於(yu) 李唐的學術界尚未因《家語》中有王肅的增飾成分而屏棄不用”,對於(yu) 《家語》,李唐學者“大都廣征博引,毫不排斥”。【6】現據筆者統計,群經注疏中引用《家語》的條目足有上百處之多,可見唐人對《家語》的熟悉與(yu) 信任程度。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在此時期的學術界中也存在著《家語》是“王肅所足”乃至“肅之所作”等聲音。以上兩(liang) 種關(guan) 於(yu) 《家語》的不同態度在唐代經注中都有所體(ti) 現,為(wei) 何會(hui) 呈現出這種矛盾情形呢?唐人的《家語》觀在《家語》“偽(wei) 書(shu) ”案的形成過程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本文試圖通過對唐代官方經注7引《家語》的全麵梳理與(yu) 係統整合,再參考唐人所作的其他注疏中的有關(guan) 材料,勾勒出有唐一代對《家語》的整體(ti) 評價(jia) 與(yu) 認識,並探求形成這種評價(jia) 、認識的內(nei) 在機理,進而關(guan) 注由唐至宋《家語》“偽(wei) 書(shu) ”說的發生發展脈絡,以期為(wei) 《家語》學術史、接受史的梳理,盡綿薄之力。


一、“三禮”注疏中的《家語》觀:“禮是鄭學,今申鄭義(yi) ”

 

“禮是鄭學,今申鄭義(yi) ”出自孔穎達等人所作的《禮記正義(yi) 》,此句可解讀為(wei) :不同學者對於(yu) 經文的理解未必能趨向一致,但鄭玄兼注“三禮”構造成的嚴(yan) 密禮學說經體(ti) 係自魏晉至隋唐獨盛,故唐人所作“三禮”注疏以發明鄭學鄭義(yi) 為(wei) 主。我們(men) 可以進一步解讀,“禮是鄭學”是對包括《禮記正義(yi) 》在內(nei) 的唐人所作“三禮”注疏學術家法的最高概括;在學術家法的規範下,“今申鄭義(yi) ”是“三禮”注疏所共同奉行的編纂準則。因此,與(yu) 鄭玄“三禮”注相抵牾的材料和觀點往往在“三禮”注疏中得不到正麵回應。孔穎達等人所作的“三禮”疏對於(yu) 《家語》的態度,也可因《家語》的記載與(yu) 鄭玄“三禮”注是否衝(chong) 突而二分,形成了對《家語》的複雜評價(jia) 。


(一)《家語》記載與(yu) 鄭玄“三禮”注中的觀點不衝(chong) 突時

 

曆代持《家語》為(wei) 王肅偽(wei) 造觀點的學者多認為(wei) 王肅偽(wei) 造《家語》的動機是為(wei) 了刁難鄭玄,其實《家語》中有不少材料可佐證或解釋鄭玄之說,唐人所作的“三禮”注疏中就采用了這部分材料。如:

 

《禮記·明堂位》:“大廟,天子明堂。庫門,天子皋門。雉門,天子應門。”鄭《注》:“言廟及門如天子之製也。天子五門:皋、庫、雉、應、路。魯有庫、雉、路,則諸侯三門與(yu) ?皋之言高也。《詩》雲(yun) :‘乃立皋門,皋門有伉。乃立應門,應門將將。’”《正義(yi) 》:“魯既有三門,則餘(yu) 諸侯亦有三門,故雲(yun) ‘諸侯三門與(yu) ?’但其餘(yu) 諸侯有皋門、應門及路門也。引《詩》‘乃立皋門、應門’者,證諸侯有皋門、應門也。所引《詩》者,《大雅·文王·綿》之篇也。言大王徙居岐周,為(wei) 殷諸侯,立此皋門、應門。衛亦有庫門,故《家語》雲(yun) :‘衛莊公反國,孔子譏其繹之於(yu) 庫門內(nei) ,祊之於(yu) 東(dong) 方,失之矣。’是衛有庫門也。”【8】


鄭玄認為(wei) 諸侯應有三門,與(yu) 天子五門相區別。《正義(yi) 》認為(wei) 諸侯三門指的是皋門、應門及路門,並引用《家語》中孔子批評衛國擁有天子之製的庫門的記載,證明了鄭玄的諸侯三門之說的合理性。

 

《儀(yi) 禮·士昏禮》:“姆、笄、宵衣,在其右。”鄭《注》:“姆,婦人年五十無子,出而不複嫁,能以婦道教人者,若今時乳母矣。”賈《疏》:“雲(yun) ‘姆,婦人年五十無子,出而不複嫁,能以婦道教人’者,婦人年五十陰道絕,無子,乃出之。案《家語》雲(yun) :‘婦人有七出:不順父母出,淫辟出,無子出,不事舅姑出,惡疾出,多舌出,盜竊出。’……又案《易·同人》‘六二’鄭《注》雲(yun) :‘天子諸侯後夫人,無子不出。’則猶有六出。其天子之後雖失禮,鄭雲(yun) :‘嫁於(yu) 天子,雖失禮,無出道,遠之而已。若其無子不廢,遠之,後尊如故,其犯六出則廢之。’然就七出之中餘(yu) 六出,是無德行,不堪教人。故無子出,能以婦道教人者,以為(wei) 姆。既教女,因從(cong) 女向夫家也。”【9】鄭玄曾引及“六出”,賈《疏》在《家語》“七出”的基礎上除去“天子諸侯後夫人,無子不出”這種情況,解釋鄭玄說的“六出”。

 

《周禮·小司寇》:“及大比,登民數,自生齒以上登於(yu) 天府。”鄭《注》:“大比,三年大數民之眾(zhong) 寡也。人生齒而體(ti) 備,男八月而生齒,女七月而生齒。”賈《疏》:“小司寇至三年大按比之時,使司民之官登上民數,自生齒已上皆登之,小司寇乃登於(yu) 天府。雲(yun) 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齒者,按《家語·本命》:‘男子八月生齒,八歲而齔齒。女子七月而生齒,七歲而齔齒。’”【10】《家語》中關(guan) 於(yu) 男女童生齒年齡的記載與(yu) 此處的鄭《注》相合,故賈《疏》引用之以佐鄭說。

 

以上三則“三禮”疏所引及的《家語》材料均與(yu) 鄭玄注中的觀點不衝(chong) 突,《疏》也就對《家語》放心使用。前兩(liang) 則材料引《家語》解釋鄭《注》中的不明之處,第三則材料是以《家語》作為(wei) 事實性論據佐證鄭《注》。由此可見,當《家語》記載與(yu) 鄭玄注中的觀點不衝(chong) 突時,唐人經疏對於(yu) 《家語》的信任態度。此外,唐人經注對《家語》的信任程度在某些特定之處甚至超過了經文本身,如《禮記·檀弓上》記載子夏除喪(sang) 後彈琴哀傷(shang) 不成聲,子張除喪(sang) 後正常彈奏,鄭玄解曰:“雖情異,善其俱順禮。”【11】《正義(yi) 》則引《家語》《詩傳(chuan) 》訂正此處史實,認為(wei) 應是閔子騫而非子夏彈琴不成聲。鄭玄沒有注意到其他文獻與(yu) 《禮記》在記載上的抵牾,《正義(yi) 》則取信《家語》,言外之意是認為(wei) 《禮記》此處的記載有誤。再如《禮記·檀弓下》與(yu) 《家語》中均有“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諸射之斃一人”一句,《禮記》的斷句依鄭玄的理解為(wei) “‘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諸。’射之,斃一人”。《家語》的斷句為(wei) “‘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諸。’射之,斃一人”。兩(liang) 種斷句方式義(yi) 皆可通,故《正義(yi) 》雲(yun) :“未知孰是,故兩(liang) 存焉,附之以廣聞見也。”【12】這反映出《正義(yi) 》對於(yu) 《家語》是非常信任的。試想《正義(yi) 》編纂者若以《家語》為(wei) “偽(wei) 書(shu) ”,又或認為(wei) 《家語》為(wei) 王肅增改到了完全不可信的地步,又怎能將《家語》中與(yu) 《禮記》衝(chong) 突的斷句方式並存於(yu) 經疏當中?

 

另外,王肅的觀點並非全部符合於(yu) 《家語》。當王肅與(yu) 鄭玄的觀點衝(chong) 突,而《家語》的記載與(yu) 鄭玄注中的觀點不相抵牾時,“三禮”注疏會(hui) 維護鄭玄的觀點進而否定王肅的觀點乃至於(yu) 人品,但這種否定不會(hui) 波及《家語》。如在《禮記·檀弓上》“孔子少孤,不知其墓”一句下,鄭玄注中稱叔梁紇與(yu) 顏徵在為(wei) “野合”,王肅據《家語》的記載認為(wei) 二人的成婚經過了顏父的許可,稱之為(wei) “野合”不恰當。《正義(yi) 》彌合《家語》的記載與(yu) 鄭玄的注解,認為(wei) “七十之男,始取徵在,灼然不能備禮,亦名野合”,【13】鄭玄注中的觀點與(yu) 《家語》的記載不衝(chong) 突。由此《正義(yi) 》批評王肅“妄生疑難”,卻沒有質疑《家語》的真實性。


(二)《家語》記載與(yu) 鄭玄“三禮”注中的觀點衝(chong) 突時

 

如前所述,“三禮”注疏奉行遵鄭學、申鄭義(yi) 的編纂價(jia) 值準則,因而當《家語》中的記載是對鄭玄注的削弱乃至否定時,“三禮”注疏對待《家語》就不甚客氣了,直斥其為(wei) “王肅所足”乃至“肅之所作”。如在《儀(yi) 禮·士喪(sang) 禮》“鬠笄用桑,長四寸,中”及《既夕禮》的“其母之喪(sang) ,則內(nei) 禦者浴,鬠無笄”二句的注解中,鄭玄認為(wei) 喪(sang) 禮時不冠無笄,《家語》中則有“孔子之喪(sang) ,襲而冠”的記載,是對鄭玄觀點的否定,故賈《疏》直斥《家語》為(wei) “王肅之增改,不可依用也”。【14】

 

再如對《周禮·媒氏》“中春之月,令會(hui) 男女”一句的注解,涉及鄭王之爭(zheng) 的焦點問題:婚禮正時。王肅據《家語》中的“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農(nong) 業(ye) 起,昏禮殺於(yu) 此”【15】,認為(wei) 婚禮在冬季舉(ju) 行,而鄭玄認為(wei) 在春季。賈《疏》旁征博引《詩》《易》《夏小正》等文獻證明鄭說為(wei) 確,並批評《家語》“非孔子之言”。【16】有意思的是,“中春之月,令會(hui) 男女”的上一句為(wei) “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shu) 之”,此句的《疏》剛剛引及了《家語》:“《家語》魯哀公問於(yu) 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則可以生民矣。聞禮男三十而有室,女二十而有夫,豈不晚哉?’孔子曰:‘夫禮言其極,亦不是過。男子二十而冠,有為(wei) 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於(yu) 此以往,則自昏矣。’然則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中春之月者,所謂言其極法耳。”【17】同樣是麵對婚禮問題,此處《疏》尚以《家語》中記載的孔子之言為(wei) 立論依據,得出了“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中春之月者,所謂言其極法耳”的結論,在下一句“中春之月,令會(hui) 男女”的注解中就批評《家語》“非孔子之言”,豈不是否定了自己上一句解釋的立論根基?對《家語》中的材料,合則用之,不合去之,可見“三禮”疏對《家語》的態度完全以是否符合鄭《注》為(wei) 標準進行取舍,一旦《家語》與(yu) 鄭《注》衝(chong) 突,貶斥之詞溢於(yu) 筆端。另外,在關(guan) 於(yu) 婚禮時節的問題上,《毛詩正義(yi) 》中的觀點與(yu) 《周禮注疏》中的觀點不同,說詳下文。

 

但當《家語》與(yu) 鄭《注》衝(chong) 突時,“三禮”疏也不是全部排斥《家語》,原因在於(yu) 此時尚有其他可靠的材料支持《家語》的記載,“三禮”疏單純否定《家語》的真實性達不到維護鄭《注》的目的,故存而不論,如對《禮記·郊特牲》的注解涉及鄭王之爭(zheng) 的另一個(ge) 大問題:郊、丘關(guan) 係。《疏》曰:“《孔子家語》雲(yun) :‘定公問孔子郊祀之事,孔子對之。’與(yu) 此《郊特牲》文同,皆以為(wei) 天子郊祀之事。如《聖證論》之言,王肅所據經傳(chuan) 分明,鄭必別為(wei) 其說者”雲(yun) 雲(yun) ,最後總結道:“郊、丘大事,王、鄭不同,故略陳二家所據而言之也。”【18】此處的疏表麵上看沒有秉承一貫的遵鄭學、申鄭義(yi) 的原則,而是對王肅與(yu) 鄭玄的觀點采取了並存的客觀態度,也沒有對《家語》進行貶低,實則是因為(wei) “王肅所據經傳(chuan) 分明”,除了《家語》之外尚有其他經傳(chuan) 可靠文獻支撐,單獨否定《家語》達不到摒棄王說的效果。

 

有時“三禮”疏不排斥《家語》是因為(wei) 眾(zhong) 說紛紜,鄭王之說隻是其中二家,鄭說沒有在諸家學說中取得壓倒性優(you) 勢,如:

 

《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賈《疏》:“此經星、辰與(yu) 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鄭君以為(wei) 六宗……但六宗之義(yi) ,有其數無其名,故先儒各以意說……至魏明帝時,詔令王肅議六宗,取《家語·宰我問》六宗。”【19】從(cong) 《疏》可知“六宗”具體(ti) 何指,眾(zhong) 說紛紜,鄭玄的觀點沒有在其中取得壓倒性的優(you) 勢,故《疏》對於(yu) 包括王肅在內(nei) 的諸家觀點統作介紹,未對王肅或《家語》進行批評。但此段最後仍總結說“張融許從(cong) 鄭君,於(yu) 義(yi) 為(wei) 允”【20】,依舊最認可鄭玄的說法。

 

綜上可見,在“禮是鄭學”的學術家法規範下,唐人所作“三禮”注疏秉承“今申鄭義(yi) ”的編纂價(jia) 值準則。當《家語》與(yu) “三禮”鄭《注》不衝(chong) 突時,《家語》為(wei) 《疏》所取信,以發鄭說之未備及不明之處。並且《疏》將王肅與(yu) 《家語》區別看待,王肅與(yu) 鄭玄觀點相左時隻攻擊王肅,而試圖將《家語》彌合進鄭玄的解經體(ti) 係中,叔梁紇與(yu) 顏徵在是否“野合”的問題就是最明顯的例證。

 

而當《家語》是對“三禮”鄭《注》削弱乃至否定時,《疏》就會(hui) 從(cong) 出身上質疑《家語》為(wei) “王肅所足”乃至“肅之所作”,否定《家語》的文獻價(jia) 值來維護鄭說。當《家語》與(yu) “三禮”鄭《注》衝(chong) 突時,《疏》也有不排斥《家語》的情形,采取了一種貌似客觀存異的態度,實則是因為(wei) 對某些經文的注解眾(zhong) 說紛紜,鄭說未取得壓倒性優(you) 勢,或是王肅的觀點除《家語》外尚有許多可靠性極高的文獻支撐,單獨否定《家語》的文獻價(jia) 值不足以光大鄭說。


二、《毛詩正義(yi) 》中的《家語》觀:“出自孔家”,“毛氏”“依用”

 

上文我們(men) 提到在婚禮正時的問題上,《毛詩正義(yi) 》與(yu) 《周禮注疏》中的觀點不同。下麵由此問題切入,探討《毛詩正義(yi) 》的《家語》觀。

 

《詩經·陳風·東(dong) 門之楊》:“東(dong) 門之楊,其葉牂牂。”毛《傳(chuan) 》:“言男女失時,不逮秋冬。”鄭《箋》:“興(xing) 者,喻時晚也,失仲春之月。”《正義(yi) 》:“毛以秋冬為(wei) 昏之正時,故雲(yun) 男女失時,不逮秋冬也。秋冬為(wei) 昏,無正文也。……荀卿書(shu) 雲(yun) :‘霜降逆女,冰泮殺止。’霜降,九月也。冰泮,二月也。然則荀卿之意,自九月至於(yu) 正月,於(yu) 禮皆可為(wei) 昏。荀在焚書(shu) 之前,必當有所憑據。毛公親(qin) 事荀卿,故亦以為(wei) 秋冬。《家語》雲(yun) :‘群生閉藏為(wei) 陰,而為(wei) 化育之始,故聖人以合男女,窮天數也。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農(nong) 業(ye) 起,昏禮殺於(yu) 此。’又雲(yun) :‘冬合男女,春頒爵位。’《家語》出自孔家,毛氏或見其事,故依用焉。……鄭不見《家語》,不信荀卿,以《周禮》指言‘仲春之月,令會(hui) 男女’,故以仲春為(wei) 昏月。”【21】

 

婚禮正時是禮製上的一大爭(zheng) 議,各家看法不同。在《詩》學內(nei) 部,毛亨的觀點即與(yu) 鄭玄不同,毛以秋冬,鄭以仲春,這就給《毛詩正義(yi) 》的編纂者孔穎達等人出了一個(ge) 難題:毛、鄭此處的衝(chong) 突,該何所依從(cong) ?

 

《正義(yi) 》此處偏向毛《傳(chuan) 》的說法,原因在於(yu) 毛氏的說法得到了包括《家語》在內(nei) 眾(zhong) 多材料的支持。作為(wei) 支持秋冬正時的重要材料,《正義(yi) 》評價(jia) 《家語》“出自孔家,毛氏或見其事,故依用焉”,並指出鄭玄是因為(wei) 沒有見到《家語》才認為(wei) 是仲春。正義(yi) 對《家語》的評價(jia) ,可謂極高。

 

此外,關(guan) 於(yu) 周公麵對流言離開鎬京是東(dong) 征還是避居,毛、鄭看法再次衝(chong) 突。《正義(yi) 》在《詩譜·豳譜》的疏解中支持毛氏的看法,認為(wei) 周公“無避居之事”,並引王肅的說法為(wei) 證,“王肅之說,祖述毛氏傳(chuan) 意,或如肅言”,“肅雖不見古文,以其先儒之言,必有所出”【22】。可見不僅(jin) 對於(yu) 《家語》,正義(yi) 對王肅的態度也較為(wei) 正麵。實際上,《正義(yi) 》明引、暗用王肅的說解比比皆是。

 

另《毛詩正義(yi) 》共引及《家語》14處,其中13處都對《家語》持客觀中立或肯定態度。以上種種,均說明《毛詩正義(yi) 》對《家語》及王肅的態度,與(yu) “三禮”注疏中所指《家語》是“王肅所足”乃至“肅之所作”的批評全然不同,二者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下麵區分情形加以說明。


(一)毛《傳(chuan) 》對《家語》的依用

 

《正義(yi) 》認為(wei) “《家語》出自孔家,毛氏或見其事,故依用焉”,因而《正義(yi) 》在對毛《傳(chuan) 》的疏解中,時時點明其對《家語》的依用,如認為(wei) 毛《傳(chuan) 》直接引用了《家語》原文:

 

《詩經·鄘風·幹旄》:“素絲(si) 紕之,良馬四之。”毛《傳(chuan) 》:“總紕於(yu) 此,成文於(yu) 彼,願以素絲(si) 紕組之法禦四馬也。”《正義(yi) 》:“言‘總紕於(yu) 此,成文於(yu) 彼’者,《家語》文也。”【23】

 

或認為(wei) 毛《傳(chuan) 》的解經依據之一在於(yu) 《家語》:

 

《詩經·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薑嫄。”毛《傳(chuan) 》曰:“生民,本後稷也。薑,姓也。後稷之母配高辛氏帝焉。”《正義(yi) 》雲(yun) :《大戴禮記》“以堯與(yu) 契俱為(wei) 嚳子。《家語》《世本》其文亦然。故毛為(wei) 此傳(chuan) 及《玄鳥》之傳(chuan) 。”【24】

 

《大戴禮記》《家語》《世本》共同構成了毛氏作《傳(chuan) 》的依據。前麵所言毛氏對婚禮正時的看法也可歸於(yu) 此類。


(二)《正義(yi) 》對《家語》的采用

 

《正義(yi) 》在《家語》“出自孔家”“毛氏”“依用”的價(jia) 值判斷指引下,對《家語》的采用放心大膽。有以《家語》校改毛《傳(chuan) 》傳(chuan) 世文本的,如認為(wei) 《大雅·綿》的毛《傳(chuan) 》“蓋往質焉”一句中的“蓋”字應依《家語》改為(wei) “盍”;有以《家語》調和《傳(chuan) 》《箋》分歧的:

 

《詩經·秦風·駟》:“公曰左之,舍拔則獲。”毛《傳(chuan) 》:“拔,矢末也。”鄭《箋》:“拔,括也。”《正義(yi) 》調和《傳(chuan) 》《箋》對“拔”的不同解釋,曰:“《傳(chuan) 》以拔為(wei) 矢末,不辯為(wei) 拔之處,故申之雲(yun) ‘拔,括也’。《家語》孔子與(yu) 子路論矢之事雲(yun) :‘括而羽之,鏃而礪之,其入之不益深乎?’是謂矢末為(wei) 括也。”【25】借《家語》統一《傳(chuan) 》《箋》的不同訓釋。

 

有以《家語》來證明毛《傳(chuan) 》的可靠,如《小雅·巷伯》“哆兮侈兮,成是南箕”,毛《傳(chuan) 》詳述了顏叔子與(yu) “鄰之嫠婦”的故事,《正義(yi) 》認為(wei) “此言當有成文,不知所出”,考之《家語》後說:“《家語》略有其事,其言與(yu) 此小異,又無顏叔子之事,非所引也。”【26】毛《傳(chuan) 》此處講述的故事不知出處,無法證明其可信度。《正義(yi) 》預設毛《傳(chuan) 》引用了“成文”,此預設是為(wei) 了提高此處毛《傳(chuan) 》的可靠性,達成該預設的手段是試圖建立此處毛《傳(chuan) 》與(yu) 《家語》的引用關(guan) 係。雖未成功,但《家語》中的故事與(yu) 此處毛《傳(chuan) 》大同小異,當屬同源異流,也起到了提升此處毛《傳(chuan) 》可信度的作用。

 

從(cong) 上文的梳理中不難看出,《毛詩正義(yi) 》對《家語》及王肅總體(ti) 上持取信的態度,進而利用《家語》來佐證《傳(chuan) 》說、校改《傳(chuan) 》文、彌合《傳(chuan) 》《箋》分歧。《家語》在《毛詩正義(yi) 》中的引用,可謂極廣,《家語》可信與(yu) 否儼(yan) 然已不再是一個(ge) 問題。但有一處例外,在關(guan) 於(yu) 庫門的問題上,毛《傳(chuan) 》鄭《箋》均以庫門為(wei) 天子專(zhuan) 屬,而據《家語》則衛國亦有庫門。《正義(yi) 》注意到了《家語》與(yu) 毛、鄭的不符之處,直斥“《家語》言多不經,未可據信”【27】。據上文梳理可知,《毛詩正義(yi) 》對《家語》整體(ti) 上持取信的態度,為(wei) 何此處態度大變呢?這其實反映了唐人注疏“疏不破注”的編纂原則。《毛詩正義(yi) 》所提到的《家語》,除了此則之外,或與(yu) 傳(chuan) 、箋均無涉,或可用來支持傳(chuan) 、箋中的一方,而此則《家語》與(yu) 傳(chuan) 、箋皆相背,故《正義(yi) 》用一句“言多不經,未可據信”將其抹殺。細察之,雖然“三禮”注疏與(yu) 《毛氏正義(yi) 》對《家語》的整體(ti) 態度不同,但都是出於(yu) “疏不破注”的原則。“三禮”注疏遵鄭學、申鄭義(yi) ,故對時與(yu) 鄭學齟齬的《家語》多有批評,而《毛詩正義(yi) 》認為(wei) 《家語》“出自孔家”“毛氏”“依用”,故對其態度和緩,整體(ti) 上較為(wei) 信任。


三、群經正義(yi) 中的《家語》觀:“在理或當,何必求人”

 

“三禮”注疏與(yu) 《毛詩正義(yi) 》中的《家語》觀已如上述,接下來考察唐人經注《周易正義(yi) 》《尚書(shu) 正義(yi) 》《春秋左傳(chuan) 正義(yi) 》對《家語》的看法。前麵提到,“三禮”注疏與(yu) 《毛詩正義(yi) 》中的《家語》觀實則是遵循“疏不破注”學術家法規範的反映。但在唐代,也存在著衝(chong) 破學術家法規範,以事實準確性為(wei) 評判標準的注疏編纂傾(qing) 向,如《孝經注》序中梳理曆代《孝經》注家時曾言:“韋昭、王肅,先儒之領袖;虞翻、劉劭,抑又次焉。劉炫明安國之本,陸澄譏康成之注。在理或當,何必求人?”28以合理與(yu) 否作為(wei) 諸家注的評判標準。此處的“在理或當,何必求人”,用來概括群經正義(yi) 中的《家語》觀,亦十分精當,下略言之。

 

“三禮”注疏與(yu) 《毛詩正義(yi) 》外的唐人經注,對《家語》的態度往往取決(jue) 於(yu) 《家語》記載的合理與(yu) 否,合理者取用之。如《尚書(shu) ·旅獒》“為(wei) 山九仞,功虧(kui) 一簣”一句下,孔安國《傳(chuan) 》:“八尺曰仞。”【29】王肅注《家語》也以八尺為(wei) 一仞,鄭玄注《儀(yi) 禮·鄉(xiang) 射禮》時則以七尺為(wei) 一仞。八尺一仞的說法得到了《周禮·匠人》中有關(guan) 材料的支持,比七尺為(wei) 仞的說法可信度更高,故《正義(yi) 》在此處疏解中以王肅《家語》注的說法為(wei) 確。再如:

 

《左傳(chuan) ·襄公十七年》:“齊晏桓子卒,晏嬰粗縗斬,苴絰帶,杖菅屨。食鬻,居倚廬,寢苫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禮也。’曰:‘唯卿為(wei) 大夫。’”杜《注》:“晏子惡直己以斥時失禮,故孫辭略答家老。”《正義(yi) 》:“晏子所行,是正禮也。言唯卿得服大夫服,我是大夫,得服士服。又言己位卑,不得從(cong) 大夫之法者,是惡其直己以斥時之失禮,故孫辭略答家老也。《家語》曾子問此事,孔子雲(yun) :‘晏平仲可謂能辟害也。不以己是而駁人之非。孫辭以辟咎,義(yi) 也。’夫《家語》雖未必是孔子之言,要其辭合理,故王肅與(yu) 杜,皆為(wei) 此說。”【30】這則材料很有代表性,《春秋左傳(chuan) 正義(yi) 》的撰者對《家語》的可信度是有疑慮的,認為(wei) 它“未必是孔子之言”。但由於(yu) 《家語》對此事的解說合理,“故王肅與(yu) 杜,皆為(wei) 此說”,《正義(yi) 》亦從(cong) 之。此外,《周易正義(yi) 》以《家語·弟子好生》篇為(wei) 據,對“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所作的疏解,也屬於(yu) 此類型。

 

當《家語》中的記載不合理時,群經正義(yi) 會(hui) 駁斥《家語》,但這種駁斥是脫離了家法意氣之爭(zheng) 的客觀分析,很有說服力,與(yu) “三禮”疏出於(yu) 維護鄭學的過激言辭不同,如《家語》中對於(yu) 獲麟一事的記載與(yu) 《左傳(chuan) ·哀公十四年》有出入,《左傳(chuan) 》中稱獲麟的起因是“西狩於(yu) 大野”,《家語》則稱“采薪於(yu) 大野”;對於(yu) 所獲麒麟的處理,《左傳(chuan) 》稱“賜虞人”,《家語》稱“棄之於(yu) 郭外”。王肅彌合二者的記載,認為(wei) “《傳(chuan) 》曰‘以賜虞人’,此雲(yun) ‘棄之於(yu) 郭外’,棄之於(yu) 郭外,所以賜虞人也。”31《正義(yi) 》則從(cong) 鉏商不是狩者、棄之郭外不能稱之為(wei) 賜人等方麵駁斥了《家語》的記載,稱王肅是“強為(wei) 之辭”,很有說服力。

 

《尚書(shu) 傳(chuan) 序》:“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shu) ,謂之五典。”32圍繞此句,《正義(yi) 》梳理了關(guan) 於(yu) “五帝”為(wei) 何人的種種歧說,肯定了孔安國以少昊為(wei) 五帝之首的說法,並對《世本》《家語》《史記》等文獻以黃帝為(wei) 五帝的說法進行了分析,認為(wei) “蓋以少昊而下皆出黃帝,故不得不先說黃帝,因此謬為(wei) 五帝耳”【33】。少昊等人均是黃帝的子孫,《正義(yi) 》認為(wei) 這是《家語》等文獻誤以黃帝為(wei) 五帝之首的原因。

 

綜上可見,“三禮”注疏與(yu) 《毛詩正義(yi) 》外的群經正義(yi) ,對《家語》的來曆雖然存在疑慮,但整體(ti) 上持一種“在理或當,何必求人”的客觀態度。當《家語》的記載合乎情理時,群經正義(yi) 果斷采信。而當《家語》的記載經不起推敲時,群經正義(yi) 仔細考量,反駁其說,力求客觀。為(wei) 何同為(wei) 唐人所作的官方注疏,在不同注疏內(nei) 對《家語》的態度差別甚大?這實際上是鄭玄、王肅禮製之爭(zheng) 在不同學術領域的反映。

 

至此,對唐代官方經注中征引《家語》的材料梳理與(yu) 態度歸納可以告一段落,但仍有一個(ge) 問題有待討論:作為(wei) 修撰《五經正義(yi) 》的主持者,孔穎達對於(yu) 《家語》的態度究竟如何呢?綜合上述分析,《五經正義(yi) 》中唐人質疑《家語》原因不外乎《家語》曾被王肅所改動。在唐人心目中王肅是否改動過《家語》,又與(yu) 各人所認為(wei) 的王肅人品高下密切相關(guan) :認為(wei) 王肅曾經改動過《家語》的人往往對王肅有著先入為(wei) 主的惡劣印象,不讚成王肅觀點的同時還要指摘王肅的人品。這實際上是把情感傾(qing) 向帶進了學術討論中,即批評者的意識裏並不是真正捕捉到了王肅曾經改動《家語》的證據,而是認定王肅這樣一個(ge) 品行惡劣的人曾經改動過《家語》不足為(wei) 奇。對《家語》持肯定態度的一方,不難看出他們(men) 試圖通過客觀的分析比較來說明《家語》的可靠程度,對王肅的人品也多站在肯定的立場。由此可見,唐人對《家語》可靠與(yu) 否的態度與(yu) 對王肅人品好壞的品評具有同向性,即肯定王肅人品一般就會(hui) 肯定《家語》,否定王肅人品一般就會(hui) 否定《家語》。那麽(me) 要想知道孔穎達對《家語》的態度如何,可從(cong) 他對王肅的依違處看出端倪:《禮記正義(yi) 》中孔穎達多處引用王肅《聖證論》難鄭玄之說,在《毛詩正義(yi) 》中也每每述及王肅的觀點。輔以《舊唐書(shu) ·孔穎達傳(chuan) 》中“及長,尤明《左氏傳(chuan) 》、鄭氏《尚書(shu) 》、王氏《易》《毛詩》《禮記》”34的記載,可見孔穎達對於(yu) 王肅並不反感,對他的學問多有研習(xi) ,故在主持編纂的《五經正義(yi) 》中多次正麵引及王肅的觀點。總起來看,孔穎達對《家語》的真實性並不懷疑。


四、禮製爭(zheng) 議的內(nei) 與(yu) 外:唐人注疏中的《家語》整體(ti) 觀

 

鄭王之爭(zheng) 是經學史上的一個(ge) 大問題,王肅解經與(yu) 鄭玄多異,尤其集中在禮製問題上。【35】今將唐人所作群經注疏中對《家語》的直接負麵評價(jia) (共9處),整理後如下(表1):

 

  

 

表1 唐人所作群經注疏對《家語》的直接負麵評價(jia)

 


 

從(cong) 出處上看,9處負麵評價(jia) 中有7處來源於(yu) “三禮”注疏;從(cong) 涉及的問題上看,除了第3條、第5條未涉及禮製問題外,其餘(yu) 7條分別涉及了宗廟祭祀、婚禮、喪(sang) 禮三方麵,均是禮製問題中的犖犖大端。由此我們(men) 可以看出,唐人所作的群經注疏中對《家語》的負麵評價(jia) ,基本上是圍繞禮製問題展開的,而這幾個(ge) 禮製問題也是鄭、王禮製之爭(zheng) 的焦點所在。換言之,唐人所作的群經注疏中對《家語》的負麵評價(jia) 是鄭、王禮製之爭(zheng) 在後世的延伸。因鄭玄禮學在後世占據了絕對優(you) 勢地位,唐代禮學注疏的編纂也奉行遵鄭學、申鄭義(yi) 的價(jia) 值評判標準,故王肅禮學受到了猛烈乃至不客觀的攻擊,這種攻擊波及《家語》的整體(ti) 形象,《家語》的可信度在禮學內(nei) 部受到了深深的質疑。

 

那麽(me) 我們(men) 不禁要問,王肅引用的《家語》中有關(guan) 祭禮、婚禮、喪(sang) 禮等方麵來非難鄭玄的材料,自問世起就受到了馬昭的駁斥,唐人注疏也直斥其非,這些材料的真實性如何呢?筆者在《論〈孔子家語〉的真偽(wei) 及其文獻價(jia) 值》一文中曾提出《家語》的《廟製》《五帝》《本命解》等篇中的部分語句應當出自王肅的增加。結合本文對唐人所作群經注疏中對《家語》的負麵評價(jia) 的分析,可發現這些負麵評價(jia) 恰恰圍繞著這些爭(zheng) 議材料而產(chan) 生。唐代許多重要古籍尚未亡佚,唐人對這幾則材料的質疑當另有所據,側(ce) 麵佐證了《家語》曾為(wei) 王肅所“增加”的觀點。

 

而當跳出鄭學支配下的禮學領域時,唐人對《家語》的評價(jia) 就呈現出了不一樣的風貌。在《詩》學內(nei) 部,毛《傳(chuan) 》與(yu) 鄭《箋》的抵牾不時存在,給《毛詩正義(yi) 》的纂修者提出了一個(ge) 難題:該如何處置毛鄭解經的矛盾衝(chong) 突?清人馬國翰雲(yun) :“(王肅)申述毛旨,往往與(yu) 鄭不同。案鄭箋《毛詩》,而時參三家舊說,故《傳(chuan) 》《箋》互異者多。《正義(yi) 》於(yu) 毛、鄭皆分釋之,凡毛之所略而不可以鄭通之者,即取王注以為(wei) 傳(chuan) 意。”【36】王肅解《詩》有長於(yu) 鄭玄之處,且王肅專(zhuan) 習(xi) 《毛詩》,鄭玄則以《毛詩》為(wei) 主,融匯三家《詩》說。從(cong) 《毛詩》學的內(nei) 部傳(chuan) 承看,王肅《詩》學比鄭玄更加純正,更契合毛公解《詩》。因而《毛詩正義(yi) 》在麵臨(lin) 毛鄭解《詩》衝(chong) 突時,多采用王肅《詩》說以發明毛《傳(chuan) 》,對《家語》的評價(jia) 也就水漲船高,認為(wei) “《家語》出自孔家,毛氏或見其事,故依用焉”。

 

《禮》學與(yu) 《詩》學注疏中的《家語》觀實則是“疏不破注”的學術家法規範的反映。《禮》學注疏恪守鄭學,對《家語》多有批評;《詩》學注疏對王肅及《家語》時有推崇,更多是因為(wei) 其契合毛公詩說。與(yu) 鄭王之爭(zheng) 關(guan) 聯較淺的群經注疏領域,《家語》多被當成客觀材料來使用,《家語》的價(jia) 值取決(jue) 於(yu) 其自身記載的合理性。如前所述,群經注疏對《家語》秉承著一種“在理或當,何必求人”的較為(wei) 客觀的態度,但當解經與(yu) 禮製問題相涉時,《家語》會(hui) 再度處於(yu) 被批判的地位,如《尚書(shu) 傳(chuan) 序》中解釋“五帝”,就沒有采用《家語》的說法,並且批評《家語》是“王肅多私定”。不過這次批評與(yu) “三禮”注疏單純從(cong) 維護學術家法角度的意氣之爭(zheng) 不同,是經過條分縷析而後否定了《家語》的記載,並指出了其致誤的原由,頗有客觀學術討論的味道,隻是最終又回到了禮學領域質疑《家語》出身的舊路上去。

 

總言之,以《家語》是否與(yu) 禮製問題相關(guan) ,唐人注疏對《家語》呈現出不同的態度。在禮學領域內(nei) 部《家語》很難得到正麵評價(jia) ,這與(yu) 鄭玄禮學占據禮學主流及恪守家法的學風有關(guan) 。與(yu) 禮製問題無涉時,《家語》往往可以得到唐人比較客觀的使用和評價(jia) ,這一點也在群經注疏以外唐人所作注解中得到了印證:

 

《文選》李善注共引用《家語》11次,均是涉及史事、用典,與(yu) 禮製問題無涉,李善不曾對《家語》作出負麵評價(jia) 。司馬貞《史記索隱》共引用《家語》113次37,其中有一處涉及司馬貞對於(yu) 《家語》的看法:“(《大戴禮》及《孔子家語》)二者皆非正經,故漢時儒者以為(wei) 非聖人之言,故多不傳(chuan) 學也。”【38】司馬貞認為(wei) 《家語》“非正經”是其學不傳(chuan) 的原因,但對其真偽(wei) 並沒有懷疑。司馬貞的這一評價(jia) 具有代表性:《家語》的地位一直不高,但在唐代及以前學界的主流觀點並不將其視為(wei) 偽(wei) 書(shu) ,否則司馬貞在評論中會(hui) 有所提及。楊倞《荀子注》共引用《家語》5次,這5次引用中2次以《家語》校改《荀子》傳(chuan) 世文本【39】,體(ti) 現出楊倞對《家語》的信任。魏徵等編纂的《群書(shu) 治要》是輯錄前人65部著述進呈禦覽的大部頭著作,這65部中就包括了《家語》。魏徵等人將《家語》節選精華進呈禦覽,可見當時學界主流對《家語》的真實性不予懷疑。以上數則引用的《家語》大都是作為(wei) 史事、用典的解釋,與(yu) 禮製問題無涉,因而《家語》未曾遭到否定性的評價(jia) 。


五、禮學視域的演變與(yu) 《家語》偽(wei) 書(shu) 說的興(xing) 起

 

宋人對《家語》的看法依舊與(yu) 禮學有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聯係。不過隨著禮學自身學術視域的演進,宋時的禮學風貌已大異於(yu) 唐,對《家語》的關(guan) 注焦點,也從(cong) 經典內(nei) 部之歧說造成的禮製爭(zheng) 議,轉到對原屬於(yu) 《禮記》的《中庸》的分篇上。

 

宋人的經學實踐,多帶有疑古惑經、著意創新的開放色彩。宋人一方麵通過對漢唐舊注的懷疑否定,構建起新的學術範式;一方麵積極從(cong) 包含但又不限於(yu) 儒家經籍的曆史文本中尋找立說依據,對許多文本的價(jia) 值進行再評判。王柏的《家語》偽(wei) 書(shu) 說,就是在禮學自身演進與(yu) 疑古惑經思潮的交織下產(chan) 生的。

 

在王柏之前,宋人一直對《家語》有所懷疑,如呂南公認為(wei) “往時王肅出《孔子家語》,近世丘濬解《論語》而題以韓退之”【40】。範浚指出《家語》不可靠,“世傳(chuan) 《孔子家語》載《五帝德》《帝係姓》等,皆非古書(shu) ,使其說誠詳如之,則夫子著之於(yu) 《書(shu) 》久矣”【41】。科舉(ju) 考試的策問中有“有謂《周禮》非周公之書(shu) ,《家語》非孔氏之書(shu) 。文籍去古稍遠而見疑於(yu) 後世者非一,五經且不見信,而況其他耶”【42】的題目。概言之,引起宋人懷疑《家語》是“偽(wei) 書(shu) ”的思想資源主要有三,以上三例各指向其一:一是前人的作偽(wei) 實證,二是鄭、王禮製之爭(zheng) 延續下的對《家語》的批評,三是宋代大膽懷疑的學風。三種思想資源交織,造成宋人對《家語》真實性的質疑不絕如縷。

 

但從(cong) 整體(ti) 上來看,《家語》不偽(wei) 是主流結論。在官方層麵,元祐年間發生“廟製議”“大裘議”,朝臣均引用《家語》的材料作為(wei) 立論依據;政和元年宋徽宗以《家語》為(wei) 據製定冠禮。學者也多不認為(wei) 《家語》為(wei) 偽(wei) 書(shu) ,如張耒認為(wei) “昔夫子弟子,其高弟所聞微妙之言,則已共記為(wei) 《論語》矣。而門人之下者,又雜記聖人之言,或陳其所學於(yu) 聖人者,又著為(wei) 《家語》。孔氏之子孫,論其家之所傳(chuan) ,則為(wei) 《孔叢(cong) 子》。然皆得聖人之緒餘(yu) ,可推以考孔子之意,不可誣也”【43】。李綱指出“(孔子)與(yu) 曾子論孝者為(wei) 《孝經》,其家之所傳(chuan) 者為(wei) 《家語》”【44】。

 

“真正敲定《孔子家語》為(wei) 王肅偽(wei) 作的,既非王肅同時稍後之馬昭,亦非唐代顏師古,而是南宋王柏”45。王柏的《家語》辨偽(wei) 動機,一方麵出自他自身的學術實踐,以《書(shu) 疑》《詩疑》參與(yu) 到宋代大膽疑古的思想浪潮中。更重要的是他試圖借助對《家語》的否定,推翻朱熹對《中庸》中“哀公問政”一節的分章的合理性,為(wei) 自己的《中庸》分章方式張本立說。

 

今本《中庸》原是《禮記》第三十一篇,自宋以來受到儒者的特別重視,從(cong) 《禮記》中獨立出來。以鄭玄禮學為(wei) 代表的漢唐禮學的特點是注重政治實踐性,為(wei) 國家社會(hui) 的運行提供禮儀(yi) 製度。但宋儒對“禮”的關(guan) 注點更傾(qing) 向於(yu) 道德性,“將對國家政治製度的考量轉化為(wei) 對人的道德建設的關(guan) 注”【46】。在這種禮學新視野下,朱熹特別關(guan) 注《中庸》的價(jia) 值,並對其重新劃分了章節。對“哀公問政”一節,朱熹根據《家語》,將其劃分為(wei) 第二十章。而王柏不同意朱熹的分章,他對朱熹《中庸》分章的反對主要從(cong) 兩(liang) 方麵進行:一是從(cong) 唐人整理的注疏中尋找依據,二是打破朱熹分章所依據的《家語》的可靠性。【47】就第二點而言,王柏徹底否定《家語》的方法與(yu) 唐代“三禮”注疏中對《家語》的質疑類似,是從(cong) 真實性上入手徹底否定《家語》的文獻價(jia) 值。由此,《家語》王肅偽(wei) 造說正式問世【48】:“今之《家語》十卷,凡四十有四篇,意王肅雜取《左傳(chuan) 》《國語》《荀》《孟》、二戴之緒餘(yu) ,混亂(luan) 精粗,割裂前後,織而成之,托以安國之名。”

 

王柏的《家語》“偽(wei) 書(shu) ”說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內(nei) 隻是作為(wei) 一種思想資源潛藏下來,並沒有引起主流學術的過分關(guan) 注。直至清代漢學高舉(ju) 以複興(xing) 鄭玄為(wei) 代表的漢代經學的大旗,與(yu) 鄭玄學術觀點多有抵牾的王肅自然成為(wei) 了被否定的對象,王柏的《家語》“偽(wei) 書(shu) ”說被崔述、範家相、孫誌祖等人發揚光大,產(chan) 生了巨大的影響。


結語

 

至此,本文通過分析唐宋不同曆史時期內(nei) 發生的不同曆史事實,對唐人注疏引《家語》的麵貌進行了較為(wei) 全麵的梳理概括。我們(men) 認為(wei) ,唐人在不同注疏中對《家語》的評價(jia) 不同:“三禮”注疏對《家語》評價(jia) 的高低取決(jue) 於(yu) 其與(yu) 鄭玄禮學的契合程度,《毛詩正義(yi) 》對《家語》的評價(jia) 較為(wei) 積極正麵,以上二者均是“疏不破注”的學術家法觀念的反映。相比之下,二者之外唐人所作群經注疏對《家語》秉承著更為(wei) 客觀理性的態度。再結合唐人所作其他注解綜合考察,我們(men) 可以發現唐人注疏中對《家語》的負麵評價(jia) 基本上是圍繞禮製問題而展開的。隨著唐宋易代,禮學自身的關(guan) 注視域發生改變,對《家語》的爭(zheng) 議,從(cong) 圍繞經典內(nei) 部之歧說造成的禮製爭(zheng) 議,轉移到曾經屬於(yu) 《禮記》的《中庸》的分篇上來,在此背景下,王柏正式提出《家語》“偽(wei) 書(shu) ”說,借否定《家語》的真實性,以否定朱熹對《中庸》“哀公問政”一節分章的合理性。我們(men) 希望通過這一論證過程,對《家語》研究的深化,略盡綿薄之力。



注釋
 
1楊朝明:《孔子家語通解》,濟南:齊魯書社,2009年,第8頁。
 
2楊朝明:《孔子家語通解》,第578頁。
 
3若此類問題早就在《家語》中有了明確證據,很難想象熟悉《家語》的孔氏子孫會秘而不宣,任由從學界到朝廷掀起接二連三的爭辯高潮。
 
4《隋書·經籍誌》著錄《孔子家語》21卷,與《漢書·藝文誌》的27卷本顯然不同。至於為何出自曆代孔氏子孫之手的內容更為豐富的《家語》的卷數,反而少於經孔安國、劉向整理過的《家語》卷數,可能是因為書寫材料的進步,每卷容量增多的緣故。
 
5楊朝明:《孔子家語通解》,第17頁。
 
6王承略:《論〈孔子家語〉的真偽及其文獻價值》,《煙台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3期。
 
7 指唐人所作的《周易正義》《尚書正義》《毛詩正義》《禮記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周禮疏》《儀禮疏》。因《春秋穀梁傳疏》《孝經注》中沒有引用有關《家語》的材料,故其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內。另有《春秋公羊傳疏》,舊題唐徐彥疏,現今公羊學界一般認為徐彥是北朝人,故也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內。
 
8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三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227-3228頁。
 
9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儀禮注疏》卷五,(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084頁。
 
10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三五,(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888頁。
 
11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七,(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784頁。
 
12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一〇,(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839頁。
 
13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762頁。
 
14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儀禮注疏》卷三五,(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448頁。
 
15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四,(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580頁。
 
16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四,(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580頁。
 
17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四,(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579頁。
 
18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二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3147頁。
 
19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八,(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634-1635頁。
 
20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八,(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635頁。
 
21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七,(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803頁。
 
22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八,(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828頁。
 
23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三,(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673-674頁。
 
24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一七,(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137頁。
 
25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785頁。
 
26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一二,(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979頁。
 
27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一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100頁。
 
28 (唐)唐玄宗注,(宋)邢昺疏:《孝經正義》卷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5522頁。
 
29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卷一三,(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415頁。
 
30 (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卷三三,(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4263-4264頁。
 
31 (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卷五九,(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4719頁。
 
32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卷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36頁。
 
33 (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卷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37頁。
 
34 《舊唐書》卷七三,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601頁。
 
35 《三國誌·王肅傳》:“初,肅善賈、馬之學,而不好鄭氏。……其所論駁朝廷典製、郊祀、宗廟、喪紀、輕重,凡百餘篇。”《家語·序》:“(王肅)是以撰經禮申明其義,及朝論製度,皆據所見而言。”
 
36 (清)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揚州:廣陵書社,2005年,第547頁。
 
37 王其和:《〈史記〉三家注引〈孔子家語〉考》,《山東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1期。
 
38 《史記》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47頁。
 
39 《荀子·哀公篇》:“故猶然如將可及者,君子也。”楊倞注曰:“猶然,舒遲之貌。所謂‘瞻之在前,忽然在後’。《家語》作‘油然’,王肅曰:‘不進貌也。’”又:“富有天下而無怨財。”楊倞注曰:“‘富有天下’謂王者之佐也。怨讀為蘊。言雖富有天下而無蘊畜私財也。《家語》作‘無宛’”。
 
40 (宋)呂南公:《讀亢倉子》,曾棗莊、劉琳:《全宋文》卷二三七九,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第273頁。
 
41 (宋)範浚:《五帝紀辨》,曾棗莊、劉琳:《全宋文》卷四二七九,第125頁。
 
42 (宋)王十朋:《問策一九》,曾棗莊、劉琳:《全宋文》卷四六三〇,第41頁。
 
43 (宋)張耒:《書家語後》,曾棗莊、劉琳:《全宋文》卷一七五五,第310頁。
 
44 (宋)李綱:《論語詳說序》,曾棗莊、劉琳:《全宋文》卷三七四八,第24頁。
 
45 劉巍:《唐宋學者有關〈孔子家語〉偽書理論之演成》,《社會科學研究》2014年第2期。
 
46 楊玉婷:《朱子〈中庸章句〉的詮釋特點與道統意識——以鄭玄〈中庸注〉為參照》,《原道》2020年第1期。
 
47 朱熹與王柏圍繞《家語》的不同看法,參閱劉巍:《唐宋學者有關〈孔子家語〉偽書理論之演成》,《社會科學研究》2014年第2期。
 
48 所謂正式問世,指王柏對《家語》的取材來源、編纂方式等問題進行了係統闡釋,這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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